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摇摆舞

这一次,宋棠棠没有穿军装,穿着红色高领毛衣喇叭牛仔裤,帆布鞋,原来的大辫子也梳成马尾辫,正在跟着节奏跳舞。

好像是摇摆舞?

又好像是迪斯科?

其实方明华也分不清这两者之间到底有啥区别,但很明显宋棠棠跳的很好看。

奔放的舞步中不失优雅。

一曲跳罢,宋棠棠看到站在墙边的方明华和赵红军,就走了过来。

先招呼了下赵红军,然后又对方明华说道:“来啦?刚才我跳的是摇摆舞,你会不会?”

“略会一点。”

“啊?这你也会?”宋棠棠很是惊讶。

“明华说,他们杂志社在食堂里办过舞会跳过。”旁边的赵红军解释道。

宋棠棠有些不信。

这时候,舞曲又响起:

我可爱的她呀你在哪里

为什么没有她的消息

我可爱的她呀伱在哪里

还是刚才那个歌手唱的,曲调很欢快。

方明华似乎以前听过这首歌,但叫不上名字。

宋棠棠说话了:“方明华,我们俩跳一曲吧?”

“不是单人舞吗?还要双人跳?”方明华有点不明白。

“你知不道呀?摇摆舞既可以单人跳,也可以一块跳啊。”

方明华真不知道。

“走吧.”

方明华只好跟着宋棠棠走到舞厅中央。

“跟着节奏,可以不拉手,动作都很随意,注意扭胯,还有最关键的摇摆!向左、右,前、后,轮流变换重心,从一脚到另一脚的左右摇摆就这样!”

姑娘跟着节奏开始跳起来。

方明华虽然没跳过什么摇摆舞,但是跳过迪斯科,后来还学过一阵鬼步舞,其实都差不多。

看着姑娘的动作,方明华慢慢跟着学起来,一曲跳完动作熟练了好多。

“嗯不错,你们杂志社果然跳过摇摆舞。”姑娘点点头。

接下来两人又跳了一曲,这一次方明华放开了,动作变得娴熟许多,有了这个配合的舞伴,宋棠棠跳的更开心了。

最后竟然来了几个芭蕾舞的腾空一字马,引得全场一片叫好声。

这个方明华可学不会。

一曲跳完,两人又站在墙边,宋棠棠似乎感到有点热,拿出手绢擦了擦脸上的汗,突然说了声“你等等。”转身舞厅外面走去。

过了会,方明华看到宋棠棠又走回来,但手里竟然拿着两瓶汽水,上面还插着吸管。

“给!”

“谢谢!”

方明华也不客气接过来,借着灯光看了看。

不是北冰洋,是冰峰!

这可是安西的老牌子啊。

方明华记得自己未穿越前,来安西玩,逛大唐不夜城,凉皮、肉夹馍再加上这冰峰被称为三秦套餐。

来到这个年代,他也曾经在有的副食品商店见过,不过两毛钱一瓶并不算便宜。

噙着吸管喝了口,甜甜甜的酸酸的,橘子味,这味道还有这包装,似乎几十年来都没变?

“喝完瓶子别扔了,我交了押金的呢。”宋棠棠提醒道。

就在这时候,赵红军走了过来,说道:“棠棠,好啊,你请明华竟然也不请我?”

“红军哥。”宋棠棠白了他一眼:“这玩意,你喝的还少吗?”

“那倒也是,刚回城,新鲜呐,每天都要喝好几瓶,现在喝到这味儿就想吐.行,你们聊。”

赵红军又到一堆人中,和几个姑娘聊起来。

“方明华,一会把瓶子换了,我们继续跳舞!”宋棠棠说道。

“还跳?宋棠棠,红军给我说过你是文工团舞蹈演员吧?不是经常跳舞吗?”

“那不一样!在文工团跳舞你得严格按照排练的来,跳错了就要挨批!哪像这舞蹈,随心所欲,我想怎么跳就怎么跳!”

这倒也是.

方明华点点头,又随口问道:

“文工团排练辛苦吧?”

“不算太辛苦,顶多累点,出点汗又没什么生命危险,比去上前方打仗安全多了。”

方明华知道,现在南方边疆在打仗。

但让他感到奇怪的是:“你不是文工团的吗?怎么还去打仗?”

“谁说文工团的就不上前线打仗?!”宋棠棠睁大眼睛看着方明华;“我们当然不会像普通战士那样,可是也要参加一定军事训练,打靶、扔手榴弹,野营拉练这都是必须的!万一演出途中碰到敌人怎么办?”

“你以为文工团就是在大后方或者医院给战士们唱唱歌,跳跳舞啊?错!我们都是要上前线的。团里一般都是分成小分队上前线到阵地上做宣传表演。”

“那不是很危险?”方明华关心问道。

“危险嘛,肯定是有的,不过和一线战士相比,我们还是比较安全的,就是整天在外面跑。南疆太阳毒,抹雪花膏根本不起作用,几天下来,个个晒得像黑猩猩一样。”

卧槽!

方明华感到自己被某位导演拍的文工团姑娘个个都是大白腿的景象骗了。

眼前这个姑娘皮肤白还是黑,方明华看不清楚,见过几次都是晚上,灯光不太好。

他很想仔细看看姑娘的肤色,当然不好意思开口说出来,于是岔开这个话题又问道:

“你过年后就要回部队了吧?”

“是啊,所以嘛,现在好好玩玩。”

这时候,音乐声又响起,宋棠棠喝完最后一口饮料,拿出手帕很优雅的擦擦嘴,对方明华说道:“走,跳舞去!”

“那这饮料瓶?”

“放墙角,没人要,来这跳舞的还在乎那几分钱?走呀”姑娘说完拽了方明华胳膊一把。

他只好把瓶子放在墙角,跟着宋棠棠走进舞厅中中央。

整个晚上,方明华和宋棠棠都在热烈的舞蹈中度过,一直到快11点舞会结束。

两人都上了赵红军的大红旗,开车先把方明华送到建国路上杂志社家属院。

“再见!,路上慢点!“方明华说了句,出了小汽车。

“拜拜.”

“再见!方明华!”宋棠棠突然叫住他。

“咋了?”方明华转过身看着车内坐在副驾位置的姑娘。

“你那本诗集我才看了一点点,我想带到部队上去看,可以吗,等下次我回安西再还你。”宋棠棠说道。

“没关系,你慢慢看。”方明华说了句,转身进了家属院大门。

赵红军没有说话。

他看了看身边的宋棠棠,又看了看已经消失在大门内的方明华,似乎想到什么,若有所思。

“咋了?红军哥?”宋棠棠转过头看着他。

“没啥,走吧,我送你回家。”说着,赵红军发动汽车。

(本章完)

第20章 代课上英语的李丽

八十年代的春节只放五天假,大年初六正式上班。

冷清的单位热闹起来,方明华依旧在门卫室履行自己的岗位。闲暇读书,另外就是周末还要去西大上函授班。

今天正月12,又是一个周末,方明华一大早骑车赶往西大,学校还没开学,勤奋好学的妹妹也只能呆在家,但依旧叮嘱方明华要按时去上课。

独自一人骑车赶到西大校园,进了教三楼的教室,就发现一个穿着蓝色滑雪衫的青年坐在后排。

是赵红军。

于是方明华走过去一屁股坐在他身边的空位,问道:“吆,好几周上课都没到你,今天不翘课了?”

“老爸逼的,说再翘课就要揍我。”赵红军懒洋洋回答了句,又反问道:“你现在成大作家了,竟然还来上课?”

“什么大作家不大作家的,我说哥们你就别埋汰我了。”方明华回答道:“其实我也不想,我妹逼的。”

两人都笑起来。

这节课是英语课,两人打开课本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短发漂亮女生走了进来。原以为是上课的学生,却走到讲台上面。

是她?!

这不是文学社的李丽嘛。

今天摇身一变成老师了?

只见李丽拿出课本,对着下面黑压压的人群很大方的说道:“我叫李丽,是外语系英语专业大二学生,杨老师因病休息,所以这节课由我代她上,请翻到课本第四课对话练习,请大家跟我朗读,Where is Mr Green?/Where is Mary?

开始台下同学议论纷纷,但随着李丽标准的发音,一个个停止议论跟着朗读起来。

“这姑娘声音很好听啊,长的也漂亮。”赵红军低声开始品头论足。

“别说了,赶紧读!”方明华提醒道。

没想到赵红军振振有词:“我一个堂堂的中国人,学什么英语?再说了学这玩意有啥用?”

“目光短浅!伱将来不想做生意吗?难道不想和外国人做生意?不懂英语怎么行?”方明华反驳道。

“哦,你这理由我竟然无法反驳?看来我得好好学。”赵红军立刻拿着书本跟着老师念起来。

Sorry,I dont know

由于函授班好多同学根本没学英语,所以教的都比较简单,基本上是初中课本教材为主,这对于李丽来说没有难度。

她曾经跟着父亲学过俄语,上大学遵从父母的要求报考英语专业。能把俄语学好英语自然不在话下。

她一边带着大家朗读,一边目光扫视下面的同学,很快就发现坐在后面的方明华。

果然是函授班的同学。

哼!

上课竟然还敢和同桌说话?!

想到这里,李丽停下朗读,看着方明华:“坐在倒数第四排穿军大衣的那位同学就你,请站起来!”

“明华,老师叫你呢。”赵红军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方明华只好站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李丽问道。

“方明华”

啊?

方明华?怎么和作家方明华同一个名字?

李丽感到很惊讶。

人家可是作家啊,怎么会跑来上什么中文函授班?

肯定是重名!

这个名字很普通,如同自己叫李丽这个名字,学校就有好几个。

想到这里李丽恢复镇定:“方明华同学,请你把我刚才朗读的英语重新朗读一遍!”

方明华只好把刚才读的重新读了一遍。

嗯.

发音还挺标准。

李丽很满意点点头。

“下面,我们继续”

在课堂上,李丽边讲边提问,特别喜欢叫方明华,搞的他很无语。

难道我这名字好听?

很普通吧?

不过提问也很简单,方明华都很顺利回答。

“喂,这女生是不是看上你了?怎么老盯着你?”看到方明华回答问题坐下,赵红军立刻小声开起玩笑来。

方明华瞪了他一眼,还没等开口回答,就听到李丽说道:“那位同学,就是坐方明华同学旁边的,穿牛仔裤的,请站起来回答这个问题。”

啊?!

赵红军只好站起来。

当然是回答不上来,最后只好灰溜溜的坐下。

英语课结束,李丽又布置了一大堆作业总算下课。

“走,出去透透风,憋死了。”赵红军说完站起来。

方明华跟着走出去。

所谓透风,就是抽烟而已。

来上课的都是社会上的青年,一个个烟瘾都大站在楼道吞云吐雾起来。

方明华不抽烟,也不爱闻二手烟,干脆出了楼道来到教学楼外面。

现在还没开学,校园显得有些冷清。

方明华站在路边,就看到一个姑娘骑着一辆轻便自行车过来,是刚才上课的李丽。

李丽骑车要回家,看到站在路边的方明华,就下车停在他身边:“方明华同学,你的英语基础很好嘛。”

“我前段时间自学了一阵。”

李丽听了点点头。

其实函授上课时间比较少,主要靠学生业余时间自学,老师通过考试检验学生水平。

“方明华,你的文学素质也挺高,将来一定能顺利毕业,加油!“李丽鼓励道。

“谢谢。”

“你上课去吧,有时间我们再交流文学.再见!”

“再见!”

姑娘骑着自行车走远,方明华也回到教学楼。

第二天上班,方明华又接到女笔友李丽的来信。

在信中,李丽说方明华对于“苦难”的理解和认识让她感到很新颖,后来想了想挺有道理的。

信的后面,姑娘还说出自己的烦恼。

“明华老师,我非常喜欢文学,本来是报中文系的,可我父母不同意,非要让我学英语,说将来英语肯定很吃香哎,虽然我英语学的也不算差,但是从内心深处不喜欢。”

方明华看到这里笑了笑。看来这姑娘的父母受过良好的教育,眼界挺开阔的。

在八十年代,英语绝对是非常热门的专业,国家改革开放需要大量懂外语能和外国人交流的人才,这可比什么计算机电子吃香多了。

他也能理解姑娘的苦恼,专业和兴趣不对口实在太多太多。

于是他在回信中写到:“李丽同学,其实你不必为此烦恼,学英语和爱好文学并不冲突,因为英语也是打开外国文学的一扇大门,你英语就可以读莎士比亚全集的原著,还有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夏洛蒂《简爱》、雪莱的《西风颂》.感受外国文学之美,甚至可以翻译成汉语,让国内更多的人读到,这是件很有趣也很有意义的事。”

再当一次知心姐姐吧。

今天是开学日,李丽骑着自行车刚到学校,还没进宿舍就看到班上的生活委员叫她:“李丽,有你的信!”

“谢谢。”

“是明华老师的!”李丽看到信封,赶紧拆开就站在路边看起来。

啊,当翻译家?翻译名著?

我怎么没想到呢?老想着父母说的学好外语将来出国或者搞外交?

明华老师果然是好老师!

谢谢你!

姑娘顿时感到很开心。

小心翼翼将信纸塞回信封,放进自己的背的绿挎包里,然后继续骑车向宿舍方向驶去。

哇.春天来啦。

李丽看到路边的小草已经冒出嫩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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