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补天阁传人,为苍生除掉李兆廷

“李兆廷,你欺人太甚!”

上官云顿勃然大怒。

想饶我一命,你直接收手。

不想饶我性命,你直接动手。

说这么一套顺口溜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就是李兆廷觉得很好玩儿。

为了钓到上官云顿,李兆廷故意骑马离开七侠镇,半途找了个茶馆,一边喝茶一边等,顺便听先生说书。

说书先生说了个段子,马老三找闷老二要账,闷老二没钱,又不敢直接说没钱,给马老三说了段顺口溜。

李兆廷觉得有趣,记了下来,随意改了几句,用来耍弄上官云顿。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上官云顿喜欢猫抓老鼠,如今被李兆廷耍弄,也算是他罪有应得。

“嗤!”

上官云顿挥刀刺向李兆廷心口。

打人不过先下手!

上官云顿混迹江湖数十年,执行数百次任务,做过不知多少危险生意,最擅长的就是笑眯眯的杀死目标。

表情越是淡然,笑容越是慈祥,出手越是残忍,招数越是狠辣。

李兆廷并指成剑,中宫直入。

六脉神剑·中冲剑!

至大至刚的剑气轰向上官云顿。

弹指剑气大多纤细如丝,出招时的动词是“激射”,唯独中冲剑例外,大开大合,气势雄迈,恍若炮弹。

上官云顿慌忙变招,横刀格挡,只听当啷一声,短刀被轰成碎片,李兆廷屈指一弹,无名指射出关冲剑。

关冲剑,拙滞古朴,剑如冰河,看似端凝不动,实则水下波涛汹涌,待到冰河崩裂,便是山呼海啸之势。

招数越是平平无奇、普普通通,爆发出的威能越强,上官云顿看不出这一剑的底细,却能感知到致命杀机,身体一跃而起,打着滚落在了街头。

不等上官云顿稳住身体,李兆廷如影随形而至,五指连弹,五道剑气同时射向上官云顿,剑招循环往复。

李兆廷出招何等迅捷,上官云顿看不到剑气痕迹,只能听到嗤嗤声响,看到地面上划过一道道刻痕,看到自己的金丝软甲,被剑气射成破衣服。

李兆廷五指如钩,变化莫测,五根手指好像五种宝剑、五位剑客,竟以一人之力,施展出六脉神剑剑阵。

“李兆廷,看暗器!”

上官云顿懒驴打滚,避过剑气,左手顺势一抄,把背后包袱扔出。

他的包袱里藏着十几瓶毒药,并非见血封喉的剧毒,而是会让人全身上下又疼又痒,或者让人欲火焚身,都是折磨人的手段,能在极短时间内,把人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被上官云顿折磨过的人,宋慈也拼不起来。

作为杀手,用这种手段执行任务,一方面是因为心理变态,另一方面则是这种奇葩毒药,专门针对高手。

武林高手大多对剧毒有抗性,那些毒性猛烈见血封喉的剧毒,容易被先天真气排出体外,想对付武林高手,要么针对五感,要么针对精神状态。

对付天罡大宗师,下三滥的鸡鸣五鼓断魂香,比鹤顶红更有效果。

李兆廷左手并指成剑,挥手一招如封似闭,太极圆弧凌空凝聚,把包袱甩飞出去,上官云顿左手甩出包袱,右手在腰间一抹,抽出来一把短刀。

长度不足二尺,刀身锈迹斑斑,呈现让人毛骨悚然的暗红色,刀锋雪亮如银,闪过冷如寒月的森寒血光。

一刀在手,上官云顿火力全开。

无论是先前的认怂,还是被李兆廷用剑气轰炸的满地打滚,都是为了这一刀蓄势,被压制的越是凄惨,刀气爆发越是猛烈,刀招闪光越是迅捷。

夜空升起血色刀芒。

层层叠叠的刀芒如磨盘,似飞轮,恍若绞肉机的齿轮,谁也不知道上官云顿出了多少刀,只知道连绵不绝的刀光能在转瞬间把大活人剔成白骨。

庖丁解牛剔骨刀!

西域驭风者的拿手好戏!

寒光变成寒雾,寒雾笼罩四方,周身上下尽是刀芒,刀芒越来越快,招数越来越连绵,旋转越来越迅捷。

“嗤!”

紫红色的剑芒划过夜空,在半空划过美轮美奂的弧线,速度不快,却能以慢打快,轻巧卸掉凄厉的刀芒。

太极剑法·如封似闭!

每发一招,便凝聚一条剑丝,束剑成丝是李兆廷的拿手好戏,配合绵绵无尽的太极剑,剑丝越积越多,编织成一团团丝绵,反过来束缚住短刀。

上官云顿觉得短刀越来越重,这把不足半斤的短刀,随着李兆廷划过一个个圆弧,沉重了数十上百倍,每出一刀都要十倍百倍损耗力量,速度不可避免的变慢,整个人落入剑法节奏。

一条条剑丝锁住上官云顿,把上官云顿变成提线木偶,他必须出刀,哪怕累的精疲力竭,也必须出刀进攻,就像一辆刹车、转弯坏掉的跑车,被人一脚油门踩到底,顺便锁住安全带。

上官云顿无法掌控身体,只能顺着李兆廷的剑路出刀,他不能停下来,否则周身上下的剑丝会把他千刀万剐,他也不能减速,否则刀芒会完完全全反噬在自己身上,把自己剔成白骨。

只能出刀、出刀、出刀……

拼尽全力出刀,残元催命出刀,天魔解体出刀,须发肉眼可见变白,皱纹肉眼可见增多,浑身都是汗水。

上官云顿想停,但他做不到。

木偶想反抗,必须做好粉身碎骨的准备,上官云顿有这个胆子吗?

他当然有!

作为当世最凶残、最歹毒、最狠辣的杀手之一,上官云顿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看似不懂杀手技巧,实则是因为武功太高,用不着偷袭暗杀。

面对武林高手,上官云顿比谁都擅长用谋,从看到李兆廷开始,上官云顿每个动作、每个表情、每出一招,都是示敌以弱,引导李兆廷画太极。

最强就是最弱,最弱就是最强。

上官云顿听过一种说法,太极剑法最薄弱的地方,就是太极核心。

蓦的。

上官云顿挥刀反抗。

没人想到他会在这个时候反抗。

更没人想到油尽灯枯、五劳七伤的上官云顿有发动决死一击的力量,开战至今积蓄的刀意轰然爆发,三尺刀芒刺向太极核心,要一刀斩破苍穹。

以命换命,决死一击!

这才是真正的……刺客!

上官云顿不是杀手,是刺客!

他最擅长的是战国时期,风靡一时的刺客之道,刺客不是杀手,杀手一击不中远遁千里,刺客喜欢搏命。

杀手的荣光在于“寂寂无名”。

刺客的荣光在于“刹那闪耀”。

如专诸刺王僚,要离刺庆忌,不需要功名利禄,只需要刹那光辉。

但是,这一闪而过、稍纵即逝的流星般的闪光,足以照耀千古,足以形成某种理念,长长久久的传下去。

魔门两派六道·补天阁!

补天阁的理念:杀掉搅动风云的武林天骄,就能让天下恢复太平!

郭芙蓉不是刺杀目标。

李兆廷才是。

准确的说,从李兆廷出现开始,上官云顿这个继承补天阁理念的疯子,全心全意准备刺杀李兆廷,准备杀掉江湖风云人物,准备践行先贤理念。

天残门的目标是郭芙蓉。

上官云顿的目标是李兆廷。

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一刀。

回光返照·血色流星·必杀一刀!

剑丝在上官云顿身上划出伤口,上官云顿感觉不到疼痛,只有癫狂,只有狂傲,只有……绽开的苹果皮!

李兆廷面色如常,挥剑画弧,太极圆环循环往复,化去血色刀芒,顺着上官云顿的手臂画弧,像是在削苹果,片片血肉飞溅,手臂变成了白骨。

“不可能!这不可能!”

“如果我没猜错,你遇到过擅长太极剑的剑客,或者听人说过,太极剑的弱点在于核心,对方没有说谎,但他隐瞒了一件事,那个人学艺不精!”

“你……你……我……”

“还剩最后一件事!”

李兆廷一脚踢飞上官云顿。

“啪!”

上官云顿摔在他的包袱上,包袱里面的瓷瓶被上官云顿压碎,十几种毒药顺着手臂伤口,流到全身上下。

“咔嚓!”

李兆廷拽脱上官云顿的下巴,点了他的哑穴,封住他的四肢穴位。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虽然不是很喜欢姑苏慕容,但他们的招牌口号,李兆廷非常喜欢。

天亮的时候,江玉燕赶着一辆牛车来到七侠镇,牛车里是石灰,先用石灰掩埋,随后用铁铲铲土,把整片地面铲平一尺,然后拉到衙门停尸房。

杀人,掩埋,灭迹,一条龙!

同福客栈众人吓得打哆嗦。

你才是江湖第一杀手吧?

你怎么这么熟练啊!

白展堂勉强想到个话题,稍稍缓解压抑的气氛:“李公子,我听说天残门弟子都有残疾,上官云顿哪里伤残?他全身上下每个地方都是正常的!”

“天阉!”

“上官云顿有胡子!”

“天阉指的是功能不正常,只是那方面不行,不是没有,可以长胡子,如果太监是成年后阉割,运气好的会留下部分胡须,胡须不能作为证据。”

“上官云顿不像是杀手。”

“对于男人而言,最恐怖的惩罚就是变成太监,上官云顿是天阉,这带给他极大的自卑,让他内心扭曲。

为了自我安慰,为了让自己在某方面像是男人,为了有英雄气概,上官云顿全身心沉浸于《刺客列传》。

刺客都是勇士、猛士。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天残门是杀手组织,上官云顿目之所见耳之所闻都是杀手技巧,都是见不得光的,唯独刺客能闪耀千古。

上官云顿把自己当成刺客,在他的内心深处,分裂出刺客的人格。

众所周知,上官云顿是疯子。

他的精神分裂成数个人格。

天阉的自卑人格。

杀手的狠辣人格。

被人辱骂产生的扭曲人格。

猫抓老鼠的残暴人格。

继承补天阁理念的刺客人格。

这句话有些自夸,但最近一年,江湖最大的风云人物就是我,我刺激到上官云顿的刺客人格,刺客人格压制住一切人格,唯一的念头是杀死我。

杀掉江湖风云人物,江湖就能重新恢复安定,这是补天阁的理念。

任谁也不会想到,江湖中最贪财的杀手组织,最残忍的冷血杀手,坚定践行补天阁理念,除掉武林天骄。

我特么还能说啥?”

李兆廷:┓(`)┏

白展堂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

不久之后,这段话传了出去,江湖同道听到了,纷纷扼腕叹息……

——不是白展堂传出去的!

——门口讨饭的丐帮四袋弟子小米传出去的,他觉得这段话很有逼格,能表现出李兆廷勇猛无畏的气度。

李兆廷:我祝你被李大嘴齁死!

处理完上官云顿的尸体,郭巨侠的任务基本完成,饿虎岗、飞刀门、葵花派先后覆灭,挖掘出某个反贼,诛杀了上官云顿,算是超额完成任务。

至于姬无命、姬无病、公孙乌龙之类的高手,谁知道他们在哪里?

……

六扇门。

完整卷宗摆放在郭巨侠桌案上。

看着白翠萍、铁手、追命三人各自写的卷宗,郭巨侠隐隐有种不太礼貌的感觉:上官云顿怎么失手了呢!

这种感觉一闪而逝。

不是郭巨侠内心黑暗,实在是李兆廷太擅长搞事,郭巨侠原本以为能攻破葵花派就算不错,没想到李兆廷找到一伙反贼,六扇门和皇城司连续加班,太后一日三问,忙碌的焦头烂额。

谁知道反贼在哪儿啊!

就连四大名捕也找不到线索!

线索被公孙乌龙斩断了,死因是一瓶胡椒面,古往今来的阴谋家,有的壮志未酬,有的遭人背刺,有的被朝廷大军剿灭,有的疾病暴毙,因为吃馄饨没找到胡椒面而死,可谓头一份!

谁能相信这种事?

如果郭巨侠如实上奏,哪怕是赵祯这种仁君,也会赏他三十大板!

朕今年二十岁,不是小孩子!

你不能把朕当成三岁孩童忽悠!

三座经营多年的兵工厂,背后势力显然不俗,朝廷对此追问的很急,郭巨侠抓耳挠腮,实在想不到办法。

就在他满脸愁容时,接到白翠萍传来的密信,上面写着一个姓氏。

——姑苏慕容!

(本章完)

第206章 盗帅(五千字大章求追读)

关中之事彻底忙完,铁手和追命在关中查案,应该不会有人搞事。

李兆廷收拾东西,返回金陵,沿途恰好遇到大王镖局押镖,王大小姐扛着霸王枪,兴高采烈的走在前方。

这趟镖是关中阎家的镖,押送的是金银珠宝,目的地是金陵,阎老板的花花肠子,真不愧做过太监总管!

金银珠宝是酬金最高的镖,也是最容易被劫掠的镖,李兆廷担心王大小姐灵机一动,把自己赔进去,再加上目的地是金陵,遂与王大小姐同路。

江玉燕认真记录小本本。

李兆廷:你知道春秋笔法吗?

江玉燕:你知道封口费吗?

李兆廷:需要多少封口费?

江玉燕:当然是把嘴巴填满!

王大小姐翻了个白眼:“李兆廷,你们收敛点儿,现在是大白天!”

“玉燕穷苦出身,不会骑马。”

“你可以坐马车。”

“老酒不允许我坐马车!”

“老酒是谁?”

“我的坐骑。”

“你家坐骑还真是通人性!”

“俗话说,行有行规,坐骑有坐骑的规矩,良驹有良驹的尊严,老酒是我的亲密伙伴,要维护它的尊严。”

“你用这话忽悠过多少人?你以为我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姑娘?下次泡妞的时候,能不能动动脑子?”

“我说的是实话!”

“谁会相信这种‘实话’?”

“说实话不是为了让人相信,而是让自己问心无愧,你听听我的语气,多么的理直气壮,怎么可能说谎?”

“归东景信了你的话,觉得你会在凌晨发动袭击,然后你趁夜突袭,杀上饿虎岗,把归东景砍的满地都是!他死前说没说过:老子信了你的邪!”

“他说自己这辈子白活了!”

“为什么?”

“归东景最大的爱好不是美食,而是美色,看到王大小姐后,归东景觉得自己的数十姬妾都是庸脂俗粉!”

“咦~好恶心!”

“这句话是谎话!”

“谎话?”

“你看看我的表情,远远不如方才理直气壮,说话磕磕绊绊,语言逻辑有很大问题,明显是在编造谎言。”

“看不出来。”

王大小姐眼中闪过没被知识污染过的纯真,这才是真的的小白兔!

呃……

天生神力的小白兔!

扛着霸王枪的小白兔!

李兆廷低头看看江玉燕。

这位是心如狮虎的小白兔。

得知王大小姐押镖,无数绿林好汉准备劫掠,两天后,偃旗息鼓。

他们得到一个非常炸裂的消息。

——李兆廷仰慕王大小姐,跟着王大小姐押镖,现在去劫镖,相当于给李兆廷英雄救美的机会,李兆廷感谢劫匪八辈祖宗,很可能给你留全尸!

绿林土匪和李兆廷毫无交情,不可能用性命帮助李兆廷泡妞,只能老老实实退走,把山寨大门紧紧封闭。

下山者自动脱离山寨。

半个月内,山寨许进不许出。

一只苍蝇也不许从山寨飞出去!

“李兆廷,你教我枪法吧!”

江湖规矩,法不传六耳。

传道授业需要磕头拜师。

哪有随意让人传授武功的道理!

但是,这话从王大小姐口中随随便便说出来,不仅没有半分市侩,反而充满坦诚,光明正大,坦坦荡荡。

“我不是很懂枪法。”

“你武功高强,一法通,百法通,我练一遍枪法,你帮我找破绽。”

“这个容易,你练吧!”

“看好了!”

王大小姐挥枪轰向一棵大树。

霸王枪法以强猛著称,需要拔山举鼎的膂力和勇猛无畏的气度,类似降龙十八掌,招数普通,至大至刚。

当然,所谓的“普通”,指的是招数直来直去,没什么复杂变化,运劲发力的技巧,无不是当世顶尖,勇猛不是乱打乱冲,冲锋也是有技巧的。

就像先前对付金枪徐,王大小姐高速旋转,借助惯性,用霸王枪本身的重量带动霸王枪,非常节省体力。

枪头、枪锋、枪杆、枪尾,每个部分都是杀戮武器,霸王枪法是项羽纵横沙场的绝学,一招一式充满杀意,哪怕千军万马围攻,也能冲杀出去。

猪突猛进并非没有技巧。

否则怎么会是“猪的战术”?

“战术”就是技巧!

王大小姐的缺点也在于此。

对力量的掌握有些薄弱。

刚猛有余,余力不足,一旦陷入敌人的节奏,会被敌人活活累死。

王大小姐出枪,就像把一块石头从山顶推下去,虽说不用自己用力,石头就能不断滚落,但无法停下,从石头落下开始,便不受王大小姐掌控。

李兆廷双眼微眯,看出破绽。

“你的步伐根基不足,马步功夫相对比较弱,下肢力量略有不足。

你的马步根基有问题,双足稳定性太差,无论是与敌人步战,还是策马冲锋一往无前,核心都在于双足。

双足、腰腹、后背、胸腔!

看好了!

马步根基要达到这种水平!”

李兆廷沉腰坠马,立地生根。

眼神示意王大小姐过来推一下。

王大小姐自信膂力强大,用力推李兆廷胸口,李兆廷并未用太极卸力,腰腹轻轻一晃,做出骑马的姿态。

上身一抖,轻松卸去力量。

王大小姐连续推了七八下,李兆廷上身晃动,双足却好似扎根地下,任凭王大小姐发力,双足不动不摇。

蓦的。

李兆廷劈手夺过霸王枪,飞身跃上老酒背后,双腿用力一夹,老酒向着前方飞奔,李兆廷平举霸王枪,对准眼前参天巨木,挥手一招千军辟易。

突刺、松手、策马。

“噗嗤!”

巨木出现前后通透的窟窿,老酒向前跳了一步,李兆廷伸手一抄,重新把枪抓在手中,狼腰一扭,霸王枪陡然向后刺出,一点寒芒先到,只听得咔嚓一声爆响,再次刺出一个大窟窿。

“王大小姐,看懂了吗?”

“这是马步功夫?骗鬼呢吧!”

“这当然是马步!”

“怎么做?”

“足趾抓地,前脚掌发力。”

“呃……听不懂!”

王大小姐面颊羞红。

“我……手把脚的教?”

李兆廷看向王大小姐的绣鞋。

“你先教给你的丫鬟,然后让你的丫鬟教我,她眼馋得流口水了!”

王大小姐指了指江玉燕。

江玉燕露出感激的表情。

“等晚上,入住客栈再说。”

一路无事,傍晚入住客栈,李兆廷指点江玉燕马步功夫,脱去鞋袜,手把脚的教导,纠正足趾的姿势……

江玉燕学会后,去教王大小姐。

江玉燕何等智慧,岂能看不穿王大小姐的心思?心说王姑娘真聪明,擅长利用自身优势,施展迂回战术。

两人不知不觉间达成同盟。

可怜李兆廷对此懵然不知,被王大小姐和江玉燕玩弄在玉足之下!

李兆廷: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可以用陆小凤的胡子、唐竹权的脂肪发誓,如果此言有假,剃了陆小凤的胡子,让唐竹权减肥,我保证绝不赖账!

……

“公子,你能庇护王大小姐一时,庇护不了一世,不能每次出门押镖,你都贴身跟随吧?你又不是镖师!”

“玉燕,镖局讲究和气生财,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如果每次押镖都要与人战斗,就算镖局是万三千开的,也付不起镖师抚恤金。”

“盗匪不需要抚恤金!”

“绿林盗匪也是人,也怕死,一旦损伤过重,就会被别的山寨吞并,除非有绝对利益,否则,只要镖局送上一笔过路费,山寨就会让镖车过去。”

“抢劫还要看人眼色?”

“混白道的没眼力,最多被白道武林前辈打一顿,教训两句,混黑道的没眼力,会被黑道前辈一掌拍死!”

“公子是黑道还是白道?”

“足道!”

“足道是什么道?”

“张真人有位至交好友,是隐居在昆仑山的隐士,号称昆仑三圣,他觉得这个绰号太狂,容易被人打死,改名为何足道,外人提起他的名字,昆仑三圣何足道,这样就显得谦虚很多。”

“真的是这样?”

江玉燕低头看向李兆廷的手。

李兆廷手心把玩江玉燕的玉足。

手指肚轻轻摩挲足踝、脚心,指尖微不可查的茧,划过皮肤时,传来轻微的麻痒,江玉燕轻轻嗔了一声。

支付封口费的时间到了。

……

镖车送到金陵金家。

武林中有个神奇的老太太,号称金太夫人,自带“多子多福系统”,靠着不断生孩子,打造出武林豪门。

金太夫人一共有十个儿子、九个女儿、八个女婿、三十九个孙儿孙女,再加上二十八个外孙。

她的儿子和女婿有的是镖头,有的是捕头,有的是帮主,一个儿子做了工部侍郎,一个儿子在边塞立功。

她一个女儿削发为尼,投入了峨嵋佛宗,继承“苦因师太”衣钵。

金灵芝是金太夫人最小的孙女,靠着姑姑的关系,同样拜入峨眉。

金家势力最鼎盛的时候,江湖人尊称金府为“万福万寿园”。

这个名字太过霸道,金家小辈自此生出骄纵之心,金太夫人当机立断,让子孙后辈分家,除了本宗金四爷,余下的全都搬迁到不同州府,每人继承金家部分产业,不想经营产业的,可以带走一笔钱财,做花天酒地的纨绔。

读书、练武、经商、黑道、白道、纨绔、花天酒地、混吃等死……

什么事都可以做!

唯独不能提“万福万寿园”!

谁敢提这个称呼,逐出家谱!

金陵金家就是其中一脉分支,家主名叫金伴花,是风流浪荡的纨绔,分家时得到一笔巨额资产,整日斗鸡走狗喝酒饮宴,最喜欢结交武林人士。

有句话说得好。

对于富家子弟而言,只要不瞎几把灵机一动,不胡乱创业,安心做花天酒地的纨绔,就是最完美的创业。

金太夫人的“多子多福系统”实在是太厉害,金家发展的太快,哪怕分成十几个支脉,依旧是烈火烹油。

稍有不慎,就会祸及自身。

金太夫人巴不得多出几个纨绔,日常任务是花钱,损耗金家的气数,从青云直上,逐步恢复成细水长流。

繁花似锦,烈火烹油,表面上看起来很威风,但对于武林世家而言,细水长流才是王道,当然,纨绔子弟也分为三六九等,金伴花属于上上等。

金伴花斗鸡走狗、喝酒享乐、流连秦楼楚馆,但他从不去赌场,喜欢结交武林人士,留下仗义疏财的名声,吃白食的多,有真本事的也不算少。

哪怕尊贵如孟尝君,也需要鸡鸣狗盗之辈帮忙脱险,金伴花要那么多有本事的人做什么?难道起兵造反?

金伴花养这些人,就是为了玩,为了耍乐,为了宣扬名声,金伴花更像小旋风柴进,而不是及时雨宋江。

这天,金伴花遇到了麻烦。

他从关中阎家买来一批珠宝,珍珠美玉也就罢了,最珍贵的是一尊二尺高的白玉美人,被楚留香盯上了。

楚留香的字帖摆在客厅桌面上。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

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字迹潇洒飘逸,带着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郁金香气味,江湖中有鼻子的人都知道,这是楚留香的独门标志。

金伴花喜欢结交武林人士,如果楚留香登门索要白玉美人,金伴花会毫不犹豫的送给他,以此结交盗帅。

但是,楚留香想自己拿!

金伴花想试试楚留香的本事。

发动钞能力,请来一些高手。

“双掌翻天”崔子鹤!

“梅花剑”方环!

“铁掌金镖”万无敌!

“白衣神耳”英万里!

押镖过来的王大小姐!

实力最强的是英万里,此人拥有不亚于花满楼、原随云的耳力,能听到细微声响,尤其擅长分辨声音,能在剧烈变化的噪声中精准分辨出话音。

最让人感到奇绝的是,英万里的耳朵具有超强记忆力,听过的声音,无论是口音还是脚步声,甚至是呼吸声,都会被他记住,任凭何等易容术,只要无法伪装声音,便不可能瞒过他。

万无敌大笑道:“嘿嘿!这次要让楚留香栽个大跟头,他不来便罢!若是他敢来,被英老前辈记住声音,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会被咱们抓住!”

英万里谦虚的说道:“江湖传闻不可尽信,老夫哪有那么厉害,我的耳朵早就被人割了,就是个废老头!”

五年前,英万里在云台山追踪一伙江洋大盗,惨遭伏击,激战过程中,被斩掉耳朵,事后,妙手老板朱停帮他做了机关耳朵,自此越来越低调。

方环问道:“金爷,听说那位爷刚刚返回金陵,怎么不请他相助?”

崔子鹤厉声道:“慎言!敢把这位爷招惹过来,你是活腻歪了吗?”

万无敌嘿嘿一笑:“楚留香便是有天大的名声我也不怕,他不杀人,大不了退出江湖,那位爷所过之处,无不杀得血流成河,他前些天去趟关中,灭了三家门派,连上官云顿都栽了!”

金伴花苦笑:“都是传闻罢了!李大侠自幼在金陵长大,金陵何曾发生过灭门案件?我不去请李大侠,是因为他刚刚回家,小别胜新婚,若是我把他请来抓楚留香,恐怕五毒教主就要找我讲道理了,我不想吃饭吃出蝎子!”

听到这话,众人哄堂大笑。

李兆廷凶名在外,但只是在外。

对家乡人非常关照。

李兆廷在金陵的时候,除了孙仲君这种被惯坏了的魔女,归辛树这种没脑子的蠢货,没人敢在金陵撒野。

金陵流传的有关李兆廷的轶事,要么是小神童,要么是风流潇洒。

秦淮河花船上的歌姬,做梦都想看到李兆廷,请李兆廷提笔挥毫。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

李兆廷刚刚返回金陵,肯定要与娇妻美妾风流快活,如果金伴花敢在这个时候邀请李兆廷,蓝凤凰会让金伴花吃一个月的蝎子蜈蚣蜘蛛大蟾蜍!

抓楚留香,这些人足够了。

晚风送来打更声,子时到了。

金伴花快速走到墙角,掀开一幅工笔仕女图,里面有道暗门,暗门后面藏着紫檀木盒,里面是白玉美人。

众人见此,松了口气。

就在此时,外面传来铜锣声响。

英万里捂着耳朵,眼冒金星,窗户边上有道黑影:“诸位,留步!”

“追!快追!”

王大小姐一马当先冲出去。

万无敌不屑的摇了摇头,外面的白玉美人是假货,真的留在盒……

打开盒子,里面空空荡荡。

只有带有郁金香气味的信笺。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白玉美人,被盗走了!

金伴花让人收起信笺。

白玉美人丢了固然可惜,但能得到盗帅的信笺,也算是有所收获。

楚留香抱着白玉美人,在夜空中肆意飞掠,作为当世第一轻功高手,楚留香喜欢速度,喜欢急速飞掠,喜欢在月光下肆无忌惮的施展轻功,最喜欢空气划过耳边时,掀起的呼啸风声。

一道身影在楚留香背后追逐。

黑影穿着硕大的黑色披风,在月光的照耀下,好似一只巨型蝙蝠。

“楚香帅,来比比速度吧!”

李兆廷脚踏虚空步,连续提速。

“固所愿,不敢请耳!”

楚留香毫不犹豫的应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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