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我是冤枉的

第四十四章我是冤枉的

看完热闹,有没有钱好拿,云琅只好重新回到房间,继续看自己没看完的《左传》。

《左传》相传是春秋末年鲁国的左丘明为《春秋》做注解的一部史书,与《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

云琅想要理解《春秋》就必须先从《左传》开始,即便这本书是《春秋》的简读版,云琅依旧看的很艰难。

主要是古人实在是太懒,为了少刻几个字,就用最简洁的话语来说明一个艰涩的问题,这让云琅吃尽了苦头,还每每被平叟耻笑。

读书是云琅打发时间唯一的消遣,如果再有,那就是吃了。

至于钱财,云琅并不是很看重,如果不是为了买地,跟准备好将来的赎罪钱。

他觉得这个世界里钱财的用处不是很大。

他做出来的饭菜他觉得是世上最好吃的,他制作的衣衫他穿起来最舒服,至于房子,皇帝的宫殿里如果不是有巨大的取暖铜柱,还不如山洞暖和。

至于赎罪钱,这个很重要,太史公司马迁就是因为付不起六十万钱的赎罪钱,才被弄的男不男女不女的,屈辱一生。

如果不是因为心中有《史记》这个执念,他早就自戕身亡了。

云琅认为自己将来犯罪的可能性很大,被犯罪的可能性也很大。

如果每一次犯罪或者被犯罪都遭受一次肉刑,云琅觉得自己活到二十岁,身体上但凡是能凸起的部位都会被人家割掉……

左传的作者左丘明就是被人挖掉了眼睛,没办法了才摸索着在竹简上刻了《左传》,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回事,总之,霍去病就是这么吓唬他的。

看样子,凡是想要写点历史的人,下场都不太好,齐国史官父子兄弟三人中的两人因为一句“崔杼弑其君”的话被人家斩首了。

第三个还带着自己九岁的儿子一起来领死,因为太惨,人家才放过了他们父子,但凡那个崔杼的心再硬一点,就那一句话就要死五个人了。

就这,南方的史官听说这事之后还兼程前来打算等北方的史官家族死绝了,他们好继续跟着死……

云琅的书没有读多久,可能会去上了一个厕所的卓姬又带着一群人马快速杀到,非要他交代是怎么从卓氏钱柜里捞钱的。

“我是冤枉的。”

云琅放下简牍,再一次对围着他转悠了足足一柱香功夫的卓姬道。

“钱的数目不对,帐房说你拿走了两万四千钱。”

“账目对吗?”

卓姬咬牙切齿的道:“账目是对的,平叟也算过了,是对的。”

“那不就完了?我拿走的是我的钱。”

“你的钱?”卓姬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尖利起来,昔日的优雅跟高贵全都不见了。

“你的钱?你哪来的钱?所有进入卓氏钱柜里的钱都应该是卓氏的,里面的每一个钱都是!”

云琅叹一声对平叟道:“我早就说过,不能让女人看到钱,一旦看到了,是不是她的她都会想要。”

平叟撇嘴道:“我也很好奇,你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说说……”

云琅再次叹口气道:“这是大家不多的生财之道,平公,你真的要我说出来?

一旦说出来了,我最多退两万四千个钱,您可能要退掉的恐怕就不止这点钱了。”

平叟大怒。指着云琅道:“还真是贼咬一口入骨三分,你偷钱,关老夫何事?”

云琅不理睬平叟,瞅着卓姬道:“你确定要我把这个盖子掀开?

说实话,我干的是这事情是每一家的大掌柜都会干的事情。

这种事情绝对没有伤到主家的收益,又让大掌柜能有一些多余的好处,即便是官府都不能禁绝,大女真的想要知道吗?”

卓姬有些迟疑,她可以怀疑云琅,这没关系,反正这家伙马上就要去当官了,以后官民有别,打交道的时候应该不多。

问题是云琅把这件事情指向了平叟,这就不能不多想一下。

她现在借重平叟的地方还多,万一云琅把底子都戳漏了,平叟除了请辞之外再无他路好走。

云琅见卓姬犹豫,就继续笑着道:“知道这世上最难以对付的人是谁吗?

是胥吏!

你见过胥吏用脚踹百姓纳粮的粮斗了吗?你见过胥吏用大斗进,小斗出的借贷方法了吗?

你可能都不知道什么是偷梁换柱,什么是以次充好,什么是无中生有,什么是一把火烧的真干净……

这些你都不知道……你高高在上的活在蜜罐子里,听到司马相如几句狗屁不通的瑰丽句子就激动地难以自抑,恨不能以身相许。

操一曲琴,看一段歌舞,听别人的故事为古人落泪,却看不见眼皮底下那些黑暗的所在。

现在,你还准备掀开这个盖子吗?

先申明,这个罐子里装的除了蛆虫之外就剩下蜈蚣,毒蛇,蚰蜒这些最恶心的东西。你真的确定要掀开看看?”

卓姬一脸的纠结,平叟一脸的茫然,只是当平叟看到卓姬纠结的表情,心头微微发寒。

咳嗽一声道:“说出来吧,你如果不说,老夫只有请辞一途了。

你说的这些有的老夫见过,有的老夫听说过,有的,老夫简直闻所未闻,想来都是一些鬼蜮伎俩。

老夫自付为人还算清正,为一点清名计,也干不出那些下作事情来。”

“哈哈哈哈哈……”云琅大笑起来,重新抓起桌案上的简牍,抖抖袖子就准备出去。

平叟淡淡的道:“说出来吧,至少说清楚你为什么会从账上拿走了两万四万钱,而账目居然是平的,为什么找不出任何漏洞。

这事关老夫一生清誉。”

云琅转身瞅着平叟道:“无中生有的法门而已,至于账簿为什么是平的,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账上的黄金成色变好了,火耗减损了,价值上升了。

按照以往的规矩,洗炼黄金的秘药是我做出来的,我拿走多余出来的东西有什么不妥吗?”

卓姬眉头一动,一锭小巧精致的金锭就从袖笼里滑到手中,她举着金锭对着太阳看了好久,不得不满意的点点头,这确实是一块非常好的金子。

平叟取出一块发乌的金子跟卓姬手上的金锭比量了一下,也不得不承认卓姬那块跟他手里金块一样重的金锭,在价值上至少要超过半成以上。

卓姬长出了一口气,向平叟敛身施礼道:“平公莫怪。”

平叟淡淡的点点头,一把拉住云琅的手道:“为何不早说?”

云琅看了一眼卓姬笑道:“早说怎么会有这样的把戏好看。

如此也好,云某走的时候也就不用过于留恋了。”

丑庸早就不喜欢住在这里了,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说她长得丑运气却好,还有一大群把脸蛋抹的跟猴屁股一样的女子自从知道小郎马上要当羽林郎了,没羞没臊的打着各种借口往小院子里跑。

梁翁已经在昌乐市上找了另外一个青砖小院子,比这里还要清爽,至少没有叮叮咣咣的打铁声。

见小郎要走,立刻欢喜的背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大包袱,再把小郎心爱的茶壶抱在怀里,簇拥着小郎就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且慢,某家便是你刚才贬斥的司马相如!小郎不给某家一个交代吗?”

花头巾司马相如摇着蒲扇挡在门口,笑吟吟的看着云琅。

云琅抬头看了一眼司马相如,这家伙长得很高,嘴巴上留着一些短髯,可能是因为经常吃肉的缘故,胡须黑亮,根根直竖,再配上一双丹凤眼,一张棱角分明的大嘴巴,即便是被云琅当场羞辱了,依旧能够笑面以对,不得不说这家伙确实有泡妞的本钱。

至少相貌,风度无可挑剔。

云琅嘿然一笑到:“我不是看不起你,而是看不起所有拿文章博名利的人。

尤其是看不起你这种用文章得来的名声,骗自己女读者的人。

跟你们对比起来,**女人更能让我接受一些,虽然会被砍头,至少人家确实是在认真犯罪。

你们是一边祸害人家妻女,一边还要高举着双手说这他么的不关我事,是这个死女人自己扑上来的……”

卓姬的一张脸变得通红,转瞬间又变得铁青,至于司马相如从来没有遇见过云琅这种人,竟然被他一番话噎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眼看着云琅跟丑庸主仆二人,扬长而去。

“竖子无礼!”

云琅跑的不见人影了,卓姬才怒吼出来。

平叟淡淡的笑道:“不激怒你,他怎么走啊。

不激怒你,他怎么从刚才大女制造的钱财漩涡里爬出来?

不激怒你,他怎么带着他洗炼黄金成色的秘方走?”

经过今天的事情,平叟觉得自己累极了,他忽然有些羡慕云琅,可以走的如此光棍,如此干脆,如此的毫无征兆,让他准备拉拢的后手全无用武之地。

卓姬到底是一个女人,容易被一些外来的因素掌控心绪,犹豫不决三心二意是她最大的弱点。

想到这里,瞅了一眼高大英俊的司马相如,叹了一口气,背着手走进了自己的小院子。

最近智商似乎不在线,连兄弟们都看出来了,一天就给我盖了一座两百多楼的傻子楼,没关系,就当是鞭策了,只是,推荐,收藏不能少了,别欺我傻,我识数!!!

(本章完)

第47章 人生就要当机立断

第四十五章人生就要当机立断

“小郎,你等等我啊……”

云琅走的很快,背着大包裹的丑庸在后边紧紧追赶,却被襦裙裹住双腿,跑不起来。

云琅停下脚步,从丑庸肩上取过一个包袱背在身上,然后,继续大步流星的赶路。

“小郎我们干嘛要走的这么急啊?梁翁他们还没有按照您的吩咐收拾好新院子呢。”

“不跑不成了,再不跑要是被他们知道我往黄金里面掺杂黄铜让金子变漂亮的事情,会有大麻烦的。”

“可是,那是一个好办法啊,婢子看到您把黄金磨成粉末,灵液(水银)上面黑乎乎的东西都给捞出来了……”

“傻妞,我在铸造元宝的时候又往里面加了铜……”

云琅并不担心有人会察觉,所以,当着丑庸的面他也敢说。

他坚信,阿基米德定律是几十年前才刚刚在希腊被研究出来,没道理现在就能被大汉人氏广泛掌握。

给平叟新式记账法不过是掩人耳目之计,计算虽然繁复,却依旧在他们的知识范围之内,只要下足了水磨功夫,迟早会把繁复的账目变得简单。

就像长平(再解释一下,长平就是平阳,只不过此人改动较多,所以换名字了)做的那样,找一群帐房来,只要把账目分解,没什么难度,就是时间长点而已。

至于给金子里面添加杂物,这在大汉也非常的普遍,只是那些人比较傻,往里面死命的添加比重较重而且容易融化的铅,把一个个漂亮的金锭弄得跟纵欲过度一样顶着一个青了吧唧的面孔,谁看不出来啊?

硼砂是个好东西,干涸的盐湖底部就有,不过,在大汉,人们把它叫做月石,神医们一般把它拿来治病。

云琅拿来当做黄金跟铜的粘合剂,效果很好。

当黄铜跟黄金完美的融合之后,黄铜自然就变成了金子,在这个没有阿基米德定律的时代里,这就是真理。

不离开卓氏,长平不可能将羽林郎的官职给云琅的。

这是云琅昨晚才相通的事情。

否则,以长平的地位跟尊荣,吃饱了撑的才会在金钱上跟云琅为难。

长平家自从出了一个马夫大将军关内长平侯,他们对搜罗人才这种事就非常的热衷,并且独占性很强。

一个卫青就能让长平家三十年无忧,再来一个年轻的比如霍去病一类的,就能五十年无忧……

一代一代总要出人才的……这样,家族才会鼎盛千秋。

骑驴找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都能通行的法则。

在卓氏捞取了第一桶金子之后,就一定要早点离开,时间长了,人就会生感情,再走,绝对没有现在就走这样来的写意。

阳陵邑并不算大,不过,二十万人的城池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通都大邑了。

街市就是集市,绕着街市走了半个城池,就来到了云琅在大槐里的新房子。

云琅在大汉选房子同样会用后世的理念,即——地段——地段——地段。

大槐里就在县令家不远处,督邮家也在附近,最重要的是上林令,上林丞也居住在大槐里。再过一条街,就是长平侯家的豪门大院。

丑庸走了一路吃了一路,两斤麦芽糖仅仅够她吃到家门口。

内城的房屋与外城房屋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没有砖头。

外城的房屋大多是由黄土夯制而成的,只是在门头屋檐上添加一点砖帽。木板制成的大门大多涂成黑色,镶上一个铁门栓,看起来似乎不错,只是大街上尘土飞扬的没办法落脚。

内城的房屋讲究就多了,虽不能说处处雕栏玉砌,却也处处清爽,尤其是雨后的青砖,泛着润润的青色,让人很想摸一把。

“用手摸就成了,不要拿脸去蹭,你不疼吗?”

就在云琅打量督邮家大门的时候,丑庸可能是跑热了,正把脸贴在砖墙上贪凉气。

见云琅发怒,丑庸嘀咕一声道:“反正我又不漂亮……”

院子里的梁翁听到云琅的声音,连忙打开大门扫帚都来不及丢,就欢迎主人进家门。

青砖的门楼并不高大,黑漆的大门也显得朴素,这样的房子矗立在一群高大的宅院中显得非常不起眼。

整座院子花用了三十个金饼子,这让他非常的肉疼,好在有卓氏这个金主在,云琅自己并没有花费多少,如果真的要他全出,他会想办法再从长平那里弄点钱。

这是一个日字形的院子,算不得大,主人居住在影壁后面的二层小楼上,两边是两排尖顶平房,梁翁一家人就住在右边,将左边留出来充当客房。

楼前左侧有一座方井,上面有一架辘轳,粗大的木头上满是绳子勒出来的印痕,看样子已经用了不少时候了。

上一任主人是一个雅致的人,靠着墙边还种了两排竹子,竹子堪堪长成,三长高的竹子如同两排遮阳伞,正好给不大的院子里留下一片浓荫。

地上的青砖已经有些青苔了,梁翁的女儿小虫正在用铲子铲地,估计是担心云琅会被这些青苔滑倒摔死。

“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啊不,一枝青竹窥邻家……哈哈哈。

小虫,青苔别铲掉了,留着,给某一个不喜欢走门的混蛋留着,摔死他!”

“摔死我可不容易!”

听到这个变音期的公鸭嗓子,云琅的眉头就皱起来了。

“你站在墙头干什么?就算我不在乎,邻家难道不会报官吗?”

“谁敢报?隔壁就是我家!”

云琅四处瞅瞅疑惑的道:“长平侯府可是在另一条街上!”

霍去病从墙头攀着竹子跳了下来,顺手在小虫的身上擦拭一把手,然后笑道:“你难道不知道整条街都是我们家的吗?”

“混蛋!”

“确实很混蛋,家太大,有时候会迷路,太大了也很没意思啊。”

“我是说你干嘛在小虫身上擦手?男女有别你不知道?”

霍去病挑起小虫的下巴瞅了一眼道:“谁管他是男是女,我的手脏了,自然要找个地方擦。

呶,给你一把钱,换套衣衫,麻布衣服擦手很不舒服。”

云琅很生气,可是作为当事人的小虫,却一脸娇羞模样接过铜钱,敛身施礼之后就跑了,她没有被羞辱的自觉,反而因为霍去病挑她下巴弄得心乱如麻。

就连梁翁夫妇二人,也靠在厨房门上傻笑……看样子只要霍去病勾勾手指,他们就会把自家十二岁的闺女送到霍去病的房间。

总体上来说,大汉国的实用性哲学在这个时候是占了上风的。

几十年来的黄老哲学已经深深地影响到了这个国家。

国家对百姓基本上除了收税之外,就是在放任自流,伦理上的约束并不严格。

历经战国,以及秦末大战,在后来的军阀混战之后,丁口减少严重。

每一个新兴的王朝都会施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这个时代对于伦理道德的要求远没有云琅经历的后世严苛。

在云琅认为是过不去的事情,对大汉百姓来说屁都不算。

想想两千年来的伦理进化成果连屁都算不上,这就让云琅有些气急败坏。

“我要西面的那一间!”霍去病指指二楼西面的那间凉房。

“不成,那一间要改成茅厕的。”

“你把茅厕修建在卧室边上?”

“对啊,这样方便!”

“你就不嫌臭?”

“谁告诉你茅厕就一定是臭烘烘的?”

霍去病很想反驳一下云琅,不过,考虑到这家伙总能给人带来惊喜,就决定等他弄完之后再做评判。

既然隔壁是长平家,云琅就觉得没必要客气,站在二楼上就能看见人家的后花园。

十几个造型威猛的兽头喷出的水柱足足头半尺粗,水柱砸在汉白玉石板上,如同瀑布轰鸣。

有钱人家就是这样的,不求最好,只求最有气势。

“从你家接一个水管子过来让我冲厕所行不?”

“兽头是陛下赏赐的,你要从上面接水槽引水冲茅厕?”

“你家地势高,我家地势低,不从你家引水,难道让梁翁每天提水上楼?”

“对啊,仆役就是这么用的!你每日冲茅厕能用多少水,让仆役提水。”

“我还要在茅厕里洗澡……”

霍去病干呕两声,挥挥手决定结束关于茅厕的谈话,他今天是来告诉云琅他舅母明日要过来。

丑庸很自然的霸占了楼下一层左面的房间,安顿好之后,就开始给云琅跟霍去病煮茶。

碧绿的茶叶泥,配上油炸过后的豌豆,以及炒好的芝麻,活在一起用开水一煮,鲜香扑鼻。

云琅弄不到茶叶,这些茶叶还是从平叟那里抢来的,炒茶是没法子了,只好弄成擂茶喝,刚开始还有些喝不惯,时间长了也就喜欢上了这种带着咸味的茶汤了。

至于放糖去茶叶苦涩这种事情他已经不敢想了,阳陵邑的柞浆(蔗糖)是真正的价比黄金。

“我想搬出来住!”

“好啊,自由,要不要我帮你找院子?”

“你的院子都是我帮你找的,我的意思是我打算般你家来住。”

“为何?大院子住腻味了?打算品尝一下小户人家的生活?”

“不是的,总有些人让我看了不舒服。”

“估计你要是搬过来了,你舅舅如果不打断你表哥表弟的腿,就是打断你的腿。”

“我会好好说的,就说是我自己想要过的宽松一些。”

“那你完蛋了,你舅舅一定会打断你的腿,可能还有我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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