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1章 婚期

礼拜天。

一大早,一辆锃亮的黑色皇冠轿车,绕着燕园的围墙,驶向燕园东侧的居民区。

靠近马路的五道口商业区,这个时间段人流不少,几家早餐铺生意格外好。

“就停在马路边上吧。”

“可以开进去的,沈姑娘的车不也能开进去?”

“不用,我走进去。”

下车后,在无数路人艳羡的目光中,李建昆从后备箱里拎出两瓶茅台、两筒麦乳精,还有四瓶用网兜装着的黄桃罐头。

他忽然动作一滞。

意识到以往去沈家——尽管他去的很少,但总会拎些熊孩子喜欢吃的零食。

壮壮……

穿过五道口商业区,进入胡同巷子。

不时能看见几个背着小书包,蹦蹦跳跳去上学的孩子。

曲里八拐,花了大约七八分钟,李建昆来到沈家的院门前。

门外停着沈姑娘的红色大头鞋车。

这个时间过来有讲究,一来礼拜天沈姑娘在家,二来沈父还没有出摊修鞋。当然也可以选择晚上,但似乎不太好……

什么缘由,李建昆也说不上来。

他戳在院门外站了两分钟,心情颇为复杂。

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

铛铛铛!

他抬手叩击锈迹斑斑的狮头辅首。

吱呀——

没过十秒,一股风透过门缝吹出来,有些朽态的院门应声而开,露出沈姑娘柔美的身形。

“我猜到是今天。”沈红衣俏丽的脸蛋上,腾起两抹酡红。

对于姑娘来说,今天不亚于心上人上门提亲。

她从李建昆手上接过礼品,问道:

“东西呢?”

李建昆撩开米黄色风衣,一只烫金绒缎面的荣誉证书,夹在左胳肢窝里。

沈红衣眨眨眼,示意她父亲在北房堂屋里。

“红衣,谁来了?”

沈母从厨房走出来,蓝布褂子的袖管卷起来,双手湿漉漉的,约莫在洗碗。

看见来人后,脸上挤出一丝笑容,连声道:

“建昆呀,来来来,赶快进来。

“他爸,建昆来了!”

不多时,李建昆在北房堂屋里见到沈学山。

这位双腿残疾的退伍军人,比起一年前见时,苍老得多,白发有六七成,眼窝深陷,黝黑的脸上布满褶子。

沈母比他好一些,但有限。

沈红衣见李建昆在四方桌旁落座后,只是很客气地询问她父亲的身体,十分钟都没有进入正题的意思,扑上去,撩开他的风衣,小手塞进去薅。

沈学山瞪一眼闺女道:“这还没过门呢。”

这话使得李建昆眼前一亮。

沈红衣嘻嘻一笑,将薅出来的荣誉证书,双手呈过去:“爸,你看。”

沈学山一边接过荣誉证书,一边侧身,从身后的酱色条台上,薅过来一份折叠整齐的人报,然后冲李建昆微微一笑:

“我已经知道了。”

他说着,在放到桌面上的人报某一处,用手指戳了戳。

这是昨天的报纸,上面有篇新闻。

尽管介绍到李建昆个人的,只有一句话,也没有照片,但的的确确有“李建昆”这三個字,并赞扬他是“时代好青年”。

但这不妨碍沈学山小心翼翼地翻开荣誉证书,瞻仰。

良久,他合拢荣誉证书,好生还交到李建昆手上:

“是我错了,你是对的,报效国家有很多种方式。

“真让你服从就业分配,当个干部,你未必有今天的成就,也未必能为国家做出这么大的贡献。

“你我的约定,你赢了。

“我会把女儿许配给你。”

终于……

李建昆心潮澎湃,兴奋跃然于脸上,由衷道:“谢谢。”

站在旁边的沈红衣,垂着脑瓜,俏脸红艳,抬起小手抓着他一条胳膊。

没人知道姑娘现在心里想的,却是那种羞羞事。

倒不是涩,她只是想尽快有个宝宝。

学长也说过,可以让第一个宝宝姓沈。

她濒临破碎的家庭,急需一个可爱的宝宝来维系。

沈学山摆摆手道:

“其实吧,就算没有这回事、你没有完成约定。

“我也想通了。”

李建昆高低有些诧异。

沈学山似乎想笑笑,但笑得很牵强,解释道:

“壮……哎,我儿子出事后,伱做的事我都看在眼里。

“那种焦急和紧张是装不出来的。

“你爱红衣,也爱……壮壮,在乎我们这个家庭。

“无论怎么看,都没有比你更适合沈家女婿了。”

李建昆脸上没有任何高兴的神情,他迟疑一下,嘴唇翕合,可不等开口,手臂上传来力道,微微侧头时,见沈姑娘用凝重的眼神盯着他。

李建昆暗叹一声,他知道沈姑娘是对的。

只是他总想试图和沈父沈母讲讲道理,不愿对将来要喊“爸妈”的人,隐瞒这种大事。

如鲠在喉啊。

然而,他也明白,讲出来风险很大很大。

在沈姑娘的警告中,李建昆终究将话头咽回肚子里。

“爸。”

沈红衣踱到父亲身旁,摇着他手臂说:“我想尽快结婚,我都等这么多年了。”

“哎呀你你,你看你还有一点姑娘的样子吗?”

沈学山老脸发烫,一巴掌拍掉她的手道:“这种事不能你做主,要看男方,按礼数先下聘礼,然后定下日子。”

他说罢,望向李建昆,已是一副老丈人看好女婿的表情,笑容晏晏问:

“建昆你说呢?”

“叔……岳父大人说得对。”

李建昆回以笑脸道:“我这就回去准备聘礼,挑个好日子送过来。”

沈红衣嘻嘻一笑。

沈学山剐她一眼道:“这才对。”

思想通透后,他亦希望两个孩子能尽快完婚。

他的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婆娘夜夜躲在被窝里哭。

尽管不可能淡忘,他也不想忘,但家里确实该冲冲喜了。

大门旁,沈母的身形露出来,冲女儿说道:“红衣啊,去买些好菜,割些肉回来。

“建昆,中午在家里吃饭哈。”

“诶!”沈红衣应一声后,从李建昆身旁走过时,在他肩膀上捏了一下,遂去厨房取来蓝白相间的编制蓝,挎在手上出门了。

沈学山对大规模集成电路有些好奇。

或者说,好奇李建昆到底在干什么大事业,问东问西。

两人一直聊到中午。

沈家母女则在厨房里忙碌,沈母手把手教导女儿自己的拿手好菜。

“我知道建昆家里条件好,还有佣人对吧?”

“嗯。”

“不过姑娘家还是得勤快,家里的一套活,要都能拿下来,洗衣烧饭、缝补搞卫生呀,尤其是这做饭,像你爸,我做的饭他闭着眼睛都能尝出来,三天不吃,想!天天下馆子也不行。

“妈你的手艺堪称一绝,要不我能吃得白白胖胖?”

“少贫,记住了,煎鱼想做得好吃,得用大火,快煎,这样鱼肉才能表面焦脆,里面不柴,鲜嫩……”

中午沈母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

李建昆和沈学山掰掉一瓶茅台。

阴霾许久的沈家院子里,似乎终于洒进些许阳光。

……

……

沈家提及的聘礼,显然不是要榨干女婿家的那种。

尽管李建昆倒希望送钱,金子也成。

因为简单。

由于两家都是外省人,礼数肯定不一样,最后与沈家一商量,索性两家现在都住在首都,干脆按照首都的传统来。

李建昆又去拜访四合院周围有文化的老人。

首都这边的传统婚礼有满汉之别。

订婚的初步仪式,称为“放定”,也称下定礼。

倒是不复杂。

男方找个媒人,将信物,如戒指、手镯等,以及庚帖(记录生辰八字的龙凤帖子),转送给女方,同时交换庚帖。

标志着放定的过程完成。

然后通过双方的生辰八字,去庙里找道士或和尚,讨个良辰吉日,定下婚期。

最后这个步骤,由男方父母来完成。

临近中午,李家的四合院里香气四溢,玉英婆娘和春草一起动手,整出一桌好酒菜。

这也是传统。

要款待媒婆。

院子里传来咋咋呼呼的声音,刚从沈家回来的孙媒婆,眉飞色舞道:

“我替人做媒,下定礼这么多年,还没见过那么好的镯子,那么大的金戒指,那么亮的耳环呢,对啦,那耳环和戒指上亮闪闪的,是啥来着?”

“钻石。”李建昆说。

“老贵了吧?”

“不值钱。”

他说的是真话,孙婆娘却不信。

钻石这玩意就是智商税,其实它的产量一点不低,甚至可以像种菜样培育,纯粹是被资本炒起来的。

他自然不会交税。

没有这档子事他都快忘了,他还有门珠宝生意。

至于那对帝王绿手镯。

有句话不能对外讲,小王结婚时,曾考虑过送给鲁娜,后面看鲁娜也不懂翡翠,硬是没舍得。

这几年翡翠行情渐好,小王也钻进此道,他说:“京城的顶级翡翠在哪,我都知道,这一对,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李建昆觉得这孙媒婆,未免废话太多,后面才想起来一件事。

从兜里摸出一只大红包,递给去。

“哎呀,这么厚,感谢感谢,来来,这是沈姑娘的生辰八字。”

东西总算倒手。

“孙媒婆,西厢备了酒菜,要不你先去?”

“好好。”

支走媒婆后,李建昆将记载着沈姑娘生辰八字的凤贴,转交到贵飞懒汉手上,凑到他耳边道:

“去庙里多给香火钱,我要尽快。”

贵飞懒汉没好气道:“这玩意你都要说了算?”

“传统嘛,走个过程,我不信这些。”

贵飞懒汉道:“我明儿就去,给你整到后天。”

他还惦记去港城,巴不得婚礼趁早。

李建昆笑笑道:“你整到后天,我就后天结。”

婚礼总是在酒店举行,有钱都能解决,再说这一阵子他也做了些筹备。

“等着。”

贵飞懒汉脑壳一昂,去西厢房喝酒了。

李建昆却没料到,就是这找人看日子的事,还搞出点问题。

隔日下午,贵飞懒汉和玉英婆娘一起从庙里回来。

李建昆听到动静,从屋里出来,却见老母亲一脸担忧,遂问道:“妈,怎么了这是?”

玉英婆娘迟疑一下,叹息道:“潭柘寺的老和尚,说你和红衣姻缘未到,日子不给定。”

嗯?

李建昆挑眉。

贵飞懒汉笑着摆摆手:“没事没事,不听那老秃驴的。”

李建昆问:“所以到底定没定?”

“定了定了,老历二十八,听着就吉利不是?”

李建昆暗吁口气。

(本章完)

第1002章 一封信

这几天李家四合院里逐渐热闹起来。

玉英婆娘和春草忙着剪“囍”字、窗花,山河的老妈李兰,小龙的母亲,特地过来帮忙。

男人这边,贵飞懒汉搭档王山河,各种采买,烟酒糖、鞭炮这些东西,整车往回拖。

李建昆自然也没闲着,四合院里的整个正北房,他都要重新拾掇一遍,家具精挑细选,尤其是床,火急火燎安排人从港城采购,并运送过来。

还有订饭店,婚礼策划,场地布置,包括酒席上的每一道菜,都是他亲自挑选的。

再有定做婚服等等,一堆事情。

他亲力亲为。

力图给沈姑娘一个终生难忘的婚礼。

今天倒是没出门,李建昆猫在家里写请柬,主要是首都这边的亲朋好友,老传统还得遵循,远地方的便直接打电话。

当然,通知的都是绝对会来、你不通知他(她)会生气的那种人。

与此同时,沈家那边也在做着相同的事情。

沈家亲朋好友倒是不多,老家路途遥远,能来的没几个,主要还是沈红衣的同学同事。

由于人少,沈学山更为重视。

现在,沈学山趴在正北房堂屋里的四方桌上,执一支特地买来的周虎臣毛笔,按照女儿提供的名单,每一个字,都写得一丝不苟。

叮铃铃!

院门外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

接着传来吆喝。

是送信的邮递员。

沈学山抬头望向合拢的院门,回了声“来了”。

沈母从西厢房出来,小跑过去开门,取来一封平邮信。

遂拿在手上端详着,颇有几分奇怪。

关上院门后,沈母一边折返而回,一边朝北房里面说道:“学山,你的信呢。

“谁会给你写信?”

家里以往收到的信,几乎全是女儿的。

“哦?”沈学山隔着屋门招招手,示意她拿过来看看。

薄薄的白色信件入手后,沈学山在信封上扫了扫。

居然还是封匿名信。

也就是说只有收信人信息,没有寄信人信息。

他颇为好奇地撕开信封,从里面取出一张折成长条的红线信纸,抖开,查看起内容。

渐渐地,沈学山双眼睁大,脸色以眼见的速度涨红。

身上腾起无尽怒火,以及恍如实质的戾气。

沈母明显察觉到不对,问他怎么了。

“闭嘴!”

沈学山呵斥一声,打断她后,用不知何时布满血丝的眼睛,一字不漏地将信件看完。

啪!

红线信纸被他用力拍在桌面上。

震翻墨水瓶。

黑色的墨汁淌出去,迅速将上好的请柬染污。

沈母急忙扶起墨水瓶,再去抢救那些还没有染黑的请柬,哪知沈学山一把将她推开:

“捡什么捡。

“这個婚不结也罢!”

沈母:“???”

……

……

傍晚。

沈家的四合院上空,仿佛笼罩着厚厚的阴云。

有女孩的哭泣声传出来,那是刚下班回来不久的沈红衣。

这哭声落在被沈母亲自登门去喊来的李建昆耳中,格外揪心。

他蓦地想起老母亲的话:“潭拓寺的老和尚说,你和红衣姻缘未到……”

竟真被言中了。

亮着昏黄灯泡的北房堂屋里,李建昆望向坐在四方桌旁边、像口喷薄的火山似的沈学山,眼神最终定格在他右手边的白信封上。

李建昆用因嘴里满是苦涩,而嘶哑着声音说:“我能看看吗?”

唰!

沈学山薅起信件,扔向他。

李建昆从灰砖地上,捡起白信封,又从里面取出红线信纸,低头打量:

【……我警告过李建昆,他傲慢无礼,一意孤行,对我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

【原本也可以不是沈壮,李家人自然更好,但他派人将自己的家人保护得很好,无从下手。

【我与你们无冤无仇,也无意伤害你们,沈壮的事,要怪,你们就怪李建昆……】

李建昆握着信纸的双手,不自觉攥紧,指甲都嵌进肉里。

“你承不承认壮壮的事,是因伱而起?”沈学山喝问。

李建昆闭上眼睛,点了点头。

沈学山勃然大怒,欲将从轮椅上跳起来似的:“这件事,你竟然提都不提——”

“爸,爸,不是这样的。”

沈红衣急忙打断道:“他想告诉你们的,是我让他别说,因为说出来没有任何好处,只会让你们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

“是,坏人想通过壮壮来威胁报复他。

“可是,不能把这个灾祸归结于他呀,他并不想这样的,事发后他也竭尽全力在寻找。咱们要讲道——”

“你给我闭嘴!”

沈学山呵斥道:“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

“也别以为你是大学生,只有你懂道理,这个道理我捋得清楚。”

沈学山顿了顿,伸手指向李建昆:

“如果,他和咱们家什么关系都没有。

“不是你俩一直拉扯着。

“壮壮哪来的这个灾祸?

“壮壮现在就站在我眼前呢……”

沈学山说到这里,声音哽咽起来,眼角淌下两行浊泪。

沈母瘫坐在一张靠背椅上,一边泪如雨落,一边拍打自己双腿,哭嚎道:“我的壮壮啊……”

李建昆没再开口,该说的,沈姑娘都说过。

他来讲,效果不会更好。

“因为你,壮壮失踪半年,生死未卜。我再把女儿嫁给你?”

沈学山红着眼睛,死死盯着李建昆喝问:“别说我不讲道理,你站在我的角度想想,你能干出这种事吗?

“如果……壮壮……没了,他的在天之灵能答应吗?”

沈母嚎啕大哭,从椅子上滑落下来,瘫软在地。

沈红衣上前搀扶,自己却也没多少力气,跌坐在地上,母女二人相拥在一起,泪流满地。

“壮壮的事……”

李建昆喉结艰难蠕动着:“我会给你们家一个交代。”

这是他现在唯一能说的话,唯一能做的事。

“这份信,我拿走。”

李建昆扬起手示意一下,然后望向沈红衣,四目相对,都能从对方眸子里看到一抹钻心的痛。

接着,李建昆深鞠一躬。

十秒后,起身,转身离开。

……

……

回到娘娘庙的四合院,天已黑透。

家里正在吃晚饭。

大家却也没等李建昆。

想着准丈母娘亲自来喊他,又差不多到饭点,肯定在沈家吃饭去了。

可他又这么快回来。

玉英婆娘来到西厢房门外,问了一声。

破天荒的,李建昆居然没有理她,径直走进正北房。

春草和何冬柱大为惊讶,连贵飞懒汉都感到震惊。

玉英婆娘倒没什么,幽幽叹息一声道:“怪不得亲家母过来时,我瞅着她脸色不太好……”

李建昆并非不理她,只是完全没听见,脑子里被各种纷乱的思绪所占据。

从房间里取来一张名单,李建昆来到西厢的餐厅,交到贵飞懒汉手上说:“电话打一遍,就说……婚礼取消了。”

“啊?!”

贵飞懒汉拿着名单,睁大眼睛问:“咋、取消了?”

李建昆没再理会,从旁边的檀木橱柜上,取下一瓶六十五度的二锅头,在圆形餐桌旁坐下,一杯一杯地喝起来。

贵飞懒汉还想开口的时候,玉英婆娘制止了他,遂从橱柜上拿来两只酒盅,说:“你陪孩子喝点。”

贵飞懒汉怔怔接过酒盅,平时都抱怨自己喝酒来着……

这一晚,李建昆酩酊大醉,不省人事。

隔日,王山河得知消息,跑过来询问原委,恰好沈母过来退还聘礼,刚离开,李建昆抄起放聘礼的蓝布包裹,直接砸向地面。

小王扑地抢救,那对帝王绿翡翠镯子,只保住一只,另一只砸得稀巴烂。

小王气不过,呵斥了几句,两人大吵一架。

后面没人再敢过来,更没人敢提这件事。

耳边清净后,李建昆将自己关在卧室里,坐在窗台前的五屉桌旁,手里拿着从沈家带回来的那封信。

信上的字迹,不是徐庆有的。

这一点李建昆可以百分之百肯定。

他和徐庆有同学多年,中学时徐庆有是班长,常写一些材料,大学时徐庆有在燕园三角地里,也没少张贴自己写的东西。

徐庆有的字迹他一眼便能认出。

但这份信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口吻无疑又是徐庆有的。

显然有人替他代笔了。

那么问题来了:

徐庆有现在到底在哪里?

是果真杀个回马枪,藏在国内,故意找人代笔,虚晃一枪。

还是猫在国外,密切关注着他,遥控指挥,让人代笔写了这封信。

两种可能性都有。

不过这样的分析,对于逮住徐庆有,没有任何作用。

即使他藏在国内,必定也藏得极好。

李建昆继续往下分析。

这两种可能性,却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无论如何,徐庆有都找人代笔了。

而这个代笔的人,无论是亲自会面,还是通过电话,都与徐庆有过接触。

近期!

毕竟他的婚事定下来没几天。

综合以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只要找到这个代笔的人,便极有可能得知徐庆有的行踪!

李建昆拿着白色信封,翻来覆去,现在办法是有了。

但问题是:

通过一封匿名信,该怎么找到写信的人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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