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很阳光的作者写出的基调灰暗小说

这是他第一次见余桦,虽然对方没有报出自己的姓名,但他能确定就是他。

有些潦草的头发,还有那桀骜不驯的小眼睛。

青年看到他们赶忙站起来。

“请问,你是《延河》杂志社的方明华编辑吧?”青年对着方明华说道。

“哈哈,小方,又是找你投稿的,我先上楼去了。”张先亮笑着向上走去。

方明华笑着打了个招呼,然后对青年说道:“走吧,去我房间。”

“我叫余桦,是浙省海盐人,一名牙医。”青年边走边自我介绍。

果然是他!

不过方明华已经见多了这个时代的风流才子,再见到余桦也没感到多少激动。

“这位是陆遥。”

方明华给余华介绍。

“路作家,你好,伱好。”余华赶忙握手。

陆遥有些好奇看了看这个青年。

陆遥和方明华住一个房间,等进屋之后,方明华招呼道:“坐,坐,你什么时候到申城的?”

“今晚。”

“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我下车后买了几个包子。”

“住哪?”

“暂时还没找住的地方。”

余桦一边回答心里有些着急。

说稿子的事啊,问这些芝麻小事干嘛?

方明华依旧不慌不忙,给对方倒杯水之后,才问道:“你是来投稿的?”

“对,对。”

余桦赶忙从书包里拿出一份稿子递给对方。

方明华接过来看了看。

小说名字叫《星星》,讲述了一个孩子拉小提琴的故事。

方明华顿时明白,就是这篇文章被《燕京文学》的主编叫到燕京改稿子的那篇!

哈哈,竟然被自己截胡了!

而且当时的编辑好像就是审稿自己《太阳照常升起》的周燕如。

对不起。

周大姐。

现在我们是竞争对手。

方明华心里致歉了三秒钟。

他看完顺手交给坐在对面床上的陆遥,陆遥拿过来认真看起来。

“余桦。”方明华看着坐在椅子上有些紧张的青年:“这篇稿子我还要仔细看看,今天暂时不能给答复明天你再过来吧。”

余桦心里微微有点失望,但并没有感到多意外,编辑不都是反复看嘛,还要给出修改意见。

最起码,对方没有直接拒绝!

“好的,不打扰你们休息了。”余桦说完就要站起来。

“等等。”方明华看看手表:“现在已经晚上十一点了,你说你没找到旅馆,你准备住哪?”

“我也不知道,我出去找找,实在不行就在车站什么地方凑合一晚上。”余桦实话实说。

“要不.就睡我们房间?”方明华突然说道:“我去给你要床被子,你打地铺怎么样?”

“没问题!”余桦顿时高兴起来。

看来自己找对人啊。

这不又省下一笔花费嘛。

申城的住宿挺贵的。

方明华也没再说什么,立刻下楼到前台,不一会儿就抱来一床褥子和被子过来。

“服务员说,没有多余枕头凑合下。”方明华笑着说道。

“没关系。”余桦赶紧接过被褥,在地上铺起来,边铺边说道:“你们不知道,我爸也是医生,小的时候夏天家里太热,我有时候就偷偷溜进医院的太平间,爬到挺尸床上,那里特别凉快”

余桦说着,突然觉得自己说的有点过,一抬头就看到陆遥惊愕的脸色。

“不好意思,陆作家,吓到你了。”余桦赶忙道歉。

“没关系,你这个后生,胆子可真大!”陆遥哈哈大笑。

“没办法,逼的。”余华讪讪一笑:“后来我想起海涅的一句诗:生活是痛苦的白天,死亡是凉爽的夜晚”

“你喜欢读海涅的诗?”陆遥问道。

“我没上过大学,所以书读的比较杂,有啥就读啥。”

“你说你是牙医?你拔牙水平是不是很高?”陆遥又好奇问道。

“一般吧,不过不会出人命。”余华笑了笑说道。

方明华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听着两人闲聊。

他的脑海里把现在这个年轻人,和后世互联网上的那个“网红”努力联系在一起。

很健谈。

语气中还带着一点点幽默。

看看时候不早,三人洗脚后都各自钻进被窝睡觉。

没过多久,方明华就后悔自己刚才的决定了。

为啥留这家伙在房间?

竟然打鼾!

我的天啦

年纪轻轻竟然还打鼾。

路遥不打鼾,自己也不打鼾,听着地上这家伙鼾声如雷,方明华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第二天早上,方明华起床,看到对面床上的陆遥神情也有些萎靡,估计也没睡好。

睡在地铺上的余桦倒是很精神,早早起床赶忙把地铺收拾好。

由于他没有早餐票没法去餐厅吃早饭,方明华和陆遥去吃早餐的时候,一人偷了个煮鸡蛋,一人偷了两个馒头悄悄藏在衣服兜里,回来递给余桦。

“多谢,多谢。”余桦顿时眉开眼笑。

又节约了一顿早餐。

“余桦,我们要去开会,你在房间呆着或者出去随便转转都行,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给你回话如何?”

“好,那我出去转转。”余桦很痛快答应了。

既然来申城当然要转转,听说外滩和南京路都不错。

方明华和路遥来到会议室,照常坐在后排,听着别人发言,方明华低声问陆遥:“陆大哥,你觉得余桦写的这篇《星星》怎么样?”

陆遥沉思了下才说道:“虽然文笔有些稚嫩,但还是不错,就是文风有点太灰暗,彻头彻尾的一个悲剧。”

方明华点点头,的确如此。

要不当年的周主编让他修改的光明一点呢,看来不无道理。

“小方,我觉得与这个余桦的经历有关,你想一个小孩子跑到太平间去睡觉,一般人能做到吗?看惯了生死,所以他的文中基调比较灰暗。”

陆遥果然厉害,一针见血。

余桦的作品里充斥着大量的血腥和暴力,极具张力的文字,像双双紧扼咽喉的大手,让人在沉沦中几欲窒息。

这就是他的暴力美学,和他在现实中很阳光的形象简直判若两人。

陆遥看着方明华略有沉思的样子,又说道:“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你是编辑,你做决定。”

方明华已经做出决定,就等余桦中午回来。

(本章完)

第145章 144“国内著名先锋小说作家明华签名

中午方明华吃完饭,余桦逛回来了。

“你吃过饭没有?”方明华问道。

“吃过了。”余桦急忙说道:“方编辑,你看的怎么样?”

“总体尚可,但某些内容和细节值得再推敲,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这篇小说整体比较压抑,特别是结尾部分过于灰暗。”

说到这里方明华顿了顿继续说道:“给伱两个选择。”

“什么选择?”

“如果继续保持这个文风,特别是结尾的话,那就推迟到明年春天以后发表。”

“或者修改文章,最起码把结尾改的光明点,这样可以下个月就发表。”

余桦搞不明白,为什么就隔几个月时间,要求就不一样?

不过他现在管不了这么多。

“下个月就发表!你只要能够给我发表,我从头到尾都给你改光明!”

方明华笑了。

还是那个余桦啊。

“行,那你现在就在我这修改。”

到了下午方明华开会结束,余桦已经修改稿子,结尾果然光明无比。

星星和云云两个孩子手拉手考进了美国美纽因音乐学校。

全文结束。

多么美满的结局啊。

“行,底稿放我这,等我回西京,杂志社会给你正式刊登通知以及稿费。”方明华说道。

“太谢谢你,以后我还会投《延河》的!”余桦那个高兴啊。

自己的文章终于能上全国一级的刊物了!

“好,我等着你的大作。”

余桦高高兴兴走了。

方明华笑眯眯看着他的背影。

牙医马上就要正式调到县图书馆啦,肯定会奋笔疾书的。

只是《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还得几年。

这次中青年座谈会虽然会议通知是一周时间,但这时代的会不像后世搞的那么紧张,内容安排也不多,给大家预留了充分的游玩时间。

这不,今天早上开完会就宣布下午自由安排,美其名曰让大家各自总结总结这几天的会议内容,实际上就是给让大家出去转转。

好多作家编辑,特别是大西北来的,都是第一次来申城,当然想好好逛逛。

要知道,这年代能去燕京或者申城这些大地方出差,回去以后可以吹嘘好久。

陆遥、张贤亮他们几个约好去申城动物园,看看熊猫什么的,方明华是最讨厌看那憨憨的玩意,就不跟着去。

他准备一个人单独行动,去南京东路的新华书店逛逛,一方面是看看有没有什么新书,更重要的是,他想看看自己那本小说集销路怎么样。

就在方明华来申城开会时候,接到由秦省人民出版社打来的电话,说那本《明华中短篇小说集》已公开在全国发行,过两天给他送两本过来。

在西京各大新华书店销售量不会太差,不知道在千里之外的申城销量如何?

虽然销量多少,与方明华本身已经没半毛钱关系——秦省人民出版社已经给他稿费,但每个人都喜欢自己的书卖得越多越好吧?

位于南京东路上的新华书店在申城地区是比较大的书店,足足有四层楼售书,虽然今天不是周末,但方明华进去的时候里面人还是挺多的。

尤其是一楼,一般出售的当下一些比较热门的书籍,所以这里人比较多。

现在比较大的书店慢慢由原来的封闭式柜台变成半开放式,大家可以随心所欲在书柜里寻找自己喜欢的书,而不必隔着柜台上售货员取。

当然,长时间看一本书也是不行的,会被一直盯着的售货员呵斥。

方明华也懒得找,直接问站在过道里盯着读者的女售货员:“同志,请问书店里有没有《明华中短篇小说集》这本书?”

女售货员看了他一眼朝右侧努努嘴:“在那。”

方明华看过去,只见那排书架中间过道里,有三四个人各自拿着一本书正专心看着。

“谢谢”方明华走过去,就看到一个留着三七分头型的男青年刚合上一本书,封面上赫然就是自己的写的那本。

“同志,我买这本。”男青年朝着售货员说了声,拿着书走了过去。

方明华过去也从书架上抽出那本书。

两人擦身而过,男青年还瞅了他一眼。

封面很素雅,纯白色,写着“明华中短篇小说集”几个仿宋体字,下面还有一行很贴心的小字:1980—1983年。

他打开第一页序页,上面是他的简历,从初中写到现在:

1973年—1975年在西京第八中学读初中。

1976年—1978年在甘省插队

1978年—1980年知青返城待业

1980年—1982年《延河》杂志社保卫科职工

1982至今《延河》杂志社编辑。

还有一堆头衔:什么编辑、作协理事,当然最引人注目还是那个“国内先锋派作家”称号。

看来自己这个称号是跑不掉啊.

方明华感叹了句,打开书开始翻起来。

小说集一共包括《隐入尘烟》《芳华》《太阳照常升起》三个中篇,还有《驴得水》《路边野餐》《街上流行红裙子》三个短篇。算下来一共三十多万字,也是厚厚的一本书。

方明华随意乱翻着,想去问问售货员这本书销量如何,突然一抬头,就看着一个男青年正盯着自己。

这不是刚才买书的那个三七分头型的青年嘛?咱又回来了?

自己好像不认识他吧?

还没等方明华开口,就听到青年问道:“请问,您是作家明华吧?”

“是的,你是?”

“我是您的忠实读者!”男青年一听立刻激动起来:“您写的小说我都看过!”

自己的粉丝啊。

男青年解释说自己看过他今年春天在人民大会堂获奖作家合影,所以认出了他。

这男青年一嚷不要紧,旁边几个看书的立刻也围上来,看着方明华神情激动。

“明华!”

“他就是作家明华!”

“明华,你能在这本书上签个名吗?”那个男青年拿出刚才买的那本小说集。

“没问题。”方明华很痛快的答应。

“明华,也给我签个名!”

“给我签个!”

周围顿时围了一大读者,手里纷纷拿着那本小说。

“别急,别急,我一个个来。”方明华笑着说道:“不过书上要有书店的章子啊,否则我签字了书你也拿不走,我还落下一个破坏书籍的罪名,那罪过就大喽。”

方明华的话把大家逗笑了,但周围拿着书要求签名的人越来越多,都是拿着书到收银处交钱以后又跑回来要求签名的。

不远处站着的那个售货员也算机灵,看到这场景,立刻跑到后面向领导汇报,没过几分钟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匆匆走来,拨开人群进去。

“你好,你是作家明华同志?我是这个书店的副经理张文华。”

“张经理,你好。”

“明华同志,欢迎你来到我们书店,能不能到换个地方签名?这个地方太窄,不方便。”

“那,好吧.”

方明华答应了。

张经理赶忙在收银处附近让员工临时安放了一张桌椅,还紧急让人临时写了个牌子:“国内著名先锋小说作家明华签名售书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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