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痛击(上)

下半夜里,两方不再激烈厮杀,但彼此的进退纠缠一直没有停过。

到了第二天的凌晨时分,这种对抗才告一段落。

纳敏夫等人觑了个空,稍稍休息下,以蓄养精神,预备参加四王子到达后必定会展开的战斗。

他和他的部下们按照蒙古人的习惯,围成一圈,蜷缩着伏在地上休息。这姿态对抵御寒风很有效,但水泽里太过湿热,蚊蝇又绕着圈子飞着,叫人心烦意乱。结果,明明疲倦得眼睛都睁不开,可谁也没睡好。

昏昏沉沉了一会儿,阳光打在脸上,透过右眼处缺损的眼睑和眼皮,晃得纳敏夫满眼都光灿灿一片。他没法继续休息,勉力睁开眼,想要坐起身,却感觉腰背疼痛,一时动弹不得。

他伸着脖颈,往前头看看,除了往远处放哨的,这会儿聚集在他眼前的,大约有四十来个人。出发时一百多人的队伍,经过一夜的反复厮杀,折损了三成以上。但他们不愧是成吉思汗麾下的战士,每个人都身上带血,杀死的敌人只会更多。

纳敏夫注意到,自己的体己奴隶钱不花没有睡,而是坐在里许以外一根探出水面的粗大枝桠上,把弓矢放在手边,警惕地关注着东面的动静。

东面有一片碎石滩,滩头的水最多只没过脚踝,还有很多污泥和青苔。河道在碎石滩的尽头,一片稍许平缓的地形划了道由北向西,再转而向东的弧线,在两岸蔓延出大片滩涂。

而东岸的滩涂深处,大约人高的苇草环绕之下,敌军就驻扎在那里。

他们奔走了一夜,但始终没能甩开纳敏夫的追踪,纳敏夫的好几名精干部下都远远盯着他们,眼也不眨。

钱不花便是其中之一。

纳敏夫隐约记得钱不花说过,他今年二十岁,以前是西夏的读书人,还为西夏的贵人抄写过佛经。但他皮肤黝黑,面相很老,看起来能有四十多岁的样子,因为脸颊在短时间内消瘦的关系,皮肤明显的垂坠着,显然吃过不少苦。

钱不花的身手很不错,骑术不下于普通的蒙古人。从他身上的刀疤来看,经历过惨烈的战场厮杀。这是个很有用的人,纳敏夫只可惜,他还不算是个蒙古人。

这些年来,大汗的战旗所向,战无不胜,蒙古国的疆域越来越广,大汗的军队规模越来越大。一个又一个新的千户、百户被设立,数量超过纳敏夫想象范围的大军被组建。

但是,哪怕大汗把草原上的一切蒙古人,包括乞颜氏、孛儿只斤氏、巴阿邻氏、别勒古纳惕氏等等等等,所有的部落所有的人全都填进军队里,却始终不够填满军队的编制。

哪怕把克烈部、乃蛮部和汪古部的人都填进去,也还不够。

于是,开始有蒙古草原以外的人,被纳入到军队的序列里。比如钱不花这种,以奴隶身份来到草原的人,还有忽噶这种懵懵懂懂的傻子。

这也是纳敏夫特别想要掳掠一些女人的原因。整个百户里头,各种各样来历的人太多了,彼此之间还不熟悉。非得帐子里有了女人,有了娃儿,许多人才会真正把草原当作自己的家。

只要人们都有了家,整个百户就有了血脉延续,就不会再被拆散。慢慢的,所有人都会成为蒙古人的一员。纵然勇士们全都死在战场,他们的后代却依然会会生活在草原上。

距离纳敏夫不远,阿布尔冷冷地看了钱不花一眼,他不喜欢这个汉儿。

实际上,他不喜欢所有的汉儿,因为汉儿的鬼主意太多了,他们懂得太多草原以外的事情,于是,总也不会真的认同草原的规矩。

纳敏夫假装没有看到阿布尔的神情。

阿布尔本是个很开朗的人,喜欢喝酒,喜欢唱歌跳舞,但打得仗多了,性格越来越严厉古怪。

在纳敏夫看来,汉儿也是黑头发黑眼睛,怎就不能站在蒙古人的队列里了?阿布尔身边的忽噶,一身的黄毛,犹如鬼怪也似,怎么阿布尔反倒不在意呢?

不过,纳敏夫身为百夫长,没必要去纠结这些细碎的想法。

上了战场,狠狠打几仗。整个百户里的人,就彼此熟悉了,那些信不过伙伴的人,只会死得比别人更快些。

这时候,阿布尔正对着纳敏夫的面庞,忽然露出了恭顺的神情。他跳了起来,然后深深地弯下了腰。

纳敏夫连忙也翻身起来。当他完全清醒过来的时候,马蹄踏地的声音已经到了耳边。

经验丰富的蒙古战士,本来绝不会容外人轻易接近本方休憩之处。但他的部下们太过疲累了,以至于失去了应有的警觉,这使他非常惶恐。

但他还没弯腰,身披精良铁甲,头带着卷边毡帽的拖雷就从马上跳下来,箭步向前,扶住了纳敏夫的胳臂。

拖雷年轻而精力旺盛,两眼格外明亮。他笑着道:

“纳敏夫,拥有黑五角旗的勇猛战士!我率部沿途赶来,深知你们在夜晚的辛苦,我记着你的功劳了!说吧,你需要什么?你需要一顶新的帐幕吗?还是一个能生养的好女人呢?”

较之于他凶猛而高傲的兄长们,拖雷一向都没什么架子,待人很和气。不止那些地位尊贵的千户那颜,普通的蒙古战士也非常愿意和他谈说。

于是纳敏夫笑着回答:“四王子,我的部下们,随时准备跟着你的旗帜厮杀,去夺取帐幕和女人。可是,可他们却没有马……没有足够好的马!”

他看了看拖雷的神色,凸出的右眼狡狯地转了两下,继续嚷道:“请慷慨的四王子,给我们几匹备好鞍子的好马吧!我们愿意骑着你赐予的马,始终做你的阿勒斤赤。在打仗的时候,我们会把敌人的动向回报给你,把掳掠到的美女、妇人和好马都奉献给你;在打猎的时候,我们会把野兽围到你的面前。”

拖雷伸出手,亲热地揪了揪纳敏夫的胡须:“好,我忠诚的百夫长纳敏夫!我给你好马,而且,给你们每人一匹好马,但是,我不会白白给人东西。骑着我的马,你就要像你说的那样,把敌人的动向回报给我……你说吧,我的敌人在哪里呢?”

“我为四王子引路,敌人就在前方!”

一行人下马,往前方走了数里,徒步上了一个较高的陡坡。为了隐蔽起见,所有人都弯着腰走路,然后扑在陡坡的坡顶,只露出眼睛眺望。

拖雷看到了敌人。

那是河滩打了个弯折,延伸到芦苇后方之处,直线距离大概两里。有一队约莫千人规模的金军骑兵,正收拢着马匹、行李,预备拔营。

“抓住他们了!”几名蒙古千户都愉快地道。

“这是金军的精锐!”拖雷眯着眼睛,看了半晌:“他们当中,至少有半数穿着铁甲,马也都是好马。但是,他们的旗帜很散乱,看他们的人,有坐着,有站着,还有往来走动的,姿态都很随意……似乎不太紧张?”

纳敏夫有些惶恐:“四王子,按照您的吩咐,我们紧紧地盯住了敌人,没有让他们离开视线,但漆黑的夜里,我们没能抵近他们厮杀,所以,他们……”

“你做的很好。”拖雷摆了摆手。

他转而对其余的军官们道:“金军总是这样的,他们自己耐不住辛苦,也想象不到蒙古人的动作有多么迅猛。很好,让我们给他们一记痛击!让我们看一看,他们是黄羊,是狐狸,还是狼!”

(本章完)

第104章 痛击(中)

郭宁身前身后,将士们或者收拾辎重,或者检查弓刀,或者抓紧时间,给马匹喂几口干粮。上千人的队伍,看起来纷乱异常。

但郭宁知道,其实纷乱之中,自有其运行的逻辑。这一千人,全都是从北疆血战而入河北的精干老卒,他们打过太多次仗,经历过太多次被追击的局面,心底里头,早就已经习惯了此等场景。

那些都将、什将、承局、押官们,更都是从老卒当中挑选出的格外勇猛之人。他们嘴上胡咧咧,动作乱哄哄,其实一切都在掌握,不会误事。

天已经大亮,阳光炙热,放眼四周,暂时只能看到成片的芦苇和杂木,错落在湿地、河滩和起伏坡地之间。

西面较远处有条河,河水很浅。水面漫溢于开阔的碎石滩,阳光洒下,波光粼粼,像是一条银色的带子。河水由北向西,再转而向东,最后汇入边吴淀。

边吴淀就在东面,水泽边缘有些连绵的草甸。

移剌楚材和完颜从嘉那些人,这会儿已经避入了草甸深处的鸭儿寨里。

鸭儿寨后头有座废弃的码头,他们运气好的话,或许还能找到一艘两艘小船。

身边的将士们还在喧闹,喧闹的掩藏下,某种极其细微的沉闷声响,仿佛慢慢迫近。郭宁侧耳仔细倾听,又好像没有。但他知道,那声音确实是在的。

他虽然年轻,久经沙场,战阵经验丰富之极。大大小小数百战打下来,人的就会莫名其妙地生出敏锐的感觉,自然而然地就能分辨出即将到来的危险。

郭宁很早就俱备这种能力,所以年初时遭人暗算,部众皆死,只有他在间不容发之际有所预判。

在郭宁身边,与他同样经验丰富的军官们也停下了脚步,有人彼此打着眼色。也有人抹了抹鼻子,嗅到了空气中渐渐浓重的,带着青苔味道的尘土气息……那是水泽边缘的湿地被晒干以后,又遭马蹄践踏腾起的结果。

闻到这气味,郭宁的黄骠马也像是预感到了什么,激动地蹬踏四蹄,甩着尾巴。

郭宁从鞍后的褡裢里拿出一块豆饼,掰成小块,慢慢地喂给战马。

一边喂马,他一边问道:“李二郎,昨日你与蒙古军的阿勒斤赤厮杀整夜,己方损失如何?”

李霆脸色一沉:“死了二十多人,其中包括胡泰。重伤不能再战的,还有十几个。”

轻伤便不用说了,自李霆以下,昨日断后之人个个带伤,这是明摆着的。断后本来就是苦差事,所以郭宁才因为当年断后厮杀的战绩,得到这么多将士的拥戴。

“那么,蒙古人的损失大概如何?”

李霆狞笑道:“老子亲自下场,他们能讨得了什么好?死人不比我们少!”

郭宁转向身边的部将们:“若是蒙古大汗帐下的阿勒斤赤追击我们,李二郎估计会更狼狈些,想要杀伤相等,很难。看来此番追击我们的,并非蒙古军本部,而是他们新组建的某几个千户。”

嘿!这话说的,是看不起我李二郎的勇力咯?

李霆嘟哝了一句,但他也知道,郭宁的判断是对的。

那些蒙古军本队的阿勒斤赤,其凶恶程度真如鬼怪,远胜于昨夜的对手。李霆所部如果撞上他们,损失一定会大得多。

他悻悻地道:“没错!昨日我见到,敌军里不只有草原别部,还有黄发碧眼的怪人。那不是蒙古人,而是位于草原北面,与野兽一般无二的蛮夷了。蒙古军真正的本部,那三五十个千户里,可没有这等货色。”

早年金军与蒙古在草原恶战,众人皆知蒙古人习惯的战法。

他们首先驱使降众为战奴,逼使此辈当先冲杀,然后蒙古本部的精骑相机进退,最后才是大军的攻势。

因为每次打胜仗,都有战奴获得赏赐和提拔,战奴源源不断地转为正军。于是蒙古军愈战愈强,他们所控制的千户数量,从最初的十几二十个,增长为五六十个,现在已经有九十五个了。

成吉思汗在这些千户里头,挑出几个由俘虏和奴隶组成的、较弱的千户,用来追击一支战场以外的金国偏师,那很符合用兵的道理。

众人正在估算局势,韩煊指了指前头:“来了两千骑,估计,三到四个千户。”

所有人顺着他的视线眺望,便见到蒙古骑兵从河滩的对面不断现身。在阳光下,他们黑色的身影像是聚集的黑色剪纸,其队形又如坠地乌云般变幻不定,沿着河道缓缓前进,找寻渡河的适当机会。

正在往来准备的士卒们也注意到了蒙古军的动向。他们不可避免地发出了轻微的躁动。但他们随即看到郭宁在内的将校们聚在一起,神色如常地谈论,又很快平静下来。

“看甲胄和武器的配备情况,确实是蒙古人新建的千户。”几名将校纷纷道,顿了顿,他们又倒抽一口冷气:“然则,郎君你看那战旗,当有蒙古大汗身边的亲贵在队中指挥!”

“我管他什么亲贵!”

郭宁笑骂了一句,继续道:“再怎么亲贵,也是一个脑袋,两只手,仗还不是靠底下的将士来打?诸位,咱们当年与蒙古大军正面对抗,那确实屡战屡败,没什么可说的。但这会儿,蒙古人只派了几队狗来,我们却是以逸待劳。打一打,也无妨,对么?”

其实,这是昨晚就已定下的策略。但事到临头,想到要与蒙古军正面较量一番,将校们心中又难免有些忐忑。

有人稍稍俯首,以掩饰自己心虚的表情,更多人注视着郭宁,想最后确定他的决心。

而郭宁只凝视着渐渐迫近的蒙古军。在他的眼中,全然没有畏惧,反而带着几分讥诮、几分藐视,甚至还有几分嗜血的杀意,就像是猛兽注视着近在眼前的猎物。

韩煊立时道:“咱们练兵数月,也该到见见血的时候了。”

李霆也挥拳符和:“是得打一打!打到他们疼了,咱们才能安心跑路!”

郭宁向将校们点了点头。

他摊开手掌,向着倪一:“取军旗来。”

倪一拨马来回,捧着军旗,高举奉上。

金军所用的军旗,有五方旗,八卦旗之类,作为主力的猛安谋克军,则使用四色围绕的黄心旗。蒙古军也有独特的战旗,有五色、三色等不同形制,而最重要的,是黑白两色的苏鲁锭军旗。

郭宁选用的军旗,则是纯粹的红色。

他单手擎着将近两丈的旗杆,重重驻入地面。

此时蒙古铁骑愈来愈近,仿佛挟裹着强风烟尘。军旗的鲜红旗面受风,呼剌剌地猛然展开,愈发显得如火烈烈。

郭宁简单地道:“集合,着甲。”

郭宁身后数百步,完颜从嘉挣开移剌楚材的搀扶,自草甸中探出头去,张望了两眼战场。

他到底做过几十年节度使,虽然没有实际打过仗,兵书看过不少。

见此情形,他忍不住连声怒笑:“就算要打,也该半渡而击,哪有坐等蒙古军攻杀到眼前的道理!真是无智之举,匹夫之勇!”

郭宁身前两里处,拖雷在几名千户那颜的簇拥下策马向前。

他这次带出的两千骑里,真正的蒙古本族精锐确实不多。但哪怕是新建的千户、百户,其成员也都久经战阵。而且明摆着,己方的数量倍于对手,以多击少。

就在他的身旁,身后,不少骑士彼此谈说着,要尽快把这支金军打败,好瓜分他们的甲胄、武器和马匹。

待到拖雷渐渐看清敌军的布置,也不禁哑然失笑:“女真人的骑士,竟还有跑马厮杀的胆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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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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