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抬猪进村

“吼!!”

刚回到庇护所,拴在柱子上的小野猫就对林恒发出了愤怒的嘶吼,企图将他赶走。

“呦,脾气挺大的?”林恒一把将其后勃颈提起来,仔细打量一下,它发现这小猫崽子还是一个异瞳。

两只瞳孔,一个金色,一个蓝色,再配上红棕色的毛发,真是非常奇怪。

看了一眼他又丢在了地上,转身去庇护所收拾东西,这里放的就是一些绳子和锅茶缸等零碎物品,他背篓就放的下。

看着背篓里的猪獾幼崽和外面的野猫幼崽。稍微犹豫了一下,林恒决定还是把它们带回去吧。

“吼呜~”

刚将小野猫丢进去,它就愤怒的往出跑,根本不愿意待背篓里。

“嗷嗷!!”

好不容易再次放进去了,它又追着猪獾崽子使劲咬。

“你真是不想活了,再乱搞我弄死你。

一条贱命,救你还不知好歹,真想死是吧?”

林恒来气了,一把捏住了它的脖子,眯眼怒吼,随手给了一个大逼斗。

也许是被林恒的目光和声音吓到了,也许是被大逼斗打蒙了,这家伙总算是安静下来了。

林恒将其丢在背篓底部,拿树枝当横档,上层放满了庇护所里的零碎东西。

拿上东西,林恒带着雄霸离开,雄霸乖乖的走在他身边,时不时的抬头看他一眼。

“还是狗好。”林恒看了一眼雄霸,野猪朝自己冲来的时候,它是真敢上。

哪怕那野猪的体重是它的五六倍,依旧敢咬,只能说自己平时没白喂它。

等他弄完这一切,出发去往打倒大野猪的地方已经快一点了。

“看来他们已经往回走了,雄霸伱带路。”

等林恒走到才发现他们已经离开了,地上血迹已经凝固。

招呼了一声雄霸,他背着东西追赶,回去十四五公里,他们抬着野猪肯定走不快,林恒也不着急。

主要他也想偷一下懒,那么大的野猪,他这小肩膀去抬得要老命。

花了两个小时,林恒才追上了他们,路上还捡到了三个鸡油菌。

“哎呀,赶快歇歇啊,这真是重的要人老命呀。”

走了一段路,李佰全就坚持不住了。

“歇一会哟。”

鲁红海也点了点头,两人一起放下野猪。

“林恒你可算是来了,赶快来给我换一下。”

看到林恒,李佰全连忙说道。

“小姨父,你这怕是要我的小命啊。”

林恒笑着说。

李佰全不信他抬不起:“你这都抬不起吗?都二十岁结婚两年多的人了,我二十岁的时候扛一百多斤的东西往山上跑。”

“我也不知道,试试吧。”

林恒摇了摇头,他发现田百顺并不在,又出声询问:“那田老头人呢?”

罗红海擦了把汗,叹气道:“那老头子想给帮忙抬一下,差点把腰闪了。我让他回去搬救兵去了,回去喊人去了。”

“好吧。”

林恒很无奈,他本来还想说自己回去喊人呢。

“你的绳套陷阱咋样了?有没有弄到东西?”李佰全拿出旱烟,一边卷一边问道。

“背篓里呢,就一个小猪崽子,气死了。”

林恒指了指背篓里的猪獾崽子说的。

他到现在都还想不明白,那里面如此多的猎物痕迹,然后自己下了三十多个套,最后居然就收获了一只小崽子和一只野兔。

怎么能如此失败呢。

“哈哈哈,这也不错呀,两只活的,你回去还能养着嘞。”

李佰全哈哈一笑,安慰着林恒。

“姨夫,你说我绳套和阎王吊弄的有问题吗?”林恒又询问道。

李佰全将旱烟点燃,狠狠的吸了一口,缓了两秒,吐出阵阵白雾:“肯定是没啥问题的,打猎就是这样的,有时候你看着那东西很多,但就是不上呀。”

“是啊,这没啥稀奇的,我在我房子背后弄了好多绳套陷阱,但基本上都没啥收获。”

鲁红海也一边抽烟一边说。

“好吧。”

林恒无奈的说,看来他小姨父和大舅是空军惯了。

就像刚钓鱼的新手,询问那些水边的老头子,为啥一根杆子能做一天一样。

不管是钓鱼还是打猎,空着空着你就习惯了。

歇息了一会儿,三人起身继续走。林恒代替了小姨父过来帮忙抬野猪。

“我靠。”

林恒一抬就感觉一座山压在肩膀上一样,每走一步肩膀上都能传来痛苦,脚底更是和灌了铅一样。

才走了没四五百米,他就喊着:“不行了,不行了大舅,赶快歇一下,我坚持不住了。”

他大舅鲁红海,看着林恒就像看废物一样:“这才多远的路呀,你都走不动了。”

林恒咧嘴一笑:“实在是不能怪我,这东西真的太沉了。”

“哎,算了,我来吧。”

小姨父李佰全只能过来接替林恒,三人继续走。

没两个小时他们也坚持不住了,重新弄了一下,变成三个人抬的,前面两个人后面一个人。

三个人抬着大野猪,是上山就抬,下山就弄个架子拖着走。

“汪汪!!”

一直到了下午五点多,三个人走了才有将近一半的路。

林恒听到雄霸发出警告之声,顿时开心的道:“来人了,绝对是来人了。”

“老弟,是你吗?”不多时前面就传来了林岳的声音。

“是我大哥,赶快来帮忙,这野猪太重了。”

林恒连忙呼唤。

不多时,就有三个人从远处的林子中走过来,正是林岳林父还有田百顺三人。

“我的天,这么大一头野猪啊。”看到野猪林岳有些震惊。

“都说了两百五十多斤,你还不信?”田老汉看了他一眼。

林父脸上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这绝对有,真是厉害,这野猪够大的呀。”

“老爸大哥,你们快来帮忙,我是一点也抬不动了。”

林恒笑着说。

他们两人走过来围着野猪看了又看,最终化为一句感慨:“太厉害了。”

众人将野猪的捆绑方式再次改变了一下,架在板子上四个人抬。

“你们怎么打到的?”

路上,林父好奇的问起来。

四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将经过讲解了一下,两人都被吓到了,这过程太惊险了。

“田老头,你这也太坑了吧,差点把林恒害了。”林父更是怪罪起了田百顺。

这要不是林恒躲过,恐怕得躺几个月,让那野猪獠牙挑一下还了得啊。

田老头苦笑道:“我也没想到这野猪这么凶猛啊,我也没打过这么大的公野猪。”

“老弟,你没事吧?”林岳扭头询问。

“没事,一点伤都没受。”林恒摇头说。

“你们以后打猎一定要注意啊,野猪太危险了。”林父提醒说,他现在对于野猪的凶猛有了一个清晰的认知。

“下次可能也遇不到这么大的野猪了。”鲁红海摇摇头,这头野猪的大小是出乎了他们预料的。

一般打的野猪也就一百多斤,两百斤往上的很少。

“下次再有这种机会我一定相信林恒的弓箭。”田百顺也笑着说。

但林恒对这话并不感冒,因为已经没有下一次了。

有了父亲和大哥的帮忙,林恒就轻松多了,偶尔帮忙换个肩就行了,比之前三个人抬轻松太多。

“林恒,还抓到了猪獾崽子,还有这个是野猫崽子?”

换肩的时候,林岳才发现了林恒背篓里的崽子。

“是的,我下的套大的没套着,就一个猪獾崽子,那野猫崽子是捡的。”林恒点点头。

“你这个好啊,活的能自己养,比死的好太多。”林岳说。

“我也觉得好,回去养着过年吃肉多好,比直接打一头野猪还好。”李佰全说道。

“我没觉得不好,只是觉得只上了这一只小家伙不正常,本以为会有大货呢。”

林恒摇摇头,不开心的原因是因为他一开始就是奔着大货去的。

就像你钓鱼,出发时目标是十斤大鲤鱼,结果上了一个二两小锦鲤,当然高兴不起来了。

如果是一只大猪獾加上一只小家伙他那就会乐的合不拢嘴。

天即将黑的时候,六人从村子西边进了村,村里早就听说打到了大猎物,大银杏树下挤满了人,看到众人回来全都站了起来。

“我天,这野猪真大啊。”

“有本事,太有本事了!”

“这得吃多少天啊,运气也太好了吧。”

“你看这野猪卵子(蛋蛋),比家猪的大的多啊,炒着吃绝对美味。”

一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还有主动帮忙抬的,簇拥着往林家走,那目光别提有多羡慕了。

林恒走在最后面,看着一众人或震惊、或羡慕,心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正开心着呢,他看到了自己大爹林绪平和大妈李萍拿着锄头从远处走来,不由的就开口了:“大爹大妈,你们咋知道我打了一头两百多斤的大野猪啊。”

林绪平:“……”

李萍:“……”

李萍黑着脸,冷笑说:“有啥好显摆的,又不是你一个人打的,你怕是连一条腿都分不到吧。”

林恒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我也就二等功吧,能分个六七十斤,确实没多少,也就是两三个月顿顿能吃肉而已。”

李萍:“……”

她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了,她一个多月都没闻到过肉香了。

“林恒,你弄了这么多肉,你就算不给我们,也给你奶奶一些啊,她人老了,没吃过几顿肉啊。”林绪平很不要脸的说道。

林恒抬起头,沉吟了一秒:“不给。”

林绪平顿时怒喝:“真是个不肖子孙。”

然后愤愤不平的带着媳妇儿走了。

看到两人走了,林恒摊了摊手,很开心。

“林恒,你这人真坏啊,明明就不想给还故意沉吟一下,捉弄你大爹,以前都没发现你这样的。”身后传来一个女人声音。

林恒转身一看,竟然是金艳,村里千元户金家的小女儿。

这女子还没有嫁人,村里的一枝花,身材漂亮,脸蛋好看,是能和彩云媲美的漂亮姑娘。

“没办法,二流子就是这样的。”林恒摊摊手,自嘲道。

他不太想和金艳这女人多说什么,因为以前他爸请人给他说过金艳这门亲,但是没成功,具体原因大概就是嫌弃他家穷吧。

现在他已经结婚了,和她多聊两句容易被人说闲话。

不过他很庆幸这亲没说成,不然就遇不到秀兰了,整个家还会被搅的一团乱麻。

别看这女人长得虽然漂亮,但是性情薄凉又浪荡,上辈子嫁给了村里另一家千元户王家,搞得那王家那兄弟反目,一个进了监狱,一个断了条腿妻离子散。

她自己则卷着钱改嫁到了外县过逍遥日子去了。

金艳看了林恒一眼,笑道:“你现在这本事,可没人再敢说你是二流子。”

她是有些不敢相信的,林恒现在怎么变得这么有本事了,最近听说他打猎赚了至少几百块了,所以今天才跑来看看。

“还好了,你也是过来看大野猪的?”林恒问道,语气有些淡漠。

“我是来买猪肉的,我爸听说你们打了野猪肉想买点新鲜的猪肉吃,多少钱一斤啊。”

金艳一双眼睛看着林恒,有些不满他这般冷漠。

“我不清楚,你问田百顺那老头子去,我一个人也没办法决定。”林恒说了一句,就背着背篓回家了。

“你这人,等等我啊。”金艳还想继续聊呢,林恒怎么就走了,难道她很丑吗。

“林恒,你们这次厉害啊。”

“听说你还还救了那田老头,这次要拿不少肉吧。”

路上,村里的人对林恒是羡慕的不得了,言语之间都流露着一股子酸味。

“哈哈,还好了,是大家的功劳。”林恒微微一笑,就快步离开了。

老屋院子里围满了人,村里的杀猪匠已经被叫来了,大木桶拿出来了,好几个锅烧水准备汤猪。

田老头等一群人坐在院子里围观,喝着水吹着牛逼,从大野猪聊到了黑熊,吹嘘以前打到了多少猎物。

林恒没进去,直接回了家,打开门,秀兰和女儿果然都在家。

“爸爸,抱!”

晓霞在屋檐下玩丢石头,看到林恒,双眼放光,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石头一丢快步朝着他跑来。

“来,亲亲!”林恒一把将宝宝女儿抱起来,亲亲抱抱举高高三联。

吧唧!

可爱的小女儿在林恒脸上亲了一口,小手抱着他脖子,脆生生的说:“爸爸,想你!”

林恒没想到女儿还会说这话,顿时心都被她融化了:“爸爸也想你,再亲一个。”

他在女儿软嫩的小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又将她举高高:“是谁教你说的想我呀小宝贝?”

“是妈妈,妈妈自己也说了。”晓霞脆生生的说,她这两天说话一天比一天真。

在厨房烧水的秀兰听到这话,连忙出声:“我是教她,我没说。”

“哈哈哈。”林恒哈哈一笑,又从口袋拿出了一包手帕包着的刺莓给女儿:“给你的,快吃吧。”

晓霞第一次吃刺莓,有点不敢,林恒拿了一颗喂给她,不一会她的眼睛就弯成了小月牙:“甜,还吃。”

小嘴张开,等待着老爸的投喂。

林恒一边喂她一边走进了堂屋,将刺莓放在桌子上,林恒把女儿暂时放了下来。

“老婆,我今天打了大野猪,两百多斤呢。”林恒嘿嘿笑道。

“我知道,还知道你差点被野猪拱到,下次打猎可不能这么不小心了。”秀兰看着他说。

林恒拉住了老婆的手摸了摸,嘿嘿一笑:“没事,不会有下次了,我以后不和田老头去打猎了,这家伙不靠谱的很。”

“那就好,你自己打猎也要注意安全。”秀兰看着林恒,没从他身上看到伤口才安心。

“我知道,你看我还带回来了两只小崽子,一个野猫,一个猪獾。”林恒将两个崽子提出来说道。

“猪獾崽子好,正好咱们没有小猪,养到过年能当猪吃。”秀兰看着猪獾崽子很喜爱,至于野猫幼崽,她就兴趣就不大了。

“我也是这样想的,这还是一个公猪獾崽子,等大一些我把它敲了(绝育),等过年肉还要更好吃。”

林恒笑着说。

“除了这个,我还带了两条鱼回来,你看。”林恒又将两条细鳞鲑拿出来,因为抹了盐,现在还没坏,但是最多能保持到明天中午。

最好是今晚吃了,味道最好,不会变质。

“这是梅花鱼?你在山里抓到的?”秀兰有些惊讶,这鱼市场上卖的可贵了,她以前在绿水县看人家卖一块五一斤。

秦岭细鳞鲑是学名,他们这里一般将其称之为梅花鱼,花鱼。

“是的,看到了几条,专门拿回来给你和女儿的。”林恒嘿嘿一笑。

秀兰脸上浮现出喜悦,林恒经常会拿这样的小礼物给她。

“那我拿去放水井里冰着,咱们明天早上吃。”秀兰笑着说。

井里的山泉水只有十度多,能非常好的保存肉质。

“爸爸,还要。”

秀兰去储存鱼肉,晓霞吃完了刺莓,又抱着林恒的腿嗷嗷要吃的。

“现在没了,明天去给你摘好不好?”林恒看着女儿说。

“不好不好,要吃要吃!”晓霞脑袋摇的和拨浪鼓似的。

林恒没办法,摊手说:“真的没了,不骗你,明天摘,再吵不喜欢你了。”

说着他又把女儿抱起来举高高,举着玩了一会儿,她才算是暂时忘掉了刺莓这档子事。

“狗狗!”

林恒把她放在地上,她又跑去找雄霸玩耍,闲不下来。

“呜~”

卧在地上的雄霸露出无奈的神色,怎么突然视线就转移到了它身上啊。

(本章完)

第91章 俊男靓女,报答救命之恩

“水差不多可以了,咱们给爸他们拿过去吧。”

将鱼放好,秀兰走进屋里看着林恒说。

“好嘞,你抱着女儿,我来挑水。”林恒点头。

“等一下,我进屋换个衣服,你也换件吧,这衣服你都穿了几天了。”

秀兰又说,那边院子里很多人,还是要注意一下形象的。

“好嘞,伱看着女儿,我出去洗个澡。”

林恒觉得也很对,拿着盆和肥皂就出去了。

洗了个冷水澡,肥皂搓了搓身子和头发,整个人都清爽了一大截。

再换上短裤短袖以及秀兰给亲手做的布鞋,一下子就帅了一大截,看着养眼多了。

秀兰也涂了唇膏,高马尾,中分刘海,是温柔干练的邻家姐姐风。

“老婆,你真漂亮。”林恒忍不住亲了口。

“走吧。”秀兰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

秀兰抱着女儿,林恒把开水舀进木桶,用扁担挑着去老房子。

此时太阳一半落到了山脊下面,整个西边天空都是一片血红之色。

老房子门口围观的人少了许多,但依旧有二三十人,显得很拥挤。

“让一让,小心开水烫伤啊。”

林恒喊了一声担着水桶往过走。

“林恒来了啊,这打扮好模样啊。”

“嘿,人家不但模样好,打猎技术也没得说。”

“那是,不然也不能打这么大一头野猪啊。”

“郎才女貌啊,你看秀兰,人家真是般配。”

林恒和秀兰一打扮那妥妥的俊男美女。

林家基因好,缺衣少食林恒都有一米七八,五官端正,棱角分明。

秀兰来自绿水县,水多养人,她一米六八,身材窈窕,容貌秀丽,有着江南女子的细腻温柔。

两人在一起那绝对能算的上是郎才女貌。

在场的还有好多女人,包括金艳也都还在。

她们以前都是瞧不上林恒的,秀兰嫁过来的时候也都觉得她可怜被骗了还不自知。

就算人没秀兰漂亮,也时常以自己丈夫踏实肯干为傲,瞧不起她。

但现在,这些女人又都羡慕的不得了,林恒回来脚踏实地的生活,这才一个多月,林家的情况都已经翻天覆地了。

刘兰李彩凤等人无不想代替秀兰的位置,饭后还会想自己当初怎么就没看出林恒的潜力啊,天天吃肉该是多么奢侈的生活啊。

人家毕竟是有初中文化的,果然和村里这么没文化的男人不一样。

金艳站在一旁,看着林恒和秀兰,有些后悔当初没嫁给他了。

她以为林恒会看自己一眼,向她显摆一下自己过得有多好。

结果人家根本没看她,目光都在妻儿和大野猪身上。等看过来时也是风轻云淡,没有任何显摆或者其他的情绪,就像是在看路人。

这让她有点难受,好歹曾经也对她提过亲啊,怎么现在看自己一点波澜都没有呢,仿佛自己就是一阵风。

“爸,水来了,要开始汤猪了吧。”

林恒可没其他人那么多复杂的心理,也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倒桶里,屋里的也烧好了。”

林父点头说。

林恒将水倒进了两米直径的大木桶,又转身回去把家里剩下的开水挑过来。

秀兰则进了屋里和避彩云聊天。

大哥林岳家也烧的有水,三家的水全都倒进去才算是够了。

“爸,称了吗?猪多少斤啊?”林恒将木桶放下问道。

“称了,不止二百五,二百八十斤呢。”

田百顺笑着说。

“难怪这么重,我都抬不动。”林恒嘿嘿一笑。

“来,帮忙把猪抬到木桶里汤。”

杀猪匠李牛看着众人喊道,猪鼻子上已经穿了一个绳套。

林林父等四五个人走过去将猪猪住,手里喊着号子:“来,一二三,走!!”

一口气大野猪就被抬到了木桶里,然后一个人扯鼻子上的绳套,一个人扯尾巴在开水里汤。

这个步骤就是将猪毛烫掉,一面烫好,几人帮忙翻了一个面继续烫。

正常大概十多分钟就烫好了,这个因为是野猪,烫了二十分钟。

烫的差不多了,就可以开始去猪毛了,农村用的是一种拳头大小的黑色火山石,上面有些非常多的小孔,非常粗糙。

手握住在猪皮上砸,猪毛就连带着那些老皮被摩擦掉了,露出了雪白的皮毛。

“来,都使劲啊。”

所有猪毛全都去除了,众人一起使劲把猪提出来。

用一根棍子担在木桶中间猪就放在上面,头尾枕着木桶边缘,腰部枕着棍子,将猪摆正,肚子朝下爬着。

如果是自家养的,这时该还得放个鞭炮,猪头放一个小碗,用来供灶王爷。

野猪嘛自然就省略了这个流程,杀猪匠拿起一把割肉刀,先沿着猪的脊椎骨划开,这个步骤叫看膘。

“这猪肥啊,三指宽的膘。”李牛笑着说道。

“这大公猪吃的多,肯定肥。”田百顺笑着说,膘厚就油多,说明这猪够肥。

膘看完了,杀猪匠又去把猪蛋蛋割了,肛门割开把大肠掏出来拿绳子扎住,免得一会飙屎。

然后才是砍猪头,看着杀猪匠轻易的将肉割开、骨头剁断,是有庖丁解牛般的美感的。

猪头割下来,就割尾巴,将尾巴夹在猪嘴里这叫有头有尾。

然后是猪脖子那一圈肉,也要割下来,他们这里称之为“行圈”,直接被送了一半五六斤去厨房,今天吃个够。

到了这一步,算是初步完成了操作,杀猪匠拿出两个铁钩子钩在猪两胸的位置。

“来,帮忙抬一下。”

杀猪匠李牛说了一句,林父等人就过了帮忙,将猪抬起来竖着挂在自己搭好的架子上。

而后杀猪匠拿出砍骨刀,先从肚子划开,将心肝脾肺等内脏一件件的拿出来。

“大肠给我,我来翻。”李佰全笑着接过了翻大肠的活。

这是个技术活,需要把大肠翻个面清洗,一般人还真翻不过来。

“我来处理小肠。”林父接过了处理小肠的活。

小肠也一样,需要翻过来清洗。

“你们这打的太狠了,肠子,肝脏都打破了。”

李牛看着猪体内流的一些粪便摇头说道。

“嘿,你是不知道这大野猪有多猛,两枪两箭都没死好,差点田老头人都被它拱倒了。”

田百顺摇头道。

“那是你们技术不行,要是我,一枪就打到脑袋里去了。”

李牛笑着高声说。

林恒笑了笑没说话,这杀猪匠牛逼吹习惯了,根本不知道两百多斤的大野猪有多猛。

“哼,你要是遇到不吓的腿软就是好的。”田百顺不屑的看了他一眼。

“嘿嘿,我杀了五六百头猪了,一个野猪有啥好怕的。”李牛不以为意。

田百顺也懒得和门外汉争吵。

李牛虽然没见识,但杀猪这活干的漂亮,猪在他手上如艺术一般被一块块分解。

林恒看上了那两块肥大的猪板油,田百顺则对猪蛋猪枪垂涎三尺。

半个小时,猪肉就砍好了,排骨,猪腿、五花等都分割的明明白白。

“好了,现在猪肉砍好了,你们怎么分?”李牛忙完了看着林恒说。

众人目光也都聚集过来,秀兰、彩云、刘娟等一众人等也都过来看。

“按照说好的来,一个个拿,李佰全你先选,林恒第二,鲁红海第三,我第四。”

田百顺说完,请林父从林家拿了四个簸箕过来给众人。

“那我就不客气了。”李佰全说了一声,首先提起了一条猪后腿。

所有猪肉中,后腿绝对是很好的部位。

“那我也来一条猪后腿。”林恒也拿了一条。

没了猪后腿,剩下两条前腿就被鲁红海和田百顺拿去了。

“这猪肝我拿走了。”李佰全第二个选择了猪肝。

猪腿拿走,其他肉都差不多,自然是拿内脏最划算了。

“我拿一块猪板油。”林恒选了板油。

“我也要一块板油。”他大舅鲁红海拿走了另外一块猪板油。

田百顺嘿嘿一笑:“我拿猪蛋猪枪,老头子就喜欢这个。”

“你这老头子会挑啊。”

“人老了,吃了也不补不回来的”

旁边围观的人笑着起哄。

“嘿,老头子我金枪不倒。”田百顺冷笑道。

第三轮开始,林恒小姨父盯上了猪心。

由于最后还要称总重,平均一下,拿猪心这种实惠又划算。

林恒看了看剩下的内脏,猪大肠、猪小肠、猪肚子、猪腰子、猪肺。

胰腺没人吃,已经直接喂狗了。

林恒想选猪腰子,他喜欢吃这个,但又怕人把大肠选走了,秀兰喜欢吃这个。

“我选猪大肠吧。”林恒还是选了猪大肠。

接着他大舅选了猪小肠,田百顺选了猪腰子。

接着李佰全又把猪肚子选走,就剩下了一个猪肺。

“我拿一方肉吧。”林恒放弃了猪肺,猪头也不想拿,虽然耳朵和猪舌头猪尾巴都好吃,但是猪头太重了还没多少肉。

“我也要肉。”

没有好东西了,大量都开始挑肉,不多时猪肉就分完了,还剩下一个猪头,一个猪肺。

“都没人要,咋们称一下总得重量,谁不够补上。”

田百顺说道。

拿来了称,众人开始称重,野猪总用280斤,一人应该七十斤。

担因为有猪毛,拿去吃的一些肉,每个人都减少五斤,按照六十五算。

林恒的六十三斤,李佰全的七十五斤,他大舅五十八斤,田老头五十斤。

“这猪头猪肺加起来差不多二十五斤,是你的了田老头。”

林恒将肉提给他。

李佰全又拿了一些肉给鲁红海,至此四人的斤数也就差不多了。

太阳也已经彻底的落了山,只留下最后一点余晖施舍给还没有回家的人们。

在院子里围看杀猪的村民也都转身离开,带着羡慕、嫉妒等复杂的情绪。

再不走,他们怕自己在那炒肉的香味之中流出口水,肚子发出尴尬的叫声。

林恒等人也只是客套一下,在这个年代,还没本钱阔绰到请这么多人吃饭,大家都活的很艰苦。

“林恒,多少钱一斤,卖我五斤吧。”这时候金艳走上了笑着说。

“家猪肉最近涨价了八毛钱一斤,野猪肉也不多要,九毛钱,你买吗?”林恒看着她问道。

“买啊,四块五是吧。”金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帕,里面包着零零散散的钱财,她找了四块五递给了林恒。

林恒给她称了五斤五花肉,还让她自己看了看称。

“不用看,信得过你,我走了。”金艳说了一句,转身离开。

林恒提着肉进屋,没多关注。

林母那边菜已经做好了,秀兰等人已经开始擦桌子拿筷子了。

“李牛,你是要钱还是猪肉啊?”林恒询问道。

“要钱吧,你给我八毛钱就行了。”李牛说,他给人杀一头猪收费八毛,算是比较贵的了,农村正常打工一天也就五毛钱。

“给。”林恒取了八毛给他。

“好嘞。”李牛咧嘴一笑,接了过去。

“不能你给,本来就我的肉最多,那我把都给你再割两斤。”他小姨父李佰全说。

“姨父你就坐下吃饭吧,几毛钱而已,没必要计较。”林恒摆了摆手说。

拉扯了一番,李佰全还是给林恒割了两斤肉,八毛钱虽然在他看来没多少,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可不少。

“吃饭!”

林父笑着说,菜端上来,酒也热好了。

桌子上就坐了大人,彩云带着林伟他们在厨房,那边也有一盆肉,够他们吃的。

林恒尝了一口野猪肉,这是没有阉割的公野猪,骚味还是很重的,在林母的处理下依旧能闻到那股味道。

肉有些难嚼,因为这公野猪可能已经活了好多年了,尤其是肉皮子,根本咬不烂。

肉的味道只能说风味独特,和家猪比是差远了的,但也有人认为好吃,可能和个人习惯有关。

当然,在这个年代的农村,有肉就是美味,质量不在考虑范畴之内。

“来,喝酒!”

林父端着酒杯说,野猪肉配着酒确实非常不错。

一顿晚饭,众人真是吃肉吃到爽了,最后饭都没吃下多少。

吃完饭,林恒小姨父李佰全就背着肉往回去了,他急着把肉背回去抹盐,烟熏,不然容易坏掉。

“姨父,你的蜂蜜。”林恒追出来送蜂蜜,人都已经到河坝了。

“你们拿着吃,我家有蜂子,不差这一点。”河对岸,李佰全笑着说。

林恒无奈,只能放家里,等下次给他拿到家里去。

“我也走了,已经好多天没有回去了。”鲁红海也收拾好了东西告辞,拦都拦不住。

最后就只剩下了田百顺还没回去,他在肉里挑挑拣拣,将猪蛋猪枪还有两个腰子装了起来。

其他的肉,也就拿了一个猪头和一小块肉,剩下的全都留在了簸箕里。

他转身看着林恒笑道:“林恒,这些都给你了,多谢你两次救了我老头子的命,真的感谢。”

“我救你不是图你这点肉,赶快拿回去吧。”林恒摇了摇头,并不想占这个便宜。

“说了这是一点礼物,我的心意,不是你图不图的问题。”田百顺摇了摇头,转身走了。

林恒无语,提着肉给他往背篓里塞。

结果田老头撒着丫子直接跑了,他追都没追上。

“这肉咋办?”林母他们正在给肉抹盐防腐,看到留下来的肉询问道。

“先抹了盐吧,放在那儿吧。”林恒想了想,决定还是收下。

把这肉收下,就算是让田百顺报答了救命之恩也好,也不用再纠缠不清。

自己救了他两条命,拿了这点东西也没人敢说句闲话。

大嫂刘娟看着簸箕里的肉流口水,越发后悔没坚持让林岳跟着,否则怎么也能分一点啊。

“爸,哥,这两条肉你们一人一条。”

林恒挑了两条十一二斤的肉递给了父亲和大哥。

“我们要你这东西干啥,你自己拿回去吃。”林父不接。

“是的,你自己辛苦打的,我们不能要。”大喝林岳也不能接。

“拿着吧,你们干了那么多农活,应该的,不接的话我可生气了啊。”林恒硬塞给了两人。

暂时给这么多够了,十多斤肉价值十块钱,再多了他们肯定不会收,这个量是最合适的。

“秀兰,我们回家。”不等两人拒绝,林恒把其他肉装起来背着回家。

“这太多了,林恒,你拿个小的给我都行。”林岳还是有点不安心,林恒给的太多了,而且他是当哥的,没理由拿这么多。

“你收着吧,他不差这点肉,不然以后他偷懒都不好意思。”林父拦住了大儿子。

“老爸说的对,大哥你收着,你帮忙干了太多活了。”林恒笑着说,给肉不算什么,他要做的是带林家所有人过上衣食无忧,不为钱发愁巅峰日子。

林岳看了看手中的肉,无奈的点头:“那好吧。”

回了家,秀兰把晓霞哄睡着,走来堂屋看着背篓里还有一百多斤的猪肉感激有些不真实。

接下来家里多半年都不用担心没肉吃了。

“你收了田百顺的肉好不好啊。”秀兰有点担忧的问。

“我救了他两条命,村里都知道,他给肉再正常不过了,没什么的。正好他还了人情,我得了猪肉,两全其美。”林恒笑着说。

“那这肉该怎么处理?肥肉还好,瘦肉恐怕会熏臭啊,夏天温度太高了。”秀兰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有愁肉吃不完怎么保存的这一天。

“我有个想法。”林恒开口,他早就已经想好了办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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