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虎将典韦

一番畅谈之后,曹操大喜过望,这是得了四位王佐之才呀,当下曹操决定请四人一起返回东郡,再详细的谋划一下未来发展的大略方针, 人才对于曹操,就像一件精美的乐器落入了音乐家的手中,他迫不及待的要用它弹奏出最美妙的乐章!

荀彧四人自然无不答应,学会文武艺,卖与帝王家,这是当时人们普遍的价值观, 谋士们满腹的治国韬略,如今终于有机会一展胸中所学,正是他们期待已久的,岂会放过。

再者,曹操知人善任,雄才大略,又是求贤若渴,正是他们这些谋士所迫切期待的明主呀!

回东郡自然可以,但山上的围猎却不是一时半会能结束的,数万大军不能没有统帅之人,曹操很干脆,直接从怀里掏出一枚虎符给了萧逸,“军旅之事,无愁可自决之!”

这就是曹操的用人风格,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知道什么事该自己亲力亲为, 比如招募四位谋士, 制定大略方针, 也知道什么时候该大胆当权,比如把统兵大权交给萧逸!

曹操走了,带着新收的四位谋士,还抬走了那头巨熊,以及小斌手里的熊掌,说是要做一顿全熊宴,款待谋士们来投,‘清蒸熊掌,红焖熊筋,爆炒熊心,……’

“全熊宴?我也想吃呀!”看着自己的猎物被一帮人兴高采烈的抬跑了,萧逸真是欲哭无泪,估计自己在军营里藏的好酒也会被他们祸祸不少,尤其是郭嘉,绝对会连喝带拿,最后能给自己剩个空酒缸就不错了……,

“无所谓了,这片山林如此广阔,有了熊大,就必然会有熊二,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只要绝影宝雕弓在手,熊掌一定还会再有的!”萧逸自我安慰了一番,而后拍马上山,开始指挥围猎大局。

号角长鸣,旌旗招展!在萧逸的指挥下,曹营众将步步为营,开始逐渐缩小围猎的圈子,山中无数的飞禽走兽被驱赶到了一起,生存空间不断缩小,慌乱中野兽们互相踩踏,往日的捕食者和被捕食者,此时肩并肩的聚在一起,等着灭顶之灾的到来!

在人类面前,任何野兽都只是盘菜而已,唯一的区别就是,有的菜好吃,有的不好吃,仅此而已,这就是吃货民族的骄傲!

大自然法则中,弱者死,强者生,一些比较彪悍的豺狼虎豹开始咆哮着突围了,试图从围猎圈里冲出一条生路,萧逸又岂会让这些野兽如愿,下令用弓箭射杀,并进一步压缩范围,收网的时机就快到了……

“吼!吼!……”随着一阵震天的狂吼,一头斑斓猛虎突然从包围网里窜了出来,直奔萧逸的帅旗方向而来,看来这头山林霸主也准备逃命了,可惜,它似乎选错了突围方向。

“呵呵,没有老熊,老虎也不错,正好缺少虎骨泡酒呢,没想到自己就送上门来了!”这么好的材料萧逸岂能轻易错过,当下拉开宝雕弓准备射杀!

猛虎一路咆哮不断,看样子似乎有些不太对,完全没有山林之王该有的霸气,反而是低着头,耷拉着耳朵,夹着尾巴狂奔,活像一条丧家之犬,看那意思,仿佛背后有什么更厉害的猛兽在追杀它一样?

怪了,山里还有什么猛兽比老虎更加凶猛吗?就算是遇到巨熊,二者也不过是伯仲之间,谁也吃不了谁的,难道说这里出了山魈精怪不成?

来不及多想,猛虎已经冲到进前,萧逸手中弓弦一振,一支狼牙箭毒蛇般飞出,趁着猛虎摇头咆哮的一刹那,射进它的左眼,随即又从右眼穿过,猛虎悲惨的咆哮一声,蹬了蹬腿,顿时毙命……,对眼穿,好猎手最喜欢用的一种方式,为的就是得到一张完好无损的兽皮!

“好!好!将军神勇,伏熊射虎!”萧逸一箭成功,身边的亲军侍卫们顿时齐声喝彩,论起武艺、骑射,萧逸绝对是数万曹军中的第一人,是无数士兵心目中的偶像!

正当士兵们准备上前收取战利品时,只见一道黑影突然从山上飞奔而下,途中所有草木齐刷刷的开始晃动,一些小野兽更是惊吓的四散飞奔,就像遇到山中霸主出巡一般,这种威势就是先前那头巨熊也无法比拟,看来这片山林里最厉害的家伙就要出来了,真不知道是何等猛兽,竟有如此煞气!

“碰!”的一声,黑影瞬间就到了近前,将几名前去准备抬虎的士兵给硬生生撞飞了出去;众人急忙定睛观看,原来是一名身高九尺,膀阔十围的大汉,此人身上没有什么衣物,只是胡乱的裹了张兽皮,头发乱糟糟的,用一根皮绳系在脑后,浑身肌肉隆起,青筋凸显,端是彪悍无比,与其说这家伙是人,真不如说是金刚转世一般!

尤其是他手中提的一对短戟,竟然有鹅卵粗细,用纯铁精钢打制而成,晃动间反射出幽幽寒光,看分量至少也有七八十斤重,在武将的兵刃里绝对算是重量级的了!

“大胆军人,安敢抢我的猎物!”壮汉看到被射杀的猛虎,又看了看持弓的萧逸,顿时大怒,在这附近的山里,从来都是他欺负别人,无论多么强悍的野兽见了他也得绕道走,没想到今天竟然有人敢抢他的猎物,真是吞了熊心豹子胆!

“逐虎过涧,好厉害的大家伙!”现在萧逸终于知道那头猛虎为什么奔逃了,原来后面有这大家伙在追杀,好厉害呀!用兵刃追杀猛虎,和用弓箭射杀完全不同,那可是和猛兽近身肉搏,没有超强的武艺和胆色,谁敢如此?

“山中野兽都是无主的,自然是谁猎到就归谁,难道只许你一路追赶,不许本将军执弓射杀吗?”看着那对又粗又重的短戟,萧逸心中猛然想起一个人来,一个神勇而忠诚,在这个勇将辈出的时代里都名列前茅的厉害角色。

“敢抢老子的猎物,先问问这对铁戟答不答应!”壮汉显然是个习惯用拳头说话的主,一言不合,立刻挥动铁戟冲了过来,劈头就砸,完全没在意自己是孤身一人,而对方却有千军万马,出现这种情况,要么他是个傻子,要么他就是有在万马军中冲出去的本领!

“来的好,就让本将军试试你的本领如何?”萧逸见猎心喜,这样的对手实在太难求了,一晃手中凤翅鎏金镗迎了上去。

“叮!……”一声巨响,两件同样霸道的兵器在半空中相碰,以强对强,就像打了个焦雷似的,震的周边士兵们耳朵嗡嗡作响,坐下的战马也是嘶鸣不止!

一次碰击,在巨大的力量下,‘白菜’的马蹄都不由自主向后退了几步,萧逸手中八十一斤重的凤翅鎏金镗颤动不止,手臂也是微微发麻,能在正面交锋中和他对抗的,除了吕布,这是第二个!

壮汉也没占到什么便宜,一连退出好几步,要是不用短戟撑了一下,差点就摔在地上;二人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睛中看出了高昂的战意,武者最怕的是什么--独孤寂寞,现在对手来了……

“你没坐骑,本将军不占这个便宜,咱们步战交锋!”萧逸一跃而下,拍拍‘白菜’的脑袋,让它闪到一边,而后又对周围的亲兵喊道,“谁也不准过来帮忙,更不许放冷箭,今天本将军要好好活动下筋骨!”

“好,是条好汉子,今天咱们就步战见个输赢,谁胜了,老虎归谁!”壮汉伸处大拇指赞了一下,说实话,他还有些真怕那些当兵的用暗箭偷袭他,面对萧逸,他可是一点神也不敢分的。

“来吧!”萧逸一抖手中的凤翅镏金镗犹如一条黑龙般压了过去,壮汉毫不示弱,手中一对短戟就像是两头猛虎迎战而上,一时间镗来戟去,寒光闪闪,还不时地发出焦雷似的兵器碰撞声,战到酣处,二条闪电般的人影完全纠缠在了一起,根本就分不清谁是谁,周围数丈内的草木都被他们的兵刃给荡平了……

“好!好一场龙争虎斗,没想到这个壮汉如此厉害,竟然能和‘鬼面萧郎’打个平手,真是好本领!”看到二人这场酣战,周围观看的士兵不由的齐声叫好,对萧逸他们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能和他打成平手的人,自然也让他们心折不已!

五十回合……

八十回合……

一百二十回合……

二百回合……

二人依旧胜负未分,战到这个份上,两人都已是精疲力尽,萧逸感觉自己的衬衣都被汗水浸透了,手臂更是酸痛的厉害,就是万马军中冲阵也没这么累过,这次可真是倾尽全力了……

另一边壮汉也没好到哪去,身后的头发都被汗水粘到一起了,看上去就跟头人熊似的,“对方这个黑脸小子看上去年纪也不大,没想到竟然这么厉害,神力惊人,以他能降伏猛虎的力道碰上去,都有些吃不住了……”

“好厉害!”

“你也不赖!”

“哈哈哈!……”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打到现在二人敌意全消,终于相对大笑起来,武者的友谊往往就是打出来的,而后兵器撒手,二人同时倒在了地上,再也没力气了……

立刻有亲兵跑上来,一边拼命扇风,一边递上美酒,酣斗之后,身体里水分缺失的厉害,萧逸接过酒囊,先自己灌了一大口,而后抛给了壮汉,“来,请你喝酒!”

“多谢了!”壮汉也没客气,嘴对嘴,一饮而尽,看来也是个酒国豪杰!

“在下萧逸,字无愁!”

“莫非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难怪这么厉害!”壮汉先是一惊,而后再次伸出大拇指,看来萧逸的大名真是人尽皆知,连深山里都传到了,“在下典韦,山野之人,没有字号!”

“不打不相识,这头猛虎送你了!”二人几乎是异口同声说道,随后互相看了看,又是一阵大笑。

“好汉子,有这一身本领干嘛屈居在山野里和这些虎豹为伍,跟我去当兵吧,到战场上大显神威,那才是男子汉的用武之地!”萧逸心中早已起了招揽的心思,典韦,那可是号称‘古之恶来’的人。

“当兵吃粮?……可我是个山野之人!”典韦先是一惊,随后看了看萧逸的装束、旗帜,又看了看周围簇拥着他的亲兵侍卫,威风八面,这不禁让他心中就是一动,没有谁愿意一辈子当野人,去沙场上拼一场富贵出来,却是个不错的选择,可自己的出身?

“呵呵,野人又怎么了,谁也不是天生富贵的……,这人吧,生下来都有一个命,或者富贵,或者贫贱,那是老天爷定的,投到富贵之家那是运气,投到山野穷苦之地也怨不得别人!

但这命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咱们运气不错,碰到了个乱世,乱世就有逆天改命的机会,而从军入伍就是抓住了这个机会,当年的‘兵家之仙’韩信如何,没当兵之前不也是个穷小子吗,后来呢?爵封楚王,威震天下!……典韦,跟我走吧,去战场上,用你手中的短戟,杀出一份功名富贵来,以后光宗耀祖,封妻荫子,那才是大丈夫所为!”

萧逸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开始忽悠起来,他的口才确实不错,当年上初中的时候,还拿过班级辩论大赛第二名呢,而第一名是个女同学,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同学,结果人家对萧逸微微一笑,这家伙竟然激动的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于是输掉了比赛……

英雄都难过美人关啊,何况一个处男呢!

“好!典韦愿意追随将军,从其以后鞍前马后,杀敌立功!”典韦大步上前,半跪在地上,向萧逸行了大礼,对于萧逸的胸襟和武艺,他却是心服口服!

“呵呵!从此以后,你就做我的侍卫亲军统领,日夜不离左右,来人给典韦准备铠甲,战袍,靴子,战马……,一切都要最好的……”,这样忠勇的人才,萧逸自然要收为己用。

“多谢将军!”典韦再次大礼参拜,萧逸能不计较他出身寒微,刚来就委以重任,这是多大的信任啊,这样的主子,他跟对了,“不过,在下还有个疑问?”

“呵呵!直说无妨!”

“那个,您真的吃人肉吗?还是生吃……”

“嘎嘎!……”

(本章完)

第254章 百鸟朝凤枪法

“吼!吼!吼!……”数万大军齐声呐喊,步步逼近,狩猎的包围圈在一点点缩小,最后收获猎物的时刻就要到了……

山中的一块空地上,附近数十里之内的野兽几乎全被驱赶到了这里, 豺狼虎豹,麋鹿野羊,山鸡野兔,一切应有尽有!原本见面就该互相厮杀吞噬的兽群,此时大腿挨着大腿,肚皮贴着肚皮, 发出各种惊恐的鸣叫, 在无限慌乱中等待着最后的裁决!

“杀!……”萧逸一声令下,大军万箭齐发, 密集的箭雨向兽群无情的压盖过去,无处可躲,无处可藏,野兽的尸体一片片栽倒,鲜血把这片山坡都给染红了……

那些不甘心束手待毙的猛兽开始了亡命的突围,但能突破箭雨射杀的寥寥无几,偶尔有几只幸运的冲到近前,也会被手持长矛的士兵刺杀,在万物之灵人类面前,兽类毫无还手之力……,随着士兵们的射杀,包围圈里的野兽在急剧减少,当数量下降到三成左右时,萧逸突然叫停了!

“自古围猎严禁杀绝, 必须网开一面, 给野兽们一条活路, 留下足够的种子,让它们繁衍生息,这样来年秋天我们才能有足够的猎物继续打,天道杀生,但不杀绝!”说罢萧逸一摆手,中军帅旗连续晃动几下,铁通般的包围圈立刻让开了一角,见到生路出现,幸存的野兽立刻嚎叫着撒腿飞奔,转眼就跑了个无影无踪!

能够在这次围猎中幸存下来的,都是些身体强壮,跑得快,头脑精的野兽,杀戮,其实也是一种优化物种的方式,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相信以后这片山林里的兽群会更加壮大,这就是天道!

当天晚上,数万大军就扎营在东山脚下,举行了盛大的篝火晚会,无数猎物被扒皮清洗以后放在火堆上烧烤,这次围猎收获异常丰富,除了一部分用来犒赏三军,其余的猎物会在煮熟后制成肉干,储存起来,以后大军出征时,那就是最好的随军口粮!

“今日晚宴,酒肉可随意取用,将士们,尽情的欢愉吧!”与士卒同乐是凝聚军心的最好方式,萧逸提着酒坛子,巡视各处营地,还亲自向那些在白天的围猎中表现出色,封堵迅速的士兵敬酒,典韦也提着个酒坛子跟在他身边,身为亲军护卫统领,那是要形影不离的。

“万胜!万胜!……”萧逸所到之处,士兵们振臂高呼,他们是由衷的爱戴这位‘鬼面萧郎’,一些顽皮的新兵还会跑过来,询问他是不是真的吃人肉,结果逗得全营大笑……

一直忙到后半夜,所有将士都酒足饭饱之后,萧逸才回到自己的小帐篷里,终于可以轻轻松松的喝自己的小酒了……

典韦也是个好酒之人,这让萧逸很高兴,酒场和战场是最能体现男人雄风的地方,白天一战,二人胜负未分,正好在酒桌上再斗一场!

典韦腰阔十围,体魄惊人,酒量自然是宏伟至极,跟他站在一起,萧逸原本还算修长的身材立刻就给比没了,就像一艘航空母舰边上停了一艘小鱼船,怎么看怎么可怜,但喝起酒来萧逸却毫不逊色,犹如长鲸吸水一般,整坛子的往里倒……

两个爱武之人饮酒,话题自然离不开沙场决胜之类的话题,很快二人就品评起天下各路猛将来。

“要论武艺吗?当属虎鸠-吕布最是厉害了!”萧逸一边喝酒,一边比划起来,“吕布那个家伙虽然人品有缺,见利忘义,弑杀义父,人见人骂……(此处省略一百句最恶毒的骂人攻击语,因为作者实在想不出来那么多);但武艺却是不凡,一杆方天画戟施展开来,迅猛绝伦,有开天辟地之势,普天之下,无人可档!”

“哦?将军你也挡不住吗?”典韦眼中全是兴奋的神色,他和萧逸交过手,自然知道自家将军的厉害,如今有一个更加厉害的角色出现,那种感觉就像一名登山手来到了喜马拉雅山脚下,心中满满的全是斗志!

征服天下第一,那我就是第一;无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高手寂寞!

“呵呵,正面交锋,我不是吕布那厮的对手,可要是沙场之上论死生,我定能取他性命!”萧逸的话语中充满了自信,死打硬拼,他确实逊吕布半筹,但要是玩起阴谋诡计来,他可以分分秒秒的虐杀吕布,如果是两人指挥大军决战,萧逸更是自信可以完败、甚至是生擒吕布,说白了,打仗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为将者,贵谋不贵勇!

“那普天之下还有那些战将可入将军的法眼?”摸着自己那对大铁戟,典韦希望把未来可能遇到的对手全记下来,能被萧逸认可的,必然没有凡品。

“呵呵!天下英雄何其多也,就像天上的繁星,数也数不过来的,比如大耳朵刘备那两位弟兄,关羽,张飞,此二人武艺高超,都有万夫不挡之勇,而且为人忠义,堪称当世豪杰!”

几坛子酒下肚,萧逸终于有了几分醉意,醉酒后的他不再像一位铁血无情的将军,反而露出一副少年人的神态,有些炫耀的说道,“另外,我还有一位义兄,赵云,字子龙,手中一杆烂银枪,舞动起来犹如梨花盛开,尤其是他的那套‘百鸟朝凤’枪法,鬼神皆惊,连我恐怕也不是他的对手!”

“天下间竟有这样的英雄好汉,不知此人现在何处?”典韦把‘赵云’这两个字牢牢记在了心底,能被‘鬼面萧郎’拜为义兄的人,必定是盖世的英雄。

“在何处?”一口喝完手中的酒,萧逸晃着醉步躺到营地的草坪上,看着漫天的繁星,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数年前一别之后,各自离散天涯,现在我也不知道他身居何处?是否安好……大哥,我真的很想你呀!”

世上有一种思念叫做——远方的兄弟,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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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在冀州和幽州中间,有一条绵延数百里的长河,水流湍急,舟船难度,所以两岸的人们就在上面建了一座大木桥,用来方便通行,在桥南岸是冀州,北岸则是幽州,所以这座桥就取名为界桥,而那条河自然就叫界河……

为了争夺城池,袁绍和公孙赞已经在界河两岸对峙一月有余,期间双方有过几次小规模的试探性交锋,互有胜负,如今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耐心都被消磨得差不多了,一场大规模的决战就要开始了!

界河北岸,一处小山坡上,赵云一身白袍银甲,正依靠在一颗大树下休息,那杆爱如性命的亮银枪被插在了一旁,坐骑白龙驹也在不远处悠闲的啃食着嫩草,还不时地甩甩尾巴,抽打那些前来捣乱的蚊蝇,它还不时的低声嘶鸣,看来是对这里的水草很不满意吧……,

不满意这片水草的又岂止是马?人也同样如此!

赵云正拿着一支狼牙箭默默的发呆,箭头是用上好镔铁打制的,锋利无比,在箭杆上还有两个绿豆大的小字,‘无愁’;这正是当初他和萧逸结拜时的信物,一送狼牙箭,一送穿云箭!

仰望远处的群山,赵云不由的发出一声叹息,当初在深山血战狼群后,他就来到幽州,投靠了公孙赞的‘白马义从’,这两年来大都是在北疆和草原上的匈奴人、乌丸人厮杀,凭借着白马银枪,赵云在战场上格外勇武,死在他手下的草原勇士不计其数,也杀出了他常山赵子龙的威名!

可惜,立功无数却一直得不到上司得赏识,两年了,赵云还是个小小的队正,手下领着十几个人而已,年初的诸侯讨董大战何其激烈,天下英雄几乎尽数汇聚,可他却被派去巡逻北疆,无缘参加,真是有志难舒啊!

再反观自己的哪位结拜兄弟,这两年来赵云耳朵里几乎灌满了萧逸的各种传说,‘北邙山中救驾,雁门关大战匈奴,汜水关温酒斩华雄,虎牢关大战吕布……,威震天下啊,现在世人提起‘鬼面萧郎’的大名,有伸大拇指称赞的,有恨的咬牙切齿的,也有胆战心惊夜不能寐的……,但觉没有不知道的。

每当听到这些消息,赵云一方面为自己的义弟高兴万分,另一方面却又为自己的前途感到迷茫,论武艺他自信绝不逊萧逸半分,不,甚至还要略胜半筹,为何命运之神就不垂青于自己呢?

“世间没有明主啊!空有一身的本领,却无处施展,为之奈何?”想到郁闷处,赵云拔出自己的亮银枪,开始舞动起来,人如风,枪如钻,赵云的枪法奇快无比,再加上他又喜欢穿白色战袍,远远望去只有白茫茫一片雾色,更本就看不清人影,尤其是当他的亮银枪在空中旋转震动时,竟然会发出一种类似凤鸣的声音,清脆悦耳,并有一种王者之音……

很快,山中大量的飞鸟都汇聚过来,树枝上,岩石上,草坪上……,目光所到,全是各种各样的鸟类,并随着赵云的枪风舞动,发出阵阵悦耳的鸣叫,就像在朝拜它们的王者一样-——这就是--百鸟朝凤枪法!

舞到高兴出,赵云伸手从腰间拽出个酒葫芦,这是当初萧逸送给他的,三次蒸馏过得‘无愁烈酒’,千金难求,喝上一口,五脏六腑犹如火烧,说不出有多舒服,平时赵云宝贝的不得了,偶尔才抿上一小口,两年下来,竟然还剩了大半葫芦……

不是吝啬的舍不得喝,而是闻到烈酒的浓香,就能想起远方的兄弟,知道你现在很好,我就放心了!

“呜!呜!呜……”山下的大营里突然传出阵阵的号角声,赵云枪势一收,眼中显出兴奋的神色,大战就要开始,自己扬名立万的机会到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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