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领稿费的快乐时光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下午有人请客,葫芦头、酸汤水饺、甚至臊子面大家也不讲究,就是图个气氛,当然酒是少不了的。

方明华和这些人的关系熟络起来。

杂志社也很快兑现了稿费,今天是个周末,下午方明华接到财务室的通知去领稿费,也不用邮寄汇款单之类,到财务室签字即可,领到323.5元。

这年头,著作稿是每千字3元——10元,翻译稿是2元—7元。

《延河》杂志社给了自己千字8元的稿费,算是相当不错了。

所以说,80年代的作家是发不了财的,当然吃喝不愁,耗费几年写一部数十万的小说,稿费也就几千块,如果稿费超过800元还要交税。

要发财要等到90年代以后,版税制的确立以后,而第一个吃螃蟹就是王朔。

还早着呢。

当然出名还是很快的。

不过方明华也挺高兴,最起码版权牢牢抓在自己手中啊,没准后面谁要改编拍成电影也说不定。

还有300多元也不算个小数目,比自己一年工资都高。领到稿费,装在信封里他小心翼翼藏在贴身口袋里,下班后就兴冲冲回家,刚走到街上就看到一辆电车停靠在公交站,一个姑娘从车上挤下来。

“小妹!明丽!”方明华赶忙招呼。

“哥,你下班啦?”

“嗯”方明华答应了声,上下打量姑娘。

“哥,你这是咋啦?”方明丽被哥哥看的浑身不自在。

“衣服太旧!得换新的。”

“还有,这裤子土里土气的,干脆买条牛仔喇叭裤,既好看又暖和!”

“还有这鞋.”

看到方明华自顾自的说,姑娘笑了:“哎呀哥,是不是发工资了?好像没到月底吧?”

“不是工资是稿费!哥写了篇小说发表了,你猜挣了多少?”

“多少?”

方明华凑到妹妹耳边低声说了句。

“哎呀这么多,是真的?”

“哥怎么会骗伱?这是稿费!”方明华拿出装钱的信封,又把自己的写的小说简单说了遍。

“哇哥,你真了不起,成作家啦”姑娘兴奋的跳起来。

“嘘谦虚、低调!”方明华赶忙说道。

“嗯嗯。”姑娘赶紧点头。

“相信我的话了吧?明天咱们去民生百货,给你买新衣服新鞋!”方明华一脸豪气。

没想到妹妹却说道:“哥,不用啦,我这一身就挺好。你还是把钱存起来别乱花还要给我娶个嫂子回来呢。”

“早呢。”

“不早啦要不晚上你请我和冬梅一块看电影怎么样?”

又是那个什么冬梅!

“别,千万别。”

回到家,方明丽自然嘴快,向父母说了方明华写小说获得稿酬的事,全家人自然很高兴。

老妈张凤兰兴奋的不得了。

女儿是大学生,儿子也成了作家了!

老爸方长河很淡定。

“写一篇小说就成作家了?娃他妈,出去别乱说!”

“行,行儿子,赶紧把钱存起来,别乱花,要给你娶媳妇用!”

我@#%……

不过最后,方明华还是到骡马市给妹妹买了一身新衣服。这马上就过年了,不穿新的怎么行?

当然更不会亏待自己,厚着脸皮问单位领导要了一张自行车票,买了一辆永久牌二八大杠——价值人民币168元!

七八十年代初非常时髦的“三转一向”啊

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再加上一个收音机。

哈哈,哥现在已经有“一转”了!

为此老妈骂他败家子,不过方明华振振有词:你看现在上班谁不骑自行车?还有,马上就要上函授班吗?去西大坐公交太挤耽误事,还不如自己骑自行车呢?

要不,让老爸别每天骑车钓鱼,把他那辆旧飞鸽让我骑?!

1980年马上就要过去,今天是周日休息,方明华还在房间呼呼大睡,就听到外面传来敲门声。

“哥,快起床,要上函授课,要迟到啦.”是妹妹方明丽。

没办法,方明华只好从被窝里爬起来。

今天是西大函授班开课第一天,他不得不去。

简单洗漱完,兄妹俩吃着老妈准备好的热气腾腾的馒头,匆匆下楼,方明华推出自己的那辆崭新的永久自行车,带着妹妹向西大方向驶去

今天天气格外冷,街上也都行人匆匆。

“哥,你最近在看什么书?”方明丽坐在车座后面问道。

“《故事会》,是张宝福买的,我没事看了看。”

方明华老实回答。

“啊?怎么看那种书呢?”方明丽提高声音:“哥,《故事会》里的内容很俗气,我们老师说别看那些,污染心灵!”

方明华听了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不过现在是1980年,通俗文学还没兴起,更没有地摊上那些打着擦边球的杂志,《故事会》里讲的那些故事就成了许多青年的最爱。

但哪些故事就算污染心灵?

哎.这丫头实在是太纯洁了。

“哥,如果你没书看我向你推荐一本书吧,我最近在看王濛写的《青春万岁》”姑娘又热情说道。

“我看过。”

“是吗?我非常喜欢杨蔷云这个角色,也喜欢序章里的那首诗:”

方明丽说着,坐在后座上情不自禁在大街上朗诵起来:

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

让我们编织你们,用青春的金线,

和幸福的璎珞,编织你们。

从来都兴高采烈,从来不淡漠,

眼泪,欢笑,深思,全是第一次.

旁边的路人经过,看着,听着有的甚至报以微笑。

这就是八十年代啊。

如果再过若干年,某个姑娘再在大街上朗诵诗歌,别人会不会认为她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

方明华也被妹妹的热情感染了,加快了蹬车的速度。

“哥,我朗诵的好听不好听?”

“好听,简直和播音员一样。”方明华夸奖道。

“我们文学社的李丽朗诵才好听呢。”

骑车到了西大,方明丽要去教室自习,兄妹俩分手,方明华先找了个车棚停好车,然后按照通知书上写的地址来到教务处报名先交了学费,领一摞书塞到书包里,这才匆匆到教三楼的一座阶梯教室。

教室里已经有好些人,方明华东张西望想找个位置坐下,突然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方明华!”

方明华仔细一看,一个留着板寸的青年,正冲着他喊了声。

这个青年手里夹着一支烟,穿着绿色棉大衣,下面却穿着一条牛仔喇叭裤,军用翻毛皮鞋。

这身搭配看上去有点滑稽,但在这个时代可是非常时髦。

“愣着干嘛?咋地不认识了?”青年笑着又问了句。

方明华脸上也露出笑容,回答道:

“怎么会呢?赵红军!你要来上函授班?”

(本章完)

第12章 “四大铁”

“没办法,老爹逼的,来,明华坐我边上.哥们你让一让,我朋友来了。”说完他拍了拍坐在他旁边青年的肩膀。

青年看了看他,他才注意到夹着烟的手背竟然有一条长长的疤痕,一直延伸袖管里。

尼玛的。

这哪是来上学的学生,简直就是街头上的小混混。

但也不敢说什么,拿起自己的书包向别的空位走去。

方明华就坐在他身边的空位上。

“哥们,你还在杂志社的保卫科?”赵红军问道。

“是啊,你呢?还在省计委?”方明华反问道。

“对,每天都是跑腿、取文件,真没劲。”赵红军说道。

“得了吧伱现在可是干部身份,吃的是皇粮,多少人羡慕都来不及呢,你竟然说没意思。”方明华带着嘲笑的口吻说道。

“我承认,这工作一般人拿不到,可我就感到没劲。”赵红军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现在社会上流行四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下过乡一起piao过娼。”

而方明华和赵红军就属于第三种。

他俩是在甘省插队时候认识的,都在一个连队,两人都来自西京,是老乡,赵红军只比方明华大两岁,很快就熟悉起来。

不同于方明华出身于普通工人家庭,赵红军可是高干子弟,只不过在那个特殊时代老爸倒了霉。赵红军在连队里因为不是工人家庭出身也吃了不少苦头,重活累活都免不了他。

方明华工人阶级出身根正苗红,但并没有瞧不起他,而是暗地里帮了他不少忙,赵红军也很感激,两人成了共患难的兄弟。

那个时代结束,赵红军的老爸平反后很快恢复职位,赵红军的人生也发生急剧变化,是连队第一个返城的知青,安排的工作相当不错。

等方明华返城回到西京之后,两人也经常联系,只不过这半年联系少了。

果然,赵红军开始埋怨:“我说你这小子,这大半年在忙啥?怎么不过来找我?有个周末我去你家找你,结果你妈说你看你妹妹去了。”

“单位上事情多,再说了还要准备函授入学考试嘛。”方明华搪塞道。

“我没考,单位开了个介绍信就录取了。”赵红军淡淡说了句。

卧槽!

牛掰的单位,在哪个年代都牛掰。

两人正聊着,一个戴着眼镜穿着中山装的老师匆匆走了进来,赵红军赶紧把烟灭掉,两人也停止谈话。

中年男人先作了一番自我介绍,姓许,是西大中文系的老师,然后进行简短的开班仪式。

鼓励大家要好好学习,珍惜时间。

“同学们,这次中文函授班一共招收100名学生,是从报名的500多名学生中选拔出来的优秀学员,所以你们更加要珍惜这段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将来才能为四化作出更大贡献!”

教室里响起热烈的掌声,赵红军也懒洋洋鼓掌。

开班仪式结束后,老师正式开讲,这节课是语文课。

这是西大第一次办中文函授班,自然没有现成的教材,用的是高中课本。

第一课就是大名鼎鼎朱自清写的《荷塘月色》。

“同学们,先跟着我朗读一遍。”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今晚在院子里坐着乘凉,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

文章写的很美,学生们朗读跟着老师大声朗读,方明华朗读的也很认真,不过读着读着就睡了过去。

没办法,太困。

年轻人瞌睡又多。

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突然被人推醒:“哥们醒醒,老师来了!”

他一下子从睡梦中惊醒过来,就看到许老师一脸怒容看着他。

方明华赶忙站起来。

“这位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方明华。”

“方明华同学,我刚才讲了这篇文章的“文眼”,是哪一句?

这个问题啊。

如果你问我别的我兴许不知道,但这个.

方明华看了看课文,说道:是这句,“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明写作者游览荷塘的空间轨迹,实际暗含了作者从“不宁静”到“求静”再到“求静不得”的复杂心绪。”

听了方明华的话,许老师脸色立刻变的缓和起来。

“回答不错,但上课还是要好好听讲,大好时光不能浪费!”

等老师走后,坐在边上的赵红军低声说道:“可以啊,哥们,几个月不见水平高了许多。”

“你也知道,在杂志社接触的文人多、书多,耳濡目染也知道些。”

“我老爹说,你们《延河》杂志社是藏龙卧虎的地方,杂志办的相当好,不过我怎么都看不进去,还不如看《故事会》。”

呵呵

估计你更喜欢看什么《今古传奇》《知音》之类的吧。

当然这话不能说出来。

语文两节、数学两节课,等上完已经中午快十二点,方明华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

下课后,他准备找自己妹妹去学校食堂蹭饭,却被赵红军一把拉住。

“学校的饭有啥吃头?跟我们去吃葫芦头,边家村附近有家老孙家葫芦头味道不错。”

方明华只好去妹妹的宿舍,给她说了情况,然后就和赵红军一块出了学校。

葫芦头是西京的特色小吃,实际就是用猪大肠为原料进行烹煮,配上锅盔馍,吃时佐以糖蒜、辣酱等,鲜香滑嫩,肥而不腻,大冷天吃一碗确实很爽。

店不大,人挺多,但价格也不便宜,四毛三一碗。

“要酒不?咱俩来瓶西风。”陈红军说道。

但被方明华劝阻:“酒就算了,下午还有课,醉醺醺的不好。”

“上个锤子,纯粹就是做样子。”

“尊重下老师吧。”

“行!听你的,下次咱哥们再好好喝。”

一大碗散发着诱人香气的葫芦头端上来,两人就着辣酱和糖蒜,边吃边聊。

“我说明华,你别一天老窝在你的杂志社,空了出来玩玩,我给你认识些哥们朋友,让你见识见识新东西。”

“啥新东西?”方明华有些好奇。

“嘿嘿.到时候叫上你就知道了。”

方明华也没这回事放在心上。

吃完饭后下午还有两堂课,历史、地理一直到下午六点才放学——还布置了一大堆作业。

“明华,等我们活动的时候,我来叫你,你一定要来。”临走前赵红军还叮嘱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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