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3章 2716【得意的猫儿凶似虎】

相比金家的冷清,初三项南带白秀珠回门时,却是见到白家门口排了长长的队伍,都是过来拜年和送礼的,把白家门口的胡同都险些堵死了。

“看吧,还是我哥哥厉害。”白秀珠见状,不无得意的道。

项南见她这么说,立刻送上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

其实,白雄起当上總理之后,白秀珠难免有几分傲娇。

尤其是金铨下野,金家三子被炒鱿鱼,最后是靠白雄起才官复原位后,她更是有些张狂。

不过好在项南比金燕西有出息,堂堂全國知名学者,有颜值,有才华,有身家,不比她總理之妹逊色太多。

所以白秀珠才没把尾巴翘到天上去。不然换做金燕西那窝囊废,就算俩人结了婚,他也会被白秀珠嫌弃的。

“燕西,辞了你的教职,过来帮我忙吧。”白雄起笑着向项南道,“以你的才干,当教授实在可惜了。”

“谢谢大哥夸奖。不过我这人没什么雄心,能做好教职已经心满意足。”项南笑道,“倒是大哥年富力强,还应该更上一步。”

“那你和妹妹搬回来住吧。这里的房子一直都留着呢。”白雄起又道。

“谢谢大哥,不过我们家房子也都空着呢。”项南笑道,“您要是想念秀珠,我回头多带她回来就是了。”

他是金家的儿子,不是白家的赘婿,干嘛要跑到白家去住。白雄起还真是看着金家落魄了,居然欺负人到这种程度。

“大哥,我在金家住得好好地,就不来回搬了吧。”白秀珠听哥哥这么说,也向着项南说话道。

虽然她现在有点傲娇,但终究她还是爱项南得。自然知道在金家住和在白家住的区别,不想项南为难。

“那就罢了。”白雄起见妹妹都这么说,只得点了点头。

……

进入到二五年,项南还是以教学和写作为主。

《绝代双骄》、《仙剑奇侠传》已经连载完毕,项南现在开始连载《武林外史》和《仙剑奇侠传2》(故事根据《仙剑奇侠传3》改编)。

两部小说推出之后,自然依旧大受欢迎。

一方面,他的写作技法是最新的。如今的白话文才刚发展没几年,技法并不纯熟。相比起来,项南开始写网文时,白话文已经发展上百年,早已衍变得十分成熟。

很多司空见惯的技法,放到民國却是一大创新。比如主角的形象亦正亦邪,现代人根本不觉新鲜,但民國时期的小说主角,绝对是以正面形象为主的。

比如人物心理描写,现在早已十分普遍。但在当时,人物却鲜有心理描写,只能通过言语、动作、表情来侧面刻画。

一方面,项南的故事也是最新的。民國时期的故事大多比较传统,尤其是通俗小说,基本还是才子佳人、爱恨情仇那点事。

项南的故事却有大幅创新,融合武侠、侦探、爱情、历史、战争等诸多元素于一身,题材丰富,故事新奇,自然大受欢迎。

因此项南此时的稿酬,也已经涨到千字十元,在当时算是最高一档。一天一万两千字,一个月便是三千六百大洋,绝对算得上是高收入了。

……

教学方面,项南还是按部就班的授课。

不过平时,却喜欢跟同学们打成一片。比如一起打打篮球。

他又有武功,又继承了刘闻钦的篮球技术,打起篮球来简直所向无敌。

因此每次上场,都能吸引大批学生驻足。

而他这种平易近人的做法,也让他赢得了同学们的喜爱。

另外,年初开学之后,项南还推出了新歌——《一剪梅》。

“真情像梅花开过

冷冷冰雪不能淹没

就在最冷枝头绽放

看见春天走向你我

……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

天地一片苍茫

一剪寒梅傲立雪中

只为伊人飘香”

因为旋律优美,歌词动人,尤其歌中那句“一剪寒梅傲立雪中,就在最冷枝头绽放”,更是意义深刻。所以很受年轻人的欢迎。

而且,不只革命青年喜欢,就连普通听众也都喜欢。它悠扬悦耳,情意绵绵,实在动听,因此迅速流传开来。

这也令项南的人气,得以继续维持。

尤其难得的是,三月份,沪江百代唱片以一百元大洋的价格,买下了《一剪梅》的一半版权,随后请当时沪江当红歌星蔡玲录制唱片,并在当时的中國无线电公司播放。

一经播出,迅速引发轰动,形成沪江人人传唱《一剪梅》的胜景,令项南的大名也为越来越多人所熟知。

……

四月份,项南又为北大话剧社创作新剧《日出》。

《日出》同样也是曹禺先生的作品,是中國当代十大优秀话剧之一。

以交际花陈白露为中心,以陈白露住的某大旅馆华丽的休息室和三等妓院为活动地点,讲述上层社会的尔虞我诈,以及底层百姓的苦痛磨难。

此剧随即由北大话剧社排练演出,而一经演出,再度引起文坛的极大轰动,被誉为是比《雷雨》更杰出的作品。

鲁迅都评价这部戏,是“中國新文学运动中最好的收获””

燕京大学教授哈罗德·谢迪克更是盛赞这部戏,“《日出》在我所见到的现代中國戏剧中是最有力的一部。它可以毫无羞愧地与易卜生和高尔斯华绥的社会剧的杰作并肩而立。”

这部剧的推出,再度夯实了项南的才子之名,也让他获得了越来越多女生的倾慕。真是有女生给他写信,不在意他已结婚,也愿意为了爱情同他在一起。

对此项南却只能敬谢不敏。毕竟现在是一九二五年,不是二零二五年,男女关系还是很认真的。

他只要沾上,不负责任是不行的。始乱终弃,在当时,无疑是要受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的。

为了一时之乐,落一个“有才无德”、“衣冠禽兽”的骂名,实在不值得,项南也不想找这样的麻烦。

所以无论女生对他有多仰慕,他都是敬而远之,退避三舍,免招事尤。

而这种洁身自好,一尘不染的做法,反倒让他更受学生的爱戴和敬重。

(本章完)

第2714章 2713【妙手回春】

项南见状,立刻冲下楼去。

来到金铨的房间,就见他面容惨淡,好似蜡人一般,斜靠在枕上,只是眼睛微张,简直一点生动气色没有。

项南一搭脉,便知他是卒中之症,又称脑溢血,经脉阻塞,气血逆流,再不打通,极可能有性命之忧。

当下便大声说道,“大家都别乱。父亲只是喝醉酒,你们先出去,不要挤在这吵他。”

他要马上施展一阳指救活金铨,但这么多人都聚在病房里守着,众目睽睽之下,他如何施展,因此只能先借口赶走众人。

因为他现在已是金家顶梁柱,如今大家又都被吓坏了,全无主意,当下也只好都退了出去。

等众人离开之后,项南立刻锁上门。

随即扶金铨坐起,跟着便施展【一阳指】,疾点他的十二正经、奇经八脉,帮他疏通经络,活血化瘀。

项南穿越来已近两年时间,通过修炼《易筋经》内功早已圆满。如今施展《一阳指》自然不成问题。

他飞快地施展着,快如鬼魅,趋退若神。

在他的全力施救之下,金铨的脸色越来越红,逐步恢复了几分生气,全身也渗出汩汩汗水,很快就把睡衣都浸透了。

头顶更是隐隐透出渺渺白烟,犹如升仙了一般。

片刻之后,金铨忽得噗的一口鲜血喷出,眼神中终于有了几分灵动。

“父亲,父亲,你认得出我么?”项南连忙上前扶住他道。

“燕西……”金铨微张着嘴唇,喃喃的道。

“对,父亲,就是我,你终于醒了。”项南见状笑道。

“我这……是怎……么了?”金铨困惑地问道。

他只记得喝了很多酒,接下来的事,他却一点都不记得了。

“父亲,没事,您就是喝醉酒,摔了一跤,现在已经没事了。”项南解释道。

“哦。”金铨点了点头。

“父亲,您以后不要喝那么多酒了。年纪大了,总该节制一点。”项南又道,“不然您要万一有事,我们金家怎么办呢。”

“嗯。”金铨又点了点头。

“父亲,您先躺下,我去请母亲、大哥、二哥、三哥,他们刚才可都担心坏了。”项南又道,随即扶金铨躺下,又走过去将门打开。

门一开,就见金家一家都在门口站着呢。

……

“老七,怎么样?”金敏之急切的问道。

“没事的,父亲已经醒了,就只是喝醉了,没什么大不了。”项南轻描淡写的道。

其实只有他知道,刚才他出手慢一点,金铨这条命就没有了。不过他不想吓到金家人,也不想暴露自己会武功的秘密,所以只有这么敷衍过去。

听他这么说,众人无不松了一口气。

“阿弥陀佛!”、“老天保佑!”、“菩萨保佑!”众人一起赞叹道。

刚刚金铨的模样真的太吓人了,简直就像死过去一样,把大家都要吓死了。

幸好只是醉酒,如今已经苏醒,不然真是麻烦了。他若是都走了,那金家就更没盼头了。

随即,众人都涌入病房。

“子衡,伱真的醒了,真的太好了!”

“父亲,您没事了,太好了,真是老天保佑!”

“老爷,您现在感觉怎么样?”

众人围在金铨身边关切的问道。

金铨扫视着众人,见大家都这么关心他,不禁又是欣慰,又是愧疚。

“好了,我没事了,你们不要担心了。”他随即开口道。

见他不仅头脑清醒,而且说话流利,众人无不松了口气。

此时,家里的卫生顾问梁大夫、德國医生贝克特也都赶了过来。

得知金铨已经苏醒,两人又帮他做了检查,确认他已经平安无事,这让金家众人彻底放下心来。

“金老,为了您的身体着想,以后还是尽量少喝酒。”梁大夫嘱咐道。

金铨点点头。

他刚才也有一种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昏死过去的感觉,现在想想也的确够可怕的。

……

转过天来,项南吩咐厨房,炖了补品给金铨,随后亲自端给了他。

“父亲,听说您和客人们喝了两坛陈绍。究竟什么事,惹您喝了那么多酒。”项南随后问道。

金铨长叹一口气,将白雄起出卖前總统的事说了出来。

项南听罢,倒并不意外。

白雄起本来就善于钻营,唯利是图,吃里扒外,两面三刀。他连恩师金铨都可以背叛,区区總统又算什么。

何况,白雄起的妻子是东瀛人,而奉系也是由东瀛扶持的,焉知这里面就没有猫腻。

退一万步说,就算里面没猫腻,也说明白雄起对东瀛并不反感。不像金铨,得知女婿刘守华娶了位东瀛姨太太,都恨不能拍桌子。

“那您接下来准备怎么办,跟白雄起撕破脸皮么?”项南随后问道。

金铨一愣,随后叹了口气,这也正是他的为难之处。

凭良心说,白雄起出卖總统,吃里扒外,他是应该与他割袍断义,从此一刀两断,不相往来。

但是三个儿子怎么办?!难道真让他们在家赋闲,坐吃山空。就算如此,还有白秀珠、王玉芬两个儿媳呢。是把她们两人全休掉,还是不许她们跟娘家来往?!

但若是与他苟合,沆瀣一气,金铨又实在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毕竟前總统对他有知遇之恩,他怎么能跟叛徒白雄起搅在一起。

何况白雄起之前在他之下,现在金家倒了霉,让他去求白雄起,他也实在是弯不下腰去。

“燕西,你有什么好主意么?”金铨随后问项南道。

项南忖度了一番,随后开口说道,“父亲,依我看,以当今的时局,金家在京城已经丧失根基。倒不如前往南方,去沪江或者粤东发展,那里咱们还有些人脉关系。

亦或者出國也是一条路。我们金家虽然在海外没有根基,但是好在不用再遭受兵荒战乱。凭我们家这点家底,做点生意或者靠吃利息,也能勉励维持,比留在京城要好得多。”

金家虽然是书香门第、官宦世家,有人脉,有关系,但是如今奉系掌权,把京城各部都血洗一遍,导致金家根基受损,倒是南方还有些残存。

另外,刘守华、金道之年初就去了瑞典,现在也已经在那儿安了家,也是一个可以投奔的地方。

若是留在京城的话,要么就投奔白雄起,跟他同流合污,沆瀣一气。要么就要遭受奉系的排挤、盘剥,甚至欺凌。

毕竟金家树大招风,很可能会惹来麻烦。

不好意思,昨天忘发了,我真的蠢,实在抱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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