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松鸡引起的争夺

“汪!!”

看到兔子的一瞬间雄霸就追了出去。

跑了大概三十米,就将一只兔子按倒咬住,另一只则跑的没影了。

“干的漂亮!”

林恒看着雄霸咬着兔子回来,狠狠地夸赞了它一番。

“嗷呜呜~”

雄霸昂着头发出开心的声音,示意林恒将兔子接住。

“可惜了,我还是经验不足,不然能抓两只的。”林恒接过兔子深深的叹了口气,感觉太可惜了,这可能是今天下午唯一的收获了。

掂了掂,这只灰兔足有四五斤,被雄霸咬住的时候就直接吓死了。

兔子皮和松鼠皮的价格差不多,四五块钱一张,值钱的是麂子皮、狐狸皮、貂皮这些,还有羚羊皮、豹子皮,黑熊皮就更值钱了。

这个年代,秦岭物资丰富,这些东西都是有的,只是数量没有大兴安岭那边多。

“林恒,弄到啥了?”

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了小姨父李佰全的声音。

砍了两个小时的树,歇息的时候他看到烟找过来了。

“一只野兔,雄霸抓到的。”林恒笑着说。

“好狗啊,你在哪逮的?”小姨父羡慕了,这狗比他家那只聪明太多。

“镇上捡的,也没想到这么聪明。”林恒笑着说。

“那等长大了给我家的狗配个种,我家狗刚好是母的。”小姨父看着雄霸说。

“这没问题。”林恒满口答应。

小姨父又看了看雄霸,蹲下来摸了摸,双目之中满是喜爱,这狗骨架这么高大,看起来就不一般。

“走,我们四处再找找,看看有没有其他猎物。”

小姨父本身也是打猎的,技术还算可以。此时也手痒起来,拿着林恒的弹弓跃跃欲试。

走进山这边的桐树沟,森林渐渐高大起来。

小姨父李佰全拿着弹弓到处打,练习自己的技术,林恒跟着雄霸四处找猎物。

“咦,是天麻。”

突然林恒停了下来,看着面前的植株说道,这是天麻出的杆,橙黄色,一米多高,上面还有小花穗,但是没开。

天麻和蘑菇一样,是利用菌丝寄生生长的,只有每年五六月份会出花剑,很快又会消失,不像一般的植物那样拥有叶子,可以光合作用。

一般有天麻的地方必然会有蜜环菌,因为天麻就是和这种蘑菇共生的,是自然界很奇特的一种现象。

虽然比较奇特,但是天麻的收购价并不贵,林恒看了一眼,拿刀在旁边的几棵树上砍了一个X形状的标记,就离开了。

现在还不是挖天麻的时机,七八月份的天麻最好,也最肥美。

“哎呀,早知道叫林恒你来了,一条毛老鼠被我放跑了。”

这时,前方传来了小姨父李佰全懊悔的声音,很显然他打毛老鼠失误了。

毛老鼠就是松鼠,土话是这么叫的,因为松鼠的尾巴上毛特别多。

“我来也未必打得中,松鼠太小了。”林恒摇了摇头。

“我们去那边看看,我就不信今天打不到一只猎物。”小姨夫不甘心的说,穿过桐树沟来到了一片更加高大的林子之中。

林恒看了一下天空,估计五点多六点了,七点半天黑,还能探索一下。

要不是最近盖房子,他都想进入深山探索个几天了,靠近人居住的地方只有秋天动物才会多一点。

真正大型的猎物都是在深山老林之中。

“汪汪!!”

走进山林没一会儿,雄霸突然又发出呼唤之声,林恒连忙快步走了过去。

“干的漂亮,居然又是一片羊肚菌。”

林恒看着对自己摇头晃尾的雄霸笑的合不拢嘴,它这嗅觉找菌子简直杠杠的。

“嗷呜~~”

雄霸被林恒摸的眯上了眼睛,享受的很。

“你这狗还能找菌子?”小姨父走过来,更加羡慕了。

他家那他条狗可不会这么强大的技能。

“是的,我也是才发现。”林恒嘿嘿一笑,这的确算是雄霸的独门绝招。

这里地上的羊肚菌是另外一种美味羊肚菌,看起来更加胖一些,表面的褶皱是淡黄色的。

看起来比黑脉羊肚菌可爱,味道也更香,是羊肚菌之中最好吃的。

一共采了三十多个,有差不多两斤,这收获让林恒脸上挂满了笑容。

有个能找菌子的狗就是好啊,人在林子里视野受限,再加上环境复杂,很容易错过菌子。

而狗依靠灵敏的嗅觉却很容易发现,就算一些被盖在树叶下面的菌子也逃不过它的鼻子。

小姨父李佰全看向雄霸的目光更是恨不得立马抱回家,林恒怎么就找了这么好一条狗呢,太幸运了啊。

“嘎达,嘎达!!”

就在这时,远处突然传来松鸡的叫声,紧接着就看到松鸡扇动翅膀从天空中飞过,落在了几百米外的松林里。

“是黑嘴松鸡!”

林恒和小姨夫不约而同的露出惊喜之色,连忙朝着松鸡落下的地方赶去。

松鸡虽然体型都不大,一只最大也就两斤重,但是肉质比野鸡好吃多了,和竹鸡差不多,仅次于红腹锦鸡这等顶级美味。

“汪汪!”

还没走到,雄霸突然叫了起来。

林恒看了他一眼,训斥道:“别乱叫,小心吓跑了松鸡。”

“嗷呜~”

雄霸有些委屈的又叫了一声。

林恒还没搞懂什么意思,远处就传来了走动声,紧接着一个穿着军绿色迷彩衣的大爷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杆猎枪。

“这黑嘴松鸡是我发现的,伱们去别处吧。”老头看了一眼林恒二人,率先说道。

“田老爷子,你这就不讲道理了,咱们一起到的,你凭什么说是自己发现的?”

小姨父李佰全率先开口了,很不满意。

这老头不是别人,正是村上的老猎户田百顺,之前林恒第一次上山回来的时候遇到的那个老头。

“放你娘的狗屁,我在这里都守好久了,当然是我发现的,再不走开我可不客气了。”

田百顺低声叫骂,要不是怕惊跑了松鸡,他的唾沫星子都要甩到李佰全的脸上了。

“还是老爷子您离开吧,松鸡从下面沟里飞过来的,你可唬不了人。”林恒也没有退让。

开玩笑,这可是好几只松鸡呢。

田百顺看了一眼林恒手上拿着的弓箭,浑浊的眼珠子一转,露出一丝精明之色:“既然你们也不想走,那我们来比一比怎么样?”

“比一比?”林恒眉头一皱,看向田百顺:“怎么比?”

有人可能询问为什么背景是在秦岭,因为作者就住在这座大山脉之中,对这里的风土人情比较了解。

而东北大兴安岭不熟悉,所以挑了一个自己熟悉的写。

并且秦岭之中的猎物是不少的,只是这会儿很少了。

我爸小时候,也就是九零年左右,还看到过云豹和狼呢。

(本章完)

第27章 不讲武德

“很简单,我们同时瞄准,然后我喊一二三一起发射。

我打下来的就是我的,在你箭上的就是你的,怎么样?”

田百顺看着林恒小声说。

“你要是不同意,我就把松鸡撵跑,谁也别想打到。”

不等林恒说话,田老头又加了一句,主打的就是耍赖不要脸。

“田老头,伱真是不要脸啊。”小姨父不由得骂道。

“那又怎样?不同意我就撵鸡了啊。”田百顺是出了名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行,就按照你说的来。”

林恒呼了口气,点头同意了田百顺的提议。

“那就跟我来。”

田百顺看了一眼林恒,挎着枪走在前面。

林恒手里拿着弓和一支箭跟在后面,走了十几米,就看到了停歇在一棵松树上面的松鸡。

一共四只,分别歇在两个枝丫上,羽毛蓝灰色,腿和嘴都是黑色的。

四只都没有漂亮的尾羽,都是母松鸡。

“我打左边的,你打右边的。”

距离松鸡十五米的距离,田百顺停了下来,也不让林恒继续前进了。

将枪架好,田百顺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火炮儿放在引燃眼上。

这火炮类似于一个火引子,扣动扳机,猎枪上的扳机头会在弹簧的作用下击打在火炮儿上。

从而发出火花点燃枪管内的火药,最终火焰推动着滚珠飞射出去,对目标物造成伤害。

“三……砰……”

田百顺数完三就砰的一声开了枪,赤红的火焰裹着着细小的滚珠飞了出去,在空中拉出了一条漂亮的散射状火线。

同时伴随着剧烈的响声传来。

“我靠!!”

林恒被这声音一惊,手里一哆嗦就把箭射了出去。

“嘎达嘎达!!”

一只松鸡惊的飞了起来,剩下三只全都滚落树下,林恒的一箭准确无误的射在了树干上。

“田老头,你这老家伙不讲武德!!”

林恒扭过头怒骂,妈的,说好一起发射,你喊到二就发射是吧?

“嘿嘿,我说三二一一起发射,又没说一定要数到一才一起发射。

年轻人,打猎没那么简单,回家练两年再来吧。”

田百顺嘿嘿一笑,死皮赖脸的跑过去捡松鸡。

“好好好,这么玩是吧!”

林恒再抽出一根箭,只听噗呲一声,利箭就穿透了一只已经死亡的松鸡。

“你这是干什么?”田百顺回过头质问道。

“你说只要我箭射中的就是我的,可没说我一定要射活的。”

林恒冷笑道。

“你不要脸,年轻人你这是在欺负老年人!”

田百顺顿时不开心了。

“你先不要脸的。”林恒笑了,自顾自的走过去捡了一只松鸡。

田百顺没敢阻止,本来就是他理亏,而且现在他的枪没了子弹,而林恒的还有几根箭呢。

“田百顺,你一把年纪了,怎么这样。”

林恒小姨父走过来骂道。

“其实我是手滑了,不是故意的。”田百顺嘿嘿一笑。

又看向林恒:“小伙子,没看出来你还有点本事,有没有兴趣去干大家伙?”

“不去,我怕被你放黑枪。”

林恒无情拒绝。

“嘿,我老汉虽然无儿无女,但也不至于做这种断子绝孙的事情。”

田百顺粗里粗气的说,仿佛这是对他莫大的侮辱。

林恒不理他,将箭拔出来,带着雄霸离开了。

两人直接往回走,刚刚那一枪,这面山的猎物都被惊跑了,已经没有再寻找的必要。

这也是猎枪的一个弊端之一,动静太大了。

“狗东西,我的耳朵现在还是轰隆隆的。”

林恒忍不住又骂了一句,这田百顺是真狗。

雄霸:“汪汪?”

“没说你,你比他好多了。”林恒看了一眼雄霸。

“林恒,让我试试你的弓箭。”

回去的路上,小姨父将弓箭借了过去,想试试看。

林恒教了他一下使用方法,就让他自己琢磨去了。

“不行,太难了,这比弹弓还难。”

玩了一会儿,小姨父把弓箭还给他,又尝试自己的弹弓去了。

回去的路上也没发现一个猎物,松鼠都没看到一个,显然都被吓到了。

不过林恒也已经满足了,今天这收获已经很不错了。

“你回家吧,我去帮忙扛两棵树回去。”

到了山顶,小姨父就拿着弹弓离开了。

林恒没去,今天浑身酸痛,实在不想帮忙。

想来晚上有兔肉吃,大家也不会介意的。

回家的路上,林恒走了另一条路,在路边看到了几棵黄丝菌,也就是鸡油菌。

采了正准备走呢,突然余光瞥见了一抹金光。

“黄赖头!!”

他连忙跑过去,将树叶清理开来,三个黄赖头亭亭玉立,看的让人口舌生津。

黄赖头学名为皱盖牛肝菌,也被称为黄牛肝,味道极为鲜美。

而且这个蘑菇能长很大,高达十几厘米,菌盖直径最大能达到十多厘米。

它非常好辨认,菌盖就像是皲裂了一样,一块一块的,有着褶皱。

褶皱都是金黄色的,其他部位则为棕黄色。

菌肉结实,味道鲜美。

“一般而言,这东西出菇还得等上半个月,没想到能提前遇到。”

林恒很开心,黄赖头很大,一个就有三两多,三个加起来快有一斤了。

“汪呜!”

雄霸将脑袋凑过来闻了闻,好奇的打量着这个蘑菇。

“今晚回去可以吃了。”林恒摸了摸它的狗头。

羊肚菌家里肯定舍不得吃,黄赖头就没问题。

它好吃,而且数量多,最主要的是收购价并不贵,干的才四毛钱一斤。

因为牛肝菌晒干之后味道就不太好了,不像羊肚菌晒干了味道也不会流失。

收了这三朵黄赖头,林恒带着雄霸往家里走。

回来的时候,那王家大叔还在地里干活呢。

听到狗叫声,他抬头一看,发现是林恒,脸上就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林家老二,失败了吧?

打猎可没那么简单,那都是有技术的,不是拿个弓箭上山就能打到的,回家安安心心干活吧。”

“你是指这个吗?”林恒从背篓提出一只兔子,故作疑惑的问道。

本来不想理他的,但这大叔总是喜欢拿自己浅薄的经验教人做事就很烦。

王家大叔的脸色一僵,有些尴尬的笑:“这,真是你打到的?”

“捡的,我可没技术打猎。”林恒笑了笑,将兔子收了起来。

看着林恒带狗离开,王家大叔脑瓜子嗡嗡的,这二流子居然会打猎?

还用的是弓箭?这还是以前那个不务正业的二流子吗?

“不,也许真是捡的也说不定,要是打的他不早就提手上显摆了。”

最终,王家大叔经过深刻的思考,得出了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结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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