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296【穿越《芳华》】

项南之所以想接这个任务,是因为他查过了,刘峰和何小萍是来自电影《芳华》中的人物。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七零年代,天府军区文工团的故事。

主人公刘峰是个活雷烽般的圣人,他心地善良、心灵手巧、吃苦耐劳、乐于助人、不计得失。

只是因为爱上了不该爱的人,以至于受到处分,被文工团发配。之后,赶上战争,他在战场上丢了一只手。

转业之后,他过得也不好,工作没有了,老婆也跑了,连城管都欺负他,最后身患绝症而死。可以说是好人没好报了。

何小萍则是女主角。她的命运也很悲惨。亲生父亲被下放,母亲带着她改嫁。她的继父不喜欢她,弟弟妹妹也欺负她,使得她养成了极度自卑的性格,缺乏和人沟通、交往的能力,以至于在文工团备受排挤、欺凌。

在刘峰被文工团开革之后,她因为同情刘峰,故意懈怠工作,以至于被发配到野战医院。战争打响后,她负责抢救伤员,看到了太多悲惨画面。

之后又因为尽心照顾伤员,成为备受好评的英雄人物,反差太大,导致精神分裂。虽然之后病情康复,但是最好的年华也已逝去了。

最后,她和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刘峰就伴,过完了自己不幸的一生。

……

看完这部电影之后,项南心里都有些酸楚。

刘峰、何小萍两人真的是太惨了。他们并没有做错什么事,但命运却对他们如此不公。

相比起来,电影中的郝淑雯,撬战友的男朋友;林丁丁,绿茶精,勾着宣传干事和军医,还污蔑刘峰猥亵她……道德品质都有问题。

但是,郝淑雯最后成了富婆,而林丁丁则成功嫁去海外……真可以说是,殺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了。

项南之所以要接这个任务,一方面是想为刘峰、何小萍打抱不平,改变他俩悲惨的命运;一方面,他继承自方一凡的歌舞、表演技巧,刚好能在文工团发挥作用。

《芳华》世界虽然有战争,炮火连天、子弹横飞,看起来很危险。但是如果待在文工团,是不大可能遇上危险的。

相比其他任务,这个任务的难度,还是相对较低的。

……

而为了完成刘峰的任务,项南也仔细的考虑应对办法,甚至还找来《芳华》原著小说,进行参考。

经过研究,他发现,刘峰之所以命运坎坷,被林丁丁污蔑,只是一层诱因。它的根由是,刘峰没本事。

刘峰虽然是个热心肠,吃苦耐劳、乐于助人,但是他干得都是些小事。比如扫扫地、帮帮厨、撵撵猪之类。

这些事,他不干,其他人也会抢着干得。毕竟当时学雷峰是风气,文工团人人都上进,都想要表现。

按原著中的说法,“一帮年轻健壮的青年,挣死了表现不过是帮炊事班喂喂猪,切切土豆丝儿,多扫几遍院子,多抹几趟走廊,多冲几次茅坑。可毕竟是茅坑少,人多,上百个人都要学雷峰做表现,那得多少茅坑多大院子?”

由此可见,刘峰并不是不可或缺。就像他先后两次去燕京作报告,受表彰,之后还被下放到伐木队,但在他离开之时,团里工作照常进行,没人觉得不方便。

而要真想在文工团立足,就必须要有一技之长。比如卓玛,舞蹈跳得最好,是文工团的头牌、A咖,没人敢轻视她。

再比如萧穗子,她的文笔最好,写写画画都可以,甚至被专门调去拍纪录片。这样的骨干,也不容易被欺负。

而刘峰只会翻跟头。他小时候,在县里的梆子剧团学过童子功。至于其他歌舞,表现就一般了,也不懂得吹乐器,所以是文工团的边缘人物。

虽然他很努力地为大家做贡献,吃苦耐劳在先,享乐享福在后,但大家却并不重视他,甚至还取笑他装模作样。

林丁丁能和宣传干事接吻,能和军医嗳昧不清,但是被他抱了一下,就要大喊大叫,认为自己被玷污了。根由,其实就是嫌刘峰没本事。

相反,如果他是文工团里的台柱子。文工团少了他就不行,那他也就不会受欺负了。相反,林丁丁甚至都会倒过来追他。

再假如,他有本事的话,转业之后能赚钱,那也能给他和小萍一个安稳的生活。不至于年仅四十多岁,就已经身患绝症。

……

项南继承了方一凡的歌舞、表演技巧,成为文工团的台柱子,倒是不难。

不过,为了让自己更突出,他还是查阅了一下七零、八零、九零年代的电影、音乐、剧本、小说等等,准备做个全面发展的优秀娱乐工作者。

另外,他还查了一下七零、八零、九零年代的政治、经济资讯,做到心中有数,对未来的发展之路更加明晰。

随后,项南正式接下了刘峰的任务。

那一刻,光门再度凭空出现,项南迈步走入光门中,紧跟着就是一阵头晕目眩。

“我叫刘峰,来自齐鲁的一个穷县,野战兵出身,从小在梆子剧团学艺。因为跟头翻得好,被调入了文工团。我的父亲是木匠,我会一手木匠活。

我是热心肠,乐于助人,大家都叫我活雷峰,并推举我当军区代表,到燕京参加全军学雷峰标兵大会。

我现在在返回文工团的路上,团领导让我顺路带回一个女兵——何小萍……”

等项南睁开眼睛时,就见自己正站在街上。

眼前的景象,让他微微一愣。

街上没有高楼大厦,最高的楼,也不过就四五层,完全不像日后的大城市——天府。

所有建筑上都写着大标语,挂着大横幅,诸如“战无不胜的中國人民万岁!”、“团结起来争取更伟大的胜利!”、“抓革命、促生产、备战备荒为人民!”等等,格外有时代印记,让项南这位八零后感觉颇为新奇。

“刘同志,我们往哪儿走啊~”这是一个怯生生的声音问道。

项南循声望去,就见在自己身旁,有一个竖着双马尾,麻花辫的小女生。

她约莫有十六七岁的样子,眼睛笑起来像月牙儿,有着现代人鲜有的质朴和纯真。

(本章完)

第296章 297【咱们去宾馆吧】

项南知道,她就是自己负责带回部队的,文工团特招的新兵何小萍。

七零年代,参軍是所有有志青年都向往的事情。《血色浪漫》中,男主角钟跃民都是靠关系才入得伍。

而文工团工作光鲜、训练轻松、待遇优厚,因此想去的人更是挤破头。也因此,文工团招新兵,名额有限,而且要求还极为苛刻。

何小萍是分队长特别看好的人选,为此还专门找首长特批的名额,可见她的资质和实力是多么优秀。

“咱们刚坐了两天两夜火车,又困又累,现在天上还下着大雨,你我的衣服也都湿了。”项南想了想,谨慎的提议道,“依我看,我们先找个旅店住一下。好好休息休息,养好精神。明天等天放晴,咱们干干爽爽、精精神神的去报道,你觉得怎么样?”

电影中,刘峰带着小萍回到天府市后,没有休息就立刻回了文工团。当时小萍坐了两天两夜火车,不仅身体疲累,而且衣服也早脏了、臭了、湿了。

偏偏分队长还把她夸得天上有地上无,还怂恿她在众团员面前表现一把才艺。结果小萍精力不济,跳了两下就摔倒了,不仅没有露脸反而现眼,招致嘲笑。

而她那身又脏又臭又湿的装扮,同样也给团员们留下坏印象,让大家看穿了她的困窘卑微。

所谓钱是人之胆,衣是人之威,先敬罗衣后敬人。文工团不是个个都圣人,它其实跟社会没两样,也有抱团有竞争有排挤。

小萍资质好,实力强,自然引人嫉恨。而她偏偏又出身寒微,没什么背景,所以自然就招致打压、霸凌。

项南不希望她再遭受这样的命运,所以就想帮何小萍开个好头儿。

帮她找个旅馆,先住一晚,好好恢复一下精神、体力,明天再去文工团报道。

……

“好啊。”小萍爽快的答应道。

项南一见,大为感慨。

在二三十年后,他要是刚见面,就说带女生去旅馆,那肯定会挨女生嘴巴的。

哪像这个年月,人多质朴啊。

项南随即带着小萍来到红旗旅店。

当时住旅馆,并不是单有钱,有身份证就行的。还要有单位的介绍信,还要缴纳粮票、肉票才准住。

而且,房间不是说选哪间就选哪间,必须要听从人家的安排。否则,被赶出去也不是不可能的。

项南定了两个单人间,把小萍安顿了下来。

“你把你的湿衣服换下来,先去澡堂洗个热水澡吧。”他打开行李袋,取出毛巾、肥皂交给小萍道。

“刘同志,这里洗澡不要钱吧?”小萍担心地问道。

“不用钱,咱们付得房费里,已经包括洗澡钱了。”项南摆摆手笑道。

“那就好。在我们那儿,洗一次澡要一毛五,我妈嫌贵舍不得。所以我每次洗澡,都是自己烧水用盆擦。”小萍一听,开心的道。

项南听她这么说,有点尴尬又有点可怜。

“嘘,以后这种事,就不要对别人说了。”他提醒道。

弱肉强食是人的天性。文工团里的人也是人,不是各个都是活雷峰。小萍这话里透着寒酸,一看就是不受宠爱的,自然就更容易被欺负。

小萍微微一愣,随后点了点头。

她不傻,她只是涉世未深,还以为进了文工团,大家就都是战友了。战友战友亲如兄弟,她也就没什么防范,什么私密都敢往外说。

“对了,咱们文工团洗澡也不要钱,以后你就可以天天洗了。”项南又笑道。

“真的?!太好了。”小萍又开心的道。

年轻小姑娘谁不爱干净。之前她是没条件,以后她要天天洗,好好洗,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

“好了,去洗澡吧。”项南笑了笑道。

小萍点点头,带着毛巾、肥皂去了。

项南随即把她的湿衣服,以及自己的湿衣服,带去水房,洗了个干干净净。

……

小萍儿这澡洗了近一个小时,在这期间,项南都已经洗完了衣服,并去食堂领到了饭菜,还抽空写了一首歌。

即使如此,他还又等了五分钟,何小萍才搓着头发,回到房间。

项南都怀疑,她会不会把皮都搓破了。

“刘同志,你把我的衣服也洗了啊?”她一回到房间,就见到洗好的衣服挂在晾衣架上,顿时有些不好意思道。

“没事的,我劳动惯了。”项南笑道,“刚好我也要洗衣服,所以就一并捎上了。”

“你洗得可真干净!”小萍感激的道。

从她老爸被下放到农场劳改,她妈带着她改嫁之后,她的衣服就只能是自己洗了。而且,还要负责洗全家人的衣服。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帮她洗衣服,让她不禁感激不已。

“一般般吧。”项南笑了笑,“来,吃饭了,我刚领来得饭菜。回锅肉和鱼香肉丝,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

“肉?!”小萍一听,眼睛一亮。

肉在当时可是紧缺货,哪家的餐桌上都缺肉。而且,即使餐桌上有肉,小萍往往也不能吃。

因为继父嫌弃她,她妈也不待见她,弟弟妹妹也都欺负她,有肉他们就全吃了。她顶多吃点菜、蘸点汤而已。

因此现在听说有肉,她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是啊,快来吃吧。”项南笑道,随后打开了饭盒。

果然是香喷喷的回锅肉和鱼香肉丝,再配上雪白雪白的大米饭,差点把小萍的馋虫勾出来。

她连忙坐下,吃了起来。

不过出于习惯,她还是只敢吃菜。那些肉,她都不敢碰。

“你吃肉啊,不用客气。”项南见状笑道,把一大筷子肉,都放到了她的碗里。

小萍试着吃了一口,满口肉香四溢,让她感觉到了满满的幸福,令她忍不住笑弯了眼睛。

“味道怎么样,还可以吧?”项南笑道。

“嗯、嗯、嗯。”小萍频频点头道,这是她吃过得,最香的一顿饭了。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

“刘同志,你怎么只吃菜,不吃肉啊?”吃着、吃着,小萍发现,项南只吃回锅肉里的蒜苗,鱼香肉丝里的青椒丝,却把肉都给剩下了,不禁疑惑的道。

“你吃吧,我不爱吃肉。”项南笑道。

“哪有人不爱吃肉的?”小萍听他这么说,心里更加感动。

她知道项南是个好人。他只吃菜,不吃肉,把肉都留给自己。多好的人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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