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4章 李丽的婚姻

宋棠棠他们是从旧金山飞机直接飞到燕京,在燕京看望了总政大院的姥姥姥爷,然后又坐飞机到达西京。

方明华当然要去接机,一趟回来的人多,一辆车坐不下,宋棠棠的哥哥宋跃民部队上又有任务,所以方明华就打电话让赵红军开车帮忙接人。

两人站在候机大厅,等了没多长时间,就看到一行人拉着行李箱出了站口。

李丽的父母、宋棠棠和她妈妈,以及宋棠棠的小姨,当然还有一对新人。

方明华第一次看到和这个华裔富二代陈安吉。

人长的确实很帅,而且还是混血儿,眼睛头发是黑色的,但鼻梁高挺脸庞有西方人的立体感,穿着外面套着呢子大衣里面是西装革履,面带笑容。

一米八几的个子,但看上去方明华怎么感觉有一种阴柔味道?

这“韩流”还没开始盛行吧?

和陈安吉并排走着就是李丽,一改往日素颜打扮,今天化了妆,外面穿着羽绒服里面是红色套裙,显得格外明艳。

不过脸上没有新婚后的幸福模样,俏脸上反倒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疲惫?

或许是一路劳顿的原因吧?

方明华和赵红军迎接上去,帮众人提着行李箱然后出了候机厅,在停车场上车后直奔市区。

李丽和丈夫回来并没有住在她娘家,而是安排在了丰镐东路喜来登大酒店。

这是刚刚开业不久的一家五星级大酒店,设施齐全,条件优越,方明华提前订了两间房,一间是给宋棠棠小姨住的,另外一间豪华套房是给新人住。

反正陈安吉是个富二代,这次李丽回国探亲费用全部都是他出,方明华自然也不会省。

大家都住下,安排好,方明华先是把自己的丈母娘送回军区大院,然后接媳妇回家。

开车在路上两人闲聊起来。

“棠棠,丽丽在洛杉矶的婚礼举办的隆重吧?”

“还可以,是在旧金山的皇宫酒店举办,好多当地名流都参加。”

“那不错嘛.这个陈安吉他家族在旧金山影响力很大的。”方明华随口说道。

“是啊,影响力的确大”

方明华看着坐在副驾位置上的宋棠棠也是一副疲惫模样,不由得关心问道:“累了?”

“嗯,是有点。”

“那好,不说了,回去好好休息。”

“哦,还有件事我差点忘了,我得提前给你说下。”宋棠棠突然说道。

“什么事?”

“我这次见到西盟出版社的副总裁约翰逊先生,他说你写的那两部爱情小说《廊桥遗梦》《人鬼情未了》不仅在美国而且在欧洲也非常畅销,所以希望你能够再写一本爱情小说。”

“再写一本?”

“对,这样就是《爱情三部曲》。”宋棠棠说道。

“那好吧,最近我也没啥事。”方明华答应了。

李丽和陈安吉的结婚待客是第二天中午在喜来登大酒店举行,主要是招待李丽父母的亲朋好友以及李丽自己的同学朋友,方明华做了总管一直忙到下午全部结束。

晚上,方明华将两個孩子送回到丈母娘家然后回家休息。

到了晚上快十一点,外面寒风刺骨,方明华刚准备睡觉,突然听到车库里传来汽车的声音,赶紧披上外套出门一看,是宋棠棠开着自己的马自达回家了,等车停好,从车库后门进了小院,方明华发现竟然不是宋棠棠一个人,还是她的表妹李丽。

方明华感到很奇怪。

“丽丽,这么晚了,你不住在酒店?”

李丽还没开腔,宋棠棠却开口说话了。“明华,今晚丽丽和我住,你去睡客房。”

卧槽!

新娘子大晚上不去和新郎睡,却跑到我家跟表姐睡?

搞什么飞机?

但是看到两姐妹这神态,方明华也不好多问,只好去一楼的客房,反正里面被子被褥都齐全。

方明华洗漱完半躺在床上,拿起一本书——这个还没有手机的年代,睡觉前看书也是一种习惯。

卧室门突然打开了,宋棠棠穿着睡衣走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丽丽睡了?”方明华问道。

“还没有,她要看你写的那本散文集,我给她拿过去。”宋棠棠回答了句,突然又说道:“明华,丽丽晚上在咱们家住,这事你不能告诉任何人!”

什么事这么神秘兮兮的?

但看到媳妇一脸严肃的表情,方明华答应了。

“行,我知道,打死我也不说.棠棠,丽丽为什么不回酒店睡?”方明华好奇问道。

“她说住酒店不习惯。”宋棠棠回了一句转身离开。

这也是理由?

方明华摇摇头,又拿起手中的书。

第二天早晨起床,方明华起来的早,准备好了牛奶面包,不一会儿才看到两人精神状态都不太好,晚上似乎没睡好觉。

于是开玩笑道:“咋了?昨晚你们彻夜长谈了?有多少贴心话说不完?”

结果宋棠棠狠狠瞪了他一眼。

方明华只好闭嘴。

吃完饭,按照计划,陈吉安要逛逛西京的名胜古迹,李丽自然要要陪着,本来是坐方明华的车,但宋棠棠却开口了。

“明华,我开车陪李丽他们逛大雁塔,伱在家写小说。”

我@#¥%……

不过也好,爬什么烂怂大雁塔,还不如躲在家里喝茶码字呢。

李丽夫妇在西京呆了五天,后面三天都是宋棠棠开车陪着到处乱转,早出晚归。

晚上是到李丽父母家吃饭,然后回酒店休息,只是每天晚上李丽都跟着宋棠棠回来,两个女人住一起。

卧槽

这怎么成了霸占我媳妇了?

还好是表姐妹。

还有,那个陈吉安,你是不是男人?新婚后也继续过单身?

还好,玩了三天后,李丽和陈吉安要返回美国,方明华夫妇自然开车要送到机场。

在车上,李丽给方明华说,她已经将《天行者》全部翻译完毕,现在回去以后翻译他的这本《文明的碎片》散文集。

还说如果爱情小说完稿,就寄给她,她以最快的速度翻译出来之后和西蒙出版社联系。

方明华答应了。

他通过车内反光镜看了看坐在后排的陈吉安,发现他一切正常,脸上带着微笑,似乎没有什么不高兴的事。

自己的媳妇晚上不回来睡,你一点也不难过?

(本章完)

第535章 《暮光之城》

送走李丽夫妇后,方明华实在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晚上夫妻俩一块睡觉的时候,方明华又问自己的媳妇:

“棠棠,丽丽到底怎么了,回来不去住酒店反倒要和你晚上睡一起?”

“我们姐妹之间的事,你最好别问!”宋棠棠没好气的回答。

看到媳妇说到这事就不高兴,方明华只好说道:“好,好,我不问行了吧。”

说着,拿起从床头柜拿起一本书随便翻起来。

过了一会,就听到宋棠棠幽幽叹口气。

“唉,丽丽真是命苦啊。”

方明华看了宋棠棠一眼,但并没有接话。

宋棠棠过了下又说道:“明华,你怎么不说话?”

“你刚才不是不让我问吗?”

“我现在让你问!”

看到今晚媳妇的情绪明显不对劲,方明华放下书轻轻将宋棠棠搂在怀里柔声问道。

“棠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明华,你知道GAy吗?”宋棠棠躺在方明华的怀里,幽幽问道。

“我当然知道,就是同xing恋嘛”方明华笑着回答,突然想到什么,瞪大眼睛:

“棠棠,你说那个陈吉安是个GAY?”

“嗯。”宋棠棠点点头。

卧槽!

“那他是攻还是小受?”

“什么叫攻还是受啊?”宋棠棠有些莫名其妙。

方明华就解释了一遍。

“坏蛋!你怎么懂这么多?!”宋棠棠气的挥着小拳头直捶方明华的胸膛。

方明华嘿嘿笑了两声,捉住了宋棠棠的拳头。

“好吧,就是伱所说的受。”宋棠棠最后说道。

“难怪,这家伙看上去阴柔的很难道结婚前丽丽一点也没感觉到?陈吉安就没要求那个?”

宋棠棠听了白了方明华一眼:“你以为别人都像你和我没结婚前那样?陈吉安非常规矩老实,丽丽以前也没谈过恋爱,以为男生都这样。”

哎.

“既然陈吉安是个小受,那为什么还要和丽丽结婚,而且主动追丽丽?”方明华又问道。

“掩人耳目呗.主要是不想让他父母知道,因为他父母信奉基督教,而且是华裔基于中国人传统,坚决反对同xing恋。”宋棠棠继续说道。

“结婚后,陈吉安向李丽坦白了自己的性取向,还说两人可以做名义上的夫妻,但各过各的,而且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

“卧槽!”

方明华忍不住吐槽了句:“那丽丽的想法呢?”

“开始丽丽很难受,没想到自己找了丈夫竟然是这样的人,不过现在也想通了,她本来就对陈吉安不是很喜欢,是家人逼迫得紧,现在各过各的挺好,这样可以把全部精力用在工作上。”

方明华听了长叹一声,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李丽说你那部《天行者》已经在美国出版,虽然销路比不上两本爱情小说,但读者还是挺多的,特别是在文学界,美国著名作家,索尔·贝娄先生称赞这本书给他带来极大的震撼,书中说描写的知识分子的人道主义思想让他感动不已。”

“索尔·贝娄?就是写《洪堡的礼物》,曾经获得过诺贝尔奖那個美国作家?”方明华反问道。

“对,就是他,1976年获得了诺贝尔奖,还获得过美国国家图书奖和“普利策小说奖”。”

哦.

索尔·贝娄在中国国内似乎不太出名,但美国文学界人士多将他与美国现代文学史上另一位巨人威廉富克纳并提相论,认为他二人是美国现代小说的主要奠基人。

“还有啊,丽丽说把你写的这部散文集带回去以后尽快翻译出来,我觉得丽丽翻译你的作品比干什么都上心!”宋棠棠最后说道。

这倒也是.

方明华点点头说道:“真该谢谢他,可我也帮不上她什么忙。”

听了丈夫这话,宋棠棠抬起头瞥了他一眼,不过没再说什么,只是轻轻叹口气。

送走李丽夫妇,方明华的生活又变得清闲起来,但现在还有一件事要做。

再写一部爱情小说在美国出版。

说实在,在美国写一部畅销小说还是很能赚钱的。

写什么好呢?

要不就写《暮光之城》?

在美国,唯美浪漫畅销书里就属它了。

《暮光之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妮·梅尔系列以伊莎贝拉·斯旺和爱德华·卡伦一对苦命鸳鸯的情感纠葛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各种元素。

包括《暮色》、《新月》、《月食》、《破晓》以及几个番外,像《暮色重生》和《午夜阳光》等。

该系列被称谓为“哈利波特时代”的魔幻巨著,成为《魔戒三部曲》《哈利波特系列》《纳尼亚传奇》之后的国际魔幻系列代表。

正剧四本书方明华都看过包括所拍的电影,至于番外.没看过。

像《暮光之城》这样的小说,不得不提到西方流行小说的一个很重要的分类——哥特式小说。

哥特式小说的鼻祖是英国作家霍勒斯·沃波尔在十八世纪写的《奥特兰托城堡》,首创了集神秘、恐怖和超自然元素于一体的哥特式风尚,形成英国浪漫主义诗歌运动的重要阶段。

恐怖、神秘、超自然、厄运、死亡、颓废、住着幽灵的老房子、癫狂、家族诅咒成了这个小说的标签。

但很明显,在这部《暮光之城》里,对传统的哥特式小说进行大胆的创新和超越。

在哥特文学传统中,吸血鬼代表着邪恶力量。他们是魔鬼的代名词。他们皮肤苍白,面目狰狞,靠吸食人的血液为生。吸血鬼的形象为许多哥特文学风格的作品增添了恐怖的气氛。

在暮光之城四部曲中,吸血鬼的形象更具有多样性。创造的吸血鬼世界中既有善良的吸血鬼,也有邪恶的吸血鬼。两类吸血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女主人公变成吸血鬼是哥特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的主题。在这些文学作品中,女主人遭到吸血鬼的追杀,在恐惧和绝望中,成为吸血鬼。对读者来说,女主人公变成吸血鬼是由人变成恶魔的犹如梦般的过程。而在在暮光之城四部曲中,女主人公贝拉自愿变成吸血鬼!

在这过程中虽然痛苦,但并不感到绝望和恐惧。

女主人公贝拉变成吸血鬼的过程是由人变成天使的过程。变成吸血鬼后,贝拉拥有了天使般完美的外表。美丽的容貌,优雅的气质简直就是女神啊。

还有,在暮光之城四部曲之《破晓》竟然采用了意识流的写作手法!

这也是方明华非常熟悉的。

不过写不写到第四部不一定,先写第一部《暮色》,把这个坑占住再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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