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不能再送了

李易半坐起来,上半身从被窝里出来,肚子上挂着一团充当暖宝宝的祥云。

从床上起来了。

赵四通过这一动作看得出来,这东西比自己想象中要珍贵许多,竟然能让易哥从被子里出来。

易哥一直以来都是一个节能主义者,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易哥这是什么东西?”

“还不清楚,我没见过这东西。”李易如实回答,他在修行界足足5000多年,见过的至宝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其中不乏由于某种原因被打成碎片的至宝。

至宝天生天养,蕴含着天地的法则。

李长生曾寻过许久的至宝,借过全天下已知的所有至宝,为的就是其中的法则。他对于天地至宝可谓是非常了解,可面前这块碎玉给他的感觉有别于他所见过的所有至宝。

气息像是至宝,可却不蕴含任何法则,只有天道的气息。

反复确认了几次后,李易才开口道:“这东西如果我没有看走眼的话,是天道的碎片,至少也是与天道联系非常紧密的东西。”

“哦,原来是天道,”赵四声音稍稍拔高,“什么天道?!”

官府解读所有上清宫的典籍和各个前辈高人口中可以判断出。天道不是一个具体的个体,是世间万物的总和,是世间运行的规律。

这是一个凌驾于所有人之上,所有法则的凝聚体。

现在现代之所以能够修行,之所以有灵气,都要归功于天道。

这块碎片与天道有联系,那珍贵程度显然比普通的至宝要高,这一点哪怕赵四这种新人也能够意识到。

“据说天道已经碎了。”

谢雨南也是紧紧的盯着那块碎片,回想起了一个非常盛行的猜测。

天道已经破碎,这片天地没有天道存在,所以转世者和一些天才修行速度才如此之快短短几年就到了金丹期。要是灵气浓度再高一点,允许化神期的存在,说不准几十年就能出一尊化神。

用修行界简直不敢想,哪怕是重修。

赵四不由的猜测道:“这玩意儿不会就是天道吧?我看官方的数据里有猜测天道已经破碎,所以现在修士晋升都没有天劫,那些邪魔搞金丹期化身跟玩似的。”

“易哥,你发达了。飞将竟然把这东西送给你,看来心里还是有你的。”

他看起来比得主还要高兴,这自然不是装出来的。赵四本身就不是那种“怕兄弟开路虎”的主,而且李易牛逼他也有好处。

“只能说是天道的一部分。”

李易微微摇头,并不认为这玩意儿就是天道。

如果没有法则,千万块这样子的玩意儿也没办法变成天道。所谓的天道是整个世间万物,亿万生灵,一草一木,所有法则的总和,缺了一样都不能算是天道。

严格上来说,每个人都是天道中的一部分。

修行就是增加自己在天地间的占比,境界越高占比越高,理论上只要修为足够高是可以成为天道的。曾经他的练虚合道就是化身天道,或者成为天道。

可后来他放弃了这条道路,因为他还有牵挂,还想作为一个个体。他不确定合道以后自己还是自己吗?

“那也很牛逼,天道的一部分。”赵四伸手戳了戳碎片,“这东西有什么用?”

“空白的碎片,我所能想到的用途大概是做成法宝。”

说话间,李易手上雷光闪过,小五雷正法融入其中。纯白色的玉石瞬间被蓝色所侵染迅速蔓延,一缕缕电弧出现在表面,其散发出来的气息让人不寒而栗。

谢雨南与赵四身体猛然一抖,差点站不住脚,幸好李易及时隔绝了上边的气息。

等他们两人回过神来时,看到淡蓝色的碎片,其中一缕雷电不断闪烁,周围的灵气自动向它汇聚。

李易握着这个碎片,心念一动,只听到外边传来轰隆一声巨响,雷鸣声传荡百里。

“有点意思。”

他算是有点摸清这东西有什么用了,空白的天道碎片,相当于完美的法则承载物。对于掌握了某项法则的大神通者来说,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宝物。

李易也承认这东西确实珍贵。

或许能够用它打造一件半仙器,若是数量多一点甚至是仙器也不是不可以。

还有不知道能不能同时放两种法则。

李易行动能力极强,眉心钻出一缕白色的火焰,旁观的两人只感觉神魂一阵燥热,仿佛置身于沙漠中。

火焰融入碎片,刹那间碎片疯狂抖动,雷霆与火焰互相纠缠在一起,传出阵阵轰鸣声,宛如爆炸一般。

巨大的声音,惊得外边的鸟儿逃离树枝。

眼看情况不对,李易将火焰抽出,碎片顿时稳定下来。

旁边的赵四看的心痒痒,问道:“易哥,到底有什么用?”

“我姑且叫它天道碎片,里面空无一物,完美的法则承载物。”李易回答道,“就比如我现在把小五雷正法存入里面,伱拿着这块碎片,只要灵气够也可以使出我的小五雷正法。”

这是他目前摸索出来的用法,其他的用法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摸索。

“你要试试吗?”

“可以吗?”

赵四伸出双手接过碎片,捧在手中生怕摔倒,实际上这玩意儿核弹都不一定能打碎。

将自身的法力输入其中,吸收是吸收了,但并没有任何反应。

“奇怪?”

赵四加大法力输出,几乎将自己大半的法力灌入其中,然而碎片依旧没有任何反应。

“我就不信邪了。”

淡蓝色的碎片微微发光,这反应让赵四看到了施展神通的希望,将最后的法力注入其中。一道细小的电弧飞出,被李易捏在手中,免得对房屋有什么破坏。

赵四喘着大气,看着这细小的电弧,脸色顿时垮了:“不是吧,我练气八重的法力,竟然就憋出这点。”

“足够了。”李易掐灭电弧,“刚刚那一道电弧如果打中,能够杀死筑基期修士,金丹期应该能打伤。不过就这速度,大概率是没办法命中。”

谢雨南瞳孔微缩,没想到那道电弧竟有如此威力,能让炼气期击杀筑基,甚至是打伤金丹。

这简直就是手枪打出导弹的威力。

“这么厉害吗?”赵四显然没意识到其中的含金量。

李易道:“一般,用同样的法力,我能击杀一名金丹期。”

“……”

这句话给两人干沉默了,不知道该怎么回。

李易没有理会两人复杂的神情,拿出铁箱里的信封,上边写着【夫君亲启】。

【不睹芝仪,瞬又半载。自违芳仪,荏苒数月。

【与罗马之战告一段落,未来将迎来数年的安定。吾也能有些许闲暇,不必为战事奔波,也不必送百姓之子,之夫,之父上战场,心甚是宽慰。

吾赠予夫君天道残片,或许对你修行有所帮助。此世天道破碎,乃大争之世,成道之机,望夫君先天下人一步,得其大道,享其长生。

书不尽意,幸勿见笑】

非常稀疏平常的一封书信。

李易将书信叠好,随手放在桌上。

赵四八卦之心熊熊燃烧,问道:“易哥,卫飞将跟您说的啥?有没有问剑仙的事情?好像剑仙的事情还没有暴露。”

“……”李易不知为何,感觉赵四很希望卫兮知道雪夜的存在,以及与自己的关系。

他们就是普通道侣关系,就算被知道了又怎么样?总不至于会出事吧?

兮儿,也不是一个善妒之人。

应该没问题吧?

“一些平常问候而已,没事的话你们可以回去了。”

赵四一脸失望的放下碎片,又闲聊了半小时后,才离开玉城。

第二天。

李易早上起来刚打算去看看菜田,就看到赵四又捧着一个巴掌大的红木箱子上来。

“易哥,飞将又给你送东西来了。”

李易脸上出现了明显的疑惑,接过红木箱子,还未打开就能从里边嗅到一股药香。

打开一看,一根人参静静躺着红色的绸缎上,旁边放着一封书信,同样是【夫君亲启】

根据他多年的医术以及感知,一眼就能看出这个人参的年份至少三百年,还有一丝灵性。

哪怕没有灵气的存在,这也是一个能救命的宝贝,不知道多少大人物会奉为珍宝。

而有了一丝灵性,又是多加培养,说不准会出现传说中的人参精。毕竟在如今的环境人参想成精,相比起修行界简直容易不知道多少。

“易哥,嫂子也太好了吧。”

不知为何赵四叫法都改了,之前他可是一直误解自己与雪夜的关系,甚至对卫兮有一点敌意。

李易看了他一眼,询问之意再明显不过。

“咳咳咳,嫂子也给我送了一根几十年份的野人参。”赵四说出了实情,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难怪。

李易拿出人参,发现人参经过特殊处理,应该还能栽种。

“大黄。”

一条大黄狗在八百米外狂奔而来,速度之快仿佛一头猎豹。眨眼间就来到李易跟前,端坐在地上,吐舌头摇尾巴。

“汪汪汪!”

李易将人参交给大黄狗,吩咐道:“将它种到田里,细心照看一二。”

大黄狗经过他的细心调教,已经掌握了诸多种植技能技能,其中包括灵药灵草,种一根人参不成问题。

“汪汪汪。”

大黄狗将人参含在嘴里,一溜烟的跑不见了。

李易打开信封。

【吾听闻父母身体欠佳,这三百年份的野人参有大补元气,为治虚劳圣品,故常用于元气欲脱,神疲脉微之症。凡大病、久病,大法不止,脉动微欲绝者,皆可痊愈…………】

如果没用云果之前,这野人参确实能够调理父母的身体。可惜卫兮当时忙于战事,来不及把这东西送过来。

不过这人参也并非无用,至少李易可以尝试培养成人参精。他很好奇在如今的环境,所诞生的人参精会不会有夺天地造化之功效。

而且为父母逆天改命,也可以用到人参精。

“没有什么事的话你可以回去了。”

李易将信封塞进口袋。

赵四道:“晚点再回去,我趁机偷个懒,易哥你不是说你种出灵菜的吗?给我整一点。”

“那自然没问题。”

两人一同走进了菜园这里,见到一地如翡翠般的生菜,赵四赞叹不已。

李易摘下一颗生菜让水牛给二大爷送去,那老头最近吹笛子吹疯了,再不补一下人就要垮掉了。

中午,李易炒了一盘青菜,香味飘了半个山头。

赵四迫不及待夹起一片生菜叶,送入口中,顿时感觉整个人都要飞升了。

“好吃,太好吃了!易哥,没想到你厨艺也这么厉害。”

李易漫不经心的说道:“这是用兔儿自创的烹饪手段做的。”

“兔儿?那个你半路收的兔子?”

赵四回想起了大雷音书里面投胎成兔子的狐狸精。

“没想到她还会做饭。”

“兔儿能歌善舞,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她算是把讨好人的技能都学满了,其中厨艺最为精湛。”

回想起那只怂兔子,李易也忍不住露出微笑,原本只是路边随手捡到的小妖精,没想到能陪自己那么久。

下午,赵四又离开了,大黄狗一路相送。

又过了一天。

赵四与谢雨南扛着一个大木箱上来,放到地上发出闷沉的声音,累得两人直喘气。

“易哥,嫂子给你送金条来的。”

木箱子打开,黄澄澄的一片,一整个箱子的金条,目测下来至少有上百根。

李易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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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一处湖边的庭院里。

一个身穿着玄色军装,面容温婉,续着齐肩短发的女子端正坐在湖边,翻阅着手头的情报。

她的样貌和气质可称得上翩若惊鸿,婉若游龙,整个湖畔都因她明亮起来。相比起容颜,她肩膀上的勋章更加惊人,跺一脚足够让整个神州为之颤抖。

她旁边站着一个女军官,修为筑基,作为本土修士如此修为算得上楚翘。

“小可,夫君好像需要一栋房子,要不把我的房产……”

话还没说完女军官差点给她跪下来。

“大人,不能再送了,我们已经家徒四壁了!那天道碎片,那三百年的灵参,那一箱的金条,就是您的全部家当了。要是连这房产都送出去,您就要睡大街了。”

又晚了,抱歉

(本章完)

第95章 卫兮

女军官名叫唐可,普通军户家庭出身,祖上六代为从军,算得上说根正红苗。至灵气复苏以后受到官府的大力培养,成为了一名修士。并且一路高歌猛进五年筑基,哪怕放修行界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天才。

她也因此脱颖而出,成为了面前这个在秦地区被奉为神明的飞将助理。

卫兮,原名不详,属于秦地区的最高机密。短短八年时间东征西讨,无一败绩,被她灭掉的国家两只手都数不过来,被奉为军神。

能打胜仗的将军,在秦地区的地位与神明无异。

不过他们的飞将陷入了婚姻陷阱。

打仗时还好,就算知道自己夫君转世了,也只是在百忙中抽出一点时间写了一封信,随后又全身心投入战争。用神乎其技的指挥能力,一点点的压垮敌人。

在飞将的指挥下,数以百万的战士可以为一个整体。每一个士兵,每一件武器,每一条信息都将发挥到极致。罗马最不怕死的圣教军在他们面前,也只是一群会跑的野猪,而他们面对的是一台高效的杀戮机器。

战争状态的飞将能够永远保持冷静,可现在不知为何她感觉自家将军有点……恋爱脑。这么形容或许有点大逆不道,可这几天飞将的行为实在是太过分了。

先是将战争所得之一天道碎片赠送出去,虽然说这东西官府已经赐予飞将,法理上属于飞将的私人财产。可怎么说也是一件至宝碎片,怎么能随意赠送出去?

官府给卫兮是理所当然,论功行赏,况且镇国级越强秦地区也就越强。可飞将转手送给了自己的丈夫,那人可不是秦地区的人。

随后前天又把珍贵的野人参给送出去,这野人生可是整个神州北部,将近两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仅有的几颗带有灵性的人参,而且还是品质最好的那一根。说不准以后随着天地灵气浓度上升,能够开启灵智,成为人参精。

这可是仅次于天地灵根的存在,拿来当突破元婴,甚至化神的主要也不是不可以。

昨天又将全部财产换成黄金,直接运到周地。也就飞将有这个权利,换其他人可没办法随随便便将一箱黄金运出去。

也因为这件事,唐可发现飞将是真的清廉。按照现在的金价,一根一百克的金条大约是五万块,一百五十根金条就是七百五十万。

这就是卫兮除了官府赠予的房产以外的全部财产,仔细一算,这大概是飞将八年来的所有俸禄。

这几天相当于飞将的所有财产都送给人家了,就差人没过去了。

“我的将军呀,您要不把自己打包送过去算了。”

唐可一脸无奈的说道:“好马不吃回头草,那人连信都不给您回。我说句不好听的,可能心里根本没有您。”

话刚刚说完,卫兮柔美的脸庞露出些许思考,好像真的在考虑要不要去周地。

吓得唐可连忙出声劝阻:“我就开个玩笑,您可千万不要当真,您要是真的去了,那我恐怕要上军士法庭。”

现在秦官府最怕的就是卫兮在事业与爱情之间选择后者,一位能称得上镇国级的强者难得。这不仅仅是因为实力,更是其人品与担当的认可。

好在卫兮也只是想想而已,她摇摇头,道:“夫君不回书信我已习惯,况且我们已无缘回到从前,相夫教子不适合我。”

“小可,我是不是一个很自私的人?”

唐可立马摇头回答道:“您舍小家为大家,您不应该是任何人的附庸。在古代社会女子只是附庸,现代妇女能顶半边天。”

“我不是说这个。”卫兮摇头神情有些暗淡,“现代男女平等自然如此,可古代不一样夫君独居这么多年必然受到许多非议。若是夫君真的纳了小妾还好,可他们骗了我”

说话间,一缕杀意闪过,微风忽止,天地为之色变。

仿佛一个难以言喻的庞然巨物苏醒,无数股气息瞬间凝为一股绳,可谓万众一心。

下一秒,一切又归于平静。

唐可并未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到,因为她也是其中之一,化于兵势之中。

她好奇的问道:“大人,斗胆问一下,您既然对那人有意为什么您没有回去?”

根据《卫兮传》,两人可以说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虽然是从小定下的娃娃亲,说难听点是包办婚姻,可两人却是极少的两情相悦,郎才女貌。

两人的娃娃亲也是颇为有趣,李长生与卫兮从小认识。后李长生之父见状,也不感到自卑,跑去卫家提亲,最后卫家还同意了。

当时卫兮父亲是远见闻名的名士,与李家的差距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可她家虽为士绅家庭,但也不嫌弃李长生一家农户。卫兮的父亲甚至说出,李家不以贫辍业,长生不以农为卑,贻谋必无磋跌,遂贫何病?

后来李长生因受到朝堂争斗的牵连,断送的仕途,可卫兮依旧不弃,在那一年嫁给了李长生。

再后来,有仙门寻来,李长生也放手让妻子去修行,见证更广阔的世界。

当时唐可看到的时候还一阵羡慕两人的感情,是真心实意想让对方的好。

只是后来不知为何卫兮再也没有返回家中,好像真的斩断红尘,不再理家中的丈夫和父母。前后变化之大,让人难以理解。

网络上有许多解释,自然有一大群人为卫兮站台。哪怕《卫兮传》没有任何解释,甚至对这一行为的辩解都没有,只是平铺直叙的说的结果。可凭借着超高的威望,还是有无数人分析出各种原因。

但飞将至今没有亲口解释什么。

“回不去,我并非出道即无敌的天才,那时我只是一个颇有天赋的内门弟子。无权无势,自然做不了主。而我也没有鱼死网破的勇气,心存一丝侥幸,不过咎由自取。”

卫兮指尖快速翻过手头厚厚的资料,每一张都是某个人的资料,以及他所犯的事。这些人每一个都举足轻重,算得上是中上层,其中不乏经常上电视的大人物。

而到了她手上,意味着十有八九都需要去蹲大牢,或者人道毁灭。

“权力是个好东西,不管是拳,还是权,我都想握紧,免得旧事重起。”

曾经他们的跌宕起伏,一切都是因为权。

没有力量只能受人摆布,形同傀儡。

——

清水村外的集市。

每月十五都会聚集十里八乡的人,带着自家的鸡鸭鱼,自家种的蔬果,或者一筐筐土鸡蛋,有些猎户摆出了野猪肉,各种皮毛,以及各种小吃与玩物。

卫家小女年方五岁,生得俊俏可爱,宛如一个陶瓷娃娃。

“爹爹,集市好热闹。”

卫兮骑在卫秀才的头上,抓着父亲的头发,兴奋的左摇右晃的,让父亲不得不腾出一只手稳住她。

奶声奶气的童音引得路人投去笑容。

“这位官人,要糖葫芦吗?”

忽然,一个粗布麻衣,相貌端正的,六岁小儿挡在他们面前。他手里扛着一个带着斗笠的草人,草人画着个笑脸,上面插满了一颗颗红果,看着像万箭穿心。

如此怪异的草人,立马引起了卫兮的注意。

卫秀才看着面前的六岁小儿,问道:“何为糖葫芦?”

“以野果裹上麦芽糖稀,甜脆而凉,是为冰糖葫芦。不好吃不要钱,先生可免费试吃一二。”

说着少年郎取下一根冰糖葫芦,裹着麦芽糖的红果在太阳照射下微微发光,立马夺得了卫家小女的欢心。

“爹爹,爹爹,我要这个我要这个。”

“别急,让爹爹尝一下先。”

卫秀才接过冰糖葫芦,一口咬下,发出咔嚓清脆的声音。淡淡的麦芽香气,以及山楂的味道。

“不错不错,多少钱?”

少年郎摇头道:“不要钱,只要您许我用一下您的名头,说您吃了都说好。”

卫秀才愣了一下,随后哈哈大笑,道:“你这小儿颇有意思,你是谁家的?”

“李长生,名字是我自己取的,牛狗猪马一二三四等不能明我之志。”

少年郎穿得虽简朴,可那股精气神非常人能有,让卫秀才颇为惊奇。

“那你如何觉得,我这名头只值个冰糖葫芦。”

“非也非也。”李长生摇头像个小大人一般,“先生说好吃,是冰糖葫芦之幸。也这并非冠以先生之名,而是先生说好吃。”

这两句先生说好吃,倒是给秀才吹高兴。

“可识字或上私塾否?”

李长生回答道:“家徒四壁,并无钱财求学,但小儿已偷学识字。”

“那伱在这地上写写看。”

李长生用挂着冰糖葫芦的木棍在地上写下了一行字。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卫秀才足足愣了好一会儿,一直到头顶传来刺痛,才缓过神来。小女儿扯着自己的头发,焦急的指着糖葫芦。

“爹爹,葫芦…糖葫芦,我要。”

“好好好。”卫秀才将手上的糖葫芦交给小女儿,再次抬头时,那少年郎已经走远了。

此子可成大才也。

卫秀才所开的私塾,十里八乡的财主们都会将自家儿子送来,朗朗的读书声从里边传出。

一道身影坐在窗檐下。

“与前世四书五经不同,但也有一些共通之处。”

李长生拿着树枝,在地上跟着里边写出一个个工整的字,相比起里面的少爷他的字明显更加漂亮。

里边的卫秀才也知道他的存在,不仅没有赶他,反而经常故意靠近窗边讲课。

忽然,一个宛如陶瓷娃娃的小姑娘走到他面前,伸手指着他。

“是卖糖葫芦的哥哥。”

“嘘!”

往后私塾的窗帘下经常蹲着两个小人,卫兮觉得这个卖糖葫芦的哥哥,会做好吃的,说话又好听,经常给他讲故事。

可比爹爹好多了。

“李家哥哥,李家哥哥。”

李长生看着自己屁股后面的跟屁虫,故作凶狠的说道:“再跟着我,把你绑回家当婆娘了。”

这小孩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自己后面一直嗡嗡嗡的叫,已经严重打扰到自己的学习。

“李家哥哥的家?好呀好呀。”

——————————

两年后,清水镇出了一个不得了的神童,年仅八岁的少年就考得了童生,一时间李长生名扬十里八乡。

李长生之父提着一条鱼走进了卫秀才家,见到坐在大堂里的卫家老小,虽为农户,但也不胆怯。

“卫先生,卫家小女与我儿长生,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当为鸳鸯,今晨喜鹊喳喳宣叫,可重提年前约定。”

李家乃农户,若是此前卫家人听到这番话,自然是不会答应。就算卫秀才想答应,其他人也会百般阻挠。

此前已经拒绝过一次,这李农户就是想高攀他们卫家,自然不会答应。

而现在在场的人鸦雀无声。

卫秀才笑着重复了年前那番话,道:“李家不以贫辍业,长生不以农为卑,贻谋必无磋跌,遂贫何病?”

接过草鱼,虽聘礼简陋,但足矣。

——————————

卫兮芳龄十三岁,身体逐渐长开,成了远近闻名的小美人。若不是早已经定了娃娃亲,恐怕每年提亲的人都可以把卫家门槛给踏破了。

“长生。”

山村田野中,李长生躺在草坪上看着不远处家里的水牛。清脆悦耳的声音传入耳中,微微抬头可以看到一个穿着淡黄色长裙,手里拿的红色三层食盒,有点婴儿肥的少女站在他十步外。

卫兮来到他身旁款款坐下,从食盒里拿出了一碗红豆粥。

“我煮了些红豆粥。”

李长生微微张嘴,卫兮心领神会将红豆吹凉,轻轻送入他的嘴中。

柔声问道:“父亲让我问你今年做好准备没有,下个月就到科举报名了。”

“……”李长生没有回答,卫兮不知为何感觉他有些抗拒科举,于是她也没有多问,静静的一勺一勺将红豆喂给他。

终于在一碗红豆粥喝完后,李长生才开口说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兮儿,我考不上科举,当不了状元,你还会与我成婚吗?”

卫兮毫不犹豫的浅笑回答:“会,还会白头偕老。”

李长生十六岁参加科举那一年,无望而归,而且还被剥夺了秀才的身份,终身不得再参与科举。

一时间十里八乡的人都在看他笑话,此前的名声有多高,摔下来自然有多惨。原本的那些好友为了避嫌,纷纷与他断绝了关系。

父亲因为无法接受而大病一场。

卫兮十五岁,到了出嫁的年纪。

明媒正娶,三书六礼,凤冠霞帔,十里红妆。

本应该如此,可惜因为朝堂上的一些事,李长生跌落谷底。

那晚,卫兮拿行囊,退去了大家小姐的首饰与妆容,仅仅带着红色绸缎就来到了李家。

她笑靥如花,孤身一人前来。

“长生,我已经及笄,你可以娶我啦。”

当年聘礼只有一条鱼,现在嫁妆也只有她一人,如此足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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