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公孙剑舞,都是教主惹的祸

“不要看陆小凤!

这货五毒俱全,早就没救了。

就算用剑指着他的脖子,如果是美人持剑,他也会称赞对方剑术精妙、手指纤美、手腕洁白、身形柔媚。

他这辈子不可能戒除女色。

这张脸注定周游在女人之间,直到年老体衰,看着夕阳慢慢老去。

到那时,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他的传人会开启新一轮的风流。

陆小凤,我的建议怎么样?”

李兆廷满怀期待的看着陆小凤。

陆小凤冷哼:“放心,我的本事肯定会传给花满楼的儿子,不是你的,你多攒点家业,免得分家打起来。”

李兆廷:┓(`)┏

原剧情中,陆小凤把自己毕生本领传给花满楼的儿子花满天,花满天与西门吹雪的儿子决斗,双双坠崖。

由于《白玉老虎》没写完,有人猜测剧情中的两位神秘高手,萧东楼就是花满天,九幽侯就是西门公子。

白玉老虎?

很完美,很珍贵!

李兆廷家里也有!

冯素贞出嫁时带过来的!

李兆廷非常喜欢,爱不释手!

陆小凤和李兆廷都很健谈,有两人在的地方,从来都不可能冷场。

清冷如叶孤城,也觉得很痛快。

两坛酒很快喝光。

天香想去酒窖找酒,不小心摔了个踉跄步,李兆廷主动请缨去拿酒,经过今晚一战,就算李兆廷把王府酒窖尽数搬空,赵元俨也会夸赞好酒量。

王府酒窖距离宝库不远,李兆廷用找酒的名义,在酒窖里面翻找,很快找到一个窟窿,被大酒缸遮挡住。

李兆廷挑挑拣拣,提着两坛杜康返回小屋,四人继续饮酒聊天,探讨有情之剑和无情之剑的区别,探讨在遭遇绝境时,哪种剑法更能激发潜能。

李兆廷觉得是有情之剑,感情是内心最重要的寄托,是内心的锚,如果失去这份寄托,活着死了没区别。

既然没有区别,何必拼死一战?

叶孤城觉得是无情之剑,孑然一身无有牵挂,天上地下无所束缚,内心没有任何挂怀,不会有丝毫分心。

由于没有挂怀,在任何时刻都不会瞻前顾后,不用担心自己死了妻儿老小怎么办,随时随地都可以搏命。

谁也无法说服对方。

李兆廷劝叶孤城找个媳妇。

叶孤城劝李兆廷有所节制。

喝到半夜,众人各自离开。

叶孤城和天香有专门的房间。

陆小凤不知去找哪个情人。

李兆廷无聊的走在大街上,本想逛逛夜市,发现夜市大半收摊,只有零星的叫卖声,大部分都声音嘶哑。

尤其是一个卖糖炒栗子的婆婆,她穿着身打满补丁的青色衣裙,背上好像压着块大石头,弯折成九十度,面上爬满了皱纹,用嘶哑的声音叫卖。

“刚刚做好的糖炒栗子,又香又热的糖炒栗子,才十文钱一斤。”

稍有良心的人,看到一个孤苦贫穷的老妇人,在生命垂暮之年,到了半夜不能休息,肯定会掏钱买两斤。

李兆廷是有良心的人。

李兆廷决定把糖炒栗子包圆。

伸手入怀,掏出一锭银子,五指同时向内发力,剑气一扫而过,把银锭切成数十个小块,变成一袋碎银。

“这些栗子我包圆了,老婆婆,回去休息吧,今晚可以睡个好觉。”

“公子真是大好人啊!老身祝您多福多寿,妻妾成群,子孙满堂!”

老妇人麻利的包好糖炒栗子。

李兆廷放下钱袋,转身离开。

随手捏开一个栗子,果然是刚做好的糖炒栗子,又香又甜,非常美味,李兆廷没忍住,一口气吃了半斤。

老妇人躲在远处观看。

看李兆廷吃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半斤、一斤……

这家伙是属牛的吗?

难道他肚子里面有四个胃?

老妇人在栗子里面加的迷药,足以迷晕一头大象,李兆廷吃了一斤多,不仅毫无损伤,反而越来越精神。

武侠世界,卖糖炒栗子的老妇人只能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公孙兰。

公孙剑舞的嫡系传人。

更是在公孙剑舞之上,添加霓裳羽衣曲的绝妙,配合倾国倾城、风华绝代的姿容,把剑术、魅术、轻功、缎带发挥到极限,在女子中排行前列。

仅以剑术而言,整个江湖,三十岁以下的女剑客,公孙兰能排在前五,不是不能更高,而是高手太多了。

哪怕限定在三十岁,女剑客,只比对剑术修为,把厉胜男排除在外,仍有几个超级bug,实力太过恐怖。

比如:程淮秀、秦梦瑶、孟青青。

与女剑客比武,公孙兰很吃亏。

公孙兰的武功明显是针对男人,针对的是色心,用魅术干扰敌人,女人免疫魅术,只有水母阴姬会中招。

水母阴姬用不着免疫,一掌拍飞公孙兰的双剑,骂一句花里胡哨,然后把她生擒回去,做神水宫的嫔妃。

公孙兰最出名的本事,与其说是她的剑术,不如说是易容术,公孙兰靠着无与伦比的易容术,培养多个马甲,靠着巨量马甲,谁也找不到真身。

卖糖炒栗子的老妇人熊姥姥,是她最常用的马甲,据说,熊姥姥的糖炒栗子蕴含剧毒,一颗栗子上附带的毒药能毒死三十人,这特么纯属扯淡。

不是怀疑公孙兰下毒技巧,而是这个传闻极大侮辱公孙兰的智商。

一颗栗子几个人吃?

多数情况是一个人吃。

某些情况是两个人分着吃。

最多就是三个人吃。

三十个人,怎么分啊?

一人切下黄豆粒大小的一块,然后吃下去,这特么是脑子有病吗?

制作毒药的成本很高。

越是猛烈的毒药越是值钱。

高手下毒会提前算计好剂量。

尤其是用糖炒栗子这种一次会吃很多个的零食下毒,正确的方式是把毒药平均分开,数颗栗子毒死一人。

量少了,对方不一定吃那么多。

量多了,毒发后余下的全浪费。

根据目标人数,把数量控制在五到十颗之间,如此一来,对方买一斤栗子分着吃,吃到的人全都会中毒。

一颗栗子用三十个人的药量,至少浪费二十九份,再加上剩下的栗子,出门转一圈,发现自己赔个底掉。

公孙兰对李兆廷用的是迷药。

这是毒术宗师的经验。

绝大多数武林高手,尤其是天罡大宗师,哪怕不会祛毒心法,只凭自身内功修为,也能免疫大多数毒素。

武功越高,毒抗越强。

对于武林高手而言,杀伤力最高的不是见血封喉的剧毒,而是迷药、软筋散和春药等药物,尤其是春药。

强如龙傲天,对此也无法免疫。

李兆廷坐在河边的大石头上,吹着冷风吃栗子,过不多时,李兆廷好似酩酊大醉的醉汉,脚步踉踉跄跄。

公孙兰飞速冲了过去。

食中二指点向李兆廷腰肋。

李兆廷左手小指射出剑气,公孙兰猝不及防,被打破左肩衣服,紧跟着哗啦一声,麻布衣裙裂开,露出一套七彩斑斓的衣服,赫然是霓裳羽衣。

最后破碎的是易容面具,丑陋的老太婆瞬间变成风情万种的美人。

菜篮中射出两把短剑。

短剑后面绑着长长的缎带。

剑光惊虹掣电,双龙出海,河边枯木的残枝败叶被森寒剑气所摧,一片片落了下来,转瞬又被剑光绞碎。

美!

美的让人窒息!

叶孤城剑法之美在于剑招本身,在于天外飞仙,公孙兰剑法之美在于招数如梦幻舞步,容貌似散花天女。

天外飞仙出手,目标视野只剩下一把灿烂辉煌的宝剑,公孙剑舞出手,眼前是无与伦比无懈可击的绝美。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没看过公孙剑舞的人,觉得杜甫很夸张,亲眼见过公孙剑舞,会发现这不是夸张,这他娘的竟然是写实。

杜甫幼年见过公孙剑舞,老年时见到公孙大娘的弟子李十二娘舞剑,想到小时候的场景,写诗称赞剑舞。

幼年相见,此生不忘。

一舞倾城,不外如是。

公孙大娘有很多弟子,传承剑舞的并非只有公孙家,峨眉三英四秀中的叶秀珠同样会用,只不过,唯有公孙家称为剑舞,别的传人都自称剑器。

剑舞、剑器本无区别。

称呼不同,是为了尊重祖师。

古往今来的舞蹈家,公孙大娘不是第一,但把武道和剑术融合,创出独特的公孙剑舞,绝对是剑术宗师。

开宗立派的舞蹈、剑术宗师。

李兆廷见识到了正宗公孙剑舞。

两柄短剑如神龙交剪,一上一下刺向李兆廷肩膀、腰肋,李兆廷右手五指射出剑气,六脉神剑循环往复。

剑光闪动间,霓裳羽衣的七彩缎带也开始飞舞不停,整个人变成一片灿烂辉煌的朝霞,闪过炫目的光彩。

映照着淡淡的月光,让人连眼睛都张不开,如何分辨她的人在哪里?她的剑在哪里?她的招数从何处来?她的剑气到何处去?这特么如何拆招?

双剑脱手飞出,以缎带控制,看似失去双手灵活,实则另有妙用。

公孙兰出招奇快,双剑水银泻地,无孔不入,李兆廷数次想以六脉神剑切断缎带,都被公孙兰及时避过。

“李兆廷,你逃不掉的!”

“我只是想看看公孙剑舞,你以为我打不过你?我很好奇一件事,我和红鞋子没仇,你为什么要对付我?”

“你竟然知道红鞋子!”

“我知道的比你想象中更多。”

“李兆廷,你和红鞋子没仇,你和我有不小的仇怨,这样吧,你让我把你抓回去,我可以给你无限享乐。”

“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为什么不信?难道你觉得我是天命教的荡妇?我看不起那些人,我至今还是黄花处子,专门给你留的。”

“我都不知道我这么重要。”

“看来,你知道的没我多。”

“你还没说为何要对付我?”

“不是对付你,而是生擒你,不是真的擒获你,而是需要这个过程,只要你帮我一次,我可以还你十次。”

“你想带着我去见一个人。”

“你不妨猜猜那个人是谁!”

“厉胜男!”

李兆廷吐出三个字,公孙兰的内心被这三个字引动,心绪纷乱,招数随之出现破绽,就在此时,李兆廷弹指一招佛光初现,轻松斩断两根缎带。

“我该如何称呼你?”

“什么意思?”

“熊姥姥、桃花蜂、女屠户、公孙大娘、公孙兰,魔教四公主……”

从公孙兰的震惊表情,李兆廷确认公孙兰是魔教四公主中的飞燕。

魔教四公主各有所长。

唱歌、跳舞、弹琴、博学。

韩娥、飞燕、昭姬、咏絮。

王语嫣是对应博学的“咏絮”。

公孙兰是对应舞蹈的“飞燕”。

这两人非常好猜。

武侠世界以舞蹈为名的高手,加起来不超过十个,名气最大的很明显是公孙剑舞,很轻松猜到是公孙兰。

余下两个非常难猜。

一个数量太多,一个数量太少。

擅长乐器的美人不计其数,随随便便就能说出二三十个,每个都有可能是魔教妖女,这特么该如何确认?

擅长唱歌的美人几乎没有,唱歌是附加技能,很少有人以此为主业,李兆廷思来想去,想不到对应人物。

公孙兰为何要擒获李兆廷?

因为厉胜男打不过李兆廷。

公孙兰想凭此争夺圣女宝座。

用某蒸蒸日上的卡牌游戏的经典台词来形容:世子之争素来如此!

魔教争夺本来就是不择手段。

用麻药、用美色、有计谋,只要把李兆廷抓回去,公孙兰就能获得挑战厉胜男的机会,厉胜男必须接招。

后果非常明显。

两人肯定会死一个。

厉胜男不会给公孙兰机会。

公孙兰不会让厉胜男卷土重来。

就在李兆廷觉得自己看穿公孙兰的心思的时候,公孙兰怒道:“你总是那么自高自傲、骄傲自满,觉得自己能掌控一切,你以为你猜到我的心思?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猜的全错,我不想挑战厉胜男,我打不过她!”

“你为什么要抓我?”

“你不是很聪明吗?你不是很擅长猜人心思吗?你现在可以随便猜,只要你能猜对,我什么事都能答应。”

“我能问个问题吗?”

“只能问一个。”

“栗子上的迷药的有效期。”

“你只想问这个问题?”

“这么好吃的糖炒栗子,浪费了实在太可惜,美食美景美酒美人,全都不可辜负,我向来都是这么博爱。”

“明天早晨,药粉失效。”

“这么快?”

“栗子上面又是油,又是糖,还要连续不断翻炒,能持续一晚上,已经是精品迷药,花了我八百两银子。”

“看在我没有辜负你做的糖炒栗子的份上,能不能再问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谁告诉你,这里能等到我。”

“你可以继续猜!”

公孙兰的身影消散在迷雾中。

李兆廷大概猜到答案。

公孙兰的话语中蕴含极大怨气,这不是仇恨,而是女儿家的羞恼。

什么事让公孙兰这般羞恼?

长辈乱点鸳鸯谱。

这个长辈是谁?

魔教教主玉罗刹。

当初在江陵时,李兆廷耍诈赢了玉罗刹半招,赢了一个绝色美人。

玉罗刹这种人物,不可能赖账。

公孙兰就是玉罗刹的“赌注”。

夫人,听我解释,这事不怪我。

都是魔教教主惹的祸!

(本章完)

第142章 武侠世界最珍贵的神器瓶子

玉罗刹不是最好的背锅侠。

应该让岳丈冯少卿背锅。

如果不是冯少卿让李兆廷去荆州帮程砚堂查案,不会有这些破事。

夫人,你听我解释,我真的没有拈花惹草,都是师父、岳父、魔教教主惹的祸,我是清清白白正人君子!

李兆廷提着糖炒栗子回家。

翌日清晨,迷药过期,用真气把栗子加热,让蓝凤凰分给孩子们,就算公孙兰撒谎,肯定瞒不过蓝凤凰。

家有五毒教主的好处,就是永远不用担心中毒,敌人扔几条蝎子、蜈蚣之类的,在蓝凤凰眼中等于食材。

江玉燕和梅竹去厨房做饭。

陆小凤在早饭刚端上桌的时候,推开李家大门,及时赶过来蹭饭。

“哎呀~累死我了!”

陆小凤找位置坐下,端起一碗粥,哗啦哗啦喝个精光,揉了揉肚子,感受着腹中温暖,满意的打个饱嗝。

“粥是谁做的,手艺不错。”

陆小凤和李兆廷有相同爱好。

美景、美食、美酒、美人,全都不能辜负,不要求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必须有滋味,能感觉到厨师心意,太过追求技巧,反倒失了食材本味。

李兆廷指指江玉燕:“陆小凤,粥是玉燕煮的,陆大爷吃得这么美,是不是应该给小丫鬟、小厨娘赏赐?”

陆小凤苦笑:“我兜里连一文钱都没有了,你看我的胡子怎么样?”

“你不是随身携带一叠银票吗?据说面额最小的银票,是五千两。”

“昨晚遇到几个高手,跑路的时候把口袋弄破了,钱都漏了出去,我不仅来蹭吃蹭喝,还要蹭住,李兆廷,你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我露宿街头吧?”

“咱们俩是好朋友,我怎么能对你见死不救?这样吧!我把我结义大哥介绍给你,他可以解决你的困境。”

“你大哥?萧峰?”

“我请他写一封推荐信,推荐你做丐帮一袋弟子,鹑衣破碗打狗棍,破钵盛来云几朵,斜阳卧处即蓬莱。”

“我这么帅,怎么做乞丐?”

“容貌英俊,很适合做乞丐,去富家大户讨饭,能多得几道剩菜。”

“长得丑的怎么办?”

“尽量扮惨,越惨越好。”

“你这都是从哪儿学来的?”

“我爹在大理教过我!”

“你爹不是卖护身符的吗?”

“我俩刚刚到达大理的时候,和乞丐没什么区别,我爹做生意的本钱,是我师父给的,我夫人可以作证!”

李兆廷给冯素贞使个眼色。

冯素贞翻了个白眼!

冯素贞想到了李南星的白玉镯。

本以为是李家祖传的,唯有当家夫人才能佩戴,没想到是成套的,离开大理的时候,蓝凤凰也佩戴一枚。

后来才知道,李兆廷的师父送给李南星一大块玉胚,李南星把最精粹的部分提取出来,制作十几枚玉镯。

莫说三妻四妾,就算李兆廷带回三宫六院,李南星也给得起礼物。

江玉燕偷偷抬眼观察陆小凤。

给柯百岁做侍女的时候,江玉燕听柯百岁品评高手,表示江湖中最危险的高手有两个:陆小凤、楚留香!

不在于武功,也不在于智慧,主要在于他们俩有非常特殊的运数,专门破坏策划二三十年的险恶算计,策划越是精细严密,越容易被他们破坏。

柯百岁更是直白的表示,陆小凤和楚留香是最不能招惹的敌人,如果有人招惹到他们,一定要快速切割。

那些隐藏在江湖暗处,用数十年时间策划阴谋的神秘势力,他们做出切割的方式只有一种……杀人灭口!

死人不会说话!

死亡是最便利的切割!

换而言之,如果江玉燕被陆小凤发现破绽,柯百岁肯定会杀掉她。

江玉燕看了陆小凤几眼,心说陆小凤哪有那么厉害?吹出来的吧?蹭吃蹭喝的姿态,和街头无赖没区别。

容貌英俊,口条利索,唱莲花落是一把好手,这辈子肯定饿不着!

除此之外,没什么特殊的。

吃过早饭,李兆廷、陆小凤、冯素贞去书房分析案情,梅竹给五鼠和江玉燕上课,蓝凤凰在厨房做点心。

云南特产鲜花饼。

有些人对此爱不释手。

有些人对此敬谢不敏。

“翠竹大盗从酒窖进入宝库,我在酒窖里找到一条隐秘通道,用的是摸金校尉常用技法,痕迹非常明显。”

常人挖洞用的是铁锹、铁铲,摸金校尉用的是铁钎、圆铲,寻常的铲子要求挖掘范围大,摸金校尉的铲子会主动缩小挖掘范围,追求挖掘深度。

陆小凤捋捋胡子:“金九龄当了三十年捕快,办了数百上千件案子,成为王府护卫总管后,肯定亲自调查过宝库失窃案,他肯定可以找到密道。”

冯素贞道:“问题就在这里,无论是前期设局引走叶孤城,还是后期没能发现密道,都证明金九龄有鬼。

这里产生两个推测。

其一,金九龄技艺不精,这个推论大概率是错的,以金九龄的花销,若非技艺精湛,早就被六扇门撤职。

六扇门没查办金九龄,就是因为他擅长查案,并且没有触碰底线。

其二、金九龄是翠竹大盗,或者与翠竹大盗有勾结,就像他自己说的,根据铁鞋大盗模式多人协同作案。

金九龄开销极大,非常缺钱。

伪装盗匪,聚敛钱财,这是他的作案动机,问题是,为何要陷害官人?这么明显的陷害,明显是有仇恨!

官人与金九龄接触不多,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两人哪来的仇恨?

难道是为了抢风头?

暂时保留这种猜测。

顺着这个假设继续推理。

金九龄嫉妒官人处处出风头,设计陷害官人,借机聚敛大量钱财。

劫镖是为了赚钱。

抢劫王府宝库是为了什么?

要知道,金九龄露出的破绽,十有八九来自王府宝库,这是一步险棋,如果没有抵消风险的巨大利益,金九龄为什么冒险?他能获得什么利益?

目前来看,金九龄取代江重威成为王府护卫总管,算是一桩收益。

但是,根据我查到的线索,江重威早就有急流勇退之心,八大王和金九龄多有联络,最多下个月,江重威就会练功走火,武功全失,退隐江湖。

金九龄的耐心不会这么差吧?

我倾向于利益。

王府宝库中,存在让金九龄甘冒奇险的宝物,这件宝物非常珍贵。

八大王有孟尝之风,喜欢养士,门下食客分为多个层级,不同层级享受不同待遇,以金九龄的武功能力,可以排在上等,但触及不到这件宝物。

金九龄非常需要这件宝物,但他无法通过正常手段获取宝物,只能伪装成翠竹大盗,潜入王府宝库盗取。

这件宝物是什么?

八大王为何没有提及?

最后一个问题,翠竹大盗盗走的金银珠宝与八大王上报的数目,中间有多少差距?双方是不是早有勾结?

皇家的事真麻烦!

皇叔和国舅的区别就在于此!

当年没能争到,这么多年过去,差距越来越大,有什么可争抢的?

官人,你有什么看法?”

冯素贞取出两份卷宗。

这是皇城司调查到的线索。

八大王最近搜集到两件珍宝。

一件名为“碧玉麒麟”,是一尊用向阳暖玉雕琢而成的麒麟,高一尺,下方底座是印玺,传承超过千年。

另外一件是个水晶琉璃瓶,看起来像是个普通花瓶,高约半尺,内部蕴含一股浓郁生机,夏天时插上梅枝,能结蕊开花,昙花盛开时,置于瓶上,竟可盛开一季,更蕴含阴阳生机,男人得到这件东西,会获得铁打的腰子。

此物名叫“金梅瓶”,是瓶子,不是小说,是很特殊的瓶子,与西门庆和潘金莲无关,制作者是唐朝人。

刘娥是阴癸派弟子,在宗门典籍中看过相关记载,此物是武周时期邪帝龙鹰制造,核心是一枚类似邪帝舍利的黄色晶体,可以以此承载真元气血,金梅瓶内部的生机,便是来自于此。

李兆廷看得流口水。

陆小凤轻轻揉揉后腰。

对于风流种子而言,金刚不坏铁打的腰子,比易筋经、洗髓经、九霄真经乃至于战神图录,更有吸引力。

金九龄风流成性,夜夜笙歌,哪怕有少林内功打底,也快撑不住了,四十多岁的年纪,略有些力不从心。

金九龄的追求是什么?

名声!

走到哪里都希望听到吹捧。

所谓的“一流享受”,实际上是名声的副产品,以前是别人用一流享受招待金九龄,现在是为了体面,耗费巨资维持一流,究其根本都是名声。

金九龄希望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走到一处地方,地头蛇听说金九龄金捕头到来,心说得罪不起,拿出好酒好菜招待,言语之间尽是马屁。

去青楼寻欢作乐,青楼歌姬表示金九龄体力充沛,让人充满欢乐。

不能是星宿老怪、日月神教那种敲锣打鼓的吹捧,金九龄要端着架子,用装逼的姿态,享受别人的吹捧。

对于这种人而言,带着金银珠宝隐居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绝色美人,必须得到美人称赞,从某种程度来说,床榻间的威风,对金九龄更重要。

什么是体面?

什么是一流?

究其根本是“情绪价值”。

对于男人而言,要么在沙场上纵横捭阖,要么在考场上提笔乾坤,要么对异族侃侃而谈,要么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美人羞涩,轻嗔薄怒。

看到卷宗,李兆廷和陆小凤有豁然开朗的畅快,互相挤眉弄眼,面上表情猥琐至极,差点把眉毛甩飞了。

冯素贞千忍万忍,暗示自己是温柔贤淑的贤妻良母,我是贤妻良母,我不能做河东狮,我不能做河东狮。

一连重复了十几遍,眼见李兆廷和陆小凤越来越猥琐,冯素贞终于按捺不住怒意,怒吼一声,一脚踢出。

“啪!”

李兆廷被冯素贞一脚踹飞,从窗户飞了出去,落在书房外的花园里,顶着满脑袋花草,依旧笑的很猥琐。

冯素贞怒视陆小凤。

陆小凤赶忙说道:“弟妹饶命!不用劳烦弟妹,我主动滚出去……”

说着,陆小凤从窗户跳出去。

李兆廷和陆小凤找了家客栈,继续研究卷宗,卷宗写的真好看啊!

……

金九龄非常郁闷。

根据金九龄的计划,陆小凤和李兆廷会查到红鞋子,把红鞋子首领公孙大娘当做凶手,金九龄借刀杀人,把所有黑锅甩在公孙大娘身上,扶持红鞋子二娘成为首领,二娘是他的情人,也是他傍的富婆,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红鞋子成员共有九人,主营业务是情报、杀手、洗钱、地下钱庄,生意流水非常大,每年收入上百万两。

二娘是财务主管,借助职务之便盗取钱财,已经亏空了数十万两。

再过几天就是查账的日子。

一旦被公孙大娘查出账目问题,二娘想死都难,于是乎,金九龄和二娘一拍即合,设计一系列栽赃计划。

二娘多番撺掇,表示红鞋子成员都是绝色美人,只要二娘成为首领,整个红鞋子都会成为金九龄的后宫。

金九龄如何忍得住诱惑?

靠着三十年办案经验,金九龄策划一场大案,把李兆廷、陆小凤、公孙大娘作为替罪羊,自己安全退隐。

计划很美好,怎奈变化太快。

八大王收藏的宝物太过诱人,金九龄忍不住下手,露出致命破绽。

李兆廷和陆小凤根本没去查找什么红鞋子白袜子,盯着王府宝库的破绽穷追猛打,比疯狗咬人更加癫狂。

金九龄故意露出的破绽,比如浑身大棉袄,比如脚上穿的红鞋子,比如红色绣花缎帕,两人根本不在乎。

从接到案子开始,李兆廷和陆小凤全心全意调查一件事:

——如何潜入王府宝库!

除此之外,啥都没做。

华玉轩丢失的是哪些书画?

八十万两镖银是怎么搬运的?

如何一招废掉江重威的眼睛?

红鞋子代表什么?

缎帕上的牡丹花藏着什么秘密?

金九龄非常精细,在这些问题里面布置陷阱,设置了十几重误导。

这就好比,决战紫禁之巅,金九龄背着一箱子武器,把十八班兵刃循环往复使用,挥舞的虎虎生风,陆小凤掏出一把大狙,李兆廷扛起火箭筒!

“啪嗒!”

窗外传来轻柔的脚步声。

金九龄喝道:“谁在那里?”

打开窗户,外面是个紫衣人。

金九龄认识他。

伏牛派帮主柯百岁。

当初金九龄去办案时,柯百岁对他多有巴结,送了好几个大红包。

金九龄冷哼道:“柯百岁?你不是被人杀了吗?凭你也配假死脱身?你是想花钱保命,还是想埋回棺材?”

柯百岁淡淡说道:“金捕头,我来救你一命,你做了这么大的案子,想全身而退是不可能的,李兆廷和陆小凤已经盯上了你,你已经濒临绝境。”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金捕头,你做事很精细,但你不够狠辣,帮你搬运镖银的人,你忘了杀人灭口,还有帮你搬运书画的人,你也忘了灭口,他们都被我抓住了。”

“柯百岁,你想死吗?”

“金九龄,你是聪明人,我敢出现在这里,证明我有活命的筹码。”

“你想获得什么?”

“金梅瓶!”

“我能获得什么?”

“金九龄,你在六扇门三十年,兢兢业业办案,始终难得升迁……”

柯百岁的声音充满诱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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