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跟她妹妹不大一样

“老板!”

10月16日,上午十点四十分,曹玉昆拎着个简单的行李箱,刚进了接机大厅,就已经远远地看到了不断招手的陶明启,于是笑着冲他点点头,走过去。

他很快就迎过来几步,大家握个手,赶紧接了行李箱。

又见曹玉昆顺手递过来机票之类的东西,他也接过来,一边快步走,紧跟着曹玉昆,一边半回身叮嘱一个随行的年轻小伙子,“去把托运的东西取了,我们先走,注意轻拿轻放。”

那人接过东西答应一声,转头走了。

最近三五个月,红空与魔都之间的往返,曹玉昆走了少说十几趟,而自从酸梅汁在红空那边打开了销路,陶明启就被他调来魔都,掌控这個中转要地,从那之后,就一直都是他来接机,业务熟练至极。

很快出了大厅,车子就在大厅外面停着等,薛成亮正在车边站着抽烟,看见曹玉昆,马上丢了烟头、站直了,面带笑容。

“薛叔!”

“老板!”

话说,亲近感、独特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概念。

曹玉昆很善于给不同的人、人群分类,让他们和她们,用不同的称呼来称呼自己,这里起初是有着地方不同、方言不同、文化差异的缘故,但后来,曹玉昆就因势利导了——比如说,富平的几个女孩子,就都叫他老官,这是家乡话,透着一股子亲热与亲近,别的地方的女孩子,别管曹玉昆再宠,也不许这么叫。

像于飞泓,她家乡就在东南方向不远的诸暨,方言还是有很多相通相近的地方的,但是不行,她不是富平人,不是起家的队伍,她只能喊哥哥、喊老公。

这还好说,他的朋友,手下的工作人员,也分称呼不同。

他在魔都搞认购证发了大财,赚了第一桶金,魔都人、魔都的朋友,就喜欢叫他昆总,这是一拨,后来他去红空,在红空又发了更大的财,红空那边现在就基本上都称呼他曹生,而在老家富平,那边的人都称呼他曹总。

这都是泛泛的称呼,因地方习俗不同,而有区别。

但唯独有两拨人,对他的称呼是独特的,他也默认——黄佳朋、李学根、胡承群,这三个自高中起就跟着他的混小子,都喊哥,杜学红、薛成亮这两个老曹同志的战友、老兵,都喊老板,陶明启后来也跟着喊老板。

就他们六个特殊。

曹玉昆对待他们,也都按照相对特殊的态度来对待。

完全不客套的那种亲近。

其中不得不说,陶明启是最最特殊的一个。

他原本肯定不算嫡系。

然而当初没人想得到,事实上曹玉昆自己也没想到,开始创业到现在,他用的最顺手、最放心、也最省心的人,居然是这位陶主任。

自从把他调到魔都来,负责主抓这个饮料转运的环节,他就一下子跳出了饮料厂的限制,短短几个月,交出了相当高光和亮眼的成绩单。

对饮料转运,他安排周详,从不出错,总是能保证按时按点的把该运的货处理好,让黄佳颖对他每次都称赞有加,对魔都此地人情,他也处理妥帖,曹玉昆在魔都的这些老朋友,从金智强,到徐得禄,都对他赞不绝口。

他甚至还借着曹玉昆把酸梅汁放进王庭芳的大丽宫,开始主动张罗着在魔都这边的一些高端场所铺货,目前小有成效。

对曹玉昆的家庭内部,扈子红的性子其实有点张扬,最近“扈总”又当得上瘾,曹玉昆近几次过来,早已察觉到她在自己的小势力圈里,很是有些跋扈和傲娇,但陶明启应对的依然很好,圆满地处理了扈子红的一系列小要求,能帮的都帮了,同时呢,他又很婉转的坚持,绝不肯配合扈子红做任何没经过曹玉昆授权却要打着他旗号去做的事情,时间一长,让扈子红不知不觉就对他另眼相看。

总之,陶主任有能力、有想法、有眼光,做事情不徐不疾四平八稳,却又长袖善舞面面俱到——讲真,黄佳颖能力很强,又是曹玉昆自己的女人,他是的确拿她当自己的大后方看待的,敢放心把后背交给她,但她到底还是年轻了些,其实很多时候做事情会着急,所以,又不敢完全放心。

唯独陶明启,让曹玉昆十足放心。

那当然,他默许陶明启可以称呼自己“老板”。

这当然是一种很亲近的意思了。

“老板,宋小姐是昨天到的,来了就联系我了,我按照您的交代,给她提前订了酒店,安排她入住了,但是我没告诉她,您今天就来!”

啊……老陶你好体贴。

不过曹玉昆想了想,却还是说,“先去见她。”

陶明启把她安排在了静安希尔顿。

这家酒店刚开业没几年,据说是希尔顿在国内的首家酒店,纯外资、五星级,可以毫不犹豫的讲,它是魔都当下的头牌酒店。

陶明启一路送上去,一直到出了电梯,他才指着门牌的方向,说了号码,然后转身走到楼梯口抽烟去了。

曹玉昆自己过去敲响了门,不一会儿,门打开,宋玉华露出脑袋来看了一眼,等到看清是曹玉昆,那门当即就被拉开,她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进来吧,什么时候回来的?”

“不瞒你说,就刚才!三十分钟之前,刚下飞机。”

宋玉华笑起来,关好门之后跟着他进去,招呼他坐下,就要接水去烧开水,曹玉昆抬手看了看时间,却叫住她,抄起电话来,拨了个总台,报上房间号,说:“给我送两杯咖啡,一盒中华烟来。”

于是宋玉华就又放下水壶,想了想,敛了敛裙摆,在他侧方的沙发坐下。

已经是十月中旬了,今年节气又早,在首都的一早一晚,已有缕缕凉意,但魔都就还算初秋的天气,一早一晚只好算作凉爽,中午就还有些微热,当然,红空更要命,虽然临海,但直到现在依然是动辄三十度往上。

坐下闲聊几句,服务员已经过来敲门,给送了热咖啡和香烟来,宋玉华起身开门,招呼服务员放东西,曹玉昆却已经撕开香烟的包装,叼了一支,划火柴点上了——宋家姐妹俩貌似都不喜欢人抽烟,但都不排斥曹玉昆抽。

等服务员出去了,曹玉昆抽着烟问她,“辞职了?”

她回答,“嗯,辞职了。”

于是曹玉昆很满意——说是发财后膨胀了也好,或者是他这人本性就这么霸道,现在几乎不愿意遮掩了也罢,总之,他做事情固然很愿意考虑别人的意见、照顾别人的感受和利益,可一旦他做出了决定,就要求别人必须按照自己说的做。

最讨厌人不听话了。

“那以后你就留在魔都吧,想住酒店就先住酒店,不想住酒店的话,其实我手里安排人买了很多房子,都在收拾着呢,等回头收拾出来了,你让老陶带你转着看看,喜欢哪个住哪个,住在这里,帮我处理一些这边的事情。”

宋玉华沉默了片刻,没接那个住宿的茬儿,只是问:“具体什么事情呢?”

曹玉昆叼着烟,很没有仪态地松了松腰带,说:“你不是一直都觉得,你自己也不知道要做什么,也不会做什么吗?我教你!”

收回手,翘起二郎腿,又继续说:“之所以把伱叫来,是因为我觉得这回是个好机会,你就跟在我身边,做我助理,我带着你,从头到尾让你看一遍,看看我是怎么做生意,怎么卖东西的!学会了之后,你就负责帮我管这一摊子。”

一听说是真的要做助理,而且是卖东西、做生意,宋玉华的脸色顿时松快了不少,立时就又露出了一抹甜美的笑意,“那好啊!你愿意教,我就愿意学!”

曹玉昆看着她,笑了笑,忽然想起来,“哎,对了,照片呢?拿来看看!”

于是宋玉华笑着起身,拉过她的行李箱平放到地上,蹲在那里打开——她今天穿的是一条碎花长裙,上身是一件浅绿色的T恤,这时候她敛起裙子蹲下找东西,那屁股顿时就绷出浑圆的曲线来,甚至T恤上扯,还露出一截白生生的小细腰。皮肤很白,比胳膊都白,屁股很大。

嗯,跟她妹妹不大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小了五六岁的关系,宋玉倩现在其实更像一个小女孩儿,感觉还略略有些婴儿肥未及完全褪去,因此她浑身上下都显得腴嫩腴嫩的,腰胯、腰臀的比例,都显得没有那么突出,脱了衣服之后显得浑身上下都肉肉的。

一层可爱的小肥肉。

而宋玉华看上去很瘦,很高挑,看胳膊、小腿,还都挺细长的,但现在这个动作就看出来了,她大腿到屁股,应该是相当丰腴。

简直是完美的身材。

呃,也不对,她胸不大。

照片很快找了出来,她并没有察觉刚才曹玉昆盯着她的屁股看了好半天,回身笑着把东西递给曹玉昆——居然装了好大一个牛皮纸的袋子。

“好家伙……快赶上进货了!”

那天两人在首都结伴而游,她带了好多胶卷,曹玉昆也不知道她到底拍了多少张,只记得她不断地咔嚓咔嚓,中间还换了好多次胶卷。

牛皮纸袋子里,是很多小袋子,于是掏出一个来开始看。

啊……这是在她们学校门口。

开头第一张,就是两个人的合照。

曹玉昆负手站在那里,她笑容甜美地贴着曹玉昆站,也背着手。

拍的还行,而且因为选景有点大,主要是为了把北师大的那块牌子给拍进来,所以肯定是全身照,于是,虽然面部不会有太细的细节了,但曹玉昆那颀长笔挺的身材,虎视鹰扬一般的气势,却全都拍进去了。

宋玉华的身高有大概接近一米七,不但在女孩子里绝对要算高个子,在这个年代而言,甚至比不少男孩子都要显得稍高一点,外加气质又显得很是冷艳,平日里是真的冰山美人、高岭之花的气势,但此时的她站在曹玉昆身边,顿时就显得很是小鸟依人了,再加上脸上那甜美的笑容……

嗯,很有点子青梅竹马的味道。

他看照片,宋玉华就在他沙发边站着,也弯了腰凑过来看,曹玉昆半回头,敲敲照片,“啧……瞧瞧!这谁家小伙子,长得真他妈精神!”

宋玉华“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

但她没反驳,没得反驳,这小伙子的确就是精神。

只是他自己夸自己,就会显得很……调皮!

照片一张又一张,曹玉昆抽着烟,随意地翻看过去,以他的单人照居多,偶尔也有曹玉昆反过来给宋玉华拍的单人照,只有极个别当时现场碰到了能帮忙拍照的,才会出现两个人的合照。

男帅女靓。

这东西是肯定不敢拿给别的女人看了。

给谁看谁吃醋。

翻完一小袋,再拿一小袋。

看着这些照片,就连曹玉昆也是不知不觉的,就感觉好像是回到了两个人一起逛首都那天的状态,于是翻看的速度就越来越慢。

偶尔一个回头,他本来有话要说,只是他一动,宋玉华就也从照片上收回目光,看向他,那脸上的笑容,是如此甜美,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是如此纯净。

唉,算了,撩人家干嘛!

看了三袋,甚至第三袋都没怎么看完,曹玉昆忽然收起来,转手递给宋玉华,说:“算了,不看了,你留着吧。”

宋玉华倒也没说什么,神色稍显失望,但又很快平静下来,从容地把一个个小纸袋又装回牛皮袋子里,蹲下,重新放回她的行李箱。

又盯着她的屁股看了一阵子,曹玉昆张开腿,扯了扯裤子,后来干脆站起身来,提提裤子紧紧腰带,等她收拾好了起身,就说:“走吧,马上十二点了,带你吃饭去!”

“好!”

…………

很快就汇合陶明启,一起出了酒店。

曹玉昆点名,去的是阿红茶餐厅。

最近两个月,随着沁园置业魔都有限公司的开业,扈子红这位扈总手里挥舞着大把的钞票,开始在魔都到处看房子、买房子、装修房子,摊子越来越大,气场也越来越大,当然,据说脾气也越来越大,但她倒是不忘本,还经常回自家的茶餐厅里来坐镇,照看这里的生意。

只是据说,她把她徽州老家的哥哥嫂子都给叫过来了,估计是打算培训培训,将来让他们接手这家茶餐厅?不知道。据老陶的汇报,她哥最近已经开始跟着到处跑,学着看房子、监督装修队了。

随她去。

只要不出格,她爱用谁用谁,只要敢出格,曹玉昆是肯定能一句话就把他们都给踢走的就是了——不开玩笑,饮料厂也好,方便面厂也好,袜子厂、九阳电器、伊人康饮,都包括在内,其实曹玉昆自己感觉,在自己当下所有的产业里,反倒就数魔都扈子红负责的这一摊子,自己掌控力其实是最强的。

原因无他,都是硬资产。

房子房产这个东西,太简单了,换谁来收租子,都没问题,换了谁,只要手里拿着大把的钞票,都能找到好房子,也都能买的下来。

毫无技术含量。

赶到阿红茶餐厅的时候,正是晌午顶,这里一如既往的人声鼎沸。

几乎没有空座。

曹玉昆带着人刚一进去,第一眼就看到了正在柜台后面嗑瓜子的扈子红,她偶尔一个抬头,“呀”了一声,顿时满脸惊喜地站起来,快步就跑出来,还没说话呢,身子就挨上了,又是开心又是埋怨,“你都不提前说一声。”

身后跟着宋玉华,但曹玉昆毫无顾忌地搂住了扈子红的肩膀,笑了笑,转头搂着她,跟宋玉华介绍,“这是我女朋友,扈子红。阿红,这是我助理,宋玉华。”

两个女人大眼瞪小眼了两秒钟,互相笑着问好。

已经有人认出曹玉昆来了,大约是今年春天交下的老朋友,但实话讲,应该不太熟,因为曹玉昆对对方几乎没有印象,但是当然,不耽误也打个招呼,问声好——要说排面,哪怕曹玉昆在富平县混成了土霸王,在红空混成了上市公司的董事局主席,也不及他在魔都更有牌面。

尤其是在股民聚集的地方,昆总的大名,是真的几乎无人不知。

…………

宋玉华自始至终面带笑容。

她亲眼看着曹玉昆一手就把那个叫扈子红的女人,当着那么多人给直接搂进了怀里——其实早就听说过这个名字了,早在今年春夏之交那时候,大哥到魔都来,就见过曹玉昆毫不避讳的同这个女人的亲近与亲热,回去也说过。

只不过宋玉华却是第一次见到她。

很漂亮的一个女人,而且第一眼就感觉,应该是蛮精明蛮事故的一个人。

跟大哥当初说的时候的评价差不多——估计不太好对付的一个人,至少玉倩那么老实纯真的性子,是大概斗不过她的。

然而……也无所谓了。

因为用不着斗——在曹玉昆的身边,所有人都注定被他给遮住、压制住,根本就没有哪个人起性子的空间。大家都服他,也都怕他、敬他、爱他。

再说了,她看上去蛮精明,但是能斗得过黄佳颖吗?

偶尔兄妹之间闲谈,或父女之间、母女之间闲谈,大家最担心的那个人,其实是黄佳颖。那个女孩儿太厉害了,短短两三个月,就把曹玉昆交给她的饮料厂给收拾成了铁板一块。甚至可以说,自从她成了饮料厂事实上的掌管者,故主宋家对饮料厂那边的影响力,才在事实上一下子就彻底清零了。

而当初会选择这么一个年仅二十二岁的女孩子,把堪称手中最重要的饮料厂完全交给她管理,显然,曹玉昆是明白她的才能的——由此可以明白,在曹玉昆的判断里,这个扈子红大概率不如黄佳颖。

然而即便是黄佳颖又如何?

她也只是在饮料厂里说一不二而已。

听大哥说,她跟那个据说已经怀了曹玉昆孩子的谢小雨,都一起住进了曹玉昆在县城买的那处园子,两个人亲如姐妹一般,甚至她还每天开车送谢小雨去县府上班——显然,她再厉害,在曹玉昆手底下,也很老实。

所以,只要曹玉昆是疼玉倩的,那就没问题。

她看自己的眼神,倒是明显带着些试试探探的敌意——真是可笑!

且不说自己不是玉倩,跟她没任何竞争关系,即便自己是玉倩,又哪里轮得到她对自己有敌意——玉倩跟曹玉昆是在去年就相亲,乃至大概定下来的,连黄佳颖、谢小雨都要排在后头,往最低了说,她们三个至少也是不相上下的,都是曹玉昆在富平老家讨的娘子。并头大。

虽然没婚礼,也没登记,但乡情之间的规矩,比起法律来也不差分毫,有她们三个在,谁吃醋都是胡闹,谁有敌意都是自不量力。

有能耐你去到富平试试,看你能不能住进曹玉昆的那个小园子再说话。

当然,宋玉华知道,自己其实是局外人——只是大姨子而已!

所以,尽管心里根本就瞧不上扈子红对自己的敌意,但她还是还了她一个微笑,给她一份客气——虽然来说,事实上这个事儿很别扭。

自己好歹也是玉倩的亲姐姐,曹玉昆的亲大姨姐,然而他却当着自己的面搂着另外一个女人,还跟自己介绍说,那是他女朋友……

怎么想怎么别扭。

只是事情出在曹玉昆身上,而曹玉昆的风流名声,又实在是大到了近乎无人不知,所以……倒也还算勉强能适应过来。

嗯,他在魔都这边,果然好威风啊!

很多人跟他打招呼,而且一听说这就是赫赫有名的昆总,很多不认识的人,也都纷纷起身,客客气气恭恭敬敬的跟他打招呼。

简直威风八面。

所以,连宋玉华自己都不曾察觉到的是,这让她脸上的笑容,也是不知不觉地就越来越灿烂。

似乎很是有些与有荣焉。

(本章完)

第200章 你一定能行的!

其实宋玉华早就已经知道曹玉昆在魔都的成功。

而且经由大哥的转述,她还知道,那种成功,是一种很成功的成功。

但见却是第一次见。

当然,归根到底,其实主要是认识了小一年,也没打过几次交道。

刚刚相亲之后的最初那半年,她是压根儿不可能想看见那个人的,后来印象转变的时候,他却已经变成自己的妹夫了,只有那一朵苗圃里采来的月季花,一直藏在心里,而且这一藏,就是好几个月,一直到前不久在首都,才终于小圆了一番心愿——有了那一天,有那厚厚一沓、厚到他甚至已经懒得看完的照片可供回味,说真的,宋玉华心里已经很知足了。

这一次会被他给蛮不讲理的下命令,把自己叫到魔都来,反倒是个意外。

还好,虽然打电话时连个理由都没给,但刚才在酒店里,却毕竟还是给了,而且他找的这個理由还很充分,要带着自己学做生意——于是省却了不知道多少内心的纠结和斗争,一下子就觉得,并不愧对玉倩了。

他真的好有场面。

跟在首都见他,一起游玩时候截然不同,跟他跑到自己家里去,跟爸爸哥哥喝酒的时候,也绝然不同,感觉上在魔都,他完全是一副挥洒自如的大佬气象。

所有人都围着他转。

每个人都对他心悦诚服。

作为他的助理,也没说什么上岗不上岗的,也完全没提开多少工资的事儿,总之,莫名其妙的大约是直接就上岗了吧,于是,下午就跟着他出去转了一圈,看了几套他的房子——其中那个据说原来是阿美利加总商会的地方,是真的好气派啊!已经按照他的意思装修了一大半,据说四百多万花进去了,接下来要到差不多元旦前后才能彻底结束装修,还要再花三四百万!

真的,好气派!

不止是院子气派、建筑气派,装修效果出来之后,也同样好气派!

这个年代,过万的叫万元户,在地方上已经算是富庶人家,百万以上已经算是不小的老板,走到哪里别个大哥大,很受尊敬,资产要是能上千万,那真的是,在全国绝大多数地方,都是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家了!

而他,光是为自己在魔都的这套房子的装修,就要花大概八百万。

据说这还不包括后续的家具家电。

房子真的是太大了——跟着他看房子的时候,宋玉华下意识地就忍不住想,这样一套房子一旦装修完了,大概会变成他在魔都的家,要是玉倩毕业之后,能住到这里来,就不用回县里去跟那个黄佳颖别苗头了,倒也不错。

尽管来这里住,估计要直面那个扈子红。

但如果自己以后也能长期留在魔都,帮他打理事情的话,等玉倩过来了,自己可以帮她出主意、打对抗,想来倒也不必怕她。

嗯,看那意思,那个扈子红在市里也住着一套别墅呢,但是随着这座阿美利加总商会的装修日渐显出风华来,她似乎也蛮心动了。

但是还好,曹玉昆似乎没点头。

听他那意思,装修好以后,这里可能会作为他以后办公、会客的地方——好吧,小有失望,玉倩应该是住不进来了。但是再想想,倒也正常,这房子实在太大了、太奢阔了,拿来供他办公见客,才的确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然而,不期然间,他竟忽然冲自己走过来,胳膊就那么大喇喇的搭到自己肩膀上,吓得自己一愣的工夫,他竟指着那奢华的走廊,问:“怎么样?相中了吗?等装修好了,你搬过来住?”

宋玉华吓了一跳,没敢接话。

但还好,他似乎就只是随口一说,也没多认真。

到傍晚时候,已经看了好多套房子,有已经装修好的,也有还在装修的,甚至还有两栋别墅洋房,据说是扈子红又看好了,打算最近要入手的。

其实后头这些,宋玉华的心思已经有点恍惚。

但很快,她就又见识到了曹玉昆的另外一番风光场面!

在一家名叫大丽宫的酒店,他才刚到门口,就已经被认了出来,而等他进了那酒店大门,竟是很快就被足足三四十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给围住了!

那场面,实在是壮观!

他发礼物,而且竟每个人都有,一人一盒巧克力,那些女孩子一个个都对他特别亲热,都叽叽喳喳地围着他,而偏偏,他对这些女孩儿似乎也很熟,店里少了几个女孩儿,多了几个新人,他竟都知道、都记得,还追问!

到最后,那应该是这家店里的经理,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女人,他竟亲热不避地搂着人家的肩膀,说了好一阵子话——宋玉华就站在不远的地方,目瞪口呆地看着,见识他这令人瞠目结舌的无敌风流。

偏偏,那个女人在光天化日之下、酒店大堂里,被他当众搂着肩膀,竟跟他笑着说了好一阵子话,而旁人竟似感觉寻常!

至少无人似自己这般目瞪口呆。

这个时候,那位陶经理倒是不知何时凑过来,笑呵呵地看着这幅场面,似乎是在对自己说,又似乎只是在独自喃喃,“不是我吹,要说在尚海滩论场面、论风流,我们昆总真的是完全没对手!”

宋玉华讶然地扭头看他。

他也适时地看过来,温煦地笑了笑,然后才转开了目光。

宋玉华有些恍然的颖悟——他可能是在点自己,这只是曹玉昆昆总在魔都的日常,所以,让自己别吃醋?

但他想多了,吃醋也轮不到自己吃。

…………

噔噔噔噔的上楼。

楼梯尽头处,王庭芳抱着肩膀,就在那里笑吟吟地看着他。

过去好多次来魔都,大多行色匆匆,要么只留一晚,第二天就走了,压根儿没时间见别人,要么甚至干脆不落地,出了机场就直接奔富平。因此,一晃不觉,竟是已经有小两个月没来大丽宫,没见王庭芳这位大美人了。

眼看就要上去,曹玉昆却留在了最后两级台阶上。

一脚踩在倒数第二阶,一脚落在倒数第四阶,以使自己可以仰着头看向台阶尽头处的王庭芳,“卧槽,好漂亮的妞儿!”

“哎,这位女同志,有对象了吗?”

王庭芳最受不了他这一套花样百出的调戏,不由得就笑着横了他一眼。

然后,近乎下意识地,她没忍住,又往楼下那个一身干练冷静与明丽气息的女孩子身上瞥了一眼,这才收回目光又看他,竖起两根手指头!

也不说话,就冲他晃这两根手指头。

“嗨!没办法,满地都是钱,得搂着呀!整天就忙着拿耙子搂钱了,顾不上泡妞!”,他一边不着四六地满嘴胡说,一边迈上最后几级台阶,胳膊是那么自然地就搭在了王庭芳的肩膀上,继续信口开河,“这不,就这回过来,也是为了搂钱,顺路来看看你改嫁了没!”

王庭芳本来被他搂得,身子不受控制地倾斜过去,听到这里却又不由得失笑,胳膊肘直接就往他肋骨上轻轻捣了一下,“你这张嘴!”

她知道,楼下的那个女孩子,一直在仰头往上看着,那女孩儿是如此的明艳,似乎是看见她的第一眼,就能叫人再挪不开眼睛,就连自己也不能免俗,忍不住想再多看她几眼——但她却没有再回头,任由曹玉昆搂着自己,进了办公室。

听说你让金智强帮你约了第一百货的总经理?

还有魔都电视台的台长?

你这是想做什么?

嘁,不说拉倒,我还不稀罕呢!我想知道,也不用你告诉,今天晚上我就坐你身边,我看伱跟他们说什么,不就知道了?

手!摸什么呢!

噗嗤……你个混蛋……

然而下一刻,曹玉昆忽然捉住了她的下巴,迫使她微微扬起脸,然后凑上来,嘴巴在她嘴唇上轻轻地点了一下。

她一动不动,等他亲完了退开,依然就那么看着他。

他就又凑上来亲了一口。

她依然一动不动,也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但他那手忽然就又钻进自己后背里去了,她终于忍不住,抬手在他胳膊上轻轻地拍了一下,眼神微瞋地瞪他。

“这有什么的,我就摸摸,又不掉块肉!”

下一刻,王庭芳竟也忽然伸出手,捉住他的下巴,往下拉了拉,迫使他低下头来,然后,她踮起脚尖,凑上去在他嘴唇上也轻轻地点了一下。

退回去,面带笑意,眼中带着些挑衅地看着他。

好吧……曹玉昆反倒顿时有点怂了。

手在她光滑的后背上摸啊摸啊摸,但也只敢摸。

“唉……”

最终,他叹了口气,换来王庭芳的一声嗤笑。

这下子刺激到曹玉昆了,“卧槽,你笑什么,别刺激我啊!惹急了,我还真没有不敢办的事儿!”,说话的工夫,他的手已经作势要往王庭芳的皮带里钻。

但王庭芳怡然不惧,微微地歪了脑袋,既不拦,也不躲,“来呗!只要你不怕过段时间就被你们的人请过去喝茶!”

草!

这个真是没招!

话说,王庭芳是真的迷人,早在当初第一次见面,曹玉昆就被她给迷的不轻,后来俩人之间的关系,渐渐地越来越腻歪,讲真,这要是换了别人、别的身份,曹玉昆是肯定忍不了的,别说憋到今天,早在当初脱手认购证离开魔都之前,就肯定已经把王庭芳给办了——但是,不行,这个他是真不敢!

他已非雏鸟,早已展翅。

而且他在金智强、金智健那里的地位,也早已非当日能比,能从他们那里得到的信息,自然也非当日可比——其实呢,也不用什么多特殊的信息,混迹江湖日久,曹玉昆单靠自己的观察,也能把事情猜个七七八八。

一个女孩子,二十来岁,湾湾来的,莫名其妙就跑到魔都来,开了号称魔都第一酒楼的大丽宫,触角遍布大陆和港澳台的金家金智强替她站台……

所以,嗯……

如果自己碰了她,大概率会很快就被国内的特殊人员给盯上!

谁知道你小子有没有为了泡妞,就出卖国家机密?

虽然我一个做买卖开厂子的,貌似压根儿也不可能掌握什么机密,但架不住一旦被怀疑上了,你解释都不好解释!

算了,算了!

实在饿了吃谁都行,唯独这个,碰不得!

“噗……松开吧!就知道你没这个胆儿!”

这个话,是真的让曹玉昆恨得牙根儿都痒痒——她一把拍开曹玉昆的胳膊,俏丽地一个转身,就从他怀里躲出去了,但让她没想到的是,下一刻,曹玉昆却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直接把她往办公桌前一推。

猝不及防之下,她不由得踉跄几步,高跟鞋差点儿没崴了,但还没等发出惊呼,他已经追上来了,直接把她往办公桌前一摁,手已经伸到前面来解皮带了。

王庭芳一下子就慌了。

愣了好几秒,她居然硬是被吓得没能说出话来,等她回过神来才发现,背后那祖宗居然真的把自己的皮带给解开了!

一只手,他直接就把自己的裤子给扒了下去。

王庭芳是真的吓坏了,“阿昆,别……你……真不行……”

他的力气真的是好大,一只手摁在自己的后腰上,居然让自己使尽了力气,都愣是挣扎不动分毫,而他居然就在这片刻的工夫,把他自己的裤子也脱下来了。

“阿昆,真不行……你冷静一下……”

唰的一下,里面的内裤让他给扒下去了。

那一刻,王庭芳仿佛被闪电给劈中了一般,瞬间觉得脑子一麻。但下一刻,她猛地反应过来,右手往后一探,一把抓住一根大家伙,“我求你,阿昆!祖宗!你冷静下,你会被盯上的!”

硬得很,粗得很,长得很。

但他到底还是停下了,只是呼哧呼哧地大口喘着粗气。

王庭芳松了口气,背对着,被他给死死地摁在办公桌上,却依然小声地劝着,“我爱你,你知道的,我明明知道你是个花心大萝卜,但我真的爱你!等等我,阿昆,等等我,快了!我会给你的!我一定是你的!”

“呼……”

曹玉昆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然后又忍不住轻轻地叹了口气。

“你相信我,相信我的判断,等我自由!等我!”

但他似乎依然不死心,“这种事儿,咱俩都不说,谁会知道?”

然而她说,“你别闹!你以为你进我办公室每次都呆半天,就没人调查吗?只是他们没调查出什么来罢了!真的,阿昆,今天不行!”

足足半分钟,曹玉昆终于颓然地松开了手。

她依然以一种很奇怪的姿势趴在办公桌上,起初是愣,但不知道为什么,忽然的某一刻,她趴在办公桌上笑了起来。

也不着急提裤子了,甚至连内裤还在脚脖子上挂着呢也不理了,只是笑。

笑了足足十几秒钟,她才直起身来,快手快脚的,几下就把自己的衣服都给拎起来,皮带也重新扣好,这才红着脸回身,走过去一步,看着曹玉昆,贴进他怀里片刻,随后就蹲下身子,温柔地帮他把裤子也提起来,扣好皮带。

抱着他,仰头看着他,说:“知道你不好欺负了,以后不嘲笑你了,好不好?”

他依然心气儿不顺,斜着眼儿看人。

王庭芳忍不住失笑,轻轻地在他胸口捶了一拳,“你个混蛋,你就算再想要,怎么也得换个时间,换个地方吧?我可是第一次!”

曹玉昆心气稍平,“给个时间!”

她又支棱起来了,“没时间!”

然而顿了顿,她还是认真地说:“但是我猜,快了!最多三年,我在内陆这边,肯定会被清理的,到那个时候,我就尽过义务了,就自由了!”

…………

这个叫王庭芳的女人,真的是好漂亮!

简直风华绝代。

而且,这个是真的完全没听说过……她也是曹玉昆的女人吗?

如果不是,她怎么可能那么亲热地坐在曹玉昆身边,还那么尽心尽力地帮他招呼客人?——啊,不对,我怎么又关注她了!

重点是今天请来的客人。

那位金智强金总,据说是曹玉昆的老朋友了,之前大家一直合作很愉快,而很显然,他特别给曹玉昆面子,据说今天晚上魔都这边来的这两位客人,都是他负责给邀请来的——进了包间之后,曹玉昆还又特意搂过自己的肩膀,很认真地叮嘱过的,以后跟那两个人的对接,就是自己的工作!

工作!工作!工作!

宋玉华你怎么回事!他带着你来参加这样子重要的宴会,亲自把两个重要的客人介绍给你,几乎算是手把手的带着你、领着你做生意,几乎是手把手的教你怎么跟人交流,怎么跟人谈合作,你居然只知道盯着他的女人看个不停?

那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只是他的大姨子,还轮不到你为玉倩的未来操心!

但她真的是好漂亮啊,而且气场强大……

在场那么多人,又是传说中的金氏家族的大人物,又是魔都电视台的台长,又是魔都第一百货的总经理,都不是简单人物,却被她轻易地就给压住了。

似乎只有在坐回到自己和曹玉昆中间的时候,她才会一下子收敛自己的锋芒与艳丽,变成依偎在曹玉昆身边的一只小猫。

而她看向曹玉昆的时候,又是那么的深情——是的,深情,这表情、这眼神,宋玉华太熟悉了,她不但在自己的妹妹宋玉倩那里看过多次,甚至于,她还曾多次在镜子里看见过这个样子的自己。

完全被他给迷住的样子。

并不意外的是,就在酒桌上,合作谈成了。

而令人既觉惊讶,又似乎并不值得惊讶的是,临出包间前,宋玉华亲眼看见,曹玉昆搂着那个叫王庭芳的女人的腰,亲了她一下。

那女人的腰真细呀!

甚至感觉比自己的还要细——自己大约要不吃早饭,才能有那么细!

而等回到了他的奔驰车里,本来已经显露几分醉意的他,倒是忽然清醒过来了似的,自己伸手扯歪了领带,最后甚至干脆扯下来丢开,然后掏出烟来点上了——看着他的这一系列动作,宋玉华不由得就笑了笑。

是哦,听说过他在县里喝酒的名场面,据说那天他喝了四五斤的高度白酒,到后来也不知道是真醉了还是假醉了,这边搂着县农行的黄行长拍胸脯,那边搂着谢小雨的爸爸谢兆方喊老爹!

今天只喝了大概十杯左右的马爹利,应该不至于让他彻底喝醉。

烟抽了四五口,他瘫在座位上,呆呆地看着窗外七彩流溢的灯光,沉吟不语,一直到有一节烟灰掉到了裤子上,宋玉华忙把中央扶手上的烟灰缸递过去。

他没接,只是凑过来弹了弹烟灰。

于是宋玉华就乖巧地给他举着。

车子拐过一个弯,他忽然开了口,“问题不大了,接下来你负责跑,去跟电视台、百货公司,把具体的时间协调好就行了。像我说的,广告开播当天,百货公司这边的柜台必须摆好了。时间要协调好。”

“嗯,好,我知道了。”

“调货的事情,要提前做好准备,联系好小货车,跟百货大楼那边的仓储,也要联系好,你要亲自去看、去谈。”

这次宋玉华愣了一下——是准备要开卖他从红空带过来的那个电饭煲的,但是,那东西标价688块钱一个呀,而且百货大楼那边承诺不打折,按照标价销售,那么贵的东西,就算会有广告上电视台,又能卖多快?

一次备货两千台,都放进人家百货大楼的仓库里,人家尚且嫌多,那位第一百货的总经理估算,可能够卖一个月也未必能卖光,那么,提前预备拉货的小货车,又有多大意义呢?

然而……好吧,仅仅只是犹豫了两秒钟,宋玉华还是答应了。

“好!我会去看、去谈的。小货车我也会提前联系好,时刻准备着。”

别的事情姑且不论,单纯只说做生意,自己似乎压根儿也没资格质疑他的任何决定吧?——谁有资格?

当然,说泡妞,估计也没人够资格排他前头。

“嗯,那就这样!明天我回富平。这边就交给你了!”

“啊?你回富平?我……我自己的话……”

宋玉华很是慌了一下——尽管怎么做这件事,他已经交代的很清楚了,而事实上,这次电饭煲的销售计划真正的两个难点,黄金时段的广告,和第一百货上架,也都已经在刚才的酒局上被他给解决了,甚至该提前预备什么、怎么做,他都教给自己了,但是,这么大的事情,他居然不亲自盯着?

“嗯,没事的!按照我说的做,问题不大!出货快点儿慢点儿罢了!”

他扭头看过来,愣了一下,伸手接过烟灰缸,弹了弹烟灰,放回到中央扶手上,然后,他竟忽然伸手过来,摸了摸宋玉华的脸。

“好好做!你一定能行的!”

宋玉华有些呆滞,一动都不敢动,过了好一会儿,他的手已经收回去了,这才僵硬地点了点头,用极细极小的声音说:“我知道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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