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6章 往前一百年,到底谁是爹!

荒漠上,是没有城池的,唯一一座可以勉强称之为城的地方,那大概就是蛮族王庭所在地了。

只不过,这城郭,这城墙,也实在是太矮了一些,四周的布局,也过于松散了一些。

百年之前,蛮族在王庭的率领下,东征西讨,掳掠来了不少各地子民,这里面,自然有大量工匠,这里的工匠,包含了各种手艺人。

再者,造城,只要人力物力足够,并不是什么难度太高的事儿,除非硬生生地想要造一座可以比肩东西方国都的雄城。

只不过,正如燕人一直瞧不上乾人那所谓的文教一样;

当你的刀马可以在双方交锋中占据优势时,自然而然地,你会认为自己的这一套制度文化更强,所以,当年王庭鼎盛时,并未想过要去学习东西方的制度和文化上的一些精华,且坚信笃定自己的这种生活方式才是最健康最适合勇士生长的。

不得不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蛮人确实有着这种自信,但伴随着燕国一次次地反击一次次地宁死不屈,尤其是百年前那场蛮人和燕人在荒漠边境上爆发的那场大决战之后;

聚集了荒漠大半部族勇士的蛮族王庭,在他们的蛮王领导下,和燕人足足打了一年。

这期间,燕人还顺带击溃了乾国的北伐。

最终,

蛮王不得不承认,东方的这尊叫做“燕”的帝国邻居,自己,实在是打不动,也啃不下来了。

燕人用数百年的血战,加上数位皇帝御驾亲征战死为代价,终于迫使蛮族认怂了。

再这之后,

当年的那位蛮王做出了一个看似极为明智实则却玩失了智的决定;

因为和燕国的大决战,让荒漠蛮族各部损失极大,不仅仅是部族勇士的战死,还有生产上的断裂,让生产经济模式更为脆弱的蛮族,日子开始过得极为艰难起来。

王庭作为头狼,其权力的根本以及权力的体统,来自于要有能力带着下面跟随着你的部族吃肉。

既然东方不好打,燕人也实在是太硬气了,

得,

调头,

向西边摸摸去!

就这样,百年前的那场决战之后,蛮族和燕人因为大规模战事消停的原因,走向了两条不同的路。

燕人这边,在对乾国之战中立下举世战功的那位将领受封镇北侯,永镇荒漠;

燕国内部,早年为了配合长年累月和蛮族的大战而形成的类似天子、诸侯的制度,演变成后来的世家门阀林立威胁皇权的局面;

而蛮族,

在结束向东方的开拓后,调头去西方摸索,这不摸不知道,一摸吓一跳;

已经习惯燕人的勇猛和悍不畏死的蛮族勇士,在西方,重拾了快乐!

西方的小国,实在是太好打了,他们也富饶,他们也肥沃,他们的女子,更有韵味。

因为蛮族的西进,一度使得西方有倾覆的风险;

后来,那位蛮王轻敌冒进,受了埋伏,自身战死不谈,还带着金帐王庭的大半嫡系陪葬,蛮族自此四分五裂;

大部分蛮族被驱逐回了荒漠,还有一部分留了下来,被西化,不再信蛮神而开始信奉起了上帝,成为了雇佣兵一类的部落。

此时,

呈现在李飞面前的这座王庭都城,其实就是那位蛮王在时下令修建的。

“那位蛮王能下令修建都城,意味着他已经在心里清楚,到底该向谁学习了。”李飞开口道。

“殿下,荒漠虽然广袤,但绿洲稀缺,土地贫瘠,其实,是不适合修城的。”长史解释道。

“这不一样,如果仅仅是一座王城的话,还是能支撑起来的,有这座城和没这座城,是完全不同的。

上次我大燕伐楚,靖南王和平西侯为何要不惜涉险千里奔袭也要捣毁楚国都城,就是这个道理。

一国之都,如一人之心,心在,则血脉可相连,心不在,则人心四散。”

长史有些讶然,不过还是拱手道:

“多谢殿下教诲。”

长史清楚,世子殿下虽然一直成长于外,但却一直有个好老师。

当然,那位老儒生,其实看重的是陈仙霸,李飞一直以来都是凑着旁听。

“如殿下所言,倒是有些可惜了,要是让蛮人将这座城修建起来,那么……”

“修建不起来了,在强盛时未能深谋远虑,做好奠基之举,在衰落时,就很难补救了。

如果可以,你当百年来的这几任蛮王不想将这座都城修建起来么?

一是,修不动,太费力了,靠王庭自身的力量,太难;

当然,咬咬牙,也不是不能修;

但彼时我镇北侯府已然雄踞荒漠边境,镇北军铁骑也已然成型,攻守异位了。

他王庭敢真的将这座都城修建起来,那我父亲,我爷爷,我太爷爷,就敢亲领镇北军铁骑直扑其都城。

原本,王庭驻扎地,打不过,还能跑,还能绕,还能退;

荒漠很大,不想和你直接面对,自然有大把的地方可以腾挪,必然能将你拖到人困马乏而无所得。

但若是将都城修建起来了,

这瓶瓶罐罐的多了,想说丢就丢,就不那么容易了。

到时候,

就是我镇北军铁骑杀到这里,王庭还不得不硬着头皮在这里与我决战。

这是我镇北侯府想看到的局面,同时,也是王庭清楚自己绝对打不赢的局面。

对于一族,一国而言,

错过了,可能就是一个百年,甚至多个百年就这般荒废掉了,想补,也很难补回来了。”

说到这里,

李飞伸手拿起一块糕点,塞入嘴里,咬了一口,一边咀嚼一边道:

“就如我大燕,五年前,我大燕对外开拓之际,是何局面?

西边,蛮族早已式微,不复当年之勇;

南边,乾人粉饰太平,实则边军废弛;

东边,三家分晋,君不君,臣不臣;

就是最远的楚国,也是大贵族掌握朝堂地方,和我大燕当初何其相似,且那会儿竟然还出现了诸皇子之乱。

多好的时机啊,陛下,父亲、南王,幸亏他们抓住了,错过这段时候,以后我大燕的路,将走得极为艰难。

守寡贫之地,而不修武德者,必亡;

守寡贫之地,而不知进取者,必衰。

这也是先生当年说过的话,当初在村子里的我,只觉得有些道理,自打做回世子后,身份不一样,看东西的眼光也不一样了后,才觉得,这是有大道理的。”

“殿下的那位老师,真乃大才也,不知可否请其出山,下官也想拜见求教。”

“老师不属意于我。”

“这……”

“再说了,老师那性子,也不愿意来的。”

这时,

前头的护卫长过来禀报:

“殿下,王庭派人来迎接。”

“好。”

李飞将手中剩下的糕点,全部送入口中,拍了拍手,嘴里快速地咀嚼手里则开始整理自己的蟒袍。

而后,

他走出了马车。

外头,

林立着一众甲胄明亮的蛮族骑士,他们威武,他们雄壮,他们士气高昂,鼻孔朝天,带着一种睥睨一切的气势。

李飞记得陈仙霸曾对自己说过,镇上面的帮派茬架,往往都会选自己帮派里最有块头的人持最好的刀,摆在最显眼的第一排以来压阵。

陈仙霸还说,他见过两个帮派压阵时,两个衙役,一边打着呵欠一边走了过来,像是昨晚在红帐子快活过没睡好觉一样,但他们一出来,两边当即就怂了。

真正的自信,不用刻意地表现和摆出来;

正如眼前的这一幕,

蛮族王庭,

这是要将其最为“强大”的一面,展现给自己这位镇北王世子看呢。

李飞心里是这般想的,但身体,却开始颤抖,而后一个不稳,差点从马车上摔落下来,还好身边的长史帮忙搀扶。

长史心里先是惊愕了一下,毕竟,先前在马车里和自己侃侃而谈大势的世子殿下,怎么着都不是会被这般轻易给吓到的人。

不过,说到底,诸夏之国,玩阴谋玩心机,嗯,就算是在乾楚看来最为“荒蛮”的燕人,其实也是比蛮族人高超太多。

这是示敌以弱呢。

“哈哈哈哈。”

一位穿着黑色甲胄,体格健壮的中年男子大笑着走到马车旁,其肩膀上,还站着一头鹰。

“见过世子,本王这厢有礼了。”

蛮族小王子行了个类似戏台上小生的礼,配合其这一身打扮和块头,显得不伦不类。

“哦,见过小王子。”

“来,下车!”

小王子伸手,要接李飞下车。

李飞笑了笑,伸手,搭在蛮族小王子的手上。

谁知蛮族小王子却以另一只手搭在李飞的腰上,将李飞整个人近乎是举起再落地。

“哎哟哟,可是吓死我了,吓死我了。”

李飞拍着胸脯道。

“哈哈,世子莫见怪,我是个粗人,哈哈哈。”

“不见怪,不见怪的。”

“世子,这边请。”

“请,请,请。”

长史作为随从,跟在后头。

蛮族小王子的年纪,真的不小了,之所以这么大年纪还被称呼为小王子,也是因为老蛮王活得太久了。

这位小王子的举止,透着一股子洒脱,甚至叫粗横,但长史在见到自家世子殿下的变脸后,也不敢确定对方是否也是在故意演戏。

接下来,

镇北王府世子在蛮族小王子的带领下入了王庭城。

一路上,道路两侧都站着蛮族勇士,各个甲胄鲜亮。

“世子殿下,觉得我蛮族勇士如何?”

李飞马上答道:

“威武雄壮,彩!”

“哈哈哈,比不得世子家的镇北军啊。”

“这要比什么,蛮族和我大燕早就承平了,大家就这般和睦相处下去不好么,哪里用得着再动刀动枪的?”

“对,是这样,是这样。”

进王城后,看见了很多面部落大旗,小王子伊古次为李飞介绍。

能进王城立旗的,都是荒漠上有头有脸的大部族,实力强横,人口众多,当然,还有更多小部族,只能在城外搭帐篷立旗。

一开始,李飞心里是有些紧张的。

但渐渐的,他不慌了;

因为要他现在去当一个合格的镇北王府世子,这比较难,但让他做回那个在村子里的腼腆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少年,他擅长啊,无非是本色出演。

所以,

接下来的一幕幕就极为和谐。

在小王子面前,镇北王府的世子有些唯唯诺诺,也有些战战兢兢,瞧见什么都有一种极为稀奇的感觉。

其实,正在关注着他的人很多,但他硬是没露出什么破绽来。

再优秀的伪装,也抵不住十多年来的生活不是。

金帐会盟大会规模宏大,聚集的各部头人也极多,也有一些头人特意过来向李飞这个镇北王府世子行礼。

镇北侯府镇守荒漠百年,在蛮族之威,自是不需多提。

李飞都一个个地回礼过去,丝毫没有不耐烦的迹象。

城内,也有屋舍;

但正中央区域,却是一座大帐篷,帐篷很高,占地面积也很大,像是一座用帐篷搭建起来的小宫殿。

小王子带着李飞走了过来,门口的守卫全都行礼退开。

最后,唯有一个看起来不是那么像蛮人的蛮人站在门口。

他的头发,是红色的,他的眼眸,泛着琥珀的光泽,但他的面容,却又有着蛮族的黝黑和粗犷。

“来,世子,我与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王庭的右谷蠡王,萨勃多。

右谷蠡王,这位就是镇北王府的世子。”

“见过世子。”萨勃多行礼。

“见过右谷蠡王。”

“我要带世子见父王。”

右谷蠡王点点头,让开了身子。

随即,

李飞在小王子的带领下步入了王帐。

王帐内,

老蛮王穿着一身虎皮,正端坐在那里。

虎皮,很威武,但第一眼看过去,却能够让人本能地感觉,虎皮内的那位瘦削老者,才是真正的兽王。

“见过蛮王。”

李飞向老蛮王行礼,自是不用下跪的。

“李家的娃来了,呵呵,好,坐。”

两个侍女上前,赐了毯子。

李飞和小王子相对而坐。

坐定,李飞自怀中取出一封书信,道:

“蛮王,这是家母给您的亲笔信。”

“哦,好,我看看。”

侍女将信呈送上去。

老蛮王看完了信,

点点头,

道:

“稚都。”

“父王。”

“李家的夫人,想与我家结个儿女亲家。”

小王子有些意外地看向李飞。

“呵呵。”

老蛮王笑了笑,

道:

“我看成啊,王庭已经和姬家结了亲,再和李家结了亲,这日后啊,我族和大燕,必将和和睦睦,两国子民,共享太平。”

“还请蛮王成全。”李飞弯腰道。

这时,

小王子忽然开口道;“为何总是咱们荒漠上的女子嫁入大燕?你们燕人不是有句话,叫来而不往非礼也么。

这样吧,

世子,你阿姊不是在家里么,让她嫁给我,你我,以后就是真兄弟了,岂不是更好?”

小王子的话说出来,

老蛮王就坐在那儿,没呵斥,没发声,就半眯着眼。

帐篷里,

氛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李飞并未勃然大怒,

而是认真思索了一下,

道:

“我娶您的女儿,您就是我的岳丈,您娶我的姐姐,您就成了我的姐夫,这岂不是乱了辈分了么?”

“哈哈哈,这话说的,我荒漠上,不讲究这个,就是亲爹的女人,儿子也能继承。”

李飞看向老蛮王,

老蛮王笑骂道:

“你这畜生,老子早就知道你惦记着你那几个小娘多时了。”

“嘿嘿。”

“这可不成呐,蛮族是蛮族,我毕竟是个燕人,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了,我以后可如何继续做这个世子啊?

蛮王,王子,你们应该是知道的,我镇北王府这几年,是一年不如一年了,大军被拆卸,朝廷一直在对我王府动手。

你们说,要是这个把柄落出去,那我王府岂不是更被动了?”

老蛮王笑着点点头,道:“是,你们燕人,就是规矩多。”

“那是您没瞧见过乾人,在乾人眼里,我燕人,其实也是蛮族。”

“哈哈哈哈。”老蛮王大笑起来,然后,开始咳嗽。

随即,

他摆摆手,

道:

“罢了罢了,就嫁孙女吧,稚都,将大妞配给他吧。”

“是,父王。”

短暂的会晤之后,李飞就离开了帐篷。

小王子则留了下来。

“父王,您觉得如何?”

“什么如何?”

“他啊?”

“谁啊?”

“镇北王府的世子。”

“他李家老一代还没死绝呢,那是你该看的事,为父才懒得打量这个。”

“这……”

“他是真孬,又有何用?他是假装的,又有何用?没坐到镇北王的那个位置上,他就是个妖怪,又能怎的?

李家的镇北军,现在是听他的么?”

“是,父王说的是。”

“咳………咳咳………你去忙吧,多留意留意东边的消息,与其现在去关心这个李家娃娃到底是个什么脾性,倒不如关心关心东边传闻的燕国皇帝驾崩的这件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是,父王。”

……

当晚,李飞住在了靠近王帐不远的另一座很是精致宽敞的帐篷内,然后,一群年轻的蛮族贵族在晚上的时候,拉着他喝酒。

这是真灌啊,

李飞的酒量不行,很快就被灌得不省人事。

然后,

一个蛮族女子被送到其帐内。

替他更衣,替他清洗身子,李飞只觉得,这个女孩子的手,好柔软,自己的身子,好烫。

……

一觉醒来,已是中午。

李飞看着自己怀中的女子,年岁,比自己还大一些。

自己醒来时,她应该早就醒了。

“你是……”

“不是夫君来向我爷爷提亲的么?”

“哦,是,所以你是……”

“你的妻。”

“哦,好的。”

李飞就这样成亲了;

他是真没料到,蛮族的成亲仪式,竟然这般的简单直接和快捷!

自己回镇北王府当世子都没这个快,

毕竟,在自己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爹是李梁亭,早就有心理准备。

他成亲了,

他的第一次,给了她。

李飞还检查了一下床铺,结果没发现落红。

“你是我,第一个男人。”她说道。

“我知。”

嬷嬷曾与自己说过,有些女孩是不会有落红的。

媳妇儿比他高,媳妇儿比他壮;

当然,不是胖,肤色在蛮族里,算是白的,笑起来,也很大方,还挺好看。

她应该就是嬷嬷曾说过,会生孩子会旺夫的女人。

下午,

李飞被自己的新婚妻子带着去拜见了小王子。

昨日和自己平辈兄弟相称的小王子,今日,就比自己高了一辈。

李飞跪下来,给他敬酒。

然后,

李飞又去拜见了老蛮王,磕头行了礼。

这不叫丧权辱国,娶了人家的姑娘,这个礼,是应该的。

然后,又去了祭祀所,请祭祀赐福。

这一连串的下来,

李飞感觉自己不是娶了媳妇,是自己被人家娶进了门。

在王城的道上,

李飞被一群蛮族贵族少年拦住。

少年,往往是最冲动也是最热血的;

因为他们不似他们的父辈和祖辈,被镇北侯府教育过。

“死瘸子,死瘸子!”

“死瘸子你等着,迟早有一日,我要去取你的人头!”

“我会抢回我荒漠上的珍珠!”

“伊古娜是我准备要娶的女人,你配不上她!”

李飞被飞扬的马蹄,逼倒在地。

他媳妇儿倒是刚毅,竟然直接抽出了一把也不知道先前藏在哪里的刀,挡在了他的身前。

“他是我男人,不管你们是谁家的,再敢上前一步,我砍死他!

你们信不信,

我就是砍死你们,

你们的父亲,你们的爷爷,也不敢到我这里来讨说法!”

躺在地上的李飞,看着自己媳妇儿的背影。

忽然觉得,自家媳妇儿好美,比白天酒醒后看起来,更美了。

然后,

另一个骑着马的少年郎来了,他拿着弓箭,呵斥了那批年轻崽子贵族。

“这是我金帐家族自己的家事,不想被我一箭射死的,就给我滚!”

李飞记得,这个少年,是自己的小舅子。

自己去给丈人磕头时,他站在边上,对自己恨得咬牙切齿。

少年贵族们退去了,

随即,

小舅子调转马头,

瞪着现在还躺在地上的李飞,

骂道:

“还不站起来,你到底算不算男人,竟然让我姐姐站在前面保护你!”

李飞在伊古娜的搀扶下,爬起来。

可惜了,

王城的道路很脏,母亲和姐姐为自己绣的蟒袍,被弄脏了。

不过,李飞还是拿出了一把匕首,丢向了小舅子。

小舅子伸手接住,有些狐疑地看向李飞。

“见面礼。”李飞解释道。

“呵。”

小舅子不屑地冷哼一声,而后调转马头离开。

“夫君,让你受惊了。”

“没事。”李飞不以为意。

小王子说想娶他姐姐时,他没生气;

现在被一群蛮崽子羞辱时,他也没生气;

因为他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生气,

为什么,

要和一群将死之人生气?

晚上,

伊古娜要帮自己洗脚,李飞拒绝了。

她说她应该伺候他,他说他不习惯被人伺候。

然后,

两个人一起将脚放在木盆里,一起洗。

吹灭灯烛,

歇息。

却还没来得及再回味一下昨晚,忽然间,外头传来了剧烈的欢呼声。

李飞自床上坐起,伊古娜也起身穿衣。

“夫君,我去外面看看。”

李飞点点头。

整个蛮族王庭,城内城外,已经变成了欢乐的海洋。

他们在笑,他们在大笑;

各个部族的头人,贵族,紧紧相拥在一起,一同畅饮着珍贵的美酒,不停地对着星空发出以真正的狼嚎。

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表达。

李飞等到了伊古娜回来,

伊古娜坐在旁边,握着李飞的手,

道:

“是爷爷刚刚向子民们宣布,你们燕国的那位大皇帝,是真的驾崩了。”

燕皇驾崩了,

燕国子民在哭泣;

蛮族人则在欢笑;

李飞觉得,

这才是大燕的皇帝,真正该有的气象。

燕皇这一生,未曾对荒漠大举用兵。

但当大燕一次次地对外征伐取得大胜后,蛮族人,尤其是蛮族贵族,心里的压抑感就越是沉重好几分。

他们真的很担心,很担心燕人在其他方向开疆拓土吃饱了后,调头,来打他们。

可能,因为他们内心也是想着,等自己再次强大起来后,去向燕人复仇吧。

这时,

一个侍女过来。

伊古娜起身,去和她说了话,随后回来对坐在床边的李飞道:

“父亲说,明日举行金帐会盟大会。”

李飞愣了一下,

随即点点头,

道:

“哦,好。”

这时,

有人掀开了帐篷,走了进来。

是自己的小舅子,伊古邪。

他的腰间,挂着自己白天送给他的匕首。

伊古邪指着李飞,

道:

“燕人姐夫,你们大燕的皇帝,死了。”

“我来时,就已经知道了。”李飞回答道。

伊古邪笑了,

道:

“你会为娶了我姐姐而自豪的,因为以后,我会给予你荣光和照顾,我,会成为你李家的靠山。”

李飞点点头,

道:

“这话,应该我对你说才是。”

“好好待我姐姐,要是让我知道你欺负我姐姐,我会带领族内勇士,去你李家亲手教训你!”

“伊古邪,不准没规矩,你给我出去!”伊古娜呵斥道。

伊古邪倒是听自己姐姐的话,确切的说,他们确实姐弟情深;

所以,对于他而言,得知自己的姐姐被父亲和爷爷嫁给了一个燕人,他很生气。

伊古邪转身,但还没走出帐篷,就被李飞喊住,

李飞开口道:

“我会保护你姐姐……和你的。”

“就你个瘸子?”

“对。”

“我替我姐可怜,嫁给个瘸子就算了,还喜欢说大话。”

“哈哈哈哈……”

入王庭以来,一直以村民小子面目示人的李飞,在这一刻,忽然豪迈了起来。

他的一条瘸腿,搁在床上,

用手,

拍了拍,

又指了指头顶,

对自己这小舅子道:

“说大话?”

“对。”

“那成,你大可出去问问,问问你爹,哦不,现在是咱爹了,还有咱爷爷。

去问问那些蛮族大贵族,大头人,问问那些上了年纪的人;

问问,

这荒漠,

往前数一百年,

到底谁是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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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727章 二王齐聚,马踏王庭!

金帐会盟大会,开始了。

在李飞看来,蛮族的会盟大会,呈现出一股子土渣子味儿。

城墙矮小的王庭之城,礼数粗鄙的蛮族贵族体制,你家兄弟我家连襟掺杂在一块儿的部族关系,各势力的相聚相融又互相看不对眼的隔阂,等等等……

这或许是权力最为本质的味道,

可惜,

因为没有“礼仪”,所以透着一股子蛮荒气息。

这让李飞又想起老儒生所说的那句话:

夏皇尊礼,始有诸夏。

老儒生每每酒喝多了后,都会掐着花生米儿感慨现如今这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礼崩乐坏王道不存。

李飞和陈仙霸当时都觉得,老儒生的酸气,就来源于此,怪不得自家嬷嬷看不上他。

但现在,

在见识到蛮族王庭的这场盛大会盟的筹备和开始之后,李飞仿佛真正触摸到了老儒生那句话的含意。

一个国度,一个民族,如果在礼法上没有完备起来,确实是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别扭。

倘若蛮族依旧强大,那倒是无所谓,这些粗糙的蛮荒感依旧能够给人以一种虽蛮却可怕的畏惧形象;

一如燕国对于乾楚而言;

可问题是,身为一个燕人,身为镇北王府的世子,他的心里,并没有那种对蛮族的畏惧感,当实力上的遮羞布荡然无存,礼仪上的遮羞布又破破烂烂时,

你看到的,

如同一群上不得台面的土鸡瓦狗在沐猴而冠。

什么样的粗鄙之词,都能用上去,用来表达对他们的不屑。

哪怕是站在一个山村少年的角度,你也能感觉到,这些贵族这般坐在一起,是不合适的,小王子和那些人称兄道弟一起摔跤,也是不合适的,众人一起围着篝火唱跳甚至蛮王还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些年轻的妃子来助兴且与在座的头人们拉拉扯扯,这,更是不对的。

戏文里所演的,

说书先生说的,

哪怕一个燕国黔首,他固然会幻想出皇帝一天能吃一百个肉饼子,也绝不会认为大贵人和皇帝会做出眼前这般不拘束的荒唐事儿。

再想到自己的父亲和靖南王爷现在应该已经率军出发,甚至可能已经就在王庭附近潜藏着了;

再看着眼前的一幕幕,

仿佛铺上了一层带着雾气的薄纱,

眼前的喧嚣吵闹,

就是一场梦,一场容易被刺破,被挑开,被拉扯出里头新鲜血肉的血淋淋颠覆。

老儒生曾点评过平西侯爷的著作,

他说,平西侯爷是当世之大才,善于统兵打仗,同时,于文道之上也有极高的造诣。

只可惜平西侯爷或许认为当此大争之世,诗词歌赋只是小道,所以吝啬于文章。

李飞觉得,若是此时平西侯爷坐在自己位置上,以平西侯爷的大才,应该能够创作出一首不俗的诗词,甚至,还能以丹青之手画出一幅可以流芳百世的名画。

“在想什么呢?”

伊古邪端着酒杯走了过来。

那晚“到底谁是爹”后,这个小舅子非但没生气,反而对这个姐夫,更看重了几分。

蛮族人信奉强者,不屑于怯懦者,你有勇气,你有胆量,在这里,就能得到尊重。

“没什么,只是觉得好热闹。”

“那是当然,今日之后,我王庭的荣光,将重现于荒漠。”

“恭喜恭喜。”

“刚刚听父王向爷爷禀报,说你镇北军有一镇,入了我荒漠。”

听到这话,李飞心里惊了一下,但在面上,还是强撑着镇定。

“李成辉,你知道吧?”

“你会不记得你兄弟的名字么?”李飞反问道。

李成辉是原镇北侯麾下七大总兵之一,善用弓,年轻时曾一人入荒漠,带回来一袋子蛮族射雕者的耳朵。

“父王说,他是来照看照看你的,怕你在这儿被我们招待不周,不过,爷爷已经派左贤王率五万金帐铁骑去给他送酒肉了。”

这是去打招呼对峙了。

王庭在此举行金帐会盟,老邻居有些动作,是大家都能预料到的。

哪怕送来了世子求亲,但也得将大棒举起来。

在此时,在今日,王庭是不可能露怯的。

“哦。”

李飞点点头,他不懂打仗,毕竟老儒生再厉害,也不可能全能。

但他清楚一点,那就是只要自己父亲和南王所在的那支军队没被发现就可以了。

“会骑马么?”伊古邪问道。

“会一点。”

“也是有意思,李家的男儿,竟然只会一点点马术。”

“让你见笑了。”

“行了,你那日送我一把匕首,今日,我就送你一把蛮刀,我待会儿会参加夺射之围,得头彩者,有蛮刀相赠。”

“你?”

“怎么,你瞧不上我?”

“你年纪还太小。”

“我知道,但我身份不一样,他们,不敢和我认真地抢。”

“哦?”

这么直白的么?

“狼王的崽子要吃肉,其他狼敢抢么?这是宣示,宣示我金帐王庭的权威,就是要让我这个娃娃,去拿那个头彩,其他人,慑于身份而不敢夺。”

“原来如此。”

“你且等着。”

“好。”

金帐大会并非一天就能举办完的。

前两日,是设宴欢庆。

因为里头还有燕皇驾崩的消息在,所以,设宴的天数,增加了一天。

没办法,燕皇的驾崩,让蛮族们的热情,更为高涨。

而且,

已经有说法,是因为金帐王庭将要重新崛起,所以蛮神将东方邻居的那位强大皇帝给收走了。

这是很荒谬的一个说法,但信这个的蛮人很多。

因为会盟,本就是应有之意,在这个基础上,大家伙不介意甚至是很乐意地去为这件事上多增添一些神圣天意的色彩。

退一万步说,就是讨个好彩头也是极好的。

第四日,是射猎大会,各部勇士们追逐打猎,再由小王子代替老蛮王对收获最丰厚者进行赏赐。

射猎大会分为好几个环节,其中一个环节里,是伊古邪夺得头筹,他赢得很轻松,也很黑幕,但无人敢造次。

射猎大会之后,李飞分明感受到在座次上,王庭的人和各部贵族开始讲究起来,大家结束了前几日的放浪形骸,终于有了一些规矩和上下尊卑的意思。

一片散沙,已经有了将要重新凝聚的趋势。

第五日,金帐骑兵演武,相当于诸夏之国的阅兵,是夸耀武功的一种直观方式。

李飞带着自己的新婚妻子也在其中观看。

虽然左贤王抽调走了五万骑兵去提防李成辉,

但王庭依旧在这里凑够了八万骑兵,打前头的,是嫡系兵马,甲胄具备,气势如虹。

后续兵马在甲胄上差太多,但依旧给人以磅礴之感。

冲锋,结阵,呼应,摆圈,王庭向荒漠诸多部族,宣示着自己的力量,展露着自己肌肉。

这是一场很完美的演出,

其实,

金帐王庭的实力,并不足以平灭荒漠,甚至远远不足;

哪怕是镇北侯府最为强盛时,拥有三十万铁骑,依旧没有去平定荒漠,这里头,一半是因为荒漠难以治理,另外则是荒漠无垠,部族甚多,就算镇北军人均李富胜这种人屠,想要将荒漠清扫干净也不现实。

但狼王要做的,不是能够以一己之力击败所有狼,而是要保证自己有本事,将敢冒头炸刺的那一只给拍死。

王庭展露的,就是这种实力。

甚至,为了让这场演武更为好看,王庭还抽调回了几支在外游弋的兵马以充填左贤王带走的五万骑兵的缺额。

一整个白天的演武,对金帐骑兵的消耗,是巨大的,不逊于进行了一整天的大会战,甚至比真正的厮杀更累人消磨人的脾气。

不过,收到的效果,也是极好。

当晚,

是金帐王庭会盟的重头戏之夜,

而当老蛮王和小王子没出现时,所有各部贵族头人,全都站在座位上,等待着正主出现。

李飞也站在那里,没有坐下去。

这几日,看着这些蛮族贵族的变化,让李飞有一种自相印证的感觉。

最早,他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些蛮族不懂礼数,但现在他明白了,这世上,真正的礼数,是拳头的大小。

他们可能没有服华之美,也没有文藻之光,但他们其实和诸夏之国本质上是一样的,遵从于强者。

这几日,是一场极为生动的课,让这位年轻的王府世子,真正品味到了权力和实力的味道。

老儒生以前在村子里讲的很多道理,那时听起来,有些过于虚无缥缈,但经过这几日的所看所闻所想,却有了真正的落实。

原来,是这样。

老蛮王出现了,在小王子的搀扶下,走了出来。

他坐在了首座,

今日的他,

眼眸子里不再有那种如同邻家慈祥老者的柔和,反而,尽显老狼王的风采。

小王子站在其身侧,

下方,王庭的实权者和诸多部族的贵族头人都整齐地站在那里,微微低着头,任凭老蛮王的目光自他们身上流淌过去。

终于,

老蛮王开口了:

“我,老了。”

下方众人,没人说话,都在静静地听着老蛮王继续说下去。

这就是礼法上的差距所在了,

搁在平西侯爷亲身经历的朝堂上来看,

如果燕国皇帝说出这句话,那么下方的大燕群臣必然齐刷刷地跪下来,高呼:

“陛下正值春秋鼎盛,万岁延年!”

不会有事先沟通,但必然可以做到整齐划一。

可惜,蛮族贵族不会。

“我这一生,是失败的,自我坐上蛮王的位置开始,我所面对的,是来自东方的屈辱,来自西方的轻慢。

西方诸国,哪怕是那些小国,也已经不再畏惧我蛮族勇士了,而那些遗留在西方国境内的蛮族部落,甚至早已背离了蛮神,信奉了西方的神祇。

他们,已经不再视自己为蛮人,不再以蛮为荣,而是以蛮为耻。

他们渴望来自西方国家公主的降临,渴望能够被认为西方人。

呵呵。

这东方,

咱们就不必再说了。”

说到这里,

老蛮王的目光扫向了站在下首位置的李飞。

“先代镇北侯在的时候,隔三差五地出兵荒漠,这一代镇北侯,还好一些,大家表面上,相安无事了。”

说到这里,

老蛮王并未再继续顾忌站在这里的李飞,

因为这是蛮族的盛典,有些话,他必须得说,甚至,就算是李梁亭本人亲自站在这里,他也得说。

之前的一系列忍让,退后,承受屈辱;

包括最被王庭寄予厚望的左谷蠡王母族被灭,王庭选择了屈从,最后导致左谷蠡王辞官之后孤身一人战死镇北侯府讨个说法;

这一切的一切,王庭,都忍了,也都认了!

为的,

就是今天,

再集结起蛮族诸部!

“但当年,咱们就算再不济,人镇北侯府三十万铁骑也是一直盯着咱们的,现在呢,一半都开走了,去争夺他们的天下去了。

咱们,

是一年不如一年喽。

我也一直在想,我在想,到底是不是蛮神抛弃了我们?

我想了很久,

也问了很多人,

渐渐的,

我明白了。

不是蛮神抛弃了我们,

而是我们自己,是我们自己不肖,是我们自己堕落了,已经逐渐失去成为蛮神子孙的资格。

所以,

我坚信,

当我们重新捡起祖先的荣耀,

当我们重新聚集在金帐之下,

当我们蛮族,再度凝结统一在一起时,

蛮神,

他将再次将目光,落回这些忠诚于他的子民身上!

蛮神不朽,

蛮族永存!”

“蛮神不朽,蛮族永存!”

“蛮神不朽,蛮族永存!”

“我老了,我已经没有能力再带着你们去东征西讨了,但我为你们培养出了一个合适的领头人,一头,合适的狼王。

稚都。”

小王子上前。

“如若再不奋起,蛮族,将不复存在,如若再不奋起,你我,都愧对蛮神。

我希望,

你们能够在稚都的带领下,在蛮族新王的带领下,

用你们的马蹄,

用你们的弯刀,

用你们的弓箭,

再现当年祖先的气象!”

稚都举起弯刀,大喝:

“为了蛮族!”

所有贵族们跪伏下来,

齐声高呼:

“为了蛮族,为了蛮王!”

“点燃祭祀之火,宣誓缔盟,以火光,告慰蛮神,我等于祭祀之火前铭誓,自今日起,金帐,将与荒漠各部共进退,共同抵御外辱!

蛮族的勇士,将用他们的武勇,为部族,为女人,为孩子,夺得更多的口粮、布匹、茶叶!

为我们的蛮神之像,塑造更为伟岸的身躯!”

“呜呜呜呜!!!!!”

“呜呜呜呜!!!!!”

“呜呜呜呜!!!!!”

所有蛮族双臂向前,喉咙里发出声响。

这是一种氛围,这是模仿狼的一种特征,证明他们在此时,已经心甘情愿地臣服于狼王。

而这时,

稚都指向站在一边的李飞,

“哈哈,就让本王的女婿,去为本王,去为蛮族,点起这祭祀之火!”

在场所有蛮族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李飞身上。

让李家的世子,为蛮族的会盟仪式点火,这绝对是可以令蛮族上下骄傲自豪的一件事。

比起这件事,李家世子娶了稚都的女儿,这根本就不算什么。

因为蛮族的文化风俗里,并没有将嫁女儿视为丧权辱国之事,当然,也不会觉得很光彩就是了。

“夫君。”

伊古娜有些担心地看向自己的丈夫,她已经是李飞的人了,自然会站在李飞身边去考虑事情。

燕人的说法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而蛮族,则更直接,嫁了人了,自然而然地就得为自己小家小部落的繁衍和发展承担责任。

李飞拍了拍伊古娜的手,他走上前,从稚都手里接过了火把。

“父亲,还是让我去吧,此等荣耀,怎能给一个燕人。”

伊古邪开口道。

“伊古邪,我的雏鹰,现在还不是你展翅翱翔的时候,不要着急。”

稚都拒绝了自己儿子的请求,不得已之下,伊古邪只能退下。

李飞举着火把,走上前方搭建起来的高台。

四周蛮族人看向他的目光里,带着毫不遮掩的仇恨和愤怒,以及,隐藏在这种极端情绪之下的快意。

任何成年蛮族,尤其是贵族,他们对镇北侯府,都是带着天然畏惧的。

现在,

镇北侯的下一代,竟然要为他们行事,蛮族的自豪感,近乎蓬勃而出!

祭台下方,有各种牲口做成的祭品,甚至,还有活人奴隶的遗体。

李飞拾级而上,

慢慢走上高台,

那里,

有一座极大的火盆,

火盆上方,挂着一根紫色的角。

这是貔貅之角,是蛮族的神圣祭祀之物,当年一位燕国皇帝御驾亲征战死,其胯下貔貅的角,被蛮族人收取回来,当作了夸耀武功之物。

这一刻,

拿着火把站在这里的李飞,恍惚间,似乎听到了数百年来无数亡魂的嘶鸣。

他相信,

自今日之后,一个新的王庭将会崛起,荒漠蛮族的力量格局,将重新形成。

在受尽东西方欺辱百年后,蛮族不得不重新整合起来,汇聚成一个整体。

当然,

前提是,

得能过了今晚。

“砰!”

李飞将火把丢入火盆之中,

大火燃起,

烧烤着上方的貔貅之角,貔貅之角绽放出紫色的光芒。

下方的蛮族们沸腾了,

他们一起欢呼,一起吟唱,喧嚣的声浪一浪盖过一浪,震得祭台都有些摇摆起来。

是的,

李飞一开始以为是这样的,

但因为他现在站得最高,所以看得最远,他看见了,在王城的西边,有一片黑幕,遮盖住了星辉!

李飞笑了,

他跟着下方的蛮族们一起手舞足蹈起来。

前几日,

蛮族为燕国大皇帝的驾崩而欢呼雀跃,

殊不知,

大燕皇帝临死前,

最不能忘怀最割舍不下的,就是他蛮族!

冥冥之中,

自天幕上,

似乎有一道伟岸的身躯显现,不是蛮神,因为蛮神不会一身黑色的龙袍。

他的眼眸,

透着一股子无情的冰冷。

“无镜,梁亭;

替朕,替大燕,

再打断它,百年脊梁!”

夜幕下,

大燕的两位王爷骑着貔貅开始冲锋,他们身后,是三万镇北军最为精悍的老卒!

铁蹄践踏之声,竟然在此时形成了一种极为统一的韵律。

前方,

就是灯火通彻的蛮族王城。

在此刻,

似乎真的心有所感,

两位王爷一同放下自己的面罩,

近乎同时发出一声低喝:

“臣,遵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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