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0章 周家散伙,工作抉择

周辰的话,让李素华,乔妈和周秉义三人都是脸色稍缓,可周蓉的脸色却变得有点不好看了。

“对,对,昆儿说得对,看看你家秉昆多懂事,这事包在婶身上,婶肯定想办法帮你选个好地。”

乔妈对着周辰不断夸奖,不过这毕竟是人家的家事,所以她又看向了李素华。

“昆儿妈,你来表个态。”

李素华满脸为难:“姐啊,你说这十个手指头伸出来,咬哪个不疼啊,我没法表态,唉。”

乔妈有点着急,作为街道的积极分子,她把动员下乡这件事当做了自己的职责,一刻都不想耽搁。

“那我来说说我的意见吧。”

李素华也没好办法,于是点了点头。

“秉昆去,小子去,安全。”

周辰假装高兴的点点头,可周蓉就急了:“婶儿,春燕俩姐姐也不是小子呀。”

乔妈:“我们家是三个丫头,没得选,我当然也不放心啊,可没办法,要是赖在城里,也不是不行,可人家不给安排工作,年纪轻轻的就在城里闲着,那不就成废人了吗?”

周辰默然不语,这就是这个年代的现象,工作不是你想找就能找的,必须由国家统一分配,哪怕是临时工也一样受到限制,没有当地机关街道的分配,根本就找不到正经工作。

就像电视剧里的郑娟,水自流等人,如果他们能找到工作的话,也不至于在家待着,或者是到处乱混。

周辰对这个年代了解不多,所以并没有想过要强出头,还是顺着政策来,是最安全的。

通过‘周秉昆’的记忆,再加上他了解到的,要说这个年代什么职业最安全,那毫无疑问,一定是工人阶级。

在国内那么大的群体里,工人是数量最多的,也是最安全的,更是象征着铁饭碗。

李素华沉默不语,全然不像之前那样反对,很明显,就这个下乡的问题上,她更偏心周蓉。

不过周辰也能理解李素华,为人父母的,换做是他,在这种事情上,儿子和女儿做选择,他也肯定让儿子去。

最起码在‘他’的记忆力,李素华对待他们三个子女,是公平的,反倒是周志刚,更偏心周秉义和周蓉。

走到李素华旁边坐下,周辰安慰道:“妈,你别难过,我肯定没问题的。”

瞥了一眼周辰,周蓉满是不甘,她再次说道:“婶儿,春燕俩姐姐你也不放心,不还是让她们走了,我怎么就不行?”

乔妈:“要是把你跟我家那两丫头,搁到一起,我对我家两个姑娘反倒是放心了,蓉啊,你太招人,太漂亮了,就咱们这光字片,哪个小年轻心里不惦记着你。”

“所以我离开光字片不是更好吗?”

李素华急道:“傻姑娘,这能一样吗?咱光字片的小伙子,最多也就是看看你,看就看,又不少一块肉,可到了别的地方,你指不定会出什么事呢。”

“妈。”周蓉很不服气。

这时,作为大哥的周秉义走了进来,说道:“婶儿,妈,我建议,还是让秉昆去吧,周蓉留下。”

周秉义的话得到了乔妈和李素华的认可,但周蓉却很不满意的叫道:“哥。”

周秉义没有理她,他觉得妹妹这么想去,肯定是心疼弟弟,想要代弟弟去,可他也认同母亲和乔婶儿的话。

“周蓉,难道你还要我再把婶儿刚刚的话再说一遍吗?”

周辰看着这一幕,真的是感慨,周蓉绝对是从小含着金钥匙长大的,一家人都宠着她。

可能也就是因为所有人都宠着她,所以才会把她养成了那种自私自利,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周蓉说服不了其他人,只能气鼓鼓的看着母亲:“妈。”

李素华哪有什么主意,她不想女儿走,于是很无奈的说道:“蓉啊,这种大事,妈做不了主啊,要不等你爸回来,跟你爸商量商量。”

说曹操,曹操到,周志刚的声音传了进来:“我回来了。”

看到周志刚走进来,乔妈顿时站了起来:“那你们一家就好好商量商量吧,我就先走了,还要去其他人家里动员呢。”

周志刚在炕上坐下来,他小心翼翼的从口袋掏出了照片袋,如若珍宝的取出照片。

“爸,全家福取回来啦。”

看到照片,一家人顿时伸长了脖子。

周志刚拿出照片,“照片一共五张,一人一张。”

说着,他把照片送到了每个人的手中。

周辰接过照片,以他的眼光来看,这样的照片自然是很差劲,没彩色的不说,灯光也很暗,人脸更是模糊。

不过他也知道,在这个落后的年代,即便是这样的照片,也不是谁都舍得照的。

发完照片,周志刚把底片递给了李素华:“这是底片,放在家里,保存好了啊,这很可能是咱们家最后一张合影了。”

李素华推了周志刚一把:“你说的这叫啥话。”

周志刚叹道:“实话,我和秉义马上就要出发了,我们两个还都是两年只有一次探亲假,什么时候才能再回来,还要看领导的安排……”

说了一大通,最后由周志刚做出决定,周蓉留下,周辰下乡。

虽然这是李素华想要的答案,可真的听到周志刚说出来后,她还是非常难受,抱着周辰哭个不停。

周辰能够感觉到这位母亲的不舍和舐犊之情,这也让他慢慢的接受了这个母亲。

几天时间很快过去,周秉义和周志刚是同一天离开,一家人先是送走了周秉义,然后又送周志刚。

在送周志刚的时候,周蓉还想着周辰抱她,让她亲吻父亲,跟父亲做最后的告别,可周辰根本没鸟她。

即便只是相处了几天,但他也见识到了周蓉的性格。

在父母大哥面前各种撒娇卖萌,在他面前,则是各种指手画脚,周辰稍微不如她意,就吵闹起来。

这几天,两人没少吵闹,虽然每次周辰都会被周志刚训斥,但他依然不惯着周蓉,一次都不行。

除了跟周蓉对刚之外,他其他方面都表现的规规矩矩,反正在老周家一家人眼里,他还是以前的周秉昆,没啥区别。

送走了周志刚和周秉义,接下来两天,李素华就带着周辰到处托人,希望能给他找个靠近,又安全的地方下乡。

周辰知道这都是无用功,因为周蓉很快就会不辞而别,但他依然跟着李素华到处走街串巷,就当是熟悉熟悉光字片的环境,以及这个年代的特色。

这天,李素华跟街道主任商量好了周辰的下乡地方,准备明天就来办理。

可回到家后,就发现周蓉已经留下一封信,不告而别。

从信里知道了周蓉去了贵州,并且在三天后,周蓉的同学兼舔狗蔡晓光来到了周家,解释了周蓉为什么要去贵州。

李素华得知了这个事情后,差点当场气晕过去,当晚就生病了。

周辰对周蓉的离开,倒是一点都不难过,甚至还想要拍手称快,这个祸害早走早好,让她去祸害冯化成去吧。

…………

短短时间,周家就从五口人,变成了现在的两口,周辰也在光字片住了半个多月。

半个多月的时间,周辰已经渐渐地熟悉了这里,习惯了每天早上倒泔水,打水,排队上公共厕所……

闲暇之余,他则是把周秉义留下的书拿出来认真阅读,想要了解这个时代,读书和看报纸是最方便的。

倒是李素华对自己这个老疙瘩这些天不到处乱跑,在家看书看报纸,感到十分惊讶,经常夸奖自己的老疙瘩长大懂事了。

周辰躺在炕上,大腿翘二腿,认真的看着书,忽然听到外面有人大喊。

“秉昆,秉昆。”

“谁啊。”

“是我,国庆,还有赶超。”

周辰一听,就知道来人是谁,是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肖国庆和孙赶超。

将两人带进屋,周辰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都是跟他差不多,肖国庆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孙赶超则是跳脱些。

“国庆,赶超,你们怎么来了?”

三人都是发小,一起长大的,来了之后也没客气,跟周辰坐在一个炕上。

“我们专门来找你的,你这些天啥情况啊,怎么都不去找我们玩了?”

光字片同龄的人虽然有很多,但并不是谁跟谁都能玩到一起的,在这一片,他们三个是最铁的。

周辰道:“这不是天比较冷吗,我就在家看看书,打发打发时间,你两来找我,肯定不仅仅是来找我玩的把?”

孙赶超道:“秉昆,我们俩今天过来,是来告诉你,我和国庆被分配到了木材厂,听说木材厂还有空缺,你要不也去街道商量商量,跟我们一起去木材厂上班?”

“木材厂啊。”

电视剧里的周秉昆,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木材厂,不过到底是什么时候进去的,剧情没有细说。

其实这些天,他并不仅仅只是在看书,也在思考着自己以后的出路。

在这个全是国企的年代,他的那套商业手段肯定是派不上用场,最起码近十年派不上用场。

考大学的话,那也要等到77年,所以在77年之前,他必须要找一份工作。

在很多人眼里,木材厂是国企,但周辰清楚,木材厂是没前途的,去了也只是当苦力。

他的身体素质很优秀,可年纪轻轻就去当苦力,这不是他期望的,他也没必要按照原剧情按部就班的去木材厂当工人。

他是工人家庭出身,有一次分配工作的机会,但也仅有一次,若是他不服从分配的话,以后就不会再有机会分配。

所以对他来说,第一个单位是非常重要的,比起去当苦力,他当然更愿意去当脑力劳动者。

肖国庆高兴的说道:“对啊,我们去木材厂工作,一个月最少能拿十几二十块,多少人打破头都进不去呢。”

国企厂,还有编制,这的确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工人家庭出身的优先,城市户口优先,至于那些没户口的,家庭有问题的,想都别想。

孙赶超带:“昆儿,叔是八级工,又是支援大三线的优秀工人,婶儿还是街道的积极分子,若是你想去木材厂的话,肯定没问题,我们三个一起去,到时候我和国庆还能罩着你。”

三人之中,周辰是最小的,肖国庆大两岁,孙赶超大一岁,即便是工厂上班,抱团肯定有好处。

“这个,我要好好的想想。”

周辰没有当场答应,他也知道这两个发小是好心好意,但他不是以前的周秉昆了,他有自己的想法和计划。

肖国庆和孙赶超跟周辰聊了很久才离开,在他们离开后,周辰就在思考自己的出路。

在这个年代,工人无疑是最安全,最铁的饭碗,可绝大多数工人都是卖苦力。

虽然周辰有着丰富的知识和底蕴,但他现在毕竟只有十七岁,在排资论辈的工厂里,不熬个几年根本不可能出头。

去工厂上班,在他看来,并不是上策,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可除了工人之外,还有什么好的工作可以选择呢?

因为对这个年代的陌生,周辰只能通过这部电视剧的剧情来分析。

苦思冥想了许久,周辰忽然想到了一个人,就是剧情里,对周秉昆有提携之恩的,《金土地》杂志的主编,邵敬文。

邵敬文在电视剧里的出场不算多,但却是一个非常好的长辈,为人有情有意。

为了能帮周秉昆弄到出版社的编制,费心费力,在周秉昆落难的时候,不远千里的去找周秉义,想要求他帮忙。

这种品质真的是十分难得。

除了品质,邵敬文能在这个年代,稳坐出版社一刊杂志的主编,没有受到波及,也可以看得出他为人很精明,懂得趋吉避凶。

若是能搭上邵敬文,去出版社工作的话,绝对要比去工厂更好。

当然了,若是去了出版社,用笔头工作,在这个年代,也是比较有风险的,冯化成就是一个例子。

思来想去,周辰还是觉得可以试一试,不过他不喜欢打没把握的仗,所以在去找邵敬文之前,他必须要做一些准备。

(本章完)

第551章 郑娟,邵敬文

在这个年代,人的平均生命都很短,十七八岁就参加工作的人很普遍,不过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十八岁之后才会参加工作。

进入工厂,大多数都是干的体力活,在这个工人积极向上的年代,大家都以努力工作为荣。

只不过年纪太小的话,干活肯定不如成年人,所以大多数工厂,除非是特殊情况,一般都是招成年的工人。

周辰现如今才刚过十七周岁,所以他待在家里,李素华也没有说什么。

男人走了,大儿子和女儿都走了,现在家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人,再加上周辰这段时间都是认真看书,李素华自然不会说什么,反而是觉得自己的老疙瘩真的是懂事了。

光字片真的是太落后了,一到下雨天,周辰根本不愿意出门,那道路,那淤泥,真的是无处下脚。

肖国庆和孙赶超又来找周辰玩了几次,不过前段时间两人都去木材厂上班了,这段时间也就没有再来。

这个年代,娱乐活动匮乏,再加上光字片又是个穷地方,那就更没有什么娱乐的地方。

周辰观察了一个多月,发现这个年代的人是真的勤快,除了小孩子,大人仿佛有做不完的事情一样,每天都在忙碌着,不像几十年后,各种宅男宅女无数。

虽说待了一个多月,已经慢慢的适应了,可有些地方还是无法适应。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吃。

这个时期的物资实在是匮乏,反正周辰这一个多月,就吃过一次肉,还是过年时剩下的。

平时都是玉米面,馒头,加点炒酸菜,咸菜,有时候一天就吃两顿,还都是一样的。

这一个多月下来,周辰感觉自己的嘴都淡出个鸟来了,有时候看到老鼠,都特么有种想要吃掉它的冲动。

这还是他活了那么多年,第一次觉得吃饭,是如此艰难的事情。

即便是当初他在欢乐颂世界,身在孤儿院,吃食方面也比在这里强了无数倍。

“妈,我出去转转啊。”

周辰从屋里走出来,对着炕上正在织毛衣的李素华说道。

“去吧,去吧,早点回来啊,别在外面瞎胡闹。”

李素华头都没抬,最近一段时间,小儿子的懂事让她很欣慰,不瞎玩了,还整天待在家里看书。

“知道了,妈,我走了。”

光字片说大不大,但说小也绝对不小,现如今估计有大几百户人家住在这里,违章违建现在已经初现端倪。

没办法,现在哪家不是好几个孩子,孩子多了,自然就需要住的地方,可地方就那么大,住不下,就只能在房子周围再盖,哪怕是土坯房,也比没地方住要好。

走着走着,就到了太平胡同。

如果说光字片算是比较乱的话,那太平胡同就是乱上加乱,房子是左一个右一个,隔几米就要转个弯。

即便是周辰记忆力很好,可第一次来,也是绕的有点晕,根本找不到郑娟的家在那里。

绕了一圈,周辰无奈的离开了,他今天过来,也只是打探打探,并没想着去问人。

太平胡同没有找到郑娟,周辰准备去电影院那边试试。

现在冬天还没有过去,郑娟他们家应该是在卖糖葫芦,电影院人流量是不错,但恐怕也赚不到几个钱。

电影院是属于标志性的地方,所以周辰根本不费劲的就找到了电影院。

电影院门口,不止一个人摆摊,但周辰很快就锁定了目标。

那是一辆手推车,推车上放着很多鲜红色的糖葫芦,现在的糖葫芦当然没有几十年后那样种类繁多,就是最简单的山楂球串起来,卖相很一般。

手推车后面站着两个人,一个看起来很苍老的妇人,还有一个很年轻的女的。

“您好,请问是要买糖葫芦吗?”

郑娟看到有人来到自家摊位前,顿时满脸笑容的问道。

周辰看着面前的年轻女人,那特殊的磨砂嗓,几乎可以确认,她就是自己的目标,郑娟。

郑娟穿着破旧的棉袄,脸上也是被风吹的干燥发红,嘴唇上有一点黑痣,扎着两个麻花辫,没有什么美感可言。

但仔细一瞧的话,就会发现她五官精致,那双眼睛既大又明亮,给人一种柔柔弱弱的感觉。

“多少钱一串?”

“两分钱。”

周辰听后一愣,活了那么多年,他虽然见过一分两分的硬币,但还真的没有用过。

两分钱一串糖葫芦,一百串也就两块,可一天能不能卖到一百串都难说,更何况还要去掉成本费。

关键是,在这个年代,钱其实并不是最难得的,那些粮票,肉票,工业卷等等,才更难得。

没有户口,没有工作的人,根本得不到这些票卷。

由此可以看出,郑娟一家三口是真的过的艰难,否则电视剧里也不会跟了涂志强,甚至在知道涂志强有问题的情况下,也不愿意离开。

“给我拿一串。”

“好的。”

郑娟手脚麻利的给周辰拿了一串糖葫芦,又从周辰手里接过了两分钱。

周辰接过糖葫芦,也没有再留下,冲着郑娟笑了笑,就离开了。

已经找到了郑娟,以后有的是机会接触,没必要这么着急,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工作,天色不早了,他要回去准备。

郑娟也没有让他失望,虽然现在的模样不咋样,但那是没有打扮,相信打扮过后,肯定又是另一番模样。

人都是慕美的,有漂亮的,肯定不会选丑的。

糖葫芦并不好吃,但周辰这些天吃的也不好,糖葫芦勉强让他嘴里多了不一样的味道。

第二天,差不多时间,周辰又来到电影院。

“给我拿一串糖葫芦。”

郑娟抬起头,看到周辰这张熟悉的面孔,稍显诧异,但还是麻利的拿了一串糖葫芦。

周辰付了钱,冲着郑娟笑了一下,就又离开了。

第三天……

第四天……

第五天;

“一串糖葫芦,谢谢。”

连着五天,几乎在差不多的时间出现,想要让人记不住都难。

这一次郑娟没有立刻拿糖葫芦,而是看着周辰,问道:“你很喜欢吃糖葫芦吗?”

这不是周辰和郑娟的第一次对话,但却是第一次说起买卖无关的话。

周辰问:“怎么了,不喜欢吃就不能买吗?”

郑娟摇摇头:“不是,就,就是糖葫芦吃多了,对牙不好。”

周辰顿时笑了起来,这个郑娟还真的挺有意思,自己就是卖糖葫芦的,结果却说糖葫芦吃多了对牙不好。

多淳朴善良的姑娘啊。

“没事,我牙口好,以后还会再来的,先走了。”

周辰拿起糖葫芦,对着郑娟摆摆手:“对了,我叫周秉昆,家住光字片。”

说完,他就转身离开了,郑娟则是默默的注视着,直到周辰的身影消失。

“娟儿,这个小伙子,他好像喜欢你。”

站在旁边,一直都没有说话的郑大娘,忽然对女儿郑娟说道。

郑娟顿时害羞道:“妈,你别瞎说,哪有的事,谁能看得上我啊?”

郑大娘叹道:“娟儿,你别这么说,你那么漂亮懂事,是我没本事,拖累了你。”

其实郑娟也是可以下乡的,只不过她放心不下老迈的母亲和瞎眼的弟弟,所以躲掉了下乡。

但也正因为如此,她就再也找不到工作,又没有户口,日子才会过的异常艰难,只能跟着母亲摆摊。

“妈,你别这么说,要不是您,我和光明早就已经死了,我孝敬你是应该的。”

日子过得是很苦,可郑娟从来都没有怨天尤人过,只想通过努力,让母亲和弟弟过的更好。

郑大娘岔开话题:“刚刚那个小伙子,说他住在光字片,那就在我们太平胡同旁边,娟儿,要不妈回去打听打听?”

她很清楚像她们这样没有城市户口的人,想要在这里生活下去有多难,若是想要改变当前的处境,就只能找一个有城市户口,有工作的男人。

但她也很清楚,事情并没有那么容易。

所以她看到周辰好像对自家闺女有好感,才会迫不及待的想要去打听打听。

郑娟更害羞了:“有什么好打听的,妈,你别说了。”

她当然也想要找个好男人,可她更清楚,以她的条件,根本没有挑选的资格。

刚刚那人一看年纪就不大,长得也不差,最关键的是,住在光字片,那一片可都是有城市户口的,条件比她们太平胡同强太多了。

接下来几天,周辰没有再去电影院买糖葫芦,因为这几天天气都不好,来回一趟太远,太麻烦了。

连着几天没有再见到周辰,郑娟心里有点不好受,虽然她本来就没抱希望,但周辰真的不出现,她还是觉得难受。

周辰通过打听,找到了出版社的位置,蹲了几天,问了不少人,确定了邵敬文如今就是杂志社的主编。

《金土地》杂志是属于江辽出版社的一部分,是正儿八经的国企单位,能在出版社担任主编,说明邵敬文本事不小。

又蹲守了几天,这一日,周辰终于找到了机会,看到邵敬文从出版社出来。

邵敬文下班后,眉头紧锁的推着自行车离开社里。

他这些日子比较烦恼,这几年出版社和《金土地》这刊杂志的日子都不太好过,因为社里不少有学识的人都离开了。

虽说市里又给安排了一些人过来,但说实话,那些后来的人,水平比起之前的配制人员差了不少,这也导致了他们这刊杂志的销量越来越差。

国企单位是不用担心盈利,下面的人也不用担心工作,可对于他这个负责任的主编来说,心里是真的很着急。

最近一段时间,杂志编辑的内容是越来越差,很多东西都不能写出来,发表出去,他真的是亚历山大。

心中揣着事的他,也没有骑,就这样慢吞吞的推着。

“邵老师。”

听到有人叫自己,邵敬文抬起头,只见一个青年小伙站在他的前面。

“你好,请问你是?”

叫住邵敬文的,自然就是周辰。

“邵老师,您好,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周秉昆,家住光字片,我个人很喜欢诗文和写作,今天冒昧来找您,是因为我写了一些诗和一篇故事,想要请您帮忙掌掌眼。”

“你自己写的诗和故事?”

邵敬文满脸怀疑,他看得出来,眼前的小伙最多二十岁左右,这样的人能有多少阅历,能写得出好的诗和故事?

周辰当然看得出来邵敬文的怀疑,他依旧很谦卑的说道:“是的,我本人有一个文学梦,只是现在无法上学,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写作水平;我听人说,您是咱们吉春市很有名,很愿意提携后辈的主编,所以我才冒昧来打扰您,希望您能抽出点时间,给我一丁点的评价。”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周辰说的还这么好听。

邵敬文本身就在烦恼出版社的发展,周辰的忽然出现,倒是让他提起了兴趣,不管周辰有没有天赋,提携后辈,他的确是有兴趣。

“这样啊,那我就帮你看看,周,周……”

“周秉昆,邵老师,我叫周秉昆。”

“好,来,我们到这边。”

邵敬文推着自行车,让周辰跟着,来到了路边。

“周秉昆。”

周辰立刻把自己早就已经准备好的本子从包里拿了出来,翻开书页,递给了邵敬文。

“邵老师,这本是我写的一些现代诗,另一本是我写的一个小故事,是一部家国情怀的长篇小说,这里是我写的开头的一部分,还请您点评点评。”

邵敬文接过本子,放在眼前,推了推眼镜,认真的阅读起来。

一开始的时候,他还是漫不经心,没怎么太在意,可看了几句后,他的表情顿时就变了,又推了推眼镜,认真的阅读。

几分钟后,他很是震惊的对周辰问:“这几首诗,真是你写的?”

周辰点点头,道:“是的,邵老师,这是我前段时间作出来的,您是第一个阅读的人。”

“好,好,好,你这几首诗写的太好了,太好了。”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邵敬文神情激动地叫出了声,但很快就意识到了失态,声音放的很低。

周辰看到激动的邵敬文,心中也是松了口气,幸好他穿越之后,养成了阅读的习惯。

虽然没有专门研究现代诗,但也是看过很多,记住的也有不少,现在终于是派上了用场。

邵敬文忽然将本子合了起来,然后对周辰问道:“小周,还没吃饭吧?”

周辰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他确实没有吃饭,因为他不知道邵敬文到底什么时候下班离开,所以早早就来等着了,自然没有时间吃饭。

邵敬文热情的抓住周辰的手:“走,我请你吃饭,咱们边吃边聊。”

周辰赶紧道:“邵老师,还是我请您吧。”

邵敬文道:“行了,你应该还没有上班吧,别说了,我知道一个地方饭菜不错,跟我走。”

在邵敬文的带领下,他们来到了一家饭馆,邵敬文还专门要了包间。

看着连续上了好几个菜,周辰赶紧道:“邵老师,您点的太多了。”

“没事,我还有很多票没用,你就放心的吃吧,咱们一边吃,一边聊。”

邵敬文很是大方,招呼着周辰吃喝,随后又把周辰的本子拿了出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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