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诗会 书被炒起来了

“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

“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

“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希望的灰烬,

“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

大饭厅里,临时搭建的高台上,一名校外特邀而来的青年学者,正声情并茂朗诵着一首诗歌。

地下乌泱泱一片人头,因为人数太多,没有人带凳子进来,大家全部站着,此刻一个个脊梁挺得笔直,皆受诗歌中那股饱受挫折、仍然对明天抱以美好期许的情绪所感染。

一场精神层面的饕餮盛宴。

正是这个年代的青年们所渴求的。

后来有人回忆说: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

李建昆记得,这话还有下一句: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这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的时代,或许用后世人的眼光来看,它伴随着一定的愚昧,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很纯粹。

李建昆戳在饭厅大门口处,一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人,他既无法完全代入孩子们的那种情感,又欣赏不来诗歌文学,真正触动他的,仅仅是这股纯粹,这份质朴。

“啪啪啪啪啪!”

每一篇诗歌或散文朗诵结束,排山倒海的掌声总不会缺席。

同学们激动、振奋、欣喜、落泪……这个年代的感情是如此充沛,不论读者,还是作者。

切身处地的感受着这样的氛围,李建昆第一次深刻体会到文学的澎湃力量。

他曾经是不屑于精神食粮的,但这一刻他明白,人类离不开文学。

心灵鸡汤,它只是诞生错了年代,才变成了一个令人鄙夷的词汇。

若是在穷苦时,若是在磨难中,倘若躺平就要挨饿,倘若不奋斗就要挨打,人们是需要文字的启迪和力量的,哪怕它很莽,哪怕它略显愚昧。

可是,后来的孩子们啊,正因为有了这一代人的傻,你们才能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呀。

“下面,有请79届文学系新生,早晨社社员,沈红衣,为大家带来诗朗诵《苝京深秋的夜晚》。”

李建昆挥挥脑子,眺望向舞台。

一抹倩影出现在台上,仍是上午那身朴素的穿着,迈着不太自信的小步伐,她似乎不敢望向台下,头微微低着,走到舞台中央,站定。

李建昆这辈子的视力极好,有意识地在保护,哪怕相隔上百米,依然能看清她的胸脯在明显起伏。

‘傻妞,别怕。’

他在心里刚说完这话,舞台上沈红衣深吸一口气,缓缓抬起头。

精致的鹅蛋脸,水汪汪的大眼睛,小鼻尖翘翘的,配上一抹弯弯的红唇,散发着少女特有的青春和可爱。

“聪明的姑娘。”李建昆赞道。

她用了一个很傻,但很凑效的方法:目视前方,但双眼并不聚焦,眼前大抵是朦胧一片的,由此摒弃掉全场两千多人的压力。

李建昆注意到一个细节,她没带稿子。

脱稿朗诵。

《苝京深秋的夜晚》?舒婷的吧?这会就出来了?

或许不是后世的那版定稿,《这一代》背后十三家高校文学社的集体力量,说是已成汪洋之势,都毫不为过。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一首章节体的诗,共有六章。

说真话,李建昆都替她捏了把汗,在某些方面,实在算不上一个大女人的沈姑娘,亦有她的骄傲。

“夜,漫过路灯的警戒线,

“去扑灭群星,

“风跟踪而来,震动了每一片杨树,

“发出潮水般的喧响,

“我们也去吧!

“去争夺天空!

“或者做一片小叶子,

“回应森林的歌唱……”

沈姑娘的声音很好听,平时说话如黄鹂般清脆,当下朗诵时,参入充沛的情感,犹如小鸟在林间婉转吟唱。

李建昆听得如痴如醉,确实去了……神游天际,落向南方。

他已经定好行程,十二月下旬,他会在鹏城送走70年代,迎来80年代。

诗人呼唤得很好,他要去做的,正是争夺天空!

老实讲,听到这首诗,都有点激情澎湃,想马上前往,把计划提前。

“夜色在你身后合拢,

“你走向夜空,

“成为一个无解的迷,

“一颗冰凉的泪点,

“挂在‘永恒’的脸上,

“躲在我残存的梦中。”

诗毕,沈姑娘收声。

场中反应与之前截然不同,多半燕园的天之骄子们,听懵了。

听不懂。

李建昆微微一笑,那就对了,以为朦胧诗白叫的么?

“这是朦胧诗,朦胧诗!”

有人高喊道:“大家一定要细细体会,反复读。”

“诶!我还没记完,谁借我抄一下呗。”

唰唰唰!

现场学生人手一只小本本,忙着抄录这首没听懂的诗,一时竟忘记鼓掌。

舞台上,沈姑娘得不到反馈,也不知道自己表现好不好,终于敢朝台下打量几眼,没人理她……

委屈。

正当她失落地挪步,准备走下舞台时,耳边传来声音,微不可闻的掌声。

沈姑娘顿住脚步,循着声音望去,在最远最远的大饭厅门口处,站着一个高个青年,双手举过头顶,用力而坚定地拍着巴掌,一下一下……

沈红衣鼻尖发酸,晶莹在眼眶中打转,扬起一抹灿烂的笑容,定向发送。

只给了他。

“啪啪啪啪啪!”

这时,现场众人才受这单薄的掌声影响,并不吝啬献上自己的掌声,虽然没听懂,但人家姑娘朗诵得没毛病,这样的长篇章体诗脱稿,不容易。

“滴答!”

泪水滑落舞台,沈红衣往台下深鞠一躬,总算不带遗憾,坦然走下了舞台。

她是一个很感性的女孩,刚才那一幕在脑海里中久久不能淡去——

当所有人都对她的努力视而不见时,有一个人,却一直在远方默默关注着她,给予最坚定的支持和肯定。

他,真好。

——

一天后,34号楼,206宿舍。

“红衣,算姐们求伱行不,你们宿舍的罗晓霞都说了,你手上有两本《这一代》呢,匀我一本吧。”

“红衣,别听她的,要匀也匀给我啊,咱们才是一个班的。”

“张向梅,那你要这样说,我跟红衣军训时还一个组呢。”

沈红衣被堵在窗边,压力山大,她一个刚入校的小妹妹,不想得罪任何人,有几个没怎么开口的,气势更逼人,都是高年级学姐。

她现在很怀疑李学长会算命!

“我能问个问题吗?”沈红衣弱弱道。

“你说!”

“你们为什么这么想要这本书,它都不完整……”

“诶!红衣你还别说,它要是完整的,我还不要呢。”

“就是,完整的谁稀罕?它只是一本书吗?我可听说过些消息,它背后承载着一段历史。”

“我没想得这么复杂,后面不是没有么,我就觉得现在不收藏一本,可惜鸟。”

为什么想要,好多姑娘自己也说不清,就是想要。

而更多人看别人想要,那她也想要。别以为求购者只有这些个,宿舍门口还围着好多人,挤不进来。

“可我就两本啊,要不都给你们,你们自己商量吧。”

“好!”一位高年级学姐发话了,开始摸裤兜。

用钱说话,价高者得,最公平最有效!

(历史科普:1979年,《这一代》残本在燕园引发抢购潮,一千本不到一天全部卖完。黑市价被炒到五元一本,被炒高了十倍。)

(本章完)

第171章 请客和投喂

上午,结束一堂英语课,李建昆回到宿舍区,快要接近37号楼时,背后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

“李学长!”

沈姑娘从34号楼方向小跑而来,怀里抱着两本书,约莫也刚上完课回来。

“红衣。”

李建昆搭眼望去,笑着打招呼。

“李学长,中午有空么,我想请你吃个饭。”

呦嗬!

姑娘,你可抢我台词了。

哥们憋了好久,愣是不好约。

“好的。”李建昆爽快答应,什么推辞、客气,不存在的。

沈红衣开怀一笑,心里早有思量,“那去校外吧。”

姑娘觉得吃学校食堂,已经不足以表达诚意,实在赚得太多。

一块钱的本,收回十元。

仅仅一天时间,挣了九块大洋。

说出去都没人敢信,只因为对方的一句提点。

她还考虑过分给李学长一些钱,但种种细节表明,他不大可能要。那就请吃大餐吧,人家上回还请她吃过奶油大雪糕呢。

“学长你熟,伱挑地方。”

李建昆饶有兴致道:“当真?”

“当当真啊。”

沈红衣拍拍荷包,昂着小脑瓜,一本正经道:“我有钱的。”

哟哟!

李建昆憋着笑,挣了几块钱就敢说这话,行吧,今儿咱也傍个富婆。

这便领着她,走起。

几本书拿在手上不碍事。

两人出小南门,穿过马路,到达目的地后,沈姑娘突然又有点慌。

李学长选的地方,竟是大名鼎鼎的长征食堂!

这地方沈红衣入校没多久,却已经如雷贯耳,吃过的同学没有不说好的,但回味完美食后,所有同学又会来一句相同的吐槽——

死贵!

据说里面有些菜甚至敢卖到几块钱一份!

简直么有王法了。

“怎么了?”

“没没怎么啊。”

“那进?”

“嗯,我有钱的!”

李建昆属实憋坏了,这傻妞,攥着小粉拳,给自己打气呢。

由于时间还早,十一点刚过,两人很容易寻到一个座位。沈红衣惊讶地发现,这里居然不是窗口点菜,有漂亮的服务员姐姐,上前亲自招待,拿着菜单。

“二位好,谁点菜?”

服务员姐姐看了眼李建昆,这位可是他们这里的常客,处对象了呗。不知为何心里有点不舒坦,明明也没觉得自己有戏,奇怪。

“学长,你来你来。”

沈红衣避之不及,小手连连往过推。

李建昆接过菜单,瞅了眼这两天没有上新菜,那也没啥好看的,张口就来,“辣子肉丁……”

沈红衣多少有些诧异,他怎么知道自己能吃辣?

“滑溜里脊、糖醋鱼……”

李建昆每报出一个菜名,沈红衣的小心肝就怦怦跳一下,不是怕花钱,是怕碰到传说中的几元菜,亦或者总价加起来是自己无法承受的,毕竟你看……全是肉菜。

“再来个溜肝粉丝汤,加个时蔬,就这些。”

四菜一汤,两个男青年刚刚好,比如他和小王。

跟沈姑娘一起,或许有点多,但不重要,打的就是投喂的想法。

等菜的空隙,两人面对面坐着,大眼瞪小眼也不是个事,沈红衣打开一个话题。

“学长,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说有时候残缺的才最有价值,为什么《这一代》明明是残本,还有好多同学不惜花重金买。”

李建昆没直接回答,笑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说古代有个大商贾,手下人寻到一对宝瓶呈给他,普天之下仅此一对,大商贾当即做了一件事。”

他顿了顿,看着沈姑娘说:“你猜猜吧,我给你三个答案。

“一,大商贾厚赏了手下。

“二,大商贾无暇他顾,拿起宝瓶爱不释手把玩。

“三,大商贾手一挥,只听呯咚一声,一只宝瓶摔碎在地。”

沈姑娘歪着脑壳,认真思考起来,她直接排除一和二选项,情理之中的答案,李学长没必要考她,那么一定是选项三。

她思考的就是这种诡异行为的合理性,大商贾为什么要这样做。

李建昆也不催促,反正等菜嘛。

半晌后,沈姑娘眼前一亮,“三,我选三!”

“噢?理由呢。”

“因为摔碎一只后,另一只就成了全天下仅有的一只,会更加珍贵。”

李建昆笑着耸耸肩,“看,道理你已经明白。”

沈红衣迟疑一下,又问:“学长,那如果一个人残缺了,这个道理还适用吗?”

为什么要这样问?

李建昆疑惑,不过还是回道:“我说过是有时候。一个人如果遭遇不幸,造成缺陷,往往会形成两种极端,一种是自暴自弃,这种不适用。

“第二种,他会更加懂得一切的来之不易,愈发积极地面对生活,珍惜眼前所有,那么就是适用的。他的价值无须别人赋予,在于他自己,在这种改变中,他已经收获了自己最有价值的人生。”

哗!

沈红衣眼神大亮,豁然开朗。

她父亲显然是第二种情况,可笑她还想着自己长大成人了,寻思找个合适的机会,好生宽慰父亲,说出那些藏在心头许久的话。

未免有些庸人自扰之。

到底是父亲在乎旁人异样的眼光,还是她呢?

饭菜上桌,沈红衣十分开心,先用汤勺舀了一口汤,端起饭碗道:“学长,我敬你。”

李建昆哭笑不得,别人以茶代酒,你以汤代酒可还行?

“咚!”

两只白瓷小碗碰在一起,两人一饮而尽,沈红衣烫得直吐小舌头。

李建昆被逗得哈哈大笑。

“学长,你不烫吗?”

“我皮厚。”

“皮,跟嘴有啥关系?”

说得也是……李建昆接不上茬,指指桌面道:“吃吧,你多吃点,我不怎么饿的,早上被学一的大包子吃撑了。”

沈姑娘傻眼,你不怎么饿,你点这么多?

她真想举个手,说我回去拿个饭盒,也不知道合不合适……算啦,吃吧!

沈红衣意外发现,这些菜格外合她的胃口,好吃惨了。

“学长,你吃鱼。”

她怕自己忍不住,先用汤匙和筷子,合力夹起一大块最好的鱼身子肉,搁到李建昆碗里。

后者神情恍惚,笑道:“嗯,你也吃,多吃点,别浪费。”

怎么可能!

沈姑娘强迫自己不要去想会花多少钱,反正点都点了,小嘴卖力咀嚼,腮帮子塞得鼓鼓的,活像一只在嗑松子的小松鼠。

李建昆吃饭很快,眨眼间扒光一碗米饭,又连喝两碗汤,舒服地拍拍肚皮。

“你先吃,我上个厕所。”

“嗯。”

等到沈姑娘颇为费劲,但也相当满足地来了个光盘行动,喊来服务员结账时……人家不来,说结过了。

“学长你!”

沈姑娘气呼呼瞪眼,双手叉着小蛮腰。

不给个合理解释,这事不能过的样子。

怎么解决,李建昆早有主意。

“你还不知道吧,我加入早晨社了,可喜可贺啊,正想找人搓一顿,你送上门来。至于你的这顿,得排队,下次吧,下次你请。”

“啥?学长你加入我们社了?”

瞅瞅,这事件转移的,沈姑娘瞬间没了脾气,满脸惊喜。

李建昆脸不红心不跳,现在是没加,回头就找陈剑功去,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走吧,消消食去,边走边聊。”

“噢。”

你看,吃饭完还能轧个马路,这不正是谈恋爱的节奏吗?

李建昆春风得意,美滋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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