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作品研讨会

当然开这种会并不是来吹捧而是自我吹捧,主要是来共同分析这次刊登的十二篇小说的优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便于大家共同学习进步。

路遥的《姐姐》、陈中时的《《立身篇》、贾平凹的《山地笔记》.一个接一个分析,共同提高。

最后是方明华写的那篇《隐入尘烟》,何鸿钧说道:“小方同志这篇小说总体来说写的不错,文字优美,场景细节把握的非常好,非常有象征意味,老头驴成为了有铁夫妇的家人,也是人生的象征,被人奴役久了,便失去了自主选择和生活的勇气,人们也习惯了把他们当成工具而不是生命,这一点非常好!.但是!”

听到何鸿钧的转折语气词,方明华赶紧拿着钢笔聚精会神。

“作为伤痕文学,只是细微描写了男女主角之间的爱情,但没有讲什么“人在时代中的苦难”,也没有“反思批判现实和社会,高度稍显不足,希望在下一篇小说要注意这个问题。”何鸿钧最后说道。

这个

方明华内心不敢苟同。

非要上升到批判社会才能叫有深度的小说?单纯讴歌人性就不行?

不过他现在新兵一个,没必要为这事和何鸿钧的争论。

编辑的话嘛。

你可听可不听。

但表面虚心接受即可。

方明华连忙答应,说自己初次写小说经验不足云云。

方明华的态度让何鸿钧很满意。她就担心年轻人有了一点成就翘起尾巴,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这样如何进步?

但让她感到意外的是,另一个男人却发言了。

“何大姐,我认为小方这篇小说写的非常好,写小说,尽管是伤痕小说,为什么非要上升到反思批判现实和社会?赞美人性不可以吗?那个时代确实苦,我们不可以赞美苦难,但可以将苦难转化为一种前行的精神动力!这样写出来我也会感染人,而不是一味的控诉!”

是陆遥。

陆遥的一番话使大家纷纷议论起来。

何鸿钧顿时有点尴尬。

不过也没法反驳,谁规定小说必须这么写而不准那么写?

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是,他是陆遥啊。

今年在《当代》发表了一篇中篇小说《惊心动魄的一幕》获得第一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

这不是像方明华这种初出茅庐的新兵蛋子所能比的!

这时候,坐在首位的张丕祥发话了。

作为领导,在某种场合就是和稀泥。

只听他呵呵一笑:“陆遥说的有道理,何大姐说的也没错,不是有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嘛,个人看法不同,这是文学交流,大家可以相互探讨嘛。”

于是,大家就此问题展开讨论,有的说确实要反应甚至批判现实社会,有的说不一定,因小说而已因作者而已。

方明华没有说话,而是偷偷看着坐在两对面的陆遥和陈中时。

两人都点着烟却都陷入沉默。

两人都写了各自能流芳后世的长篇巨著,《平凡世界》和《白鹿原》,同样都是描写农村描写苦难,但却又各自不同,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但能说谁更伟大?

这种讨论相当于一种头脑风暴,并没有结论,最后慢慢就变成扯淡。

眼看时间快到六点快下班了。

这时候贾平娃站起来笑着说:“咱们有个惯例,谁的文章被刊登了,获得稿酬,就要请大家搓一顿,今天除了两位主编,其余都得挨着请.从谁开始?”

贾平娃看一大圈,最后目光落在方明华身上。

“小方,写的是中篇,字数最多稿酬也最多,要不就从你这开始?”

方明华还没开口,旁边的陆遥说道:“平娃,这咋能行?小方人年轻,人家存钱还准备娶媳妇呢今天我来请大家!”

陆遥的话一下子把大家逗笑了。这里面就方明华没结婚,立刻成了大家开玩笑的对象,连李天芳也笑眯眯说道:“小方啊,你现在有没有女朋友?要不大姐给伱介绍一个?”

我说陆大哥,你别往我这里引火啊

方明华赶忙站起笑着说道:“贾编辑说的有道理,我呢,这算第二次获得稿酬,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帮助,今天的饭我来请!而且你们也说过,这里年龄最小,所以请各位大哥大姐,叔叔阿姨那是应该的!”

见到方明华执意请客,大家也都不再说什么,立刻商议去哪吃。

“不用太远,就在建国路口,那有家马家羊肉泡,今天咱们吃羊肉泡馍咋样?”贾平娃提议道。

一致通过。

大伙立刻动身下楼,方明华却跑到二楼敲开董墨的办公室,看到董墨在收拾东西准备下班,急忙说道:

“董主编,我那篇小说不是要刊登了吗,我准备请客,吃羊肉泡,张主编和何主编,还有开会的路编辑他们,也请您去。”

董墨当然知道小说组叫了些作家在会议室研讨开会,不是他诗歌组的事所以他没参加。

现在听了方明华这话,脸上露出微笑:“别人请客我不一定去,但你请客,又是吃羊肉泡,那可是我的最爱.走,一起去!”

两人下了楼,出了杂志社大门很快追上先下去张丕祥他们。

“董主编”一帮作家们看到董墨,纷纷招呼。

“喂,各位,今天我这个诗歌组的,可是沾了你们小说组的光,来蹭吃蹭喝啊”董墨笑道。

“瞧你说的,老董,都是一家人嘛.再说人家小方也写过诗,也算是你们诗歌组的人呢。”张丕祥说道。

“是啊.本来是我们组的好苗子,结果又被你们小说组抢去了”董墨故作叹口气。“何大姐,这事你得请我!”

“行,行,我请你明天早上的糊辣汤归我了!”

众人说说笑笑来到十字路口的老马家,里面人不太多,众人围了两个桌子,一人一大碗羊肉泡外带两个馍,吃的特香,当然方明华忘不了取三瓶西风特曲。

方明华不抽烟,但酒量不错,频频给大伙倒酒,很快一个醉醺醺的,开始称兄道弟起来。

“小方,你也别,别叫我.陆编辑,我比你长几岁你叫我陆大哥得了,来干一杯!”陆遥喝的满脸通红。

“陆大哥,干杯!”方明华急忙举起杯子。

不过心里嘀咕:你可要少喝酒啊,注意身体!

当然现在不是说这话的场合。

什么陆大哥、陈大哥、贾大哥、李大姐方明华认了一大堆大哥大姐,最后大家尽兴各自回家。

一算账,连酒带泡馍,羊肉泡5毛钱一碗,算下来九块八毛钱!

半个月工资没了!

不过也值啊。

认识了一帮秦省文坛未来的大佬。

感谢树尘投的月票

(本章完)

第11章 领稿费的快乐时光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下午有人请客,葫芦头、酸汤水饺、甚至臊子面大家也不讲究,就是图个气氛,当然酒是少不了的。

方明华和这些人的关系熟络起来。

杂志社也很快兑现了稿费,今天是个周末,下午方明华接到财务室的通知去领稿费,也不用邮寄汇款单之类,到财务室签字即可,领到323.5元。

这年头,著作稿是每千字3元——10元,翻译稿是2元—7元。

《延河》杂志社给了自己千字8元的稿费,算是相当不错了。

所以说,80年代的作家是发不了财的,当然吃喝不愁,耗费几年写一部数十万的小说,稿费也就几千块,如果稿费超过800元还要交税。

要发财要等到90年代以后,版税制的确立以后,而第一个吃螃蟹就是王朔。

还早着呢。

当然出名还是很快的。

不过方明华也挺高兴,最起码版权牢牢抓在自己手中啊,没准后面谁要改编拍成电影也说不定。

还有300多元也不算个小数目,比自己一年工资都高。领到稿费,装在信封里他小心翼翼藏在贴身口袋里,下班后就兴冲冲回家,刚走到街上就看到一辆电车停靠在公交站,一个姑娘从车上挤下来。

“小妹!明丽!”方明华赶忙招呼。

“哥,你下班啦?”

“嗯”方明华答应了声,上下打量姑娘。

“哥,你这是咋啦?”方明丽被哥哥看的浑身不自在。

“衣服太旧!得换新的。”

“还有,这裤子土里土气的,干脆买条牛仔喇叭裤,既好看又暖和!”

“还有这鞋.”

看到方明华自顾自的说,姑娘笑了:“哎呀哥,是不是发工资了?好像没到月底吧?”

“不是工资是稿费!哥写了篇小说发表了,你猜挣了多少?”

“多少?”

方明华凑到妹妹耳边低声说了句。

“哎呀这么多,是真的?”

“哥怎么会骗伱?这是稿费!”方明华拿出装钱的信封,又把自己的写的小说简单说了遍。

“哇哥,你真了不起,成作家啦”姑娘兴奋的跳起来。

“嘘谦虚、低调!”方明华赶忙说道。

“嗯嗯。”姑娘赶紧点头。

“相信我的话了吧?明天咱们去民生百货,给你买新衣服新鞋!”方明华一脸豪气。

没想到妹妹却说道:“哥,不用啦,我这一身就挺好。你还是把钱存起来别乱花还要给我娶个嫂子回来呢。”

“早呢。”

“不早啦要不晚上你请我和冬梅一块看电影怎么样?”

又是那个什么冬梅!

“别,千万别。”

回到家,方明丽自然嘴快,向父母说了方明华写小说获得稿酬的事,全家人自然很高兴。

老妈张凤兰兴奋的不得了。

女儿是大学生,儿子也成了作家了!

老爸方长河很淡定。

“写一篇小说就成作家了?娃他妈,出去别乱说!”

“行,行儿子,赶紧把钱存起来,别乱花,要给你娶媳妇用!”

我@#%……

不过最后,方明华还是到骡马市给妹妹买了一身新衣服。这马上就过年了,不穿新的怎么行?

当然更不会亏待自己,厚着脸皮问单位领导要了一张自行车票,买了一辆永久牌二八大杠——价值人民币168元!

七八十年代初非常时髦的“三转一向”啊

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再加上一个收音机。

哈哈,哥现在已经有“一转”了!

为此老妈骂他败家子,不过方明华振振有词:你看现在上班谁不骑自行车?还有,马上就要上函授班吗?去西大坐公交太挤耽误事,还不如自己骑自行车呢?

要不,让老爸别每天骑车钓鱼,把他那辆旧飞鸽让我骑?!

1980年马上就要过去,今天是周日休息,方明华还在房间呼呼大睡,就听到外面传来敲门声。

“哥,快起床,要上函授课,要迟到啦.”是妹妹方明丽。

没办法,方明华只好从被窝里爬起来。

今天是西大函授班开课第一天,他不得不去。

简单洗漱完,兄妹俩吃着老妈准备好的热气腾腾的馒头,匆匆下楼,方明华推出自己的那辆崭新的永久自行车,带着妹妹向西大方向驶去

今天天气格外冷,街上也都行人匆匆。

“哥,你最近在看什么书?”方明丽坐在车座后面问道。

“《故事会》,是张宝福买的,我没事看了看。”

方明华老实回答。

“啊?怎么看那种书呢?”方明丽提高声音:“哥,《故事会》里的内容很俗气,我们老师说别看那些,污染心灵!”

方明华听了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不过现在是1980年,通俗文学还没兴起,更没有地摊上那些打着擦边球的杂志,《故事会》里讲的那些故事就成了许多青年的最爱。

但哪些故事就算污染心灵?

哎.这丫头实在是太纯洁了。

“哥,如果你没书看我向你推荐一本书吧,我最近在看王濛写的《青春万岁》”姑娘又热情说道。

“我看过。”

“是吗?我非常喜欢杨蔷云这个角色,也喜欢序章里的那首诗:”

方明丽说着,坐在后座上情不自禁在大街上朗诵起来:

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

让我们编织你们,用青春的金线,

和幸福的璎珞,编织你们。

从来都兴高采烈,从来不淡漠,

眼泪,欢笑,深思,全是第一次.

旁边的路人经过,看着,听着有的甚至报以微笑。

这就是八十年代啊。

如果再过若干年,某个姑娘再在大街上朗诵诗歌,别人会不会认为她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

方明华也被妹妹的热情感染了,加快了蹬车的速度。

“哥,我朗诵的好听不好听?”

“好听,简直和播音员一样。”方明华夸奖道。

“我们文学社的李丽朗诵才好听呢。”

骑车到了西大,方明丽要去教室自习,兄妹俩分手,方明华先找了个车棚停好车,然后按照通知书上写的地址来到教务处报名先交了学费,领一摞书塞到书包里,这才匆匆到教三楼的一座阶梯教室。

教室里已经有好些人,方明华东张西望想找个位置坐下,突然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方明华!”

方明华仔细一看,一个留着板寸的青年,正冲着他喊了声。

这个青年手里夹着一支烟,穿着绿色棉大衣,下面却穿着一条牛仔喇叭裤,军用翻毛皮鞋。

这身搭配看上去有点滑稽,但在这个时代可是非常时髦。

“愣着干嘛?咋地不认识了?”青年笑着又问了句。

方明华脸上也露出笑容,回答道:

“怎么会呢?赵红军!你要来上函授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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