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7章 大善人

眼看维克多一副将信将疑的样子,路克也不强求自家老伙计相信自己。

洗白上岸这件事,他都干了。

现在能留在路克身边的,基本上已经算是死忠中的死忠了,个个都能站出来为自己挡子弹的那种。

况且维克多也没做什么,只是有些怀疑自家BOSS是不是被什么‘脏东西’缠上了而已。

相比较这种质疑路克是不是提前患上老年痴呆的小事,风筝人的叛逃,才更为重要。

“维克多,愿意留下来的,我会带着他们一起走下去,不愿意留下的,我会亲手送他们平安离开。”

“这是我们当初定下的规矩,不是吗?”

当初,路克以一条珍珠项链起家。

转手买了几把枪,加入黑帮,在街头打拼混日子。

后来,身边的人聚集的多了。

路克自己并没有选择成立黑帮,尽管哥谭所有人都把他的势力当做黑帮,但路克却坚决的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猎头公司。

谁说阿卡姆疯人院的人才不是天才?

别管他们疯不疯,有没有病,就问这份能力,是不是世界顶尖!

要知道,哥谭这地方,原型可是对标着现实世界的纽约。

这里是美国乃至全球的经济、金融、商业、贸易、文化和传媒中心,这里有着世界最大的金融中心,北美最大的媒体市场,北美洲最繁忙的港口。

纽约,聚集了全球各行各业的顶尖人才。

哥谭,亦是如此。

你别管这人会不会过两天穿上紧身衣去当超级反派,单论能力这一块,确确实实没得说。

就拿叛逃的风筝人来说,作为世界一流的空气动力学家,即使堕落成超级反派,却也能轻松帮助阿卡姆疯人院的罪犯们越狱,利用风筝和一众超级英雄对峙。

哥谭大舞台,有活你就来。

路克之前就是靠着这双“看过剧本”的眼睛,从哥谭这个泥潭之中,挖掘出了一位又一位的“天才”。

他推荐的人,小丑用了都说好!

“BOSS,小丑用的人,就没有几个能活着回来。”

维克多好心提醒。

小丑手下大部分是崇拜者,信徒,被洗脑者,精神残缺者,简称——白痴。

跟着小丑混,就算自己脑子没毛病,过了一段时间,也得弄出毛病出来。

一旦真正被小丑的理念污染,人也就跟废了差不多。

“小丑容不下有野心的手下,他讨厌有野心的人,并且他也有随手杀死自己手下的习惯。”

这个“也”字就用的很灵性。

哥谭的超级反派,不少都喜欢杀自己的下属,而不是培养下属。

“我当然知道这件事,维克多。”

路克微微摇头。

小丑这个疯子,在哥谭也算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他的精神世界,就连哥谭人都受不了。

能够和小丑混在一起的,早晚也会变成小丑。

“我曾经推荐过他一些小弟,那些人身手都不错,结果讽刺的是,居然是蝙蝠侠救了差点被小丑杀死的他们。”

“就连我最看好的那个,也因为没有接上小丑的笑话被小丑一枪打死。”

路克神情自若。

维克多紧抿嘴唇,几乎成一条没有弧度的直线。

那个好手,是他亲手培养出来的。

本来是想着自己哪一天要是死在了哥谭的街头,就让那家伙顶替自己,继续保护路克。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他还没死,自己培养的副手反倒先一步离开人世。

好在,冰冷的‘副手’变成了一串温暖的数字。

小丑对自己人不怎么大方,经常不发奖金,但对外人却异常的大方,一副不把钱当钱用的样子,韦恩家族都没他大方。

尽管那串温暖的数字,差点让维克多想着要不要专门去培养一些副手卖出去,但是他和小丑之间的梁子,还是结了下来。

这不是钱不钱的事儿——尽管有钱能让维克多露出笑容。

但是,道上的规矩,该演一下,还是要演一下的。

要是他什么都不做的话,岂不是让自己的手下为之心寒。

“即便如此,过去的我与小丑也有生意上的往来,比如小丑贩卖巡航导弹就是我在背后牵线搭桥。”

“在和他接触这么久后,我意识到了他的脾气秉性,他厌恶一切幸福的人,有野心的人,并且他不在乎忠诚的人。”

“他喜欢的是对社会绝望已经不在乎死亡只想靠着犯罪带来刺激的人。”

“因此想成为小丑的手下,需要学会享受犯罪的刺激,对正常社会的厌恶与绝望,同时你得听懂小丑莫名其妙的玩笑,尽管如此你仍有可能被小丑随手杀死。”

维克多不可置否的点了点头。

哥谭的超级反派,有不少人其实和小丑有着差不多的性格。

但是,唯独小丑的名气最大。

可能是因为这家伙比较受穷鬼欢迎?

维克多不怎么确定的想到。

“不过,也有令我疑感的地方,小丑的追随者大多数是生活失败的人,为什么一个个却如此身经百战甚至碾压了很多职业杀手?”

说到这,路克也有些奇怪。

他推荐的人,可大多都是从帮派混战火拼出来的精锐分子,就算小丑喜欢杀自己的下属,但也不至于打不过小丑的追随者。

一群瘾君子、流浪汉,都不一定摸过正儿八经的枪。

结果却能经常性的压着职业杀手打。

真就唯心这一块呗?

“或许是因为,流浪汉以前也是干过这一行的?”

维克多想了想,憋出来这么个答案。

谁说职业杀手不能当流浪汉?

这年头,杀手老了以后。

除非遇到像路克这样创业成功,洗白上岸的老大,有几个能真正安享晚年的?又有几个能彻底摆脱过去的?

杀手又没办法跟正常的人类社会挂钩,中年失业的话,要是手里没有多少积蓄,很容易坐吃山穷。

况且,哥谭这地方,对于有钱人的态度,可不怎么友好。

哪怕是祖辈已经在哥谭扎根的大家族,也时不时的会出现一些疯子。

更别提一个有点闲钱的杀手了。

恐怕没几年时间,就被哥谭这个深渊巨兽吞的一干二净。

到时候滚去流浪,好像也不是不能理解的事情?

维克多认为自己的想法相当正确。

路克摸了摸下巴。

虽然有些不合逻辑,但这确实很符合哥谭的风格。

沟槽的哥谭,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烂人。

另一种,是更烂的人。

“你说的也有可能,维克多。”

“不过,我还是希望风筝人能够跟稻草人离开。”

“什么意思?”

维克多好奇问道。

难道说,自家老大说的,更大的舞台,与稻草人有关?

“如果是以前的话,我并不推荐信任我的老伙计们去追随稻草人。”

路克眯着眼。

“虽然跟着他,能够很快的在哥谭闯出名声来,但是死亡的概率比跟着小丑还要高得多。”

正常情况下,小丑很少会带着一大批人行动。

哪怕他的追随者在哥谭有很多,但每次小丑行动,也都会控制在十几人左右,不会出现帮派火拼那种大场面。

当然,他闹出来的动静,可比一般的帮派火拼要大的多。

不过,也因为实施计划的人少,跟着小丑的人,死的也就不算多。

大多数情况下,死的一般都是哥谭的无辜路人。

但稻草人不同。

只看他的招人标准,就能够看得出来。

想要跟着早期的稻草人,就只需要满足一条标准——胆大。

当然你最好有点化学知识,路克曾经就有一个朋友,被稻草人招揽以后,还没做出什么大事出来,就被稻草人的毒气腐蚀毁容了。

简单却明确的招人标准,已经相当清楚的证明一件事——稻草人需要的帮手,其实就是送死的炮灰。

“不过,如今的稻草人似乎很少再招小弟,正常的犯罪他似乎已经不屑于去干了。”

“要是跟着他的话,风筝人也能安稳一些。”

最起码,进疯人院的时间肯定会慢一些。

现如今哥谭的超级反派已经很多了。

但蝙蝠家族还没有完整的建立出来,百特曼对外人的恶意还是挺大的。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分身术的蝙蝠侠只能先处理掉闹事的超级反派,很难再去找其他隐藏起来的超级反派的麻烦。

如今的稻草人安稳下来,正躲在暗处准备给蝙蝠侠来一发大的。

如果以空气动力学家的身份加入稻草人,风筝人很容易取得稻草人的信任,到时候能为他的毒气释放贡献一份力量。

但可惜的是,这位合作伙伴,还是走上了和原来一样的路线。

去找小丑进行合作。

不。

应该说,是在谜语人的指挥下,加入小丑,充当一个双面间谍。

他玩不过谜语人的,更玩不过小丑。

至于蝙蝠侠,那就更不用多说了。

这位曾经的合作伙伴,这一次估计要损失惨重了……

但是,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去把,维克多,将风筝人离开的消息放出去,我们是生意人,只做生意,不谈其他。”

维克多点头,脸色郑重,起身走出房间。

明面上,维克多只是负责路克安保部门的总主管。

但暗地里,却是路克与哥谭地下世界的联络者。

哥谭本身的色调就是黑暗。

想要洗白上岸,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路克所创建的公司,只是为了帮助哥谭提高就业率,降低失业率,实现额外赋能,为工作实现正向双循环,是一家合法企业。

这么好的事情,哥谭人民都夸路克老爷是个大好人。

仅此而已。

他是个好人,不是吗?

“蝙蝠侠,找到风筝人,他会告诉你小丑的阴谋。”

一秒钟,两秒钟……

一分钟过去了。

路克没有言语。

只是默默的品着红茶。

打打杀杀什么的,已经不适合现在的路克了,就连以前爱好的古巴雪茄,也没什么兴趣。

现在,就喜欢坐下来喝喝茶,养养身体。

也难怪维克多会觉得路克是想要退休跑路了。

这怎么看,怎么像是原来被蝙蝠侠打服的卡迈恩·法尔科内。

一直沉默了数分钟。

“你也知道真相。”

一道低沉雄厚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不必转身,不必惊讶。

那,正是哥谭的黑暗骑士,未来的正义联盟三巨头,蝙蝠侠,布鲁斯·韦恩!

“你知道的,蝙蝠侠,我早就已经不是哥谭人了。”

路克并不在意这位全年无休的劳模。

他本来就是华裔,在起势洗白以后,就捐赠了大量物资和钱财,从遥远的东方那换来了一张印着红星的证件。

更别提,在如今的哥谭,谁不念叨他这位路克老爷的好,谁不认为路克老爷是大善人?

不论是从法理上,还是道德上,百特曼都不太好对他动手。

就是戈登来了,也得面带微笑,以示尊敬。

别人说做好事,那肯定是在贪污受贿。

但路克,那是真敢做啊。

哥谭的上层社会就有这么一个流言。

从下面爬上来的臭要饭的,又在给别人送饭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蝙蝠侠还得想办法保护好这位难得的“哥谭大善人”,以防他遇刺被害,哥谭变得更加糟糕。

明面上,他做慈善。

暗地里,他保平衡。

如今的哥谭,几乎每一个超级反派,都或多或少的跟“路先生”有那么一些关系。

可以这么说,路克要是死了。

不仅手底下的那群人会发起暴乱,催生出更多的超级反派,就连哥谭明面上的“慈善”都很难再维持下去。

很难想象,这是一个普通人,能够创造出来的关系网。

就连韦恩企业都不一定能够做到。

毕竟,韦恩企业,就是哥谭。

让一个贪婪无比的‘巨人’割下自己的一块肉,喂给蚂蚁。

哪怕布鲁斯愿意,“韦恩”也不会同意。

哥谭,更不会同意。

有时候,蝙蝠侠甚至曾有过一丝丝庆幸。

庆幸哥谭能够冒出来路克这么一个奇迹,一个还算正常的人。

但这种想法转瞬即逝。

蝙蝠侠永远不会说自己其实已经在蝙蝠洞的资料库中,制定了针对路克这样一个家伙该怎么以最快速度处理掉的相关十九种方案。

哥谭允许路克的存在。

但蝙蝠侠不允许。(本章完)

第538章 猫头鹰法庭

“你还在哥谭。”

百特曼沉声道。

不论如何,路克至今还待在哥谭。

哪怕他有一百种,一千种,乃至于一万种身份,他现在仍然是哥谭人。

而且,和哥谭的超级反派保持着密切的联络。

身份上的洗白,却不意味着路先生就彻底干净了。

他一时是哥谭黑帮,一辈子都是哥谭黑帮!

“唉……”

路克轻叹一声。

这位韦恩的大少爷认死理。

但是,他也有一个优点,一个至关重要的优点。

他太聪明了。

聪明到即使性格上出现一定缺陷也没办法成为他的‘拦路虎’。

“真相,路先生。”

漆黑的蝙蝠藏匿于阴影之中,说出了地下世界大人物的名讳。

说实话,以他的能力,只要他愿意查下去,小丑和风筝人的计划,其实是能够查出来的。

在哥谭谁不知道小丑最喜欢的玩伴就是蝙蝠侠。

哪怕蝙蝠侠不采取任何行动,小丑也会主动邀请蝙蝠侠加入快乐的游戏当中。

但谁让现如今多出来路克这么一个万事通呢。

如今哥谭的地下世界,谁是新的黑道皇帝,尚且还不能确定。

但你要是问一问谁最有可能接手法尔科内家族,成为新的哥谭之王,那无疑绝大多数哥谭人都会脱口而出一句“路先生”。

哪怕这位“路先生”,最近两年在黑道势力这边的活跃度越来越低,但这种说法也依旧受很多哥谭人认同。

甚至,有人说,只要能够击溃“路先生”,那么他就是下一任哥谭之王,也就是新的教父!

颇有一种海贼世界将皇守门员的风范。

当然,传出这种说法的人。

第二天就被吊在了路灯上cosplay资本家了。

路克好不容易想着洗白跑路,你丫的又给老子拽回来当蝙蝠侠的大号经验包,是不是生怕我死不掉?!

虽然确实死不掉没错——毕竟大家都知道,蝙蝠侠从来不杀人。

但是,不杀人不意味着不打人啊。

蝙蝠侠每一次潜入黑帮,打击罪犯,出手是相当狠辣,不留情面,遇到黑势力就是按照打不死就往死里打的标准。

骨头一断,是个硬汉也得去医院躺上一两个月。

有些严重的,指不定挨一套大的,一辈子都站不起来了。

而这群普通的黑帮杂碎,一旦失去了健全的肉体,那么背后的黑道势力还会愿意养着这批废人吗?

运气好点,成了街边的流浪汉。

运气差的,拆了全身的零件,该卖的都卖了。

哥谭就是这么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鬼地方。

这或许也是蝙蝠侠选择留人一命的原因之一。

对比没有痛苦的死在一个蒙面义警手里,不如就让罪恶者,亲眼目睹自己是如何被哥谭的罪恶一口一口吃干抹尽吧……

路克转头,看向了阴影处的蝙蝠。

但那蝙蝠似乎早有预料,已经转换了位置,藏在了另一边。

处于黑暗中的蝙蝠,不会暴露在任何人的视线之中。

路克似是无奈的转过了头,‘放弃’了探究蝙蝠侠的念头。

当然,别看这位神出鬼没的,其实全靠膝盖硬磨。

想要无声无息的潜入黑道大佬的庄园,不引起庄园内部任何一名精英的注意,哪怕是有着隐匿能力的超能力者都不一定能够做到。

可蝙蝠侠做到了。

而他使用的手段,也不是什么奇特的超能力,又或者是神秘的魔法之类的东西。

是真正的、人类的技艺。

将十几年的少年光阴用来游历世界各地,拜访东西方顶级或传说中的格斗大师,学习各流派格斗术,精通世界上全部127种格斗术。

他本人更是很多武术大师的关门弟子以及得意门生。

可以这么说,百特曼往外边走两步,都能遇到“自家”师兄或者师门长辈。

对于缩步,隐身之类的忍者技法,蝙蝠侠自然也十分精通。

不过,这玩意说起来神妙,实际上也终究只是人类技艺的一种,并没有什么超凡脱俗的地方。

用科学的专业术语来说,就是通过控制步态、重心、施力方式,最小化冲击力和振动,并使用低磨擦、高吸音材料并严格固定,消除摩擦和碰撞……

即,膝盖磨地,弯腰潜入。

以前没有得到迷雾空间的大佬路克,还时不时会被蝙蝠侠的潜入技术震惊到。

但现在嘛……

每次看着百特曼费尽心机,一步一磨的悄咪咪行为,怎么看怎么想笑。

不过路克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还不至于在蝙蝠侠面前笑出声来——等送人离开关上门再笑也来得及。

“很多时候,谜语人并不喜欢招人,他更多时候喜欢使用科技和陷阱替代。”

“但是,想在哥谭走下去,一个人单打独斗很容易落入下风。”

路克并没有说出小丑和风筝人的计划。

而是提起了一个看似不相干的家伙。

在哥谭中,也算是一个响当当的大人物,不弱于企鹅人、稻草人的超级反派——谜语人。

“好在,谜语人对待手下并不要求智商,但他会对每次行动的计划而招募指定的特殊人才,就比如招募合适的‘演员’。”

“所以哪怕是一些蠢笨的家伙,也会落入谜语人的眼中,对他来说,工具只要听话就行。”

路克说到这,放下了茶杯。

“谜语人会杀死那些不听话的人。”

“所以,记得给我的老伙计留一条活路,就当作是这份情报的价格。”

风筝人在他的公司草创之初,也的确提供了不少的帮助,路克也没必要眼睁睁看着自己曾经的老伙计被谜语人和小丑折磨的不成人样。

他对自己曾经的下属,还是挺照顾的,一如其他从他的公司走出的超级反派。、

留一份香火情,指不定未来就能救自己一命。

这是当初没有得到迷雾空间的大佬路克,给自己定下的一条规矩。

尽管现在的路克已经不需要了,哥谭的超级反派也不可能对他有什么帮助。

但谁让大佬路克是一个‘念旧’的人呢。

况且,他付出的代价,仅仅只是几句话而已。

几句蝙蝠侠很快就会知道的情报。

得知自己想要的情报以后,蝙蝠侠却依旧没有离去。

“离开哥谭,是你的想法?还是他们的想法?”

低沉雄厚的声音再一次传来。

哥谭的“路先生”想要离开哥谭,就像是小丑不喜欢蝙蝠侠一样,令人难以置信。

但这却是事实。

哥谭的所有人都知晓最近这两年,路先生在刻意收缩自己的势力。

并且,逐渐与哥谭的地下世界断开联系,平日里只依靠曾经的下属与哥谭的地下世界保持一定联络。

这种微妙的状态,有人说是路先生的下属发起了叛变,也有人说是路先生在刻意等待时机,还有人说路先生就是对蝙蝠感到恐惧……

但如今,一直和哥谭的超级反派作对的蝙蝠侠,却给出了一个答案。

路先生,这位一度要称霸哥谭地下世界,建立正与恶的庞大关系网,使得哥谭没有快速滑向深渊的完美中间人……

即将离开哥谭!

这件事一旦暴露出来。

恐怕半个哥谭都要掀起滔天巨浪。

哪怕是最癫狂的小丑,也会为这独特的‘表演’献上掌声。

路先生离开哥谭,听起来像是蝙蝠侠放弃义警生涯,转而一头奔向上流社会,彻彻底底变成一个花花公子一样令人发笑。

尽管这也是事实。

一个足以让哥谭所有与蝙蝠侠作对的超级反派心痛的事实。

大家不是说好的,你穿一身紧身衣,我穿一身紧身衣,彼此展示一下绝活,在哥谭大舞台亮亮相吗?

怎么到你就换成了另外一个剧本了?

而且还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顶级天龙人剧本。

说真的,蝙蝠侠的待遇要是给这群超级反派,哥谭至少有一半的超级反派不会诞生。

很多有着恐怖威慑力的超级反派,如果追溯根源的话,其实就会发现,他们成为超级反派的根本性原因——仅仅只是在于穷困。

哥谭是黑暗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哥谭就没有一丝一毫的阳光。

只不过,哥谭的阳光,仅有富人才能享用。

穷鬼就只能待在黑暗的哥谭当中,默默被同化,融合,最终或主动或被动的堕落……

风筝人由于和妻子离婚被剥夺了绝大多数财产,不得不走向黑暗的道路;

黑面具因为公司经营不善倒闭破产,走向针对韦恩的极端;

谜语人劝诫上司暗杀布鲁斯夺取韦恩企业大权,被愤怒的上司辞退以后,选择堕落……

或多或少,都是因为财富的原因。

如果他们有更高的地位,更强的权力,更多的钱财,这群人绝不会沦落到今天这种地步。

就拿韦恩企业来说。

哪怕蝙蝠侠真的当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纵声放色的废柴富二代,有着韦恩企业的他也绝对不会沦落到街头乞讨的地步。

甚至可以这么说,如今的韦恩企业,在哥谭的地位,与赛博朋克社会的企业寡头几乎没有什么差别。

韦恩企业最早是靠买卖皮草为生,后来资金充足以后,进军铁路、房地产还有石油。

毫无疑问,这三项产业是美利坚乃至于世界发展的支柱型产业。

哪怕只是把握其中之一,也足以诞生一家数百亿乃至上千亿美元的超级企业。

但是,幸运的韦恩却将其全部都收入囊中。

从此,走上让美利坚一众顶尖财阀看了都要羡慕的双眼通红的暴富之路。

不仅如此,英明神武的韦恩企业还挥舞着巨额的钞票,以无比蛮横的姿态冲进了哥谭的各行各业,迅速的占据了主导地位。

航空、运输、飞机制造、生物科技、化学、建造、电力、能源、娱乐、食物、医疗、制造、矿业、石油、零售、证券、钢铁、武器……

如今的韦恩,就是哥谭。

这不是夸张,也不是比喻,而是字面意义上的——韦恩就是哥谭,哥谭就是韦恩。

因此,哥谭也诞生了极为荒诞的一幕。

超级反派累死累活和蝙蝠侠打了一夜,早上走进了韦恩超市买早餐食材,然后开着韦恩汽车,回到了韦恩公寓,给身为韦恩企业员工的父母做早餐。

这听起来有些荒唐,但的确是超级反派们唯一能够胜过蝙蝠侠的事情。

毕竟,哥谭这鬼地方疯子很多,但他们并不需要一张父母兑换卷。

而能够在哥谭平安生下孩子的‘长辈’,手里不一定有两把刷子,但肯定有两把喷子。

有时候,六条腿走进一个巷子,也不一定就是两条腿出来,也有着六条腿一起出来的可能……

“放心,蝙蝠侠,不是他们。”

察觉到蝙蝠侠内心的想法。

路克打断了他的猜测。

“他们亦是哥谭的一分子,不,应该说,他们早已经融入了哥谭,融入了韦恩。”

“神秘,并不意味着强大。”

他意有所指的说道。

“一旦揭开了神秘的面纱,隐藏的威胁,也只是一种可笑的把戏。”

哐当——

窗户打开,蝙蝠侠的身影已然消失不见。

他要去调查真相。

虽然从路克这里得知了一定的线索,心里也有了底儿,但该有的前期侦察工作还是要做的。

不因为别的,只是——I'm Batman!

当然,谜语人和小丑之间的较量,并不是如今的蝙蝠侠最在意的事情。

相比将大名鼎鼎的路先生即将选择离开哥谭这件大事。

小丑与谜语人的矛盾,不过是相当于一道开胃小菜罢了。

如果路先生走了,如今哥谭的局势,无疑会变得更加糟糕。

到时候,说不定他真的需要考虑阿福的建议了——老爷,我已经老了,你需要找到一个更加年轻、有活力的帮手,况且,在我的家乡,压榨老人是违法行为。

阿福面带温和的笑容,说出了一个不怎么好笑的“笑话”。

当时的蝙蝠侠,权当是阿福在劝自己与外界多交流,多认识几个朋友——哪怕这朋友是他亲手培养出来的孩子。

但是,现在看来,他的确需要一些帮手了。

当心猫头鹰法庭,时刻监视你出行。

暗处窥望哥谭市,藏于矮墙阁楼间。

居于家中他同在,卧及床间他亦存。

万莫提及他名号,利爪将你头寻来。

在哥谭市中,一直流传着这样一段恐怖的童谣……(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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