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千里墨烟驹

?萧逸洋洋得意的走在回道观的路上,手里牵着一根绳子,拴着抓到的偷菜贼……一匹浑身泥点垂头丧气的小马驹;跟在后面的马六不时用手中的棍子敲一下不肯走路的小马驹屁股,至于大牛则在一旁呲牙咧嘴,胳膊上赫然还有两排大大的牙印子,三个人都是一身的泥水……

为了抓住它,三个人可费了老大的力气,纵然掉进陷阱泥坑里,小马驹依然不老实,连踢带咬,嘶鸣不断,简直比野兽还要厉害;最后三个人一起跳下泥坑,强行施展蛮力,这才活捉了偷菜贼。

就这样,一不小心大牛还是被它咬了一口;看着仍然想张嘴咬人的小马驹,萧逸一度怀疑,他们捉住的这个小家伙,其实是一匹外表长的很像马的某种野兽;否则一般的小马驹哪有这么凶悍的,动不动就张嘴咬人,而且力气大的出奇,以萧逸的神力都按不住它。

‘偷菜贼’被栓在了道观里的老枣树下,三个人开始三堂会审,研究怎么惩罚这个让他们好几个晚上没睡好觉的家伙。

卖掉?……估计没人敢买!

留下拉磨、耕地?……开玩笑,谁能驯服的了它!

放了它?……又有点不甘心!

最后三个人初步决定,晚上吃一顿红烧马肉,改善一下伙食。

在小马驹离变成一锅火烧肉只有一步之遥时,它的命运因为一个眼神发生了转折。

听着厨房里磨刀霍霍的声音,似乎意识到什么的小马驹猛地竖起耳朵,夹紧尾巴,浑身开始颤抖起来,并睁开了一双充满恐惧、无助、可怜的眼睛,而此时萧逸正在疑惑的上下打量,这么个小东西怎么跑的像风一样快,还能轻易跳跃那么高的篱笆墙;于是两双眼睛的目光碰撞在了一起。

小马驹的眼神打动了萧逸心中深深隐藏起来的软弱,突然的穿越而来,在陌生的世界里,和这匹远离族群的小马驹一样,远离父母,孤苦无依,在这个充满危险的世界里苦苦挣扎;此时两者的眼神是如此的相似,都能感受到对方心里那份深深的孤独和寂寞————不是我想变得坚强、冷酷,而是在这个世界里除了自己,我没有别的依靠!

伸出舌头,舔了舔萧逸的脸,小马驹在自己即将变成红烧肉的情况下,选择了安慰同样孤苦的敌人。

(人性?兽性?想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西班牙斗牛士,在角斗场上突然感觉身体不适,疼痛的坐在了角斗场里,这时第一个走上前去安慰他的,就是那只刚刚被他刺得满身鲜血的公牛,在伟大的善良面前,斗牛士失声痛哭,终止了比赛,退出斗牛士生涯,从此,终其一生,不进角斗场半步;变成了一个虔诚的动物保护着。)

萧逸那被层层武装起来的内心防线终于崩溃了,抱着满是泥泞的小马驹,无声的眼泪在两颗脆弱的心里同时流淌。

果断制止了大牛、马六两人的暴行(二人欲哭无泪,天地良心,提议吃红烧肉的可是小道士自己);并亲自去端来上好的豆饼,又从厨房拿来扒好的白菜心;于是,后来的马中之王就这样被一盆廉价的豆饼和几颗白菜心给收买了,并签下了终生的卖身契。

看着吃饱的小马驹满身泥泞,同情心爆棚的萧逸拿着刷子,带着它一起走向山下的小河;在自己穿越来的地方和马驹一起接受秋水的洗礼,共同洗去尘世间的孤独和寂寞,从此你我生死相托,祸福相依!

萧逸牵出去的是只又脏、又乱、又野蛮的小野兽,带回来的却是一匹浑身毛色黑亮,大概一岁左右的神骏小马驹。

高立的小耳朵灵活的转动,有些像兔形的脑袋,四肢修长有力、薄薄的皮肤上有几道野兽的爪痕,显示出它曾经历过极大的危险,体型饱满,步伐轻灵、犹如一只山中的小精灵,立刻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如此灵智、威武的马驹,世上少见。

看着围绕自己跑来跑去的马驹,萧逸抱住它说道:“以后你就跟着哥吧,哥肯定让你天天吃上白菜心,另外还得给你起个名字……

为了给马驹起个好听的名字,三个人都开始拼命的转动脑筋,“黑风?黑龙?黑虎?黑豹?黑……在否决了无数大牛和马六想出的名字后,萧逸又拔掉了无数根头发,杀死了无数脑细胞后,做出最后的决定:“既然你那么喜欢吃白菜心,就叫你-----白菜!”

看着躲在萧逸怀里连连点头的马驹……哦不,是……“马驹白菜”,另外两人口吐白沫的被雷倒在地上……

日后,‘无愁侯、神威天策上将军’萧逸的府邸周围,必然种植数百亩大白菜,于是‘无愁侯’爱吃白菜的名声举世皆知,而且萧逸只吃白菜梆子,不但自己吃,还大量分送亲朋好友一起吃,至于白菜心,那是扔出去喂马的。

后世,关于白菜心和白菜梆子那个更有营养一直争论不休;支持白菜梆子一派的论据就是,三国时期,大量魏国的文臣武将吃白菜都是只吃白菜梆子,而代表性人物就是-----萧逸。

院子里的动静终于惊醒了正在闭关的‘出尘子’,老道走出屋门,一双暗淡的眼睛在看向马驹时突然变得明亮起来。大步走上前,一把抓住想要躲到萧逸背后的小马驹;仔细打量起来,摸摸马头,摸摸脖子,又摸了摸肩胛骨和肋骨,甚至抬起小马蹄子看了又看,看老道如此,站在一边的马六也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最后连小马屁股都摸完的老道惊讶的问道:“如此神物,你们从何得来?”

萧逸莫名其妙,马六若有所思,只好由大牛回答到:“这个偷白菜的小贼是我们用陷阱抓回来的。

“啪!……”老道一巴掌拍在大牛头上,力量之大,听的边上的萧逸牙都发酸;

“如此神物竟然落在你们几个无知之徒手里,简直是暴殄天物,你们可知它是谁?可知它的出身?”

三人连忙老实的站成一排,用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看着老道,等着讲解。

老道摸摸小马的鬃毛开口说道:“此马产于极西之地,属于汗血宝马的一种,此马长大后,力大无穷,聪慧过人,能和主人心念合一,而且一旦认主,誓死不变,是无数沙场战将梦寐以求的坐骑;它的大名就叫---千里墨烟驹!

思索了一下,老道继续说道:”在哪极西之地有一大宛国,国中有一座圣山,山上有一种天马,奔驰如飞,拔山涉水如履平地,人力不可捕捉;于是有聪明之人就在每年马匹发情的三四月份,把漂亮,年轻、神骏的五色母马放在山脚下,引诱天马之王前来交配,待母马怀孕后再收回,生下来的就是汗血宝马;而其中一种纯黑色的就是它,老道指指小黑马驹。

因为毛色纯黑,奔驰如电,人们只能看到它奔跑后留下的烟尘,所以起名---千里墨烟驹!

当年汉武帝为求汗血宝马,派遣使者带着同宝马等大的金马前去大宛交换而不可得,随后派贰师将军李广利两次带兵西征,死伤无数,才用武力得到这种宝马。

听到老道在讲解自己的身世,“马驹白菜”也高高的抬起头,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而萧逸三人则暗暗地擦着冷汗,幸亏没把这匹‘千里墨烟驹’大人变成一锅红烧肉,否则老道非把他们三个吃下去的再给揍出来不可,至于是从上面揍出来,还是从下面揍出来,那就不得而知了……

“啪!……”最后‘出尘子’老道一巴掌拍在萧逸头上:“白菜?什么破名字!如此神物竟然给起这么一个名字,劣徒呀!劣徒!你气死为师了……”

《西极天马之歌》。

天马来兮从西极,

经万里兮归有德,

承灵威兮降外国,

涉流沙兮四夷服。

出尘子老道一边念着歌词一边转身回屋继续悟道去了,留下一脸无辜的萧逸和在一旁洋洋得意的马驹”白菜!”

萧逸用手小心的摸了摸在一旁活蹦乱跳的‘马驹白菜’,心中暗暗感叹,这就是东汉版本的‘劳斯莱斯幻影’呀……

(本章完)

第14章 紫木公子

小道观的生活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花尾巴大公鸡依然每天准时报晓,老道依然每天坐在卧室里悟道;只是每天去河边跑步的萧逸身边多了一匹跑的飞快的“马驹白菜”。

这一年是大汉中平四年,秋,公元187年。

这一年,沉迷享乐的汉灵帝在西园修建了一千间房屋。引来渠水到处环流。渠水中种植着南国进献的荷花,命名为‘裸游馆’,与宫女们都脱光了衣服,在其中嬉戏追逐。

这一年,34岁的曹操被起用为典军校尉,成为汉军精锐西园八校尉之一,开始追求他那“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梦想。

这一年,27岁的刘备带着结义兄弟关羽、张飞,因镇压黄巾军有功,被封为安喜县县尉,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

还是这一年;出生于公元182年的未来吴太祖孙权刚刚6岁,才替掉自己的第一颗乳牙。

(以上数字为历史人物的真实年纪,不是小编乱写的。)

历史是大人物的历史,没人会在意一个小人物的快乐、痛苦,可往往又是无数的小人物在推动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时间回溯,当萧逸站在菜地边大发雷霆时,黄鼠的马帮也来到了盘龙河边,回青州,这里是必经之路。

向导‘老郑头’和黄鼠齐肩而行,不时地交谈着什么,随意的神态和毫无顾忌的言语,证明他的真实身份不是一个向导那么简单;‘少主张燕’还在为没能请动张济、牛宏二人出山而耿耿于怀,一张娃娃脸绷得紧紧的,显然,这次事件打击到了他那颗年轻的自信心。

一行人马来到盘龙河北岸驻足停下,稍事休整;马群都挤到河边饮水,一时间人喊马嘶,惊动了岸边草丛中无数的飞鸟……,看着眼前汹涌的河水,再看看背后状如卧虎的山脉,黄鼠的职业病发作了。

原来当年黄鼠被士族大户迫害,妻、子俱亡,发誓报复的他却武艺低微,又人单势孤,无力对付这些豪门,沮丧至极的他突然想到:“报复不了活人,我还报复不了死人吗?”

于是他断然加入了青州当地盗墓贼的行列,说来也怪,对于习文练武毫无起色的黄鼠,对于盗墓却颇有天份,短短一年,就成为青州当地赫赫有名的盗墓贼头子,靠一双锐利的眼睛,和对地形地貌精准的判断,曾经一月之内连盗四座官宦之家的大墓,摸出来金银珠宝无数。

可惜,人怕出名猪怕壮,不懂得低调行事的黄鼠被官府重金通缉,最后被手下一个贪财的小喽啰出卖,锒铛入狱;正在他准备闭目等死的时候,天无绝人之路,黄巾起义爆发了,张角带人攻破城池,开仓放粮,释放狱犯;大难不死的他出于感恩戴德和对官府的愤恨,毅然加入了黄巾军。即使张角兵败身亡后,黄鼠依然忠于造反大业,在各地积极奔走,联络黄巾军余部;此次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去塞外匈奴人的领地贩马,就是为了起义军筹措坐骑。

“河水清澈如龙,山势雄厚如虎,怀阴而抱阳,这是大大的风水宝地呀……不过,此处青龙在西,白虎在东,阴阳逆转,地势上北岸高南岸低,相书上说这叫‘****龙背’,乃是反客为主,权臣欺君之象;大凶大恶之地、又是大富大贵之地……怪!大大的奇怪呀!

正在黄鼠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身边的老郑头开口说道:“黄首领,过河就是‘盘龙亭’公孙家的地盘了,那公孙家可是此地一霸,手下还私养甲士数百,壮丁千余人,平日里欺男霸女、走私货物,无恶不作;保险起见,我们是不是绕路而行?”

“盘龙河绵延近百里,水流湍急,暗礁密布,河水又宽,连小些的渔船都过不去,只有此处水流缓慢,地势平坦,又有木桥可以过河;若是绕路,肯定消耗大量时间,青州的弟兄还在等着咱们的战马,必须速速过河;至于那朱家,虽然霸道,但只要我们把过路费交足,量他们也不会为难我等,”黄鼠思考了一会说道。

………………………………

‘盘龙亭’或者应该叫‘公孙亭’才对,当地第一大户公孙家,人口众多,家财雄厚,当初的公孙老太爷还用钱捐过一个‘孝廉’的名位,平日里抢男霸女,独霸一方,加上暗地里大量向塞外走私铁器、食盐、丝绸……成为这附近方圆百里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人物,公孙家也世袭着‘盘龙亭’亭长的职位!

公孙家的大宅就建在盘龙亭的最高处,据说这里乃是龙首之地,风水极佳,宅院占地极广,房屋院落不下上百间,假山、水池、花园一切应有尽有,奴仆婢女成群结队,比之一般的官宦世家也毫不逊色。

此时,正堂主位之上,端坐着一个青年人,二十四、五岁的年纪,身影略瘦,柳叶细眉,桃花眼,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面白而无须,满头的长发飘散,用一根粉红色的丝带系在额头,如果不是看到脖子上有喉结,一定会被误认为是个貌美如花的俏佳人;只是那发黑的眼圈,内陷的脸颊,显示出这位公子有些酒色过度……乃是个风流小郎君;

他就是‘盘龙亭’的少庄主公孙寻,据说当年他祖父-就是那位花钱买孝廉的公孙老爷子活着时,夜梦一根紫色神木桩从天而降,那木桩通天彻地、华丽无比,还绘制有二十八星宿封印的神秘花纹,上书“困龙桩”三个金色大字,正落在他家的院子里,吓得老爷子猛然惊醒,正好此时下人来报,说他的嫡长孙出生了;大喜过望的老爷子认为这是大大的吉兆,于是给孙子取乳名;‘小木头’,大名——公孙寻;等到‘小木头’弱冠成年之后就取表字:‘紫木’,而亭子里的人都叫他‘紫木公子’!

老孝廉过世后,儿子接掌家业,不过这位公孙老爷身体不好,平时在后宅修养,将许多事情交都给了儿子公孙紫木处理;那‘紫木公子’聪明异常,过目不忘,自幼请名师教导,文武双全,稍长就游学四方,结交豪杰;加上为人阴险狡诈,心狠手辣;把偌大一份家业管理的井井有条,整个盘龙亭的人无不对他怕三分,恨三分,避三分……

此时的‘紫木公子’正微闭双目,心里盘算着今晚去那个小妾房里过夜,别看他年纪不大,却足足娶了17房的妾室,这还不算,平时还喜欢出去采摘一些野花……

报!……一个守卫庄门的家丁跑了进来,跪拜行礼后说:“启禀公子,有一伙马贩子赶着百余匹骏马从河北岸而来,要从庄中借路而过。”

“哦?什么样得马匹?可曾看清?有多少马贩子守护?”

回禀公子:“百余匹都是膘肥体壮,身材高大的骏马。看那毛色和神态定是关外的匈奴马无疑,共有27名马贩子带队;已经来到桥边。”

‘匈奴马!’紫木公子猛地睁开桃花眼,露出一丝贪婪的目光,想了想,对边上说道:“朱九,你去看看,按照咱们‘盘龙亭’公孙家的规矩,过往货物’逢十税一’让他们留下一成的马匹货物,本公子正准备组建骑奴,其余的马匹,给我全部廉价买下来;你速去速回,事成之后,回来报我。

大汉王朝自从景帝开始,皇粮国税不过才‘三十税一’,一个小小的土豪却敢‘逢十税一’,其霸道、贪婪可见一般。

“诺,公子!”;随着话音,边上走出一人,四十上下的年纪,体态肥胖,满脸横肉,正是紫木公子手下的大管家,原是公孙家的奴生子,赐姓朱,取名朱大勇;因为会溜须拍马和替主人背一些见不得人的黑锅,所以深的上代老爷子的喜爱,而今已经升到大管家的位子。朱大勇媚上而欺下,为人残暴刻薄,经常狗仗人势的欺凌庄中弱小,克扣庄丁的俸禄,因为体态肥胖;底下人都背后叫他‘猪大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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