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6.第694章 贵飞的执念 老王的格局

第694章 贵飞的执念 老王的格局

“你去吧,建昆都把话说了,小梦又盼了好些年,要是不让她去,臭丫头还不得哭死?哭还是轻的,最怕她泄了念书的气儿。这人呐,还是得有文化。”

夜渐深,已是凌晨时分,年夜饭吃过,春节晚会也看了,守岁到零点后,李家老两口回房睡觉,见老婆子辗转反侧睡不着,李贵飞叹息着说道:

“我也舍不得这丫头,可是没办法,去首都念书肯定对孩子好。她又是头一回离家,还是去这么远的地方,咱俩肯定要跟去一个,不然怕丫头想家。”

“那你呢?”

“我留在家里。知道你惦记平安,咱俩约个时间,比如每周末通次电话,我抱来平安打给伱,时常听听声音估计就没那么想了。”

胡秀英蓦地有些鼻酸,伸开很多年前就已经不再光滑的手,把她的男人抱进怀里,她总觉得孩子们不太理解他们的父亲,其实他是多好的一个人呀。

他不愿下地干活不是懒,仅仅是因为他不想种田。

他是有文化的人,也不应该种田不是吗?

或许是年夜饭吃得太补,老婆子这样凑过来,弄得贵飞懒汉浑身燥热,接着在胡秀英的一声惊呼中,贵飞懒汉翻身将她压在身下。

“你、还行吗?”

贵飞懒汉勃然大怒:“臭婆娘,这叫什么话?今天叫你尝尝我的厉害!”

夫妻间的床笫之事,就不好多表了。

初一开始,各家各户忙着串门拜年,老李家也是一样,大哥李建勋有自己的人家,得拜他家的年,女人又不兴拜年,于是李建昆和李贵飞分头行动,今年的年饭年酒李建昆是能推就推,因为实在没时间。

年前从首都坐火车回到市火车站时,他顺便买了张初六前往陕西的火车票,早前与强哥约好了,到时在西安碰头。

花了三天时间,老李家的年算是拜得七七八八。

初四这天李建昆颠着大凤凰做最后收尾,李贵飞没再出门,也盼来了他最惦记的人——王山河。

有些消息李贵飞早听说了,如今通过小王一确认,知道真是这么回事后,心头熄灭许久的那缕搞事业的火苗,嘭地一下燃起来,越发呈熊熊之势,无法遏制。

下午,李建昆喝得晕乎乎地回到家后,贵飞懒汉火急火燎把小儿子拽到自己的房间。

咔!

房门关起,倒闩插上。

李建昆坐在铺着大红牡丹垫被的床沿边,瞅着转身向他走来的贵飞懒汉一脸茫然:“怎么个意思?”

“我问你,王秉权两口子开年后,是不是准备和山河一起去首都?”

“啊。”李建昆点头。

这事儿老王两年前就在盘算,他们两口子只有一个独苗儿子,现在在首都奔事业,儿媳妇也是首都姑娘,看情况以后肯定会定居在首都。

与其说服儿子放弃现在的事业,让儿媳妇远离娘家,回到望海这个十八线小县城来。王秉权想得很透彻:倒不如他们两口子搬去首都。

一来不让儿子和儿媳妇为难。

二来,那才是广阔的天地。大有可为!

现在私营经济正式放开之后,再也没什么能阻止老王一颗躁动的北迁之心。

这些李建昆还没回家前已经听山河讲过。

两年前他不赞同,现在时机确实成熟了,老王到首都之后想开店或想办厂,都不成问题。

贵飞懒汉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一抹弧度,道:“难怪早有信儿传出来,他的那两家厂子在找人接手,那可是两个好摊子。”

贵飞懒汉虽然很不待见王秉权,见不得他在领导面前虚溜拍马的模样,犹记得某年他因为莫须有的“懒罪”,被逮到公社接受教育,而王秉权那天正好在公社接受表彰。

要知道,俩人是同年,小时候在私塾还是同桌。

但贵飞懒汉又不得不承认,王秉权这家伙经营厂子还是有一套的。

水平不在他之下。

比起狗屁不通的李大壮要强出天际。贵飞懒汉心想:这王八蛋嘚瑟不了多久,他的生意经主打一个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迟早捅出篓子。

而王秉权这两家厂子则是稳打稳扎,底子非常好,有点能耐的人接手过来都是赚,倘若到他手上,做大做强不是梦。

换句话讲,这是个现成的便宜,不捡白不捡,捡了能省至少几年光景的发展。

“哦!”李建昆恍然大悟,敢情在打这个主意。“我说你何必折腾呢?安安稳稳地享清福不好吗?”

贵飞懒汉怒怼道:“你不是很有钱了,你怎么不享清福,还要奔?哦,兴你有梦想,不兴我有?”

李建昆:“……”

奶奶的,他心说哥们才二十郎当,你年过半百,能比吗?

还梦想……丢!这家伙竟然真的有个当老板的梦。

“你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跟王秉权关系好得很,你一句话的事。”贵飞懒汉死死盯着小儿子说。

话是这么个话,问题是李建昆打心眼里不想让这家伙折腾。

这里头有个逻辑关系发现没有?

他但凡一折腾,一准出事。

当年要搞砖瓦厂,去中原进设备的路上被劫道,丢了进货款五千块,后面偷偷借高利贷到期没还上,债主又惦记上砖瓦厂,连人都给绑去,差一点交代了。

再往后办了个做袜子的作坊,正赶上整治,逮进去了,险些吃上几年牢饭。

再瞧瞧这两年,他没折腾了,嘿,屁事没有,家里风调雨顺的。

该说不说,这家伙有毒。

李建昆看他一眼说:“要不咱还是算了吧……”

“你不把这事儿办了,那我不让你妈去首都,或者我去!”贵飞懒汉打断他吼道。

李建昆睁大眼睛:“你威胁我?”

“是!”

李建昆:“……”

他想这要不是亲爹,非叫你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你也不为我想想。”

贵飞懒汉默默观察着他的表情变化,态度突然软下来说:“你妈走了,我上哪儿吃饭去?我像那种会顿顿做饭的人吗?我和你妈几十年一直待在一块,她一走我能不惦记?种田我是不可能种田的,总得找点事干分散下注意力吧。”

这几句话倒是把李建昆拿捏到了。

李贵飞会做饭,手艺比老妈只强不差,问题是像他自己说的,心血来潮让他做一顿行,如果顿顿做饭,他大概率宁愿不吃。

等下次回来怕是要见到一副皮包骨头。

老王的两家工厂里都有食堂。

另外,李贵飞的很多话虽然都不能信,但他和老母亲长期分隔两地会惦记这一点,李建昆是相信的。

常言道养条阿猫阿狗还有点感情,老母亲可养了他大半辈子。

“你给我妈出主意,让她陪着小妹去首都,你留在家里,是不是老早就在打这个主意?”

“瞎说!”贵飞懒汉义正言辞道,“两码事。我那是做出牺牲知道不?”

李建昆翻了个大白眼,有数了。

“我跟你讲,你一直瞧不起王秉权,或者说一直觉得自己不比他差,他王秉权可把这两家厂子经营得有声有色,这么多年没出过问题,而且现在政策还宽松了,你要是接手过来搞出什么乱子……你可远远比不上王秉权!”

贵飞懒汉大喜:“这么说你答应了?”

李建昆刚才已经深思熟虑过,老王的这两家厂子都是老厂,从经营模式到人员构成,经历过历史和组织的检验,以前都没事,现在只要不乱搞,按部就班地发展,更不大可能有事。

这是其一。

其二,把李贵飞一个人撂在家里,他确实不太放心,老母亲肯定也一样。待在工厂身边常有人陪着,不缺吃饭的地方,还有电话能随时联系,自然更好。

李建昆答非所问道:“我刚说的话你听见了吗?”

“一字不漏。”

贵飞懒汉喜上眉梢,站在小儿子面前,抬手拍拍他的肩头道:“放心,你说的没错,我是看不起他王秉权,他算个啥?读书时连我一般的成绩都没有,只是他那套四处钻营的路数我不屑。现在时代变好了,等着瞧吧,他王秉权能把这两家厂子经营好,我只会比他干得更好。”

“哎——”李建昆叹了口气道:“你没明白我的意思啊,这是重点吗?”

“嗯?”

“别搞出乱子才是重点!”

贵飞懒汉:“……”

格外不爽!他知道儿子还是瞧不起他,认为他比不上王秉权。他要化悲愤为力量,让这小子明白:你再能,也是老子生的,好叫你看看你爹的能耐!

在李贵飞一再保证绝不乱来之后,在李建昆口干舌燥走出房门想找点喝的之前,他被李贵飞猴急地推出院门,让他立马去找王秉权,生怕王秉权先脱手给别人。

来到镇上王家,王家两口子好一番招待。

虽说很多事他们通过儿子有所了解,也知道儿子现在在首都混得不差,但更明白李建昆的不简单,正如老王说的:“建昆呐,我和你姨去了首都,肯定还要麻烦你多照应。”

“嗨,这叫啥话啊叔。”

所以当李建昆提到两家厂子的事时,黑旋风颇为豪爽地大手一挥:“拿去拿去。建昆你要跟我提钱,别怪叔大过年的骂人哈。”

其实“拿去”二字不妥,两家厂子虽说是王秉权一砖一瓦搭建起来的,但地是公家的,厂子的性质也属于集体厂。

王秉权和集体之间属于承包关系,没有处置厂子的财产的权利,更别提变卖。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在决定去京城的时候,老王已经把这点家底看得很淡了,大抵上只想收个“转让承包费”。

如果对方是老李家的人,那么不要也罢。

李建昆不差这点钱,他也不缺,反倒是淡了感情。

王秉权心里明镜似的,人情债才是最有价值的,而这个价值又与对方的身份地位成正比。所以他是真的一百个愿意送给李建昆,满心欢喜。

(本章完)

697.第695章 钟灵归国

第695章 钟灵归国

初五,早上起了场大雾,浓郁到五米之外人畜不分。

李建昆颠着李贵飞的大凤凰,左右车把上各挂着一网兜拜年礼,后座上还绑着一只蛇皮袋,里面装的是十斤肥膘肉,天将将亮时离家出发,由于天气糟糕,乡间小路又不好走,快到九点钟才到达目的地——

三大畈。

这地界过去不叫这个名,解放后改的,早年间叫钟家湾。

一般以姓氏给一个村落命名,有两种情况:一,这个村落的多半人同姓;二,这里最有权势的人家姓这个姓。

钟家湾属于后者。

“钟”曾是这块地界上地主的姓氏。

也就是钟灵家。

她如果搁民国时出生,也算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后面的历史众所周知,钟家衰败是必然,曾经有多豪横,之后就有多凄惨。

不过真正的地主老财,钟灵的爷爷,其实早年便过世了。那些田产和家财也早分掉了。

老话讲人死如灯灭,钟灵的父亲多少有些被殃及,某些事更无法归罪于六零年才出生的钟灵身上。

李建昆心头有股懊悔,怨自己前几年怎么就没想到过来看看,钟家的窘迫家境大抵能够想象,钟灵曾说过,她父亲已是个“废人”。

而抛开他和钟灵两辈子的情感瓜葛不谈,她至少还是自己比较亲密的同学,从望海高中一起考到首都,且钟灵当初选择去首都念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

钟灵远在东欧求学,人难归,钱难汇,天知道钟家过成了什么样子。

带着惭愧和自责,李建昆进村后开始寻人打听。

“老乡,钟家怎么走?有个闺女叫钟灵的那家。”

李建昆原本以为不会收到什么好脸色,所以腰胯顶着自行车的同时,赶忙摸出包华子出来上烟,未曾预料到的是,在对面的大叔还没仔细瞧他手中的烟盒之前,已经很热络地回应道:

“哦,钟家啊,走,我带你去。”

说完这话,大叔才抬手接过香烟,眼睛渐渐睁大,态度愈发殷勤,一路搭话,询问李建昆和钟家的关系云云。

这让李建昆多少有些诧异,似乎钟家的日子比他想象中要好过得多。

“老钟!老钟啊,你家来贵客了!”在村里弯弯绕绕十来分钟后,大叔突然提高嗓门喊道。

循着他的视线,一联三间土砖房映入李建昆眼帘。

黄泥掺杂着稻草制成的土砖砌成的墙,屋顶铺盖着拱形的黑瓦,如他家已经不复存在的老屋如出一辙。

这种土砖房以前很多,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日子在变好,慢慢在推到重建,好像清溪甸,已为数不多,属于最贫苦的家庭的住所。

但李建昆注意到一个细节:屋前黄褐色的小坪一角,清扫过的垃圾堆积处,有着厚厚一层燃放过的鞭炮的残碎,像一床破烂的红色棉被。

饶是他家,新年到现在都未放过这么多鞭炮。

随着老乡大叔的喊话,土屋略显黑暗的堂屋门槛后面,跨出一个背脊佝偻于老者的中年男人,他脸上有种常年形成的木讷和呆板,不过浑浊的瞳孔中又透出几分光彩。

虽然没见过,但李建昆料想他正是钟父无疑。

他看看李建昆后,表情疑惑,显然想不起自家有这么个亲戚。

这里说句题外话,拜年在本地是一种传承已久的习俗,有些关系并没有那么亲近的亲戚间,往往也会拜年,通常作为家主的男人不会出现,他们得去拜更重要的年,会派儿子出马,而对于这些小辈,亲戚可能许久未见,真不能一眼认出,这时就得问问“你是哪家的孩子啊”、“家住哪儿”、“伱爸是谁啊”,才能搞清楚状况。

钟父也在这么干。

李建昆刚想说明情况时,堂屋里跟着跨出一个窈窕的身影,这使得李建昆到嘴的话顿住,双眼陡然睁大:

她穿着一件黄褐色的呢子大衣,下身是一件蓝色牛仔裤,脚上蹬着一双黑色长筒皮靴。

及腰的乌黑长发用一只红色大发卡向后箍着,一张瓜子脸毫无遮掩的显露出来,弯弯的眉毛,灵动的双眸,小巧的鼻尖,红艳的嘴唇,皮肤光洁白嫩,比印象中白皙得多,仿佛从冰天雪地里走出的雪娃娃。

虽然她的外表,乃至于气质上有很大变化,变得成熟、自信和知性,但李建昆仍然一眼认出来。

不是钟灵又是谁?

四目相对,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周围的一切都不复存在,双方的眼眸中只有对方。李建昆在看钟灵时,后者同样在打量他。

变了不少,她心想。更加沉稳内敛,穿一件蓝色棉袄似乎刻意隐藏的气质后面,溢散出些许的从容和高贵,身材厚实了些,完全褪去了青涩,高大而英俊,看起来很有担当和安全感,魅力十足。

“什么时候回的?”李建昆咧嘴一笑。

“元旦前回的国,到家也没有几天。”钟灵红唇扬起,回以笑容。

钟父这才晓得二人是同学,而且李建昆这个同学他知道,当年与女儿一届的省状元,后面又和女儿一起在首都念书。

他重新打量李建昆一番,当真是一表人才啊!

“孩子她妈,倒茶,倒茶。”

钟母了解情况后,同样笑眯眼,女儿刚回来就登门,用农村话说可有些猴急。她想:小灵也老大不小了,对方当年比她考得还好,现在不可能混差,又是本地人,人也长得俊……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嘛。

对于钟家父母的热情,李建昆倒是有些遭不住,他喝了几口茶后,指指门外,邀钟灵出去走走。

两人没有往人多的地方钻,绕过屋后朝栽种着油菜的田野,边荡着步,边搭话。

“不好意思哈。”

“什么?”

“我应该早来看看。”

“你每年春节回家也待不了几天吧,再说你现在不是来了?”钟灵俏皮眨眨眼,心里总归有些喜悦。

长期漂泊在异国他乡的人,最担心的是被人遗忘。有人惦记的感觉,顶好。

“你现在?”

“我是公派留学,既然回国理应接受分配,给安排在东北工作,一个物资管理局,主要干的是和东欧的贸易。”

钟灵说完这话后,像是对李建昆说,又像自言自语地笑着补充一句:“我也是个干部了。”

李建昆竖起大拇指。总算明白了进村后发现的几个不合理之处的缘由。

她凭借着一己之力,改变了自己和家庭的命运。

像她这种海归人才,在这年头可以用鳞毛凤角来形容,进入任何机关单位都是香饽饽,正科或副处起步那是等闲。

三大畈谁还敢看不起她和她的家庭?

“你呢?听说你没接受分配,自己在闯事业。”

李建昆打趣道:“你还有什么耳目吗?”

“那是,”钟灵噘噘嘴说,“北语离北大才几步路?你在北大可是个名人,打听你的消息不难。”

她知道的事情,兴许比李建昆想象的还多。

一个人身在异国他乡,总会很迫切地和故乡来往书信,她的那些同学,现在多半散布在首都的各大机关中,干的还都是联络或外交方面的工作,一言以蔽之,信息很灵通。

“我不太喜欢机关单位按部就班的工作,瞎忙些做买卖的事。”

这些钟灵都知道,她还知道绝不是“瞎忙”,他的生意应该做得不小,一年的赚头可能要抵她这种百来块基本工资的人,忙活上十年。

用国外的说法,他现在是个富豪了。

钟灵红唇翕合,欲言又止,她对此不太关心,她甚至并不在乎钱,真想发财,她有太多渠道了。

“你想问徐庆有的事?”李建昆留意到她的表情。

钟灵点点头,柳眉蹙起:“为什么会走到这种地步呢?”

“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你,因为从我嘴里说出来的话,可能落在你耳中都成了对他的诋毁,换个人也一样。”

李建昆在长势喜人的油菜田的岸埂上停下脚步,眺望着这副冬日下难得的绿油油景象:“不如我把你走后,我俩之间发生的事做个汇报吧,是与非你自己分辨。”

钟灵双手插在呢子大衣的斜兜中,与他并排而站,说了声“好”。

李建昆旋即娓娓道来,以一个叙述者的口吻,不添加任何个人的情感色彩,讲起那些他不太愿意回首的过往。

良久,钟灵叹息一声道:“他的攀比心确实太强了。当年高考全校都以为他会是第一名,结果是你,那时这颗种子就埋下。”

李建昆耸了耸肩,不发表意见。

“几年?”

“七年。”

“哎,出来已经三十了。”

“要不了的,家庭背景摆在那儿,再以她母亲那种性格,肯定会不择手段捞他出来。”李建昆说到这里顿了顿,侧头问,“想去见他是吧?”

钟灵微微颔首,自嘲道:“你从没有喜欢过我,我这辈子第一次感受到爱情的滋味,是他给予的。还有……那年出国时,给我送行的男生只有他一个。无论他有多坏,他没有做过对不起我的事。难道不应该去看看吗?”

李建昆张了张嘴,对于这两件事很想解释下:

实际上是喜欢过的,不过是上辈子。但这话没法说。

送行的那次他是真不知情,不过话到嘴边,又咽回去。这不是理由,如果你真的关心一个人的话。

“应该。”他说,“不知道他在里面有没有变化,坦率讲我不是特别看好,你可以提提我,看他什么态度,如果还会红眼的话,劝劝他:不要惹我!”

钟灵乌黑的眸子里掠过一丝黯然:“即使我劝好他,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对吗?”

她怀念过去,她认识的男生不多,他们两个是交情最深的,她很希望将来三人还有一起坐下来吃饭的机会。

李建昆用沉默做出了回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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