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但随我行

大晋太安二年(303)九月,天子很忙。

九月十三,帝后在群臣簇拥下幸邙山。

十六日,至偃师。

二十二日,回师洛阳城东。皇后、百官自回城,但天子被司马乂扣着不能走。也是在这一天,曾经与司马乂合作非常愉快的尚书右仆射羊玄之“忧惧而死”。

但这并不能阻遏邺城、长安大军的攻势,人家合兵三十万,气势汹汹而来,死一个羊玄之有用吗?

二十五日,天子又被拉到了缑氏县。

从天子的行程轨迹,基本就可以看出司马乂与河北大军交战的地点。

天子几乎成了“劳模”,哪里发生战斗,他就到哪里“鼓舞士气”。最近一次就是了,他跑到缑氏县,御辇立于阵前,众军山呼万岁,邺城方面的冠军将军牵秀战不利,引军而走,王师趁势追击,斩首数千。

东面的局势似乎还可以——虽然只是暂时的,待邺城主力陆续赶到,还会有变化——但西边却快速恶化了。

张方在宜阳击溃皇甫商所部万余人后,洛阳又凑了数千兵马,外加征发的豪门家奴、僮仆、洛阳百姓,又是一万多人西行,与张方交战多次,互有胜负,但伤亡较大,最终溃走,关中兵一下子冲到了洛阳内城之下。

九月二十七日,开阳门大街上涌出了大股百姓,闹哄哄地向南疾走。

到了下午,数百关中兵涌了过来,挨家挨户撞门。

这一片其实已经没什么人了。豪门大族的消息甚至比邵勋还灵通,早在十天前就陆陆续续南奔,往山里而去。但他们不可能带走所有财物,关中兵看重的就是这些了。

邵勋此时正趴在墙头,仔细观瞭贼势。

老实说,有些失望,或者说庆幸?

关中兵一路杀进洛阳,让他下意识以为敌军有多厉害呢。但这会一观察,大失所望。

这根本不是精兵强将的样子啊。

距离平蜀已经过去将近四十年,关中世兵才更替了两代人,居然就不行了。

当然,他们比起普通百姓还是要强不少的,但怎么说呢,邵勋的眼光太挑剔了,就是觉得这些人不行。

糜晃刚刚送走了一位信使,这会正仰首望天,沉默不语。

半晌后,他看向墙头,问道:“邵督伯觉得敌军如何?”

邵勋顺着梯子下到院中,道:“军容不整,又饱掠重负,无有战意。”

“这是说——能打赢?”糜晃眼睛一亮,问道。

“我部战兵数百,驱杀乱跑乱撞的敌兵很容易,但要说打跑所有敌军,则不可能。”

“也没说要打跑所有人,清剿开阳门大街上的贼众,能否做到?”

“督护,最好联络驻灵台等地的友军,一同行动。”

“唔,也有道理,但很难啊。”

二人一问一答,片刻后就没了声息。

糜晃不说话,邵勋则静静等待着。

“方才走的使者,是王矩派来的。”糜晃走到院中,看着披挂整齐、席地而坐、做好了出战准备的士卒们,道:“他是长沙国左常侍,扎营开阳门外,有众数千,我等皆从其节制。其实,之前他就已经派过家仆密来传讯,令我部向北进发,搜杀贼兵,被我顶回去了。这事,我没有说,你可知其中意味?”

邵勋点了点头。

“这次推搪不了了。有公卿至大都督营中哭诉,提及乱兵肆虐,苦不堪言。又,张方一面遣人截断水渠,一面扒开千金堨堤坝,将多余的水放掉。而今城中水碓干涸,甚至无法舂米。”糜晃说道:“所以,大都督要返回洛阳了,亲自部署,欲击破张方。”

混乱的战略!这就是邵勋此刻的看法。

简直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嘛。

先前只有一个皇甫商带着万余杂兵对付张方,惨败后知道不对了,又四处搜罗兵众,像添油战术一样与张方大战,而今又溃了,终于急了,于是决定回师,亲自对付关中大军。

“督护,东面打得如何?”邵勋问道。

“还不错。”糜晃脸上的表情松了些,道:“其实,我知道的并不比你们多多少。只隐约听闻王师胜多负少,邺城大军灰头土脸,故大都督有暇回师。”

“大都督既回师,确实不宜推托下去了。”邵勋说道:“我等既非中军,又非长沙王嫡系,若问罪责罚,几乎不会有人替我们说话。”

“是这个理。”糜晃点了点头,道:“所以,我再问你一遍,有没有把握打赢?”

“督护,战阵厮杀,没人敢说一定赢。”邵勋回道:“我只有一句话,愿领精兵当先开道,督护紧随其后,总揽全局可也。”

“好。”糜晃激动了起来,只见他上前一步,抓着邵勋的手,说道:“战若得胜,定与君把酒言欢。”

在糜晃心中,什么出身、门第,在这一刻都不重要了。

战场之上,能并肩作战的袍泽才是真的,能保他性命的勇士才有价值。

命都没了,还谈个屁的门第!

残酷的洛阳战局,经历过的人,或多或少都有所改变。

糜晃已经变了。至少在这一刻,他觉得东海老家的农庄、商铺、田地、部曲帮不上他一点忙,这里需要真刀真枪说话,门第再高,在张方眼里,也不过是釜中沉浮的几块肉罢了。

邵勋领命之后,便不再废话。

糜晃当场召集全幢伍长以上军官,将全权委任给他。

邵勋一把抓过还懵懵懂懂的督伯杨宝,让他滚回阵中。

“诸位,多余的话就不说了。”邵勋看着整齐排列的百余人,气定神闲地说道:“当兵吃粮,提头卖命,向来是厮杀汉的本分。”

“诸位当兵的原因很多。有人只想混口饭吃的,这没错。但眼下这個局势,城中日蹙,斗米万钱,早晚吃不上饭。”

“有人想博取富贵。这很好,都看到大肆劫掠的西人了吧?他们大包小包,鼓鼓囊囊,咱们抢过来,遍赏全军,岂不美哉?”

“有人是衣食无着,无处可去,故来本幢为兵。我想说的是,待打完这仗,有了赏赐,你想去哪去哪,我绝不留难,说话算数。”

“还有一些人觉得我武艺出众,处事公正,跟着我能活下去。我不想昧着良心说所有人一定都能活,但我可以保证,要死就死在一起,黄泉路上还能做个伴,不至于孤零零的。”

“陈有根!”邵勋大声喊道。

“在!”陈有根大声应道。

他的脸色有些潮红,显然情绪激昂。

督伯的战前动员太对他胃口了。

有的军官就会空口白话,什么忠君爱国,全是狗屁,一点都不实在。

督伯就能对症下药,讲到人心坎里去,尽可能把所有人的士气都调动起来。

“我给你二什人,于阵后督战,若有逡巡不进者,立斩之。”邵勋命令道。

“诺!”陈有根杀气腾腾地扫了一眼所有人。

邵勋很快从一二三队中挑了二十名年岁较大的少年,与陈有根那伍汇合,充作督战队。

“有些话,我只讲一遍。”邵勋手抚刀柄,大声道:“士卒不进,伍长斩之。伍长不进,什长斩之。什长不进,队主斩之。队主不进,我斩之。我若不进,诸君可斩我首!”

糜晃在一旁静静看着,下意识咽了口唾沫。

军队,还真是冷酷无情。

他以前见过东海国上军将军何伦治军,可没这么严厉啊。

战前动员结束之后,军官们立刻下营,将士卒驱赶出来,排列整齐。

邵勋从容不迫地在阵前走着,令军士们给步弓上弦,检查铠甲、器械。

很快一阵抽刀入鞘声传来。

检查完毕之后,邵勋又在陈有根的帮助下穿戴完毕筩袖铠,佩上步弓、环首刀,在额头上绑好红抹额。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仿佛生命中有这么一种习惯,有这么一件重要的事一样。

吴前找来了王雀儿,将一柄重剑交到他手中,并附耳说了几句。

十四岁的少年重重点了点头,吃力地扛着重剑,站到邵勋身侧。

整整七队步卒三百五十人鸦雀无声,静静地看着他。

邵勋稍稍校准了下上好弦的步弓,执于手中,扫视了下众军,大手一挥:“但随我行!”

说罢,当先而走。

“但随我行!”黄彪的身子有些轻微的颤抖,或许是害怕,或许是激动,他搞不太清楚了,此时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跟着督伯。

五十名甲士越众而出,跟在黄彪后面。

第二队、第三队、第四队……

一队又一队鱼贯而出,在开阳门大街上重新列好阵势。

天空飘起了濛濛细雨,远处的西兵还在肆意抢劫。

他们发出畅快的欢笑,间或传来几声咒骂,隐隐还有男人临死前的惨叫和妇人声嘶力竭的哭喊。

“嗖!”一箭轻飘飘地飞了出去,指定了方向。

“杀!”邵勋大吼一声,举步而前。

“杀!”军士们以矛杆击地,斜举而前。

甲叶铿锵作响,军靴声动人心魄。

数百人如一道洪流般,逆流而上,直趋开阳门。

留守辟雍的孩童少年们纷纷涌到大门口,目光尽皆落在当先而走的“邵师”身上。

在这一刻,他是所有少年心中的英雄。

他无所畏惧,勇猛无前,把所有重担都挑在肩上。

有那年纪较小的孩子,甚至哭了出来。

稍大的少年,则紧紧抿着嘴唇,手用力握着刀柄,指关节都发白了。

邵师教他们读书识字。

邵师让他们明白为人处世的道理。

邵师尽可能给他们弄来好吃的长身体。

邵师夜里巡视军营,会给顽皮的孩子掖好被角。

邵师甚至给最爱哭泣的孩子讲故事,缓解他们内心中的苦闷与焦虑。

他就像一道阳光,照进了所有远离家乡的孩子的内心,成为他们心目中最重要的人之一。

什么狗屁朝廷,关我什么事?若非要在朝廷与邵师之中选一个的话,结果毫无悬念。

雨渐渐大了,开阳门大街之上,响起了几声猝不及防的惊呼与惨叫。

战斗开始了。

(本章完)

第27章 有亿点点病(给盟主莘逊加更)

细雨之中,箭矢突然破空而至。

正大包小包走出某个高门大院的西兵惨叫连连,纷纷扑倒在地。

包裹滚落在地,露出了美丽的丝绢一角,很快就被鲜血染红。

有人大喊大叫,又想冲回来时的大院,不巧院中正有人往外涌,人人喜气洋洋,还扛着几个婢女妇人,顿时撞在一起。

“嗖!嗖!”箭矢再至,对密集的人群造成了巨大的杀伤。

西兵直接被射懵了,更失去了抵抗的勇气。

劫掠玩女人的时候,谁他妈的还着甲啊!这仗没法打,先跑了再说。

沙沙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举枪!”

“刺!”

士兵们排成整齐的阵列,机械地按照命令递出长枪。

在这一刻,训练成果体现了出来。即便敌人没着甲,士兵们仍然下意识地往脸、脖子、大腿等部位扎去。

动作迅猛、有力、精准,瞬间造成了恐怖的杀伤。

三五成群的敌兵陷入了混乱之中。

有人想抵抗,招呼袍泽们结成战斗小组。

有人想逃跑,扔掉了一切能扔的东西,转身狂奔而去。

还有人试图往大街两侧的民宅内躲藏,寄希望逃得一命。

“噗!”红抹额在凄风冷雨中轻舞飞扬,势大力沉的重剑从上方斜斩而下,只听“咔嚓”一声,一名西军小校的脖子被劈开了大半,随之而来的是喷涌而出的鲜血。

邵勋一脚踢开软掉了的敌人尸体,举步向前。

鲜血染红了他的甲胄,腥味扑鼻而至,令人作呕。

但强烈的刺激过后,他仿佛觉醒了什么基因一样,浑身涌起了无穷的力量,还有——

暴虐的杀戮。

“咔嚓!”这次的头颅直接滚落在地,溜溜转了一圈后,停在一个泥水坑中,尚未闭合的双眼还带着恐惧和绝望。

黄彪快走两步,带着身后的甲士紧紧跟上,围护在邵勋身旁。

到处都是“噗噗”的声响,那是长矛捅入肉体后的死亡音符。

有敌人负隅顽抗,很快就被密集攒刺而来的长枪给捅了个对穿。

有贼众试图躲避,民房中的百姓拼死抵住大门,不让人进来。

“啊!”惨叫声响起,刚刚还趾高气昂的西人被长枪钉死在门板上。

没有任何悬念,数百兵像推土机一般,沿着并不宽阔的大街稳步向前。所过之处,尸体满地,鲜血汇如溪流。

“夫战,勇气也!你怕,敌人也怕。你狠,敌人就会逃跑。”邵勋哈哈大笑,还不忘鼓舞士气。

敌军长矛捅在他的铁铠之上,发出刺耳的刮擦声,他看都不看,重剑劈斩而下,敌人的半個肩膀被整体卸下。

“啊!”惊天动地的惨呼声响彻整条大街,鲜血如同喷泉般飞溅而出。

邵勋举着重剑,继续向前。

他的头脸之上满是鲜血,几乎糊住了眼睛。

雪亮的剑身之上,血迹斑驳,腥臭味冲天而起。

没有一丝害怕,浑身的细胞都在欢呼,久违的感觉不断复苏。

他甚至感觉到了身体的轻微颤抖,那是发自灵魂的兴奋。仿佛眼前的不是血肉地狱,而是饕餮盛宴一样。

怕不是有点大病!

但这种感觉来得刚刚好,娴熟的技艺、勇敢的意志以及残忍的杀心结合在一起,他化身为一台病态高效的杀戮机器。

他能预判敌人的动作,以至于敌人像是可笑地自动送到他的剑刃下一样——这是用节奏在杀人。

他总能打在敌人最难受的位置上,让他手忙脚乱,最后被斩于剑下——这是用经验在杀人。

他浑身浴血,吼声如雷,像是地狱中走出来的恶鬼一样,往往能夺人心魄,先手毙敌——这是用勇气在杀人。

他杀人的招数太多了,简直信手拈来,面对不同的敌人,瞬间就能使出最合理的方法,用最简练的动作、最快的速度,消耗最少的体力,解决当面之敌。

技艺娴熟的新人,或许也能杀死当面的敌人,但绝不可能像他那样举重若轻,体力消耗最少,动作一点不拖泥带水。

妈的,杀人都杀出艺术感了。

“饶命……”一名满脸稚气的敌兵哭丧着脸,踉跄后退,见到邵勋加快步伐,绝望地向前捅出长枪。

枪杆被邵勋夹在腋下,黄彪眼疾手快,刺出长枪。

“噗!”敌兵流着眼泪,捂着腹部,软倒在地。

无数军靴从他身上踏过,军阵一往无前。

黄彪用余光瞟了眼督伯邵勋,嘴角抽了抽。

他怕了,幸好督伯是自己人……

杨宝在后面远远看着,只觉尾椎骨上生出一股寒意。

什么阴谋诡计,就是个笑话。你再智计百出,在邵勋这种残暴的实力面前,终究太过空洞——是的,在杨宝眼中,邵勋就是那种残忍暴虐的武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什么人都敢杀,让人发自内心地恐惧。

或许,他和张方是一类人吧。

******

雨越下越大,已经没人用弓了,战场上的一切都回归最原始的肉搏。

三百多战兵从辟雍出发,一路向北,过国子学、雨花寺、牛市等,杀出去了好几里地。

贼军屁滚尿流,遗尸数百,散乱得不成样子。

邵勋浑身已经湿透,血水顺着剑刃流下,滴答滴答,溅起一朵又一朵血花。

西面也响起了猛烈的喊杀声,那是平昌门大街。

驻扎在那一片的应是牙门军某部,人数不详。他们动手比这边晚,但终究是动手了。

听声辨战况,牙门军的战斗力还是不错的,杀声一直向北,往平昌门的方向延续。

能有人呼应,这种感觉真好。同时也从侧面说明,洛阳守军暂时还能拧成一股绳,大都督司马乂的命令还是管用的,至少部分管用。

邵勋回头看看跟随而来的军士们,发现第一排换了不少新面孔。

战争,总是会死人的,哪怕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依然会死不少人。

再后面,糜晃的幢旗还在,听那密集的脚步声,似乎多了不少人,莫非有城南百姓自发跟随?

“打胜仗,容易不容易?”邵勋将重剑扔给王雀儿,换了一把新的,笑问道。

“有督伯在,何敌不可破?”黄彪避开了邵勋的眼神,大声回应道。

老实说,他有点害怕这种眼神。

凶狠、嗜血、暴虐,带有淡淡的血红之色,与往常平静、温和、睿智的模样完全不是一回事。

按鬼怪志异中所写,督伯莫不是被什么老鬼附身了?

“督伯如此神勇,令人叹服。”弃弓捉刀的李重用略带崇敬的目光说道。

曾几何时,他虽被委任为队主,但一直板着张脸,没太多开心的模样。但经今日一战,看着邵勋身先士卒,一路砍翻西兵的勇烈场景,脸上突然有了几分笑意。

这般勇武之辈,在宿卫军、牙门军中当个幢主都够了。跟着这样的人厮杀,确实更容易活下来。

“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的!”邵勋哈哈大笑,重剑往前一指,道:“但随我行!”

“但随我行!”黄彪、李重二人热血冲头,扭头向身后大吼。

“但随我行!”军士们喊声破天,士气高昂得无以复加,纷纷应道。

“但随我行!”声浪一直向后,传出去很远。

夫战,勇气也。

他们这幢人的底子本就不错,又是自愿当兵,被邵勋前后整训了一年有余,军纪肃然。

如果说临战之前,还有些许紧张、怀疑的话,那么经过刚才这么一阵的冲杀,信心暴增,士气也达到了很高的程度。

菜鸡互啄的战争,在装备水平没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谁的士气更高昂,谁的赢面就更大。

于是,深秋冷雨之下,数百热血男儿排成整齐的阵势,在军官的带领下,沿着开阳门大街,墙列而进。

雨水冲刷不尽刀枪上的鲜血。

仓促集结起来的敌人被他们一冲而散。

溃兵哭喊着向北逃窜,与迎头而来的援军撞在一起,陷入了更大的混乱之中。

没人给他们调整的时间。

三百多人加快了脚步,成列逐奔,鼓噪而进,将人数远超他们的西兵杀得狼奔豕突,抱头鼠窜。

邵勋哈哈大笑,提着滴血的重剑,朝正在拨转马首,试图逃窜的一名敌军将校用力斩下:“给我人马俱碎!”

“噗!”冲天的血柱飚起,却是重剑斩在了马身之上。

马儿痛苦地嘶鸣着,将敌军将校甩落马下。

邵勋顾不得拔出卡在马身里面的重剑,抽出步弓,直接套在落地的敌将脖子之上,用力一勒。

“死吧!”他满脸狰狞之色,肌肉虬结的双臂猛然发力。

敌将的脊背被死死压着,挣扎不得,片刻之后,脸上满是青紫,舌头都伸了出来。

邵勋又抽出匕首,也不管敌将是死是活,一点一点就将头颅割了下来。

“督伯威武!”军士们见着,纷纷大呼。

当是时也,马血淋得邵勋满头满脸,深秋冷雨之下,竟然还冒着丝丝热气。

血泊之中,他拎着一个血肉模糊的玩意面露微笑,仿佛在欣赏自己的战利品。

残存的敌军远远见着,发一声喊,惊恐散去。

这人怕是跟张都督一样,有点病。

“追!”邵勋将人头甩在一边,随手捡起一杆长矛,大踏步向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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