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1章 英雄救美

吉春市的冬天特别寒冷,就算是白天,最高气温也只有零下十五六度。

到了晚上,气温更是在零下二十多度。

苏明哲就算是身体强横,但是在这种天气下,也不愿意在外面多待。

所以,送完书信后,他就急着往家走。

不出意外的话,意外还是发生了。

就在他再次路过电影院门口的时候,就看到四五个小流氓正在调戏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姑娘。

那几个小混混也没想到,天都这么黑了,路上还会有行人,不过当他们看到只有苏明哲一个人时,就有两个人嚣张得跑了过来:

“小子,你瞅啥!”

苏明哲穿越过来半年,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问自己这句话,想都没想,就回了一句:

“瞅你咋地!”

“嗨,你说能怎么地?”

一个寸头瘦子,可能是见苏明哲身高体壮,不想弱了气势,说话的时候,还不忘挺胸。

“怎么,你们几个大老爷们都有胆子当街欺负小姑娘,还害怕被别人看啊?”

苏明哲趁着昏暗的路灯,忽然发现那卖糖葫芦的小姑娘有点眼熟,顿时火冒三丈:

“你们几个,趁着我还没发火,赶快给我滚蛋!”

苏明哲说着让他们走,但是怎么可能真让他们走啊。

敢欺负自己的女人,今天不把他们的尿脬打出来,就算他们命硬!

几个小混混也发现苏明哲不是善茬,手里一晃,人手一根铁签子,就朝着苏明哲冲了过来。

小混混群殴的时候,很少有一个接一个送人头的情况。

一般都是大家一哄而上,手里拿着什么东西,都朝敌人身上猛戳,对什么后果都是不管不顾。

苏明哲也是摆出了架子,准备好好地教训他们一顿,争取让他们这一辈子都记住,不是说天黑了,就成他们小混混的天下了。

这些小混混可不知道,自己惹到的是什么人,在他们看来,他们手里拿着铁签子,那就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铁签子,来自自行车的车轱辘铁条支架。

把那铁锹的一头磨得又细又尖,就是一把铁签子。

这玩意扎到心口,那就是一条命。

扎到脾肺肾,一时半会死不了,但是这辈子也别想下床了。

这些小混混就是仗着有这么阴毒的兵器,这才肆无忌惮、嚣张跋扈。

苏明哲看着对方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眼神里也开始冒出凶光。

就在双方生死一瞬间的时候,卖冰糖葫芦的郑娟也不知道从哪蹦出来的勇气,竟然率先一步,从几个小混混身边冲了过来,拉着苏明哲的手就跑:

“快跑,他们几个真杀过人的!”

苏明哲被郑娟拉扯了一下,也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一片空白,下意识就跟着她朝着远处跑去。

那几个混混被郑娟冲了一下,愣在原地有一秒钟,但是看到郑娟和苏明哲一起逃跑,顿时一个个就像是打了鸡血,嗷嗷直叫,拿着铁签子就朝着两人背影追去。

可能是这些小混混声音喊得太响,没过一会,就被巡逻的治安队拦住了去路。

只不过,这一幕,郑娟没注意到,她现在一心带着苏明哲逃跑。

一路上两人不停地钻街走巷,也不知道是下意识,还是无意识,郑娟竟然带着苏明哲一路回到了自己家。

郑娟母亲和弟弟郑光明,听到房门被推开,然后自己闺女大口大口的喘气,还以为后面有狼狗追赶呢。

不过,随即郑母就看到,自己闺女还牵着一个男人的手呢:

“娟,这是谁啊?”

郑娟的母亲是个老实人,也是个好人。

郑娟和弟弟郑光明都是这个老人拾捡养大的。

此刻,见到自己闺女拉着一个男人的手跑回家,这个老人多少有点害怕,是不是自己闺女在外面惹了什么事。

“大娘,您好,我叫苏明哲。”

苏明哲正想自我介绍,郑娟后知后觉,猛然发现,自己竟然还和苏明哲牵着后,连忙甩开,但是脸蛋和眼睛早就羞涩地转过头了。

活了这么大,郑娟还是第一次和男人牵手。

苏明哲长得还高大威猛,郑娟这么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很难不心动。

“妈,刚才我在电影院卖糖葫芦,被几个小混混调戏,是这个……苏大哥救我出来的。”

“……”

苏明哲面对郑娟的解释,犹豫了一下,也不多做解释。

刚才的情况,明明是自己英雄救美不成,反被美女救。

不过,都这个时候了,苏明哲也不在乎,是自己救郑娟,还是郑娟救自己了。

“小伙子,你是哪里的人啊?”

郑母见到苏明哲长相不错,穿的也不错,再看自己闺女和苏明哲的架势,不由得就无声地笑了起来。

如果这个小伙子没对象的话,看起来也算是一个良配。

“大娘,我家是光字片,光义街的。”

苏明哲说了一下自家地址,还不等郑母多问,就自动把自己家的情况,还有自己目前的情况讲了一遍,到最后才说道:

“我刚才是去共乐区给人送家书,没想到会碰上小混混当街耍流氓,这才……”

“呵呵,光字片的挺好。”

郑母听到苏明哲是光字片的,笑得更是合不拢嘴了。

这倒不是说,光字片有多好。

恰恰相反,在吉春市市区,有这么一句话:

“好男不扎辫,好女不嫁光字片。”

有这么一句话,就能知道‘光字片’在吉春市是个什么地位。

但是,在吉春市,有个地方比‘光字片’还要令人嫌恶,那就是太平胡同。

电视剧中,周秉坤来郑家送钱,被同事看到,就一脸嫌弃的问他:“你怎么会来太平胡同啊?”

周秉坤听到问话,都只能羞红着脸说:“我就是想绕个近路。”

那同事就劝说周秉坤,太平胡同什么人都有,以后别走这边了。

由此可以推断出:出身光字片的人,还看不起、鄙视、嫌弃‘太平胡同’。

而且这种看不起、鄙视、嫌弃,已经到了连走捷径都不乐意从太平胡同经过的程度。

周秉坤这样的老实人,都免不了对太平胡同鄙视,谈起自己经过太平胡同,都羞愧不已。

自家住在太平胡同,老太太自然对住在光字片的苏明哲不会有什么意见。

甚至,苏明哲的知青身份,老太太也没当回事。

苏明哲见老太太对自己挺满意,心里还在乐呵。

他最初还挺怕,这老太太知道自己是知青身份后,就把自己赶出去呢。

知青这个身份,在这个年代多少有点尴尬,从身份上来讲,属于农村户口,但是性质却‘非农、非兵、非工’。

在婚姻市场上,甚至一些城市里没户口的小混混都比知青吃香。

结果,苏明哲没想到,这老太太对自己的知青身份根本无所谓。

其实,这里面也有老太太性子比较‘佛系’的缘故。

在老太太看来,苏明哲和自己闺女有缘。

苏明哲几个月才回吉春市一趟,回来一次,就能凑巧救下自己闺女。

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不仅仅是老太太有这样的想法,受母亲影响的郑娟,明显也是这么想的。

要不然,她也不至于,看向苏明哲的眼神,有些‘审视’和‘羞涩’。

而苏明哲对郑家居住在太平胡同,也没什么特殊感觉。

太平胡同脏乱差,五毒俱全,那是太平胡同某些人的关系,和郑家没什么关系。

郑家一家三口都是好人,这就够了。

而自己相中的是郑娟,管太平胡同什么事啊。

在这种郑母和苏明哲互相都有意的情况下,本该是当事人的郑娟,看了苏明哲几眼后,反倒低着头,听着母亲和苏明哲聊个没完没了。

苏明哲现在恨不得立刻就把郑娟娶回家,不过他也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喝了郑娟倒得一碗开水后,苏明哲恋恋不舍,告辞道:

“大娘,这天都黑了,我就不多打扰了,你们早点休息,我明天再过来。”

郑母自然是看到了苏明哲对自己闺女‘虎视眈眈’,她现在也巴不得,苏明哲能早点把自己闺女娶走,所以听到苏明哲要走,立刻对着自己闺女笑道:

“娟啊,明哲都要走了,你快去送送啊。”

郑娟眼神里虽然带着羞意,更多的却是一种奔放和热情。

苏明哲走出郑家,回过头,就见郑娟站在街道灯光下,虽然穿的衣服都是补丁摞补丁,但是浑身都散发着迷人气息。

怪不得那几个小混蛋在电影院门口,就迫不及待,想要图谋不轨。

“外面冷,你快进去吧。”

苏明哲说着,挥手让郑娟回去。

再让这个女人送两步,指不定发生什么事呢。

“那我回去了,你路上慢点,如果碰到那些人,就大声喊,邻居们听到,肯定会出来帮你的。”

郑娟鼓起勇气和苏明哲告别,嘴里说着殷勤叮嘱的话,眼神还大胆地看向男人。

“我会小心的。”

苏明哲挥挥手,让郑娟赶快回家。

眼看着郑娟一步三回头的进了家门,苏明哲这才长松了一口气:

“果然,‘英雄救美’,是古往今来,最直接,也最有效的追女孩方法。”

走过了路口,苏明哲就快步朝着原路,向电影院赶去。

电影院门口,此刻只有郑娟遗落在这里的冰糖葫芦车子,但是那几个小混混早就不知道去向了。

苏明哲把车子又推回了郑家。

郑娟听到动静,拿着棍子出来,见到苏明哲把车子给找了回来,眼神里既是感激,又是情意绵绵:“你怎么还没回家啊?”

“我马上就回家,你回屋吧,外面冷。”

苏明哲笑呵呵挥了挥手,再次劝着郑娟回屋。

他自然是不可能回家的。

那几个混蛋敢欺负自己的女人,如果让他们见到明天的太阳,都是自己慈悲。

到了第二天。

郑娟还想替生病的母亲去摆摊,但是郑母说什么都不愿意闺女出门了。

昨天才出去一次,差点就回不来了。

郑母怎么可能还让自己这个如花似玉的闺女,替自己摆摊啊。

郑娟和母亲争论不出道理,无奈之下,只能待在家里。

到了下午,郑母感觉自己身体好了一点,准备自己出摊。

还没出门,就见苏明哲提着两袋礼物,从巷子外走了过来。

“大娘,您不是什么还没好吗?怎么还要出摊啊?”

苏明哲快走两步,拦住了郑母,不等郑母解释,先一步满脸都是责备道:

“大娘,您先别急着出摊了,正巧我有事,您先跟我回家吧。”

“孩子,娟子在家呢,你找她就行。”

郑母倒是不担心苏明哲欺负自己闺女,说着话,还想出去摆摊。

“我想说的事,不是关于娟子,是关于光明。”

苏明哲说着,硬拖着郑母进了屋。

郑娟正在屋里照顾弟弟郑光明。

郑光明年纪不大,五年前被郑母捡回家,因为失明看不见东西,被郑母和郑娟牢牢地保护在家里,家门都没敢让他出去过。

苏明哲来到郑光明身边,见郑母和郑娟都紧张得看向自己,连忙解释道:

“大娘,娟子,其实我会一点点医术,我感觉光明虽然眼睛看不见东西,但是他这种看不见,并不是不可治愈的。今天上午我去了一趟医院,问了一些医生,又去药店拿了一些药,你们如果放心的话,可以让我给光明治一下。”

郑娟多少有点不敢相信,毕竟,从相貌来看,苏明哲也就是比自己大个五六岁,怎么看都不像是名医专家。

但是,郑母却目光殷切道:

“孩子,大娘相信你,你尽管治就行,治不好,那也是小明的命。”

自从把郑光明这个孩子捡回家,郑母也带着他去医院看过病,但是吃了不少药,都没什么效果。

如今,苏明哲愿意给郑光明看病,郑母就特别感激了,怎么可能还抱着怀疑态度啊。

见郑母相信自己,苏明哲也就不废话了。

那自己买来的药,一一和郑娟说清楚。

内服的,一天一次,一共十天的量。

外敷的,半个月换一次。

苏明哲如果自己没时间来换,会找朋友过来帮忙。

郑娟听了,一一记了下来。

苏明哲说着,又拿出银针,给小光明渡穴,活络经脉。

在郑家人的关切目光中,苏明哲把银针收起来,这才给了一个准确的回复:

“如果我没诊断错误,短则三月,快则半年,光明的眼睛,肯定能好。”

今天家里有事,只能这一更了。抱歉!

(本章完)

第482章 这个傻女人

苏明哲给郑光明眼疾的诊断,其实就是先天性白内障引起的远视眼。

电视剧和小说里,郑光明拿着厚厚的玻璃瓶朝着天上看,这一点已经透露出来了。

想要让郑光明恢复视力,需要先把他的白内障治好。

没有白内障的情况下,一般程度的远视眼是可以自动调节回来的。

当然了,就算郑光明的远视度数特别高,一时间调节不回来,也能给他配副眼镜,慢慢调节。

这里面的道理很简单,苏明哲就不准备给郑家人讲解了。

当然了,虽然苏明哲没有多讲什么,郑家三口人却不能含糊过去。

郑娟看着男人给自己弟弟,又是扎针,外敷,内服,还一治就半年,忍不住就开口问道:

“苏明哲,你这个要花多少钱?”

“不值钱。”

苏明哲看见郑娟注视着自己,对视了一回,这才小声说道:

“这点钱对于我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你就别管了。”

“他是我弟弟,我怎么能不管?”

郑娟和她弟弟郑光明都是郑母捡来的孩子,她因为被捡来的时间早,还有户口,而她弟弟连户口都没有。

本来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偏偏姐弟情深,把周秉义和周蓉都比了下去。

苏明哲听了郑娟的话,犹豫了一会,不答反问:

“郑娟,我如果告诉你,这些药材很贵,甚至以后需要花的钱更贵,你是让我继续帮光明治下去,还是停止治疗?”

郑娟也没想到,苏明哲会突然这么回答她。

郑母的心更是一下子揪了起来。

五岁的郑光明听到苏明哲的话后,却默默地低下了头。

“好了,郑娟,你和大娘,还有光明都别想太多了。”

苏明哲看着郑家三口都沉默不语,自己也就默默地收好了银针:

“我先走了,明天上午我会再过来,不管怎么样,我们先把光明的眼睛治好再说。”

到了第二天,周日。

苏明哲七点多钟,赶了一个大早,就过来给郑光明看病来了。

郑母看到苏明哲依约到来,轻舒了一口气,她昨晚和闺女说了半宿的话,不停地讲苏明哲对自家的重要性。

就和苏明哲说的那样,不管如何,先让苏明哲把郑光明的眼睛治好再说。

苏明哲并不知道,郑母昨天晚上给郑娟做了思想工作,反正他没注意到郑娟一直不敢看他。

做了一下准备工作,苏明哲先给郑光明用银针渡穴,然后换了一次药,顺带检查了郑光明的恢复情况。

最后在三人关切的神情下,苏明哲给他们报喜道:

“大娘,郑娟,光明眼睛里的毒素已经拔掉了一些,并且没有过敏反应,这说明,药是对症的。现在继续按照这个方法治疗半个月,第一个疗程就可以结束了。”

“太谢谢你了,孩子。”

郑母这时也不敢说太多感谢的话,毕竟,郑家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用来感谢苏明哲的东西。

“大娘,你们一家都是好人,我能帮白牙山村民脱贫致富,也能帮你们。”

苏明哲早就把自己在白牙山干的事情,和郑家人讲过了。

此时把这事再拿出来讲,其实也是为了告诉郑娟,以后就别提钱的事情了。

郑娟不傻,听出了男人话里的意思,脸蛋也不知道是羞愧,还是因为什么,通红通红的。

郑母却笑呵呵道:“孩子,你心地善良,大娘家里没什么能报答你的,中午咱们一起吃顿饭吧,娟子做饭还挺不错。”

面对郑母盛情邀请,苏明哲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

他也想和郑娟好好加深一下感情交流。

毕竟,他周五就要走了,如果这几天不能把郑娟攻略下来,最少又要等一个月后了。

到了中午的时候。

郑家真是拿出了家里所有的好东西,用来招待苏明哲了。

腌菜、白菜、萝卜这些东西就不说了。

郑娟竟然把家里剩余不多的一点油,炸了一锅玉米面白菜丸子,招待自己。

对于贫困的郑家来说,这样的招待真的是已经破规格了。

苏明哲自然不会拒绝这样的盛情招待。

中午四个人吃过饭后,郑母还摁着苏明哲不让他走:

“孩子,让娟子陪你在家里唠会嗑,大娘带着小明出去散散步,你不是说了吗,不能让光明一直待在屋里。”

“大娘,那您给光明戴上帽子,别感冒了。”

苏明哲这时看出来,郑母想要撮合自己和郑娟,但是他还不确定,郑娟愿不愿意被撮合。

毕竟,昨天郑娟对自己的态度,有点把自己当外人了。

这种态度,让自己有点拿捏不住郑娟到底是什么意思。

郑娟看着母亲只带着弟弟郑光明出去,留下自己陪着苏明哲,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在苏明哲注视下,郑娟默默上床,开始去铺床铺。

“郑娟,你……你这是要干什么?”

苏明哲看着眼前的一幕,猛地咽了一口口水,眼睛在床铺和郑娟身上来回地移动。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昨天,郑娟还一副要和自己‘丁是丁,卯是卯’的架势。

今天,郑娟这就要主动让两人关系‘突飞猛进’了?

郑娟和郑母做出这个决定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人穷志短。

郑家家徒四壁,根本没有什么东西能报答苏明哲的。

在郑母眼里,自家唯一能让苏明哲惦记的,就是郑娟了。

在经过短暂而且简单的思考后,郑母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郑娟。

郑娟也想好了,她就把自己当成礼物报答给苏明哲。

如果苏明哲以后不要她了,她也不怪她。

当然了,如果苏明哲愿意和她好一辈子,那更是自己梦寐以求的事情。

就在苏明哲惊奇喜从天降的时候,郑娟已经铺好了床。

郑娟毕竟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还做不出太主动的事情,铺好床后,就只顾自个钻进被窝,然后把脸蒙住。

如果换成一个胆小的男人,这个时候估摸着会逃跑吧?

苏明哲肯定自己不是胆小的男人,所以在狂喜之后,连衣服都顾不得脱,就跟着钻了进去。

十万字过后,天色已经黑了。

苏明哲有些依依不舍的钻出了被窝,然后看着郑娟把一块白色毛巾收好,放进柜子里。

“天都黑了,你快回去吧。”

郑娟内心深处其实还有点懵,不过在看到男人对自己迷恋的眼神后,心底又萌生出了一种自信,毕竟她听她妈妈说,她是太平胡同里最漂亮的姑娘:

“你再不回去,我妈和我弟弟还要在外面忍冻挨饿呢。”

苏明哲听到这里,只好红着脸穿好衣服,赶快离开。

苏明哲离开不久,郑母就带着儿子回来了。

很明显,两人就在郑家外面不远处盯着呢,看到苏明哲离开,立刻就回来了。

郑母带着儿子回到家,就见到自己闺女坐在炕上正在发呆。

今天的事情,对于郑娟来说,算是一个重要的人生里程碑。

“过去的郑娟,是郑家的闺女。

但是从今天开始,她就是苏明哲的女人了。”

这话,是苏明哲今天搂住她时,说的第一个句话。

当时的郑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男人,只能拼尽全力抱紧他。

到了第二天。

苏明哲九点多钟才过来。

出来迎接他的郑母,见到苏明哲手里提着的礼物,顿时佯作嗔怒道:

“你这孩子,你来给光明看病,怎么还买礼物啊?”

嚯,这一大块肉,最少二十斤。

还有四瓶罐头,一袋子梨,两封红糖,一袋子白面。

这么多东西,恐怕自己提都提不起来。

“大娘,这都是应该的。”

苏明哲笑呵呵得提着礼物就朝里走。

虽然郑母和郑娟都没提要求,但是自己不能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啊。

“我向您保证,郑娟跟了我以后,我会对她好一辈子的。”

说着话,苏明哲到了门口,又塞给了郑母一个信封:

“大娘,这里面是五百块钱,以后您就不用再去摆摊了,有我一口吃的,绝对不会饿着你们的。”

“孩子,你是个好孩子。”

郑母接过信封,看了看里面,除了一沓钱,还有粮票、油票、副食品票。

她估摸着算了一下,钱的话,最少五六百,那些票据价值也不会低到哪里去。

这不仅让她眉开眼笑起来。

这不是说老太太贪钱,而是她被穷怕了。

第一次握住这么多钱在手心里,那种沉甸甸的感觉,让她心底油然而生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大娘,我还要在白牙山做两三年的知青,这两三年的时间里,就请您照顾好郑娟了。”

苏明哲说着拜托的话,同时也保证道:

“等我从白牙山回来,我肯定会娶郑娟,并且这两三年里,我每过一两个月都会回来一次,给您送一百块的生活费。”

作为男人,苏明哲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

郑母什么话都不说了,伸手拍了拍苏明哲,就让他赶快进屋。

郑娟对苏明哲送来这么多东西,也没说什么。

在她意识里,苏明哲已经是她男人了。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羊儿满山走。

男人给她窝窝头,她就吃窝窝头,给她馒头,她就吃馒头。

这种道理,是一种非常朴素的道德观。

苏明哲又给郑光明治疗了一下。

中午饭还是在郑家吃的。

不过和昨天相比,郑娟连续炒了两个肉菜,还让郑母去外面,给自己男人买了瓶酒回来。

郑娟虽然没上过学,却听一些邻居讲过,男人的好日子,就是手里有烟,杯里有酒。

苏明哲不喜欢吃饭的时候喝酒的。

但是,被郑娟弄了这么一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面的满足感直接爆棚了。

吃过了午饭,郑母又带着儿子郑光明出去散步。

郑娟收拾了碗筷,就去铺床。

十万字再次被省略后,又是天黑了。

苏明哲才在郑家睡了两次午觉,已经开始有点不舍得离开吉春市了。

眨眼的功夫,就到了周四这天。

郑娟也看出来,男人正在为明天离开伤感。

“距离过年还有一个半月,我争取在过年前再回来一趟。”

苏明哲不舍得走,也要走。

毕竟,他现在的身份还是一个知青。

“明哲,要不,等明年光明的眼睛恢复了,我就去白牙山陪你吧。”

郑娟才和苏明哲认识一周不到,但是已经开始难分难舍了。

家里有个男人做顶梁柱,和家里没男人,这是迥然不同的两种情况。

苏明哲听到郑娟的话,心里却是一咯噔。

他最近正在劝周秉坤去白牙山呢,如果郑娟也过去了,自己就不能再去追周蓉了。

除非,自己改头换面才行。

这个时候,苏明哲又有点羞愧,毕竟,他在得到郑娟这么好的女人后,竟然还想着周蓉那个‘恋爱脑’女人。

苏明哲犹豫了好一会,这才狠心劝阻道:

“光明太小了,大娘年纪也大了,你如果跟我走了,到时候家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你能放心吗?你还是在家等着我回来吧……”

“那我在家等着你。”

郑娟听出了男人不想自己跟着他走,不过没有追根究底。

最后要分别时,两人又抱住对方,使劲地嗅着对方身上的味道。

到了第二天,周五。

天上开始下起了小雪。

苏明哲一大早就赶到了知青办,正要进院子,忽然看到知青办外面,有一个带着红围巾的女人,正冲着自己傻笑。

这个傻丫头起的比自己还早,也不怕冻感冒了!

这种情况下,苏明哲顾不得两人关系会不会被人知道,连忙冲了过去:

“不是说,让你不要出来送我吗?”

“我睡不着。”

郑娟这个时候,就像是一个刚谈恋爱的小姑娘,一脸希冀的看着男人,希望男人多给她一点宠溺和温柔。

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苏明哲也不好多做什么动作,只能伸手捏了捏她的圆润小脸蛋,又悄悄说上两句情话,然后就让她赶快回家:

“最多一个月,我肯定会再回来的。”

这时,王泉也来了,见到苏明哲和一个女人举止亲昵,竟然呵呵傻笑着跑了过来打招呼。

苏明哲无奈之下,只好给他和郑娟互相介绍了一下:

“这是王泉,和我在一起插队的知青,王泉,这是我女朋友郑娟。”

“嫂子好!”

王泉这小子嘴真甜。

“王泉你好。”

郑娟被这一声嫂子叫的,乐得嘴角上扬,合不住嘴了。

“快回去吧。”

苏明哲伸手拍了拍女人身上的雪花,又看了看天,忍不住劝道:

“这雪越下越大了,你快点回去,别让我担心了。”

“嗯,我这就回去。”

郑娟到了此时,也不强撑着了,从棉袄里面掏出一个包裹,塞到了男人怀里:

“这里面是我炸的丸子,还有烙的馅饼,都是你喜欢吃的。”

苏明哲接过来,感觉到包裹里的丸子和馅饼,还在由内而外散发着热气。

这个傻女人,肯定是刚炸好、烙好,就塞进自己怀里了。

也不知道,烫着没有。

家里有事,晚上如果有更,也会很晚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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