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大篓子

“让王爷费心了。”

洪应脸上显出了一丝窘迫。

“本王很难办啊.”

林逸摸了摸下巴,叹口气道,“净身房都是有记录的,你这么随便拿走,人家还不是能轻易找到你头上?

你这么做倒是有什么意思?

你倒霉没事,别连累本王啊!

哎,本王这小心脏现在还吓得噗通噗通跳。”

净身房这种地方,他一直抱有强烈的好奇心,但是从来没有去瞧过。

离着老远就感觉下身凉嗖嗖的,没事去闲逛啥啊!

“王爷,咱们的宝贝只有告老还乡出宫才能赎回来,可中途意外身故的也多,很多人早已尸骨无存,净身房中梁上,无人赎回的宝贝不知凡几。

小的就给掉了一个包”

洪应失血的脸上正是得意,突然瞧见林逸的眼神,吓得赶忙解释,说的过于匆忙,又掩嘴咳嗽了好几下。

然后接着道,“而且,小的进出都是从冷宫后面高墙,任谁也想不到小的是去偷宝贝回来的。”

净身房在皇宫最偏僻处,向来无人值守,甚至宫里巡逻的侍卫都会刻意绕着走,谁能想到会有人过去偷那一根死物呢?

“你是在哪里被侍卫打伤的?”

林逸又接着问。

“冷宫,”

洪应说到这里的时候,脸色更加的晦暗,“出手的不是侍卫。”

“难道是宫里的刘供奉?”

一边的宋城始终在边上侧耳倾听,此刻也忍不住插话了!

洪应的功夫有多高,他是最深有感触的!

除了宫里刘朝元这样的大宗师,他想不出还能有谁把洪应打成重伤。

“呸!”

林逸挑了挑眉毛,大大咧咧的道,“就他这三脚猫功夫,配得上刘供奉出手?

人家可是大宗师!”

对于这位大宗师,他可是高山仰止!

小时候学武,一开始他其实是兴奋的!

毕竟学成之后,高来高去,纵横江湖,快意恩仇,潇洒的身形搭配着自己这张完美无瑕的脸,肯定能引起万千少女的尖叫!

哪个男儿不向往?

可惜扎了两年的马步,挥了上万次拳头,居然没有一点奇迹!

他真的给穿越众丢人了!

不过做人呢,最重要的是不能失去梦想!

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一定是宫中教头水平不行,不然以他天纵之资,穿越者身份,怎么可能没有一丁点的进步!

所谓名师出高徒,一定是宫中教头的水平不好!

他一定要找个好点的师傅!

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宫中这位大供奉。

偷偷摸摸的跑过去,又是作揖,又是好话连篇。

这位老供奉没有一丁点拒绝的意思,只是说,想学他这门功夫就得把任脉,督脉,冲脉交会处的穴位给废掉。

学了两年的功夫,他当然知道交汇处在哪里!

挥刀自宫?

吓得拔腿就跑!

从此彻底熄了习武的年头。

不!

这不是咸鱼!

人生不过百年,做人还是轻松一点,坐看云卷云舒,静听花开花落,任凭潮起潮落。

浮躁让人缺乏幸福感,缺乏快乐!

难为他,年纪轻轻的就有了知足常乐的人生境界!

不过,倒是把洪应逼的愈发勤了,还特意把东方不败作为励志故事说给他听。

谁能想到洪应会走火入魔呢!

宋城听见林逸的话后,整个人都呆了.

如果洪应的是三脚猫功夫,自己先不说,同样是七品的淮阳公主林宁公主算什么?

淮阳公主可是梁国出了名的天才武者!

但是,一联想到他们这个王爷是武学白痴,也就释然了!

居然能把罗汉这种只会胸口碎大石的废物当做高手!

因此也不再争辩,只静静地看着洪应。

“王爷高见,出手的确实不是刘朝元。”

洪应又重重的咳嗽了两声后,“是一个女人,小的在宫里这么多年都从来就没有见过的女人。”

“女人.”

在宋城的诧异中,林逸哈哈大笑,捂着肚子,笑的眼泪水差点都出来了。

“你也好意思说,居然让个老娘们给打的半死不活!

哎,搞的本王这脸都没地放!”

说着说着好像要找个地缝钻进去似得。

“小的知罪!”

洪应满脸通红,说着就要跪下来。

“好好躺在吧,别动了,”

林逸朝着他摆摆手道,“出城门的时候,看到兵马司和御林军、暗卫都在调动,你可是捅了大篓子啊。

弄得都不敢随便给你找不熟悉的大夫过来,还是等葫芦来了再说吧。

你自己摁下胸口,有骨折没有?”

真要是骨折了,就麻烦了!

洪应道,“王爷请放心,小的只是受了一点内伤,自己运功慢慢调理即可。”

林逸瘪瘪嘴道,“还运功调理?

能不能尊重一下医生这个职业?

心肝脾肺肾的不管哪里出血,你这小命就算交代了。

明年的这个时候,你坟头草估计有二尺来高了。”

宋城忍住笑,赶忙岔开话道,“王爷,我去外面看看,估计快到了。”

林逸看洪应还在那一个劲的咳嗽,便拿起茶壶,准备给他倒点水。

“不敢劳烦王爷。”

洪应一个骨碌起身,接过林逸的茶壶和茶杯,自己倒水。

“哎,你说说这明天就走了,你这样子让本王很为难啊。”

林逸在屋里来回踱步道,“看来一时半会是走不了了,天意如此啊。”

“王爷自可先行一步,小的随后就能追的上。”

洪应急忙道,“切不可耽误了王爷的大事。”

“说的容易,留你一个人在这里,死了都没人知道,大夏天的烂在屋里,一股臭味,影响左右邻居,周围的花花草草,那多不好。”

林逸无奈的道,“还是本王留在这里给你收尸吧,省的你去祸害别人。”

“王爷.”

洪应的眼眶通红。

“别给老子来这一套,好好的躺着。”

林逸见不得他这样子,一个老爷们羞羞答答的,气愤的道,“葫芦这小王八蛋怎么还不来!”

“王爷.在下来了”

随着声音,门开了,先走进来的是宋城,身后是一个身材精瘦、矮小的中年人。

干巴巴的五官全部挤在一起,那张小脸的位置都好像有点不够。

(本章完)

15.第15章 宫内的高手

第15章 宫内的高手

好听一点叫五官紧凑,难听一点就是没长开。

把木质的医药箱放下来,直接跪下来道,“给王爷请安。”

他原名胡是录,王爷嫌弃喊起来麻烦,干脆就称作葫芦了。

本是王爷府马夫,和孙邑不一样的是,他还兼职做兽医。

除了在府中做,他还在外面捞外快,给牛马驴子看看病。

一次府中的马难产,那痛苦的嘶鸣声响彻整个王府。

当时的他忙得手足无措,王爷也被吸引了过去,直接好奇的问,为什么不把马肚子破开!

他恍然大悟,小马驹生不出来,母马肯定是活不下去的。

与其这样一尸两命,还不如把马驹从母马肚子掏出来,还得个小马驹!

他果断的把母马给弄晕了,把马驹给掏了出来。

结果,令人想不到的是,王爷居然命令他把马肚子给缝合上!

这是几个意思?

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王爷已经命人准备好了蜡烛、缝衣针、肠线、白酒。

王爷的命令,他肯定是不能违背的,硬着头皮做完了王爷所谓的“手术”。

然后每日只给母马灌水喝,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周后,这匹马居然活蹦乱跳!

王爷也甚是高兴,告诉他这叫“剖腹产”。

居然还详细的告诉了他一些原理,虽然他不完全懂,但是隐隐约约的觉得,自己正通往一条金光大道。

王爷说,这剖腹产牲口上面可以用,人身上也可以用。

他哪里敢在人身上用,顶多用这点本事,在牲口身上赚点钱!

但是,有一次,隔壁的邻居突然跑到他家,媳妇早产,太晚了找不到稳婆,价钱不到位医官又不肯来,让他帮着给老婆接生。

他是疗兽病的兽医而已,怎么可以给人接生孩子呢?

说破天都不肯同意的!

当人家告诉他,保小不保大,特别是刀已经架到了他脖子上。

他才义正言辞的表示,人命关天!

必须去,肯定去!

结果,孩子活下来了,孕妇也保住了。

他发现给人接生比给牲口接生简单的多了,毕竟人能听懂话,听指挥,让使力气就使力气。

先在自己的里弄巷口出名,然后他大着胆子接了几个孩子之后,彻底在整个南城出名了。

虽然也有失败的时候,但是对孕妇的家人来说,只要传宗接代的孩子保住了,死个女人能算什么事?

依然欢天喜地相送门口,附带不菲的诊金。

大着胆子,他开始向请教王爷更多了。

这位王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学的越多,他的胆子越大。

之后的有一天,他居然有了解剖人的想法。

他觉得自己魔怔了,诚心的向王爷请罪。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王爷居然高兴地一蹦三尺高,夸赞“他这一小步,将是人类的一大步”!

安康城外的乱葬岗经常出现他忙碌的身影,这里多的是兵马司送过来的尸体,有伏法的贼匪,有饿死在大街上的乞丐,有穷人家的弃婴。

大概太多,掩埋不过来,上面有一席破旧的草席就算是不错的了。

如今,安康城里的人都尊称他为胡郎中,每天找他看病的人络绎不绝,甚至当朝的王公大臣都找他。

唯一的不幸便是识人不明,娶了一位喜欢揪耳朵的老婆,他这张脸更是展不开了。

“赶紧起来,别整这么多虚的,看看他怎么样,会不会死。”

林逸不耐烦的朝着他摆摆手,然后指了指洪应。

“是。”

葫芦慌忙站起身,走到洪应的跟前,躬身道,“洪总管,麻烦你把衣裳解开。”

林逸见洪应手放在衣扣上犹豫不决,更是不耐烦道,“磨蹭什么,快点,把胸口的衣服解开就行了。”

洪应这才叹口气,解开了自己的衣裳,胸口倒是没有什么,只有后背,赫然有一个紫黑色的掌印。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葫芦把耳朵贴在洪应的胸口,听完后,又转到他的背后,一边敲,一边听。

半晌后,才笑着道,“洪总管福大命大。”

林逸问,“那现在是什么情况?”

葫芦道,“肺部大概是肿了,洪总管这才咳血不止,开几服药,慢慢调理,总是不妨事的。”

“那就好。”

林逸悄悄的松了口气,然后点头道,“开药吧,这几日你别的地别去了,就在这守着,省的需要的时候,找不到你这个人大忙人。”

“使不得,”

葫芦苦着脸道,“王爷,家有河东狮吼,在下实在是

不敢夜不归宿啊!”

“瞧你这德行,真是丢尽了咱们男人的脸面!”

宋城不屑的道。

“在下可没有宋掌柜的威风。”

葫芦也是不假以颜色,他可不是当年那个任人拿捏的马夫兼兽医了!

“行了,”林逸没好气的道,“那就白天在这里,晚上回去。”

“谢王爷!”葫芦拱手。

林逸叮嘱道,“你们嘴巴都严实一点,洪应受伤这事千万别传了出去。”

“是,王爷!”

葫芦直接跪了下来,这话不就是说给他听得吗?

站起身后道,“小的下去熬药了。”

林逸朝着他挥了挥手,等他出去后,又走到床前去,朝着洪应的后背仔细看了看,惊讶的道,“这女人得使多大劲,差点让你肋骨都陷进去了。

他娘的,简直是暴力狂啊!”

“王爷,都是小的无能。”

洪应羞愧道。

“冷宫里面的人,到底是谁呢?

会武功的好像只有一位是文昭仪,年纪应该不小了吧?”

冷宫除了皇帝和皇后,禁止任何人随意进出。

但是,林逸小时候抱着强烈的好奇心,爬过不少次墙头。

里面总共住着不超过七位娘娘,环肥燕瘦各有特色,他都是见识过得。

印象最深的就是文昭仪,有一次他趴在墙头上,这位文昭仪便手拿着糕点朝他招手。

他倒是不怕,被发现了也没什么,小孩子淘气,他老子还能砍他脑袋?

文昭仪面容清秀,没有一丝皱纹,他就直接喊小姐姐。

倒是把这位文昭仪逗的开怀大笑。

当得知这位文昭仪已经快七十的时候,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文昭仪慈善,他经常去做客。

他还告诉她地球是圆的,月亮本身不发光,怎么做菜好吃。

甚至还会说一些笑话逗弄这位愁眉不展的文昭仪。

随着林逸搜肠刮肚的把甄嬛、芈月的故事跟她讲完,林逸的年龄渐大。

他虽然还是住在宫中,但是已经搬出后宫,换到了御花园边上专门给未出阁皇子住的地方。

去看自己亲妈都要通报,更何况是冷宫,他就不再敢随意去了。

让皇帝老子发现了,不会怎么样,顶多就是皮开肉绽。

敢窥觑老子的女人!

洪应道,“小的听说圣上初登大宝之时说过,冷宫里面都是些苦命女人,下旨允许她们出宫,让她们家人接回,其中就有文昭仪。

只是文昭仪不乐意,说家里已经无亲人。

从圣母皇太后关押她开始,这冷宫她一住就是五十年,自己种菜,自己做饭,自己洗衣服,未曾出过冷宫一步。”

林逸好奇的问,“那你觉得会是谁?”

洪应摇头道,“小的猝不及防后背受了一掌,没法久留,倒是没机会瞧见她的面容。

后面的大内侍卫听出动静后,小的已经跑出来了。”

越说越是羞愧,脑袋都要搭到胸口了。

林逸拍拍他肩膀,安慰道,“行,好好养伤吧,等你伤好了,咱们再启程。”

然后让宋城驾马车送他回城。

宽大的城门东两边站着暗卫正在盘查过往行人,领头的赫然是暗卫指挥使江重。

“明明叫暗卫,光天化日之下出来,名不副实啊”

林逸忍不住对着宋城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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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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