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3章 吴英雄的故事

一九七九年,随着中美进入蜜月期,留学生交流的活动也如火如荼展开。

不过此时双方互派的留学生人数仍非常有限,在中国这一侧,竞争格外激烈,单是英文考核这一项,便刷掉九成九的申请学生。

这年秋天,有三十二个幸运儿披荆斩棘,于千军万马中跨过独木桥,获得了公费赴美留学的机会。

作为国内顶尖学府,北大包揽了其中的八席,而这八人中,又仅有两人来自北大经济系,一男一女。

仿佛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将他们拉扯到一起,即使女孩比男孩大三岁。

他们同校同系,学的是一样的东西,有相同的话题,连在飞机上的座位都被安排在一起,更命中注定的是,他们还被美国同一所大学录取——哈佛。

可以预见的是,这样的命运羁绊,很难让人不产生一些友谊之外的东西。

两人间有过半年堪比童话的时光。

在那所著名的学府里,他们每天结伴去上课,下课后一起吃饭、泡在图书馆,如饥似渴地汲取着知识,互相探讨印证着学科中的难点,两人的学问都是突飞猛进,在入学后的第一次考试中,双双拿到A。

别说同学,即使是带他们的教授,都认为两人是天作之合。

他们每天至少有八小时待在一起,好像徜徉在知识海洋里的一对比翼鸟,原本还可以更久,他们互相发现在一起学习根本不会觉得累,有种神奇的魔力消解着疲乏,哪怕硬啃着最晦涩的学问,也是如此的快乐,他们惟愿多学几个小时,多一些陪伴……

不过女孩需要打工,挣取必要的生活费。

男孩暂时不用,出国前睡在下铺的好大哥,给了他一沓富兰克林,节省点花,足够他开销好几个月。

男孩对女孩说:“要不咱们一起花这些钱吧,等用得差不多,再一块去打工?”

女孩坚决不同意,她笑着对男孩说,让他抓紧时间学习,白天得闲了,她有不会的学问再请教他。

男孩又说:“那我陪你一块去打工!”

女孩还是不同意,刚到哈佛其实是很难的,他们的英文水平远达不到对新鲜的经济学术语完全理解的程度,甚至是教授们的语速过快了,他们有时都听不懂,他们需要学习和补充的知识太多,必须争分夺秒,才能尽快适用一切,不落下学习。

女孩终究大三岁,男孩刚满十八,她总能逻辑清晰地说服男孩。

男孩无奈听话,同时意识到自己的学习关系到两个人学业,在没有女孩陪伴的晚上,仍然埋头苦学。

那個时候,女孩则在查尔斯河畔的一家餐厅里洗盘子。

她在这里找到一份兼职工作,每晚六点到九点,每小时3.5美刀。她一天用不到十美刀,学校食堂相比外面的消费便宜不少,吃最廉价的食物,她每天还能省下两三美刀。

女孩有个心愿,想存些钱,给男孩买件还算不错的礼物,或许在他生日,或许在某个节日时送给他。

他对自己照顾太多,偷偷给自己买衣服和鞋,往自己的餐盘里投喂好吃的,每天至少要浪费一个小时的宝贵时间,给自己分享他昨晚学习的收获。

因为有生存的动力和这个心愿,女孩甚至爱上了那份洗碗的工作,每天傍晚离开学校兴高采烈去开工,她是个聪明的女孩,有意识地在保护自己,从不抄近路走小道,即使会多花费一刻钟。

大学城附近也相对安全,工作一直很顺利。

直到这天,女孩攒够了购买意向中的那份礼物的钱,下班后从餐厅后门出来,她眺望着北边波士顿市中心延展过来的一座商场,那栋大楼在夜色中灯火通明,霓虹闪耀,女孩捂着荷包里刚发的薪水,想着现在才刚过九点,距离也不是很远,应该不会有危险吧?

她越想越跃跃欲试。

迫不及待想在明天起床后,便把礼物送给男孩。

因为明天是大年初一,在她的故乡有给亲朋好友拜年送礼的习俗。

女孩迈开步伐,在八零年代到来的除夕之夜,走在毫无年味儿的波士顿街头,一边想着亲人,一边遗憾于他们初来乍到,男孩曾说想组织华人留学生搞个新年聚会,却未能如愿。路上看见几个酒鬼,女孩小跑而过,有惊无险,成功抵达商场。

女孩豪掷五十九美刀,够买了一套店员介绍说是最新款的吉列剃须刀组合。

男孩从不刮胡须,可能不会,虽然他胡须长得好像也不快,却越来越长了,显得邋里邋遢,不好看。

女孩手里拎着装有剃须刀的小纸袋,心情极好,幻想着明天男孩收到礼物时的喜悦,蹦蹦跳跳开始返程。

然而,刚离开商场不久,从侧方突然冲出一个白人男性,飞起一脚踹在女孩身上。

女孩被踹飞两米,后仰倒地,剃须刀撒手而出。

在白人男性揪住她的头发,向某个地方拖拽她的身体时,她用尽全身力气对抗,忍受着头皮硬生生被撕裂的痛苦,终于拾起了包装盒,紧紧抱在怀中。

这时她才想起向附近的人们求救。

“救我!救救我!我是留学生,我不认识他……”

吴英雄说到这里,已经泪流满面,俯底上身,双肘撑在大腿上,双掌捧着脸。四名听众皆脸色阴沉,李建昆伸手拍拍他的肩膀,轻声道:“别说了。”

虽然他很关心女孩的安危,想知道最后的结果。

吴英雄却好像没听见样,像一头野兽呜咽着,发出低沉的嘶吼:“当时周围不是没有人,白人,黑人,甚至是黄种人,华人!都有!他们没有一个伸出援助之手。”

这些冷漠的旁观者,眼睁睁看着暴徒把女孩拖进了一条黑暗的巷弄。

“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理由啊!”吴英雄陷入某种癫狂,撒开双掌,瞪着布满血丝的泪眼,望着李建说,“昆哥,你敢信吗?没有任何理由,那个恶棍毫无征兆出手,众目睽睽之下把她拖进小巷,把她……”

吴英雄的喉结艰难滚动一下。

暴徒对女孩大打出手,用拳脚,用地上丢弃的木棍,生锈的金属物,能够找到的一切会对人体造成更大伤害的东西,全招呼在女孩身上。

不仅如此,他还玷污了女孩。

整个折磨过程,长达二十多分钟,等警方赶到时,暴徒早已逃之夭夭,黑暗脏污的小巷里,只剩下满身是血、衣衫破碎,奄奄一息的女孩,她蜷缩在地,不停颤抖着,只有双手死死将一个包装盒抱在怀里。

警方很好奇那是个什么东西,怀疑是不是因此而惹祸上身,费了很大力气才掰开女孩的手,却发现是个无关紧要的剃须刀。

女孩虽然保住性命,却也没剩多少,全身多处骨折、骨裂,还染上那种病。

而比起这些,更糟糕的还是精神遭受的重创。

吴英雄犹记得第一次去医院看她时,她发出一阵凄厉的惨叫,从病床上翻滚下来,不管不顾地爬向窗台。

吴英雄冲上前抱住她时,看见的是一张惨白如鬼的脸,那双漂亮的眼睛里黯如灰土,她拼命地推攘吴英雄,不想让他碰到自己一丝。

“凶、凶手抓到了吗?”冉姿同样哭成泪人。

吴英雄点点头,虽然抓到,但过程异常艰难,而且对于结果他至今仍不满意。

警方侦查案件时,面向社会寻找目击者,起初没有一个人愿意露面,吴英雄用英文写了块纸板,跑到事发地跪了整整两天,向路人不停磕头,终于才有一位老妇人站出来。

凶手是墨裔美籍白人,惯犯,几个月前刚从监狱放出来。

一审才判了三年。

吴英雄无法接受,找律师,提起上诉。

这场官司打了足足两年,最终暴徒被判刑七年零六个月。

“还能上诉吗?”李建昆挑眉问。

吴英雄摇摇头,表示已经盖棺定论。

张贵一拳砸在腿上,愤怒道:“玛德,枪毙都便宜他了!”

这是个什么人?烂人!

女孩是什么人?栋梁之才!

居然只判这么轻。

实在让人意难平。

冉姿解释说加州一般不会执行死刑,除非那种罪大恶极的杀人惯犯之流,又说按这边的法律,这类案子最高可以判十年,确实有些判轻了。

“她,现在?”李建昆问。

吴英雄说已经渐渐走出来,他们一起拿到哈佛的经济学博士学位后,转到加州洛杉矶分校攻读金融学,环境的转变,带来很大帮助。

他虽然说得轻描淡写,但其中付出的努力和艰辛,李建昆完全能够想象到。

也不怪他没钱,女孩的精神和身体都遭受巨大创伤,肯定要医治,能指望那个刚出狱的暴徒做出多少赔偿?小英雄还聘请了律师打官司,这两样在美国最花钱,能挺过来都叫不易。

“你为什么从来不说?”李建昆有些怒火。

在寄回国的信中,这么大的事小英雄只字未提,所有信的内容都积极向上、热情饱满,让人以为他在这边过得很好。

“她、不让我说,连她家里都没说。”这显然不是全部缘由,吴英雄双眼红肿,侧过身,以一记拥抱表达了对大哥的感谢,如果没有昆哥寄来的那些钱,他都不敢想象后续的事情会有多糟糕。

李建昆轻拍他的后背。

“昆哥,”耳边传来小英雄的声音,“我真的恨这个国家!”

在女孩出事后,他想过千万次带着女孩回国,回到故乡暗自舔舐伤口,但他不甘,女孩亦然,他们付出这么多,受到这么大的伤害,却没有达到目标学有所成,既对不起他们自己,也对不起祖国那边对他们饱含期待的人们。

女孩遭受着严重的精神和伤痛的折磨时,仍在坚持学习。

他推着她,轮椅的橡胶轮碾压在校园的土地上,春去秋来,形影不离。

(本章完)

第754章 悲剧后的爱情

黄昏时分,一辆黑色加长林肯轿车,在加州洛杉矶分校南校门斜对面的马路牙子旁启动。

即使是第二次坐这辆车,吴英雄仍不得不感慨它的豪华与奢靡。

虽然昆哥说是租的,但他还是得打翻通过每年寄来的美刀,而判断出的昆哥如今的能量和富有。

小了。

他的格局显然小了。

出行两名保镖大哥护驾,一位漂亮姐姐作陪,乘坐礼宾级的林肯,昆哥的社会地位哪怕放在美国,也是妥妥的上流人士。

当然,昆哥混得越好,他越高兴。

倒也没觉得多意外。

这是他的昆哥啊,早几年内地经济环境那么严峻的时候,他都能凭一个在校学生的身份,闷声大发财。

吴英雄现在虽然有经济学博士的学位,但仍不敢说比昆哥更懂经济,事实上,在国外求学的这几年,他时常回忆起昆哥曾说过的一些言论,彼时似懂非懂,后来如醍醐灌顶。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天才,反倒真觉得昆哥有点生而知之的意思。

“那地方有些脏乱,另外房间也比较小,不过有个楼顶阳台。”吴英雄说,提前打记预防针,主要对不相熟的冉姐和两名保镖大哥。

冉姿和富贵兄弟哪敢嫌弃,没见老板(东家)兴致浓厚吗?

和小英雄渊源这么深的姑娘,李建昆自然要见见,很显然就是往后的弟妹了。

这姑娘不住在学校,那段悲惨的经历让她变得不太合群,在校外租了间和学校宿舍费用差不多的房子。

至于安全问题,小英雄说附近对于华人而言,可能没有比那边更安全的地方,路口出来也有公交车,可直达学校,学校有不少没申请到宿舍的华人留学生也住在里面。

李建昆猜想应该是个华人聚集地。

在加州范围内,旧金山和洛杉矶两地的华人最多,华人的聚集地自然也更多,李建昆这种以前没来过美国的人都有所耳闻,洛杉矶有个非常著名的“二奶村”,名叫罗兰岗,至少在后世的国内赫赫有名。

路程不算远,公交车大概四五站路的样子。

眼前出现一個老旧社区,里面都是低矮的房屋,最多不超过两层,在这个人口密度不大的国家,一排排房子的间距倒是十分可观,因此看起来社区的规模还不小。

从主路口拐进去是一条小街,临街二面是两排统一规制的平房商铺,门头的招牌上全有中文。

街上的行人不多,都是黄皮肤。

无一例外,现在,他们纷纷顿住脚步,向加长林肯投来惊讶的目光。

“这地方连炸酱面都有卖!”张贵透过车窗玻璃打量,啧啧称奇。

他哥张富搭话:“咱俩这种一句英文不懂的人,搁这也能生活。”

林肯车内驾驶舱挡板没合上,吴英雄和老内森沟通,汽车曲里八拐约两分钟后,在一栋刷着黄油漆的两层小楼楼底停下,旁边紧挨着一座平房。

吴英雄说都是房东的房产,封晓婉租住在二楼靠左的房间,因此可以独享平房房顶的空间,平时晾个衣服什么的都很方便。

封晓婉正是那女孩的名字,江苏人。

吴英雄有这里的钥匙,走上前开楼道门时,冉姿问:“你怎么不搬来和她一起住?一个女孩住在外面总归不太好。”

“不、不合适。”吴英雄讪讪一笑。

冉姿这才想到内地在这方面很保守,似乎一定要结婚才能同居。李建昆更了解小英雄,隐约嗅到一些别的意味。

显然是听到动静,二楼的楼梯平台上,迎出来一个姑娘,向下方投来视线,露出腼腆笑容。

李建昆回以笑容打量着她,一个如江南仕女图中走出的姑娘,圆圆的脸蛋长得婉约而古典,穿上汉服演古装戏完全不用化妆,身高不高,或许不到一米六,娇小玲珑,一双大眼睛格外灵动。

虽然是这样一个江南小家碧玉,但无疑是个很坚强姑娘。

至少从外表上,看不出任何那段悲惨经历造成的伤痕。

“晓婉,这位就是我常跟你提到的昆哥。”吴英雄一边上楼,一边抬手介绍。

封晓婉九十度弯腰鞠躬:“学长好。”

其实李建昆只是她同学,两人也是同岁。

“当年真没发现,燕园里还有这么漂亮的妹子。”李建昆这话不算打趣,封晓婉这种极具特点的古典美人,并不多见。

而且李建昆觉得她有旺夫相,鼻梁挺直,颧骨圆润,下巴饱满。

封晓婉俏脸微红,与冉姿和富贵兄弟也打过招呼后,邀请道:“快里面请,还有两个菜,马上好。”

“炒素菜就别放糖了!”李建昆赶紧道,这小两口一个江苏人,一个魔都人,他俩的口味倒能对上。

吴英雄哈哈一笑,封晓婉尴尬说只放了一点点,忍不住,好像川渝人做菜不放辣椒样,不会整了。

房间确实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一个卧室,一个独立卫生间,一个小厨房,拾掇得非常干净,红色的实木地板铮亮发光,看不见一丝尘灰。

吴英雄之前已经告诉李建昆,封晓婉患有很严重的洁癖,李建昆正准备脱鞋时,封晓婉摆手说不用:“家里也没这么多拖鞋。”

“那光脚吧,这天儿光脚还舒服。”封晓婉的精神问题是否痊愈,连小英雄都无法百分之百确定,李建昆不好给她带来精神负担。

于是他和富贵兄弟光脚进屋,吴英雄有自己的拖鞋也没穿,封晓婉给冉姿找来一双女士拖鞋,望向李建昆的眼神里透着感激,她看见楼下的加长林肯了,早上英雄和她聊起时,说这位昆哥完全没架子,她多少还有些不信。

房间里有扇侧门,直通隔壁房顶,上面铺有防腐木,同样打扫得几乎一尘不染。

吴英雄说本来的房价比现在要高,房东太太后来主动降价,正因见封晓婉既爱干净又细心。

房顶撑开着一顶灰色遮阳伞,底下摆着一张折叠式四方小餐桌。

难得封晓婉还能烧得一手好菜。

桌上摆满了菜肴,每一道都色香味俱全,不用尝也知道味道不会差。

“今天大家一定要吃好喝好,不醉不归!”这里还是第一次宴请客人,甚至是来客人,吴英雄拎来两瓶杰克丹尼后,又抱来一箱百威。

等封晓婉烧好最后两道煮干丝和酱排骨后,大家围坐在一起,准备开动。

“什么也不说,来,晓婉,咱俩先敬昆哥一个。”

“女孩喝啤酒吧。”李建昆见他俩的动作说。

封晓婉说我能喝,和吴英雄每人倒了大半杯威士忌,两人起身提杯,一口闷,闷完封晓婉倒是呛到不行,连咳好几声。

李建昆收走她的威士忌杯,冉姿起开一瓶百威递过去。

两个女孩喝啤酒,四个爷们准备先干完威士忌再用啤酒漱口,反正牛皮话是这样说的。

但实际上除李建昆外,没一个能打的。

吴英雄刚才那么大半杯威士忌下肚,已经到位三分。多年未见,李建昆哪知道他的酒量?瞅着这架势还以为练出来了。再说这四十度的威士忌,能淡出个鸟来,他非要喝,那喝呗,一杯接一杯。

得。

菜还没怎么动,小英雄脑瓜直往桌上倒。

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富贵兄弟也不顶用,打小进了武术队,不让喝酒,没练出这门技艺。

“我一点事没,来,继续喝!”吴英雄脸红得像关公,死鸭子嘴硬。

李建昆本想给他换成啤酒,封晓婉说:“让他喝吧,您过来他开心。”

人家媳妇儿都点头了,咱也没话说,李建昆又何尝不开心?

酒过三巡,小英雄直接趴了,富贵兄弟好点,说得眯会儿,不过他俩李建昆了解,天赋异禀,像这种程度的醉酒,眯半小时,能醒个七七八八。

“冉姐,能麻烦您去一下房间吗?我有几句话想对昆哥说。”封晓婉突然开口。

冉姿自无不从。

等她回到房间,并带上侧门后,面对李建昆询问的目光,封晓婉看一眼仰靠在椅子呼呼大睡的吴英雄,眸子里掠过挣扎,但终究开口说:

“他时常和我提起您,您在他心中占据很高的位置,在某些方面您或许比他家人还管用。”

李建昆浅抿一口威士忌,静待下文。

“我这样的人,怎么配得上他?”两行清泪滑落封晓婉的脸颊。

李建昆挑起眉头:“你并不爱他?”

“不不不,我爱,我爱!”

最后的一个“爱”字,封晓婉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嘶吼出来的,正因为太爱,所以她无法接受把这样残缺、肮脏的自己许给他,他是那么好的人,那么有才华,这样对他太不公平。

他值得世间最好的姑娘。

封晓婉泪流满脸,脸上有股钻心的痛,这并不容易,如同剥离她的灵魂。“我愿意给他我的所有,如果他需要,我可以为他去死!但……我不希望他爱我。”

李建昆眉头舒展,柔声说:“他爱你,跟你有什么关系?”

封晓婉:“???”

“你觉得配不上他,找到我,想让我把他带走也好绑走也罢,这事儿你问过他吗?显而易见,你也觉得这跟他没有关系对吧?”

封晓婉怔怔发呆。

“爱情是天底下最自私的东西,而当这种极致的自私演变成主观上的‘一切为他(她)好’后,即是真爱。

“伱对他如此,他对你……我想他这些年不离不弃守在你身边,足以说明一切。

“如果像你们这样一对都无法走到一起,‘有情人终成眷属’这类话,都可以从世间抹掉了。”

封晓婉掩嘴抽泣:“可是……”

“可是你们的爱已经触及灵魂,到这种程度,其他的何足挂齿?”

封晓婉纠缠几年的心结,一个她无法对小英雄开口的心结,被眼前这男人,像魔术师样信手拍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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