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220【重耳在外而安】

看完《乡村爱情》系列之后,项南就开始分析剧情,研究完成任务的办法。

在他看来,要完成这项任务并不难。

谢永强、王小蒙早已相爱多年,感情深厚。而且,王小蒙对永强也始终都是一心一意,甭管他风光,还是落魄,都没有对他起二心。

按理说,相伴一生并不难。

只可惜的是,摊上这么一个作天作地的活爹,搅和的一家人都不得安生。

因此要想完成任务,首先就得摆脱谢广坤。

殺了他当然是不可能了,但远离他还是办得到的。

谢广坤之所以总能掺和永强、小蒙的家事,主要因为他们都住在一起。同住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一点私隐都没有。

而且,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房子是谢广坤的,他是房主,自然有心理优势。永强、小蒙寄居篱下,面对谢广坤时,心里自然缺底气。

因此,要想完成任务,起码的一条,就是不能住在一起。

……

其次,要想完成任务,还要有一定的事业基础。

永强之所以在第一部中,跟小蒙分手,跟香秀订婚,就是因为齐三太错点鸳鸯谱。

而齐三太关系着他能否去县教委工作。因此为了前程,他就不得不听他们的操控。

第二部中,永强上山开果园,打井所需的资金,也是谢广坤出得。

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使了人家的钱,在人家面前,自然就矮半截儿。

如果永强有了钱,不需要靠家里,不需要靠镇上,那他自然也就有底气了。

所以自古有句俗话,“钱是人之胆,衣是人之威!”

……

最后,最好是远离象牙山村。

虽然《乡村爱情》主题曲里唱得是,“邻里乡亲挺和睦,老少爷们更合群”。但其实象牙山村远没有这么和谐。

谢、王、刘、赵四大家,再加上长贵、大脚、王大拿……多家势力云集于此,整日鸡吵鹅斗、纷争不断、家长里短、狗屁倒灶,理不清,扯不断,妥妥的一锅烂粥。

要在象牙山村生活,就不可避免的掺和这些破事儿。而这些琐事,就把人的精气神都给耗没了。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搬离象牙山村,到城里去住。

这样一来,既远离了谢广坤,避免了他的打扰;而且也摆脱了象牙山,远离那些个啰乱。

这就是所谓“重耳在外而安,申生在内而亡。”

当然,这样做得前提,还是要有事业基础。

……

项南随即开始帮永强想发财之道。

果园儿,他是绝对不会干得。

一是他受不了那个累。上山种果树,天天爬山,对他就是一个考验。他爬六层楼都还累得呼呼直喘,要他爬几百米的山路,那可真是要老命了。

二是种果子也不值钱。农作物的附加值很低,大部分赚得也就是个辛苦钱。万一果子销路不畅,或者气候不好歉收,损失可就大了。

哪怕是他后来加盟惠源,做起了果汁生意,也没大出息。近几年,惠源自己都不好过,永强的果汁加工厂,怕也是风雨飘摇。

所以果园这个项目,他根本不会考虑。

而对一个刚大学毕业,没什么从业经验,也没什么人脉资源,更没有启动资金的学生而言,最好的赚钱路子,在项南自己看来,大概也就是写小说了。

零五年的时候,网络文学已经兴起。

血红、云天空、跳舞、唐家三少、萧潜、萧鼎、说不得大师、流浪的蛤蟆等等,就是最早的一批大神写手,而他们的年收入都在百万以上。

零五年,百万收入,已经是非常不得了。

谢广坤攒了一辈子钱,也不过才几万而已。皮长山作为村小学校长,工作那么多年,连几万元都没有。

因此项南考虑就写小说了。

一则投资少,有台电脑,有条网线就能干;二则见效快,一两个月就能见效;三则他也有从业经验,再抄几部经典小说,想不红都挺难的。

因此打定主意之后,项南就开始做准备。

……

项南先是翻阅了一下从零五年到现在的爆款网文小说,又翻阅了一些商业资料,等做好准备之后,他接下了谢永强的任务。

随即光门开启,项南走了进去。

“我叫谢永强,我是盛京师范大学,零一届的学生,今年大学毕业。我爹是谢广坤,我妈是赵金凤,我姐是谢金兰,我姐夫是皮长山。

我喜欢的女孩儿是王小蒙,我们在一起已经五年了。今天是我大学毕业,返回家乡的日子,我表舅跟我说,推荐我去县教委工作……”

海量的记忆涌入项南的脑海,冲得他一阵迷糊。等他清醒之后,就发现自己坐在绿皮车上,四周围都是人。

“小伙子,没事儿吧,看你出这么多汗呢?”对面,一位奶奶见项南惊醒过来,关心的问道。

“没事儿,谢谢您。”项南摆摆手道,他定了定神,喝了两口水,随后起身带着装有笔记本电脑的包来到车厢交界处,给小蒙打去了电话。

“喂,小蒙啊,我是永强~”电话接通后,项南笑着道。

“喂,永强,你现在到哪儿了,还有多久时间到?”小蒙连声问道,“别急啊,我跟一水儿哥正在来得路上呢。”

“那个……小蒙啊,你跟一水先回去吧,我想先不回家了。”项南用很抱歉的语气道。

“不回家?!”小蒙一愣。

“对,我同学王兵家是城里的,他自己开了一家公司,想让我留下来帮他几天忙。”项南解释道,“我想,我不是没工作过嘛,就想先在他这儿干两天。一是积累工作经验,二是学学人情往来,三是多少挣点小钱。”

“这样啊……”小蒙沉吟半晌,“那你大概什么时候回来?”

“我看看吧。”项南笑道,“我表舅不是想推荐我到县教委工作么,我想等工作落实之后,我就可以回去了。”

“噢。”小蒙颇有些失落。

她今天特地早起,坐刘一水的车,到城里去接永强的。没想到,都走一半路了,居然又让回来,实在扫兴。

“小蒙啊,别生气,怪我没早告诉你。我也是刚接到的电话,我同学特别热情,非请我去帮忙,我实在不好意思拒绝。”项南解释道,“不过,你放心,我一直都是爱你的。”

“哎呀,你说啥呢,我不跟你说了。”王小蒙羞了个大红脸,连忙挂了电话。

项南微微一笑,随即又给家里挂了电话。

(本章完)

第221章 221【卧薪尝胆】

“什么?!你不回来了?”谢广坤接到项南的电话,得知他不准备回家了,立刻就在电话里嚷了起来,“那你表舅还在家等着给你接风呢,你不回来能行么?”

“爹,别扯那臊了。我表舅那么大官儿,能在家等着给我接风么?”项南撇撇嘴道,“我谁啊,我县长啊?”

“哎,你这孩子,我说话你咋不信呢?”谢广坤嘴硬道。

“那行,你把电话给我表舅,让他跟我说句话~”项南笑道。

“那个……这个……”谢广坤一下整没词儿了。

“行啦,爹,别这个那个了。”项南笑了笑,“我留在城里是有正事儿。我同学王兵开了家公司,想让我过去帮几天忙。

我不寻思着我表舅帮我介绍的,那个县教委的工作,现在不是还没正式通知么。所以我就想先去我同学那儿。

一来攒点工作经验,二来学学人际交往,三来也赚点小钱儿。要不,我光在家等消息,不也是等么。”

“噢,你是这么想得呀~”谢广坤听完儿子的话,也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现在去县教委工作的事儿,光说正在办,但还没有正式落听。这会儿让孩子回来,的确也没啥事儿做。

那就不如先留在城里,一边工作一边等消息,这样两不耽误。

“不过,儿子,你不回来,爹是真想你呀~”谢广坤又道。

“我也想你呀。”项南违心的道,“等回头儿,我发了工资,我买一大堆礼物,载回村儿里给你。让你老好好风光风光~”

“礼物啥的不重要,钱带回来就行了。爹都这么大人了,吃啥都没用了,攒钱给你买楼娶媳妇儿。”谢广坤一听,连忙说道。

“行,我知道你老的意思。”项南笑道,“行了,我挂了啊,手机快没电了。”

“嗯。”谢广坤点点头。

……

又过了近半小时,火车终于抵达开源。

项南随后背着笔记本,拎着行李,下了火车,出了车站。

他当然不会去找王兵。王兵虽然是他同学,可并不念同窗之情,不仅试图撬他墙角,而且还多次给他挖坑。像这样的人,自然是离得越远越好。

项南考虑了一下,决定先去租房。

开源是铁领下辖的县级市,房价并不贵。据项南所知,零五年时,房价还不到一千,租房自然也就更便宜了。

项南拎着行李,在街上遛了两遭,最后选了个月租五十的单间。

房子就是个最普通的平房,里面除了一张硬板床,一张破桌子,一把破椅子之外,多余的家具、家电一个没有。

电倒是有,水得到院子去接,宽带则是想都甭想。

不过,项南也有解决的办法。离这不远,有个黑网吧,他准备先在笔记本上码字,然后再用U盘去网吧传。

虽然麻烦了些,但总归是条办法。

而他之所以这么艰苦,主要是因为没钱。他现在兜里也就五百元,刨除两个月的饭费、上网费,剩下的钱可就不多了,必须能省则省。

好在他也不是没过过苦日子,就决定先这么熬下去,等作出成绩来再说。

所谓,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万秦川终归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

安顿下来之后,项南开始码字。

他要写得是《鬼吹灯》。这本小说,是天下霸唱的不朽之作。

他零六年的时候,在天涯论坛莲蓬鬼话连载,引来百万点击。之后,又签约起點中文网,连载了百万字,引起极大轰动。

长期蝉联百度搜索风云榜,网络小说榜单第一名。同时还登上全国各大畅销书排行榜,是零六年最火的作品,单是实体书就卖出上千万套。

根据其改编的影视剧、广播剧、有声小说、漫画、游戏,更是不胜枚举。天下霸唱也因此成为多次荣登中土网路小说作家富豪排行榜,收入以亿计。

项南就是打算复制天下霸唱的成功之路。他随即就开始写了起来。

……

与此同时,谢广坤也通知家里的,中午不用准备酒席了,儿子留在城里,先不回来了。

“不回来了?!咋回事儿啊?”赵金凤一听,疑惑的问道。

“不回来就不回来呗,瞎问个什么劲儿?”谢广坤瞪了老婆子一眼道。

“我问问都不行了么?老头子,永强是不是出事了?”赵金凤担心地问道。

“胡说什么。”谢广坤瞪了他一眼道。

“爹啊,永强为啥不回来啊?”姐夫皮长山也好奇地问道。

得知永强今天要回来,又知道他将来会去县教委上班,皮长山早起就过来帮着忙活,以讨小舅子的好儿,将来他也好提携自己。

没想到忙活半天,永强居然不回来了,这让他顿时大为扫兴。有种俏媚眼儿抛给瞎子看的郁闷。

“永强啊,在城里给同学帮忙捏。”谢广坤扯着嗓子,得意洋洋的向女婿道,“他同学在城里开了个大买卖,非拉着他帮忙。

永强这孩子义气啊,就决定先帮他几天。等县教委的聘书一下来,他再回来上班。”

“噢,永强这孩子就是好人缘儿。”赵金凤一听,笑着点点头。

“嗯,这样也行。在城里上上班儿,攒点工作经验,学个眉眼高低,也挺好的。”皮长山也赞同的道。

“所以说,这孩子聪明啊,都不用大人操心。”谢广坤也得意洋洋道。

……

项南在出租房里,啃着馒头咸菜码字,渴了就喝口凉水,累了就在床上躺会儿。三天时间,就码了近六万字。

其实他这还是慢的。像血红那种大神,两小时就能码一万字,那才是真的神速。

码完之后,他就传到U盘里,去了黑网吧。

当时的网费,一小时一元钱,算是比较便宜了。不过机器的配置很差,最多也就是赛扬D处理器,启动都得等一分多钟。

项南随后在天涯论坛注册,并随后将《鬼吹灯》一段一段的传了上去。

传完之后,他还抽空儿打了把CS,过了一把横扫千军的瘾。

等打完CS,回到天涯网站,就见他的帖子已经多了十几条留言。

“楼主写得不错啊~”、“快更新,不够看啊~”、“期待下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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