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暗中保护【求订阅月票】

林秀在长春宫待了没一会儿,贵妃娘娘就回来了,她告诉林秀,陛下答应一定会彻查此事,让他安心养伤,在家里等消息就行。

之后,林秀在长春宫待了小半个时辰,主要是陪小家伙说了会话,问问它这几天想吃什么,给它列了一份食谱,吃得饱,睡得香,还有人聊天说话,也会冲淡一些远离家乡的哀情。

然后就是顺便哄贵妃娘娘开心,某些方面她和小东西没两样,都困在这深宫之中,需要人聊聊天说说话,身边的宫女宦官对她太尊敬,林秀则更加放得开一些,而且他懂女人心思,知道她想听什么,不想听什么,从林秀来长春宫开始,这里的欢声笑语就没有停过。

没多久,贵妃娘娘就捂着脸,说道:“不行了不行了,本宫今天不能再笑了,再笑皱纹该出来了,你出宫的时候,顺便去一趟太医院,让双双来本宫这里……”

离开长春宫,林秀先去了太医院。

双双是太医院的院医,也就是实习太医,除了这个身份之外,她还是后宫这些娘娘们的贴身女医,宫妃有个头疼脑热的,第一个都会找她。

毕竟她的异术能力在那里,只要是身体上的疾病,她都可以手到病除。

林秀还知道,宫里的娘娘们之所以保养的这么好,也有她的功劳,她的能力不仅仅是治病,还能养颜护肤,使细胞保持活力。

林秀伤口能快速愈合,就是这个原理。

林秀说贵妃娘娘和明河公主看起来像是姐妹,可不是没有根据的,她三十岁出头的人了,肤质好的惊人,嫩嫩的像是一掐就能出水,可能那些十七八岁,正值青春的少女,在这方面也比不过她。

说起来,如今林秀也有了这个能力。

只不过他的能力不好暴露,否则,凭借这妙手回春的本事,别说几棵树了,恐怕整片森林都会主动向他奔来。

但凡女子,谁能顶得住青春不老,容颜永驻的诱惑?

从太医院出来,林秀发现一道人影等在外面。

正是夏皇身边的大太监,朱锦。

林秀抱了抱拳,说道:“朱总管好。”

朱锦点了点头,说道:“你的事情,陛下已经知道了,以后禁卫会加强你家附近的防卫,密侦司也会派人暗中保护你,你若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麻烦,可以直接求助密侦司,当然,前提是别人先找你的麻烦。”

林秀心中大定,抱拳道:“谢陛下隆恩。”

随后他又道:“这次的刺杀事情,是有人在林府安插了死士。”

宫里赏赐的丫鬟下人,是由内务司管的,也只有宫里的人才能查这条线。

朱锦摇了摇头,说道:“没用的,内务司也是从外面招人,能在内务司安插人手的家族和势力,数不胜数,密侦司已经查过了,一无所获。”

既然如此,林秀也没有其他事情,抱拳道:“多谢朱总管。”

朱锦挥了挥手,然后飘然而去。

贵妃娘娘的大腿真的是又白又长,有了这些安排,林秀以后就不用担心生命受到威胁了,虽然他的隐私和自由可能会少一些,但和生命相比,那些不便,根本算不了什么。

林秀走出宫门口的时候,看到孙大力在那里等着。

林秀看了他一眼,诧异道:“大白天的,你在这里干什么?”

搬家之后,林家距离皇宫就一条街的距离,走几步就到,而且这条街上满是禁卫,脑子不正常的刺客才会选择在这里动手,不用孙大力再跟在他身后。

孙大力摇了摇头,坚定道:“从现在开始,少爷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昨天林秀被刺杀,他却不在身边,这让身为护卫的孙大力很内疚,林秀也看出来了他的心思,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好吧,你愿意跟就跟着。”

正要跟孙大力走回去,一辆马车从旁驶来,停在了林秀身边。

孙大力立刻做出警戒姿态,将林秀护在身后。

这时,马车内传来一道宽厚的声音:“不必紧张,本侯没有恶意。”

林秀对马车抱了抱拳,问道:“敢问阁下是……”

车内再次传来声音:“老夫永平侯,在这里等你很久了。”

林秀脸上的表情有些意外,他不久前才得罪了永平侯,对方的长子杨宣都因为他流放出京了,而且林秀昨天刚刚遭到刺杀,永平侯是最有嫌疑的幕后指使,这种情况下,他还明目张胆的在这里等自己,到底是什么意思?

车内沉默了片刻,那声音再次响起:“你遇刺的消息,本侯已经听说了,宣儿在和你的交锋中,一败涂地,说明你的心机智谋远胜于他,你应该看的出来,此事与本侯没有关系。”

林秀耸了耸肩,笑道:“那也未必,谁知道侯爷不是将计就计呢?”

车厢内的人也笑了起来,说道:“人人都说平安伯的儿子生性平庸,今日一见,才知谣言无据,本侯今日见你,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不想被别人当做棋子,宣儿主动挑衅,败于你手,那是他技不如人,怨不得别人。”

话音落下,他又悠悠说道:“十多年以前,本侯的确是有和赵家结亲的想法,但那个时候,赵家嫡女的成长还没有那么快,数年之后,本侯就意识到,以永平侯府的地位,迎娶那位天骄是痴人说梦,也就断了那个念头,怎奈宣儿幼时见过一次那姑娘,从此便惊为天人,一心爱慕,为此甚至做出了一些不理智的事情,不过他已经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你们二人的恩怨,仅限于你们二人,与林杨两家无关。”

说完这些,马车便缓缓驶离。

林秀其实并不怀疑永平侯的话,事实上,他也不认为这次的刺杀是他做的,永平侯的出现,表明了一个态度,永平侯府不会因为上次的事情报复他,不管他心里是不是这么想,仅仅是这份态度和格局,就让林秀看出了一等侯府和其他小权贵的不同。

孙大力站在林秀身边,问道:“少爷,我们现在回家吗?”

林秀摇了摇头,说道:“不回家,去梨花苑。”

趁着灵音回外婆家,肯定要能浪就浪,有时间听曲就去听曲,一旦她回到王都,迎接他的,就只有暗无天日的压榨……

梨花苑。

班主这次看到林秀时,比以往都要热情,主动说道:“彩衣在楼上老地方,公子直接去找她便是。”

二楼的雅阁,是姑娘们平日唱累了休息的地方,每个人都有自己专属的房间。

彩衣的房间里,还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正在和彩衣学习唱腔,看到林秀进来,她对那小姑娘说道:“你先回去吧,下去再多练一练,练习熟了之后,才不会出错。”

“谢谢彩衣姐姐。”

小姑娘对她笑了笑,就蹦蹦跳跳的跑出去了。

林秀走到桌前坐下,问道:“怎么样,最近生意还好吧?”

彩衣微笑道:“和以前差不多,只是前几日关门受了些影响,不过已经恢复了。”

林秀又问道:“我刚才看到班主愁眉紧锁的,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事了,有人找戏楼的麻烦吗?”

彩衣看着林秀,说道:“上次东城令大人亲自来这里,狠狠教训了几个常来闹事的泼皮无赖,现在哪里还有人敢找我们的麻烦,是公子让东城令这么做的吧?”

林秀并未否认,说道:“我只是顺便提了一句,让他多照看照看这里,如果梨花苑倒闭了,我上哪里听曲去?”

彩衣笑了笑,说道:“王都的戏楼,少说也有几十家,比梨花苑大的比比皆是,而且多得是名伶,公子怎么会没有地方听曲?”

林秀看着她,说道:“可是那里没有你啊。”

这句话让彩衣愣在原地,很快就回过神,俏脸上不知何时飞起了一朵红晕,小声道:“彩衣唱功拙劣,比,比不得人家。”

林秀道:“纵使她们唱功再好,我还是喜欢彩衣姑娘的声音,真想一辈子都能听到彩衣唱曲。”

林秀两句话就让彩衣低下了头,她脸色绯红,心里如同小鹿乱撞,忍不住猜测,公子到底是什么意思……

没有什么是比女子娇羞脸红更美的风景,林秀上辈子虽然阅女无数,但这种娇羞,也只在初恋脸上看到过。

之后遇到的女孩子,当然也会脸红,但大多数时候都是装的,林秀看破并不说破。

因为每当她们故作娇羞时,林秀看着她们的眼睛说喜欢她们也是装的,大家都是一类人,谁又把谁当真?

但是彩衣不同。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这样的女子,会让人忍不住想要爱惜和呵护。

因为灵音和那一纸婚约的关系,林秀这些日子十分克制,没有到处去撩小姑娘,可是到了彩衣这里,他每次都忍不住想撩一撩,就是为了看她害羞时红脸的样子。

见她羞涩的不说话了,林秀才转移话题道:“所以你们梨花苑一定要开下去啊,要不然,我想一辈子听到彩衣姑娘声音的愿望就落空了,说吧,你们遇到了什么难处,只要我能帮得上的,一定会帮你们。”

彩衣回了回神,然后说道:“其实还是银子的事情,这里每月的租金不少,戏楼赚的钱,大都付了铺子的租金,其他的,也要维持戏班生活,班主心善,收留了不少无家可归的孩子,本想教她们唱戏,以后给她们一个谋生的行当,可戏楼的生意一般,又有这么多人要吃饭,眼看着就要入不敷出了……”

戏楼这一行,也是金字塔结构的。

最顶尖的那一批名伶,每次出场都价格不菲,但大部分戏班,都还只是勉强能够生活。

听了彩衣的话之后,林秀心中忽然冒出了一个想法。

他看向彩衣,说道:“如果只是想让她们以后可以生活的话,不如让她们来林府吧,正好我家要招一批下人,不要求她们会什么,只要她们机灵一些,能端茶倒水,做一些打扫的活就行。”

为了安全着想,林秀今天才刚刚驱散了家里的下人,但长期下去也不是个事,就阿月和王婶两个人,家里的杂活根本忙不过来。

戏班收养的这些小姑娘,根底干净,用起来大可放心,既解决了林府的问题,又缓解了梨花苑的压力,岂不是两全其美?

彩衣想了想,也有些激动,问道:“她们可以吗?”

林秀点了点头,说道:“可以的,进了林府,她们不用入奴籍,工钱月结,什么时候想走都可以,在林府待上几年后,如果她们想离开,我会给她们一笔丰厚的遣散费,到时候,无论她们是当嫁妆也好,还是想自己做点小生意都行。”

林秀说完之后,彩衣就立刻下楼,将此事告诉了班主。

班主匆匆忙忙的上来,问林秀道:“林公子说的可是真的?”

林秀道:“自然是真的,难道班主不愿意?”

“愿意,当然愿意!”梨花苑班主连连点头,说道:“能进公子府上,这是她们的福气,这年头,干什么不比当戏子好,又苦又累,才只能勉强活下去,公子要几个人,我和彩衣挑些机灵懂事的过去……”

……

最终,林秀从梨花苑挑选了八个小姑娘。

她们的年纪在十三到十六岁之间,都是戏班收养,原本准备当伶人培养的,林秀和孙大力带着她们回到林府的时候,小姑娘们一个个斜挎着小包袱,大大的眼睛里闪动着好奇与期待,又有些担心和畏惧。

回到林府时,林秀发现,他家门口这段距离的防卫力量,比之前增加了一倍。

几乎每隔五十米,就有几个禁卫的岗哨,而这片区域的其他地方,基本都是相隔百米。

这些地方,不管白天夜晚都有人值守,他们的存在,使得东城这一片权贵聚集之地,成为了整个王都最安全的地方。

而林府门前的街道上,也有些不同。

东边的围墙根下,靠着一道人影。

那是一个老乞丐,穿的破破烂烂脏兮兮的,此刻正靠在那里打盹,他躺着的位置,原本是大黄的位置,平日里如果敢有乞丐在这里歇脚,早就被它赶走了,可今天大黄却趴在门口,看到林秀时,立刻跑过来,小声呜咽了几声,向林秀控诉这乞丐抢占它狗窝的恶行。

它一开始是想反抗的,但却被那乞丐一个眼神吓退了。

林秀看了一眼老乞丐,转过头,又看了眼在街边卖煎饼的中年人。

这条街上经常会有些流动小摊,一些小摊贩推着小车,或者挑着扁担,卖烧饼,糖葫芦,馄饨之类,偶尔有卖煎饼的也正常。

但问题在于,一个以卖煎饼为生的,却将煎饼做的稀碎,不成一点样子,狗看了都没食欲,这是给人吃的东西?

卖煎饼的就这手艺,早就饿死了。

此人要不是密侦司派来保护他的人,林秀就把他的煎饼摊吃下去。

虽然猜出了两人的身份,林秀却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就带着几名小姑娘进了林府。

林秀回家之后,墙角的老乞丐扶着墙站起来,走到那卖煎饼的中年人身边,又扶着墙躺下,压低声音道:“我觉得,那小子是不是发现我们了?”

卖煎饼的中年人一边继续做煎饼,一边小声说道:“不可能,你我的伪装这么好,他怎么可能识破?”

老者闻言想了想,说道:“也是,应该是我想多了。”

这时,那中年人放下锅铲,对老乞丐道:“你要不要尝尝我的煎饼,我觉得味道会很不错。”

老者抬头看了一眼,那粘稠的黑乎乎的不知道什么东西,堆了满满一锅。

他立刻转身扶墙:“呕……”

(本章完)

第74章 兽语妙用【20000字更新完毕,求订阅

回到家里之后,林秀将梨花苑那几名小丫头交给阿月,她会为她们安排好一切。

平安伯夫人对这些小丫鬟很喜欢,她们都出自梨园,可谓是带着才艺进府,能唱能跳还能翻跟头,她们一来,整个林府都热闹了起来。

林秀很喜欢这种热闹,前世父母离婚之后,他曾经一个人居住过很长的日子,连每年春晚都是一个人看的,这种热闹对他来说,难能可贵。

随后,为了验证外面那两个人是不是来保护他的,林秀吃过饭后,虽然没事,但还是和孙大力出门溜达。

果然不出他所料,当他出府之后,那乞丐和卖煎饼的小贩,就默默的跟在林秀身后,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又不让林秀离开他们的视线。

林秀观察了两日,发现他们白天来的很早,晚上宵禁之前才离开,基本上是一整天都对他实施保护,这也让林秀放下心来。

虽然不知道他们的实力如何,但能被密侦司派出来,应该也不会太差。

安全问题,暂时不用再担心,他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

修行。

虽说暗中已经有人在保护,但那终究是别人施舍的,只有自己拥有实力,他才能真正的安心。

现在不是冬天,灵音也不在身边,单纯靠消耗元力修行,意义不大,雷霆之力的修行,倒是不用假借他人,可也得碰到合适的天气,目前对他而言,最简单的方法还是获取元晶。

绕了一圈,又回到了银子的问题。

关于怎么赚钱,林秀心里有不少想法,包括开一家兽医院,或是做生意,但无论是哪一种,都需要不小的前期投入,收回资金也要很长时间,他还是倾向于简单直接来钱快的方法。

院子里传来一阵脚步声,林秀走到门口,看到了几道熟悉的身影。

来的都是清吏司的同事,他们从柳清风口中得知了林秀受伤,下衙之后,便带着礼物来林府探望。

如今的林秀,在清吏司人缘极好,和各处的关系都很融洽,几人见他没有大碍,放下礼物,没待多久,就告辞回去了。

清吏司的关系,还是需要维持的,第二天林秀没什么事情,早早的就出门,在街边吃了点早餐,慢悠悠的向清吏司走去,孙大力和大黄也一左一右的跟在他的身边。

来到清吏司之后,林秀发现今天衙门内有些冷清,捕快们一个都没有见着,门口连值守的人都没有。

他走到案牍库门口,问道:“徐文书,衙门里今天怎么没人?”

徐文书正在整理卷宗,听到声音,抬头看到林秀,站起身问道:“林大人刚刚受了伤,怎么不在家多休息几日?”

林秀笑了笑,说道:“我的伤太医已经治好了,闲着也是闲着,就来衙门看看。”

徐文书问候了他两句,这才道:“今天有个富商来报案,说是儿子丢了,让我们帮忙寻找,若是能找到,愿意出一千两银子的报酬,那些家伙听到有这么多银子赚,一个个都跑出去找人了……”

林秀眼前微微一亮:“一千两?”

一千两可不是小数目,够清吏司普通的文书赚十年,而那些小捕快,可能一辈子也就赚那么多,难怪他们这么积极。

而对全身上下只有几十两银子的林秀而言,一千两,可以买十颗二阶异兽的元晶,就只是找个人而已,简单的不要太简单。

林秀问道:“报案的是哪个富商?”

徐文书笑了笑,说道:“难道林大人对此案也有兴趣,那富商寻人的告示,就在衙门外面贴着,林大人可以自己去看。”

林秀刚才没有注意,重新走出清吏司衙门,果然在墙上看到了一张告示。

这是一张寻人启事,上面是一个孩童的画像,以及他走失之时所穿的衣物特征,告示上说,但凡有提供有用线索者,最高可以得到一百两银子的酬谢,而能找到孩子,并将其送回府中的,更是可以得到整整一千两的酬劳。

告示的最下方,写着那富商府邸的位置。

林秀拍了拍大黄的脑袋,说道:“走吧,来活了……”

陈员外府。

陈员外是西城有名的富商,家里主营珠宝生意,生意做的很大,在王都拥有十几家店铺,是真正的家财万贯。

说起这陈员外,他白手起家,能积攒到今日的家财,也算是个厉害人物,但婚后无子,家中香火无人继承,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后来直到他五十岁,娶到第六房小妾时,才好不容易生了个儿子,自然是大喜过望,平日里对这独子极尽宠爱,当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

但昨天,他唯一的儿子,丢了。

这下可急坏了陈员外,昨天让人找了一夜,今天一大早就派人到各大衙门报案,同时贴出了巨额悬赏的告示,希望有知情人能够提供线索,不管谁找到他的儿子,都能得到一千两银子的酬金。

林秀到陈府的时候,发现柳清风也在,他正在和一名满脸急色的老者了解情况。

看到林秀时,他目中闪过一次异色,问道:“林大人对此案也有兴趣?”

林秀道:“看到告示,就过来看看,柳大人继续吧,我不打扰你问案。”

柳清风点了点头,继续对那老者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令公子极有可能不是走失,而是被人掳走了,而且本官初步猜测,掳走他的,应该就是陈府的人,我需要你将府上所有人召集起来,我会一一问案……”

林秀没有理会柳清风这边,而是走到一个妇人身边,问道:“你是……”

那妇人立刻道:“回大人,民妇是少爷的奶娘。”

林秀打了个响指,说道:“那正好,你去给我找一件你们家少爷平日里穿的衣服,最好是贴身穿的,没洗过的,我有用处。”

那妇人虽然不知道林秀的用意,但还是转身进了一处房间,出来时,将一件衣物交给林秀,说道:“这是少爷昨天下午换下来的,还没来得及洗……”

林秀手里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肚兜,其上有一种奇特的奶香,是小孩子身上的香味。

拿到这件肚兜之后,林秀就走出了陈府。

柳清风其实一直在关注林秀这边的情况,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想通上次他是怎么破案的,但他不得不承认,在查案上,林秀的确是有些本事的,他走到奶娘身边,问道:“他刚才和你说什么了?”

奶娘如实的将刚才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柳清风眉头蹙起,喃喃道:“他要衣服干什么……”

很快的,他便摇了摇头,将这件想不通的事情暂且抛之脑后,陈员外已经召集了府上的所有下人,他还要对这些人一一问话,办案多年的直觉告诉他,此案是内鬼所为,而内鬼,就在这些人之中……

林秀走出陈府,将陈家少爷的贴身肚兜在大黄的鼻子上晃了晃,说道:“记住这个味道,一条街一条街的找,只要闻到这个味道出现过的地方,立马回来告诉我。”

找人林秀不在行,但大黄在行。

狗的嗅觉是人类的一千多倍,任何细小的气味,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大黄抬起头,为难的看着林秀,说道:“主人,这座城太大,街道太多,我一个人……不,我一条狗闻不过来……”

林秀想了想,问道:“你以前在外面混的时候,还没有别的朋友?”

大黄摇了摇狗头,说道:“没有,我们都是单独行动,有时候为了地盘和吃的还会打架,就算我去找他们,它们也一定不会帮我。”

林秀略一思忖,说道:“你告诉它们,谁能找到我要的人,我管它们一个月的饭,一天三顿,保证顿顿有肉……”

王都。

北城区。

一片堆满垃圾和杂物巨大空地上,不时传来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这里是王都百姓堆放生活垃圾的地方,此地远离百姓生活区域,臭气熏天,没有人愿意接近,但却是流浪狗的天堂。

它们平日里就在这里寻找食物,勉强不被饿死。

垃圾堆的食物是有限的,根本不够所有狗分,每天都会有因为食物打架的事情出现,不过今天,几十只流浪狗却没有时间打架,而是围着一只黄色土狗,口水直流。

“你说的是真的?”

“找到了那个人,就管一个月的饭,每天三顿,还顿顿都有肉?”

“你要是敢骗我们,我们咬死你!”

……

大黄面对嘈杂的狗群,稳稳的蹲在地上,狗脸满是骄傲的表情,问道:“你们看看我,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

众狗看了看大黄,然后纷纷惊呼出声。

“好像更壮了!”

“毛色也更亮了。”

“比以前胖了很多!”

“你这段时间,是不是吃了很多好的?”

大黄居高临下的俯视众狗,说道:“肃静,肃静,我现在和你们不一样,我是有主人的狗,我在这里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找到这件衣服的主人,接下来的一个月,你们每一顿都能吃肉,再也不会饿肚子。”

众狗的狗眼中流露出渴望,但都没有行动,而是用畏惧的目光看着最前方的一只黑狗。

此狗的体型,比其他狗大了整整一圈,是这里众狗的头领,平日里有吃的,也是头领先享受,它不点头,没有狗敢行动。

那只黑狗一边围绕着大黄转圈,一边说道:“你已经不属于这里了,离开这里,不要再回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作为狗群的首领,它感受到,大黄的出现,已经威胁到了它的统治。

曾经的大黄,也需要对头领卑躬屈膝,就算找到了吃的,也要先献给它,但今时不同往日,三日不见,当刮目看狗,更何况是一个多月。

此刻的它,早已非当日阿黄。

他的身体比这只黑狗更壮,一个跃起,就将它扑到在地,那黑狗想要反抗,但一只捡垃圾吃的流浪狗,又怎么会是天天吃肉的大黄的对手,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大黄爪下挣脱时,它就发出了几声哀鸣,谦卑的低下了狗头,以示臣服。

大黄将这黑狗压下身下,俯视众狗,大声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首领,谁赞同,谁反对?”

一声犬吠,众狗低头。

不多时,王都的各大街道,各条小巷,都出现了流浪狗的影子,他们用鼻子贴着地面,不停的嗅着什么,让看到这一幕的百姓极为惊奇……

梨花苑。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林秀在听彩衣唱歌,这次,她没有再让彩衣唱戏腔了,《十年》这首歌曲,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从彩衣口中唱出来,让林秀产生了一种时空交错的感觉。

如果她身上穿的不是古风的罗裙,而是旗袍或是T恤热裤,一定会更有感觉。

等到日后,林秀一定亲自设计几套现代服装,让她换着穿,彩衣这身段,不穿旗袍真是浪费了,到时候她穿着旗袍,唱着江南小调……

嗯,是初恋的感觉。

彩衣发现,林公子每次让她唱的曲目,虽然韵律都极好听,但却越来越偏门,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他自然知道林公子是不懂音律的,她实在好奇,他教她的这些曲目,都是从哪里来的?

唱完一曲之后,她为林秀添上了一杯茶水,然后问道:“那些小丫头从来没有学过规矩,没有惹你们生气吧?”

林秀笑道:“没有,小丫头们很活泼,我娘很喜欢她们。”

彩衣打趣道:“其实我挺羡慕她们的,哪怕是在公子府上做下人,也比在戏楼好得多,若是可以的话,我也想像她们一样,哪怕只是在公子身边端茶倒水……”

林秀果断的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彩衣目中的光彩一暗,脸上却依旧保持着笑容,说道:“公子不要当真,我就是开个玩笑。”

林秀看着她,说道:“彩衣姑娘这么好的女子,端茶倒水我可舍不得,等我以后有钱了,我就请你到家里,让你天天给我一个人唱……”

彩衣失落的心情瞬间又明媚起来,这一切林秀看在眼里,心中不由升起几分心疼和爱怜,不是不想给彩衣承诺,而是婚约的事情没有解决,所有的承诺都是没有意义的。

很快的,彩衣下楼登台了,林秀在她的房间休息,忽而听到外面传来几声狗叫。

林秀下楼走到门外,看到大黄和一只灰狗站在门口,大黄兴奋的看着他,说道:“主人,我们找到了!”

林秀问道:“在哪里?”

那灰狗到现在还不相信,居然有人类能听懂它们狗话,但和这些相比,它更想吃肉,于是它摇着尾巴,激动道:“跟我来!”

王都,北城区。

大夏王都并非只有权贵,事实上,整个王都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贫苦的老百姓,王都的富庶与繁荣,与他们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这里绝大多数的人,都要为填饱肚子而辛苦生活。

和东城聚集着王都大多数权贵不同,北城区十分破落,居住的也都是穷苦百姓,这里的民房相对低矮,街上也不见禁卫巡逻,是整个王都治安最差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藏污纳垢的地方。

林秀和孙大力,大黄,小灰站在一处民房前,他看了看小灰,问道:“就在这里吗?”

大黄此刻连连点头,说道:“主人,我也闻到了,味道就在这个院子里。”

林秀上前一步,用力的敲了敲门。

院内很快传来一道警惕的声音:“谁呀?”

林秀道:“人口普查,麻烦开下门。”

那人道:“我们家两个人。”

见对方没有开门的意思,林秀继续道:“还有一件事,官府发补贴,每户一百文,老乡,开门领一下。”

那人道:“一百文不多,从门缝递进来就行。”

林秀再次开口:“我们走了很久,有点口渴,可不可以讨一杯水喝?”

那人无情道:“你们不是查人口吗,去下一家讨吧。”

林秀耐心耗尽,大怒道:“给脸不要脸,大力,上!”

轰!

孙大力轻轻一推,两扇大门便轰然倒地,一对中年男女站在院中,用惊恐的目光看着林秀和孙大力,颤声道:“你,你们是什么人,来我家干什么?”

大黄用鼻子嗅了嗅,立刻道:“主人,在右边的房间里。”

林秀看了这对男女一眼,向右边的房间走去,那男子面色一变,正要阻拦,却被孙大力如小鸡一般拎起,扔在地上。

孙大力瞥了他们二人一眼,说道:“老实点,别逼我动手。”

二人见识到孙大力的怪力之后,果然不敢轻举妄动了,只是脸上的惊惧却越来越深。

林秀走到右边的房间门口,推门而入,在房间的床上发现了一个睡着了的小男孩,无论是长相,还是身上穿着的衣服,都和告示上一般无二。

似乎是林秀的脚步声惊动了这小男孩,他在睡梦中猛然惊醒,然后就大哭起来。

林秀走到床边,将他抱起来,摸了摸他的脑袋,说道:“别哭,坏人已经被抓到了,我带你去找你的爹娘。”

林秀抱着小男孩走出来的时候,院子的那对男女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哭诉道:“不关我们的事啊,我们也只是帮别人的忙……”

……

陈府。

柳清风已经询问完了陈府的每一名下人,此刻他正看着一名妇人,沉声问道:“说,你把陈家少爷藏到哪里了!”

陈员外老来得子,对这儿子格外宠爱,仅仅是给他请的奶娘,就有四个。

这妇人是奶娘之一,她根本没想到,她只不过是在被询问的时候,露出了一点点惊慌的表情,就被直接识破抓出来,被一连串的逼问之后,漏洞越来越多,已经没办法再狡辩……

想到这里,她干脆心一狠,看着陈员外说道:“没错,是我把少爷藏起来了,给我一万两银子,然后放我走,我就把少爷交给你,否则,老爷就等着给少爷收尸吧!”

柳清风双目一凝,怒道:“混账东西,到现在居然还敢口出威胁……”

他话未说完,就被陈员外拉住了衣袖,陈员外一脸苦色,说道:“算了,不就是一万两吗,给她就是了,还是我儿的命要紧……”

那奶娘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她就是吃定了老爷老来得子,对这根独苗万分宠爱的心思,才冒险掳走了少爷,本想让亲戚来骗这一万两银子,现在则是逼不得已了。

奶娘看着陈员外,说道:“老爷,我还要告诉你,如果我出事了,他们也会杀了少爷,你最好……”

林秀抱着一个小男孩从外面走进来,问道:“最好什么?”

小男孩看到陈员外时,立刻伸出双手,大声道:“爹爹!”

陈员外愣了一下,脸上立刻露出狂喜,从林秀手中接过孩子,紧紧的抱在怀里,连连道:“回来了,我的儿子回来了!”

那奶娘看着这一幕,当场面如土色,双腿一软,瘫倒在地。

怎么会这样!

她明明把少爷寄放在亲戚家里了啊!

柳清风也呆呆的看着林秀,心中万马奔腾……

他费了好大的心思,才将犯人找了出来,正打算继续盘问,可林秀,林秀直接将孩子抱回来了,他怎么会知道孩子在哪里,难道他的能力是卜卦,这不可能啊……

今天,我值得一声长大荣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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