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凉鱼 紫竹

父母走后,林恒再次看向了秀兰,就是这个女人,即便是父母都反对了,他依旧站在自己这边。

就如同当年她父母不同意她远嫁,她依旧毅然决然的跟着自己来了枫树村一样。

“看啥看,我脸上有东西吗?”秀兰冲他眨了眨眼睛,嘴角带着笑容。

林恒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只是感慨我有一个漂亮又贤惠的妻子。”

“你这样夸我可骄傲了,以后饭不做娃不带,就在家吃闲饭。”秀兰打趣说。

“没问题,以后啥都不让你做,好好玩。”林恒嘿嘿一笑,但这是心里话。

“好了好了,你看着女儿,我去做午饭了。”秀兰笑了笑,端着摘好的菜起身了。

“今天中午咱们吃点好的,玉米粉凉鱼。”秀兰走了一半的路又转过身来说。

“那感情好啊,好久没吃这东西了,我来给伱帮忙。”林恒抱着女儿进了厨房。

秀兰先把荠荠菜和灰灰菜两种野菜过水凉拌,当做哨子,然后才在锅里烧水。

凉鱼是农村每年夏天都会吃的一个美食,用料简单,口感好,因此备受喜爱。

秀兰拿出了一斤玉米粉(一种比较粗的玉米淀粉)加水和开,让其化为面浆状。

锅中烧水,外面再准备一盆冰凉的山泉水,等锅里的水烧开,将面浆倒入其中快速搅拌,玉米粉会在受热中迅速变为淡黄色的半透膜胶体。

这时候用水瓢将这种半透膜胶体舀起来,倒入一个有着一个个食指粗细的小孔的瓢中,瓢下面就是山泉水。

胶体通过孔洞会被分成一个个两头尖尖的‘小鱼’,在水里冰凉后就彻底定型,看起来就像是一条条漂亮的小鱼在水里游动,故称之为凉鱼。

其实这就是凉粉,只是制作方法不同,用的工具也比较原始。

不多时,一大盆凉鱼就做好了,秀兰将水又换了一次,使其彻底冰凉,因为这东西是越冰凉,口味越好。

冰好后将其分装在碗里,秀兰给夹了一些灰灰菜和荠荠菜,加入油泼辣子和藿香叶大蒜辣子,淋一点醋,还没吃林恒就远远的流口水了。

盐是不用加的,农村做的大蒜辣子为了保存更长的时间,通常都是重盐,油泼辣子和菜也都有一些盐。

“好了,可以吃了。”秀兰将三碗做好,端到了座子上。

三十多度的大热天能来一碗冰冰爽爽的凉粉可太爽了,林恒刚想吃,旁边一个小手就拉住了他:“叭叭,吃~”

女儿张大了嘴,圆溜溜得到大眼睛看着他。

“好吧好吧,你先吃。”林恒端起她的那份没辣子的喂她。

“你吃吧,我来喂。”秀兰说。

“都是一样的,不影响。”林恒摇摇头,拿着勺子舀了一只小凉鱼喂给晓霞。

“啊呜~”

女儿一口把勺子也吃到了嘴里,还非得等一会儿才松开。

“赶快吃,不吃打屁股了。”秀兰瞪了她一眼,转身去拿了个小树枝。

“好好吃,那树枝打在身上屁股可都要开花了哟。”林恒一边喂一边恐吓。

晓霞看了看妈妈手里的树枝,伸手捂住自己的小屁股,乖巧的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饱了!”吃了一会儿,晓霞就不要了,麻溜的跑到了院子里逗狗去了。

“真爽啊这口感!”林恒一口下去,陶醉的眯了眯眼睛。

玉米面凉鱼爽滑Q弹,配上大蒜辣子简直无敌,还有这荠荠菜和灰灰菜的味道也很好,口感特殊,味道独特,配上凉鱼真的是完美。

难怪在农村这么受欢迎。

生活艰难,能吃到这么细腻的食物太不容易了。

林恒一连吃了三三碗,才算是心满意足。

“还剩下半盆,你给爸拿去吧,他也爱吃这个。”秀兰看着林恒说,她故意做了这么多,就是给林恒端去给妈爸的。

“好。”林恒点点头,端着凉鱼来到了老房子。

推开院子大门,他看到堂屋里林父正在和大舅小酌,菜只有两碟素的。

“爸,我们做了凉鱼,给你送一点过来。”林恒笑着说。

林父看了他一眼道:“你妈正在下面,你们拿回去自己吃吧。”

“给你刚这了啊。”林恒感觉老爸还有点生气,直接把盆放在了桌子上。

“坐下喝一杯吧。”他大舅说。

“好咧。”林恒笑嘻嘻的坐下了,他一点不生老爸的气,明白他的心情。

他要不是重生,熟知未来发展,也不太敢做这种事情。

喝了两杯酒,林父好像也没那么生气了。

“林恒,你问了田百顺没有?”喝了口酒,他大舅又问道。

“没有呢,我估计他肯定啥时候都行,我今天早上去的时候他都在家呢,他又没种多少庄稼。

只是秀兰说让我明天给帮忙除包谷草,可能得等后天。”林恒摇了摇头,解释说。

林父抬头,冷眼看着他:“就你这毛毛躁躁的性格,除草怕不是连苞谷苗一起给我除了。

有我和你大哥就行了,你赶快和你大舅上山吧。”

林恒:“……这不太好吧。”

“有啥不好的,打了猎物你不也是分肉给大家吗,都是一样的。”

林父冷声说,“主要还是我瞧不上你那干农活的架子,插个秧苗都东倒西歪的。”

林父有点小强迫症,还记得林恒插秧不整齐的事情呢。

“得咧,那大舅咱们明天一早出发,我也不喝了,现在就去通知那田百顺。”林恒起身说道。

“盆里那个乌龟你拿回去养鱼池里吧,吃太小了,没啥用。”临走的时候林父又说道。

“好嘞。”林恒也不客气,将水盆里的草龟拿了起来。

这草龟年龄应该不小了,全身乌黑发亮,肚子上的金线明显,看起来卖相倒是不差。

可惜农村人只注重它有多大,能不能吃。

先将其拿回家和甲鱼养在一个木盆里,鱼池肯定是不能放的,不然就成自助餐了。

“乌龟老爸给的?”秀兰抱着晓霞走过来看。

“是的,爸还让我明天就和大舅去打猎,不用除草,我现在要去喊田百顺,你给我准备一些打猎吃的食物。

我们这次进深山两三天起步,如果有猎物,可能得一个星期也说不定,端午节估计是很难回得来了,你到时候和妈他们过一下吧。”林恒看着老婆说道。

“没事,一个端午而已,等你回来再过也是一样的。”秀兰笑着说,并不在意。

林恒也不太在意,这个年代过个端午就是吃个粽子,炒几碟子好菜而已,有肉天天都是端午。

“那我去找田百顺了。”

说完,他转身出去通知田百顺。

田百顺家住在村子东边的半坡上,那一疙瘩人不少,比他们这里还要密集一些,村委会也在那边。

田百顺是个孤寡老光棍,没有儿女,亲戚也远的很,因为喜欢乱嚼舌根,不讨人喜爱。

尤其是听说他还爱勾搭女人,更是讨人嫌弃。

林恒其实不想和他一起打猎,但一想这人是个老猎人,跟着学习个一两次也好。

这老汉家也是土房子,他将田地都租给别人种了,每年只要一点够自己吃的粮,家里还养了一头羊和一只老猎狗。

林恒来的时候,这老汉正在堂屋的太师椅上打盹,羊拴在院坝外面吃草。

“汪汪!”

屋檐下一只黑白相间的大花狗朝着林恒冲来,牙花子都露出来了,万分凶恶,还好有铁链子拴着。

田百顺惊醒,一看竟然是林恒,不由的道:“是要去打猎吗?”

“是的,明天出发,一大早你来我家门前集合就行。”林恒点头说。

说完他转身就要走,田百顺连忙将他给拉住:“来了聊一会儿,喝口水啊。”

“有啥好聊的,具体的明天再说吧,我还要回家收拾东西呢。”林恒摇了摇头,直接走了。

田百顺有些无奈,他无聊啊,想和人聊聊闲话。

林恒回到家秀兰正在给他做路上吃的东西,好保存的肯定就是窝窝头了,带上一罐子豆腐乳可以吃上个两天。

林恒则收拾自己需要的东西,首先是防雨的薄膜纸得多带上一点,可以当雨衣,建造庇护所也能当顶棚防雨。

火机拆开加满煤油,上面的小火石也检查一下,不多了就要重新换一根新的,谨防上山打不着火。

弓箭弹弓也都要检查一下,刀要磨好,一把柴刀用来开山,一把小刀用来割肉。

塑料袋若干,绳子两股,一个老式的铁杯子,一个手电筒,干电池两节。

还要带上一斤食盐,夏天打猎,有时候跑得远,有时候打到猎物不等拿回来就要臭,就得再山上先处理了。

再加上秀兰准备的干粮,一般就带这么多东西。

至于医疗包包,根本不存在,小伤用草药,大伤等着被抬回去就行。

东西弄好后,林恒全都装到了背篓里,以免明天早上遗忘。

秀兰用玉米面加上面粉给林恒做成了圆形的薄饼,放在锅里炕干,还做了几个窝窝头。

“我再给你装了一点炒熟的熟黄豆,这个不容易坏,你可以吃四五天时间。”

秀兰又铲了一点黄豆放在锅里炒,这东西炒熟之后味道香味满屋飘荡。

“我怕忍不住第一天就吃完啊。”林恒笑着说,炒黄豆真的是一款美味。

“那你接下来就只能好好打猎了,不过不管干啥,安全第一。”秀兰笑着说。

黄豆炒好后留了一把给晓霞,其他的全都装起来给林恒,她自己就尝了两颗。

弄完这些,时间也已经三点多了,秀兰抱着晓霞出门,林恒去把羊牵着,一家三口一起去地里帮忙干活,走到老房子的时候还给帮忙拿了一袋草木灰。

这个季节,农活可以说是忙不完的,基本上玉米、黄豆、小豆、花生都需要除草,水田里也需要拔除杂草。

今天三号,后天就是端午节,这段时间小麦都成熟了,要开始收割了。

因为他们这里海拔高,小卖成熟的相对晚一些,一般平原地区都收了他们这里才刚开始老。

还有,一个月前插的红薯也已经成活,需要施肥翻红薯藤。

他们来到红薯地的时候,母亲、大嫂刘娟,以及她两个小儿子都在地里翻红薯藤。

“林涛,你过来给我帮忙放羊,拉着在地边上让它吃草别跑了,顺便带一下你妹妹,别让她摔着了。”

林恒看着自己二侄儿林涛喊道。

“好嘞二爹。”听到这话,林涛连忙跑过来接住绳子,翻红薯藤可太累了。

“你不想干活,可把你弟弟妹妹看好了,摔着了有你好果子吃的。”大嫂刘娟看着自己儿子警告道。

“妈你放心。”林涛点头,虽然他才四岁,但已经需要下地帮忙了。

“秀兰,你来上肥料,我来除草。”林恒拿起锄头说道。

“好嘞。”秀兰提着草木灰带着,一颗红薯根部撒一把。

林恒拿着锄头先把野草挖掉,然后将土挖松,勾过来盖在红薯根部,再将红薯藤翻过来,背面朝上,避免其生侧根。

这样的工作一直重复,直到将三亩多的红薯地全部干完。

最要命的这只是第一遍,因为草木灰肥力不够,通常还得上第二遍。

而红薯藤还得翻上三次才行,不翻的话红薯藤长侧根,红薯产量就不行。

一想到这些林恒就想念化肥了,这真是最伟大的发明,人类就是有了化肥才开始摆脱饥荒的。

如果有化肥,就只需要上一次肥料,然后翻个三次红薯藤就好了,会省好多功夫。

可惜这时候,化肥还没有普及,可能也就是一些产粮的大平原有。

干了一会儿,林恒就不由的揉了揉腰,本来就酸软无力,还要弯腰锄地,真的是要命。

“干不了就休息一会儿,慢慢来。”林母瞥了一眼说,她就知道林恒干不了几下。

“所以说我才要赚钱啊。”林恒摇了摇头,继续锄地。

从三点干到五点,四个人才将这一亩地干完,歇息一下,还有一亩多地没干呢。

“林恒你看,那不是你小姨父吗,他怎么扛着竹子从山上下来了。”

休息的时候,林母突然说道。

林恒扭头一看,还真是,河对岸一个穿着黑衣服的人背着一丛竹子走了下来,那走路姿势绝对是他小姨父无疑了。

“他弄的应该是紫竹,给我挖的,我去接一下。”林恒说着就放下了锄头,往过走。

两人在石板河边相遇,小姨父李佰全先开口:“紫竹给你弄来了,这六根砍好的都是老紫竹,可以用来做鱼竿。”

“好嘞,我做好了咱们一起去钓鱼。”林恒笑着接过竹子,这些紫黑色的确实是老竹子,年份低的紫竹只有竹节带一点紫色。

“你准备种到哪了?”小姨父又问道。

“院子后山,猪圈外边吧,这东西不能种院子里,不然几年就长满了。”

林恒说,他本来是想帮小姨父背的,但是被拒绝了。

“那地方好,不能种近了,这东西万年脏。”小姨父点头。

来到林家后山,林恒那锄头找了一块土地肥沃的地方挖了个大坑,将紫竹种下了。

种下后又挑了两桶水浇下去,他小姨父挖的这株紫竹是带土的,有三颗竹子,成活还是很有希望的。

“小姨父,走下去喝口水。”

林恒笑着说。

“好嘞。”小姨父点点头,早就渴的不行了。

进了屋,不等林恒给他倒茶水,他就走去了厨房喝了一瓢冷水。

“咦,你这是要去打猎?”从厨房出来,小姨父发现了林恒堂屋放着的东西询问道。

“是的,我、我大舅、田百顺三个人组队去打猎,明早出发。”林恒点头说。

一听组队打猎,小姨父立马来了兴致,开口道:“那加我一个,我明天早上起早下来。”

“这,我姨能同意吗?”林恒担心这样会被自己小姨骂。

“能有啥不同意的,我这是干正事,又不是坏事。我这就回家,明天早上下来,你们一定要等我啊。”

小姨父说着就往外走。

“小姨父,你吃个玉米饼再走啊。”林恒拿了一个玉米饼追上去。

“好嘞,你们记得等我。”小姨父说了一句,就笑着离开了,他本来是想今晚在这里吃饭的,但现在也顾不上了。

林恒无奈,他能怎么办,这是长辈他也不能拒绝啊,小姨父最近到处跑怕是啥农活都没干,他真不想再叫他去打猎了。

万一啥都没打到,岂不是回去又要和他小姨吵架。

去提了一口袋草木灰,林恒无奈的来到了第二块红薯地。

“你小姨父走了?”看林恒过来,林母问道。

“哎,他知道我们明天上山打猎,他非要跟着去,我怕下次上门我小姨打我啊。”林恒无奈的摊手说。

“没事,这是好事,你不带他去打猎,他可能还是到处跑。”林母开口说,她妹夫李佰全这人她太了解了。

他是属于闲不住的,虽然也干活,但是就是喜欢凑热闹,到处喝酒。

但是你又不能说他不务正业,人家也干活,也打猎,跑也是在村子里到处跑。

好在他家还没分家,两个儿子和媳妇还能帮忙给干农活。

“这就好。”林恒点头,他其实倒是觉得他小姨父很好,可能两个人都喜欢玩的缘故,有些臭味相投。

反而觉得他大舅太严肃了,和他一起打猎没啥意思。

农活一直干到七点半,天快黑了才结束,总算是将红薯肥给施完了。

回到家林恒累的是腰酸背痛腿抽筋,晚饭简单吃了一个酸菜面,用冷水洗了个澡就上床睡觉了。

今晚不可能再折腾,他得为明天上山打猎养精蓄锐。

(本章完)

第81章 深山狩猎

第二天一早,林恒醒来后觉得腰和四肢都不像是自己的,轻轻一动,就全身酸痛。

一系列的高强度劳作,对经常不下地干活的他来说还是太累了。

“要是实在累得很,就在家休息,不去了。”

秀兰注意到了林恒的动静。

“没事,也还好,运动一下就好了。”林恒摇了摇头,坐起来捏了捏腿和腰。

“我来帮你,趴下。”

秀兰去衣柜把红花油拿出来,倒了一点到手上,给林恒将四肢和腰部背部都揉捏了一下。

“好些了吧?”捏了一遍后,秀兰问道。

“好多了,红花油真是管用。”林恒点点头,穿着衣服爬了起来。

作为知名的中医外用药,它早在清朝就被发明出来了。但一直到现在都有人使用,充分的说明了这种药的优秀。

“别把女儿吵醒了,我去给你做饭,你把大舅也叫过来一起吃。”

秀兰小声说道。

林恒点点头,晓霞睡得正香,他想的这个方法非常好的避免了女儿踢被子的坏习惯。

林恒刚走出院子大门,就看到河对岸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身影往下走,速度飞快。

仔细一看,这不是他小姨父,还是谁呢?

他也是服了,他早上醒的时候看表是五点半,也就是说,他五点就从家走了。

无奈的摇了摇头,他朝着老房子走去。

过来后他看到大舅也刚起来,母亲正要给他做饭。

林恒看着母亲说:“妈,伱不用费神了,秀兰正在做呢,让我舅过去吃就行了。”

“是的,红梅你别做了,我到林恒家一块吃吧。”大舅也是开口说。

他洗了把脸拿着东西就走了。

两人从门口出来,林恒发现小姨父已经走到门下马路上了。

“全娃子,你跑的是真快呀。”他大舅高声着说。

“我不快能行吗?万一你们跑了咋办呢?”他小姨夫嘿嘿一笑。

“李佰全你也去啊?”田百顺从不远处走来,肩上挎着猎枪,身边牵着一条狗。

“是的,咱们人多有伴,这次整个大野猪回来。”李佰全嘿嘿一笑。

“都到家里吃口饭吧,我媳妇儿正在做。”林恒将众人邀进屋内。

秀兰下的是酸菜面,一人咬了一大碗,围着桌子坐下来,一边吃一边说。

“话说咱今天去哪个方向呀?”

林恒吃了一口面发问道。

田百顺提议说:“既然咱们是四个人的话,那就去太白山吧,那个方向东西多,林子也大。”

“可以,我觉得行。”

“我无所谓,远近都行。”

林恒看大舅和小姨父都同意了,他自然也没有意见:“那就太白山吧。”

太白山的方向和白石沟的方向是一样的,不过更往南一点。

往太白山那边还是有一段小路的,比直接走林子好走一些。

“走吧!”吃完了饭,林恒第一个背东西起身。

其他三人也都是一样的,拿着枪背着背包往出走。

“注意安全。”竟然叫三人送到了门口,叮嘱着。

“放心吧,没啥问题。”

林恒摆了摆手笑着回应。

四人一路来到了村子西边红枫山这里,从这边进山,往西南一直走,大约二十公里就到了太白山下面。

林恒这次没带雄霸,因为刚才在院子里,田百顺的狗一直想咬雄霸。

再加上他也不太想其他人知道雄霸的特殊之处。

进了山,田百顺就将自己的猎狗放开了,他走在前面说:“这条路我熟悉,我走过十来回了,我来给带路。”

“我建议是咱们从这儿就开始找猎物,不要一定要等到去太白山再找。”林恒看着众人说。

“那这样,咱俩一起,四个人稍微分散一点,寻找一下猎物的踪迹。”小姨父李佰全开口说。

“可以,有大发现就通知。”他大舅说了一声,往左边走去。

林恒则往右边走,跟着小姨父看看他怎么找猎物的。

一连走了一面山,都没发现什么踪迹,快翻梁的时候,林恒闻到一股恶臭。

“谁支的陷阱把毛老鼠塌死了。”小姨父李佰全一眼就看到了远处的石头陷阱。

“这地方没啥戏,经常有人来。”

他摇了摇头,又指着不远处的一个陷阱说:“你看,这就是阎王吊。”

阎王吊是一种踩踏弹射陷阱,是通过绳子将树拉弯在地上设的一个陷阱。

猎物踩踏上去就会触发机关,从而被树弹射起来吊在半空中,其灵敏度很高,踩中基本意味着见阎王,顾名阎王吊。

“小姨父,这是怎么制作的?”林恒知道这种陷阱,但并不会制作。

他就会最简单的绳套陷阱,就是那种活动绳,动物穿过去会越收越紧的那种。

“这简单,我教你。”李佰全笑着说,拿着木棍直接把面前这个阎王吊给触发了。

砰的一声,整棵树绷直,绳子带着木棍飞上了天。

“其实在地上钉的有一个带钩子的木桩,一根小木棍穿过钩子,巧妙的将绳子卡在上面,铺上树枝和树叶就完成了。”

李佰全解释了一下,给林恒掩饰了一遍。

“明白了。”林恒总算是知道怎么设置的了。

“那就走吧,这山脊上估计没啥东西。”

李佰全说了一句,继续往前走。

林恒跟他错开,并排往前走,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众人翻越了三座山了,依旧没有什么大的发展。

他发现了一只三只松鼠,两只乌鸦,都没机会动手。

小姨父李佰全发现了野猪的痕迹,但是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无法判断具体所在。

菌子啥的,则一律没捡,除非是灵芝这种比较珍贵的。

林恒一边吃窝窝头,一边四处观望,这里的林子,树基本都是十五米往上了,又高又粗,倒地腐烂的也不少。

远远的,就已经能看到太白山了,这个季节山上还是冬季,零下十度左右。

太白山山上常年无夏,春秋季五十天,冬季长达三百多天,远看全是雪白的云雾。

即便这样依旧能感受到其巍峨磅礴的气势,整个山脉仿佛一条巨龙横卧。

“林恒,这地方应该有东西,注意点,我发现了猪獾屎,绝对是最近刚拉的。”

就在林恒看风景的时候,远处传来了小姨父的提醒。

“好的,明白了。”

林恒收了心思,仔细搜索起来。

“灵芝!”

谁曾想猎物没发现,先看到了一棵赤灵芝。

走到树桩跟前一看,不是一棵,而是一丛,这棵树桩旁边长了足足八朵,三棵大的,五棵小的。

“运气真好啊。”

林恒不由得一笑,还全都是刚出的,没那种已经木质化的。

连忙四处寻找了一下,按理说应该还有,可惜就是没找到,这时候他就开始想念雄霸了。

“嗡嗡!!”

找着找着林恒突然听到嗡嗡声,以为是马蜂,吓得当场定住屏住呼吸。

然后慢慢寻找蜂窝,找了一圈,确定声音是来自于自己左前方。

林恒定睛一看,顿时转忧为喜:“不是马蜂,而是一窝野蜜蜂啊。”

他走近又确认了一下,没错了,那个石坎中飞出来的就是蜜蜂。

“小姨父,快过来,好东西。”林恒连忙呼唤。

“啥东西啊?”李佰全以为是猎物,连忙快步走了过来。

“野蜂蜜,我不会弄,你过来帮忙,咱们平分。”

林恒小声说道。

组队打猎都是按劳分配,这种单独发现的自然归他一个人,请人帮忙了自然要分出去一些。

“好东西啊,这是个大巢,蜜蜂不少。”李佰全一看,顿时咧嘴笑了。

这种采血秦岭深处的天然野蜂蜜营养价值极高,能卖到四五块钱一斤。

“我刚刚采灵芝发现的,但我没割过蜂蜜,不会弄。”林恒笑着说。

“这没事,包在我身上。”小姨父李佰全嘿嘿一笑,拍了拍胸口。

他先是找了一些松针,又弄了一下新鲜树叶包在外面,点着之后浓烟滚滚。

而后他就拿着烟雾走在了前面,林恒走在后面拿着一把刀和一个塑料袋,心里还是有点忐忑。

“不要怕,就是停在你身上也不要去伤害它,不会蛰你的。”

小姨父叮嘱了一句,就把烟雾放在了石坎下面,蜜蜂受到烟熏顿时全都往外飞。

刻在骨子里的本能告诉它们这是森林火灾的信号。

“我在点一个。”感觉一个不够,李佰全又点了一个。

等蜜蜂被烟熏得呆滞后,他才开始拆石坎。

“这个地方比较松,简单多了,我之前弄一窝野蜂蜜在树根底下,又是掏又是砍,可把我给累坏了。”

一遍拆,李佰全还有心情聊闲话。林恒看到蜜蜂确实没那么恐怖,也放松了许多。

不多时,石头拆完,蜂巢就显露出来一点了,林恒看到了很多封盖的饱满子脾。

经过一个春天的采集,现在的蜂巢正是蜂蜜最多的时候。

“发达了,至少能割四五斤蜜啊,把刀递给我。”

小姨父脸上的笑容掩盖不住,转过身说。

“太好了。”林恒满脸笑容的把刀递过去,这才刚刚下午,第一天就有这收获,这趟不白来啊。

李佰全将石头和土再扒拉一下,让蜂巢露出更多来,伸手割了第一片蜜巢。

“这一片就有两斤重啊。”他将巢脾上的零星的蜜蜂驱逐,才将其装到了林恒张着的塑料袋中。

林恒掰了一块蜜,连着巢脾一起吃了,被甜的有点腻歪,但过了一会儿竟然还能闻到一股花香气息。

“不行哪天来把这蜜蜂收回去养在红枫山上啊。”

林恒笑着说,蜜蜂对人是非常有益的,不止是蜂蜜,蜜蜂发出的嗡嗡声对人体都有疗养效果。

研究表明,经常经营蜂巢的蜂农比正常人寿命要普遍长五到十年,家门口放一个蜂桶,人也会变得更加平和,不会经常动怒和烦躁。

“可以啊,你弄个蜂桶,我可以给你帮忙收,我家的蜜蜂我就是在野坡上收的。

而且这一段时间正是蜜蜂分巢的时候,一些新分出去的蜜蜂更好收,随便一点蜂蜜就诱跑了。”

小姨父一边说,一边割蜜,因为是夏天,不用给它们留,四片蜜巢全割了。

割完了之后,又把洞口拿石头砌上,撒了一些树叶,恢复原样。

“那好,等回去我拿木板做两个蜂巢。”林恒点点头,养个两桶自家吃个蜂蜜也方便。

“加上蜜脾,至少七八斤啊,纯蜂蜜得有四五斤。”

割完后,两人回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李佰全看着袋子里装的蜂蜜咧嘴笑了。

“是的,咱们一人赚了十块钱。”林恒嘿嘿一笑。

“果然你运气好,跟着你我也走运了。”李佰全笑着说。

林恒给蜂蜜又套了一个袋子,放在自己背篓之中,回去再分。

“对了,小姨父你发现那猪獾的踪迹了吗?”林恒询问。

“没有,我估计就在下面这三岔沟里,看这天色,咋们今天晚上估计要在沟里找地方过夜了。”

李佰全说。

“那咋们就在附近多找找,这估计这地方是有活。”

下面这三岔沟是三个溪流汇聚到一起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小盆地,里面长满了树,远远能还能看到许多乱石以及大片湿地。

这地方肯定会有动物的踪迹的。

林恒再次和小姨父分开,四处寻找。

随着太阳越来越斜,各种动物也都开始出山活动,下午四点到晚上12点之前,是打猎的黄金时间。

四点多,林恒中午看到了第一只可以打的猎物。

一只坐在松树干上的灰松鼠,拿起弹弓将一棵陶丸精准的打在了它的脑袋上。

基本上,只要在射程范围内,弹弓技术练好了,是很难打偏的。

啪塔一声!

灰松鼠从树上坠落,等林恒捡到的时候,它已经没了任何生息。

继续走,林恒没能发现什么猎物的踪影,倒是发现了一小片鸡油菌。

这一次,他捡了,因为可以晚上煮着吃,和松鼠炖在一起也不错。

山腰没有发现,林恒找了找,就往山下走。

“大果青扦,好珍惜的树种。”

走着走着,林恒看到了一棵高十几米的大树,看起来像是云杉,枝头挂着一棵棵椭圆形的巨大果球。

这是秦岭特有的一种树,非常珍惜,只有秦岭才有,看起来也很漂亮,可惜对他而言没啥价值。

想了想,还是在地上捡了两棵果球丢进了背篓中。

这东西产的松子但是挺多的,他想看看附近有没有松鼠存在。

“咦,还真有啊。”

林恒在不远处相邻的一棵大树上看到了一只红松鼠,虽然有些高,但他还是想试试。

“砰!!”

就在他想动手的时候,远处传来一声响亮的枪声,紧接着是一连串的回声。

树顶的松鼠听到这声音,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不过林恒顾不得这些,连忙过去找小姨父汇合,往田百顺那边走,心想难道是打到了什么猎物。

“林恒你打到猎物了吗?”李佰全询问道。

“一只小松鼠,你嘞?”林恒展示了一下背篓里的东西,又问道。

“我没打到猎物,倒是运气好发现了一丛佛手参,挖了有六七斤。”

李佰全拿出自己挖的东西给林恒看,这和人参不一样,它是一种兰科植物的根,长得像人手,才被成为人手参或者佛手参。

其药用价值也很高,是很名贵的中草药,野生的能卖到七八块钱一斤。

“比我运气还好啊,晒干也有一两斤啊。”林恒羡慕的说。

“嘿嘿,是你运气好,跟着你我运气也不错。”李佰全嘿嘿一笑。

“小姨父,你说他们那边会不会是打到了大型猎物?”

一边往前走,林恒一边询问。

“没啥可能,我估计就是野鸡金鸡之类的,了不起就是一只白米子。”

李佰全摇了摇头。

所谓白米子,就是果子狸,他们这里习惯这样称呼。

“不过也说不准,也许他们运气很好呢。”

李佰全又笑着说。

“有可能。”

林恒点点头。

两人快步朝过赶,有了近一公里才看到了田百顺和林恒大舅鲁红海。

林恒率先发问:“打到啥了?”

“两只金鸡,今天一天就发现了这两只猎物。”鲁红海说。

“我和你大舅一起发现的,我开的枪,我们一人一只。”

田百顺提起金鸡晃了晃,是两只母金鸡,麻灰色毛发。

“那也不错了。”林恒点头,这金鸡肯定是存不下来了,今晚可以饱餐一顿。

“你们嘞?弄到啥了?”田百顺好奇的问道。

李佰全嘿嘿一笑:“我们弄到的野蜂蜜,佛手参,林恒还打了一只毛老鼠。”

“你们这运气,真是没话说了。”田百顺看了看林恒,觉得是新手光环,虽然没打到啥,但是采集的东西都很赚钱。

相比于金鸡,他们弄得这些东西都可以长久保存,能拿回去卖钱,才是最好的收获。

他们这金鸡,只能今晚烤着吃了。

“估计五点多了,咱们得找个晚上睡觉的地方了,找好了再出来打猎吧。”

林恒看了看天说。

“可以,正好这附近的猎物也都被惊跑了。”

鲁红海点点头。

四人一起养山下走,虽然说是夏天,但这可是高山中,白天林子里都不会感觉到很热,晚上就只有八九度。

如果不找个避风避雨的地方,万一遇到风雨,一晚上人可能就没了。

大家也都明白这个道理,这事情马虎不得。

死在秦岭山中的猎人不再少数,其中大多数都是死于环境而非毒蛇猛兽。

不好意思,电脑出了点问题,刚刚弄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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