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经纪约和唱片约

第二天,上午。

太合麦田音乐公司,制作总监办公室。

脑袋大脖子粗的高小嵩,手里叼着根烟,坐在高背椅上,装作很专业的样子,打量着面前的曹军。

曹军说明来意之后,高小嵩看他带了把吉他,便说:“你既然想出唱片,那就先唱首歌呗。”

曹军琢磨了一下,以高小嵩的创作风格,应该更能接受民谣风的歌曲。

要知道,高小嵩创作的几首校园民谣,在90年代也是非常经典火爆的,堪称是校园民谣的领军人物。

尤其是《同桌的你》《睡在我上铺的兄弟》这两首歌,更是火遍了大江南北。

曹军收回思绪,说:“高老师,我唱一首,我自己的原创歌曲,《董小姐》。”

听到曹军要唱自己的原创歌曲,高小嵩有些嗤之以鼻,心说,就你这幅帅样,估计没被女人甩锅,没体会过人间疾苦,能写出什么动人的好歌?

不过,高小嵩嘴上却说:“那你先唱吧,我听听你唱的怎么样。”

于是,曹军就在高小嵩面前,拨动吉他的琴弦,开始唱起了《董小姐》。

“董小姐,你从没忘记你的微笑

就算你和我一样,渴望着衰老

董小姐,你嘴角向下的时候很美

就像安和桥下,清澈的水……”

高小嵩本来对曹军的创作能力,不抱任何期待的,因为他觉得,曹军这个长相,看起来更像偶像明星,一点都不像实力派歌手。

可是,当高小嵩听曹军唱了几句歌词过后,顿时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董小姐,我也是个复杂的动物

嘴上一句带过,心里却一直重复

董小姐,鼓楼的夜晚时间匆匆

陌生的人,请给我一支兰州……”

提到这里,高小嵩的脸上,已经流露出欣赏的神色,还跟着歌曲的旋律,不停地点了点头。

看着曹军抱着吉他,在自己面前唱歌的样子,高小嵩想起了一位老友,他叫郑钧。

在高小嵩眼里,郑钧和曹军一样,都属于那种长得特别帅,还特别会写歌的人。

“所以那些可能都不是真的,董小姐

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

听完曹军唱完《董小姐》这首歌,高小嵩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笑着打趣道:“吉他弹得不怎么样,歌唱得也一般,但是歌写的很好,有点意思。”

“尤其是你的歌词,写的特别有灵气,女同学这三个字,就运用得十分巧妙,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女同学这三个字,出现在歌词里,既直白又文艺。”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等等,你写的这几句歌词,既有爱情、无奈的感情困惑,更有一种惆怅孤独的情愫隐含在旋律中,能够击中听众情感上的软肋,让人产生共鸣……”

听着高小嵩一本正经的吹捧自己,曹军心里有些得意,我就知道赌对了,矮大紧果然还是对民谣风的歌曲青睐有加。

心里想的是一回事,曹军的脸上,却装作很虔诚的表情,聆听高小嵩的点评。

点评完《董小姐》这首歌,高小嵩喝了口水,润了润喉,接着说:“你给我再唱一首吧,要是你这首歌,能达到《董小姐》这首歌水准,高老师亲自给你做唱片!”

听到高小嵩这么说,曹军也有点激动,心说,这还不简单,好歌我多的是,随便给你唱一首,都比《董小姐》这首强。

其实《董小姐》这首歌,曹军也没打算发表的,因为他觉得《董小姐》这首歌,可能很难大火,毕竟是民谣风的歌曲,受众也相对较小。

不过,一首民谣歌曲,是否好听,完全看个人的审美,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酝酿片刻后,曹军便开口说:“行,高老师,我就给你再唱一首我的原创作品——《斑马斑马》。”

听到《斑马斑马》这样的歌名,高小嵩觉得有趣,顿时来了兴致。

曹军低下头,开始弹唱: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

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

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

……”

听到这里,高小嵩的一颗骚柔的心,已经被深深打动了。

“斑马,斑马,你来自南方的红色啊

是否也是个动人的故事啊

你隔壁的戏子,如果不能留下

谁会和你睡到天亮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

听完曹军唱的《斑马斑马》这首歌,高晓松大为动容,忍不住赞叹道:“你这歌写的可以呀,你太有才了,尤其是这歌词,写的特别有意思,又是小姐,又是斑马的,你形象又那么好,你这张唱片让我来做吧……”

看到高小嵩这么喜欢自己,曹军也觉得很高兴,但也没表现得太过明显,只是微微一笑,说:“你是这家公司的老板吗?”

高小嵩有点尴尬,说:“不是,不过,我说的话,在公司绝对算话,今天就签合同,你的唱片,由我们来出。”

不等曹军回答,高小嵩拿起桌子上的手机,就去了办公室外面,拨通了老板宋柯的电话。

电话拨通后,高小嵩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开门见山地说:“喂,老宋,你在哪儿呢?我今天捡了个宝,人特有才,长得也特帅,写的歌还特有意思……”

电话那头的宋柯,正忙着赚钱,没空跟高小嵩讨论音乐上的事情,便说:“小嵩,我在打麻将,你先把人留住,我晚点回去,就这样,先挂了!”

话说,麦田音乐公司已经快三个月发不出工资了,好在宋柯打麻将技术精湛,才在牌桌上,把公司拉出了鬼门关。

高小嵩也不敢打搅宋柯赚钱,就先把电话挂了。

然后,高小嵩让助理打了一份唱片合约,回到办公室,递给曹军过目。

曹军看了下,这是一份唱片约,不包括经纪约,疑惑地问道:“只有唱片约,没有经纪约吗?”

高小嵩坦然道:“没呢,我们公司只负责出唱片,不负责安排演出。”

值得一提的是,唱片约和经纪约,从字面意思来看,就知道是两回事。

经纪约是经纪公司帮助艺人安排所有的工作的事情,其中包括电影、电视、演出、广告等商业活动。

唱片约只管出唱片,并不干涉其他事情,现在全方位发展的明星一般都有好几个东家,也可能会在不同的经纪公司和唱片公司都有约。

总而言之,唱片公司主要负责歌手唱片制作发行,赚点唱片钱,经纪公司则负责歌手工作的联系和谈判,主要是赚歌手演出的提成。

(本章完)

第14章 如何赚取第一桶金!

曹军疑惑地问道:“你们为什么不做经纪约?这样公司能赚到钱吗?”

高小嵩说:“能啊,可我们现在想做一家纯粹的唱片公司,只负责制作唱片,暂时不打算设立经纪部门。”

曹军不太理解,好奇地问道:“朴树是不是你们公司的签约歌手?”

高小嵩回道:“是啊,朴树不仅是我们公司的签约歌手,还是我们公司的第一位签约艺人,已经跟我们签了快10年了。”

曹军接着又问:“那他没跟你们签经纪约吗?”

高小嵩无奈地笑道:“唉,签是签了,问题是他现在压根不出来演出,签了跟没签一样。”

听到高小嵩的回答,曹军也乐了,像朴树这么佛系的人,还真是少见。

毕竟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很多人心中的信仰,都是金钱至上,有钱几乎可以拥有一切。

可总有一小部分人,他们对金钱的需求很小,更沉浸于自己的热爱之中。

高小嵩点了根烟,继续说:“所以我们现在,暂时也不打算跟艺人签什么经纪约了,就老老实实做唱片吧,能卖多少是多少。”

“小曹,你好好看下合同,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你要是觉得合同没什么问题的话,就签了吧,我保证,我会帮你做出一张轰动华语乐坛的唱片。”

“好,那我再看看。”说着,曹军开始认真浏览合同上的内容。

和无欲无求的朴树不一样,曹军最关心的,不是这张唱片做的有多牛逼,而是他想知道,卖出一张唱片,他能拿到多少比例的报税,最终能拿到多少钱。

钱,才是现在的曹军最关心的一件事,其他统统都是扯淡。

一般而言,一张唱片的收入里,歌手本人可以分到20%- 40%的版税,词曲作者和制作人等主创人员平分5%,其余归唱片公司。

这个是实体唱片时代,米国的业界规则,部分继承到了香江和宝岛乐坛。

因此,在实体唱片最为辉煌的九十年代华语歌坛,写出一首大火的歌,还是非常挣钱的。

例如张惠妹的前两张专辑《姐妹》和《Bad Boy》,分别在宝岛实现了110万张和130万张的销量,而全亚洲的销量分别达到400万和600万。

歌手当然很挣钱,但歌曲的创作者也会分到不少收入。

比如,《听海》的作曲和制作人涂惠元就曾经表示,单凭《听海》一首歌,就给他带来了超过千万元的版税,而且多年过去,还会有版税,源源不断地支付过来。

但这个前提是,整个产业建立起了良好的正版销售习惯、完善的版税支付和分配体系。

然而,我们内地乐坛长期以来,都没有建立良好的版权分配制度——当然这个问题说来话长,在整个实体唱片时代,盗版就非常泛滥。

而且,各个销售渠道、出版和发行单位也会隐瞒真实销量,这就会导致有些歌曲在市场上很火爆,但唱片公司的真实销量怎么样,或者说,告知歌手、需要给歌手分配版税的销量非常少。

很多全民传唱的歌,歌手并不能拿到多少版税,词曲作者分到的就更少了。

华国内地乐坛始终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版税分配制度,相应的变通结果是:歌手通过商业走穴来弥补版税的缺失,而歌曲作者们干脆就放弃了版税收入(反正也分不到多少钱),直接都折合成了制作费了。

所以,在太合麦田的这份唱片合约中,曹军看到自己的唱片分成只有8%,感觉很是纳闷,问道:“高老师,我的唱片分成怎么这么少吗?只有8%?”

高小嵩哭笑不得地说:“有8%你还嫌少,8%真不少了,这已经是一线歌手的分成了,我们公司的分成,也才10%不到。”

曹军不解地问道:“那剩下80%呢?给谁了?”

高小嵩直言不讳地道:“发行商、唱片店、出版社等等等等……”

曹军无语了,那还出个屁的唱片,那还不如直接开一家饭店呢,至少还能对半赚。

当然了,吐槽归吐槽,曹军也没真想去干饭店,唱片他是肯定要出的。

高小嵩看曹军有点不太情愿,接着劝说道:“小曹,你也别嫌少了,你是不是不知道人家东瀛歌手的唱片版税,那才是真的少。”

“他们东瀛歌手的版税,连1%都不到,你至少还有8%,再加上作曲的1%,作词的1%,加一块也有10%了,我们对你已经够意思了。”

原来,在东瀛,一张唱片的收入,大致这样分成:54.6%给唱片公司,30%给唱片店,制作人9%,作曲1.7%,作词1.7%,出版社1.7%,RB音乐著作权协会0.4%,演唱者0.9%。

不过,在前世时,曹军曾经听说过,手机彩铃特别赚钱,很多网络歌手,都靠手机彩铃大赚了一笔。

想到此处,曹军便好奇地问道:“高老师,除了卖唱片之外,公司就没有其他什么业务能赚钱的吗?”

高小嵩认真想了想,沉吟道:“有是有,只是,这项业务还没开展起来,最终能不能赚钱,暂时还是未知数。”

曹军接着又问:“能不能跟我透露一下,是什么业务?”

高小嵩坦然道:“这件事我也不太清楚,我只知道,是跟华国移动合作的,具体怎么赚钱,能不能赚钱,我就不跟你画饼了,还是等老宋回来再说吧。”

曹军琢磨了一下,高小嵩说的这个业务,十有八九就是手机彩铃,便点了点头:“行,那我等他回来。”

高小嵩看到曹军迟迟不肯签约,有些着急了,他不可想错过这样的好苗子,搞不好又是下一个朴树。

见曹军无动于衷,高小嵩忍不住问道:“那……这个唱片合同,你签不签啊?你要是签了,咱们明天一早,就可以开始录制唱片。”

其实从一开始,曹军就没指望,能靠卖唱片赚到多少钱。

因为现在这个时代,只要一张唱片火了,用不了几天,盗版就会在市面上泛滥。

再加上,互联网提供免费下载和听歌,根本没多少人会愿意花钱买唱片,都开始习惯了听免费音乐。

所以,曹军认为,真要想靠音乐赚大钱,还是要靠演出和手机彩铃,这两块才是大头,很可能让他赚到第一桶金。

另外,这只是一张唱片的合约,也不是什么卖身契,曹军觉得可以接受,签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且,《董小姐》和《斑马斑马》这两首歌,并不是曹军的秘密武器,只是他给高小嵩表演的开胃菜。

曹军不算聪明,却也不傻,他不可能跟高小嵩一见面,就掏心掏肺,在他面前,拿出自己压箱底的必火歌曲,他的想法,是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没有太多犹豫,曹军很干脆地说:“签,马上签,有高老师替我保驾护航,哪有不签的道理,不瞒您说,我就是冲着高老师您来的。”

高小嵩平时习惯了给别人拍马屁,很少被人这么捧着,顿时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笑道:“哈哈,你这话我爱听!听着特舒坦!”

看到曹军拿起笔,高小嵩笑呵呵地说:“赶快签了吧,我已经替你想好了,你就唱民谣歌曲得了,我帮你出一张纯民谣的唱片,肯定能火!”

曹军签好合同后,高小嵩面带笑意,郑重其事地说:“好啦小曹,以后你就是我们麦田音乐自己人了,晚上我跟老宋请你到三里屯耍耍。”

见高小嵩笑得像个三百斤的孩子,曹军也笑着点了点头:“行,晚上听高老师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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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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