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封神燕园

“不是…有一说一,这首诗我有点理解不了。”

“乍一听希拉平常,细细琢磨,又晦涩如海。”

“可真够朦胧的。”

“我败了,谁能给我解解惑啊?”

良久,有些眉头紧锁的学生,唉声叹气地放弃思索,大伙议论纷纷,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论调:

一,这首诗平淡中隐藏着深意,一时半会难以剖析透彻。

二,故弄玄虚。

舞台上,你猜徐庆有会站队哪种论调?

“故弄玄虚!故弄玄虚!”

徐庆有愤愤道:“这首诗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和核心思想,我说句不好听的,大家忘掉他擅长的那些爱情诗,再去看这首诗,小孩子都能写出来!”

李建昆瞥他一眼,这孙子,真是嫌跪得不够脆啊。

这首诗好不好,他不做评价。

但是,这首诗是历经这个时代验证过的,被时人奉为神作。

放在别的地方,他还不敢保证有人能理解,这里,可是燕园。

所以他干脆啥也不说,扫扫场下,再看看裁判席。

“啪!”

一只纤纤素手,猛拍在桌面上。

看得李建昆高低有点心疼,查姑娘这明显是在替他出头。

“蠢货,休得口出狂言!”

查健英一张萝莉脸上,横眉冷对,无知真可怕,这样一首佳作,在他口中竟然成了小孩子的涂鸦之作。

旁边,陈剑功拉了拉她,没拉动——大姐,注意点形象啊,你好歹是裁判。咱有话坐着说不行吗?

徐庆有:“……”

这个看起来像小丫头片子的姑娘,他可真不敢得罪。

几家文学社都有挂职,燕园内但凡出版的诗歌刊物,有一本算一本,多多少少跟她沾点关系。

陈剑功在文学系男生中什么地位,她在女生中就是什么地位。

但她自个不写东西,她说……累。

“诸位。”

查姑娘踢开靠背椅,环视全场,“诗歌因人而异,正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朦胧诗尤其如此,我们可以读不懂,但请不要不假思索地去贬低一首诗。

“如果要批评,你至少说出个子酉寅卯来。”

“这首《远和近》,在我看来,放在当下所有的朦胧诗中,都能排进前五!”

嚯嚯!

现场嘈杂一片,再怎么觉得这首诗有韵味的学生,也没想到中文系77届的大才女,竟然会给出如此高的评价。

所有朦胧诗排前五。

这可已经到了食指、北岛、芒克、顾城,舒婷的高度。

他们正好五人。

那岂不是说,在这位大才女眼中,这五人中至少有一个,所有作品全拿出来,都没有一首能比得上这首《远和近》的?

情圣……竟恐怖如斯吗?

“我跟他不同!”

查姑娘手指台上的徐庆有,“我既然这样评价,自然有我的解读和理由。”

来了来了!

全场学生皆竖起耳朵。

正等着有人能替他们解惑呢。

查健英缓缓道:

“我对这首诗的理解是,它通过伱对我,你对云的距离比照,暗示出了某些深刻的哲学。

“天边的云很远,却比站在你面前的我显得更近。这是一种心理的错位,一种心灵的隔膜——我在你跟前,你却视而不见,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此。

“人与人之间,可能因为心灵的隔阂,而变得遥不可及。

“人与自然之间,本没有共性,可能因为心情失落,而变得无比亲近。

“诗人用短短24个字,创造出了拥有无限解读的人的情感纠结,以及人对自然的情感寄托。

“这是我的初识这首作品的浅显解读,我相信每个人理解这首诗后,都会有与众不同的解读。

“这是何其独到而优秀的对于生命的发现,对于艺术的创造?

“所以是的,我私以为,这首诗的作者,已经站在了朦胧诗的顶端。”

轰!

查姑娘的一番话,仿佛醍醐灌顶,让现场许多学生茅塞顿开。

再去回味这首诗,果然感受完全不同,思维一点点深陷进去。

“啪啪啪!”

鼓掌的是中文系教授,他犹如酣喝了二两,显得极为痛快。

查健英小脸一扬,谦逊道:“老师以为我解读的可有偏差?”

教授哑然失笑,“你不都说了,一千个人有一千种解读?我只能说这首诗确实相当优秀,十分耐人寻味。”

他顿了顿,望向台上,被查姑娘捧得都有点不好意思的李建昆,朗声笑道:“后生可畏啊!”

哗哗哗哗哗!

全场续接了教授的掌声,经久不息。

无论男女,眼神望着台上那抹挺拔的身姿时,皆透着一股炽热。

这个李建昆熟。

跟后世演唱会上,粉丝看偶像的眼神,一毛一样。

“姓徐的,下去!”

也不知谁喊一嗓子。

节奏立马被带起。

“下去!下去!下去!”

徐庆有一张脸已经胀成猪肝色,羞愧难当,无地自容。蓦然,他想起当年在望海中学毕业典礼上的那一幕。

历史仿佛在这一刻交汇。

他再次败了。

败得更加彻底。

当初起码没人轰他啊……

“不!我不信!我不信这首诗是他写的!”

徐庆有癫狂怒吼,“我跟他是老同学,我太清楚他了,他没有这样的诗才!你们不知道,我和他早有约定,要在这次诗歌大赛上一较高下,这是一场阴谋,阴谋!”

这人,是疯了吗?

全场大眼瞪小眼。

陈剑功也坐不住了,蹙眉起身,表情复杂,“徐庆有,下来,承认别人优秀没那么难。”

“剑功兄,我说真的,你不知道,李建昆在社会上的人脉和资源,超乎你的想象,这首诗绝不是出自他的手,他完全有能力……”

“闭嘴!”

狗孙子,真的有点精神失常了。

李建昆不得不开口打断他,否则鬼知道他会爆出什么瓜。

不提其他,单是大学生捣腾买卖这件事,便足以见新闻。

“要我闭嘴也行,你有种再来一首跟这一样水准的!”徐庆有双眼布满血丝。

没人有他了解老贼,《远和近》经过查健英的解读后,他也意识到这是一首封神之作,只此一首,足以在诗坛占据一席之地。

这是老贼能拥有的诗才?

鬼才信!

他有十足的理由相信,这首诗是老贼花钱买的,别人办不到,但身家数十万的他,绝对有这个能力。

“胡闹!”连一直和颜悦色的中文系教授,都愠怒了。

堂堂诗歌大赛,搞成什么?

输不起,死皮赖脸不下台可还行?

全场骂声一片。

虽然他们也想再听情圣的佳作。但这姓徐的,说话简直不过脑子,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像《远和近》此等佳作,多半诗人终其一生而不得一首,以为市场买菜呢!

“我满足你。”李建昆淡淡道。

全场学生:“!!!”

中文系教授:“!!!”

徐庆有:“???”

李建昆踱步到舞台中央,面朝下方,阖上眼睛,嘴角噙起一抹笑容。

“一首抒情诗,送给大家……”

旋即,用一种欢快的语调,娓娓道来: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欢快的诗音在大饭厅中回响,在场上千人,皆有一种被幸福包裹的感受。

心旷神怡!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诗毕。

大饭厅的屋顶仿佛被揭开,有和煦的阳光洒落,温暖如春。

全场皆惊。

(本章完)

第276章 月下之约

徐庆有下台,没有回到五四社阵营,灰溜溜挤向大饭厅门口,消失不见。

如同丧家之犬。

无疑,李建昆以摧枯拉朽之势,取得了这场PK的胜利。

伴随着雷鸣般的掌声,以及满堂喝彩,他缓缓走下舞台,内心平静。

这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不拿出来可惜了。因为他将确保这首诗的原作者,这辈子不再写诗,或者说不再做一个思想工作者——

这一想法诞生于不久之前,在慧州接触到所谓的特异功能后。

当时李建昆猛然想起,他有一名学弟,几年后会因此去世。同在燕园,他知道名字,可以说这位学弟他眨眼便能找到,不救吗?

救!

挽救这名学弟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改变他的生存方式。

越是去试图追寻某些终极道理的人,才越容易陷入思想的泥沼。

普通人,更关注的是柴米油盐。

没记错的话,这首诗诞生于1989年,而同年,原作者便卧轨自杀。

他向往的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上辈子没能实现。

这辈子,李建昆打算助他一臂之力。

从此世间会少一名优秀的诗人,但是,这孩子至少能活着。

活着,不比什么都重要吗?

下台时,李建昆扫视全场,这位学弟,保不齐就在现场。

大饭厅后方,某处角落,一个姓查的、79届法律系学生,眉飞色舞,惊喜地与周围同学探讨着这首诗,简直写进了他心坎里。

李建昆回到早晨社阵营时,李春等人同时起身,如同迎接凯旋的将军。

“建昆,我不得不说一句,你是被经济学耽搁的诗人啊!”

“我愿在诗人前面,添加一个前缀——伟大。”

“建昆,要不转系吧?以你的才华,搞文学创作,还愁不能在文坛占据一席之地?”

“此言差矣。仅凭这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和刚才那首《见与不见》,文坛必须有建昆一席之地!”

“啥也不说,请接受我的膝盖。”

李建昆跟他们插科混打一阵,坐回自己的板凳,旁边沈姑娘耷拉着小脑瓜,耳根子都是红的。

李春等人窃笑。这么大的事,居然不早说。

大伙蓦然发觉,这一对还真是天造地设,郎才女貌。

李建昆轻声道:“散场后,一起走走?”

核武器已经丢出来,沈姑娘显然被炸得不轻,还得适当治疗一下,否则只怕会适得其反。

这年头姑娘脸皮薄啊,沈姑娘还是未开情窍的那种,很可能躲着自己。

沈红衣犹豫,她不敢,她现在甚至不敢跟这个男人坐在一起。她感受到自己浑身上下,每一颗毛孔上都汇聚着目光。

“待会我先走,我在柿子林最东头的那块小草坪等你。”

等散场时,已经很晚,大抵上应该没什么人再去逛柿子林。

沈红衣微不可闻地应了一声。

比赛还在继续,只是有刚才的精彩对垒珠玉在前,后面倒显得乏善可陈。

临近尾声时,李建昆拎起板凳,起身离场。

跟之前徐庆有夹尾巴跑路时,形成鲜明对比,所到之处,拥挤的大饭厅内,学生们主动挪地方,让出一条过道。

无论男女,皆是一脸仰慕、敬畏之色。

“情圣,期待伱的更多作品!”

李建昆怔了怔,情圣?

顿时哭笑不得。

奶奶个腿的,不要给人乱起绰号啊!

月如银钩,夜凉如水。

柿子林里宁静异常,只有仿佛在迎接初夏到来的蛙鸣虫叫。

李建昆晃悠在约定好的小草坪上,点燃一根大前门,将烟雾混合着夜色一并吸入,略显浮躁的大脑,冷静几分。

“终究是功亏一篑啊。”

他不由得苦笑,想他进入燕园两年半,一直低调行事。

但今晚之后,只怕想低调都难。

“看来毕业论文真的要准备了。”

“不过,在此之前,至少要跟沈姑娘确定个关系呀。”

他这边正思绪万千时,耳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

扭头望去。

只见月光下,一抹倩影畏畏缩缩寻来。

两人走到一起。

夜色中弥漫着一股尴尬。

沈红衣低头望着脚尖,让人看不清她的脸,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被我吓到了?”

“……嗯。”

“我本来不想这样,想循序渐进来着,慢慢走进你的生活。但事已至此,我必须得承认,从第一眼看见你时,我就喜欢上你。”

沈红衣头垂得更低。

她不是不知道男欢女爱这种事,但她真的从未设身处地想过自己。

她不讨厌李学长,甚至……很愿意跟他在一起。

她不懂,这算不算喜欢,能不能达到……爱,这种层次?

“我想让你做我对象,你现在肯定不会答应是吧?”

这是一个终极命题,不同于后世,一场恋爱很多时候被当作体验人生,或一拍两散,或好聚好散,男女双方都不会在乎,乃至于他们的下一个情侣也不在乎。

这年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确定对象关系,大抵上便意味着,对方将会成为从此陪伴你一生的人。

哪怕结婚后婚姻并不幸福,多半人也会选择忍耐。

离婚,是一个被时代所唾弃的字眼。

任何人面对这个问题时,都会慎重,慎重,再慎重。

沈红衣想起自己的贫寒家境,想起自己求学燕园、改变自身的目标,弱弱道:“学长,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以学业为重?”

她完全没做好去接受生命中另一半的准备。

她觉得眼下似乎也不合时宜。

“当然。我这样说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并且会一直等着你。”

顿了顿,李建昆忍不住伸手抚过她的小脑瓜。沈红衣浑身一颤,但没有躲开。

“娶你。”

滴答!

姑娘戳在原地,一滴眼泪坠落草丛。

忽然间,她竟有股冲动,扑进对方怀里。

可理智又告诉她,扑进去,便等于宣告二人在一起。家境如此窘迫,她还如此没用,此时的她,真的有资格追逐爱情吗?

“红衣。”

“嗯?”

“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你…说。”

“永远不要躲着我,如果我想见你时,见不到你,我会……很难过。当然,你需要我时,我也会永远在你身边。”

沈红衣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吃错药了,眼下这种局面,今晚的事很快便会传遍整个燕园,她竟鬼使神差地点下头。

“好!”

“那就别哭了,我可不想每次见到你都哭哭啼啼的。”李建昆打趣道。

两人不约而同想起,第一次在清华园火车站见面时的情景。

周遭凝滞的气氛顿时一泄,平添几分诙谐。

沈红衣抹了把眼睛。

“笑一个。”

“……笑不出。”

“笑不出我挠你痒痒你信不?”

挠痒痒是沈红衣的死穴,能挠得她满地打滚。

看见李建昆真的作势伸手,沈红衣吓到蹭蹭跑路,“哎呀,学长,我笑,我笑还不行吗?嘻嘻……”

沈红衣此时并没有意识到,挠痒痒这种举动,不是一般异性可以做的。

她竟臆想着对方真的会挠在她身上,这说明,她心里根本不排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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