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7章 4670【彰显神迹】

莫尔纳随后也听说了项南展现神迹,单枪匹马,就收服了两万五千大军的消息。吓得他都没敢再停留,立刻率领两万大军返回赛姆纳,根本不敢与项南抗衡。

回到赛姆纳,拥有两万大军的他,好歹还算是一方之主。但没了这两万大军,他就什么都不是了。

项南得知此事后,微微一笑。

对他来说,这些人不过是跳梁小丑,随便吹口气就能破得了,根本没什么了不起的。

要不是他现在信奉道教,不愿意多造殺戮,给自己积累功德,他一个“万剑归宗”,就能把这些人全部殺了,一个不留。

因此项南没有命旗下的将军追击,而是任由塞提一世和莫尔纳逃跑。

他自己则专心致志的筹备他与安苏娜的婚礼。

半个月之后,项南在底比斯城,正式跟安苏娜举行婚礼。

为了筹备这场婚礼,项南特地命人重新修葺了王宫,所有历代法老的标志都被除去,所有的破损处重新整修,就连外观都用白灰重新粉刷。

使得整个王宫一片圣洁的白色,因此又被百姓们称为“白宫”。

在这新修缮的王宫中,项南和安苏娜举行了婚礼。

婚礼十分的隆重且盛大,王宫之内张灯结彩,载歌载舞,热闹之极。

而且项南不只自己高兴,还本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原则,恩赏底比斯城中的百姓。

按照人头算,每人分到两哈努小麦,相当于一升小麦,约三斤;一壶油,约十德本,相当于二斤油;以及五德本的肉。

这让百姓们都非常高兴,由衷的称赞项南是真正的神,是最好的神,是他们所有人唯一的真神。

项南得知此事,微笑不语。

他早知道,百姓们才不管谁是谁,他们只关心自己的肚子。谁能让他们填饱肚子,谁才是真正的神。

否则就算是真神下界,百姓们却依旧过得苦,也照样会被他们背弃。

……

婚礼之后,项南准备和安苏娜到乞力马扎罗山度蜜月。

在他们出发度蜜月之前,项南来到尼罗河边,取出科特尔斯之剑,对准河中的几艘小船,“将它们变成千吨巨舰~”

刹那之间,河中的几艘小船全部集体变形,由单桅帆船迅速变大,变长,成长为之前的数十倍之巨,停在河中宛如庞然大物一般。

见此一幕,在场众人全都傻眼。

“神迹啊神迹!”

“真神啊,真神!”

“伊莫顿是我们的神!”

众人无不纷纷跪地,高呼着项南的名字。

“你们乘船沿河上下,传播我的神名,抓捕我的敌人,但不许滋扰我的百姓。”项南吩咐将领道。

将领点头同意,随后率军登船,沿河上下。

古埃及跟现代埃及一样,人口分布都是细长型的,就汇聚在尼罗河的沿岸。

因为除了尼罗河沿岸之外,埃及其他地方基本都是寸草不生的戈壁沙漠。水是生命之源,人们自然都沿河而居。

所以顺着河流走,基本就能平定沿河两岸。

而大军两万五千的兵力,要平定沿河两岸不算难。

因为古埃及总兵力不超过八万人,还分散在沿河两岸各军事据点,每个据点多得一两千,少的也就百十人。面对两万五千大军,根本没有抵抗的资本。

何况项南彰显出的神迹,早已借助底比斯商人的嘴,传遍了埃及各地。

现在人们都相信,项南是神的化身,神的使者,是神在地上唯一的代言人,是万王之王,众生的主宰。

因此敢于反抗的人,少之又少。

随着几艘大船分别驶往南北双方,项南也和安苏娜乘坐飞毯,前往乞力马扎罗山度蜜月。

第一次乘坐飞毯,在天空飞翔,安苏娜都惊奇不已。

“天呐,真的没想到,我居然也能飞上天~”她惊喜地向项南道。

她还是第一次飞上天空,在天空中俯视,那些宫殿、豪宅、民居全都变成方格,人和动物都变成了蚂蚁大小,真是太有意思了。

“没什么了不起的,只要我想,怎么样都可以。”项南点头笑道,随后指挥飞毯朝乞力马扎罗山飞去。

……

乞力马扎罗山位于东非,距离底比斯约六千里地,因此他们在飞毯上飞了一天才差不多抵达。

好在飞毯是用波斯羊毛织就的,既厚实又亲肤,无论坐着,还是躺着都非常舒服。

而且飞毯上还有防风符文、恒温符文等,不用担心在天上飞时,会感受到狂风、寒流等灾害。

项南更取出赫奇帕奇的金杯,无论安苏娜想吃什么,喝什么,只要说出来基本就可以吃得到。

因此两人在飞毯上吃着香酥羊排、烤肉串、鸡肉、卷饼和水果,一路吃、一路喝,一路欣赏沿途的美景。

“没想到南方还有这样富饶的地方,我们应该集结大军,把这片区域也给占了。”安苏娜看着下方的土地道。

项南估计这里是南苏丹、埃塞俄比亚那块儿。

相比埃及的遍地黄沙,这边自然环境的确好很多。这里有草原、雨林、高山、湖泊,像著名的东非草原动物大迁徙,就是在这边。

古代埃及人之所以没来占领这儿,一是因为受到地理的限制。

埃及南部就是努比亚沙漠,努比亚沙漠是世界最大沙漠撒哈拉沙漠的一部分,面积为六万一千平方公里。

在沙漠之中仅有少量绿洲点缀,一千平方米内未准有一个人,因此埃及军队就算攻打,打下的也只是一片黄沙。

相比起来,埃及以北与阿拉伯半岛与小亚细亚相连,相比南边的不毛之地,自然还是阿拉伯半岛、小亚细亚更有价值。

二是努比亚地区生活着游牧民族努比亚人,他们生活在沙漠绿洲之中,经常袭扰埃及。而如果埃及军队反击,他们就会躲入沙漠中。

因此这些敌人比较难缠,埃及集结大军打他们,好似杀鸡用牛刀,大材小用。不打他们又总碍事,所以最终防御大于进攻。

到了后来埃及更是迁都,从底比斯迁往北部的培尔,并开始往北方扩展疆域,并遇到了当时两河流域的霸主——赫梯帝国。

当然,这是后话了。

第4668章 4671【装神弄鬼】

项南和安苏娜来到乞力马扎罗山。

安苏娜还是第一次看到雪山,惊讶的目瞪口呆,“天呐,我的天呐,简直不可思议,这是圣山么?”

“这不是圣山,世上除我之外,再无神明。”项南摆手说道,随后和安苏娜来到雪山之上,找到一处平坦的地方,取出施了无痕伸展咒的帐篷,安营扎寨。

“太棒了~”安苏娜原本见到帐篷那么小,还觉得有些疑惑,认为可能会有点拥挤。可是当她走进帐篷,才发现这里面简直比王宫还大,而且一切设施应有尽有。

比如卧室、床榻、浴缸、客厅、座椅。甚至还有很多,是她从未见过的,比如沙发、电视、音响、空调等等。

这些让安苏娜都觉得很好奇。

“来,先喝一杯酒,然后我教你滑雪~”项南笑道,帮安苏娜倒了一杯葡萄酒。

古埃及已经有啤酒、葡萄酒,其中葡萄酒的地位更高,他们将葡萄酒视为神的恩赐,在祭祀和饮宴上大量饮用。

不过当时由于发酵技术不过关,葡萄酒的度数很低,基本不超过十度。

而项南的葡萄酒,度数却超过四十度,因为是经过蒸馏的。相比发酵的葡萄酒,香味更浓郁、口感更丰富、风味更醇厚。

安苏娜尝了一口,就爱上了这一辛辣刺激,又回味无穷的饮品。

随后,他们穿上滑雪服、戴上滑雪板,一同来到雪山上,开始学习滑雪。

这种踩在雪上,风驰电掣的感觉,让安苏娜简直爱死了。她本来就是一个喜欢刺激、喜欢冒险、喜欢挑战的人。

所以她甘冒被发现后,就一定会死的风险,也要跟伊莫顿在一起。而高山滑雪,这么富有挑战性的危险游戏,她自然是一试就爱上了。

……

项南和安苏娜在雪山待了半个月,随后又到东非大草原看动物大迁移。

那么多的狮子、猎豹、大象、犀牛、鳄鱼、斑马、长颈鹿……看得安苏娜都眼花缭乱,惊奇不已。

玩了一个月,他们才返回首都底比斯。

而此时,北伐的西斯将军,已经与塞提一世,在孟婓斯城展开激战。

孟婓斯曾是古埃及的都城,大名鼎鼎的胡夫金字塔,就在这里。

后来由于奴隶的起义,以及贵族们的谋反,使得孟婓斯接连遭遇战火。最终法老放弃在孟婓斯建都,改为在底比斯建都。

西斯将军此时手中有一万士兵,而塞提一世手中则收拢了两万士兵。是他从缇妮斯撤退时,陆续从各据点、各贵族那里召集来的。

因此项南这边的军队在人数上貌似占劣势。

况且项南这边的军队还是攻方,而塞提一世却早占据了孟婓斯,是守方,因此更占优势。

也因此两军开始交战时,西斯将军并不太占优势。手下的士兵损伤有些重,因此只能是围而不打。

……

而南征的荷力将军率领一万五千人马,也与驻扎在南方的赛姆纳的莫尔纳将军交手。

莫尔纳将军手中握有三万人马,数量也超过了荷力将军,因此荷力将军想打下他,也不是那么容易。

当然莫尔纳和塞提一世要反攻也不容易。

一方面,项南的名气已经传得越来越响,赢得了越来越多民众的支持;一方面,荷力和西斯虽然攻城有难度,但是防守却没有难度。

他们的千吨大船,比莫尔纳、塞提一世手中的船大得多了。无论是接舷战,还是船只互撞,莫尔纳、塞提一世都只有吃瘪的份儿。

在当时,埃及的造船技术并不强,最大吨位不过十几吨而已。而项南用科特尔斯之剑重新组装的船舰,却是千吨大船,光个头就足以碾压其他小船。

不过项南也不想让双方僵持太久,毕竟战争每持续一天,都要靠资源和人命去消耗。因此他随即飞到了南方的赛姆纳。

就见荷力将军正率领大军围城,准备用耗尽城中的粮食,然后逼莫尔纳出来投降。

……

当项南飞抵赛姆纳时,荷力将军等人看到,立刻跪在了地上,齐声欢呼道,“神的化身,神的使者,神在地上的代言人,尊敬的伊莫顿法老~”

“我的天呐~”赛姆纳城墙上士兵们,以及城中的百姓们见到这一幕,则全都呆立在了原地。

“神说,不应有无谓的殺戮!”项南绽放亿万道金光,飞抵赛姆纳城的上方,高声说道,“放下武器,我可以宽恕你们。”

“住嘴,你这个邪魔!我们才不要求你的宽恕!”城墙上,有一人指着项南,大声呵斥道。

项南瞅了他一眼,冷冷的说道,“神说,不允许亵渎神明!”

随之,那人便变成了一只鸡。

见此一幕,士兵们纷纷吓得放下手中的武器。

就连主将莫尔纳都不敢再反抗,同样放下了腰间的青铜剑,他也怕自己被变成一只鸡。

项南随即一指,城门轰然打开。

荷力将军随即带人冲了进去。

城中的三万士兵没一人敢反抗,全都乖乖的举手投降。

荷力将军轻而易举,便将这些人全部俘虏。

“神说,只要服从我,便是我的子民,神公平的爱每一个子民。”项南又道,“你们不许自相残杀。”制止了荷力将军要杀降屠城的意图。

在古代城破之后,往往会屠城、杀降、烧杀掠夺。

这是因为战争是极其血腥残忍的事,会让士兵积累大量的负面情绪,而这种情绪必须发泄,否则就会动摇士气,甚至发生营啸,自相残杀。

烧杀抢掠也是获取资源最快的方式,毕竟打仗打得就是军饷、粮草,没有这两样,再精锐的军隊也白费。

而且屠城杀降也有助于震慑地方,让当地的势力不敢轻易反抗,有助于以后的统治。虽然这种办法是很不人道的,但既然如此普及,显然是行之有效的。

荷力将军就是想杀降屠城,让士兵们好好发泄一番。但项南却不允许,如非必要,他还是希望少流点血。

“神说,有功者赏!”项南又道,随即他朝着城中十棵棕榈树一点,棕榈树顿时都变成了黄金树。

“……”在场众人一见,全都傻眼了。

十棵金灿灿的黄金树,是他们从未见过的奇景,价值连城,实在是太宝贵了。

“多谢法老!”荷力将军立刻率兵齐齐跪下道。

重新连接服务器...

连接失败... 将在 秒后重新尝试连接.

连接失败.
请刷新此页面.

此会话被服务器暂停.

恢复会话失败.
请重试或者刷新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