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天下第一拳》

郭大路有了个新任务。

——观察李兆廷!

富贵山庄的人,从来不会询问对方的过去,没有人问燕七为何输光钱,也没人问郭大路为何混的这么惨,更没人问王动自我放逐,是不是因为在诸天万界打斗太过疯狂,丢了青铜门。

但是,人总是有好奇心的。

尤其是郭大路这种闲不住的人。

让郭大路天天在后厨炒菜做饭,难度不亚于让陆小凤娶妻生子,让西门吹雪变暖男,让老实和尚说谎话。

郭大路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李兆廷实在太奇葩了!

说他是真道士,道士该守的戒律一天犯十次,言谈举止离经叛道。

郭大路说道士不该吃牛肉,李兆廷反怼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牛是老百姓最重要的资产,道士不吃牛肉,是不能与民争利,根据这个理论,李兆廷家乡的道士,全都不吃“拖拉机”。

郭大路听说过公鸡、母鸡、山鸡、野鸡、炒鸡、炸鸡、炖鸡、叫花鸡,唯独不知道“拖拉鸡”是什么鸡。

李兆廷身边跟着个道姑,勉强可以说是道侣,道士可以“双修”。

但是,每天半夜三更,偷偷潜入房中的女镖头是怎么回事?难道女镖头也是道侣?有偷偷摸摸的道侣吗?

无论怎么看,除了每天早晨打一遍太极拳,没有一处与道士有关。

说他是假道士,这么说也不对。

李兆廷每天出门摆摊,一眼看出对方命数,弹指掐算过去未来,阴阳五行易经八卦,没有李兆廷不会的。

那些脑满肠肥、贪婪暴虐、吝啬抠搜的吸血鬼、周扒皮,遇到李兆廷无不是服服帖帖,主动送上金银珠宝,尊称半仙,恨不得跪地上舔脚趾头!

最关键的是,李兆廷会武功。

那天,李兆廷出门摆摊,郭大路提着菜篮子出门买菜,看到有个纨绔大少爷招摇过市,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眼看就要撞上一个卖花的小姑娘,郭大路正想出手,却见李兆廷弹弹手指。

三丈开外,轻轻一弹,富家大少连人带马碎成血雾,小姑娘身前凭空凝聚无形气伞,一滴血也没有沾到。

周围百姓觉得这是天谴,王大善人作恶太多,报应在了儿子身上。

没人看到李兆廷出手。

包括郭大路。

郭大路的眼力非常精绝,能在傍晚时数清夜空蚊虫,能一眼辨认棋盘上有多少棋子,却看不到李兆廷出手,只看到弹指,微不足道的轻轻一弹。

如果郭大路对人说,有人在三丈外轻轻一弹,把一个大活人和一匹骏马轰成血雾,却不让血雾溃散,不影响周围百姓,别人只会觉得他中邪了。

郭大路偷偷问过燕七。

燕七告诉他:“江湖中有几位站在山巅的高手,能做到这种事,但他们都是年过八旬的老人,如果有一个年轻人能做到这种事,肯定是李兆廷。”

“李庭宽会不会是李兆廷?”

“不会!”

“为什么?”

“因为一个月前,李兆廷为了救身患重病的左明珠,耗费全身功力用一阳指为她续命,十几位神医联合推断,他至少需要一两年才能恢复功力。”

“养伤和出门游玩不冲突!”

“李兆廷每次出门,都会骑乘一匹名为老酒的骏马,老酒生的极丑,身上毛发卷曲,看起来麻麻赖赖的,每天都要吃一石精料,二十斤烧刀子!”

“李兆廷不能换坐骑吗?”

“不能!”

“难道老酒能控制李兆廷?”

“神驹有灵,老酒是麒麟种,这种级别的良驹,古往今来不超过十匹,最是高傲,如果李兆廷骑乘别的坐骑,在老酒看来,这是挑衅它的尊严,会豁出性命与那匹坐骑决斗,江湖传闻,李兆廷出门在外,连马车都坐不得!”

“李兆廷倒是个妙人儿~~我听说书先生说过,李兆廷身高八尺腰围八尺青面獠牙嗜杀成性,每天都要杀人,好色如命,每天都要三个美人侍寝。”

“别被江湖传闻影响了,李兆廷是正气凛然的侠客,他杀的人,全都是该死之人,李兆廷只对邪魔拔剑。”

“你很崇拜李兆廷?”

“我希望他别去我家,李兆廷绰号甲子太岁,走到哪儿都会发生血案,如果李庭宽是李兆廷,最多三五天,这里就会发生一场血流成河的战斗。”

燕七拍拍郭大路的肩膀,转身回到房间,不知道是去做什么事情。

一般来说,江湖儿女,尤其是男孩子的房间,没那么多讲究,在王动这个超级懒人的影响下,众人习惯偷懒,唯有梅竹偶尔会给大家收拾房间。

唯独燕七是例外。

燕七的房间干干净净,身上没有汗臭味,总是带着一股清爽气息。

郭大路曾邀请燕七去河边洗澡,燕七回敬给郭大路一套锅碗瓢盆。

习俗不同,不是每个地区的男人都习惯一起洗澡,郭大路快速把这个小插曲抛之脑后,专心观察李兆廷。

王动呢?

他在床上躺尸。

连吃饭都懒得下床。

唯一能让王动下床的,唯有内气外泄的尿意,这方面实在憋不住。

天下第一庄那位算什么懒人?

王动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懒人。

不仅懒,而且武功极高,绝不是浪费米饭的造粪机器,如果不是因为他懒得参与比赛,完全可以去蹭饭。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不要和我比懒,我懒得和你比!

王动就是这种级别的懒人。

就算真有青铜门落在脑袋上,王动也不会去诸天万界“大冒险”。

住在富贵山庄的人,最喜欢冒险的是王盛兰,天生神力,精力充沛,远超哈士奇,留在家是最大的惩罚。

“郭大路,如果你闲得无聊,可以打一套拳,我帮你吆喝两声,发财肯定是做不到的,赚几个烧饼绝无问题,再这么看着我,我就不保佑你了。”

“本大爷需要你这半仙保佑?”

“你以前是不是处处倒霉?”

“我……”

“从腰缠万贯变成穷光蛋,如果这还不算倒霉,世上没有倒霉事!”

“那又如何?”

“认识我之后,你过得怎么样?是不是事事顺遂?做什么都很舒服?我是你的贵人,你应该多听我的话!”

“如果我不听呢?”

“那你很快就要倒霉了。”

“嘿嘿!我还就不信了!”

郭大路嘴上说着“不信”,却老老实实在街头耍了一套拳法,他的拳头虎虎生风,远比打把势卖艺的实用,算上敏锐地灵觉和神而明之的运气,郭大路的武功,在江湖中算一流高手。

郭大路的拳头,比少林达摩院那些练百步神拳的老和尚分毫不差。

没有正宗师承,都是野路子,根基比较普通,优点是眼疾手快,总是能在不经意间打出一记“霸王拳”。

“半仙儿,我的拳法怎么样?”

郭大路挑衅的看着李兆廷。

“马马虎虎,有这份本事,在街头打把式卖艺,能赚三四个烧饼。”

“有本事你来打一套拳。”

“我是算卦的,不是卖艺的,不能抢别人的生意,这样吧!我这里有一套绝世无双的拳谱,据说是丐帮前任帮主萧峰呕心沥血写的拳谱,你晚上做个叫花鸡、熘鱼片,这本拳谱给你!”

“给钱,我去买菜!”

“请郭大厨大展身手!”

李兆廷递过去几枚碎银。

郭大路是个全才怪长,如果没遇到李兆廷,在江湖中厮混三五年,应该能混个“穷不怕”的名号,运气好,包拯外出巡查吏治时,能帮着办案。

包拯从少包变成中包的时候,奉命巡查吏治,身边确实有这种人物,名叫王金豆,相当于文弱版郭大路。

念过书,算过命,当过道士,做过和尚,会剃头,会修脚,会炒菜,江湖厮混七八年,最终混成穷不怕。

郭大路为了拳谱大展身手,做了一大桌子菜,等着李兆廷的酬劳。

李兆廷把拳谱塞给郭大路。

《天下第一拳》

“嚯!好霸气的名字!”

郭大路喜不自胜,抓耳挠腮,燕七好奇的凑过去观看,不是偷学武功,纯粹是好奇天下第一拳是什么拳!

打开封皮,郭大路面上欣喜之色快速散去,很想乱拳锤死李兆廷。

只见书画上的招式是熟的不能更熟的太祖长拳,江湖中人人都会,郭大路六七岁时,就能用的滚瓜烂熟。

太祖长拳共有六十四招,每张纸有正反两面,能画两招,算上封皮和最后的总结,一共只有三十五页,一眼就能看到最后,只见最后一页写着:

拳术高明不在武技,在于武者,只要信念坚定,抱定信念,不动不摇,坚守自己的道,就是最强的拳术。

功夫之道,在于攻守。

攻:惩恶扬善,除魔卫道。

守:守护家人,守护河山。

——某年某月末日,萧峰得二弟布衣启发,写此拳谱,流传后人!

郭大路看得津津有味,觉得这些话非常有道理,想找李兆廷谈谈,却见李兆廷等人甩开腮帮子,撩起后槽牙,饭菜如长江流水,吃的盆干碗净。

燕七揉着肚子,舒服的打嗝!

李兆廷在院子里散步、消食!

王盛兰用石头桌子做锻炼器材,哼哧哼哧的撸铁,举了十七八次。

梅竹手脚麻利的收拾碗筷。

唯独王动“不动如山”。

“王老大,你是在等我吧?”

“没错!”

“我就知道,你一定……”

“等你把我送回床上,顺便用被子把我卷起来,我累了,不想动!”

王动诚恳的看着郭大路。

郭大路觉得野道士心眼儿真小。

暗戳戳骂他一句,今天过得不能说是很倒霉,只能说是踩了狗屎。

——脚上的鞋子是新鞋!

“王老大,我想揍你一顿!”

“可以,揍完了记得去麦老广烧腊铺买两只烤鸭,再来五斤脆骨。”

“王半仙儿,我能揍你吗?”

“鄙人自幼体弱多病,沾到就伤碰到就死,打我一下,我躺三个月,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杂七杂八三百多两,你记得把钱准备好!”

“燕七……”

燕七白了郭大路一眼,心说我没得罪你,你闲着没事打我做什么?

“五梅……”

梅竹指了指碗碟和扫帚,表示只要你愿意承担打扫卫生的任务,姑奶奶可以陪你过两招,鄙人略懂拳脚。

“总镖头……”

“想打架?来啊!来啊!”

王盛兰用力抡起石头桌子,四百多斤的大石桌好似蹴鞠一般,被王盛兰扔出一丈多高,落下来时,轻轻接住,脸不红,气不喘,足下痕迹俨然。

郭大路:Σ(⊙▽⊙“a

想到王盛兰对战银蚂蚁的场景,郭大路宁愿被大象踩十七八脚,也不愿意挨王盛兰一拳,这位姑奶奶真的是血肉之躯吗?这家伙是霸王转世吧!

富贵山庄一共七个活物。

一个懒得惊天动地,一个白眼翻到飞起,一个嘴巴凌厉如刀,一个负责打扫卫生,一个力拔山兮气盖世,哪个都不方便切磋武艺,郭大路低头,看向最后一个活物,元宝正在啃骨头。

“啪!”

郭大路给了自己一拳。

这一拳必须打出去。

他怕把自己憋出病来!

“嗷呜呜~~”

元宝熟练地趴在郭大路脚边,为碎成石像的郭大路配音,败犬咆哮,声音悲凉,如北风萧萧、雪花飘飘!

郭大路忙不迭的跑回房间。

燕七奇道:“他怎么了?”

李兆廷轻笑:“他这个年岁,火力旺盛的堪比火炉,受不住了呗!”

燕七上下打量李兆廷:“你们俩的年岁差不多,你最多比他大两三岁,你说话的语气,怎么像是老头子?”

“因为我成亲了!”

“道士可以成亲吗?”

“当然可以,知道武当七侠吗?好几个成亲了,没成亲的那几个,峨眉盯得死死的,随时有可能抓上山!”

“抓上山做什么?”

“联姻!”

“这么编排峨眉,不好吧?”

“如果不是因为我成亲了,哪天我路过峨眉,灭绝师太和独孤一鹤会联手把我抓上山,塞给我几个弟子!”

李兆廷得意的揉揉下巴。

燕七被李兆廷气跑。

野道士脑子不正常!

李兆廷和梅竹返回卧室,王盛兰熟络的翻窗户,院子里只剩王动。

没有人把他搬回房间,王动自己懒得动弹,晚风吹拂,寒风萧萧!

感谢书友铁腕打赏

(本章完)

第357章 穷怕了!一文钱我都没敢花啊!

郭大路不是记仇的人。

虽然被李兆廷气的抓心挠肝,在床上打了三百个滚,大半夜睡不着,点灯熬油看拳谱,连续看了几百遍。

但是,当李兆廷带着郭大路来到麦老广烧腊铺,点了两只脆皮烤鸭,一只蜜汁烧鹅,他的气消了九成八。

当李兆廷示意郭大路先吃,可以随意动筷的时候,郭大路觉得李兆廷确实是他的贵人,甚至可以拜义父。

麦老广烧腊铺是本地味道最好、用料最精的熟食店,店铺没有伙计,掌柜厨师跑堂账房,都是麦老广兼任,莫说店小二,家里连老板娘都没有。

麦老广并不是很老,五十来岁,这么好的手艺,这么好的生意,不知多少媒婆登门,想给他找个老伴儿。

镇上很多小寡妇盯着麦老广。

麦老广只赚钱,不花钱,烧腊铺这么好的生意,至少攒了八九百两,若是嫁给麦老广,下半辈子不用愁。

可惜,麦老广天性孤僻,对钱财看得比较重,一文钱也不舍得花。

每天按时做烧鸭、脆骨、烧鹅。

一日两餐,主食是米粥,菜是客人吃剩的下脚料,虽说做烧鸭子的早就吃腻了烧鸭,却也不必如此吝啬。

媒婆是什么人?

五十来岁口齿伶俐的老妇。

这种人最擅长搬弄是非传闲话。

当所有媒婆都被麦老广婉拒,连一碗茶水、一根鸭脖都没吃到,有关麦老广的风言风语,快速传遍小镇。

麦老广不在乎流言。

麦老广只在乎生意。

事实上,他的服务态度很差,店里只有烧鸭、烧鹅、脆骨、叉烧、腊肉等屈指可数的几道菜,但他做的烧鸭实在太美味,能让人忽略服务态度。

郭大路只在乎吃,不在乎态度。

态度不能当饭吃。

郭大路做人做事很有原则。

吃鸭子亦是如此。

有肉的时候,绝不啃骨头。

有皮的时候,绝不先吃肉。

很快,油腻腻的鸭皮连同鸭油被郭大路吃光,露出鲜嫩嫩的鸭肉。

郭大路觉得,没有脆皮的烤鸭子就像五十多岁的老太婆,毫无吸引力,他要以此回敬李兆廷昨天的耍弄。

李兆廷要了一份蜜汁蘸料,轻轻洒在鸭腿上面,大大地咬了一口。

“李半仙儿,你发财了?”

郭大路嘴巴里塞满蜜汁脆骨。

烧腊铺,烧鸭便宜,烧鹅最贵。

众人平日里解馋,补充油水,都是吃脆皮烤鸭,从来没买过烧鹅。

李兆廷掏出一锭金元宝。

“今天出门做生意的时候,捡到两锭金元宝,捡的钱不是钱,突发横财往往是灾祸,必须尽快花掉,随便吃,今天我请客,请你吃遍大街小巷。”

“家里还有几个人呢!”

“看来你确实需要补充油水,长期没吃过好东西,脑子都退化了!”

“虽然是你请客吃饭,但你不能侮辱我的智慧,我怎么脑子退化?”

“我刚刚说过什么?”

“你说,出门做生意的时候,捡到两锭金元宝,捡的钱不是钱……”

“我手里是什么?”

“金元宝。”

“多少?”

“一锭,大约有三十两。”

“明白了吗?”

“装神弄鬼,野道士不说人话!怪不得你是半仙儿,我吃穷你……”

郭大路先前还有些保留,担心把李兆廷吃穷了,既然捡的钱不是钱,这么大一锭金元宝,就算敞开肚皮,把肉吃到嗓子眼,也是远远吃不完的。

郭大路没怀疑李兆廷是贼。

李兆廷身上没有“贼味”。

说句不好听的,就凭这张脸,哪天他穷疯了,穷到偷钱的程度,完全可以凭小白脸傍富婆,郭大路从未见过这么俊的人,怪不得女镖头忍不住!

麦老广笑呵呵的送来肉食。

只有肉,没有酒,没有馒头。

麦老广不卖后两样东西。

想吃,可以去别的地方买,这使得麦老广的口碑非常硬,指望他吃饭的主食铺、酒铺,都很感激麦老广。

生怕他哪天想不开,在烧腊铺摆上蒸笼、酒缸、凉菜拼盘,以麦老广烧腊的口碑,这些店铺会瞬间垮掉。

不一会儿,来了三个外人。

一个又高又瘦,像一根棍子,他的外号就是“棍子”,也叫“夹棍”,听名字就知道,此人是公门中人。

“夹棍”是最常用的刑具,任何罪犯落到他手里,都要挨一顿揍。

这顿揍不是为了审案,而是搜刮罪犯的钱财,罪犯没钱,就让亲属给,亲属给不出,就打断腿杀鸡儆猴。

一个穿着华丽丽的金色袍服,鼻子特别大,占据三分之一张脸,嘴巴却非常非常小,像是条金毛狮子狗。

他外号“金狮”,也是公门中人。

最后一个是个黑衣黑袍,背着一把将近五尺的奇葩长剑的剑客,身上散发恶狠狠的杀气,剑上透出血气。

黑袍人不是江洋大盗,而是两位捕快雇的帮手,负责捉拿凤栖梧。

凤栖梧是恶名昭著的江洋大盗,从不轻易出手,出手就是十桩大案,数万两黄金,喜欢连皮带骨一口吞。

别的盗贼作案,都是偷盗比较值钱的物件,或者盗取真金白银,凤栖梧什么都要,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真金白银,翡翠玉器,书画瓷器,绫罗绸缎,珍稀药材,就连丫鬟仆役马夫的铜板,厨子偷藏的鸡腿,看家护院的黑狗黄狗,凤栖梧也不放过。

凤栖梧很少亲自杀人,但这种鸡犬不留的决绝作风,让很多人破产,把这些人逼得投河、上吊、跳悬崖。

贪财的盗匪有很多,如凤栖梧这般爱钱如命的,实在不多见,凤栖梧赚钱不是为了花销,不是花天酒地。

他是为了欣赏。

凤栖梧最大的快乐,就是欣赏自己偷盗来的金银珠宝,听着白玉翡翠碰撞的声音,听着大珠小珠落玉盘。

他喜欢把金子含在口中,静静品味金子的味道,就算给他一百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凤栖梧也不会动心。

凤栖梧应该是“凤妻吾”。

就像霍休,不需要老婆,金银珠宝是他老婆,自己是自己的老婆。

凤栖梧曾经被抓住过,抓住凤栖梧的就是夹棍,为了逼问钱财,夹棍严刑拷打他大半个月,凤栖梧硬挺着,一个字也没说,待到夹棍放松警惕,用藏在后门的钢丝锯子,锯断了镣铐。

这是种常见的逃狱方式,提前订做一把钢丝锯子,用石蜡包裹住,藏在自己后门,或者吞入腹中,以此来逃脱捕快搜查,半夜时偷偷切割镣铐,再把窗户铁栅栏割开,用缩骨功跑路。

凤栖梧这种级别的盗匪,从来都是单人单间,方便捕快敲诈勒索,也方便他跑路,这是特殊的监狱博弈。

不巧的是,夹棍赌输了。

夹棍因此被朝廷问责,彻底失去升迁机会,对凤栖梧恨之入骨,一直在追查凤栖梧,一路查到这座小镇。

距离凤栖梧逃跑过了十多年,凤栖梧精通易容,身形容貌早已改变,就算站在夹棍面前,他也认不出来。

夹棍没指望抓到凤栖梧。

夹棍得到确切情报,这座小镇藏着很多通缉犯,就算找不到凤栖梧,抓七八个盗匪,应该能对朝廷交差。

从谁查起呢?

当然是李兆廷和郭大路。

一、两人都是生面孔。

二、两人很有钱,刚刚掏出来一锭三十两的金子付账,这锭金子能把整座烧腊铺子买下来,麦老广找不开,去对面钱庄换了零钱,足有一大袋。

三、两人看起来非常好欺负。

一个眼神纯净的江湖新手。

一个身娇体弱的江湖骗子。

这种人,只要用棍子打一顿,就算让他们承认自己是刺王杀驾、阴谋造反的反贼,他们也会老老实实画押,棍子和剑不同,棍子往往比较势利。

用剑杀人的时候没那么多讲究。

举起棍子打人的时候,往往会先观察目标,确认这个人能不能打。

夹棍笑吟吟的走向两人。

五秒钟后,夹棍哭丧着脸离开。

李兆廷捡到巨款,郭大路兴高采烈的想要展示毕生手艺,去菜市场买了足足两担蔬菜,能做七八桌酒菜。

李兆廷自是不可能挑担。

挑担的任务交给王盛兰。

这属于“跑腿任务”。

李兆廷晚上单独支付工钱。

看着打情骂俏的野道士,郭大路好奇的问道:“李半仙儿,刚刚那个笑的很阴险的夹棍,明显是抓不到贼,想用咱们顶罪,你亮了一块牌子,这家伙老老实实跑路,你到底是什么人?”

“你猜猜看!”

“你莫非是东厂太监?”

“信不信我把你变成太监!”

“你是六扇门捕快?伪装成算命先生抓贼,抓那个‘鸡犬不留’!”

“听说过四大名捕吗?”

“你是哪一位?”

“哪一位都不是!我和四大名捕中的追命喝过酒,偷看过他的令牌,趁机拓印了模子,找高手匠人仿造。”

“你真是胆大包天啊!”

“没事,我这块牌子,就连内行也难以分辨真假,我找的是妙手老板,此人精通造假,唯独有一点不好,就是在造假时,喜欢故意留下点破绽。”

“你的令牌有什么破绽?”

“喏!这里有个特殊标记。”

李兆廷指了指“捕神”标记。

郭大路半信半疑,不再多言。

……

凤栖梧的身份并不难查。

一个人的身高体重可以改变,说话声音可以改变,气味可以改变,唯独深入骨髓的习惯,永远无法改变。

在这座小镇,最孤僻、最贪财、最吝啬的老头,就是“凤栖梧”。

这个人是谁呢?

当然是麦老广!

他做生意,佝偻着身子上菜,别人看不出他的身高,也不会刻意观察他的眉眼,注意力都在烧鸭子上面。

装作老广,说话口音怪异,让人难以分辨声音,加深“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广东人说官话”的刻板印象。

整天做烧腊,身上都是油腻味,就算让元宝分辨,也认不出气味。

开烧腊铺实在太完美了。

身高、声音、气味全部隐藏。

唯独无法隐藏深入骨髓的习惯。

孤僻、贪财、吝啬!

麦老广装作平常那样,把今天做的烧腊都卖完,快速返回后厨,看着被打开的箱子,看着箱子里的两处空位,看着手中二十九两八钱的金元宝。

麦老广知道,自己露馅了!

李兆廷确实捡到了钱。

在麦老广的烧腊铺子捡到的,顺便用捡到的钱买烧腊,麦老广一眼认出这是他的黄金,却只能咬着牙,强忍着丢钱的悲痛,给李兆廷上菜,还要给李兆廷找零,相当于丢了两次,一次是李兆廷拿的,一次是自己主动送的。

当着夹棍和金狮的面,麦老广不得不割肉放血,虽然他有数万两黄金,但对于爱财如命的麦老广而言,这比割肉更加痛苦,疼的他在地上打滚。

但是,麦老广来不及打滚。

他要趁着夜色连夜离开小镇。

明知自己已经暴露,明知外面可能有天罗地网,依旧要连夜跑路。

跑路可以带走一部分钱。

留下来,一文钱也留不住。

麦老广有独特的逃跑之法。

他把钱藏在烧鸭烧鹅里面,对外宣称是送烧腊的,只要熬到黎明时分,就能守在城门口,最先一批出门。

麦老广,不,凤栖梧,凤栖梧麻利的装钱,把翡翠玉器塞入烤鸭。

好不容易忙完,看着好几箱子金光璀璨的金锭,只觉得心如刀割。

这都是我的钱啊!

辛辛苦苦攒了几十年啊!

我一文钱都没舍得花啊!

还有最后一件事!

凤栖梧眼中闪过寒光。

凤栖梧不喜欢杀人,但对于在他心口捅刀的人,他肯定要狠狠折磨,打断对方四肢,把对方扔到护城河!

“嗖!”

凤栖梧灵巧的消失在黑暗中。

……

富贵山庄。

郭大路大展身手,做了足足三十多道菜,家里的碗碟不够用了,临时削了一些木碟,桌子不够宽大,王盛兰把所有石桌全都摆放在庭院中,把最大的床板铺在上面,做成大转桌模样。

众人载歌载舞,把酒言欢。

就连王动这个超级大懒人,也被热烈的气氛感染,忍不住跳起了舞,跳的颇有些情调,很像老鹰抓小鸡。

“老鹰抓小鸡”是很好玩的游戏。

名字中带有“凤”的人,如果要给他们取外号,大多是“小鸡”。

凤栖梧当然也不例外。

他的外号与“鸡”有关。

“鸡犬不留”同样是“鸡”。

在他刚刚潜入富贵山庄,准备痛下杀手时,王动悍然抓出鹰王利爪,大力鹰爪功,很难想象,王动这种懒人,竟然能练成最需要下苦工的武技。

鹰爪功是最常见的武技,但只要肯下苦功,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苦练,平平无奇的招数,也有偌大威能。

王动是这方面的翘楚。

凤栖梧惊恐的发现,自己接不住王动的爪劲,想都不想,转身就跑,凤栖梧是飞贼,打不过,立刻跑路。

刚刚转身,郭大路凑了过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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