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过往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罗兰也起得一天比一天晚。

作为统治阶级,他当然有睡懒觉的权利。特别是那张垫了三层天鹅绒毛毯的大床,躺下时整个人都会陷入柔软的包围中,更加助长了他的赖床情绪。

当罗兰洗漱完毕走进办公室时,夜莺早就在那儿等他了。

“喏,您的早餐,我趁热吃了一半,现在都凉了,”她朝桌上那盘少了一半的面包努努嘴,俨然一副自己才是此地主人的模样。

“没有人教过你,在王子面前应保持谦卑么,”罗兰伸手拨开盘子,坐回到办公桌前,“记得最开始你还是挺守礼仪来着。”

他在心底叹了口气,真没看出来这家伙居然是个自来熟,不是陪在安娜身边,就跑来自己这儿闲逛。之前还会隐藏身形,现在只要没有外人在,她就大大方方的在办公室里晃来晃去,连兜帽都不戴了。

“像这样吗?”她跳下桌子,躬身行了一个无可挑剔的贵族礼,“您最近起得越来越晚,我看早餐放着也是放着,就帮您解决了一点。殿下,”她凑到罗兰身边,“反正您也不在意对吧?而且您并不喜欢那些繁琐的礼仪,我能看得出来。”

你这家伙是有天眼吗,罗兰腹诽道,这也能看得出来?

他叹了口气,“随你吧,不过以后你吃了早餐,就把它吃完。我想吃的话会再叫一份的。”

“遵命,殿下!”她轻轻一笑,捏起餐盘跑到一边去了。

罗兰铺开一张空白的羊皮纸,准备将昨天画到一半的设计图补充完整。

想要守住边陲镇,冬季来临后的战斗就不能是惨胜。尽管一支没有见过血的军队不是合格的军队,但罗兰担心一旦出现较大损失,这群短期培训出来的人还有没有勇气站在城墙上。

他需要跨时代的武器来获得对邪兽的绝对优势。

毫无疑问,那就是火枪。

事实上,这个时代已经具备了火枪出现的所有条件。炼金师常配置一种被称为雪粉的东西,用于宫廷庆典中的鸣礼。这玩意就是配方错误的火药,燃烧速度慢,放进铜管里大多只能听个响。

大概再过一百年,火枪的雏形——火门枪就会出现。这种火器因为操作繁琐,需要两个人合作才能完成装填射击动作,一般情况下只能作为单发武器使用。而它的射速和威力,还比不上一个训练有素的弓箭手。

罗兰当然没兴趣去重演历史,和蒸汽机一样,他完全可以利用女巫的能力来造出具有实战价值的火枪。

“您没来时我看了下桌上的订单,”夜莺咽下最后一块面包,漫不经心地问,“您打算买那么多冰芒做什么?现在可是冬天,想喝冷藏的麦酒,直接在屋子外放一晚不就行了么?”

上层贵族很喜欢在夏天用冰芒——也就是硝石来制冰,再冷却牛奶、酒或果汁享用。托季节的福,现在收购硝石价格十分低廉。

“做冰镇奶酪吃,现在的气温还不够低,得结冰才行,”罗兰忽悠道。

眼前的女子尽管不是敌人,可也不像安娜一般知根知底。和蒸汽机不同,火枪这种东西没有太多技术壁垒,一旦传播出去,显然对自己的种田计划不利。在没有摸清她的底细前,有些东西还是先瞒着比较好。想到这儿,他试探性地问道,“女巫共助会除了寻找圣山之外,还负责训练杀手吗?”

“不,她们只是群为了梦想聚在一起的可怜人,”夜莺摆摆手,“我加入共助不过是最近两年的事。”

“也就是说,你之前在为别人效力?”她那一手漂亮的投掷技巧没有人指导外加数年苦练是扔不出来的,罗兰对此十分确认,“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人愿意收留女巫?”

“收留?”夜莺的神色变得有些奇怪,“怎么可能……假若知道我会变成女巫,他连大门都不会让我进去。至于后来,若不是我对他还有用的话,只怕早就被秘密处决掉了。”

“噢?能说说看吗?”

夜莺笑着摇了摇头,只不过这一次的笑容中多了些意味不明的情绪,“殿下,等到时机合适的时候,我会告诉您的。我知道您在担心什么,请放心,我在五年前就已经自由了,并不再需要为谁卖命。”

交涉检定失败,看来自己的魅力属性加点不高啊……不过她的回答也从侧面印证了自己的想法——至少在五年之前,她曾为某人做过一些见不得光的事。好在他利用夜莺似乎只是源于一次偶然,而非像自己这样,打算大规招募用女巫。

罗兰没再追问,继续低头画自己的图纸。

令他稍稍有些意外的是,平时老爱往跟前凑的夜莺此刻变得安静下来,房间里只剩下炉火燃烧的声音。等到罗兰抬起头活动酸麻的脖子时,办公室里已不见了她的踪影。

“走都不打个招呼,”他嘀咕了句,将手中的羊皮纸折好,装入贴身的衣袋中。

忙了几天,加上这张图纸,武器的设计——或者说是复刻,就全部完成了。

他打算制作的正是大名鼎鼎的燧发枪。这种武器久经历史考验,制作难度跟火绳枪相近,后装引火药,前装铅丸,射速能接近每分钟三发,用来对付没有智商可言的变异野兽是绰绰有余。

大多数动物不会爬墙,所以射击距离约等于城墙顶部到地面的高度,也就是十二尺。这个距离内就算用脚瞄准也不会打丢目标,而且子弹初速几乎不减,邪兽只要没进化出比钢铁还硬的外皮,基本都能做到一枪毙命。

燧发枪的缺点在于制作时间。它最开始时跟火绳枪一样,都是靠工匠一锤子一锤子敲出来的,从枪管到扳机,整枪制作大致要花去三个月左右。其中枪管是大头,得把铁片敲成圆管状,铁粉糊口,再钻膛刻上膛线。虽然用不到什么精密的仪器,但匠人必须是熟手才能做出合格的枪管。

这也是罗兰为什么要先造出一台蒸汽机的原因了。

有了蒸汽机,他就能利用钢钻头直接在实心铁棍上钻出枪膛,这样一来制作速度可大幅提高,也不需要手熟的工匠来操作,仅需要一个能固定铁棍的工作台即可。

回头瞄了下,这章字数略少,晚上8点再更一章

向各位读者老爷问好!

(本章完)

第28章 凶疤

不过当罗兰亲自操作起来,才发现实际情况远没有自己所想的那么简单。

在后院里忙活了四五天,硬度较高的钻头倒是顺利做出来了,利用安娜的高温火焰,他可以很容易得到1500度以上的铁水。没有了温度的制约,常规炒钢法便能方便快捷地制得小批量钢铁——即用铁棒快速搅拌铁水,使生铁中过量的碳和其它杂质与空气充分接触氧化,反复几次后铁水冷却下来就能得到高品质的钢。

问题出在蒸汽初号机上。

这台原型机工作起来时噪音和震动都十分惊人,连带着钻头无法稳定的钻完整条铁管。在做粗活重活时,这种程度的震颤无关紧要,但加工枪管显然就行不通了。

想要改善这点,他就得先造出离心调速器来控制蒸汽机的输出功率,再用齿轮组合减少震颤,调整钻头的旋转速率。而加工齿轮又需要简易车床。这样算下来,罗兰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在邪魔之月来临前实现这一目标。

最终还是只能用老办法,靠铁匠的双手去一锤锤敲出来。大批量生产火枪的计划破产了,按边陲镇铁匠铺的数量,顶多一个月生产3-4根枪管,这还是在停造第二台蒸汽机的情况下。

唯一的好消息是不用担心枪管的合格率。铁匠只管敲出大致的圆管,再由安娜统一进行合缝,效果跟镗刀削出来的无缝管接近,基本上可以排除炸膛的风险。

罗兰无奈之下只得修改了自己之前的计划,他原本打算招募边陲镇的猎人,组建一支火枪队——他们大多精通射箭,无论是弓还是弩,都是他们得心应手的武器。外加枪械培训耗时短,可以使他们很快具备战斗力。

可现在到邪魔之月最多造出四把燧发枪,如此一来就只能挑选猎人中最杰出的人手来打造一支精英小组了。这事罗兰决定交给铁斧去办,他在边陲镇待了十五年,也是公认最好的猎人。

*******************

布莱恩这半个月来过得并不开心。

特别是在街上遇见民兵队的时候,不开心的感觉就会加倍放大……甚至心底还有一丝不甘。

他觉得自己被王子殿下遗忘了。

一个月前被首席骑士叫过去时,他满心兴奋。与四王子近距离接触,接受殿下的亲口询问,这是何等幸运而荣耀的事。

他从小在边陲镇长大,虽然出身普通猎户家庭,但凭借自己的能力担任上了巡逻队长一职。他知道自己没法依靠家门成为一名骑士,只能等待机会立下功绩,接受上位者的册封。

殿下的询问让他觉得机会来了,显然四王子罗兰不愿放弃自己的领地,他在试图寻找对抗邪兽的方法。后来大肆兴建的城墙也证明了一点,毫无疑问,今年他们将在边陲镇渡过邪魔之月。

想要在此地阻挡邪兽的侵袭,就必须组建一支敢于正面作战的队伍。布莱恩原以为自己是当仁不让的人选,他精通侦查、剑术和骑术,每年留守至最后点燃烽火证明他不缺乏勇气,但他万万没料到,殿下竟然打算从平民中选出一支队伍与邪兽战斗!

没错,一支纯粹的平民队伍,不止是他,整个巡逻队十人没一个通过首席骑士的审核。这简直匪夷所思,难不成殿下认为这群从没握过刀剑的人,会比自己更擅长战斗?只怕见到邪兽的凶狠模样他们就会溃不成军!

但殿下似乎是认真的……他不仅在训练这群乌合之众,还给他们配发了统一的服装。每天下午布莱恩都能见到这伙人穿着棕灰相间的皮甲,排成两列纵队从街上跑过。最开始时队伍还稀稀拉拉,最近已经越来越整齐了。

而自己,仍每天执行着枯燥的任务,看不到晋升的希望。

晚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时,隔壁传来一阵响动,接着门被推开,有人悄悄走了进来。

“喂,都起来,”来人低声喊道。布莱恩听出了对方的声音,是巡逻队的一员,外号叫凶疤的家伙。

他房里睡着五个人,除了自己和灰狗外,其他三人很快翻身而起,就像早有准备的一样,连外衣都没有脱下。

“队长,快起来,我有件重要的事要跟你说。”

凶疤在长歌要塞有个贵族亲戚,听说还是了不得的大贵族,因此他在队里的地位很高,布莱恩不好无视他,只得爬起来问,“什么事?”

灰狗也被叫醒过来,“这……这么晚了,你……你们不睡……觉吗?”

“我有桩好活介绍给你们,你们想不想被册封为骑士?”

“什……什么?骑士?”灰狗惊讶道。

布莱恩心里也是一跳,连忙问道,“到底是什么活?”

“你们都知道我叔叔希尔泰吧,他是公爵大人分封的伯爵,也是大人的亲信。这消息是他亲口交代我的,”凶疤压低声音道,“四王子准备甩开长歌要塞单独干,让公爵大人十分不悦。他决定让王子知道,谁才是西境的主人。”

“难、难、难道……你们打算……刺,刺杀……”灰狗一紧张就更结巴了,短短一句话半天都没说完整。

“怎么可能,”凶疤嗤笑道,“他再怎么样也是个王子,他若死了,就算公爵大人也庇护不了我们。我说了,这是桩好活。”

布莱特下意识觉得这笔交易肯定不像他宣称的那么简单,但册封骑士的诱惑实在太大,他忍不住开口道,“说来听听。”

“粮食。没有粮食,他就只能乖乖滚回长歌要塞。这桩活是公爵大人允诺的,只要我们能成功烧掉四王子买来的粮食,他就为我们举办册封礼,并且在要塞东边划一块封地赐予我们。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队长,你觉得呢?”

“你、你疯……啦,殿、殿下不是说了,今年……年邪魔之月很可能持……持续四个月以上,你把粮食烧、烧了,大家吃什么!”灰狗连连摇头道,“两……两年前的事,大、大家都忘了?”

“关我们什么事?”另一人不屑说,“反正我也没打算留在这儿,把莱恩大人的事办了,我们就能在要塞过安逸生活了。”

“没错,你们难道还想在这鬼地方吃一辈子的矿渣吗?”其他人也纷纷帮腔道。

见鬼,他们早就串通好了,布莱特心里一凉,除了自己和灰狗是在边陲镇长大以外,他们大都来自王国各地,对小镇根本没有任何留恋。见无力阻止,他只好转移话题道,“可是那些小麦都被转移到王子殿下的城堡里去了,门口有殿下的亲卫骑士把守,你们又怎么可能进得去?”

“所以我才要叫上你啊,”凶疤得意地笑道,“从小就待在这破地方,没人比你更熟悉这儿的环境了。我记得你曾说过,后山沟里有一处废弃水井,和城堡下方的水道相连。通过它,便可以悄无声息地直达城堡花园。你小时候不是还爬进去过么。怎么样,跟我做上这一笔,你今后也能成为骑士了——还是公爵大人亲自册封的骑士。”

不……骑士应该勇于和不公做斗争,应该不畏强权,保护弱者!单单为了公爵大人的私人恩怨,就置小镇居民于饥饿和死亡的威胁中而不顾?这样的骑士除了一身空壳外,还有什么荣耀可言!

他刚要开口拒绝,灰狗已经叫了起来。

“一、一群疯子!你、你们、居然敢打粮食的主意,我绝、绝不会让你们离开这、这里的!我要报、报告给……咳,”灰狗说到一半,声音陡然凝固,他难以置信地回过头,一名昔日的队友正站在身后朝他冷笑。黑色的匕首从灰狗腰后插入,匕身完全没入了身体。他颤抖了两下,张开嘴想说什么,却只能发出嘶哑的吸气声。

对方将匕首搅动两下,再猛得抽回,灰狗顿时像失去了支撑的布娃娃般,软软地瘫倒在地。

“怎么样?”凶疤靠近布莱特,后者甚至能感觉到他口中呼出的腥臭气息,“我想你应该决定好了吧,队长大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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