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5章 钻石湾屠杀(一)

大顺这边,也压根没有去追击。

而是依旧之前的老办法,集结之后,向前挪。

当天晚上、第二天早晨,一切照旧。

英印联军退的也不快,只有少量的骑兵接触,也没有爆发大规模的战斗。

最多这边抓几个斥候、那边抢两匹战马。

再往后退,就是鲁布纳扬拉河与胡格利河的三岔口了。

英印联军必须要做出决断了。

第二天傍晚之后,大顺照旧还是派出了一些闲的蛋疼的侦骑,去英印联军的营地附近扔了俩炸弹,闹了点动静,随后撤退。

营帐里,英国和孟加拉这边的指挥官们,愁容满面。

指挥官们愁容满面的原因,就是大顺这种乌龟壳战术。哪有这样的?

优势的兵力、优势的火力、优质的步兵、还有精锐的掷弹兵,结果怂的像是刺猬一样。

摆开阵型就是防守反击。

但凡要是觉得能打赢,前天大顺摆开阵势的时候,这边就会选择打了。

而现在,大顺到底要干什么,完全看不懂。

大顺如果在钻石湾筑城,修建炮台,那么就等于直接割裂了英军和孟加拉军队。

因为,一群攻城这么快的部队,其守城能力一定惊人,这一点毋庸置疑。能守才能攻、能攻就会守。

到时候,在钻石湾筑个棱堡,塞上一千多军队,摆上30门岸防重炮。

那么,加尔各答就是死地了。一千人的要塞守军,就能拖住英国的舰队全部和全部步兵。

大顺的海军就能解放出来,大顺的陆军主力也能解放出来。

英国的印度分舰队,就只能缩在胡格利河的港湾里了。

在狭窄的河道,与岸上的炮台岸防炮对轰?这怕不是失了智。

要塞里塞上一千人,后勤完全掐不断,海军不断能补给,就英国围攻本地治里表现出的水平,估计能围到乔治二世薨了,新王登基……

本地治里不是攻下来的。

是野战把法国的机动部队打崩了,海战把法国海军逼回了毛里求斯,解围无望,法国军官选择了投降。

之前几次围攻本地治里,英国和其印度盟友的攻城能力,已经证明了他们无力强攻。

问题在于,如果大顺真的在钻石湾筑城,靠着这种恶心而又猥琐的堡垒推进战术,是没办法复刻本地治理投降事件的。

海军连胡格利河都出不去,怎么海战把大顺的舰队击退?

野战要是能轻松获胜,前天就打了,何至于在大顺展开纵队之前,选择跑路?

而一旦钻石湾的堡垒修好。

要么,英军放弃加尔各答,全部退到恒河以北,和贾法尔的孟加拉部队一起防御达卡、拉杰沙希。

要么,贾法尔一旦看到大顺选择筑城,就会头也不回地跑路的。因为城筑好,也就意味着大顺的陆海军主力都解放出来了,随时可以沿着恒河而上,攻入孟加拉腹地,拉上那些支持西拉杰复辟的人。

这真的就像是在开赌,大顺的本钱太多,压根不开牌,一直在加码,要开你开,我是不开。这种玩法,最是无趣,可偏偏有效。

明天打不打?

明天再不打,那就不用打了,联军就可以直接解散了。

英军是选择死守加尔各答,还是焚烧威廉堡跑路去恒河以北,那就看英国人的了。反正贾法尔的意思很明确,再不打,他就要撤了。

可打,怎么打?

大顺这边,摆明了就是个防守反击的阵型,怎么打?

贾法尔的骑兵,能在大顺的中军突破孟加拉步兵之前,摧毁大顺的侧面一翼吗?

在一片惨淡愁云中,精神亢奋的克莱武,却给出了一个赌一把的可能。

“先生们,实际上我们还是有可能获得一定的胜利的。虽然,我相信,我们不可能全歼他们,但是,如果指挥得当,我们有可能毁灭其四分之一的兵力。”

“我注意到,他们的行军很有章法。但是,我们仍旧有机会。只要我们敢于主动、主动战斗。”

“他们的弱点,就在于他们摆出了防守反击的阵型,让大量的骑兵部署在中间的纵队。”

“如果我们能够把握住这个时间差,完全有可能在他们的中间纵队未能支援之前,凭借我们盟友的骑兵优势,摧毁他们的侧翼。”

在众人都无计可施的时候,克莱武的这番亢奋的话,再度点亮了众人的希望。作为之前和杜普莱克斯对抗时候,少数能够出奇兵战胜法国人的明星,克莱武的大胆历来为众人所知。

而此时,克莱武再度提出了一个豪赌一场的战术。

他之前赌过许多次,基本都赢了。

除了第一次和西拉杰的孟加拉军队对抗的时候,赌了一把,一脚踢在了钢板上,偷袭大营直接偷到了西拉杰部署好的中军,被打了回来,但依旧全身而退。

其余的时候,基本都赌赢了。

现在这种局面,拉开阵势和大顺打,确实没有机会。

赌,意味着可能赢、也可能输个倾家荡产。

大顺不是孟加拉军队,真要是像第一次对抗西拉杰时候那样踢到钢板上,那就压根不可能全身而退,会满盘皆输。

但现在,众人已经没有选择,于是纷纷看向克莱武,询问该怎么豪赌这一场。

克莱武展开地图,用锡兵娃娃当做简单的兵模,讲了他的豪赌方案。

“明天早晨,我们可以早起,在中国人行军进攻的时候,我们也选择动起来。”

“让我们精锐的多塞特郡团,和贾法尔的骑兵,以及孟加拉102、103营,都集中在右翼。”

“我们不要和中国人展平行线,而是要快速行军,将我们的阵线,向中国人的左翼扭转。”

“趁着他们调整部署的时候,抓紧时间,发起对其左翼的进攻。”

“这样,孟加拉的孱弱步兵,可以和中国人的阵线拉开距离,使得中国人即便想要击溃孟加拉的步兵,也需要行军的时间接近。”

“而且,我发现中国人很依赖炮兵,他们离开了优势的炮兵,未必就会打仗。至少据我所知,他们攻打准噶尔汗国、攻打荷兰人、甚至攻打日本,都是集中了数倍的优势炮兵。”

“这固然是他们的优势,但也意味着,我们有机会争取一个时间差,至少在一个小时内让他们的炮兵无法发挥全部优势。”

“当然,这个战术很冒险。如果我们不能在没有炮火准备的情况下、且于一小时之内不能击溃他们的左翼,那么我们全军都会陷入极大的危险当中。”

“但是,这是唯一可以尝试的办法。根据这两天的观察,他们的侧翼纵队,只有3500名步兵和少量的骑兵。”

“如果我们集中3000名骑兵、1200名欧洲和孟加拉营的步兵,尝试一次突袭……一旦在半小时内将他们的左翼冲散,那么我们就可以获得优势……”

“这么做,当然有极大的风险。但显然,如果不这么做,他们就可以像个乌龟一样挪动到钻石湾,并且占领那里,建造炮台……那样的话,加尔各答,就像是完全没有海军优势的法国人的路易斯堡一样,成为死地。我们只能选择放弃威廉堡,渡河撤退了。”

这显然是一种搏命的打法,而且是一种一锤子买卖的打法。

一旦一小时内不能吃掉大顺军的左翼,那么,就要面临全军被歼灭的危险。

因为,拿走了英军和贾法尔骑兵的孟加拉步兵,根本无力阻挡大顺的进攻,只能靠这种把平行线变夹角斜线的方式,拉长接战距离,拖延时间。

这种打时间差的前提,就是孟加拉骑兵要不经过任何的炮火准备,直冲大顺的左翼步兵。

然而,这,似乎的确是唯一获胜的可能。

…………

大顺军的营帐内。

杜锋兴高采烈。

“这就和打马吊牌一样。我有至少有八张牌可以胡,而他只有最后一张单吊牌。”

“庙算胜于战场。天子与兴国公布局许久,使得我手里的牌面无限好。”

“可攻、可不攻。可守、可不守。可筑堡推进、可偷袭后方、可摆乌龟阵、可慢慢堆炮台、可靠海军封锁、可攻其所必救折向达卡。”

“而他们能赢的方法,只有一种。集中兵力,猛攻我军的左翼或者右翼。再无其余可能的赢法。”

“因为……他不会傻到,集中所有的有进攻能力的兵力,来攻我的中军。那样会被包饺子,一旦撕不开,跑都跑不掉。”

“他们没有和我们真正交过手,包括荷兰人,实际上也没有。他们只是见到了我们的攻城、围城、筑城、修炮台的能力。却压根不知道,当年本朝军改的方向,到底是什么。”

“我们真正的优势,在于军改后的步兵操典和战术条例以及大量的营连军官生。法国军队此时要做阵型转换,需要五分钟,而我们只要一分钟。我们步兵的战场行军速度极快,而且纵队变横队或者方阵的速度极快。”

“我们的骑兵当然可以战胜孟加拉的骑兵,但是……如果不黏住他们,他们会跑的飞快,抓都不好抓。”

“我头疼的不是怎么赢,而是我手里的骑兵,还是有点少,两翼骑兵对撕,只怕七点开打,七点半贾法尔就会明白赢不了,肯定要撇下英军和步兵开溜……他要溜了,北渡恒河还得打,麻烦,终究不比恒河以北传檄而定的功劳好看。”

“此战的关键,不是胜利。而是……筑京观。所以,要想办法黏住他们,诱使他们主动进攻,从而把击溃战打成屠杀,震慑孟加拉人百年不敢有反抗之心。”

“昔者,叔党谓楚王曰:克敌必示子孙,当筑京观,以无忘武功。”

“古人云:夫武者,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

“武者之功,此战可得三。”

“贾法尔临阵倒戈投靠外敌,此本朝最恨之贼行,若将其剪除,此一功也。”

“天竺藩镇之祸,战乱连连,本朝若定,可谓禁暴安民,此二功也。”

“天竺适种棉、稻,麻,又有上等肥料硝石。此一战而定,本朝百姓多得其利,可谓保大、丰财,此三功也。”

“故足以彰显武德以示子孙。正好一战而定,免得日后烽烟四起,竟要四处屠戮。”

说完,杜锋笑道:“这样吧,今日我坐庄,你们压一压。猜他们会打我们的左翼?还是偷我们的右翼?反正我压他肯定不会像上次打西拉杰那样试图偷我中军大纛,这个谁敢压,我一赔二十。”

“从我当锡兰都督的那一天,我就在琢磨杜普莱克斯;从克莱武脱颖而出的那一天,我就又多了个要琢磨的人。兴国公早就和我说过印度的事,我琢磨了整整十年。我敢说,凭我的了解,克莱武一定会豪赌一场的。”

营帐内,一片轻松的气氛。

如何行军、如何渡河、何时扎营、渡河如何组织、如何架桥、今日行军几里以避开沼泽等等这些,都不是主帅要干的事,参谋部就是干这个的。

一切照常推进,营帐内根本没有任何的紧张气氛,打也好、不打也好;明天打也好、后天打也罢,这都不影响。

最不济,他们就是不打,那就改换策略,主动进攻,大不了打成击溃战,强度恒河追击迫使贾法尔跑路便是。

反正乔治堡那抢出了时间,就算偷袭威廉堡不成,在枢密院规定的时间内,啃也把加尔各答啃下来了。

无非就是那样的话,杜锋觉得封爵虽还能封,但只怕伯爵到顶了,封侯这辈子都没指望了。

(本章完)

第1246章 钻石湾屠杀(二)

第二天早晨五点三刻。

冬季总是弥漫在孟加拉的薄雾还未完全散去,大顺军左翼纵队的侦骑已经和那些穆思林轻骑短暂地交火了。

大顺的侦骑一般都是七人一个小队,他们的制式装备,是一支海军款的短管燧发枪、一支燧发短枪,一支长矛、以及一支骑兵刀。

这些侦骑一般都是良家子组成,因为这需要一定的自小培养的马术。

和那些正规的农民出身、拉上战马训练两三年的正规列阵骑兵不同,侦骑需要很好的马术。

当侦骑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抢到很多战利品。

一般来说,对面的侦骑身上的东西不少。尤其是穆思林骑兵。

比如此时大顺的这支侦骑小队发现的对面的孟加拉轻骑。

一支塔瓦弯刀,可以卖一笔钱;一件可能破损的羊毛和绸布编织的紧身“奇希利卡多”布甲,也能卖一笔钱;身上的金银首饰、会镶嵌一些银装饰的蒙古款式的脚尖勾起可以勾住马镫的靴子……或者身上抢到的女人纱巾,等等,都可以卖钱。

这支侦骑小队在南洋服役许久,对于这些穆斯林小地主或者小贵族身上的装饰,非常了解。所以他们比较乐于砍人,运气好有时候再拽个耳环、摸个戒指什么的,只要没死,吃喝嫖赌一年的钱就出来了。

侦骑小队的队长看着对面淡淡薄雾里冒头的六个骑兵,将嘴里嚼着的烟吐出来,露出来了亮闪闪的两颗金牙。那是他在南洋的战利品,从死人嘴里拔下来的。

检查了一下身上的火枪,一起打过几仗的伙伴也不需要什么口头的命令,摇晃了一下脑袋吹了声口哨,便默契地心有灵犀。

他的鞋跟敲了一下马镫,小队开始朝着对面慢跑过去。

对面的孟加拉轻骑也发现了他们,并没有跑,而是也朝他们对冲了过来。

两边还有两百余步的时候,他猛然提快了马速,吆喝一声,肩膀一抖,将挂在背后的海军款短管枪向后折了一下,活动了一下肩膀,将长矛夹在了腋下,但是夹的并不紧,也没有按照那些在他看来那些奇葩的操典规定的手肘要低于长矛卡在腰部、前臂要倾斜成什么样的标准动作。

对面的孟加拉骑兵手里也是夹着长矛。

此时侦骑小队队长的眼中,已经没有了别人,只有对面的这个孟加拉骑兵。

马匹开始加速,在两人相距约莫五六十步的时候,原本夹在腋下的长矛,被他举了起来。

左手松开了缰绳,只要双腿控制马匹,变成了标准的双手持枪姿势。

对面的孟加拉骑兵显然有些慌张,但他终究没有做出双手持枪的姿势,而是硬着头皮,将长矛斜着指向了大顺这个侦骑小队长的面部。

双马交错的瞬间,小队长举矛一拨,随后手臂一收一刺,在瞬间刺中了对面的脸。

身体下意识地向侧面以倾,避开了对面被他隔开后偏离了方向的长矛。

已经在身后的敌人落马,他收起了长矛,控着缰绳,准备绕圈子重新冲击,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枪声。

他也顺势把长矛丢在地上,从侧面的捆扎袋那拔出了手枪。

在拔出手枪的时候,他的心情挺不是滋味的。倒不是说因为杀人,他嘴上的金牙都是从死人嘴里拔的,杀人这种事对他而言已经毫无内心波澜了。

只是握着手里的短枪,感叹着自己这批人的时代过去了。

他们或许是大顺最后一批职业武士,或者叫良家子小地主职业兵了。

除却那种重甲单手持枪冲阵的,实际上此时大部分的骑兵单手持枪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马术不合格,马上武艺这种东西,已经没几个人练了。

他生在那种典型的“列侯”良家子家庭,大顺的列侯不是爵,类似于老战士、老五营。自小骑马,骑了十多年,可以随意地双手持枪、松开缰绳、只靠双腿和腰腹控制马匹。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大顺组建的一些骑兵营,没几个能双手持矛的,甚至很多可能都是流民或者农民里招募的。

指望他们用双手持枪,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就像是最简单的回马枪斜下刺这个动作,他玩起来,靠着双手持枪,简直不要太简单。

而朝廷训练的那一批正规的枪骑兵,压根不存在双手回马刺的能力。

他们倒是也能回马刺,按照操典训练,要分为右侧刺、左侧刺,每种刺法都有标准的分解动作。

第一步,标准腋下夹枪姿势。

第二步,脚踩住马镫,大腿用力,身子略微战起。

第三步,枪尖向下,身体继续站起。

第四步,利用站起来的高度,将长矛的枪尖由下绕圈,手腕翻转。

第五步,矛身依旧在腋下,脖子右拧,持矛手腕与左耳平齐。

第六步,扎。

第七步,收枪,待收枪完毕后,双腿卸力重新坐在马镫上,继续保持腋下持枪姿势……

左侧刺,也是差不多七八个分解动作。

那些可能之前压根没骑过马的骑兵,不需要双手松缰的能力,按照这种分解步骤一天一天地训练,一样也能达成回马刺的效果。

问题的关键在于便宜,培养一个这样的骑兵,需要一匹战马、三年军饷伙食,就可以完成编队作战,而且效果非常好。

他们未必适合这种小队对抗的侦查、袭扰、偷袭、放火等行动。

但排队冲锋的时候,1000个碍于马术只能单手持矛的骑兵,和1000像是他这样的自小训练的武士地主,其战斗力基本持平。

这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或者说这不是大顺这边的特有问题,而是一种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的武士阶层落寞的问题。

包括这些孟加拉骑兵,曾经莫卧儿时代的精锐专职马上武士,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现在的大部分骑兵,都是些莫卧儿巅峰时候的三流骑兵,地方贵族的下属骑兵的水平。

他爹当年也参与了西北的战争,那时候准噶尔人等蒙古人的马上武艺,也已经不行了。一大堆用火枪的,很多都是骑马机动下地作战的火枪手;还剩下的那些,也是回归了前朝中后期蒙古人的水准,忘记了长矛的马上武艺,只会用马刀和短弓了,一些使矛的也都用短小的类似钩镰枪之类的东西了。

甚至于……大顺在开国之后,连前朝那种专门遴选弓马娴熟之辈的武举都取消了。

只不过他爹是个老古板,家里祖上是靠马上武艺搏的出身,于是一辈辈传下来。到了他这一辈,依旧接受了严格的马上武艺的教育。

然后,他就不得不想到自己的儿子——压根不学了。不是不学骑马,而是压根不去下苦功去学那些精湛的解放缰绳的马上武艺了,转而反问他:爹,你武艺这么好,怎么只有军衔军勋而无实职呢?连个营长都当不了,我学这些何用?若倒退数百年,或可为校尉、散骑、部曲,甚至搏个将军,现在却不过是个只有勋而无实职的大兵……

时代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这是个工匠、手工业者等传统中产,逐渐被工人和机器毁灭和取代的时代。也是他们这样的杀人“工匠”们逐渐被廉价的、批量的、不会双手松缰的、批量冲锋的农民训练的骑兵所取代的时代。

刚才的冲锋,他只是感慨于,连这些穆斯林武士的武艺,也都降成了这样。连刀盾、双持、或者双手矛都不会的骑兵,也能来当精锐侦骑了……

不能说叫兔死狐悲,只能说,这是一种很悲哀的时代感叹。

他想,或许,我们这辈人,是天朝最后一批还会玩骑射连珠、左右开弓、双手持矛等马上花活的人了……这世道啊,真的是变得太快。

心里这样感慨着,手上去熟练地把只需要一只手持握的手枪,压在了自己拉缰绳的左腕上,快速绕到一个准备逃跑的孟加拉骑兵的侧面打了一枪,用铅弹而不是骑射飞羽把他射下马。

然后很娴熟地把手枪插了回去,抽出马刀,弯着身子在那个落马的孟加拉骑兵的脑袋上来了一下。

六个孟加拉骑兵都被砍死或者射死了,他们也没留活口,这不是战略侦查,不用留活口。

点了小队里两个没负伤的人的名字,叫他们越过前面那片树林继续看看,战利品会按照规矩给他们留一份的。

然后自己跳下马,和手下们一起翻捡这些孟加拉骑兵的随身物品,寻找耳环、银子、宝石或者纱巾之类的东西。

搜刮完战利品,把对面的马也收拢了后,这几个人便点了支烟,准备去前面接应一下。

然而才跑了两步,就听到远处的树林那边,传出来几声枪响。随后之前去前面的两个骑兵从树林中出现,一边纵马一边将手里的旗帜快速摇晃着。

“骑兵!他们的骑兵主力!”

小队的队正看出了旗帜的意思,却没有立刻跑,而是带着人集结之后,亲自去看了看,这才开溜。

…………

六点一刻。

大顺军的左翼开始为展开作战做准备,不过他们并不着急。

那些府兵线列兵,只是调整了一下纵队的位置,确保可以方便地组成错落的方阵。

而那些用膛线枪的散兵,和骑炮以及跟随的6斤榴弹炮,还有那个爪哇军镇的职业募兵们,则依靠他们平日的高强度训练和南洋一些小国的实战,进行了一场在二十年前的欧洲战场看来不可思议的机动。

膛线散兵散开半圆形的圆弧阵,在炮兵的前面,完全不需要列阵整队,松散无比地以圆弧阵掩护后面的炮兵。用一种远胜列阵线列兵的速度,将18门骑炮和6斤榴弹炮,部署在了可视范围内孟加拉人可能发动进攻的侧面方向。

后面是以纵队行进的南洋军镇的募兵。

孟加拉的骑兵已经开始动了。

膛线散兵得到的命令,是四百步的时候自由射击。

被散兵掩护的炮兵得到了命令,是近距离发射霰弹。

军镇的步兵连队,则是组成横队,持续射击,把这些孟加拉骑兵逼得转弯,往侧面的缝隙里绕。

那后面,是按部就班部署了营连位置的抽丁的线列兵,和炮兵阵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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