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完蛋,我被老婆的温柔包围了

经过一个早上的熬煮,第二锅猪油都已经完成了,秀兰将油炸捞上来后将野猪瘦肉丢进去炸透。

等炸透之后就可以捞起来做罐子肉了,找了一个大瓦坛子,将瘦肉先倒进去,然后把熬制好的猪油倒进去。

等猪油冷却后瘦肉就被包在了猪油中间,隔绝空气和细菌,可以保存一两年都不变质。

野猪肉看着多,但炼制成猪油后也没多少,也就转了一盆一缸一小桶,总共也就七十斤左右。

“走,我们过去帮忙打麦子吧。”

家里没什么活了,秀兰提议说。

“好嘞。”

林恒有些怀念,打麦子这种收麦子方式在他记忆里都好远古了,差点都忘记怎么做的了。

锁上门,一家三口来到老房子的院子里,还没靠近就能听到啪啪啪的拍打声。

走进屋,林父和大哥正戴着草帽,拿着连枷打麦子。

连枷由柄和连枷组成,柄一般是三四米的竹子做的,上面通过一个木质连杆连接着连枷。

连枷是由竹子和一种密度很高很沉的木棍编制而成,长方形,长一米多两米,宽三四十公分。

挥动柄把,连杆上的连枷就会转动,通过人的控制拍打地上的麦穗子,这个需要一定的技巧。

“爸,我来打一下。”林恒去接过了连枷,自己尝试着操作了起来,前面几下还玩不转,没能使连枷完全和地面贴合,就打不了麦子。

“丢人现眼,连连枷都不会用了。”林母嘲笑。

“要不你还是给我吧。”林父开口说。

林恒:“只是好久没用了而已。”

再次练习了一下,他很快就掌握了诀窍,打的麦子啪啪作响。

打麦子也算是一件挺累人的活,但是比割麦子好太多了。

“田百顺给你送礼,你接了?”

林父喝了口水,坐在屋檐下问道。

“是的,不然还能怎么办。”林恒耸了耸肩,很多礼物都是不能不接,但又不能直接拿,一定得客套一番才行。

好在他的心并不年轻,对这些都门清,拿捏的很准。

“收了就行,我只是问一下,人家这么上门伱不收就是得罪人。”林父点点头。

林恒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聊,转移了话题:“我最近准备进城卖货,有人一起吗?”

“没时间,你自己去吧。”林父摇了摇头。

林恒又看向其他人,就连老婆秀兰都表示不想去。

“你们就不怕我在城里浪,不回来了啊。”林恒无语。

林母瞥了他一眼:“你要是舍得秀兰,你就不回来呗。”

林父也轻描淡写的说:“没啥大事,你总要回来的,等你下次回来我就打断你的腿。”

林恒:“……”

秀兰在旁边忍不住发笑,林恒狠狠瞪了她一眼,心想晚上得给老婆一个教训,太大胆了,都敢嘲笑他了。

麦子打的差不多,林母走过来用叉子将麦子杆叉出去,然后拿着一个大筛子初步的将麦子筛一遍堆到一边。

家里麦子前天和昨天已经打了一部分了,今天没多少,一个下午,一家人换着打,很快就打完了。

打完过了两遍筛子,就得使用风车了,林恒和大哥一起将家里的木风车抬了出来。

“我来摇风车。”林恒接过这个好玩的活。

一大哥林岳给上麦子,林母在旁边接麦子。

风车的原理更简单,就是通过风吹的原理,将那些轻的麦子壳、细小的树叶吹出去,这东西在中国古代就有了。

过了两遍风车,就得到了干净没有什么杂质的麦子。

“来,过称,看看今年收了多少斤。”

夕阳残照的时候,林父拿出来杆秤,脸上洋溢着喜悦的表情。

“来!”

林恒和大哥抬杠子,林父称,彩云拿纸记录。

“一共多少斤啊彩云?”称完了之后,林父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前天885斤,昨天一千542斤,今天732斤,一共2959斤。”彩云说道。

“还不错,算是丰收了,交完公粮等乱七八糟的我们还能剩下两千一百斤左右。”林父咧嘴一笑,心情很好。

八十年代农村还有各种农业税和公粮,他们这边合算在一起,就是一亩地一百斤粮食。

有钱的也可以交钱。

粮食只能卖给粮站,或者从粮站购买,私人是不允许买卖粮食的。

林家虽然有三十亩地,但是交完之后,也就够自己吃而已。

不止是农业税,这个年代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还有着巨大差距。

所以林恒才说想创业,搞养殖,这些都比种地好很多,政策还宽松。

“都帮忙先把粮食抬进屋,这两天再晒一晒,然后拿去镇上交。”

林父看着众人说道,他对于交粮没觉得有啥问题,因为自古以来农民都要交。

你告诉他以后不用交了,他可能还会觉得稀奇。

将东西搬进屋里,秀兰大嫂把饭也做好了。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吃了饭,分享着收获的喜悦。

“等过两天交公粮的时候,咱们一起去村上,把户口这些也都分开,以后就各过各的。”

林父笑着说。

“这些都不急,分不分都一样。”林恒摇头说,分不分对他家都没说任何影响。

“还是分开的好。”林父坚持说,他觉得既然要分家,就分的彻底。

“那就分吧。”林恒摊手,对此无所谓。

吃完饭,天空已经阴云密布,林恒带着老婆和女儿连忙回家收东西。

简单给猪獾圈加盖了一个顶棚,喂了雄霸,林恒又去弄了一下鱼池,他怕晚上下大雨把鱼苗冲跑了。

“吼!!”

洗脚的时候,林恒才注意到今天好像还没喂这只小野猫。

“喂啥啊?”秀兰看了一眼关着的小野猫。

“弄点面糊糊喂吧,它不配吃好的,脾气大的很,不是我救回家都要死坡上了。”

林恒看了一眼这只小野猫,他可没兴趣把猫当祖宗养。

你乖了讨人爱,就给点好吃的,凶人那就随便弄点饿不死就行了。

真要是把他惹生气了,那就丢出去自生自灭吧。

“好,正好今天的拌汤还剩下一点。”秀兰点点头,去厨房将剩的拌汤装碗里放进去。

晚上,林恒和秀兰刚睡着,外面就雷声滚滚,暴雨倾盆。

似乎是上天都觉得农民种庄稼不容易,一直等麦子收完了才下。

第二天一早,雨依旧在下,林恒和秀兰也就没着急起床,躺在床上聊天,难得比较悠闲。

起来后,简单吃了早饭,喂了鸡鸭,秀兰就开始编草帽了。

林恒则在弄他的紫竹鱼竿,昨天因为田百顺上门,没有完工,今天继续。

晓霞凑在秀兰身边,不时的帮倒忙,反正是闲不下来。

“我打猎这几天,桑黄收了多少啊?”

林恒一边弄校直紫竹,一边问道。

“收了有十来斤吧,来卖的人不是很多,东西都在放柜子里放着。”秀兰随口说道。

对于这结果林恒早有预料,早就知道在村上收也收不了多少,这主要是刚林父林母等人适应一下,先来点小动作,后面慢慢加大。

聊了两句,屋子里就变得安静下来了,只有女儿晓霞咿咿呀呀的玩闹声。

偶尔,想起什么了,两人又开口聊上两句,然后再次陷入宁静之中,屋外的雨声连绵不断,屋内时不时响起女儿的玩闹声。

到中午了,秀兰做饭,林恒帮忙带女儿,吃完饭雨小了,两人又一起出去打了一些草料,用来喂羊和猪獾。

小日子平淡而幸福。

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夜晚,颇有精力的两人探讨了一下造人的哲学问题,增进了一下对彼此的了解。

爱的深沉,所以格外珍惜彼此,秀兰性格温柔细腻对林恒无微不至,林恒心怀上一辈子的愧疚,对老婆也是宠在心里,爱在行动之上。

夜晚的爱激烈深沉用的是行动,白天的爱细腻温暖靠的是心灵。

连阴雨下了五天,一直下到农历的五月十三号,阳历的七月一号。

早上,雨才停了下来,大雾从山上弥漫到了河边,林恒家院子里都是白蒙蒙的一片。

“完蛋,我被你的温柔包围了。”

林恒站在大门前,伸了一个懒腰,笑着说道。

秀兰看了他一眼:“大白天的又说这种话。”

林恒咧嘴一笑:“我实话实说,不说出来你咋知道。”

“那你下次小声说,凑我耳边说。”秀兰看着他。

“好嘞。”林恒凑过去又说了一句。

秀兰脸色顿时一红,瞪了林恒一眼:“坏死了。”

林恒不但说羞羞的话,还咬她耳朵。

“好了,赶快上山吧,这一场雨肯定有很多金银花了。”秀兰又说了一句,背着背篓上山。

林恒抱着女儿带着雄霸一起上山,今天两人起的早,现在才五点半,路上全都是雾,能见度不足三米。

不过即便这样,去了十八当沟依旧有很多人了,尤其是当看到林父和林母,林恒更是震惊:“爸,妈,你们天没亮就起来了?”

“你以为呢,没听说过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啊。”林母这是嫌弃他呢。

“真疯狂。”林恒摇摇头,转身去帮媳妇割金银花藤了,这次没第一次多,但也不少。

“爸爸,这儿有!”晓霞也学着两人的样子,扯着花藤呼唤他。

林恒一边带晓霞一边割,秀兰四处搜寻,速度飞快。

“那地方好多,就是太高了。”

秀兰指着一个高坎说道,没路,她上不去。

“我来。”林恒把女儿手递给秀兰,抓着石坎一下子就爬上去了,这对于他来说太轻松。

“小心啊。”秀兰担心道。

她说话的时候,林恒就已经爬到了,几下就把花藤割完下来了。

“真厉害,但是没必要,人受伤就不好了。”秀兰看着花藤说。

“放心吧。”林恒笑着说,他就是冲着老婆的夸奖来的。

两个小时,就割了两背篓,全都金银花很饱满的花藤。

这种雾气天,不下雨了相当清爽,在山里简直就是一种享受,晓霞拿着花藤到处跑。

看着背篓也装满了,秀兰开口说:“走吧,差不多没了,我们回家做早饭,然后去其他地方采菌子。”

随着雾气消散,来的人更多了,还好他们已经弄够了。

“好。”林恒抱起鞋已经满是泥泞的女儿,跟着秀兰后面从另一条林中小路回家。

“爸爸,这是什么?”晓霞指着一颗树问道。

“那是栗子树,结的栗子可以吃。”

“那这个呢?”

“这个也是栗子树。”

“还有这个!”

“这个是药树,有毒!”

晓霞好奇心重的很,父女两一问一答的声音回荡在清晨寂静的林子中,秀兰走在前面,听着父女两的对话嘴角微微上扬。

“爸爸,那个是什么?”

晓霞指着一个树。

“栗子树呀。”林恒无奈的回答,他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回答了。

“不是,是那个!虫虫!”晓霞摇头,小手指着上方。

林恒抬头,向着晓霞小手指着的方向看去。

“我天,是蜜蜂!”

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在头顶的一颗栗子树的树杈上,无数蜜蜂围在那里形成了一个直径十几厘米的蜂球。

很显然,这是一窝刚分出来,还没找到新巢穴的蜜蜂。

“蜜蜂?”秀兰好奇的扭过头。

“晓霞真是我的好运宝贝啊。”林恒忍不住亲了女儿两口,不是晓霞他根本发现不了这窝蜜蜂。

雨后的蜜蜂几乎没有声音,缩成一团还在高处,一般人根本发现不了。

“蜜蜂蜜蜂!”晓霞还没能把蜜蜂和蜂蜜连接起来,挥着手觉得很好玩。

“真是蜜蜂啊。”秀兰也不由的露出惊喜之色。

林恒看了看蜜蜂,当即就做出了决定:“秀兰,你带女儿在这里等着,免得被其他抢了。我回去找个会收蜜蜂的人来帮忙,把蜜蜂收了。”

秀兰点点头道:“好的,我在这里等你。”

林恒点头,快步赶回了家,雄霸跟在他屁股后面撒欢。

林恒背着金银花路过村头的王进家,王进家也是村里的千元户之一,他家养了二十几桶蜜蜂。

过来的时候王进正好在门口,林恒连忙露出笑容说:“王叔,能不能麻烦你给我帮个忙。”

王进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和林恒父亲一辈,这个人长着一双绿豆眼小嘴巴,脸很胖,吃得好有些发福。

“啥事?”王进扭头看着林恒,好好打量了一下这个年轻人,最近在村里名声传的响当当。

仔细一看,他就有点嫉妒了,林家人都长得不赖,怎么还有钱了。

“是这样的,我在野坡上发现了一窝刚分出来的蜜蜂,王叔你能帮你给我收一下吗。”林恒笑着说,求人办事自然姿态很低。

王进一听这话,连忙问道:“分蜂,在哪儿?这该不会是从我家蜂桶里分出去的吧?”

林恒眉头一皱,心说野外的蜂子自古以来都是谁发现是谁的,怎么这人还想认成自己的?

但他还是没说出来,而是笑着道:“王叔,你帮这个忙也不让你白忙活,我给你三毛钱当跑路费。”

王进摆手拒绝:“我不给弄,你把位置告诉我,我给你三毛钱我去收了,你们这不会养蜂子收了也是浪费,而且说不准就是从我家跑出去的。”

不但拒绝,他还想占便宜。

林恒愣了一秒,有点没想到这王进这么不要脸。

“那算了,我自己去想办法了,不麻烦了。”林恒说了一句,转身就走。

“说实话你还不听,打猎和收蜂子可不一样,被蛰了别怪我没提醒过你。”看到林恒离开,王进不满的阴阳怪气。

林恒摇头,他看出来了,这人就不想让其他人家有蜜蜂,怕每家都有了自己的蜂蜜卖不出去。

格局太小了。

“人家不帮忙,我自己收。”林恒摇摇头,也懒得再找人了。

还好他小姨父之前和自己聊过怎么收蜂子,自己照着做,应该没啥问题。

回家,他先锯木板钉了一个蜂箱,农村自家养蜜蜂,用的都是桶或者箱子。

不像现代那般还要上巢脾啥的,养进去都是靠蜜蜂自给自足,就冬天可能会稍微照顾一下不让其饿死了。

养法上更偏向于古法养蜂。

钉了半小时,林恒总算是钉了一个严实的长方形蜂箱,长五十厘米,宽和高都是三十厘米,上面还开了一些小孔,给蜜蜂进出的,目前都是堵死的状态。

弄好后,林恒又找了一根竹竿,将家里的蜂蜜拿出来,撕了一块布,一根绳子,将控水的竹篓子也带上,还有一把干松针。

工具就这么多,全都装进背篓,林恒上山去找秀兰了。

秀兰抱着女儿坐在背篓上认花草树木,看到林恒一个人过来疑惑的发问:“你咋一个人来的?”

“找不到人,那王进不给帮忙,怕我们把蜂子收了他卖不出去蜂蜜。”林恒摇头说。

“所以你准备自己收?还是别吧,风险很大的。”秀兰担心说,她也没想到这王进这么小心眼。

“没事,你带女儿离远点,我试试不行就算了。”林恒说。

秀兰知道劝不住,只能点头:“那你小心,不行就算了。”

“知道了。”林恒说了一句,就开始操作。

他将竹篓子绑在竹竿上面,又把布条系在竹篓子里,然后往竹篓上、布条上,以及蜂桶中涂抹蜂蜜。

竹篓子上,布条上要少一些,蜂桶之中多一些。

涂抹好了之后,林恒又把干松针堆在石头上,如果不小心把蜜蜂惹暴乱了,这东西点着可以保护自己。

“我开始了啊,你和女儿再走远点。”

林恒说了一句,端着竹竿将上面绑着的竹篓子递到了树干上那堆蜜蜂的面前。

(本章完)

第94章 收蜜蜂,岁月静好,林中偶遇

“嗡嗡嗡!!”

感受到蜂蜜的味道,外层的蜂蜜很快就爬了上去。

林恒满心欢喜,以为这么简单就成功了,但不曾想就飞过去几只蜜蜂就没动静了。

犹豫了几秒,他一咬牙,拿竹竿尖端捅了捅蜂团,顿时间一大堆蜜蜂飞了起来,一部分落在了竹篓子里,还有一部分又飞回去了。

“有戏!”

林恒眼睛一亮,觉得这个方法能成功,将竹竿靠在树杈上,去旁边重新砍了一个树枝。

用砍来的树枝捅了一下蜂团,又有一部分飞到竹篓子里。

连续操作了十来次之后,蜂王是终于显露出来了,林恒远远的就看到它了,比一般蜜蜂大很多。

这蜂王在空中悬停了一会儿,最终也被竹篓子上的蜂蜜吸引,落了上去。

“成了!!”

林恒忍不住露出笑容,蜂王过去了事情基本上就成了。

果不其然,蜂王转移了,其他蜜蜂大半蜜蜂也都跟着飞了过去,几分钟时间整个蜂团全都落入了竹篓子之中。

“成功了吗?”秀兰抱着女儿在远处问道。

林恒咧嘴一笑:“成了!”

第一次收蜂子就成功了,他成就感满满。

小心将竹竿放下来,林恒看着竹篓子里的蜂团心情有些激动,就像是钓鱼上了大草鱼一样。

不过接下来才是最惊险的,将蜜蜂转移到蜂箱里是需要近距离操作的。

将蜂箱打开,端着竹篓子不断的抖落。

“嗡嗡嗡!!”

很快就有许多蜜蜂飞了出来,林恒有点害怕使了一点劲,大部分的蜜蜂一下子就被抖落进去,还有许多蜜蜂嗡嗡的飞了出来。

不过好在蜂箱里的蜂蜜很多,蜂王也进去了,这些飞出来的蜜蜂转了一圈也都落进去了。

“呼,成功了,也不是很难嘛。”

林恒深呼了口气,他发现只要克服对于蜜蜂的恐惧,其实收蜂子没那么难。

将竹篓子拿开,林恒拿着盖住去盖蜂箱,秀兰也带着女儿从远处走来了。

“嘶!”

林恒突然倒吸一口凉气,忍着痛将蜂箱盖死,拿绳子捆了起来。

“被蜜蜂蛰了?”秀兰看着他的表情连忙问道。

“嗯,盖盖子时跑出来一只被我按到了。”

林恒将自己的右手伸到秀兰面前,小拇指上还有留着蜜蜂的尾针。

“忍着点疼。”秀兰先将蜜蜂尾针给拔了出来,然后对着被蛰的地方使劲一挤,一点透明的液体就被挤出来了,然后又抹了一点蜂蜜上去。

“只能这样了。”秀兰松开林恒的手说。

“一点小伤,不碍事。”

林恒摆摆手,将东西弄好,背着背篓,抱着蜂箱往回走,秀兰背着背篓抱着女儿,走在后面。

“林恒,你拿的这是蜂箱?”

走进村里,就有人询问了。

林恒咧嘴一笑:“是的,刚刚在山上收的。”

“你这运气好啊,有一箱蜂子蜂蜜都不愁了。”

“是啊,蜜蜂来投这是来财要走大运的征兆啊。”

路过时,许多人都投来羡慕的目光,还震惊于林恒居然还会收蜂子,这是养养都会啊。

走过王进家附近,王进看着林恒抱着蜂箱满脸的笑容,不由的一愣:“你自己收成功了?没被蜂子蛰吗?”

林恒耸耸肩,高声道:“当然了,收蜂子又不是啥难事,我一点伤没受。”

王进看着林恒身上真没被蛰的痕迹,有些不可思议,这小子第一次收蜂子竟然没有受伤,他第一次弄的时候可是被蛰了好几个大包呢。

“要不要把蜜蜂卖给我?一块钱我收了,反正伱也很难养活,这其中可有技术着嘞。”王进又说道。

“那我一块钱买你家蜂子你卖吗?”林恒瞥了这人一眼,就这么想占便宜吗?

他仔细回想了一下,难怪上辈子王家一直没有富裕起来,八十年代是千元户,九十年代还是。

摇了摇头,他抱着自己的蜜蜂回家了。

“暂时放高一点吧,放低了可能会蛰到晓霞。”回家后秀兰说。

“好。”

林恒在前院和后院都看了看,最终抱着蜂箱来到了后院。搭了一个木梯子爬上去,在房子二楼墙体外伸出来的楼枕上搭了一个板子,将蜂箱放在了上面。

“这地方可以吧,离地五米多。”林恒看着秀兰问道。

秀兰点头:“这地方可以,等葡萄栽起来,它们还能给葡萄授粉。”

林恒将蜂箱放好走下来,暂时还不能打开小孔让蜜蜂进出,得等上半天,才能确保它们不会再次飞走。

“爸爸,糖!”

看到林恒下来,晓霞指着背篓里的蜂蜜小声说,她不太敢看妈妈,因为妈妈不让她吃蜂蜜。

“吃,今天乖宝可以吃!”林恒亲了亲自己的幸运星,不是晓霞,还真发现不了这窝蜜蜂。

说起来自己发现这蜜蜂的时机也好,刚才雨的早上,蜜蜂活跃度低,收起来危险性也小。

“咱们早上做白面馍馍,我给她做个蜂蜜陷的,你别喂太多了。”秀兰连忙说。

“好。”林恒拿筷子蘸了一点喂给女儿,她顿时开心的眼睛变成了两轮弯弯的小月牙。

秀兰又让林恒喂了一口,就拿着蜂蜜离开了,晓霞张张小嘴,但却不敢有反对意见。

直到秀兰身影消失,她才敢小声嘀咕:“打妈妈屁股!”

林恒觉得好笑,带着她去玩秋千椅,自己则坐旁边摘金银花,等秋千椅不动了,他再拿手推一下。

雄霸躺在亭子里假寐,阳光出来了照在身体,它的耳朵才动一下,证明他还活着。

时光慢悠悠的,秀兰做好了白面馍馍,端着馍馍和汤,拿好了碗筷来到后院凉亭里,一家三口围坐在一起,还有一条傻狗在桌子底下打滚撒娇嘤嘤嘤求吃的。

“好吃,油渣馍馍太美味了。”

林恒咬了一口,不由的陶醉在了油渣香味之中,这美妙的口感也让忍不住张嘴狂吃。

因为没有泡打粉,发面用的还是甜酒,馍馍里还有一股淡淡的米酒香味,更是增添了一种独特的风味。

经常吃窝窝头的林恒感觉这油渣馍馍的美味之中。

“好吃就多吃一点,做了很多呢。”秀兰笑着说,自己也拿了一个馍馍大口吃了起来。

晓霞低着头啃她的蜂蜜馍馍,眼睛也弯成了月牙型。

吃了早饭,林恒和秀兰又带着女儿马不停蹄的上了山,有时候悠闲,有时候也很忙。

夏天刚下完雨,都是上山捡菌子的黄金时间,这段时间,山上的牛肝菌和鸡油菌格外的多,其他不可食用的菌子也都是大爆发。

“老公,你的手还疼吗?”山上的时候,秀兰又关心道。

林恒摇头:“不疼了,就是痒的很。”

秀兰走过来看了看,小拇指有点肿,蜜蜂蛰的地方有一个红点,没啥大事。

“只能忍着了,让你不注意。”秀兰看着他挖苦说。

“不碍事,和收了一桶蜜蜂比,这不算啥。”林恒嘿嘿一笑。

一边聊,两人一边往后山走,不多时便来到了他们第一次采松乳菇的这座山梁上。

“雄霸,今天可要靠你找菌子了啊。”林恒揉了揉雄霸狗头,看着它说道。

“嗷呜~”

雄霸开心的打圈圈。

秀兰带着女儿在林子边捡随处可见的牛肝菌,林恒则带着雄霸去林子深处寻找更好的青头菌、鸡蛋菌之类的。

最近在家门口这些地方,林恒弓箭都不带,随身就带了把弹弓。

有时候弹弓都不想带,真是找不到猎物的身影。

他准备休息一段时间,再去三岔沟峡谷看看。还是对那里看到的那头林麝念念不忘,打到一头麝香就能卖一千五啊,太诱人了。

林中找菌子说简单也简单,每种菌子都有菌子窝,找到了就有收获。

说难也难,找不到菌子窝,树林找不对,一天都采不到几朵。

不过嘛,林恒有雄霸这个四脚兽外挂,不管是珍稀的还是不珍惜的,都很好找。

走了没几步,他就看到了不少鸡油菌,可惜一掰开,里面全都是小虫子。

夏天的鸡油菌生虫的速度太快,这种下了连阴雨的菌子更是这样,林恒不摇了摇头,捡起来丢进袋子,拿回去喂鸡喂猪獾崽子都是不错的选择。

“也不知道这猪獾过年得多好吃。”林恒有些馋,猪獾肉还是比野猪肉美味许多的,再用菌子喂养,味道让人难以想象。

“汪汪!!”

他正回味猪獾肉,远处雄霸发出来呼唤。

林恒闻声连忙将剩下的鸡油菌摘完,走了过去,看到的是一朵橙黄色亭亭玉立的鸡蛋菌。

“不愧是雄霸,厉害。”林恒小心将鸡蛋菌摘掉,这是绝对的好菌子,而且不怎么生虫。

有着雄霸的指引,林恒收获好菌子的速度比正常人一个个寻找快多了,一连找到了好几朵青头菌和鸡蛋菌。

“哎,只恨没有在云南啊,不然有这么一条狗还不得暴富。”林恒摇摇头,秦岭的因为气候的限制,菌子资源和云南相比还是差太远了。

“汪!”

这时候雄霸又叫了。

林恒走过来一看眼睛一亮:“居然是一树的木耳。”

木耳是他和秀兰共同喜欢吃的菜之一,木耳炒腊肉可太下饭了。

这木耳因为下雨吸收了过多的水分,肉嫩嫩的,重量有一斤多,但晒干可能一两都没有。

“咦,怎么这地方还有这么大一颗野葡萄藤啊。”

林恒刚准备走,发现了缠绕在树上的一颗藤蔓。

这是一颗直径比大拇指粗一些的野葡萄藤,不过并没有结野葡萄。

先看了看根系,林恒发现这野葡萄扎根不深,就果断一刀将葡萄藤砍断了。

又砍了一个木棍用来挖葡萄根,挖了一部分侧根出来,林恒就主动将主根砍断了。

葡萄藤自然是拿回去栽了,野葡萄藤生命力强,很容易栽活。

现在家里还没葡萄,先种一些野葡萄也没问题。

野葡萄长得快,等买到葡萄苗了,就可以直接弄一个接穗嫁接上去,有野葡萄的根,嫁接后会长得飞快。

将葡萄藤丢进背篓,林恒继续采菌子。

雨后的林子清新寂静,走在里面寻找菌子,绝对算是一种享受。

什么都不用想,脑海里只有菌子,有时候一片林子找不到两个,有时候一小片地方又能采一大堆。

充满了未知和挑战,就和钓鱼似的,不提出水面,就不知道钓的是什么鱼。

不同的是钓鱼可能会空军,但是采菌子很难空军。

就算采不到能吃的,也能采一些不能吃的过过手瘾。

“看来快到茶树菇的季节了。”

走着走着,林恒在不远处的一棵橡子树桩上看到了一丛茶树菇。

茶树菇菌盖灰褐色,菌柄白色,菌肉是污白色,没有菌环。

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这种蘑菇是一丛一丛生长的,而且是不生长在地上,而是腐烂木头上的,一般长成了之后一丛至少十几个蘑菇。

一丛就有一斤多,大的可能还有两三斤,采摘起来简单快速,还没有泥土。

林恒走过来将其摘了,这一丛有一斤多。

附近看了看,又摘了两丛,茶树菇他们这里是七月底最多。

虽然干货也才两三毛钱一斤,但是和金银花一样,量很多,还很好采摘,每天都会很多人上去去捡。

晒干后吃起来味道还不错,干煸和做汤最美味。新鲜的反而不好吃,林恒觉得它味道连红菇都比不上。

“汪汪!!”

刚把几个茶树菇丢进背篓,雄霸就发出了高昂的叫声。

“发现啥了?”

林恒有些好奇,这么高昂的叫声,一般都是好东西。

“果然是好东西,今天总算是遇到了两个,我还以为找不到了呢。”

林恒不由的露出笑容,雄霸发现了两颗赤灵芝。

而且这地方不但有赤灵芝,还有几颗天麻生长在附近,长出了长长的花剑。

将灵芝采了,林恒又看了看天麻,花都已经卸了,拿柴刀在树上标记一个X型记号,他走过去将天麻花剑拔出来,挖了一些天麻回去。

当然不是准备拿去卖,而是准备晒干炖猪头吃,田百顺送来的猪头还没吃呢。

天麻的疗养效果还是相当可以的,具有息风止痉,平抑肝阳,祛风通络的功效,农村经常用来炖鸡吃。

又捡了一会儿菌子,林恒看了看天,估计已经四五点了,就带着雄霸返回找秀兰。

往下走没多远,就听到了人说话的声音。

再走几步,就看到了人,刘兰和金艳李燕三人在林子里采蘑菇。

旁边还有两个小伙子,一个是刘家的刘成章,和他是同学,一个是他三爹的二儿子林海,也就是他的堂弟。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林恒你啊。”刘兰第一个主动打招呼。

“林恒你还看的上捡菌子这几个钱啊,捡一上午怕是没你打一只兔子挣得多。”金艳微笑说,看着林恒的目光有些幽怨。

林恒看了几人一眼,随口道:“捡菌子能卖钱,一毛钱也是钱啊,为啥不捡?”

林恒目光又看向了堂弟林海:“林海,看到你嫂子了吗?”

一看堂弟林海和刘成章他就算明白了,这两人都喜欢金艳,再想法子套近乎呢。

金艳确实美艳动人,身材也是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深得农村男人喜爱。

“我没看到啊堂哥,可能走的方向不对,错开了。”

林海摇头说。

“那你和我一起,帮忙给找一下。”林恒看着他说。

他三爹对自己不错,他可不想让金艳嫁到三爹家。

虽然说林恒觉得金艳这种人也看不上林海这种普通家庭。

“好的。”林海虽然还想和金艳说话,但还是答应了堂哥林恒。

旁边的刘成章看到这一幕,更是在心里感谢林恒这个好同学几百遍,林海一走自己就能单独和金艳相处了。

“林海,你去帮忙找一下吧,刚下雨的万一出了啥事就不好了。”

刘成章还有点猴急的催促道。

林恒看了他一眼,心想你也不看看自己条件,长得不行,家庭也不好,怎么敢碰这种女人的?

都被钓成翘嘴了还不自知。

不过他也不会提醒,只要不是和自己有关的人,他懒得帮他们改变什么。

林恒和林海刚要走,金艳却笑开口了:“林恒,你似乎很怕媳妇啊,见到我们话都不敢搭两句。”

她这么一说,李燕也不由的笑着附和:“你还别说,真没见林恒和几个女的搭话。”

林恒看了三人一眼,摊手笑道:“确实比较怕媳妇,而且有了秀兰也不想和其他女人多聊什么。”

面对别人的挑衅,通常做法是强力反击,让其不敢再挑衅。

不过这个通常耗时耗力。

还有一种更简单的办法,那就是摆烂,你说你怕媳妇,那我就是怕媳妇,我承认。

金艳和李燕现在就是这么一个无语状态,人家都承认了你还能怎么样?

“林海,我们走。”笑了笑,转身就走。

“别走,刘兰说你捡蘑菇本事很高超,让我们看看你的蘑菇呗。”

金艳又说。

“她说谎了,我本事很垃圾。”林恒头也不回。

林恒越是这么轻描淡写,金艳越不爽,她当即开口道:“咱们比一比,我输了把自己采的蘑菇都给你,我不相信你采蘑菇技术比我还好。”

听到这话,林恒转身了:“别反悔啊。”

说着他就把背篓放地上了:“你们看,随便看。”

几个人走过来查看,最多的是牛肝菌,然后是鸡油菌,虽然多了点,这些都没啥惊讶的。

但是接下来就让她们嘴巴合不拢了:“怎么这么多青头菌,还有七八朵鸡蛋菌,两朵灵芝,你怎么采到的?”

金艳瞪大了眼睛,林恒采的这些菌子都太值钱了吧。

她就采的除了牛肝菌、鸡油菌,还有三朵鸡蛋菌,一些木耳,她觉得自己这运气都够好的了。

怎么林恒能采这么多好菌子啊,这是拜了山神爷当干爹了?

“谢谢了啊,你这些菌子我笑纳了。”

林恒笑了笑,从她篮子里把鸡蛋菌和木耳拿走,又把其他菌子倒进了背篓。

“哎,你就不能给我留一点嘛,我错了。”金艳看着林恒这么狠心,委屈巴巴的说。

要是刘成章听到这声音怕是忍不住把自己的菌子都倒回去,林恒则面无表情的把空篮子放地上:“谁让你赌的,不知道十赌九输啊,下次长点记性。”

然后他带着林海,背着东西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走了,只留下了金艳等四人傻站在原地。

“这是运气还是技术啊。”刘兰再次陷入了疑惑之中。

“肯定是运气,采菌子有个屁的技术。”李燕摇头说。

“就是,有个屁的技术,下次遇到了一定要把我的菌子赢回来。”金艳冷哼道,她有些咬牙切齿,没气到林恒,还丢了一篮菌子,真是不划算。

她们却不知,林恒靠的是一只狗,再好的运气有雄霸的狗鼻子灵?

“没事的金艳,我这里有菌子,都送给你。”

刘成章连忙献殷勤,笑着把自己的菌子拿出来。

日更一万太痛苦了,作者君这个月已经连续更新了二十万字了,真是生产队的驴都不敢这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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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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