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易水歌》

“我的日子并不好过!

我每次出门办案,耳朵里听到的是恭维和喝彩,眼睛里看到的是鄙视,那些江湖人,几乎没人看得上我。

当着我的面狂拍马屁,私下里骂我是鹰爪孙,尤其是最近几年,我既没捞到官职爵位,也没能捞到虚名。

恭维我的越来越少,鄙视我的越来越多,为了仅剩不多的尊严,我大手大脚的花钱,维持一点点的体面。

这种感觉,你是不会理解的。

我恨你,是因为最近半年,距离我最近的两次露脸机会,全都被你和陆小凤搅局,你甚至没有正眼看我!

当初在桃花堡,花如令寿宴,你三句话揭穿铁鞋大盗,风光无限!

你知道我的感受吗?

我觉得被人扒光了衣服,在无数英雄好汉面前转着圈儿的丢人,或许是我太过敏感,我觉得寿宴所有人都在嘲笑我的无能,这是我不能忍受的!

你不该说出铁鞋的作案方式。

这给了我作案灵感。

我不该听你的废话。

这让我从一开始就被怀疑。

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没用。

是非恩怨,尽在一剑之内。

李兆廷,拔剑吧!

让我见识见识紫薇软剑!

听说紫薇软剑是持正卫道之剑,我作恶多端,肯定符合剑心要求。

李兆廷,请!”

金九龄手持宝剑,面带狠厉。

这把剑就是“惊鲵”,金九龄献给八大王的是仿制品,反正八大王只喜欢收藏神兵利器,无论什么神兵,都是摆在架子上,真的假的全无所谓。

叶孤城可以鉴定宝剑真假,但以叶孤城的脾气,宁愿八大王宝库中存放的是假货,也不想看到宝剑蒙尘。

“你是少林弟子,内功心法是阿罗汉神功,主修武技是大韦陀杵,剑法是成为捕快后练的,确定要用剑?”

“我会用剑法击败你!”

“既然如此,接招吧!”

李兆廷右手在腰间轻轻一抹,紫薇软剑弹出剑鞘,紫芒凌空掠过,月牙形状的剑气射向金九龄胸腹要害。

金九龄催动真气,弹出宝剑,在半空横掠而过,恍若一条长龙,挡住李兆廷的剑气,返回到金九龄手中。

“好剑法!”

“李兆廷,我必杀你!”

两人同时冲向对方。

金九龄心知自己处于绝境,如果不能击败李兆廷,不仅性命不保,而且一世英名付诸流水,仅剩的体面,会被李兆廷毫不犹豫的揭下来,踩在脚下,踩十七八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江湖传闻,李兆廷天生剑种,剑道天赋无与伦比,最多两年时间,就会去挑战浪翻云,去探讨武道绝巅。

与李兆廷比剑非常不明智。

但是,金九龄必须这么做。

剑法是金九龄最大的底牌。

冒险从王府宝库盗走的宝物,金梅瓶能让人的腰子金刚不坏,碧玉麒麟里面藏着荆轲刺秦前留下的剑经。

据说,荆轲刺秦前,燕太子丹高价雇佣高手剑客,共同钻研剑术,把当世数十位高手剑客的武道精华,汇聚成一套绝世剑谱,名为《易水歌》。

《易水歌》藏在碧玉麒麟内部。

武道发展数千年,一千年前的剑法在完备方面,肯定比不得现在,但其中的苍然古意,最是能启发智慧。

长空、残剑、飞雪、赵国枪法、双剑合璧、墨家剑法,这卷秘籍中,记录着十几种剑术理念,还记载着荆轲登峰造极的刺杀绝招……五步一杀!

金九龄得到《易水歌》后,不分昼夜钻研剑谱,剑术提升了五成。

惊鲵宝剑挥舞的虎虎生风,忽而轻如鸿毛,忽而灵巧如绣花针,忽而沉重如山岳,忽而剑气如千丈飞瀑。

李兆廷双目闪过精光,紫薇软剑回旋环绕,与惊鲵纠缠在一起,有形剑气延长变柔,如流水行云,连绵不绝,锁住惊鲵剑,紫色剑芒顺势向上。

“嗤!”

剑芒刺向金九龄腋下。

金九龄不慌不忙的挥剑防守。

墨家剑法。

天下最擅长防守的剑法。

燕太子丹做了数年墨家矩子,创作易水歌的时候,把完整的墨家剑法记录在秘籍中,沧海桑田,时移世易,墨家剑法早已随着时间流逝而失传。

若非《易水歌》重现人间,否则李兆廷从何处欣赏这门绝世神剑?

转诀·墨守成规!

连诀·二墨相连!

刺诀·血墨奔腾!

气诀·剑气江湖!

金九龄连续用出四招妙手,挡住李兆廷的剑气,紧跟着皮肤泛红,催动残元催命的搏命技法,拼死压榨潜能,力量提升数倍,惊鲵挥洒如山崩。

刚烈威猛,无坚不摧,所向披靡。

过刚易折,盈不可久。

这般出手,撑不了多久。

金九龄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他不是想凭疯虎般的狂攻击败李兆廷,而是要拉开距离,获得一些蓄力时间。

“嗖!”

金九龄前冲趋势猛地止住,从冲锋变为后退,快速拉开十步距离。

不等李兆廷出招进攻,金九龄嘴角溢出鲜血,面色苍白如纸,全身精气神汇入宝剑,剑锋闪过一抹阴森恐怖、追魂夺魄的浓烈剑芒,李兆廷被这道剑芒锁定气机,浑身汗毛根根竖起。

“李兆廷,受死吧!”

金九龄挥剑刺向李兆廷。

两人相距十步,金九龄宝剑刺出时只剩五步,五步距离,动念即至,剑光一闪而过,剑锋到了李兆廷胸前,直到这个时候,李兆廷刚抬起宝剑。

金九龄眼中闪过惊喜之色。

他迫不及待看到惊鲵刺穿李兆廷胸口膻中,摧毁五脏六腑的模样。

这种场景,太美好了!

就连眼前血红都变得灿烂。

灿烂的像是盛开的牡丹花。

眼前?

血红?

眼前为什么会血红?

鲜血来自何方?

当然来自金九龄本人!

李兆廷身形倏然散去,金九龄刺中的只是残影,与此同时,李兆廷出现在金九龄左侧,身体交错而过,紫薇软剑横在眼前,划过金九龄的眼睛。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花满楼是李兆廷的朋友,所以李兆廷不愿意用无声掌、无声步,轻功身法踏雪无痕,但落地有声,更不会用双龙抢珠一类的招数攻击敌人双目。

唯独有一个人例外!

这个例外就是金九龄。

李兆廷没用如来神芒强攻,没用百步飞剑突袭,没用六脉神剑点射,与金九龄见招拆招,就是为了此刻。

金九龄眼前爆发凄厉血线,捂着眼睛倒在地上,眼角渗出血泪。

李兆廷冷冷的说道:“金九龄,我当初告诉过你,我崇尚以眼还眼,会刺瞎翠竹大盗的眼睛,你觉悟吧!”

“去你妈的觉悟!凭什么觉悟!你凭什么高高在上!老天不公平!”

金九龄豁出去了,放肆怒骂。

“金九龄,到现在你还在用谎言自欺欺人,你得不到升迁,得不到六扇门同僚的尊重,不是因为没有背景,而是因为太贪婪,你太过不知收敛。”

“我没错!我没错!李兆廷,你永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以为世上只有一个翠竹大盗?你以为就凭你一个破落户就能纵横京城?你他妈做梦!”

“你说的是青龙会吗?”

“你……你怎么知道……”

“陪同你作案的捕快,在被你杀人灭口之前,被青龙会带走,巧的是,陆小凤出门吃饭,恰好遇到他们。

这些人不认识青龙会,误以为是你杀人灭口,用最快速度出卖你!

我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都是你的徒子徒孙的功劳!

你应该比我熟悉这种规则。

捧高踩低,正义割席!

当年那些给你送礼的徒子徒孙,会把你做过的腌臜事尽数抖落出来,与你做出切割,免得影响自身前程。

金九龄,做好准备了吗?”

李兆廷在金九龄身上掏摸,掏出一卷小册子,正是《易水歌》,上面都是剑法图画,还有细密的篆字,这些篆字都是大篆,需要让冯素贞翻译。

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当真是功在千秋,若非如此,哪怕绝世神功放在眼前,也只能做睁眼瞎。

李兆廷学过篆字,学的是小篆。

但是,小篆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才推广的文字,在荆轲刺秦时期,文字相对比较散乱,各有各的文字,亏得燕丹是墨家矩子,可以用大篆书写。

“准备?准备什么?”

“当然是背黑锅,翠竹大盗,还有最近几十年,天牢里面的烂账,你应该比我更懂,黑街就是这么来的。”

李兆廷冷笑:“陆小凤一直觉得蛇王是朋友,却不知蛇王是你的人,没有你的庇护,蛇王早就被灭掉了。”

“胜者为王,你说什么都对!”

“金梅瓶在什么地方?”

“被青龙会带走了。”

“招揽你的青龙堂主是谁?”

“伏牛派的柯百岁,假死脱身,他不是堂主,他是大龙头的管家。”

“青龙会大龙头是什么身份?”

“不知道,我只知道青龙会最终目的是造反,大龙头可能是王爷。”

“哪个王爷?”

“三个王爷,都有可能!”

“多谢配合!”

“能不能给我个痛快?”

“放心,你在天牢里面,既不会遭受狱卒针对,也不会被酷刑拷问,晚上入住豪华单间,直到开刀问斩。”

“多谢!”

金九龄知道自己现如今的处境。

——钻石级背锅侠!

所有黑锅烂账都能推给金九龄。

金九龄不能死。

背完黑锅前,绝对不能死。

作为回报,死前不会遭受折磨。

好死不如赖活着。

能多活几天,就多活几天。

过不多时,六扇门捕快赶到,把金九龄押去天牢,完全无视李兆廷,惊鲵宝剑之类的,更是没有人在乎。

……

八大王府。

赵元俨打开书房抽屉,从里面翻出了一个账本,上面有详细注释,每一笔收入支出,都有完整事件记录。

上面清清楚楚记载着,王府并未丢失十八觚珍珠,金九龄的目标是金梅瓶和碧玉麒麟,珍珠是顺手拿的。

如果看向时间更久远的账目,会发现用于背锅的名字还有白玉汤。

珍珠翡翠白玉汤,绰号盗圣,葵花派弟子,轻功登峰造极,出手极快,擅长盗窃,在六扇门里有个钩子!

白玉汤生性善良、胆小,犯过的案子并不是很多,绝大多数情况是盗走某个好玩的,玩够了再给放回去。

之所以被尊为“盗圣”,是因为与江南四大贼王比试技艺,轻松把四大贼王偷个精光,比赛过后,四大贼王宣布金盆洗手,从此退出江湖,白玉堂在名声大噪的同时,成为超级背锅侠,无论哪里丢东西,都可以栽赃给他。

六扇门卷宗中记载的有关白玉汤的案件,十有八九是在背黑锅,根据他本人的说法,平生做过的最大的案子是偷盗一百两,当场捐出八十两,留下二十两银子喝酒,这场案件的受害者,是六扇门捕神郭不敬的女儿郭芙蓉。

当然,栽赃偷盗算不了什么。

哪个神偷没被栽赃过?

六扇门卷宗记载的关于白玉汤最有名的谣言是:白玉汤喜欢生吃人心,每次作案前,都会留书挑衅对方。

六扇门至今存留着预告信笺。

我想偷走你的心!

——白玉汤留!

赵元俨慢条斯理的翻看账本,眼神划过一个个名字,在这些神偷孜孜不倦背黑锅下,他转移了大量珍宝。

这些珍宝收藏在绝世楼。

专门用于招揽武林高手。

看到最后一个名字,赵元俨忍不住呸两声:“金九龄,你真是个废物,本王如此信任你,你却这么不争气!什么狗屁神捕,案子做的漏洞百出!”

“王爷此言差矣,不是金九龄的能力不够强,而是李兆廷太厉害。”

一个身着紫袍,手臂上有一块白布圆圈补丁,补丁上写着“血”字的蒙面人走了进来,送过来一份情报。

根据任劳任怨两人拷问,得知此事有青龙会参与,金九龄抢劫的金银珠宝都被青龙会搬走,半点也不剩。

赵元俨皱了皱眉头:“青龙会到底想做什么事?难道他们想造反?”

紫袍人沉声道:“王爷,属下建议把这件事交给李兆廷、陆小凤,他俩或许不能成事,但一定可以坏事!”

“查到古剑魂的秘密了吗?”

“属下无能,请王爷恕罪。”

“李兆廷去峨眉捉拿古剑魂,明显是太后给他的任务,太后日理万机,怎么有闲心关注古剑魂这种魔头?”

“会不会与如来神掌有关?”

“本王不需要猜测、推理,本王需要准确的情报,不要胡乱做假设,假设是失败之母,会让你死得很惨!”

“属下受教了。”

……

“娘子把公孙兰揍了一顿?”

“怎么?官人心疼了?官人真是好大的威风,竟然能赢魔教教主,赢回来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霓裳羽衣,公孙剑舞,连妾身看了都觉得心动。”

“谁知道玉罗刹是脑子被驴踢了还是神经不正常,非要找我打赌,赌注是绝色美人,还以为是厉胜男呢!”

“官人在外面有那么多好妹妹,不如全都带回来,让妾身把把关。”

“娘子不生气?”

“妾身怎么会胡乱吃醋呢?”

冯素贞拿出一个精钢搓衣板。

李兆廷:o(╥﹏╥)o

“限官人七步成诗。”

“题目是什么?”

“哄我。”

“荆钗不掩蕙兰质,

举案常怀静好时。

若问齐家何所恃,

屏风记取鹿车期。”

“古人云,举案齐眉,做饭是凤凰妹妹的事,官人给妾身画眉吧!”

“这有何难,看我丹青妙笔!”

(本章完)

第146章 如何让李兆廷背刺陆小凤?

“官人知道红鞋子的来历吗?”

“皇城司密探。”

“公孙兰告诉你的?”

“猜的!”

“胡猜也要有些根据。”

“前天晚上,我和叶孤城比剑,从王府离开时,恰好遇到公孙兰。

精准确定我离开的时间、路线,除了皇城司密探,还能是什么人?

三位年富力强的皇叔,唯有八大王跳得最欢,皇城司严密监视他,看到我离开王府,公孙兰立刻来试探。

太后垂帘听政后,招揽很多武功高强的女子为女官、密探、密谍。

公孙兰与厉胜男争夺圣女之位,需要强力外援,于是乎投靠太后。

公孙兰的霓裳羽衣、公孙剑舞,一部分是家传武艺,一部分是阴癸派祖传的天魔缎带,我能感觉到气机。

红鞋子既是魔教在中原的明哨,也是太后的眼线,更是二者的缓冲,玉罗刹与别的教主不同,他的儿子玉天宝是花天酒地的纨绔,撑不起魔教。

因此,玉罗刹不敢轻启战端,一旦魔教遭受重创,或者他本人受创,以玉天宝的能力,必然被群魔分食。

玉罗刹武功通天彻地,是万魔无极的绝世强人,但他对后代的教育着实不怎么样,玉天宝被彻底养废了。

‘传人’是魔教最大的弊端。

玉罗刹这种人,可以不为利益、权势等因素束缚,但他是魔教教主,为了魔教传承,必须做出一些妥协。

魔教,终归是教派。

对教派而言,传承为重。

娘子,你怎么看?”

李兆廷嘴上侃侃而谈,手上的动作半点不慢,快速为冯素贞画眉。

不是大家闺秀的远山眉,也不是小家碧玉的柳叶眉,更不是广受推崇的倒晕眉,眉形画的相对比较浓重。

此时流行的眉妆,以纤巧雅致、清丽秀雅为主,有一些爱美的小尼姑,根据菩萨塑像,创出了浅文殊眉。

李兆廷给冯素贞画的眉妆,比浅文殊眉浓重了至少五成,温婉大气,颇有大唐风范,增添三分雄迈豪气,却又不失婉约,把冯素贞文武双全、意气风发的气质描绘的淋漓尽致,就算段巧笑为冯素贞化妆,也没有这般契合。

段巧笑是曹丕四大宠妃之一,精于妆容,多次改良脂粉配方,发明紫粉拂面等化妆技法,技艺名传千古。

另外三人是:

莫琼树,青丝如瀑,独创蝉鬓;

薛灵芸,擅长针织女红,是神针薛家的祖师爷,一直传承到今日;

田尚衣,擅长歌舞,貌比飞燕;

没有甄姬,也没有郭女王,她俩的段位比四大宠妃高出一个级别。

不愧是曹操的儿子,后宫里面名垂史册的美人竟然有这么多,而且各有不同本事,当真是享不尽的艳福。

诶?

李兆廷忽然想到一件事。

魔教四公主也是这种套路吧!

唱歌、跳舞、弹琴、博学,如果博学多才的负责填词,整个就是吹拉弹唱一条龙,这特么是魔教四公主?

难道魔教继承了建安风骨?

厉胜男的脾气,妥妥的郭女王。

这里要说一下,郭女王是本名,她姓郭,名字不可考,表字女王。

处椒房之尊,得陛下隆宠。

三千宠爱?当聚于我一身!

就是这么霸气!

李兆廷低头看看冯素贞。

冯素贞哪知李兆廷的鬼心眼,只发现李兆廷面色忽青忽紫,忽红忽白,忽然变得猥琐,就像听说金梅瓶,以及晚上准备发动五罗轻烟掌的模样。

不是在分析红鞋子吗?

不是在分析玉罗刹吗?

官人为何变得这么猥琐?

冯素贞忍不住打个冷颤。

先前画眉的时候,李兆廷不让冯素贞照镜子,免得失去惊喜感,打冷颤时下意识歪头,恰好看到了铜镜。

看着铜镜中浑然天成、巧笑嫣兮的眉妆,冯素贞欣喜道:“官人,你从哪学来的技巧?眉妆画的真好看。”

李兆廷敏锐把握到关键词。

不在于技巧,也不在于眉妆,而在于好看二字,清清嗓子,用霸道总裁的油腻声音夸赞:“那是因为娘子的美貌绝世无双,我只是锦上添花,女人,你的胭脂被我承包了,但你记住,每天都要还回来一点,就像是这样……”

冯素贞:()

冯素贞何曾听过这种情话?羞得双颊泛红,什么红鞋子、公孙兰、太后懿旨之类的,全都抛到九霄云外。

李兆廷挥手用出一式强招。

五罗轻烟掌!

诸天万界永垂不朽的绝学。

什么翠竹大盗、青龙会、八大王、易水歌之类的,全特么滚蛋吧!

哪有怀中美人重要!

……

“蛇王,真的是你!”

陆小凤愤怒的看着蛇王。

金九龄抢走的镖银、黄金、书画能装满几十辆牛车,尤其是书画,全都需要细致保存,每幅书画配备一个大大地檀木盒子,十几幅装满一辆车。

青龙会的势力再怎么强,终归是江湖暗处势力,不可能在这种局势下,把几十牛车货物运出京城,只能暂时找个存放仓库,那就是蛇王的黑街。

蛇王这种自幼混迹街头,一路成为黑街之主的老青皮,只要有利益,什么都能出卖,他可以出卖陆小凤,就能出卖金九龄,唯一的信条是利益。

蛇王觉得自己藏得很隐蔽,但面对陆小凤和包拯的“双死神”组合,任凭他如何掩饰,终归被找到破绽。

“蛇王,我觉得我们是朋友!”

“朋友?陆小凤,你是第一天在江湖上厮混吗?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哈哈!

这里是京城!

我在街上扔一块砖头,能砸到三个我惹不起的权贵,我能怎么办?

我敢对金九龄说个不字,当天晚上就会被六扇门捕快查抄,我花费二十多年培养的势力,顷刻灰飞烟灭。

我敢对青龙会说个不字,当天晚上就会被最信任的属下刺杀,我的脑袋会被扔在城外荒山,被野狗啃食。

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金九龄会杀我!

青龙会也会杀我!

只有你不会杀我!

我唯一能出卖的就是你!

这就是京城江湖!

这就是黑街的生存方式!

陆小凤,不要太天真了!

你信不信,如果有人给李兆廷足够多的利益,他肯定会把你卖掉!

世上没什么东西不能出卖。

包括我自己!”

蛇王嘴角流出腥臭的黑血。

陆小凤正想给他解毒,蛇王手舞足蹈的猖狂大笑:“哈哈哈哈哈!我果然被人卖掉了!这都是我的报应!”

话音未落,七窍同时流出黑血。

一个时辰前,蛇王喝了一杯茶。

端茶的是蛇王的干儿子,是蛇王最信任的人,是未来的黑街之主。

他被青龙会收买了,在蛇王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刺出最狠毒的一刀,把蛇王杀人灭口,抹除掉一切痕迹。

“啪嗒!”

蛇王无力的倒在地上。

毒入五脏,华佗也救不了他。

陆小凤轻抚蛇王的眼皮。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六扇门捕快一拥而上,打开蛇王的秘密仓库,把里面的赃物搬出来,抄家灭门富三代,有很多发财机会。

当然,翠竹大盗的案子比较大,盯着的人比较多,否则的话,想把这批赃物要回去,至少要扒两三层皮。

华玉轩的运气比较好。

大部分书画都被还了回去,唯一的巨额支出是给办案捕快的红包。

真金白银被顺走两三成。

尤其是细小的金叶子。

鞋底、衣袖可以藏十几片。

陆小凤看了看包拯,问道:“花多少钱收买李兆廷,他会出卖我?”

包拯倒吸一口凉气,用文曲星下凡的大脑认真盘算,做出假设:“如果有人送给李兆廷三十个绝色美人,他应该会中招吧?这家伙离不开美人!”

陆小凤坚定的摇了摇头:“李兆廷主修练气,对炼体并不精通,三十个美人一拥而上,他很有可能短寿。”

说到此处,陆小凤上下打量铁面无私的包拯:“你会出卖朋友吗?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可以让你出卖我?”

包拯不屑的说道:“一群衣衫褴褛的美人来县衙状告陆小凤攀龙附凤,始乱终弃,不忠不孝,不仁不义。”

陆小凤:(`Д)!!!

“陆小凤,说说你自己呗!”

“听好了,我要包拯面如白玉,李兆廷出家为僧,西门吹雪风流浪荡,花满楼神目如电,霍休变成穷光蛋,只要能做到这些,我就会出卖朋友!”

“我可去你的吧!”

包拯心说这是什么玩意?

还不如“山无棱,天地合”呢!

包拯揉了揉大黑脸,心说如果能变成小白脸,应该算是一件好事!

实话实说,包拯的眉眼很俊俏,浓眉大眼,英姿勃勃,一看就是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的世家贵公子,唯一缺点是脸黑,他的优点同样是脸黑。

由于脸特别黑,这叫面有异相,必有异常之能,殿试的时候,可以凭此占据绝对优势,一看就铁面无私。

……

金九龄授首,京城陷入沉寂。

就连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两家黑帮大豪,也停止了争斗,一连十几天没有发生凶杀案,比过年更安静。

原因很简单,春闱到了。

这是比过年更重要的事。

谁敢在春闱时期搞鬼,满朝文武绝对不会放过他,就连街头的小偷小摸都被关在家里,春闱后才能出门。

备考数月的考生先后进场。

皇宫另设考场,冯素贞换上冯绍民的马甲,在皇宫大内参与考试。

不是号称有状元之才吗?

试试你的真本事!

此次考试,人才济济。

有文曲星转世的包拯。

有名传千古的唐伯虎。

有小李飞刀李寻欢。

有位列文庙的韩琦。

有王尧臣、赵概、文彦博、吴育等历史名臣,有好几位宰相。

宋仁宗时期有两次科举盛事。

一次是嘉佑二年,号称龙虎榜,牛叉程度无需赘述,只知道文曲星下凡参与本次科考,最多能混个前十。

一次是天圣五年,号称宰执榜,出了好几位宰相、参知政事,有好几位配享太庙,评书演义,多不胜数。

状元王尧臣,参知政事。

榜眼韩琦,宰相。

探花赵概,尚书左丞。

进士文彦博,宰相。

进士吴育,参知政事。

进士包拯,枢密副使。

由于包拯这位独特存在,导致同一时期的评书演义多不胜数,包拯身上寄托的信念,大概仅次于关二爷。

先前各种案件,他们没有参与,因为他们忙着备考,这些人的主要能力不在于诗词歌赋,诗词都是副业。

这么多人同科考试,压力之大,可想而知,整个京城都是静悄悄的,好似有绝世大能,把京城变成领域。

由于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案件,主考官从庞太师的女婿崔明冲,临时改换为诸葛正我,四大名捕在外巡视。

庞太师对此表示理解。

诸葛正我刚正不阿,绝对不会徇私枉法,更兼武功卓绝,如果有人想趁着科举搞事,诸葛可以快速处理。

自在门弟子的武功都有波动性。

最近几十年,无数人自称武功比肩诸葛正我,号称不亚于诸葛先生,几十年过去,这些人大部分都死了,并且有很大一部分败在诸葛正我手中。

碰瓷诸葛正我的非常多,能接他一百招的少之又少,强如楚相玉,面对诸葛正我,最多能坚持一百多招。

至于凌落石之类的,与初出茅庐的四大名捕打的有来有回,与铁手比拼功力旗鼓相当,被无情射成刺猬。

倘若凌落石与诸葛正我交手,怕是会被“惊艳一枪”炸成饺子馅。

诸葛正我的武器是枪。

最强绝招名为“惊艳一枪”。

这招不是出枪、刺枪、回马枪,而是开枪,字面意义上的开枪,枪芒刺出直接爆炸,威力不亚于火箭炮。

占据京城半壁江山的雷损,伙同三位顶尖高手刺杀诸葛正我,偷袭进攻诸葛正我死穴,诸葛正我冷哼一声,真元反震回去,若非雷损及时把自己三根手指头砍断,会被震断全身骨头。

直到现在,雷损功成名就,是凶威赫赫的黑道枭雄,依旧不敢对诸葛正我有半句狠话,留下永恒的阴影。

如果元十三限给人的感觉是狠,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诸葛正我给人的感觉就是稳,稳如磐石。

看到诸葛正我就会觉得安心。

无论斗智、斗勇、斗力、斗兵,只要诸葛正我在,肯定获得胜利。

就连他的敌人庞太师,与他仇深似海的元十三限,对此也非常认可,科举这种大事,需要诸葛正我坐镇。

崔明冲太年轻了。

镇不住京城的死神。

李兆廷对科举非常有兴趣,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卷死同科考生。

找太后商议几番,刘娥在皇宫多设立一处考场,让李兆廷参与考试,只是参与考试,排名肯定不用想了。

事实证明,强如李兆廷,裸考也会极大增加难度,冯素贞能在裸考的情况下高中,怕不是紫薇大帝下凡。

根据某些民间传说,紫薇大帝下凡过几次,某次确实是“素贞”。

由于白素贞的传说太过有名,不同的戏曲传说,编造了不同来历。

有的是真武大帝的弟子。

有的是观音断指化白蛇。

有的是黎山老母的徒弟。

有的是紫薇大帝灵韵投胎。

科举考试持续好几天,李兆廷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构思答案,冯素贞答卷速度非常快,也是巧了,南唐宝库中的孤本书籍,有些刚好契合考题。

三日时间,眨眼过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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