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4章 漂泊是船的宿命(8)

成默走进卧室的时候,高月美已经关了主灯,只有床头的两盏幽暗的小夜灯发着微光,这微光和落地窗里透进来的夜色融成了一片紫色,地中海的波涛在窗外荡漾,于是这暧昧的紫色也跟着在荡漾一般。

房间里开了暖气,还残留着高月美身上的栀子花香气。像是夏天的潮热气息。

成默心中叹息,绕过了床尾,掀开被子躺在了床上。

(此处有大量删节)

高月美立刻转身,靠向了他,在他耳边低语:“我来帮你按摩。”

成默闭着眼睛,平躺在床上淡淡的说道:“不用。”

“那你抱着我睡。”

成默再次拒绝道:“我的手还有伤。”

高月美起身,双手撑在枕头边,俯瞰着成默坏笑道:“我不动手,也不动脚……你可别忍不住对我动手动脚……”

成默依旧闭着眼睛不说话。像是充耳不闻。

耳鬓厮磨一阵之后,高月美问道:“喜欢吗?”

成默没有睁开眼睛,只是低声说道:“小美,你又喜欢我什么呢?”

高月美没有立刻说话,她稍稍直起了身子,俯瞰着成默,颤声说道:“我喜欢你坏的令我害怕。”

“我……”

成默没能把话说出口,高月美便堵住了成默的嘴。

温柔乡是英雄冢这句话一点也不错。但他却故意面无表情的问:“小美,说真的,我无所谓,需要考虑清楚的是你,你对我的情感是真实的吗?又或者你喜欢的只是你想象中的那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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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月美搂着成默入梦,成默却一夜未曾好睡,不过他仍然坚持在六点半的时候的起床。为了不打扰高月美睡眠,成默小心翼翼的掰开了高月美的手,又挪开了高月美的腿,高月美睡的深沉,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只是嘟哝了一句听不清楚的星城话。

此时海天一线已经开始泛白,眼见今天又是个好天气。成默把窗帘拉上,随后去浴室准备洗漱,站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水迹斑斑的T恤和四角裤,成默只能选择再洗一次澡。

洗漱完毕,成默便去了一楼,先在餐厅吃完了早餐,又去驾驶舱看了眼航线和位置。

这时他们已经驶过了突尼斯海峡,正按照既定的航线向着马耳他靠近。校对了一下航路数据之后,成默去了跳水台,清晨的海风有些寒冷,成默又回去加了件衣服,便坐在船尾的跳水台边冥想,他也不敢暴露出自己没有失忆的事实,就只能在脑海中看书。

成默的记忆力原先就很出色,之后又被“天选者系统”加强过,就更加好使,但也没有强大到能在大脑里任意阅读书籍的程度。不过这几天被困的时候,他闲来无事在大脑里进行阅读,复杂如朗道十卷都能倒背如流。

只要他想要,那些在记忆里休眠的文字就一字一句在记忆中铺陈。虽然没有能达到载体那种如同电脑般强大的效果,却也有些匪夷所思。

就连成默自己都有些惊讶,他怀疑是在巴黎被各种buff加强之后,自己的本体也受到了一定影响。

成默又想起了小丑西斯,他明明没有使用“上帝基因”却能够使用“瞬移”,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成默开始苦苦思索,他认为小丑西斯能够做到,他没道理做不到。

然而不管他怎么思考都没有得到头绪,成默也不气馁,如此不可思议的奇迹轻而易举被他找到路径,才是妄想。他暂时放下了思索如何让本体拥有“超能力”这件事,全神贯注的开始在大脑里看书。

高月美大概直到中午的时候才起床,她趿拉着拖鞋扶着扶手从木质楼梯上走了下来,“啪嗒啪嗒”的声音甚至超过了海浪声。

成默下意识的瞟了高月美一眼,她只穿了件宽大的白T恤和一条黑色的健身裤,徕卡材质的健身裤紧紧裹着她浑圆笔直的双腿,勒出了圆规般纤长的效果。

可高月美怎么能这么轻易的放过他,见成默专注的盯着大海发呆,就垫着脚尖悄悄的走了过来,然后忽然之间撩起长腿,跨坐在成默的腿上。她瞥了眼搁在小圆茶几上的牛奶,搂着成默的脖子,撒娇道:“按照电视剧的情节,你应该为我做好早饭才对呀!”

高月美刚刚刷过牙,口齿间全是香草薄荷的香气,喷在成默的脸上好闻极了。

成默无奈,不得不面对高月美近在咫尺的面孔,没好气的说道:“我又不是什么偶像剧男主角.更何况你的年纪比我大,应该是你照顾我才对”

“又没有谁规定年纪大的一定要照顾年纪小的,何况以前都是你照顾我!”高月美嘟了嘟嘴,她的唇略厚,不是那种樱桃小嘴,也不像舒淇那般大的有些夸张,恰到好处的丰润,轮廓如媚俗的M形,不用涂啫喱都很诱人,说话的声音又有些幼稚,和颇为性感利落的外表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反差,如同带着一丝咸味的甜点,口感复杂,但并不混乱,层次鲜明。

“是吗?”成默皱了皱眉头,表情里流露出一丝疑惑。

“不是跟你说过了,那时候你在我嫂子的酒吧打工.不对,应该是当卧底,你是一个调酒师,原本我嫂子的酒吧生意不是很好的,但你一下就把酒吧的人气给带了起来.虽然现在音颜的生意不如你在的时候那么好,但也还算可以。对了,大眼文还老是念叨你,说你”

成默假意说:“你老说你嫂子,能说一下吗?”

高月美拿出手机点出了她和白秀秀的照片给成默看,“这就是我嫂子,怎么样?是不是特别漂亮?”

成默扭头,便第一次看到白秀秀穿十分少女的吊带装,她梳了一个丸子头,一点都不像平时那么庄重严肃,在阳光下白的发亮,充满了明丽的少女感,浑然不似一个少妇。成默心头微烫,却不敢多看,怕高月美察觉异样,便若无其事的问:“大眼文?大眼文是谁?和我很熟悉吗?”

高月美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她挥了一下手,笑嘻嘻的说道:“和你也不是很熟,不提他了,反正你也不记得了”

“对了.你是我的女朋友,那我的家人你应该认识吧?”成默猜测高月美并不想自己恢复记忆,至少不想自己这么快恢复记忆,他就继续演戏。

高月美倒是通过沈幼乙知道成默不少的事情,加上成默考上了文理科双状元,名噪一时,自然是清楚成默的父亲早已经去世,母亲不知去了哪里。

想到成默还曾经得过心脏病,沈幼乙甚至想通过她帮忙把成默送到米国做手术,高月美心中又泛起了怜悯。她将下巴搁在成默的肩头,低声说道:“你父亲去世了,母亲在米国多年没有联系,现在只剩下我啦!”

成默沉默,隔了好一会说:“这么惨吗?还真像偶像剧的男主人设.”

成默的语气中没有太多低落,有一种冷静的平淡,这让高月美回忆起了真正的成默,一个时时刻刻都保持冷峻从容的成默。如今她才知道林之诺为何能够面对任何事情都不动声色,他并不是像她想象的那样无所谓,也不是心怀大义凛然随时准备以身赴死,而是因为他有心脏病,已经习惯面对了死亡。

林之诺与成默的形象在高月美的心中愈发的丰富,这个时候才彻底的变成一体,而她是那种只看眼前不顾未来的女人,对于她来说怨恨和爱也不是什么冲突的事情。因此她几乎没怎么思考,就抬起了头,双手架在成默的肩膀上,凝视着成默痴痴笑道:“你还有我呀!我不会扔下你的”顿了一下,她抬手像猫挥爪般在成默面前龇牙咧嘴的说,“你也别想扔下我!”

成默不解的问:“我有这么好吗?”他是真的不解,因为他听出了高月美言辞间的情真意切,可他又不太明白高月美的心路历程,他知道高月美很喜欢林之诺,但他不明白高月美是如何接受自己就是林之诺这个事实的。高月美心理的复杂程度超过了他能够观测阈值,

高月美若无其事的说:“昨天夜里说过啦我就是喜欢你对我不好。”

她的语气有隐藏的卑微,这种假装的不在乎,最叫人心酸。

成默心想终归是自己欠高月美,出来混迟早还是要还。不过他开口却在继续打击高月美,为今天即将发生的事情做准备,“你还真是被虐体质啊!”

高月美丝毫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妥,反而得意洋洋的说道:“所以你可不能爱上我,如果你爱上我,糟糕的可就是你啦!”

这句话里有明显的逻辑漏洞,于是成默一脸狐疑的问道:“如果我不爱你,那我怎么成为你男朋友的?”

高月美的急智和演技还是相当不错的,她一脸哀怨,楚楚可怜的说道:“这就是我不太你想恢复记忆的原因,你以前有点渣.”

成默心想我在你心里怕不是只有一点“渣”吧?当然成默自己从不认为自己是能够用“渣”来定义的人,他也不在乎这些定义,只是基于他和高月美之间的关系极其复杂,导致他还是心存愧疚。

他没有继续逗弄高月美,叹了口气说:“好吧!我帮你做早餐!”

高月美“嘿嘿”一笑,喜笑颜开的说道:“我要一根香肠,两个煎蛋”

成默无语。

高月美抬手将右手食指含在唇角,一脸暧昧的问:“你昨天晚上没怎么睡好吧?有没有做什么梦啊?”

“我睡的很好。”成默面无表情。

“啊?那你的黑眼圈这么重?.我刚才.”

成默面红耳赤,他将高月美一把抱了起来,将她横放在圆桌上,斟着半杯牛奶的玻璃杯倒在了黑色的大理石茶几上,浓稠的白色液体染了一桌,玻璃杯咕噜咕噜的滚到了木地板上,幸运的是没有摔破。

高月美“哎呦”尖叫了一声,趴在了茶几上。

“叫吧!叫吧!叫破喉咙都没有人会理你的!”说完成默就一巴掌打在高月美可爱的小屁屁上,“啪”的脆响过后,成默冷笑道,“看你还皮不皮!”

(此处有大量删节修改)

(本章完)

心态有点崩

好不容易码了六千多字,早上发出来秒屏蔽,后面修改了到现在还没有解禁。

本来在上一卷结束,我就有些话想要说,但考虑到自己更新不给力,内容上也因为没有达到想象中的高度,也就没有开口。

今天再次惨遭点娘毒手,便有些不吐不快。

当然我也知道点娘被逼无奈,对于网站我也是心存感激,无奈大环境如此,大家都有各自的心酸。

站着把钱给挣了。

说出来容易,做起来实在太难。

走上网文这条路,纯属意外。不装了,我摊牌了,想当年我赵某人也勉强算的上富二代,因此写网文赚钱并不是我最大的目的,毕竟咱也是开过宾利、玛莎拉蒂的湘南省武陵市鼎城区号子港县同心村首富之子。

赚钱什么的咱也不那么在乎,通过写作实现自己的梦想和人生价值才是目的。(迫真)

写《妹偶》并不算我写小说的人生初体验,追溯往昔,我在幼年时,就自己动手画过连环画,内容以不可考,但我确信我真这么干过,大概是四岁的时候。现在回忆起来,也许那个时候就注定了我和写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小学的时候,我老赵不吹牛逼,作文是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的,有一次语文老师还拿着我的作文交给了杂志社(惨遭退稿)。

这些话也不能多说,多说也无用。

我今天想说的也不是这些,这些不过是一些无力的吐槽,纯粹是宣泄一些心中累积的不快。

开始说到我写作的经历,实际上我高中的时候写过穿越流的武侠小说,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看过黄易,不过后来被黄易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就将自己的大作弃之如敝履。后面又跟《科幻世界》投过稿,洋洋洒洒写了十多万字,寄过去的底稿比《科幻世界》整本杂志都要厚,但是《科幻世界》有眼无珠,完完整整的把稿子给退了回来。

这几乎摧毁了我的写作之路。

如今回想起来,这绝对是《科幻世界》的损失,如果当年他们收下我的稿子,说不定你们就要称呼我为“大赵”,至于“大刘”,肯定没他什么事了。

他一个高材生凭什么和我首富之子我比?

然而我当时觉得我大概是没有写作的天赋,于是老老实实的开始学习。结果发现学习的天赋更差

这中间的经历不必赘述,总而言之,作为湘南省武陵市鼎城区号子港县同心村首富之子,干啥不是干呢?我还有家父的商业帝国(湘南省武陵市鼎城区号子港县同心村一号路口小卖部)可以继承,捣鼓笔杆子又苦又累何必呢?

天天米粉配康帝,做个资本家他不香么?

于是我坠入红尘炼狱,在异国他乡,在酒吧迪吧KTV,在大都会,自我修炼了十多年,于家父的商业帝国初现崩溃苗头的时候,依然决然的放下了我富二代的身份,从零开始进军网文界。

大概是天天在网吧和我的继承者朋友们上网上无聊了,我在起点开始动笔。这不是我第一次的写作经历,但是却是我坚持最久的一次写作经历。

两年时间,443万字。

所以说,做男人最重要,是坚持!

我完成了一次自我的升华。现在回头看,《妹偶》有很多缺点,最初的内容就连标点符号用的都是错的,更不要说其中有多少句式不通畅和冗余。

写作的过程也很曲折。

最初的时候,根本没有人看,评论区留言的全是叫你买推荐票的机器人。当时我还害怕有人骂我,单机了两个月才发现,有人骂其实还算是件好事,别人骂都懒得骂你,才是最惨的事情。

幸好我也不靠写书生活,对于靠写小说赚钱这件事并没有期待,更没有急功近利,因此我坚持了下去。

在写到十多万字的时候渐渐有了读者,有人跟我说加油。我信心爆棚,翻看别人的书觉得这书都不如我的,凭什么我不能签约,于是我申请了签约。

理想很丰满,现实骨感的一笔。我申请了两次签约,惨遭无情的拒绝。我怀疑点娘接受了我父亲的贿赂,也心怀对我首富之子身份的嫉妒,于是故意给我使绊子,目的就是为了逼迫我回去继承万贯家财,不要当什么网络写手。

可那时我已经厌倦了资本主义的腐朽生活,炼狱红尘中莺莺燕燕也无法吸引我了,我被自己笔下的人物所吸引,专注码字,一心只想构建我的赵青杉宇宙。

大概我这个人还算有点运气。当时“妹控”并不算网文禁区,我又赶上了妹控文最火的时候,我的书渐渐的有了人气,在写到三十万字,别人早已经放弃的时候,居然鬼使神差的签约了

天选之子就是这么牛逼,命运总在最关键的时候给你来个意想不到的转折和惊喜。收到了签约合同之后,我开了两瓶82年的拉菲和一罐90年份的老干妈以示庆祝。众所周知,90年份的老干妈辣椒最为正宗,那个时候的农药比较纯,不像现在的化学添加剂太杂,口感不纯正,吃进嘴里没有泥土的香味。

90年份的老干妈就是那么地道,搭配82年份的拉菲,刚刚好,辣的我眼泪直掉。

紧接着我收到了人生中第一笔百元打赏,我兴奋的从总裁办公椅上跳了起来,当天夜里就召集我的继承者朋友们,在苏荷开了包厢,马爹利像流水般的摆上茶几,果盘零食更是不计其数,那是一个何等奢靡的夜晚

喝醉之后,我梦见了我的书登上了销量榜第一,月票榜第一。

醒来以后,我发现我离上架都还遥遥无期。

我这种网文新人,完全不懂和编辑沟通,更不懂如何运营和做宣传。全凭自己的一腔热情在写作。每个书评都会认真浏览,睁开眼睛就会打开起点,看自己有多少点击,增加了多少收藏。我魔怔一样的对着电脑,和每一个愿意和我沟通的读者沟通,第一次组建了书友群,尽管只有十多个人,但那些鼓励都像金钱一样真实。

随着我的进步,读者越来越多,当时我已经决定不管成绩好不好,一定都会坚持写完。但读者大人们却害怕我太监,劝我赶快上架。

我可是堂堂首富之子,怎么可能会进宫?

就这样我写到了差不多六十万字,在读者的催促下第一次联系了责编,才知道我早该上架的,只是责编把我这个小透明给忘记了

导致我损失了至少十多万字的收费章节,不过咱可是首富之子,大气,不过几斤帝王蟹的钱而已,没必要斤斤计较。上架那天我点了几串腰子,配上上好的青岛啤酒,开始熬夜码字,争取能多整点新更。

残酷的现实并没有打垮我,套一句鸡汤文,就是那些没有打倒你的,终究会使你更强大。

我确实更强大了,编辑大人给了推荐,我收获了第一个盟主,随后登上了分类排行前五十,再接着进了精品。

作为一个新人,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正当我以为我的写作之路将是一片坦途,我赵青杉肯定能将起点大神的合约扔在父皇的面前,理直气壮的告诉他,你的万贯家财和商业帝国.

我,不稀罕!

但打脸来的如此突然。我写到了地震情节,那篇我构思了无数次,甚至为之落泪的情节,被无数人诟病,订阅急转直下。

那一刻我的心情糟透了。单手开宾利的恐惧支配了我,我不想去握豪车的方向盘,我想敲击我那五十块的罗技键盘,码字才是我的归宿!

可我左顾右盼,才明白自己喜欢的情节并不一定受大众欢迎,就像和一个妹子谈了很久的恋爱,原本我以为她是喜欢我的才华,后面才发现她只是贪恋我的帅气。

这无疑对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就连不少老读者都放弃了,甚至还留言骂我,这让我非常伤心。我记得我还给过他管理权限,我以为就算我写的在不和心意,也不至于反目成仇。可他就是骂了,骂的还挺狠。

这让我非常的狼狈和尴尬。也让我认清了读者和作者并不算是朋友。

我多少有些埋怨观众们欣赏水平不够,还写了驳斥的长文,我的玻璃心碎了,我不是差那点订阅,那点订阅还不够给我老婆买一个包。

我只是想要站在排行榜的前列,我只想要证明自己而已。

不过还是有不少留下来继续支持我的读者。他们是我继续写作的动力,也让我更加坚定了要珍惜自己价值的决心。

我并不想写流水账的爽文收割粉丝,可我终于明白想要对的起每个订阅的读者,本身就是不可能的理想。我能做的,只能尽量的不辜负他们的阅读时光,并可以告诉他们一些道理和感悟,从而对他们的人生有所帮助,而不是看过就忘。

在《反魔》中更是贯彻了这一点,我尽量的去写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内容,这让一篇网文显得有些不伦不类,爽文和我的想法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我在纠结中前行,导致成绩很差。直到上架,仍然没有好转。

编辑劝我成绩不好就可以切了,我决定破罐子破摔,不在追求成绩,按照自己的初衷去写。

毕竟实在不行,我还可以跪在父皇的面前,求他原谅我,让我回去继承大位,重新成为不用思考的富二代。

写作难,写网文更难。更新和质量也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加上我又发现自己居然有这么多知识上的短板,平时模糊的概念要落在笔下,就要反复的查证。这个过程极其艰辛和漫长。

读者们总以为我学富五车,实际上我只是一边写一边学。因为时间的匮乏,导致我学习的功利性非常强,只读那些我认为对我有帮助的,以至于我现在都没有构建出自己完整的知识体系。

但我觉得这也是件好事,我多少向我的读者传递出了一个正确的价值观——学习总是有意义的事情。也让大家知道,想要实现梦想必须得付出代价,就连我这样的首富之子,都走的如此艰辛,可见每一个梦想的实现都殊为不易。

在写上一卷《在云端》的时候,我经过了极为痛苦的煎熬,头上掉的头发以植发的价格来算是一个天文数字,这绝对不是一点稿费能够弥补的。可我还是想要为自己争一口气,争一口“网文无意义”的气。

于是我将原本秘而不宣的思想内核表面话,将这些世界的终极奥义借助书中人物的嘴说出来,因此这一卷显得极为冗长,以至于让人失去耐心。

订阅狂掉在我的意料之中,毕竟我背叛了我的阶级,选择揭露世界本质,即便这些内容看上去就像是九流地摊文学中的为赋新词强说愁。

我深远的思考付诸文字显得苍白,有些人不屑看,有些人不愿意看,有些人懒得看。这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作品和出版文学有多少距离。

不过我不会放弃,如今我已经和父皇决裂,正式断了退路(实际上已经倒闭了)。我抛弃了万贯家财和商业帝国,抛弃了豪车游艇和网红美人,抛弃了灯红酒绿和猪朋狗友

决心死磕到底。

我知道这条路不好走,也不风光。

但我祝自己梦想成真。

也祝我的每一位读者都能梦想成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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