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5章 汉部落最高级的城池(求票票求订阅

就在牛尾召集手下开会的时候,金吾卫这边也没闲着,借着官府的众多耳目,确定鑫部落的人全回去了之后,金羿也把打入各个工坊的手下召集了过来。

二十八个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工地厨房那边联系上的人最多,足有六个,其他的都是两三个人,酒坊那边更是一个人都没有,总共能够确定被带走的,也只有十二个。

28人潜伏进去12个,这个数量已经不低了,太多了反而容易被对方察觉,不过剩下的这十几人也不会闲着,罗冲可以给他们换个身份,跟着使团一同过去,或者让他们打扮成商贩,将来负责汉部落跟使团的联络。

当然,这么点人很难起到多大的作用,潜伏计划还会继续进行,下一步就是要从学校方面展开,从鑫部落的留学生中策反一批,再打入一批汉部落的学生,这样大局基本上就靠谱了。

一次紧张的会面,大家相互约定好了,到了鑫部落互相扶持,互相帮助,一定能完成首领交代的任务。

其实他们刚过去的时候反而是没任务的,能够顺利潜伏进去,不被发现,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就已经是胜利了,之后才是努力在鑫部落获取地位,等候首领发出命令让他们执行的那一刻。

没有庆祝,没有聚餐,他们的任务才刚刚开始,互相道别之后,众人就悄无声息的回去了。

到了第二天,罗冲已经开始安排车队装货,运输的都是这两个月来造纸工坊生产出来的白纸,准备拉回汉阳城开始大批量印制书籍。

这几册书都是定版的,只要汉部落的政权稳定,罗冲没有倒台,那就基本不会出现变动,《汉礼》和《初、中级算数》还有《自然》这四本书,完全可以当作基础教材一直用下去。

另外还有浏阳郡这边出产的竹竿毛笔,这里的湖心岛有竹子,刘洋郡这边养殖的羚羊和狼狗也比较多,所以毛料也比较充足。

剩下的墨锭和砚台都是汉阳郡来生产,那边的山上松树比较多,还有现成的各种窑厂,烧砚台也容易。

而且这段时间,罗冲没事的时候也研究出了那种便携式毛笔,钢笔大小,前面是直径3毫米的狼毫小楷笔头,后面的竹管可以装墨汁,还配有和笔身直径相同的竹子笔帽,可以用来保护笔头。

这毛笔其实并不难做,重点是不能使用普通的水调墨汁,因为如果放一段时间没用的话,里面的墨汁就会沉淀分离,基本上就写不出来字了,而且重新拆开清洗一次也不容易。

所以罗冲就用了印刷工坊以前配出来的一种油性墨汁,是做实验的几支笔中效果最好的一个,墨水几乎不会发生沉淀,而且笔头的吸收力也比较强,也不容易溢墨,挥发的速度也比较快,简单来说就是快干型的,写上几十个字,后面的写完,前面的基本上也干了,不用像水性墨汁那样还要晾上半天。

不过这么好的墨汁,当然造价也更贵一些,毕竟一个是用水调的,另一个是用油调的,成本也在那放着呢。

这种便携的小楷毛笔被罗冲定为了公务专用速记笔,出门办事非常方便,也不用带墨锭和砚台,走到哪里都能掏出来直接用。

第一批装备上这种笔的,除了浏阳郡的官员之外,就要数游伏游野这俩兄弟了,都是常年在外奔波的主,尤其是游伏,罗冲还让他每天写航行日志,现在汉部落,除了罗冲之外,游伏都快成写字最多的一个人了。

等汉鑫双方都安排好自己的人后,罗冲在谈判的第三天就启程回汉阳郡了,这次除了罗冲和运货的车队外,牛尾也带着即将离开的50人去了汉阳城。

倒不是他们也有事做,只是需要到那里和汉部落使团汇合,因为罗冲这边还没把使团的人选都挑出来,所以他们是不可能立刻出发的。

罗冲还是骑着他的灰山,肉肉就跟在一旁,前后都是长长的车队,上面装着大量的白纸和毛笔,还有很多的兽皮和羊毛,都是为了补充那些新建的郡县用的。

牛尾带着自己的五十人,就骑着马跟在旁边,看着汉部落那长长的车队,心里说不出的羡慕,要是鑫部落也有那么强悍的运输力,又会是怎样的一个场面,鑫部落到现在可也只有个扁担而已,官方最强的运输力量也就是个驮马,和汉部落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一行人就这么沿着大道一路向西走着,刚出浏阳郡的时候,在城外不远处还能看到很多人在挖掘人工河,还有一些分布在河道两旁的特殊村落。

说是村落,其实就是里聚,和现在的小区差不多,所有的房子拼在一起,再加上一些围墙,共同组成一个大院,整个里聚只有一个门口,早出晚归都有里长点人头,是不可以随便外出的,毕竟这都还是没开发的野外,谁也说不准会不会突然跑出来个野猪和恐鸟啥的攻击人类。

看着这些正在建设的村落,已经开挖的人工河,还有汉部落的族人们手中挥舞的铁锄头和铁锹,牛尾心中更是五味杂陈,这都是工具带来的便利。

而且牛尾在汉部落生活的这两个月,自然也不是白混的,早已不是刚来的时候什么都不懂的吴下阿蒙,也明白这些人挖河是干什么用的。

除了用来取土烧砖建房之外,还可以从大河引水过来灌溉农田,使原本无法耕种的土地都能用来生产粮食,在土地改造和利用最大化这一点上,鑫部落也是远远不如汉部落的。

要是鑫部落能把整个竹岛的土地都开发出来,那连绵上千里的长长大岛,也不可能只有不到十万的人口。

一群人都是车骑赶路,速度自然不算慢,再往前走了一上午的时间后,牛尾就看到前方不远处,又出现一个高挂‘漢’字大旗的夯土城池。

这也是座今年新建的县城,就是位于四郡之交的四通县,虽然建造时间短,可这里的人并不少,最初分过来的三千多人,再加上调过来的几百个奴隶,里里外外的都是人和车辆,还有很多的牲畜,看起来非常热闹。

一行人中午在四通县吃了午饭,车队又在这里卸了一些补给的货物,再给牛马喂了草料和水,就再次向西进发了。

下午的路程就比较荒凉了,路上偶尔能看到几辆运输货物的车队,也都是汉部落的人,其他的就很少能看到人了。

到了下午四点多的时候,牛尾终于又在路旁的树林中发现了汉部落的族人,他们身穿布衣,头顶束发,正十几人一伙的挑着柴禾往汝阳郡那边走,这些人都是汝阳郡出来伐木和砍柴的,经常在这一带活动,碰到他们,基本上也就离着汝阳河不远了。

果然,大概又走了一个小时后,牛尾就见到在远方夕阳的映照下,一条波光粼粼的小河切断了地平线,就在小河的对岸,那里的水稻随风摇曳,而就在农田的包围之中,一座很明显是人造青砖建造而成的城池就矗立在那。

那城池不大,远远比不上浏阳郡的庞大规模,甚至还不如浏阳郡的一个坊市,就连中午歇脚吃饭的那个四通县看着都比这里大一些。

但要说建筑的兼顾程度,这里排第二,那其他的城池都不敢称第一,光看城墙外表那一层黑黝黝的大块青砖就知道了,简直就像是用大块的坚固山石堆砌的一般。

巍峨的城墙脚下不远处还能看到一圈波光粼粼的水带,那河道拐弯处有棱有角,一看就是人工挖掘的,说是用来灌溉农田自然没问题,可是牛尾也看出了这人工河的另一个用途,那就是防御。

有这么一条河绕城而过,不管是人还是马队,想要越过河水去攻击城池,都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没等牛尾多想,队伍继续前进,原本就在他以为要骑着马趟水过河的时候,前方的车队却停都没停一下,直接从河面上驶了过去。

这情况可把他吓了一跳,于是他就策马脱离队伍,往旁边走了走,这才看见前面到底怎么回事。

只见就在前方的河面上,一架用圆木和木板搭建的‘路’就这么横跨在那里,那东西不是会动的器械,也不像是船一样漂在水上,而是有几根粗大的柱子牢牢插在水底,就像是一只庞大的巨兽稳稳地站在水中一样。

“这是什么?”牛尾对身边的翻译问道。

“这个叫桥,就是专门用来过河的,凡是修建的用来跨河的路,都可以叫做桥。”负责翻译的小吏回答道。

牛尾了然的点点头,暗道‘这次又长见识了’,虽然早已在浏阳郡见识过比这‘桥’还大的帆船,可毕竟那不是同一种东西,所以初次见到桥的牛尾也是惊奇不已。

车辆依次驶过,罗冲直接自己走了过去,灰山和肉肉这俩货则要趟水过去,要不然它俩这小身板,没准能把桥压垮。

最后轮到牛尾的几十人,他们全都下来牵着马过桥,第一次走这玩意儿,他还是想脚踏实地的走一走才好。

木桥很稳当,铺设的桥板和梁柱用的也都是好料,马蹄踩踏在桥面上发出咚咚的响声,桥面下又一直发出流水的声音,这真是一种从来没体验过的奇妙感觉。

而且此时站在木桥上,牛尾也没忘了向四周观察,来到这里之后,他就注意到汉阳城这里的船运也很发达,数不清的小船朝着下游滑行而去,下游也不停的有小船上来。

这些船虽然没有帆,个头也比帆船小了一倍不止,可却胜在数量多,操作简单,一两个人就能操控一艘船只了,所以在船运方面,这里似乎并不输于浏阳郡。

一个文明的强大与否,从他的运输能力方面就能看出个大概,在这方面,汉部落的确是甩开其他所有文明十几条街。

过了桥,是一条劈开农田,笔直的通向城门的大路,这条路上黑漆漆的,根本看不到地面的泥土,明显是铺了一层东西,不过牛尾却罕见的认了出来,因为这东西鑫部落也有,是冶炼金属后废弃的矿渣。

“原来矿渣这玩意还能用来铺路啊,不过看着这条路上的矿渣数量,汉部落这是炼了多少矿啊这是,也太吓人了吧。”

牛尾看的暗暗咂舌,心中狂呼汉部落冶金量多的变态,又一个证明汉部落强大的象征,金属的年产量有多少,部落拥有的金属总量有多少,不过要论这个方面,鑫部落就更没资格比了,汉部落这边都已经开始拿金属当货币使用了,那金属产量是开玩笑的?!

终于来到了城门前,将近八米高的巍峨城墙,看上去既坚固又威严,住在这里面的族人一定安全感爆棚吧。

再次跨过了一架造型奇特的活动吊桥,众人这才算正式进入城内,里面的景象一下子闯入视野,更是另牛尾一众人等叹为观止。

原本见过浏阳郡之后,他们就以为那是世界上最好,最大的人类居住地了,可是到了汉阳城这里,光是外面的城墙就把浏阳郡比了下去,城墙的里面更是比浏阳郡不知高出几个档次。

这里确实没有浏阳郡的坊市大,但却给人一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精致感。

就像你刚看过了一套240平米的大户型毛坯,再去看一个只有九十平的精装小户型,一流设计方案,装潢,家电还全是顶级配置,那是什么感觉,此时就跟牛尾的感觉差不多了。

汉阳城和浏阳郡给牛尾的是什么感觉,真要对比一下的话,浏阳郡就是大,但是很‘土’,城墙是夯土的,街道是夯土的,甚至连一些居民住宅也有夯土的土坯房。

但是初次进入汉阳城,这里给他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干净,整洁’。

青砖砌筑的城墙,青砖铺就的街道,青砖建造的房屋,不少的房子外面还刷上了白墙,街道上不说一尘不染,但是却看不到明显的泥土,道路的两旁还有一排排的油桐和柳树做行道树,树下还有一些绿化带,但是里面种的也都是辣椒或者漆草,这两种作物开起花来也十分漂亮。

(本章完)

第536章 幽怨的眼神(求票票求订阅)

除了街道的布局和装饰外,汉阳城的建筑也是让人眼前一亮,相比于浏阳郡大院殿堂,这里的建筑就普遍海拔比较高了。

几个居民区倒是还好,全是一模一样的独门独院,虽然比不上浏阳郡的面积那么大,但却胜在错落有致,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最显眼的就是每个巷子口都有一座围着木栅栏的小亭子,那里面就是水井,出门倒脏水也可以直接倒在巷子中间的下水道里。

四条主街上还各有一座公厕,沿街还有一些藤编的垃圾桶。

除了这些之外,就是几个仓库区了,超大的库房一个挨一个,有些是真的仓库,也有的改造成了工坊和营地,牛尾一行人的临时居所就在之前的军营中。

把他们带到了这里,罗冲就先回家了,剩下的交代翻译给他们安排。

等罗冲一走,牛尾也终于敢放开说话了,憋不住心中的好奇与兴奋,忍不住请小吏给他做起了向导。

一众人等先去了住宿的营地,这里还是和以前一样,一面是上下两层的高架床,另一面是黑板和一排排桌椅。

牛尾的众多手下们也是十分好奇,对什么都感兴趣的样子。

“翻译大人,这是干啥用的,睡觉用的?怎么还有顶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知道,这上面一看就是放东西用的,上面放衣服被子,下面睡觉。”

“切,净瞎扯吧你,不懂被瞎说,让人家笑话。”

几个小头目一言不合就因为高架床的用法吵了起来,要不是被牛尾喝止住,恐怕几个人就要当场爬上去研究研究了。

“呵呵,诸位,这是双层高架床,上下两层都是睡觉用的,一张床可以上下睡两个人,当初我们汉阳城造的不是很大,为了节省占地面积,首领就让人做出了这种床出来。

这里原是给汉部落兵士住宿的营地,不过现在他们已经搬到别处了,这里就空了下来,用来当作一个临时的招待之所。

你们这些天也要住在这里,这些床你们尽管住,上下均可,注意不要弄坏了就行,这旁边就是梯子,可以从这里爬上去,不过住不惯的人也可以睡下面,起夜上厕所也方便。”小吏给鑫部落的众人介绍道。

“原来是这样,汉首领真是多智啊,这样的主意也想的出来,不过我看这个房子挺大的啊,就算把这些床全放平应该也能摆的下吧,可为什么另一边放了那么多的桌子?”牛尾不禁疑惑的问道。

“哦,我刚才不是说了吗,这里曾经是兵士的营地,所以营地的另一半就被布置成了教室,平时那些兵士也是要在这里学字的。”

“学字?!那些战士还要学字?!”

牛尾惊讶的瞪大双眼,不可置信的看着翻译,他有些不理解,拿刀杀人的战士,只要长得块头大,劲头足,会使用武器就好了,为什么一群莽夫还要学习写字,难道会写字的就比那些混身肌肉的大块头还厉害?

还是说,汉部落重视文化教育?连士兵都要强制学习?

“这,我就不知道了,首领应该有他自己的安排吧。”

翻译是知道答案的,但是他不好什么都说,罗冲让士兵学写字本来也不是什么秘密,早先的目的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就是想培养一些军官,好为将来扩军做人才储备,而相当军官,最重要的就是会读写汉字了,要不然怎么看得懂上级交代的书面命令呢。

听到翻译的回答,牛尾顿时了然,这里面自然有涉及到汉部落机密的事情,他也不再多问,而是再次让翻译给自己做向导,领他去城中转一转。

“带你去看看可以,不过城里的几个工坊你们是不能去的,以后也不要乱跑,不然被抓住了可能会受到刑罚,这个,你应该懂得。

这样吧,既然你想去转转,那我就带你去城中的学校和广场看看吧,汉阳城并不大,出了中心城区有些比较高的建筑外,其他也没啥可看的。”小吏想了想说道。

“行行行,一切听大人的安排,那我们这就走吧?”牛尾迫不及待的问道。

“好,牛长老请。”

两人相邀而行,后面跟着几个准备和牛尾一同入学的年轻手下,几个人就这么在城中走了起来。

也就是在他们刚走出营地没几步的时候,城门处突然响起了击鼓声,把牛尾吓了一跳,要记得他们刚来的时候被汉部落当作了敌人,当时浏阳郡那边就是这么敲鼓的,难道这是有敌人来了?

“哦,不用害怕,这是汉阳城的暮鼓,每天太阳落山的入暮时分就会敲响,要敲500下,是催促城外之人赶快回来的,等鼓声停了就会关闭城门,当天就不能再出城了。

到了吃过晚饭,天黑透的时候还会有晚钟,晚钟会响十声,之后就要宵禁,所有城内居民都要各回各家,不允许在街上走动,夜间还有兵士巡夜,被抓到也没好处,你们以后住在这里可要注意些。”

小吏对牛尾他们讲解着汉阳城这里独特的规矩。

和别的郡县不同,这里有汉部落唯一一个天文观测机构,有鼠巫这个钦天监监正专门负责观测和记录日晷的运行轨迹,用来每天报时之用,目前日晷的记录还没有满一周年,只能说是试运行,找规律而已,因此还没有在所有的郡县普及开来。

“哦,原来是这样,汉阳城就是不一样啊。”牛尾忍不住感慨道,这里不光是硬件设施比浏阳郡要强,就连软件系统也非常的完善,居然还有公用的报时机构。

没过一会,鼓声停止了,也就是这个时候,整个汉阳城突然就变了一个样,只见原来种在路边,看起来普普通通的柳树,那数不清的枝条突然在夜色下发出粉白色的荧光,光线不是很亮,但重在数量多,千百万根垂柳一起放射光芒,就像是路灯一样,把整个街道和城池都照的亮了起来。

“这,这是?!”鑫部落一众人等都震惊的瞪大了眼睛,虽然汉部落的科技牛的一批,但眼前这种神奇的景象怎么也不可能用技术来解释吧?

难道这是神迹?!汉部落是神的国度?

“哈哈哈哈诸位不用惊讶,这是我们汉部落的一种奇珍异宝,此树名为‘荧柳’,是我们首领取的名字,本来就是在一处山谷中发现的,这荧柳能发光,我们首领就命人采了些树苗回来,种在城中,说是可以当路灯用。

你看,果不其然,这树种了一年多了,也重新长出了枝条,如今已经能派上了用场。”

翻译颇为自豪的解释道,能看到外族人夸耀自己的部落,身为汉部落的族人哪个没有面子。

“汉部落居然还有如此神奇的植物,真是长见识了!”牛尾感慨道。

“只是不知道这树要怎么移栽,有没有什么限制,不知道汉部落能不能卖给我们一些树种或是树苗,要是能在鑫部落也种上一些,那该多好啊。”牛尾有些羡慕的问道。

“这我可做不了主,而且我也不会种树,牛长老还是明天去问问我们首领吧。”

小吏连忙撇清关系,显摆归显摆,涉及到这种事情,他还是不能乱答应的,虽说这树除了夜间照明并没有其他用处。

众人一路向前,来到了城中广场的位置,此时正值夏中,一年当中最炎热的时节,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在家里冲个澡之后,也趁着这难得凉快的夜晚出来溜达。

自从推广了货币之后,汉阳城这里也有了一些小生意,不过汉阳城作为汉部落的制造产业基地,百姓家里基本是不缺什么的,所以这里的集市也多以小吃为主。

但是虽然牛尾还没吃晚饭,可是在浏阳郡吃了两个月各色小吃后,他已经对这些形形色色的吃食有了些免疫力,此时他的注意力已经全被旁边的几座高大建筑吸引去了。

“大人,那边几个特别高的房子是做什么的?”

“哦,你说那边啊,那就是我要给你介绍的学校和郡守官署。

看到中间那座五层高的高楼没?”

“高楼?”牛尾听不太懂问道。

“对,高楼,楼在汉语里面,就是指两层以上的房子,就像你们睡的双层高架床一样,房子也可以建成很多层。”

“哦,这个我明白,我们鑫部落也有竹楼的。”

“嗯,中间那栋挂着大红灯笼的五层高楼,就是我们汉阳郡的郡守官署,那些公务机构办公之所。

官署两边的那四座三层楼房,就是汉阳城的教学楼,也是学校所在,你们几个,还有将来的留学生想要上学读书也要在这个地方进行。”小吏领着几人边走边说道。

此时天色已黑,几栋教学楼内又没有灯光照明,所以他们也只能借着月光和荧柳的光看个大概,依稀能后看出建筑的轮廓,可里面的设施就没办法仔细观察了,只好等明天再做安排。

剩下的时间,在宵禁之前,几人又在小吃街上混了顿晚饭,这才再次回到了营地里。

而罗冲就不同了,他是直接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刚一进门,就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

“夫君,你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

一个身穿黄色绸缎衣裙的女子直接扑到了罗冲的怀中。

罗冲看着怀中身穿新衣,学会了汉部落服饰装束的詹萤,一时间也是愣住了。

“你,你会说话了,呃,不是,你会说汉语了?”

“嗯,都是小蝶姐姐教我的,小蝶姐姐可厉害了,能织出那么好看的绸布,还教我做衣服,教我干活,可惜我太笨了,没她做的好。

不过我最近学会了磨豆腐,每天还能卖一些钱呢,今天的晚饭也有煎豆腐,小蝶姐姐最喜欢吃我做的豆腐了,夫君要尝尝我的豆腐吗?”

罗冲:“”

“呃,豆腐还多吗,我不太喜欢吃煎的,要是还有的话,给我用辣椒凉拌一碗就行,夏天这么热,我想吃点清淡的。”

“哦!辣椒?辣椒家里有,我这就去园子里摘。”

说完这话,詹萤就迈开小碎步跑了,倒不是因为她淑女,而是裙摆限制了她的步伐。

也就是这个时候,身后的家门发出了“吱扭”的响声,小蝶也抱着一卷新做出来的绸布回来了,看到站在院子里的罗冲,眼神顿时放射出惊喜的目光。

“夫君”

软布鞋飞速的踩踏着地面,怀里的白色绸布直接扔到了院子里的小桌上,一个飞扑,一个熊抱,小蝶直接以树袋熊的姿势,手脚并用的挂在了罗冲的身上。

“嘿嘿,我回来了,想我了没?”罗冲双手把她搂在怀中问道。

“嗯,想了,想的想忘都忘不掉,母亲大人天天跟我念叨你,刚才我回来的时候还问我,说你怎么还没给首领生个孩子,你们俩都多大了,像你这么大的女孩,孩子都该有两三个了,大的都能帮忙喂鸡了,你和首领怎么回事,就算他再忙也该有个孩子了吧,他今年都十五岁了”

说完这话,小蝶还一脸幽怨的紧盯着罗冲的双眼。

“呃”

罗冲也尴尬了,当初带小蝶回来的时候,跟她说好了是三年之后再要孩子的,可现在,别说三年,第四个年头都过去了,罗冲都从十岁变成十五岁了,到现在也没讲要孩子的事。

再加上这两年部落发展迅速,他确实也有很多的事要做。

不过这都是借口,再忙还会忙的连造个人的时间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只不过是他一直在拖延罢了,他自己倒是没什么,就是希望让小蝶生孩子的时间尽量晚一点儿,三十岁以前,年龄越大安全性就越大不是。

毕竟这个时代的医疗技术,生孩子这种事情,真的只能看命,再说这时代也没什么有效的避孕技术,所以他很珍惜小蝶,不想她因为生个孩子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只是,眼前的约定早已过期了一年多,看着小蝶幽怨的眼神,罗冲今天要是不给个交代,怕是不好过了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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