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解锁新品种猎物【五千字】

“时间过得好快啊,转眼就一个月了。”

农历五月一号一早,林恒醒来后突然看着天花板发出感叹。

今天是阳历的六月十八号,他重生回来一个月了。

“是啊,都一个月了。”

秀兰也看着天花板,恍惚间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一个月家里变化太大了,丈夫浪子回头上山打猎,如今他都赚了三百块钱了,在以前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家里也是每天都有了可以吃的肉,她都胖了好多。

新房子也盖了,还被丈夫弄得温馨舒适,格调满满。

明天就要彻底分家,从此和丈夫女儿一家三口过日子,可以预见的未来似乎充满了幸福和美好。

“有点像做梦。”

秀兰凑到了林恒身边,两人抱在一起,听着对方的心跳,一句话不说,也没有其他动作。

过了一会儿,晓霞醒来秀兰才穿衣将她抱起来。

林恒躺了一会儿,才起床。

洗脸的时候,他发现林母泡了豆腐,当有喜庆的事情林母总会做豆腐。

“今晚有豆腐脑吃了啊。”林恒有些怀念,不同于后世那些卖的滑嫩的豆腐脑。

这个年代的豆腐脑很粗糙,因为过滤的布是粗布,有豆渣过去,带着时代特有的味道和印记。

生产力落后的时代,一碗豆腐脑都算是大餐。

“上次吃还是过年呢,我也想念了。”彩云憧憬的说。

“谁吃知了猴啊。”

吃早饭的时候,林母拿出了一盆知了猴。

“你们昨天晚上还去捡知了猴了?”林恒有点惊讶。

“我和妈去的,上次吃了就爱上了。”大嫂刘娟笑着说。

很显然,他们等梁木匠离开已经等了好久了,梁木匠一走立马就去抓了。

“最近这段时间很多,天天吃都没问题。”

林恒夹了两个,笑着说。

吃了早饭,林恒去把昨天买的羊崽子拉到了门前面拴着,让它吃路边的草。

放一只羊不难,隔一段时间拉着绳子换一个地方就行了。

家里人今天也都没去干农活,林父在给挖新房子的路,把院子外面的路修平整。

林恒把羊栓好了,就和媳妇把新房子收拾了一遍。

主要是整理卫生,把家具放到位,方便明天入住。

弄完了这些,林恒就说:“回去裁红纸,我来写对联。”

“好。”秀兰点头。

回到老房子,秀兰拿出剪刀裁纸,林恒找出了家里的老毛笔,拿温水泡开。

墨水则用的是彩云的钢笔水,家里也没墨,只能将就着用了。

略微比划了一下,林恒就下笔了。

上联:新居璞玉琢磨光。

下联:旧梦金砂洗尽污。

横批:乔迁大发。

林恒写的时候,彩云林母都在看。

“哥,你毛笔字还真不赖。”彩云有点惊讶。

这字虽然说不上多惊艳,但方方正正,有板有眼,也不难看。

上一世,作为一个六十岁的老年人,他自然对这种老年运动有所涉猎。

画画,国画都报过班,只是水平很业余,只能自娱自乐吗,但在这个年代的农村还是很能打的。

“这啥意思啊?”林母文化不高,每个字她都认识,但是连在一起就有些搞不明白了。

“我知道,大概的意思是说新居像未经琢磨的玉石,会焕发光彩,下联是比喻旧有的梦想如同金沙,被洗干净了就会发出光芒。”

彩云举着手翻译说。

“林恒,给我也写一副吧。”大嫂刘娟开口说。

“当然没问题。”

林恒点点头,给大哥大嫂写了一副更简单的。

上联:乔迁喜天地人共喜。

下联:新居荣福禄寿全荣。

横批:大吉大利。

对联写完,又写了几个福字,几个恭喜发财的小横幅。

弄了这些,接着就是收拾老房子里的东西,全都装好,方便明天搬家。

收拾完了都已经中午了,林恒将羊崽子换了一个地方拴着,然后回家吃饭。

下午,他带着雄霸上了山,想要看看能不能打到一些猎物,明天搬家吃。

也不知道是不是新手保护到期了,还是最近上山采菌子的人太多。

林恒在后山转了一圈,比昨天好一点,发现了几只松鼠,还是远远就跑掉的那种。

“这种感觉真是似曾相识啊。”林恒感慨着。

上辈子钓鱼也是这样。

“汪汪!”

雄霸发出了一声呼唤,不知道在表达什么。

“不行,这里弄不到我们就去三叶沟,今天必须弄一个猎物回来。”

林恒摇了摇头,搬新家必须得弄个猎物回来。

带着雄霸从后山下来,沿着马路往上走了三公里,进山又走了一公里多的山路,来到了一个满是藤蔓的沟里。

这就是三叶沟了。

这沟里全都是各种藤蔓,形成一个个绿色的小山包。

这里面主要是五味子藤,猕猴桃藤,最多的是一种被经常用来当绳子的‘锅条藤’。

具体的学名林恒也不清楚,只知道它藤蔓非常坚韧,农村一般捆东西用的都是它,叶子还能喂猪。

等走到这沟里,林恒就已经浑身发热,汗流浃背了,路太远了。

“还好这里没啥人。”走了几步,没看到人影,林恒总算是安心了一点。

来到溪水边洗了个手,山溪冰冷,夏天洗一下真的是透心凉,爽死了。

“汪汪!”

雄霸看林恒洗完了,钻进去打了个滚,将全身都打湿了。

“休息一会儿再说吧,等天色晚一些应该就有猎物的动静了。”

林恒在找了个树荫休息,享受难得的阴凉时刻。

头顶的树枝上,五味子藤条缠绕,一串串青涩的五味子垂落下来。

这个时候它们才刚刚结果,等到成熟还得到中秋节前后。

看了看天,他估计已经下午四点五了,自己现在还是两手空空。

“走吧,我们往上走看一看。”

休息了十几分钟,林恒摸了摸雄霸狗头,一人一狗继续上山。

沿着三叶沟的一边,寻找猎物。

往山上走了没多远,林恒突然听到清脆的踩踏树叶的声音。

“真是仙乐啊。”林恒深呼了口气,尽量压低脚步往上靠。

不多时,便看到了这些声音的发出者——一群小野鸡。

估计两三个月大,一二两左右,在林子里嬉戏。

“小鸡崽子啊。”摇了摇头,林恒放弃了出手,浪费一支箭都划不来。

“嗷呜~”雄霸有点跃跃欲试,想要追赶。

“没必要,弄出动静就打草惊蛇了。”

林恒摇摇头,制止了雄霸。

爬着爬着,一人一口就来到了半山腰,一路上没啥收获,到了这里后鸟叫声还格外尖锐,让人有些烦躁。

林恒摇了摇头坐下了:“休息吧,等再晚一会儿吧。”

反正他拿的有手电,也不怕天黑。

“我靠!!”

刚坐下,林恒吓得一头站了起来,连忙换了一个位置。

因为在他刚刚坐下的位置旁边,一颗野桑树的枝杈上,有着一条漂亮的翠青蛇。

翠青蛇是无毒蛇,但是突然看到还是吓了他一跳。

这条翠青蛇正在进食,进食对象是树杈上鸟窝里刚孵化没多久的雏鸟。

“难怪我说怎么鸟叫这么尖锐啊,感情是儿子被一窝端了。”

摇了摇头,林恒坐在远处静静的看着这一幕,没有出手救助的意思。

他甚至觉得那条翠青蛇更有魅力,这可能是他比较喜欢这个蛇的缘故,小时候还养过一条。

慢慢悠悠的将雏鸟吞进肚子,它才爬下了树,钻进了一个石缝消失不见。

远处凄厉尖锐的鸟叫声响了一会儿,也没了后续,显然是已经认命。

“咕咕咕!!!”

天色渐暗,五点多,一声金鸡啼鸣声竟然在林恒对面不远处的山排上响起。

当时,林恒就一个机灵站了起来,多半天了,终于是来点像样的猎物了。

拿上弓箭,林恒悄咪咪的往过摸,听着声音,他足足花了二十多分钟才靠近。

此时天空中只能看到火烧云,无法看到太阳了。

林恒看到了站立在橡子树下的这只金鸡。

一只漂亮的公金鸡,也叫红腹锦鸡,头上有着一抹金黄色的毛发。背上是孔雀绿、橙色、蓝绿色三色的羽毛。肚子上羽毛全都是红色的,这也是它红腹锦鸡名字的由来。

身后,漂亮的尾羽得有五十多公分,花色中夹杂着蓝绿色纹路,站在那里就神采非凡,不似人间之物。

丈量了一下距离,林恒估摸着有三十多米,这只鸡还没发现他。

偷摸的,他又往前有了五六步,不敢再前进,举起弓,搭上箭,屏息一秒,满弓飞射而出。

咻的一声,利箭发出与空气摩擦的嗖嗖声,不等金鸡反应过来,一箭从其胸口贯穿,插在了它身后的地面。

“嘎达!!”

双腿和翅膀扭动了一下,就彻底的失去了生命。

“汪汪!!”

雄霸兴奋的跑过去将围着金鸡转圈,这又是全新的一个物种。

“解锁新的物种。”

林恒将插在地上的箭拔了出来,鸡血顺着箭身流了出来。

掂了掂,他估计只有一斤多,拔了毛可能就只有七八两肉了。

这很正常,成年的红腹锦鸡最多就两斤,只有这么轻的身体才利于飞行。

不过其肉质确实没的说,比野鸡还要美味一些,骨头都可以直接嚼碎。

将箭拔出来,林恒将金鸡提在了手上,继续寻找。

夏天打猎最困难的一点就是寻找,树叶太多了,不依靠叫声实在是难以发现。

在林子里,你仅能看到自己前面十米的视野。

只有冬天树叶落了,才是打猎的好时机。

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能再听到野鸡或者金鸡的叫声。

“山下走吧。”林恒摇摇头,感觉没希望了。

打着手电沿着溪流往下走,林恒有些期望这山溪里能发现条鳖或者乌龟。

可惜这条山溪比白石沟的溪流小很多,溪石斑都没几条,乌龟和鳖都没能看到。

“跑了两面山,就打到了一只金鸡,真难啊。”

下了山,林恒揉了揉酸痛的双腿吐槽道,打猎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他这还算好的,有时候跑两三天,都有空手而归的。

当然,他不可能空军,只要思想不滑坡,不嫌弃猎物小,就不会空军的。

回到了石板河,林恒打着手电沿着河往下走。

唯一的收获是一条躺在河床上的黄鳝,被他一把抓了起来。

到了家,远远的他就闻到了豆香味,连忙加快了脚步。

“二爹,有收获吗?”

看到雄霸先回来,大侄子林伟第一个跑了出来。

“运气不好,跑了一下午就一只金鸡。”

林恒提了提手中的金鸡。

“这也太漂亮了,二爹伱太牛了。”林伟接过去是看了又看。

“可以了,打猎本来就没那么容易,你这运气够可以的了。”

进屋林父安慰说,他本以为林恒今天会空手而归的。

“是的,已经很厉害了。赶快去吃豆腐脑吧,都给你扣起来了,金鸡交给我们处理。”大哥林岳拍着林恒的肩膀说道。

“把羽毛全都干拔下来,我留着有用。”林恒说。

“好嘞,你放心吧。”林岳点头。

林恒还没进屋呢,秀兰就端了一大碗豆腐脑出来了,上面浇的是藿香叶大蒜辣子。

这个年代糖太贵重,吃的都是咸豆腐脑,甜的是后来生活好了才出现的。

“太好吃了。”林恒吃了一口沉醉的说道。

他觉得这种粗的豆腐脑比那种细的和奶油一样的豆腐脑好吃多了,尤其是配上灵魂藿香叶大蒜辣子。

林母看了他一眼:“再好吃也只有那一碗,其他的都做成豆腐了。

今天晚上还有豆渣饼可以吃,你要吃吗?”

豆渣,后世用来喂猪的,但这个年代,窝窝头都是人吃,更不要说豆渣了。

自然是掺一些面,放锅里烙成豆渣饼了,而且都几乎不放油的那种。

“来一个。”林恒点点头,他也好久没吃这东西了。

林母给他拿了一个,林恒一口下去,难以的点了点头:“一如既往的难吃啊。”

粗糙的豆渣直接吃有股淡淡的甜味,更多的是粗糙难吃的口感,让人难以下咽,还是得来一些辣子才能吃的下去。

林母翻了个白眼:“真该让你体验一下我们小时候吃树皮的生活,饿三天猪食都是香的。”

林恒嘿嘿一笑:“这不是吐槽嘛,我还是在吃啊。”

晚上的饭就是豆渣饼,菜有三道:酸辣洋芋丝、大蒜辣子拌豆腐、酸萝卜丝炒腊肉。

此外还有一个洋芋(土豆)疙瘩汤。

就着菜吃,豆渣饼也不算是特别难以下咽了。

吃了一个饼,林父把筷子放下了,看着两个儿子儿媳说:“明天搬新家,今天就来分一下家吧。”

“财产没啥分给你们的,盖房子林林总总花掉了七百多块钱,昨天给你们买东西一百,卖人参的钱就不剩下什么了。

家里稻谷还有四百斤,我给你们每家装了一百斤。麦子也还有三百斤,也给你们一人一百斤,足够吃到今年丰收了。

其他的就没啥给你们的了,主要是分一下山林和地。”

停顿了一下,吃了口豆腐喝了口洋芋疙瘩汤。

林父才又继续说道:“咱们家一共有六百亩山林,三十亩地,这些本来就是按照人口划分的,本来就有你们的份。

现在你们可以自己挑,挑两百亩山林,十亩地,水田不能一家子全部拿走,只能挑三分之一。

现在你们思考吧,我猜你们之前肯定就已经想过了,想好了,过些天就把户口分开吧。”

大哥林岳点点头,看向林恒:“老弟你先选吧。”

他这话让自己媳妇刘娟顿时不开心了,你是老大,你怎么老让你弟弟先选呢。

林恒本来就有本事,再把好地选了过去,他们以后可怎么生活啊。

林恒看了看大哥,又看了看父母,笑着开口道:“我和秀兰早就商量好了。”

“你们商量的要哪些?”林父看着他和秀兰。

“山林就是村子西边的整座红枫山,差不多就是二百亩多一点,土地就是红枫山脚下的那十亩土地。”

林恒笑着说道。

他这话一出,除了秀兰,所有人都是一愣。

“你确定?”林父看着他,以为他开玩笑呢。

林恒大哥大嫂也是一脸不可思议,家里那么多好地方,林恒你怎么选了个最下等的地方啊。

“确定,就是那一块。”林恒点头道。

“那一块可都是沙土啊,比黄土和黑土都差远了,你不选两块好地小心回头吃不上饭。”林母提醒道。

“没事,我们就看上那一块土地了,确定就要红枫山那一块。”林恒坚定的摇了摇头。

“行吧,确定了就不能变卦了。”林父看了他一眼,也不知道他和秀兰怎么想的。

到这个时候他不能偏颇,要啥都是自己选的。

“你们两个呢?”林父又问道。

“林子我们要水井沟那边的八十亩,二郎沟的六十亩,大梁上的六十亩。

地的话,我们要河对岸的三亩坡地,上河的两亩水田,红枫山对面的四亩土地,还有我三爹附近的那一亩坡地。”

林岳开口说道,显然这也是他们早就商量好的。

相比于林恒,他们的选择就正常了很多,林子有近的,也有远的,有杂木林,也有纯松树和橡子树的林地。

土地也都是一样,没有把好地都占完,拿了有五分之三好土地,五分之二贫瘠一些的。

本来他们是想再拿一块贫瘠一点的,但是红枫山被林恒全部拿了之后,贫瘠土地没几块了。

“选好了林恒你拿笔来,写个条子,按上手印,我改天拿到村上去盖个章子,免得以后因为这个闹矛盾。

至于我和你妈的赡养问题,暂时还不用你们操心,等我们老的干不动活了再说吧。”

林父看着四人说道,他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对事理却很明白。

不管怎么样,亲兄弟也得让他们把账算清了,免得以后扯皮。

“好嘞。”林恒觉得这样做挺好的,转身去拿纸和笔。

求月票。

(本章完)

第77章 分家

将纸质凭据一写,这家就是真的分了。

这个家原本11个人,现在分成了三家,一时间所有人都有些唏嘘。

刘娟看着一桌子围坐着非常拥挤的一家子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在之前,她一直想要分家过自己的小日子,现在终于分了,似乎感觉又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喜悦。

原本她认为分家之后肯定无法生活的林恒,现在似乎成了最富有的。

别的不说,就那还没卖的麂子皮、猪獾皮、兔子皮,还有灵芝和香菇,价值就有两三百了。

“没啥好感慨的,分了家我们也还是一家人。”林母笑着说道。

“是啊,分了家照样还是一家人。”林恒笑着说,夹了一块豆腐吃。

“是的,以后一样互帮互助。”林岳也点点头说。

感慨是短暂的,很快就结束。

饭快吃完了,林父看着林恒道:“你说要借两百块钱,现在我是没有了,拢共就一百不到。”

林恒摆了摆手道:“没事的老爸,我把皮子卖了就有钱了。”

现在阳历也才六月份,距离八月底桑黄涨价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想依此来赚一波大的完全来得及,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赚钱。

而且就算打猎赚不到足够的钱,他还有其他办法,可以弄来一部分钱。

“那就好,之后好好生活,别再和人鬼混,否则我非把你的腿打断。”

林父看着林恒,又警告了一遍,他怕林恒分家后独自做主又瞎搞。

“放心吧,不会了。”林恒笑着摇了摇头。

吃完饭,众人怀着有些惆怅的心情休息。

林恒躺在床上,看着女儿熟睡的小脸,心里规划着未来。

重生回来了一个月,距离带领家庭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还差了很远。

现在的生活只能算得上是勉强温饱而已。

“咋了?你又在想什么事情呢?”

秀兰洗完澡,上床休息的时候,发现林恒没有睡着,在发呆。

“没啥。”

他不想说话,只是伸过手,将秀兰搂进了怀里,胸膛贴着她的后背,静静的感受着她身体的律动。

“秀兰,伱爱我吗?”

林恒突然出声。

秀兰翻了个身,看着林恒的脸,轻轻的捧了起来:“你在说什么傻话?当然啊,不爱干嘛嫁给你呀。”

林恒突然咧嘴一笑:“我也爱你。”

“到底咋了嘛?”秀兰疑惑的发问。

林恒摇了摇头:“没啥,就是想确认一下,睡吧亲爱的。”

他只是突然觉得,在这个广大无垠的世界拥有这样一个爱着自己,想着自己的人是多么难得呀。

他一定要让她过上美好的生活。

拉着老婆的手,他渐渐的睡了过去。

第2天,农历的五月二号,阳历的6月19号,是一个天朗气清,惠风和煦的日子。

早起秀兰给林恒找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她自己也好好打扮了一下。

“老婆,我觉得你梳一个高马尾一定很漂亮。”

林恒看着秀兰笑着说。

秀兰疑惑的看着他:“什么是高马尾呀?”

“就是这样把头发扎上去,高高的。”林恒抓住老婆的头发示范了一下。

“这样啊,明白了。我试试,我还没有这样梳过呢。”

秀兰看着林恒的示范,把头发高高扎起来,使得洁白的额头露了出来。

林恒又给她整理了一下前面的刘海,没有弄这个时代每个女人都会梳的那种齐刘海。

而是从中间分开,化为两缕从脸颊的两边竖下来。

“这样好看吗?会不会有点怪异呀?”

秀兰从来没有这样扎过头发,显得有些不自信。

“怎么可能会怪呢?简直太漂亮了好吧。”

林恒看着老婆笑着说。

秀兰上身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短袖,下身是之前在城里给她买的牛仔裤,搭配上这个发型,有一种邻家姐姐的感觉。

林恒抱着女儿,带着秀兰出了门,林父林母看到秀兰这一副打扮,都不由得有些惊艳。

“秀兰嫂子,你今天好漂亮呀,你这个发型太好看了呀。”

彩云走过来拉着秀兰的手,惊艳的看着她。

相比于这个年代,大部分女人那种从头顶梳下来的齐齐的刘海,秀兰这个高马尾和中分刘海太前卫了。

“是呀,我儿媳妇真是让人眼前一亮。”林母也忍不住夸赞,心想这么漂亮的媳妇儿,居然让他儿子给拐回来了。

大嫂刘娟虽然打扮的也很漂亮,穿着干净整洁的衣服,但在秀兰面前就完全失去了颜色。

“时间不早了,赶快准备搬家吧。”林父看着闲聊的众人缓缓说道。

“好的,咱们先去贴对联吧。”

林恒拉着秀兰,准备了一些浆糊,拿着对联就去了新房。

将对联贴在了新屋院墙的门上,又在门上贴了两个倒着的福字。

屋里提了一些恭喜发财的小横幅。

“我要点炮了啊。”

林恒说了一句,就拿出火机点燃了鞭炮。

噼里啪啦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即表达着乔迁新居之喜,也是在驱除邪祟,寻求安宁。

不多时,隔壁大哥家的院子也响起了鞭炮。

村里许多人都听到了鞭炮之声,远远的围看着。

他们都知道林家不准备办酒席,所以也没有人上门贺喜。

“恭喜恭喜,搬家大吉呀。”

林恒家院子的门被推开,他小姨父拿着一个红包笑嘻嘻的走了进来。

虽然林恒家说了不办酒席,不请客,但是住的近的亲戚肯定都是要过来的。

“小姨父,你太客气了呀。”林恒很无奈的收过红包,这种日子是不能拒收的。

“你这话说的,你搬新房子我这当小姨父的肯定要来呀。”

小姨父李佰全笑着说了一句。

接着又继续说:“我先去你哥家送个红包去,今天说好了,早上在你哥家吃,中午在你家吃。”

小姨父走了之后,不一会儿林恒三爹又过来了,也是送红包的。

贺喜结束众人就开始帮忙给搬东西,秀兰在新家做早饭,林母在帮大嫂刘娟做饭。

就在林恒等人把东西都搬的差不多的时候,又有三个客人到了。

“大舅二舅三舅,稀客呀。”

林恒和大哥林岳一起走上去,一边打招呼一边拿出准备好的香烟递给了三位舅舅。

林恒注意到自己大舅鲁红海扛着猎枪来的,很显然,他是准备和自己去山上大干一场的。

“乔迁大喜,你们两个记得以后好好过日子,少和媳妇儿吵架。”

大舅笑着恭喜了一句,给一人提了一只大野鸡。

“恭喜啊,林恒,以后真的就要独立了,靠你自己了。”

三舅拍了拍他的肩膀,送给了两人每人一罐野蜂蜜。

“我拿的红包,我要给你们两个的媳妇儿。”二舅把红包摇了摇,然后走进屋去,分别给了刘娟和秀兰。

这些关系紧密的亲朋好友过来带的礼物都是很贵重的,让林恒一家子也有点受宠若惊。

家具没多少,搬完后一家子人都在林恒新屋的后院凉亭下坐着。

看着后院的布置,全都赞不绝口,这个溪流鱼池弄得太美了。

“林恒,我回头也弄一个去,你到时候给我指导指导啊。”

他二舅有些羡慕的说。

林恒拍着胸口笑着说:“行啊,没问题。”

“咱们今天中午吃饭就放在亭子里面,美得很,还凉快有风吹。”

小姨父李佰全笑着说道。

对此众人自然是没有意见了。

在凉亭子待了一会儿,众人全都起身了,去了隔壁林岳家里。

毕竟早饭是在他家吃,肯定不能在林恒家待太久了。

将众人送走,林恒又回了自己屋。

乔迁第1天,一顿饭是必须在自己家吃的。

来到厨房,林恒看到秀兰正在摘菜,女儿在旁边帮倒忙,把摘好的菜往出丢。

“早上吃啥饭呀?”

林恒走过来给帮忙摘,秀兰摘的是他很爱吃的灰灰菜。

“搬新家第一顿当然是吃米饭了,早上炒三个菜吧,炒一盘酸萝卜丝炒腊肉,一个灰灰菜,还有一个南瓜藤尖尖。”

秀兰抬头说。

林恒点点头:“可以,需要我帮忙剁鸡吗?”

他们现在有一只半的鸡,一个是大舅鲁红海送的野鸡,已经处理干净了,大概有两斤多。

还有半个是他昨天晚上打到的金鸡,另一半送给他大哥林岳了。

“需要,全都剁了,我们早上吃一点野鸡肉,金鸡肉中午待客。”秀兰点点头,又给早上加了一个菜。

林恒出去拿了斧头,找了个木板,刚准备剁鸡,晓霞就跑来了:“爸爸,抱。”

“一会儿抱啊,你和雄霸先玩丢木棍游戏。”

林恒将在前院晒太阳的雄霸叫过来,陪着晓霞玩游戏。

“汪汪~”

雄霸有些不情愿,林恒揉了揉狗头安慰,它才和晓霞玩起了丢木棍的游戏。

林恒一边剁鸡,一边和老婆聊天。

“三爹,小姨父,还有二舅,给的红包都是多少钱的啊?”

林恒好奇的问道。

“三爹和小姨父都是两块钱的红包,二舅是三块钱。”

秀兰说。

“还挺多的。”林恒有些意外,这个年代送礼很多都是送半斤米一斤面之类的,好点的就是半包白糖。

前些天村上过白事,他妈去送礼就是一斤大米。

两块钱已经很多了,九十年代送礼才开始送钱,往往也才是五块钱。

秀兰点头:“是的,我都有点意外。”

“等到时候道劳,给他们拿一块肥皂去。”

林恒想了想说,它三爹和小姨父离得近,已经到过劳了,三个舅舅那边还没去呢。

对此,秀兰也没啥意见。

将鸡剁好,林恒过去生火,这泥土灶虽然已经晾了半个月了,但还是有点潮湿,生火有些困难。

生了三次,才总算是把火给点着了,架上干柴,噼里啪啦的就燃烧起来。

火升起来后,整个土灶都开始冒烟,水汽在蒸发。

秀兰看锅烧的通红后,拿着一块猪肥油开锅。

锅开好了,她先烧了点热油把凉拌灰灰菜拌了,才倒入一小块猪油炒野鸡肉。

“太香了。”

林恒闻着鸡肉的香味不由的食欲大动,肚子有点咕咕叫了。

“给,尝尝盐味。”炒的差不多了,秀兰给林恒铲了一块。

“盐味刚刚好,鸡肉就要稍微咸一点才好吃。”

林恒吹了一下,就放到了嘴里咀嚼,赞不绝口的说。

秀兰的厨艺很好,或者说这个年代会做饭是女人的必备技能,不会做饭可能都嫁不出去。

得到林恒的夸赞,秀兰脸上露出了笑意:“好吃就行。”

将大部分鸡肉铲起来,留了一盘的量加入了酸萝卜片、酸辣子炒好。

然后又把那半边金鸡肉过油炒了,这是没有冰箱不得已的做法,每顿都炒一下可以有效延长保质期。

炒完了金鸡肉,趁着锅里还有油,秀兰把南瓜藤的尖尖炒了,林恒在旁边以尝盐味为名又吃了两根。

菜抄完了,秀兰又给雄霸做了饭,玉米面和面粉掺着昨晚上杀得金鸡内脏。

“今天吃白米饭。”

锅里添水,秀兰笑着把舀好的大米拿去淘。

“真是难得啊。”林恒一边添柴一边笑着说。

柴火火猛,米淘好了,水也差不多开了。

将米倒进去煮,一直煮到捞出来看米粒已经膨胀“展腰”了,说明火候差不多了。

这时候就要把米带汤舀起来控干水分,从新倒进锅里,然后从锅边淋一些水。

再把灶里的火撤了,只留下火炭,利用火炭的温度使得水汽进一步蒸发,最终大米饭就做好了。

柴火饭可比后世直接用电饭锅麻烦多了,但味道也更好一些。

米饭水控干蒸着,秀兰就说:“走,端菜吧。”

一般吃一会儿菜,饭也就好了。

“好嘞。”

林恒笑着端着菜来到了堂屋,新做的桌子椅子他都已经摆好了。

桌子是松木的,闻着还有一股松木香味。

“吃饭喽。”

林恒把女儿抱过来,把雄霸的狗盆放在了门口。

由于新房第一次吃饭,林恒自己倒了杯甜杆酒,秀兰也给自己倒了杯糖稀酒。

糖稀是用红薯熬制的一种很甜的饮料,农村通常还会倒入酒进去,就成了一种味道很特别的酒。

晓霞也有一小碗蜂蜜水。

“老婆,干杯!”林恒端起了酒杯。

“干杯。”秀兰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这样的生活就是她嫁给林恒时所憧憬的。

两人将酒干了后,林恒又把蜂蜜水递给坐在身边的女儿。

吱吱!!

晓霞和一只小老鼠一样,喝水发出吱吱的声音。

“爸爸,要!!”

喝完了后,晓霞举着小木碗发出清脆的身音。

“吃颗菜,一会儿再给你。”

秀兰递过来一口灰灰菜,小女娃张口吃了。

咵咵!!

门口,雄霸低着头,吃的也很起劲。

林恒三人则是你一口,我一口,晓霞一口的吃着菜。

“老婆,来喝交杯酒。”

林恒又端起酒杯笑着说。

“又不是结婚。”秀兰看了看他,但还是伸手和他喝了交杯酒。

“爸爸,要!!”

晓霞抓住林恒的衣服,嚷嚷着自己也要喝。

“吃完饭,才能喝。”

秀兰严厉的看着女儿,然后拿着碗去舀了米饭。

“汪汪!!”

雄霸也吃完了已经的食物,走过来眼巴巴的看着他们。

“给你。”

林恒将鸡骨头丢了下去。

舀来了米饭,林恒拿着碗喂宝贝女儿吃饭。

秀兰时不时的挑出来没有骨头的野鸡肉塞进他嘴巴。

“你自己也吃,别光喂我。”林恒无奈的说,老婆太心疼自己了。

“没有,咱两一人一个啊。”秀兰眨着眼睛说。

可分明她吃的都是肉少骨头多的,而林恒的都是肉多骨头少。

喂饱了女儿,又给她到了一小碗蜂蜜水让她自己拿勺子慢慢喝,林恒就在盘子里挑了好几块骨少的鸡肉塞到了老婆碗里。

“吃了啊,不许给我了。”林恒盯着她说。

秀兰嘴里浮现一抹笑容,点了点头:“好。”

雄霸目不转睛的盯着两人,希望吃饭骨头。

一顿饭,吃了半个多小时,四道菜除了酸萝卜丝炒腊肉剩了一点,其他的两人全都吃完了。

锅里的饭也剩了一些,故意不吃的,寓意年年有余。

“哎呀,真抱。”林恒打了个饱嗝,笑着说。

“你看着女儿,我来收拾碗筷。”秀兰将说。

“好嘞。”

林恒点点头,把女儿抱了起来,带着她去了后院。

秀兰看着林恒和女儿的背影突然愣了一下,才一个月,这居然成了本能了。

之前她可都是用背带背着女儿做家务干农活的。

随之她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端着碗筷去了厨房。

“来,我们坐秋千。”

林恒带着女儿坐到了秋千椅上,轻轻的摇晃起来。

“摇!!摇!!”

晓霞大声喊着,开心的手舞足蹈。

“好好好。”林恒用力瞪了蹬地面,摇晃的幅度顿时大了,女儿的笑声也变大了。

林恒自己靠在椅背上,也享受的不行,真是不管多大年纪,秋千都能使人快乐啊。

“秀兰,你也来。”

看到老婆洗完碗筷,来到了后院,林恒招手呼唤。

不一会儿,一家三口就都做上了秋千椅,轻轻摇了起来,迎着微风,享受着美好时光。

(本章完)

重新连接服务器...

连接失败... 将在 秒后重新尝试连接.

连接失败.
请刷新此页面.

此会话被服务器暂停.

恢复会话失败.
请重试或者刷新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