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驯养

如果换做男人们在场,他们会更加关心成年猞猁因何而死,尸体是否还有利用价值,女人们的注意力则被毛绒绒的幼崽吸引,抚摸它们柔顺温热的毛发,爱不释手。

“可怜的小家伙……”琼花说,“没有妈妈它们肯定活不了了。”

“听阿妈说,猞猁肉是酸的,不好吃。”

“而且它们瘦得只剩皮包骨了,也没什么肉可吃。”

“要不带回去养着吧?”有人提议,“就像养兔子和养竹鼠一样。”

当食物充足的时候,男人们会活捉一些野兔和竹鼠回来圈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驯养,而是一种特殊的食物保鲜技术,用作冬天的储备粮。冬日漫长,不能光靠熏制的肉干,偶尔也要吃点新鲜肉食,打打牙祭。

兰花知道女人们心软,她也怜悯这三小只,但她的头脑很清醒,正色说:“猞猁是吃肉的。”

虽说部落现在不缺肉食,但也没有充裕到可以用肉食饲喂野兽的地步,何况猞猁肉并不好吃,养大了有什么用?

林郁说:“我们可以用肉汤和内脏喂它们,等它们长大一些,就放它们自己去觅食。储藏在洞穴里的谷物和坚果,经常被老鼠啃食吧?猞猁是捕捉老鼠的好手,养在洞里可以保护我们的食物不被偷吃。”

原始语言里的老鼠泛指小型的啮齿动物,以鼠科动物为主,并非后世那个人人喊打的老鼠。

老鼠是食物的一大威胁,也是各种病毒的携带者和传播者,人类与之缠斗了数十万年,双方都在进化,至今仍未分出胜负。

最早驯养猫也是为了对付这些鼠辈。

不过单纯为了除鼠而饲养猞猁,实在是有点大材小用,成年的猞猁完全可以协助狩猎。

盛唐时期的贵族圈子里就有驯养猞猁的风气,当贵族们骑马出游或捕猎时,猞猁会和人一起坐在马背上,招摇过市,十分气派。

林郁心里这样想着,但没有说出口,族人们对于驯化野兽为己所用没有概念,这种事说出来她们不会相信,只有亲眼见到了,才会发自内心地接受。

红花笑道:“看来林是很喜欢这几只幼崽了,瞧她抱得多紧!”

兰花也露出温和的笑容。

难得见林有特别喜欢的东西,而且她说得没错,洞穴里鼠患严重,每年储备着用于过冬的食物,至少要被那些畜生糟蹋一半,若小猞猁有捉鼠驱虫的本领,倒是帮了大忙。

再不济,也可以随时宰了饱餐一顿。

想到这,她便点头应允:“行吧,带回去再说。”

……

狩猎的队伍是最后回到洞穴的。

归来第一件事就是查看陶器烧制得如何了。

孩子们严格按照他的要求在陶窑顶部覆盖了木板,不许任何人触碰。

直到张天回来,木板仍然盖着,有淡淡的烟气从缝隙间溢出,走之前堆积成山的木柴,如今已化作一地的灰烬。

他摸了摸窑室的外表面,触感温热,冷却得差不多了。

略有些忐忑地掀开木板,闷在窑里的热气混杂着浓烈的烟味扑面而来。

他拿手扇了扇,看着窑室里被烧成橘红色的陶器和砖块,心立刻放下一半。

用指关节敲了敲陶罐底部,发出清亮如钟磬的声响。

张天咧嘴而笑,他知道,发出这种声音就代表陶器没有开裂。

将两口锅、四个罐子和八只碗取出,仅有两个碗烧出裂痕,应该是捏泥不均导致的。

剩下的陶器全部完好无损,色泽均匀,陶身虽然没有挂釉,却也足够光滑,和之前从河底钓起来的陶土碎片比,也就领先了几千年吧。

他露出满意的笑容,却忽然觉得少了点什么。

举目四望,洞穴外的空地上昏暗清冷,只有山风不知疲惫地呼啸着,林间枝叶簌簌抖动,时而有栖鸟惊起,啼叫一声,更衬出秋夜的寂寥。

他蓦然惊觉:今天竟然没有观众!

怪不得觉得少了点什么,原来是少了族人们的震惊和彩虹屁。

他感到奇怪,他在外面晃悠这么久了,枭竟然不出来观察情况,林大厨口口声声说要大展身手,竟然也不出来关心一下炊具的成色。

“陶器烧好了!”

张天朝洞穴里大喊。

他满以为族人们会争先恐后跑出来观摩新鲜事物,结果却只等到林郁的一句:“烧得怎么样?拿进来我看看!”

“……”

“我来啦!”

只有枭跑了出来,脸上挂着老父亲般慈爱的笑容。

张天使劲眨了眨眼,确认自己没有看错,枭的脸上确实挂着老父亲般慈爱的笑容。

“你们在干嘛?”他十分纳闷。

枭咧着嘴笑,说:“妈妈她们带回来三只猞猁幼崽,和我巴掌差不多大,说是要养在洞里面捉老鼠呢!你、我还有林,咱们仨各养一只!”

“猞猁……吗?”

张天哭笑不得,谁能想到部落尝试驯化的第一种野兽竟然是猞猁,猫可是养不熟的啊!

“这就是陶器?”

枭蹲下来仔细观察,松果描述过陶器的样子,说是黑不溜秋的像块石头,里面都被挖空了,可以用来装东西。

“为什么是红色的?”

“正常就该是红色的,品质不好的才是黑色或杂色。”

露天烧制的陶通常以红褐色为主,但如果黏土中混入了较多的植物茎、叶、壳等,在烧制过程中,植物炭化,就会使陶胎呈现出黑色,胎质较为疏松。

枭用手指戳了戳,惊讶道:“真的变硬了!”

他记得早上还是泥巴,用火一烧,果真变成石头了!

两人将烧制好的陶器抱进洞穴,沉迷逗猫的族人们这才纷纷围上来,对着陶罐敲敲打打,清脆之声不绝于耳。

众人也都惊奇不已,不明白软趴趴的泥土怎么突然变成硬邦邦的石头了,而且是肚子被掏空的石头,这不是天然的储物器具么!

张天往各个陶器倒满了水,进行渗水测试。

尽管人类早在两万年前就开始烧制陶器了,但真正烧制出耐用且不渗水的优质陶器,还是在进入农耕社会之后……这是林博士告诉他的没什么用的冷知识。

“只是把泥巴捏成各种形状,用火烧一天,就变成石头了?”

“准确地说,是变成了陶,陶虽然也很硬,但比石头脆得多。”

众人不明所以,对于物体的各种物理性质他们尚不具备清晰的认知。

张天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另一只手举着有裂痕的陶碗,从同一高度同时松手,石头和陶碗同时落地,这既证明了重力加速度和质量无关,也证明了陶不是石头——因为石头安然无恙,而陶碗瞬间碎了一地。

(本章完)

第73章 我在东北玩泥巴

实践出真知,张天这么一摔,族人们立刻明白了陶与石头的差别,也知道了今后使用陶器,应当轻拿轻放。

摔的时候有多潇洒,打扫的时候就有多狼狈。

他将陶碗的碎块收拢到一处,这些经过烧制的陶土可以用作熟料,加入下次烧制的黏土中,能够提高良率,这就是所谓的回炉再造,变废为宝。

“怎么样?好使吗?”

林郁走过来,三只猞猁幼崽跟在她脚后,她刚才喂它们吃了些肉沫汤,投喂是快速建立信任的有效手段之一,吃人嘴短,幼崽们决定给这个两脚兽一次机会。

“在做渗水测试,目前一切正常。”

张天摸了摸陶罐的外壁,很干燥,没有水渗出的迹象,更没有黏土融化的迹象。

“猞猁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你当宠物养是违法的知道不?”

他开着玩笑,朝幼崽们张开怀抱,嘴里发出啧啧的声响。

幼崽们停下脚步,警惕地瞪向这个奇怪的家伙,耳朵竖起,尖端耸立一簇深灰色丛毛,为其增添了几分气势。

“用这个。”

林郁将捣得稀碎的内脏碎屑倒一些给他。

幼崽们显然知道林郁在捣鼓它们的食物,凑到她脚边用小脑袋蹭用肉爪挠,呲呲地叫。

“来这儿!”

张天以食物引诱,幼崽们立刻将先前的戒备抛诸脑后,迈着小短腿,争先恐后、连滚带爬地跑过来,舔舐地上的内脏碎屑。

张天趁机抚摸它们。

幼崽们发出不耐烦的呜声,但没有反抗,或许是因为出生的时间不长,还没有学会护食,这是好事,说明它们没什么野性,很容易建立信任,多喂几次食就足以令它们把人类当亲妈和同类看待了。

幼崽们舔得很干净,一丁点儿血沫都不放过,吃饱喝足后坐地上用肉爪洗脸。

林郁用脚尖轻轻踢了左边那只小猞猁的屁股一脚,说:“这只是你的。”

三只幼崽乍一看都相差无几,仔细看的话,还是能发现一些区别。

左边那只幼崽显然是三兄弟里最瘦弱的,它的毛色相对也最浅,背上的斑点也是浅浅的灰色,胸前和腹部长满蓬松的白毛,但偏偏尾巴是乌黑一团,而它的两个兄弟都是明黄色的短尾巴。

张天抓住它的后颈皮,将它拎到眼前。

“以后你就叫黑尾了。”

他看着黑尾琥珀色的眼睛说。

黑尾四肢僵直在半空,命运的后颈皮被“叼”住,这一刻它感受到了母亲大人的威严,它老实巴交地看着这张近在咫尺的没毛的大脸,不敢吭声,只是默默记住这个两脚兽的气息。

得知陶器源自黏土,孩子们高兴极了,这下可以光明正大地玩泥巴了!

张天指导孩子们揉搓泥条,再用泥条层层叠叠盘筑成形。

不多时,男人们也加入其中,玩得比孩子们还欢,手艺却是参差不齐,虎头捏出来的东西最抽象,歪七扭八的看着倒像是带有后现代主义风格的工艺品。

张天说:“记住自己捏的碗啊,我们明天看看谁的烧裂最多,谁的烧出来最漂亮。”

男人们顿时燃起熊熊的胜负欲,更加用心地捏制陶坯。

这一批陶器以碗为主,一百个碗,人手一个,还留了不少余量,以免陶碗烧裂,数量就不够了——看他们捏的陶坯大多厚薄不均,只怕要烧裂不少。

张天没说什么,不管捏得再差劲再丑陋,都统统放进窑室里。

失败乃成功之母,没有谁一生下来就是手艺人,就连聪慧灵巧如林博士,今天不也烧裂了两个碗么?尽管林郁对此矢口否认,非说那两个碗是张天捏的……呵,女人!

张天还捏了几个圆盘放进去,中间开孔,烧制成形后可以制成陶轮。

男人们进山里搜刮来大量树枝,劈削成大约一米长的木柴,引燃后放入火膛中。

“好香!”

空气里飘荡起浓郁的饭菜香气,比以往任何一天都要香!男人们疯狂吸动鼻头,肚子叫唤连天。

洞穴里,林郁教女人们使用陶器煮饭烧菜,刀工了得的虎舌负责处理食材。

谷物被淘洗干净,分别倒进两个大陶罐里,为了节约时间,水先用石烹法煮沸,再倒入陶罐中,盖上盖子闷煮。

虎舌按照指示将四条和小腿差不多大的鱼剖开肚皮,去掉血液和内脏,用盐水涂抹鱼身,肚子里塞入紫苏、薄荷、款冬等植物去腥增香。

雪白的熊脂在陶锅中受热融化,淡淡的烟气扶摇直上,直至沸腾。

鱼下锅,顿时滋啦作响,腾腾的热气涌出,族人们从未嗅过的鲜香气息溢满洞穴,所有人都使劲吞咽唾沫。

林郁手持自制锅铲,待一面煎至酥脆,立刻翻面煎炸另一面,之后倒入沸水,盖上盖子,等汤汁熬煮成乳白色,再将锅中的原汤倒入大罐子里,加满沸水,放入切成丁的蘑菇和块状的冬笋,与鱼肉混合出极致的鲜美。

在外面玩泥巴的孩子们便在此时跑了回来,男人们紧跟其后,众人迫不及待地围凑过来,新奇地看着篝火上架起的瓶瓶罐罐。

但兰花立刻抄起棍棒把这群脏兮兮的大小孩子赶到洞穴外边清洗。

洗得白白净净的孩子们忙不迭跑回来,生怕错过美味的食物。

看着巫师姐姐用两根细长的竹签搅动着碗里的蛋液,白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筷子。用它代替我们的手,夹取滚烫的食物。”

蛋液倒入滚油中,摊成饼状。

林郁挥动锅铲,快速炒碎,紧跟着放入男人们叫不出名字的各种嫩叶,翻炒断生,洒上一层薄薄的精盐,丰富的香气顿时被百味之王统合起来,谱出美妙和谐的乐章,男人们伸长脖子贪婪地吸嗅着,口齿生津。

孩子们的心思却被另一口锅里飘出的味道所吸引。

切成了大块的菖蒲块根在水中煎熬,孩子们认出这是用来熬制糖水的植物,他们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的淡淡的甜香气息。

“姐姐!姐姐!糖水变色了!”

孩子们瞧见锅里的糖水逐渐变得焦黑,急切地呼唤林郁,势必要拯救他们心爱的糖水。

林郁却气定神闲,有条不紊地倒入少量沸水冲开,再将早已煎至两面金黄的鸟翅倒入锅中,轻巧翻炒,令其染上糖色,甜香的味道也随之浸入每一寸肉中。

孩子们食指大动,光是用眼睛看,就已经能够想象到糖翅在舌尖上绽放的美味,他们还从来没有吃过甜甜的鸟翅!

接着煎鸟胸肉、炸河虾、炸昆虫、清蒸鱼头、清炒“什锦”……林大厨变着花样烹饪食物,令打下手的虎舌叹为观止,顿觉厨之一艺,博大精深,他自以为深谙此道,实则尚未入门。

猞猁幼崽们也都被香气吸引,张天抱起他的黑尾,枭抱起他的小虎,林郁的猫女则扒拉着主人的裤腿,仰起小脑袋呲呲地叫着。

当小米粥的清香喷薄而出,当雪白的鱼汤被盛入碗中,当色泽缤纷的精致菜肴被一一端至眼前……族人们第一次知道饭原来还可以这么吃。

林郁教族人们使用筷子,笨拙的男人们总也学不会,越是学不会,越是心急如焚,夹起又溜走,再夹起,再溜走……眼看着很快掌握诀窍的天不断抢走盘子里的食物,男人们只能伸脖子瞪眼干着急。

“起!给我起!”

虎头大吼着,极力控制手里的筷子,像在和洪水猛兽做殊死搏斗,成功就在眼前,却被虎爪不知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一碰,手一抖,筷子末端的鸟翅立刻飞出去,气得他滋哇乱叫,跳起来要和虎爪拼命。

众人哈哈大笑,欢声笑语伴着炊烟和饭菜香气飘出洞穴,在夜幕笼罩下的山林间回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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