第94章 收蜜蜂,岁月静好,林中偶遇

“嗡嗡嗡!!”

感受到蜂蜜的味道,外层的蜂蜜很快就爬了上去。

林恒满心欢喜,以为这么简单就成功了,但不曾想就飞过去几只蜜蜂就没动静了。

犹豫了几秒,他一咬牙,拿竹竿尖端捅了捅蜂团,顿时间一大堆蜜蜂飞了起来,一部分落在了竹篓子里,还有一部分又飞回去了。

“有戏!”

林恒眼睛一亮,觉得这个方法能成功,将竹竿靠在树杈上,去旁边重新砍了一个树枝。

用砍来的树枝捅了一下蜂团,又有一部分飞到竹篓子里。

连续操作了十来次之后,蜂王是终于显露出来了,林恒远远的就看到它了,比一般蜜蜂大很多。

这蜂王在空中悬停了一会儿,最终也被竹篓子上的蜂蜜吸引,落了上去。

“成了!!”

林恒忍不住露出笑容,蜂王过去了事情基本上就成了。

果不其然,蜂王转移了,其他蜜蜂大半蜜蜂也都跟着飞了过去,几分钟时间整个蜂团全都落入了竹篓子之中。

“成功了吗?”秀兰抱着女儿在远处问道。

林恒咧嘴一笑:“成了!”

第一次收蜂子就成功了,他成就感满满。

小心将竹竿放下来,林恒看着竹篓子里的蜂团心情有些激动,就像是钓鱼上了大草鱼一样。

不过接下来才是最惊险的,将蜜蜂转移到蜂箱里是需要近距离操作的。

将蜂箱打开,端着竹篓子不断的抖落。

“嗡嗡嗡!!”

很快就有许多蜜蜂飞了出来,林恒有点害怕使了一点劲,大部分的蜜蜂一下子就被抖落进去,还有许多蜜蜂嗡嗡的飞了出来。

不过好在蜂箱里的蜂蜜很多,蜂王也进去了,这些飞出来的蜜蜂转了一圈也都落进去了。

“呼,成功了,也不是很难嘛。”

林恒深呼了口气,他发现只要克服对于蜜蜂的恐惧,其实收蜂子没那么难。

将竹篓子拿开,林恒拿着盖住去盖蜂箱,秀兰也带着女儿从远处走来了。

“嘶!”

林恒突然倒吸一口凉气,忍着痛将蜂箱盖死,拿绳子捆了起来。

“被蜜蜂蛰了?”秀兰看着他的表情连忙问道。

“嗯,盖盖子时跑出来一只被我按到了。”

林恒将自己的右手伸到秀兰面前,小拇指上还有留着蜜蜂的尾针。

“忍着点疼。”秀兰先将蜜蜂尾针给拔了出来,然后对着被蛰的地方使劲一挤,一点透明的液体就被挤出来了,然后又抹了一点蜂蜜上去。

“只能这样了。”秀兰松开林恒的手说。

“一点小伤,不碍事。”

林恒摆摆手,将东西弄好,背着背篓,抱着蜂箱往回走,秀兰背着背篓抱着女儿,走在后面。

“林恒,你拿的这是蜂箱?”

走进村里,就有人询问了。

林恒咧嘴一笑:“是的,刚刚在山上收的。”

“你这运气好啊,有一箱蜂子蜂蜜都不愁了。”

“是啊,蜜蜂来投这是来财要走大运的征兆啊。”

路过时,许多人都投来羡慕的目光,还震惊于林恒居然还会收蜂子,这是养养都会啊。

走过王进家附近,王进看着林恒抱着蜂箱满脸的笑容,不由的一愣:“你自己收成功了?没被蜂子蛰吗?”

林恒耸耸肩,高声道:“当然了,收蜂子又不是啥难事,我一点伤没受。”

王进看着林恒身上真没被蛰的痕迹,有些不可思议,这小子第一次收蜂子竟然没有受伤,他第一次弄的时候可是被蛰了好几个大包呢。

“要不要把蜜蜂卖给我?一块钱我收了,反正伱也很难养活,这其中可有技术着嘞。”王进又说道。

“那我一块钱买你家蜂子你卖吗?”林恒瞥了这人一眼,就这么想占便宜吗?

他仔细回想了一下,难怪上辈子王家一直没有富裕起来,八十年代是千元户,九十年代还是。

摇了摇头,他抱着自己的蜜蜂回家了。

“暂时放高一点吧,放低了可能会蛰到晓霞。”回家后秀兰说。

“好。”

林恒在前院和后院都看了看,最终抱着蜂箱来到了后院。搭了一个木梯子爬上去,在房子二楼墙体外伸出来的楼枕上搭了一个板子,将蜂箱放在了上面。

“这地方可以吧,离地五米多。”林恒看着秀兰问道。

秀兰点头:“这地方可以,等葡萄栽起来,它们还能给葡萄授粉。”

林恒将蜂箱放好走下来,暂时还不能打开小孔让蜜蜂进出,得等上半天,才能确保它们不会再次飞走。

“爸爸,糖!”

看到林恒下来,晓霞指着背篓里的蜂蜜小声说,她不太敢看妈妈,因为妈妈不让她吃蜂蜜。

“吃,今天乖宝可以吃!”林恒亲了亲自己的幸运星,不是晓霞,还真发现不了这窝蜜蜂。

说起来自己发现这蜜蜂的时机也好,刚才雨的早上,蜜蜂活跃度低,收起来危险性也小。

“咱们早上做白面馍馍,我给她做个蜂蜜陷的,你别喂太多了。”秀兰连忙说。

“好。”林恒拿筷子蘸了一点喂给女儿,她顿时开心的眼睛变成了两轮弯弯的小月牙。

秀兰又让林恒喂了一口,就拿着蜂蜜离开了,晓霞张张小嘴,但却不敢有反对意见。

直到秀兰身影消失,她才敢小声嘀咕:“打妈妈屁股!”

林恒觉得好笑,带着她去玩秋千椅,自己则坐旁边摘金银花,等秋千椅不动了,他再拿手推一下。

雄霸躺在亭子里假寐,阳光出来了照在身体,它的耳朵才动一下,证明他还活着。

时光慢悠悠的,秀兰做好了白面馍馍,端着馍馍和汤,拿好了碗筷来到后院凉亭里,一家三口围坐在一起,还有一条傻狗在桌子底下打滚撒娇嘤嘤嘤求吃的。

“好吃,油渣馍馍太美味了。”

林恒咬了一口,不由的陶醉在了油渣香味之中,这美妙的口感也让忍不住张嘴狂吃。

因为没有泡打粉,发面用的还是甜酒,馍馍里还有一股淡淡的米酒香味,更是增添了一种独特的风味。

经常吃窝窝头的林恒感觉这油渣馍馍的美味之中。

“好吃就多吃一点,做了很多呢。”秀兰笑着说,自己也拿了一个馍馍大口吃了起来。

晓霞低着头啃她的蜂蜜馍馍,眼睛也弯成了月牙型。

吃了早饭,林恒和秀兰又带着女儿马不停蹄的上了山,有时候悠闲,有时候也很忙。

夏天刚下完雨,都是上山捡菌子的黄金时间,这段时间,山上的牛肝菌和鸡油菌格外的多,其他不可食用的菌子也都是大爆发。

“老公,你的手还疼吗?”山上的时候,秀兰又关心道。

林恒摇头:“不疼了,就是痒的很。”

秀兰走过来看了看,小拇指有点肿,蜜蜂蛰的地方有一个红点,没啥大事。

“只能忍着了,让你不注意。”秀兰看着他挖苦说。

“不碍事,和收了一桶蜜蜂比,这不算啥。”林恒嘿嘿一笑。

一边聊,两人一边往后山走,不多时便来到了他们第一次采松乳菇的这座山梁上。

“雄霸,今天可要靠你找菌子了啊。”林恒揉了揉雄霸狗头,看着它说道。

“嗷呜~”

雄霸开心的打圈圈。

秀兰带着女儿在林子边捡随处可见的牛肝菌,林恒则带着雄霸去林子深处寻找更好的青头菌、鸡蛋菌之类的。

最近在家门口这些地方,林恒弓箭都不带,随身就带了把弹弓。

有时候弹弓都不想带,真是找不到猎物的身影。

他准备休息一段时间,再去三岔沟峡谷看看。还是对那里看到的那头林麝念念不忘,打到一头麝香就能卖一千五啊,太诱人了。

林中找菌子说简单也简单,每种菌子都有菌子窝,找到了就有收获。

说难也难,找不到菌子窝,树林找不对,一天都采不到几朵。

不过嘛,林恒有雄霸这个四脚兽外挂,不管是珍稀的还是不珍惜的,都很好找。

走了没几步,他就看到了不少鸡油菌,可惜一掰开,里面全都是小虫子。

夏天的鸡油菌生虫的速度太快,这种下了连阴雨的菌子更是这样,林恒不摇了摇头,捡起来丢进袋子,拿回去喂鸡喂猪獾崽子都是不错的选择。

“也不知道这猪獾过年得多好吃。”林恒有些馋,猪獾肉还是比野猪肉美味许多的,再用菌子喂养,味道让人难以想象。

“汪汪!!”

他正回味猪獾肉,远处雄霸发出来呼唤。

林恒闻声连忙将剩下的鸡油菌摘完,走了过去,看到的是一朵橙黄色亭亭玉立的鸡蛋菌。

“不愧是雄霸,厉害。”林恒小心将鸡蛋菌摘掉,这是绝对的好菌子,而且不怎么生虫。

有着雄霸的指引,林恒收获好菌子的速度比正常人一个个寻找快多了,一连找到了好几朵青头菌和鸡蛋菌。

“哎,只恨没有在云南啊,不然有这么一条狗还不得暴富。”林恒摇摇头,秦岭的因为气候的限制,菌子资源和云南相比还是差太远了。

“汪!”

这时候雄霸又叫了。

林恒走过来一看眼睛一亮:“居然是一树的木耳。”

木耳是他和秀兰共同喜欢吃的菜之一,木耳炒腊肉可太下饭了。

这木耳因为下雨吸收了过多的水分,肉嫩嫩的,重量有一斤多,但晒干可能一两都没有。

“咦,怎么这地方还有这么大一颗野葡萄藤啊。”

林恒刚准备走,发现了缠绕在树上的一颗藤蔓。

这是一颗直径比大拇指粗一些的野葡萄藤,不过并没有结野葡萄。

先看了看根系,林恒发现这野葡萄扎根不深,就果断一刀将葡萄藤砍断了。

又砍了一个木棍用来挖葡萄根,挖了一部分侧根出来,林恒就主动将主根砍断了。

葡萄藤自然是拿回去栽了,野葡萄藤生命力强,很容易栽活。

现在家里还没葡萄,先种一些野葡萄也没问题。

野葡萄长得快,等买到葡萄苗了,就可以直接弄一个接穗嫁接上去,有野葡萄的根,嫁接后会长得飞快。

将葡萄藤丢进背篓,林恒继续采菌子。

雨后的林子清新寂静,走在里面寻找菌子,绝对算是一种享受。

什么都不用想,脑海里只有菌子,有时候一片林子找不到两个,有时候一小片地方又能采一大堆。

充满了未知和挑战,就和钓鱼似的,不提出水面,就不知道钓的是什么鱼。

不同的是钓鱼可能会空军,但是采菌子很难空军。

就算采不到能吃的,也能采一些不能吃的过过手瘾。

“看来快到茶树菇的季节了。”

走着走着,林恒在不远处的一棵橡子树桩上看到了一丛茶树菇。

茶树菇菌盖灰褐色,菌柄白色,菌肉是污白色,没有菌环。

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这种蘑菇是一丛一丛生长的,而且是不生长在地上,而是腐烂木头上的,一般长成了之后一丛至少十几个蘑菇。

一丛就有一斤多,大的可能还有两三斤,采摘起来简单快速,还没有泥土。

林恒走过来将其摘了,这一丛有一斤多。

附近看了看,又摘了两丛,茶树菇他们这里是七月底最多。

虽然干货也才两三毛钱一斤,但是和金银花一样,量很多,还很好采摘,每天都会很多人上去去捡。

晒干后吃起来味道还不错,干煸和做汤最美味。新鲜的反而不好吃,林恒觉得它味道连红菇都比不上。

“汪汪!!”

刚把几个茶树菇丢进背篓,雄霸就发出了高昂的叫声。

“发现啥了?”

林恒有些好奇,这么高昂的叫声,一般都是好东西。

“果然是好东西,今天总算是遇到了两个,我还以为找不到了呢。”

林恒不由的露出笑容,雄霸发现了两颗赤灵芝。

而且这地方不但有赤灵芝,还有几颗天麻生长在附近,长出了长长的花剑。

将灵芝采了,林恒又看了看天麻,花都已经卸了,拿柴刀在树上标记一个X型记号,他走过去将天麻花剑拔出来,挖了一些天麻回去。

当然不是准备拿去卖,而是准备晒干炖猪头吃,田百顺送来的猪头还没吃呢。

天麻的疗养效果还是相当可以的,具有息风止痉,平抑肝阳,祛风通络的功效,农村经常用来炖鸡吃。

又捡了一会儿菌子,林恒看了看天,估计已经四五点了,就带着雄霸返回找秀兰。

往下走没多远,就听到了人说话的声音。

再走几步,就看到了人,刘兰和金艳李燕三人在林子里采蘑菇。

旁边还有两个小伙子,一个是刘家的刘成章,和他是同学,一个是他三爹的二儿子林海,也就是他的堂弟。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林恒你啊。”刘兰第一个主动打招呼。

“林恒你还看的上捡菌子这几个钱啊,捡一上午怕是没你打一只兔子挣得多。”金艳微笑说,看着林恒的目光有些幽怨。

林恒看了几人一眼,随口道:“捡菌子能卖钱,一毛钱也是钱啊,为啥不捡?”

林恒目光又看向了堂弟林海:“林海,看到你嫂子了吗?”

一看堂弟林海和刘成章他就算明白了,这两人都喜欢金艳,再想法子套近乎呢。

金艳确实美艳动人,身材也是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深得农村男人喜爱。

“我没看到啊堂哥,可能走的方向不对,错开了。”

林海摇头说。

“那你和我一起,帮忙给找一下。”林恒看着他说。

他三爹对自己不错,他可不想让金艳嫁到三爹家。

虽然说林恒觉得金艳这种人也看不上林海这种普通家庭。

“好的。”林海虽然还想和金艳说话,但还是答应了堂哥林恒。

旁边的刘成章看到这一幕,更是在心里感谢林恒这个好同学几百遍,林海一走自己就能单独和金艳相处了。

“林海,你去帮忙找一下吧,刚下雨的万一出了啥事就不好了。”

刘成章还有点猴急的催促道。

林恒看了他一眼,心想你也不看看自己条件,长得不行,家庭也不好,怎么敢碰这种女人的?

都被钓成翘嘴了还不自知。

不过他也不会提醒,只要不是和自己有关的人,他懒得帮他们改变什么。

林恒和林海刚要走,金艳却笑开口了:“林恒,你似乎很怕媳妇啊,见到我们话都不敢搭两句。”

她这么一说,李燕也不由的笑着附和:“你还别说,真没见林恒和几个女的搭话。”

林恒看了三人一眼,摊手笑道:“确实比较怕媳妇,而且有了秀兰也不想和其他女人多聊什么。”

面对别人的挑衅,通常做法是强力反击,让其不敢再挑衅。

不过这个通常耗时耗力。

还有一种更简单的办法,那就是摆烂,你说你怕媳妇,那我就是怕媳妇,我承认。

金艳和李燕现在就是这么一个无语状态,人家都承认了你还能怎么样?

“林海,我们走。”笑了笑,转身就走。

“别走,刘兰说你捡蘑菇本事很高超,让我们看看你的蘑菇呗。”

金艳又说。

“她说谎了,我本事很垃圾。”林恒头也不回。

林恒越是这么轻描淡写,金艳越不爽,她当即开口道:“咱们比一比,我输了把自己采的蘑菇都给你,我不相信你采蘑菇技术比我还好。”

听到这话,林恒转身了:“别反悔啊。”

说着他就把背篓放地上了:“你们看,随便看。”

几个人走过来查看,最多的是牛肝菌,然后是鸡油菌,虽然多了点,这些都没啥惊讶的。

但是接下来就让她们嘴巴合不拢了:“怎么这么多青头菌,还有七八朵鸡蛋菌,两朵灵芝,你怎么采到的?”

金艳瞪大了眼睛,林恒采的这些菌子都太值钱了吧。

她就采的除了牛肝菌、鸡油菌,还有三朵鸡蛋菌,一些木耳,她觉得自己这运气都够好的了。

怎么林恒能采这么多好菌子啊,这是拜了山神爷当干爹了?

“谢谢了啊,你这些菌子我笑纳了。”

林恒笑了笑,从她篮子里把鸡蛋菌和木耳拿走,又把其他菌子倒进了背篓。

“哎,你就不能给我留一点嘛,我错了。”金艳看着林恒这么狠心,委屈巴巴的说。

要是刘成章听到这声音怕是忍不住把自己的菌子都倒回去,林恒则面无表情的把空篮子放地上:“谁让你赌的,不知道十赌九输啊,下次长点记性。”

然后他带着林海,背着东西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走了,只留下了金艳等四人傻站在原地。

“这是运气还是技术啊。”刘兰再次陷入了疑惑之中。

“肯定是运气,采菌子有个屁的技术。”李燕摇头说。

“就是,有个屁的技术,下次遇到了一定要把我的菌子赢回来。”金艳冷哼道,她有些咬牙切齿,没气到林恒,还丢了一篮菌子,真是不划算。

她们却不知,林恒靠的是一只狗,再好的运气有雄霸的狗鼻子灵?

“没事的金艳,我这里有菌子,都送给你。”

刘成章连忙献殷勤,笑着把自己的菌子拿出来。

日更一万太痛苦了,作者君这个月已经连续更新了二十万字了,真是生产队的驴都不敢这么更新。

来点月票鼓励鼓励吧。

(本章完)

第95章 给堂弟介绍个媳妇

“唐哥,你太狠了,把人家菌子全拿了。”

走远后,林海不由的说道。

林恒回头看了他一眼,笑着说:“很喜欢金艳?”

林恒顿时忸怩起来:“是有一点,她长得那么好看,谁不喜欢啊,堂哥你当年不也提过亲嘛。”

“所以说啊,你看这都两三年了,她还没结婚,明显是在待价而沽呢,伱觉得自己有希望?”林恒笑着问。

林海一愣:“她只是说自己没找到喜欢的。”

“就算待价而沽,我也想尝试尝试啊,说不定就能打动她呢。”林海又说,他和林恒同岁只小了几个月,一直在为娶媳妇儿发愁。

“哎,放弃这个女人,我给你介绍一个更好的。”林恒笑着说,林海和他也算是从小玩到大,他真不希望林海以后陷入不幸的婚姻。

虽然说上辈子林海没成功,最后娶了一个外村女人,但鬼知道这一世会不会因为自己的蝴蝶效应让他成功了。

所以还是及时劝阻的好啊。

“更好的?谁啊?”林海瞪大了眼睛,村里长得漂亮的没几个啊,还能有更好的?

林恒扭头看了他一眼,笑着道:“村上教书的田梅不是还没结婚,你去追她啊,不比金艳好?”

“啊,那可是村支书的小女儿,人家看不上我的。”林海一听是这人,连连摇头。

“别急着否认自己啊,你都觉得不可能,还有啥勇气去追呢?”林恒无语。

林海这是典型的过于自卑,都没尝试先把自己否决的了,还没接触就觉得对方高不可攀,不敢靠近。

往往正是这样,漂亮的美女才会被那些胆大的混混追走,最终蹉跎一生。

上辈子他记得那田梅就是这样被隔壁村的二流子给骗走了,差点没把她爸气死。

“算了,你自己都否认自己,纵然我就是诸葛亮,也束手无策啊。”林恒摇了摇头不想说了。

林海长得不赖,但是太内向了,家境又一般,所以才一直没找到媳妇。

“堂哥,你的意思是你有办法帮我追上田梅?”林海心里的火苗被点了起来。

田梅那可是多人村里男人心中的高岭之花啊,文静素雅,有文化有学识,以至于很多人连去搭讪的勇气都没有,更别说非分之想了。

林恒上辈子没遇到秀兰之前倒是尝试过,但是被拒绝了,直到后来她隔壁村的混混拐跑,他后来才从混混口中知道了其中缘由。

林恒叹了口气,摇头道:“不想说了,你都觉得自己不行了,我还说啥啊。”

摇摇头,他朝着前方走去。

林海连忙追上去,拉着林恒的胳膊:“堂哥,我的好堂哥,我给你跪下了,教教我吧,只要真能追到,你就是我的再造父母啊,以后我唯你是从。”

毕竟是从小的玩伴,林海也真不要脸,说着就往下跪。如果真能讨一个好媳妇儿,别说下跪了,就是磕头他也得给堂哥磕几个啊。

“你是真不要脸,别跪了,让我爸看到不得打死我。”林恒一脚踢了过去,林海连忙跳开。

“那你是答应了吗堂哥?”林海嬉笑道。

林恒看了他一眼:“当然了,我不帮你我帮谁啊。”

看了一眼林海,林恒开口道:“首先你得把自己胡子好好刮了,打扮的干净利索一点。

其次你得研究历史,尤其是秦汉三国历史,那田梅最喜欢这些历史。

不过你有一点很有潜力,那就是田梅也喜欢象棋,但是却是个臭棋篓子,你得狠狠地教训她,给她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林海本来还在想自己堂哥是怎么知道这些的,结果听到最后一句话顿时出了声:“啊,狠狠地教训她?这不是会把她惹生气吗。”

林恒摇摇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叹气道:“你还是太年轻啊,想让一个女人爱上你,首先就得留下深刻印象,下棋杀她算啥啊。

而且田梅就是那种不服输的性格,你杀的她一败涂地丢盔卸甲,反而会激起她的好胜心,来找你继续下棋,一来二去不就有机会接触和熟悉了?”

“我靠,哲理啊,难怪堂哥你能追到秀兰嫂子,你这手段,只恨没有早点找你取经啊。”

林海震惊了,原来追女孩子还可以这样啊,新世界的大门被打开了。

“这算啥啊。”林恒摇摇头,“不过你要记住,前几次杀的她惨败就行了,后面就要吊着她了,给点希望,但是又让她赢不了。

然后你这段时间好好读读历史,我那里有本三国演义,你拿去读了,然后向她请教怎么能帮助刘备重扶汉室之类的,你要做坚定的汉室拥趸。”

林海已经惊为天人了,觉得难怪自己堂哥能发财,这追个女人都是一套一套的。

“然后呢。”看林恒不说了,林海心里都痒痒,迫不及待的想听接下来的话。

“然后个屁啊,你先把这些做到再说。尤其是学习,你只有小学文化不要紧,但是真得努力学,不止是历史,其他的书也要多看看。做个有用的人,让自己变得更好,不然一切都白搭。”

林恒摇摇头,他觉得林海能自己摆棋下到那种程度智商不会低,好好改变一下,未来很可期的。

他未来搞养殖做生意这些也需要人帮忙,这些从小一起玩的知根知底的人总比陌生人好一些。

“堂哥你放心,我绝对按照你说的做。”林海拍着胸膛保证说。

只是他突然又犹豫起来:“堂哥,你村支书那边知道了会不会扒了我的皮啊。”

“你前怕狼后怕虎,干脆别想女人了。”林恒翻了个白眼。

村支书田东福是一个非常开明的人,主张自由恋爱,婚姻自由,不然上辈子女儿也不会被一个混混拐跑了。

但是林恒不想给林海说,连这点决心也没有那就别祸害人家了。

林海想了想,狠狠地点头:“我知道了堂哥,我会努力的。”

林恒摆了摆手,四下看了一眼,有些奇怪,秀兰人呢,走了一路了都没找到,难道回去了?

不应该啊,她肯定会等自己的,除非有啥事。

“秀兰!!”

他一边找一边呼唤。

“嫂子!”

林海也在林子里四处帮忙找。

“汪汪~”

远处传来雄霸的声音,林恒连忙跑过去。

“我在这里。”

秀兰发出回应。

“你受伤了?”林恒远远的就发现了不对劲,秀兰坐在石头上鞋都脱了。

“没事,一点小伤,就是摔了一跤。”秀兰摇头道。

林恒跑过来查看,秀兰的脚踝一块皮都擦没了,其中还有一道米粒深的口子。

“身上还有其他地方受伤了吗?”林恒端着老婆的脚,轻声问道。

“没有,就是不小心摔倒被石头划了,衣服也烂了一点。”秀兰摇了摇头说。

林恒心疼坏了,轻轻的吹了吹:“还疼吗?”

“嗯,有点疼。”秀兰轻轻的点头,又说:“我怕女儿乱跑,就在这一直没动弹,你去给我弄点猫耳朵粉抹一下就好了。”

农村人,在野外受伤了,都会用猫耳朵背面的棕褐色粉末涂抹。

这是一种生长在石皮上,看起来像是猫耳朵的一种奇特植物。

这种植物的学名叫长柄石韦,农村用的是它背部的孢子,具有消炎抑菌的作用。

这东西石皮上到处都是,没有碘伏和酒精,大家都用的是这个,效果还不错。

“你这可不行,肉里面还有土,得冲洗干净才行。”

林恒看了看老婆的脚踝还有点肿,又问:“你是不是还把脚扭了?”

“是的,有点疼,但应该不是啥大事。”秀兰点头说。

“那你等一下,我去把林海叫过来拿东西,然后我扶你下山。”林恒说了一句,转身去找堂弟林海。

“堂哥,不用找了,我过来了。”

这时候林海从远处跑来,看着秀兰关心道:“你没事吧嫂子。”

秀兰摇了摇头,表示没事。

“你把晓霞抱着,帮我把背篓拿着。”林恒说了一句,把自己的东西倒进秀兰的背篓,然后将两个叠在一起递给了林海。

“好嘞。”林海点点头,走过去要抱晓霞。

“我要爸爸。”晓霞摇头着后退,不让抱。

“我要抱妈妈,你妈受伤了,需要我扶着,让你叔叔抱着你。”林恒看了她一眼说。

晓霞看了看妈妈的脚,又看了看叔叔林恒,勉强答应:“那几己走。”

“我拉你。”林海无奈,拉着晓霞走。

林恒则搀扶着秀兰,刚走了一两步,秀兰就疼的小声吸溜了一下。

“我背你吧,别逞强啊。”林恒看了一眼秀兰,直接将她背起来。

秀兰有心说不,但是都已经被林恒抱着腿抱起来了,只能抓住林恒的脖子往回走。

“你小心点啊,背不动了就休息一下。”秀兰趴在林恒耳边小声说。

“你才一百斤,我怎么可能背不动,放心吧。”

林恒笑着说,背着老婆也是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感受,心灵和身体都很舒适。

“我这是第几次背你啊?”林恒一边感受着老婆柔软的身体一边问道。

秀兰搂着林恒脖子想了会儿:“好像是第四次还是第五次吧,反正之前都是在结婚之前。”

林恒想了想,好像也是的,自己结婚后就没背过老婆了,抱过几次。

两个人的话让林海有些受不了了,心想自己一定要把田梅拿下,到时候也背自己老婆去,狠狠秀一下恩爱。

背着老婆,走一段路,林恒就要掂一下,把老婆往上背一点,怕她脚碰到地面了。

同样的也不可避免的感受到了后背惊人的弹性,和平时上手的感觉完全不同。

秀兰不说话,只是轻轻咬了咬林恒的耳朵,脸颊有些发烫,觉得他是故意的。

但是堂弟林海在附近,她不好开口说。

采菌子的地方就在家门附近,即便背着秀兰,林恒也就用了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回家了。

“堂哥,嫂子,我先回去了啊,有时间去我家玩。”

把晓霞送回家,背篓放下,林海就迫不及待的跑了。

“老婆你注意啊。”林恒说了一声,将秀兰小心的放在了椅子上。

秀兰坐下后,白了林恒一眼:“是不是很舒服啊。”

林恒嘿嘿一笑:“难道你不想让我背着?”

秀兰瞪了他一眼:“少贫嘴了,得了便宜还卖乖,去弄点水吧。”

“好嘞。”林恒去挑了一点干净的水,一块小手帕过来,给秀兰冲洗伤口上的泥土。

“早上还说我呢,这不自己也受伤了,下次小心点。”

林恒看着老婆疼的小嘴吸溜凉气,笑着挖苦道。

秀兰鼓了一下小嘴:“不能怪我,路太滑了了。”

拿水把伤口的泥巴处理冲掉后,林恒拿手帕沾了一点白酒滴了上去消毒。

“好疼!”

秀兰痛呼一声,不由的一抬脚,差点伸到林恒嘴里。

林恒看着她:“……虽然我喜欢,但是还没变态到想吃。”

“老公,对不起,有点疼。”秀兰不好意思的说。

“不疼到时候就要溃脓了。”林恒摇摇头,再次滴了一点酒,这一次他抓住了,没让脚乱动。

“好了,等着风干结痂吧,夏天不能捂。”林恒说,脚踝虽然肿了,但应该没啥大事。

“嗯,你把金银花拿过来,我一边摘一边等待。”秀兰说。

林恒去把篮子和金银花拿来。

又看了一眼在那里看小野猫的女儿,林恒拿着野葡萄藤去后院种植。

只需要挖一个坑,把葡萄根埋进去,剩下的就不用管了,顶多太阳大了,下午浇浇水。

要不了一个月,它就会长出大量的野葡萄藤来。

把葡萄藤栽了,林恒回到前院处理蘑菇。

将生虫的鸡油菌倒进去喂给猪獾崽子,这崽子看了看,就跑过去开吃,已经不太害怕林恒了。

同样是小崽子,那野猫崽子就完全不一样了,现在人靠近还吼呢,看的林恒想给它一个大逼斗。

将蘑菇收拾完,天色渐暗,林恒看着秀兰问:“晚上吃啥饭?我来做。”

“不用做,早上的白面馍馍还有几个,你拔点菠菜做个汤就行了。”秀兰说。

“好。”林恒点点头,去父母那边拔了一些菠菜。

“我听人说秀兰脚扭了,你背回来的?”林母看到林恒询问。

“是的,不过没啥事。”林恒点头。

“哥,你要把羊牵回去吗?”彩云放牛回来,手上牵着林恒家的羊崽子问道。

“不用,你明天也帮忙放一下吧。”林恒笑着道。

彩云就猜到是这样,无语的摇了摇头:“那过年羊可得分我一点啊。”

“肯定的,不会亏待你。”林恒点头,拿着菠菜就跑了。

做了晚饭,一家三口吃完,林恒给女儿洗了个澡,换了干净的衣服哄她去睡觉。

秀兰的脚伤已经结痂了,脚腕疼痛也初步缓解了,勉强能走路,不用林恒帮忙。

第二天,因为秀兰受伤,林恒也没去山上。他去村上找石灰,问了一圈,才听说村上小学最近粉刷墙壁,用了石灰,可能还剩下一点。

枫树村小学在村子东边一个空旷的小山坡上,距离农民住户都比较远。

村上小学也不像后世都用院墙围起来,根本没钱做这些,地面都是泥土的,只有房子是红砖砌的,但是并没有粉刷。

林恒来的早,村上的学生还没来,就学校唯一一位老师田燕在办公室,正趴在桌子上写着什么东西。

她上身穿着一个白色衬衫,下身是黑色长裤,平底小皮鞋,头发扎成两个马尾辫从两肩垂落到胸前。气质文静素雅,充满着这个时代知识女青年特有的活力和干劲。

“请问你干什么?”看到林恒走到门口,田燕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询问道。

她自然是认知林恒的,这两天还听她爸说了林恒最近的事迹。

“田老师,我听说村上小学这里有石灰,我想买一点回去用。”林恒目不斜视的说。

“还剩下小半袋,我给你拿。”田燕看了林恒一眼,走去墙脚将剩下的小半袋生石灰提过来递给了林恒。

“多少钱啊。”林恒接过来问道。

“你拿去用吧,不要钱。”田燕摆了摆手。

林恒拿出一块钱放在了桌子上:“给村里学生买个铅笔也好啊。”

田燕看了看钱,点头:“那就多谢了。”

“对了,问你个问题,我妹妹彩云不是读了六年级就没读了嘛,我想让她下半年去上初中,不知道能不能继续上,她已经辍学一年多了。”

林恒看着田燕询问道。

田燕有些惊讶的看着林恒:“你的决定,还是你爸的决定?”

“我的啊,我出钱供她读书。”林恒点头说。

田燕有些不可思议,林恒竟然对读书重视起来了。

“这个没啥问题,就算有,乡镇上的初中老师我也认识,给说一下就行了。

但是怕的是彩云把以前的知识都忘记完了,这样吧,你让她抽空来我这里,我帮她复习一下。”

田燕对此还是很热衷的,现在还是一名有梦想有责任的教师。

“好的,我回头给她说。”林恒点点头,提着半袋石灰走了。

回去的路上,林恒看到了堂弟林海。

“你现在在这墨迹啥啊,等中午学生放学了再去啊,人家上课哪儿有空理你啊。”

林恒看着林海无语的说道。

“哥,我到时候咋说啊?”林海脸色都有黑眼圈,激动的昨晚都没睡着。

林恒摇摇头,开口道:“你去就直接说听说她下棋很厉害,想切磋两盘,就这样,然后按照我今天说的做。”

“好的。”林海点点头,又转身回去了。

“太年轻了。”林恒摇摇头,拿着生石灰往回走。

(本章完)

重新连接服务器...

连接失败... 将在 秒后重新尝试连接.

连接失败.
请刷新此页面.

此会话被服务器暂停.

恢复会话失败.
请重试或者刷新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