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大树部落

第二天清晨,张天跟族人们一起去河边打水,顺便在河边洗把脸,冰凉的河水刺激面庞,晨起的困倦尽除,他瞬间清醒许多。

他看着河面的倒影,发现额头上的蜇伤消肿了,再看手背,也消肿了,再看其他男人,他们还肿着呢。

他立刻大肆宣扬,引得女人们纷纷附和,被倒刺割破手的说她伤口结痂了,感染风寒的说她头没那么疼了,经期临近的说她腹部不痛了,拉不出屎的说她终于通畅了……仿佛一夜之间大家的病情都有所好转。

其中难免有人夸大其词,但效果应该也有,毕竟是头一回用药,药效可能会比较明显。

所谓三人成虎,听到女人们交口盛赞,再对比自己和张天的蜇伤,男人们再无疑虑,紧赶慢赶回到洞穴,想寻医问药,却不见巫师大人。

这个时间点不在洞穴,多半是去山里拉野屎了。

张天将记事本放在属于林郁的小小地盘。

部落里老人共用一个火堆,女人和小孩共用一个火堆,男人共用一个火堆,只在吃饭和讲故事的时候聚在一起,平时休息和干活都是分开的。

林郁身为客人,她独享一个火堆,在习惯了抱团生活的族人们看来这绝对是件值得同情的事,张天却颇有些羡慕。

他把熊筋和昨晚熬制的鱼鳔胶拿到外面晾晒。

正往树上挂熊筋,忽听见林子里传来窸窣的声响,动静不小,是个大家伙!

张天退开两步,摸出怀里的折叠刀,严阵以待。

树丛从中拨开,林郁钻了出来,两人对视一眼,均是一愣。

张天的视线落到林郁手中,随即移开目光,咳嗽一声,指了指树上,略显尴尬地说:“我在晾晒熊筋。”

林郁这才想起自己手里攥着刚换下来的内衣,脸上一热,立即背起手,说句“我先进去了”,低着头快步跑开。

等张天回到洞穴,男人们已将巫师大人团团围住,争相倾诉病症,接受治疗。

他站旁边听了会儿,除了不会痛经,男人的伤病和女人大同小异,有昨晚的经验,林郁应对起来得心应手,不仅能够听懂,表达也越发顺畅,甚至还能分心考一考白。

等轮到大舅,他忽然有些难为情,扭扭捏捏地说:“我也不知道我这个算不算病,它一点儿也不痛,就是……就是……”

“快点的!”

排狼牙后面的虎头等得不耐烦,一把摘掉他的兽皮帽子,替他说了:“巫师大人,他秃顶!”

族人们看着狼牙光秃秃的天灵盖哈哈大笑,林郁也忍俊不禁。

狼牙涨红了脸,夺回帽子戴上,忙问:“你看能治不能?”

林郁敛起笑容,正色说:“有一种植物叫何首乌,吃了它有助于生发,不过我手边没有,以后进山采药,我会帮你留意的。”

“有劳巫师大人!”

得知头发有办法长出来,狼牙乐不可支。这几年因为秃顶,女人们都拒绝和他交配,说秃顶的男人会生出秃顶的儿子,真是岂有此理!是时候重振雄风了!

早饭过后,进山狩猎。

昨日是往河流上游的方向走,今天朝下游进发。

张天忽然想到一事,问男人们:“河对岸你们去过吗?”

虎头说:“河对岸是大树部落的地盘,我们一般不会去。”

听到这个名字,张天便想起来了,以前听男人们提起过,大树部落也是个小部落,洞穴附近有一颗无比高大的树,因此得名。

张天所在的部落叫大河部落,因为山底下有条大河波浪宽,部落名字并无深意,更无关信仰,只是为了和其他部落区分开而已。

虎头说他们一般不会去,说明还是去过。

张天问:“你们会游泳吗?我是说像鱼一样在水里游。”

“你认真的吗?人又不是鱼,怎么能像鱼一样在水里游呢?”

男人们相视而笑。

“那你们怎么过河?”

“这还不简单,用木头搭座桥,走过去就行了。”

“……有道理。”

张天感觉自己问了个很白痴的问题,山底下那些针叶树随便一棵都有半米以上的胸径,二三十米高,砍倒后便是天然的桥梁。

不过他也确定了一件事:族人们不会游泳。

连住在河边的他们都不会,其他部落的人更不可能会。

“快看!”

捉了一路的昆虫,终于叫他们发现了野兽的踪迹。

血迹!

一滩不小的血迹,血液已经凝固、发黑,其中混杂着少量的组织碎屑和毛皮碎块,爬满了忙碌的蚂蚁和快乐的食腐昆虫。

虎头用木棒驱赶毛皮上的虫蚁,蹲下来观察片刻,肃然道:“是羚羊,这里发生过搏斗,狩猎它的不是狼就是猞猁。”

“看看去?”

男人们望着一路向山脊延伸的血迹,放在以前,既知前方有四足捕食者,他们肯定会选择绕行,不过现在手里有弓,又一连听了好几天祖先的光辉事迹,目前正处于打了鸡血的状态,都有点跃跃欲试。

反倒是虎头比较谨慎,他绕着四周仔细查看一番,只发现一头捕食者的痕迹,展露笑容道:“看来是猞猁了。我们走!”

山林里的狼大多成群结队行动,一旦遭遇上还真不好说,猞猁通常习惯于独来独往,虎头有把握对付它。

张天也做出了同样的判断,不过比起猞猁,他对那头羚羊更感兴趣。

从残留下来的毛皮碎块看不出公母,如果是雄羚羊,那他心心念念的用于制作角弓的兽角便有着落了。

但他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

似这种有角的动物很少跑到森林里晃悠,因为容易被树枝藤蔓缠住兽角,遇到捕食者几乎逃不掉。

众人循着血迹追踪而去,男人们各自握紧手里的武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神经都紧绷到极点。

猞猁是擅长攀爬的猫科动物,它有可能藏身于任何地方,速度比狼快上许多,狩猎时总是潜伏静待时机,然后从猎物意想不到的地方突然袭击。

预想中的敌人没有现身,看样子也不会现身了。

众人已经发现了羚羊的尸体,它被弃置在一处裸露的岩壁上,尸体上站满了眼尖的食腐鸟,这群拾人牙慧的禽兽正贪婪地吮吸碎肉,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和腐臭气息。

男人们大失所望,食腐鸟和食腐昆虫一样容易致病,除非弹尽粮绝,族人们不会吃这种鸟,但这不妨碍虎头张弓搭箭泄愤似的射死它们,众鸟惊飞而起,发出刺耳的叫声。

唯有张天望着羚羊头颅上的那对黑色长角笑逐颜开。

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本章完)

第45章 开工

兽角有了,不必再找替代品,等狩猎的队伍回到洞穴,熊筋也早已晒得像干海带一样,和木头一样硬,材料备齐,可以开工了。

张天招呼男人们将熊筋捶散,然后撕成长长的细丝,不比头发丝粗多少。

枭早就巴巴地等着了,很积极地问:“我能做什么?”

张天比照弓胎的尺寸,在兽角上画好线,递给他说:“和之前一样,沿着这几条线切削打磨,要格外当心,木头打磨坏了还可以重做,兽角就这一对,弄坏了可就没了。”

“明白!”

枭严肃点头,坐下来认真干活。

张天取出鱼鳔胶,加水煮化,熬至浓稠。

胶在制作角弓的工艺中,几乎起到决定性作用,只有熬制得恰到好处的胶才能做出性能出众、经久耐用的好弓,所以有“成也胶,败也胶”的说法。

熬胶的过程中,他找来一块硬实的木头,将之切削至巴掌大小,然后磨至扁平,一头略宽,一头略窄,将窄的那头打磨出一根根密集排列的细长的齿,一把精巧的梳子逐渐成形。

这时外出采集的女人们也满载而归,阿妈对照绳结清点人头,见孩子们一个不落地平安归来,露出欣慰的笑容。

女人们看见闷头干活的男人们,都觉得奇怪,以往回来,男人们总会先吹嘘一番他们在山林里的遭遇,要么是差一点狩猎到羊啊鹿啊,要么就是和狼群对峙了一天,最后以狼的落荒而逃告终。

今天却一反常态,男人们竟然对她们的归来视若无睹。

红花问:“你们在做什么?”

男人们很兴奋地说:“制弓!我们在制作可以把太阳射下来的弓箭!”

女人们闻言都大吃一惊,不用问,这肯定是祖先后羿给予的指引。

听到“把太阳射下来”这几个字,林郁会心一笑,知道张天一定同野人们讲过后羿射日的故事了。

她放下竹篮,篮子里装的是族人们不曾尝试过植物,要由她这个神农率先以身试毒。

采集不似狩猎,野兽会满山遍野乱窜,所以狩猎就要满山遍野搜寻,能不能碰上多少需要点运气。

而植物的生长地点比较固定,竹笋只长在竹林里,喜欢潮湿的植物大多长在河边、溪边,喜欢阴凉的会长在茂盛的大树底下或山阴处,喜欢日照的就会选在裸露的空地或岩壁上生根……

女人们世世代代在这一片林区采集,早已归纳总结出可食用植物的分布,因此采集的地点比较固定,属于有的放矢。

但今天林郁带女人们去了平时不常去的地方,这令她们收获颇丰,也找到了数量不多的辣椒替代品山葵,花了她好大的工夫。

走了一天的山路,她的体质不比原始人,早已累得浑身汗湿,气喘连连。

她坐到火堆旁,如今这天气,出了汗更得保持体温,不然汗水蒸发带走热量,很容易着凉。

烤着火更觉得热,她脱去外衣和针织衫,用手给自己扇风,内里穿一件黑色的纯色T恤,更衬得她纤细的手臂和雪一样白皙。

众人都是头一次见她脱去外衣,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女人们均诧异于她的肌肤何以会如此白皙,尤其是和自己的胳膊一比,好似两个物种。

男人们则没见过这么细瘦的女人,不禁为她感到悲哀,在他们看来,这么瘦的女人要么是营养不良,要么就是有病,又想起阿妈的嘱咐,男人们更倾向于后者。

林郁不知道自己脱个衣服竟然会引起族人们的各种猜测,她取出记事本,翻看张天的回信。

“致林博士:

专业!听了你的分析,我心里就有底了。

我说说我的看法吧,按照你的分析,此行的路程在一千公里以上,假使每天走五十里地,也要走一个多月,这是最理想的状况。

暂时不考虑其他因素,单说路线,我想我们无法笔直地向南行进。

伱明天进山,可以找个高点朝南方眺望,你会发现丘陵一直向远方延伸,看不到尽头,而且越往南山势越高越陡,山路难行,这会给行进带来极大的阻碍。

可如果你朝西南方向眺望,你会发现山势逐渐趋缓,林木逐渐稀疏,最终变成草原。

草地易行,而且草原上的动物更容易猎杀,目前看来,朝西南方向绕行会更为稳妥,当然,具体情况要等到部落大会,你我去实地考察过才知道。

我是云南的,云南大理的。

我们那边烤昆虫习惯放点辣椒面,芥末么……配海鲜还行,和烧烤不搭呀!不过有总好过没有。我记得你是北方人?那你可能不怎么吃辣。”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山葵,不搭也得吃!

林郁心里哼唧一句,她还没有想过路线的问题,张天显然比她考虑得更周全,而且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她知道南迁之路必定困难重重,不会比西天取经容易多少,只是她一向乐观,事情总往好的方向想,在这方面反倒不如张天思虑周全。

有个靠谱的队友真是令人安心,若是单打独斗,估计愁都得愁死了,有人帮衬着她感觉很有底气,前路或许一片未知,或许会遇到大大小小的麻烦,她却并不因此而忧虑。

明天总会比今天更好,她相信自己,也相信他。

有点冷了。

她合上记事本,往针织衫和外衣上洒少许她自制的香水,穿上衣服,闻起来又是个芳香宜人的干净姑娘了。

洞穴的另一侧,张天将做好的梳子放一旁,拿起竹签在竹筒里轻轻搅拌。

“这样可以吗?”

枭将他打磨成弓片的羊角拿给张天验收。

张天接过来仔细审视,又和弓胎的尺寸进行对比,笑道:“不错,可以了。”

枭发出快活的笑声,干劲满满地去和另一支羊角较劲了。

男人们也都将熊筋撕成了细丝,大家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干起活来自然既快且顺。

粘合需要精细且娴熟的操作,这活儿只有张天干过,也只能由他来干。

待鱼鳔胶熬好后,取出弓胎,在两端粘合弓稍,将羊角插进梢头,这部分是为了今后上弦做准备。

弓胎两面刷胶,熊筋丝用鱼鳔胶浸透,用梳子刮成胶带那样的长条薄片。

竹青那面粘合羊角弓片,竹黄那面铺贴熊筋丝,铺完筋后再细致修形。

然后用麻绳将粘合的部位绑紧绑结实,使各种材料能够紧密粘合,而不至于粘合失败。

张天坐在火堆旁小心翼翼地烘烤弓胎。

枭探头过来问:“这就成了?”

“早着呢!明早拿到外面晾晒,估计得晒个两三天,胶液才会凝固,之后还要修形、驯弓、上弦。”

“这么麻烦啊……”

“那是,想要把太阳射下来,哪有这么简单?”

张天直起背捶了捶发酸的后腰,接着烘烤第二把弓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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