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大收获

今天没出太阳,风更大了,山谷里寒风呼呼的吹。

林恒和高大爷跟着小姨父李佰全穿过了山谷,来到了一个荆棘丛生的山坡。

李佰全指着一个洞口说道:“就在这里了,你们看这个洞,绝对是有猪獾的。”

这是一个朝着山体内部钻出来的土洞,宽有五六十公分,高三四十公分。

洞口地面光滑,仔细查看还能发现一些猪獾的毛发。

高大爷也看了看,点头道:“不会错的,这的确是新猪獾洞,肯定有猪獾在里面。

咱们现在就需要将另外的洞口找出来,然后才好下手。”

李佰全听到这话,摊手道:“说到这個我还有点奇怪,我昨天找了一天都没找到洞口,你们给帮忙找找看,”

林恒没说话,带着雄霸去找另外的洞。

一般而言,不管是猪獾还是狗獾,都是有两个洞口的,一个的很少见。

找了一圈,雄霸突然在一个地方停了下来,它将地上的积雪扒拉开,树叶也给弄走,一个洞穴就出现了。

“厉害!”

林恒揉了揉它的狗头,要不是它狗鼻子好使,还不知道要找到啥时候呢。

“嗷呜~”

雄霸舒服的让林恒揉了揉脑袋,很是享受。

一边奖励着雄霸,林恒一边回头喊道:“找到了,在这里。”

高大爷和李佰全很快就走了过来,查看了一番,这确实是猪獾洞。

得知是雄霸找到的,两人更是诧异了,这狗竟然这么聪明。

“既然找到了那就开始吧。”林恒看着两人说道,他有些迫不及待了。

李佰全点头道:“我弄了很多木菌子,放烟生火没啥问题,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怎么抓。”

一般这种情况是用网兜网住一个洞口,另一个洞口用烟熏。

但他们离家太远,没有网兜,带的蛇皮袋子也不够大。

高大爷摆手道:“这不要紧,你去生火拿烟子熏,这边交给我和小林就行。”

“你们准备杂弄?”李佰全好奇道。

高大爷把手上的双管猎枪递给林恒:“当然是打死啊,林恒你把我猎枪拿着在前面准备,我拿手枪在后面当第二道防线。”

“这我不会啊,让我小姨父来吧,我去给生火。”林恒摇头,他还没学过使用枪械。

高大爷也没拒绝,点头同意了:“那也行吧,等把这猪獾打了,我教你用枪,反正我带的子弹很多。”

李佰全满脸笑容的接过双管猎枪,向高大爷求教。

弄明白后他就蹲守在了洞口,高大爷在洞口上方。

一旦猪獾被熏出来,首先就得遭受猎枪的霰弹射击,如果还有跑出来的,那等待它们的还有拿着手枪的高大爷。

一切弄好,林恒去那边烧火。

这里引火的东西已经弄好了,林恒去找了一大块长方形树皮一会当扇子用。

雄霸蹲在旁边看着,林恒拿出打火机将干松针引燃。有着油脂的松针就算略微潮湿也很容易引燃。

火苗起来后放在地上加上细柴,可能是因为天气太冷,松针刚放地上就自己熄灭了。

林恒又点了两次,才将其彻底引燃,又加了一大把松针引燃后,林恒才加上细柴、粗干柴将火烧了起来。

火点燃后,林恒将他小姨父捡的木菌子,也就是树舌,这些东西引燃后就会持续燃烧,一直冒烟。

将其丢进洞里,林恒又拿来了一些路上砍的绿色树叶丢在火里,等浓烟出来后就拿之前准备好的树皮扇风。

他自己呛得不行,但更多的烟进入了洞里,远远的林恒就看到了烟雾从另一边的洞口出来了。

就算猪獾在冬眠,也肯定是扛不住的,会被烟雾呛醒。

“砰!!”

林恒放了大概十几分钟的烟雾,他小姨父那边就响起了一声枪响。

“砰砰!!”

紧接着又是两声枪响。

林恒抬眼看去,只能看到两头猪獾跑出来没多远就被高大爷两枪击毙。

这枪法可谓快准狠,两枪全都是爆头的,脑浆迸裂而出,奔跑中的猪獾一个跟头栽倒下去,就再也没能醒来。

林恒看着他们,高声询问道:“还要烟子吗?”

“再熏一会儿看看还有没有了。”高大爷在远处喊道。

“好。”

林恒点头,又熏了十分钟,确定没啥动静了,这才抓雪将火给浇灭。

跑到高大爷这边,他小姨父已经把洞里两头被打死的猪獾也都拉了出来。

看着四头倒地的猪獾,三人心情大好,李佰全更是开心的嘴都合不拢。

一次性打到了四头猪獾,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李佰全看着林恒和高大爷笑着说:“我就拿两头就行了,你们一人选一头,剩下的我拿。”

“好。”

林恒也没客气,掂了掂,选择了一头皮毛被打烂了的。

这个应该是近距离遭受了猎枪攻击,皮毛已经完全卖不成了。

他不缺这点钱,就把皮毛好的留给了小姨父。

高大爷也是一样,拿了另外一头皮毛不好的。被他用手枪爆头的两只都留给了李佰全。

“你们两太客气了。”李佰全哈哈一笑。感受到了这份善意。

“这本来就是伱应该得到的,没你,我们一头猪獾也拿不到啊。”林恒笑着说道。

“就是,这是你应得的。”高大爷也点头附和。

李佰全咧嘴一笑道:“那咱们就再挖点山药,今天回去吃顿好的。”

“好。”

林恒点头,虽然现在才十一点,但今天这收获确实可以好好歇一歇了,这些天一直跑人也有些受不了。

李佰全带着锄头,开始在附近找山药挖。

林恒趁着小姨父挖山药的时候,也在四处寻找一下其他猎物。

找了一圈猎物没发现,但发现了一个生长在石皮上的山药。

这种山药因为下面是石皮无法深扎,都是沿着石皮横着长的,林恒拿个木棍随便扒拉一下土,就将其挖出来了。

一米长小臂粗的两颗山药,就这么简单的被他挖出来了。

“真爽啊,这种山药简直是来报恩的。”林恒咧嘴一笑,从旁边挖了两颗小山药栽了回去。

虽然可能以后永远都不来这里了,但林恒还是习惯留个种子。万一再来,岂不是又可以收获这种简单好挖的山药。

而且埋两颗小山药根本不费什么功夫。

将这些弄完,林恒找到了李佰全炫耀道:“姨父,你看这两个咋样。”

“这两个好,又直又圆,你在哪儿挖的。”李佰全竖起大拇指说。

林恒笑了笑,又询问道:“你挖的咋样了?”

李佰全指了指旁边的袋子道:“我挖的也有四五斤了,咱们等高大爷过来就回去吧。”

“好。”

林恒点点头,去看了看袋子里的山药,也都挺大的。不过为了方便携带,都被切成了二十公分长的小段。

林恒将自己挖的也切成小段丢了进去。

等了半小时,高大爷回来后,三人就扛着猪獾拿着东西往回走。

一只猪獾才二十多斤,对于他们来说完全不是什么问题。

提着猪獾,三人回到庇护所已经是下午两点半了。

将火升起来先简单吃了酸菜疙瘩汤垫肚子,然后开始处理猪獾。

李佰全的两头采用剥皮的方法,皮毛晾晒干了可以卖钱。

林恒和高大爷的这两头则直接架火烧毛,保留猪獾皮吃起来口感更好。

高大爷将猪獾肚子取下来笑着说:“我来给你们做个肚包肉。”

“那我来给做几个烧烤,我带了烧烤料。”林恒笑着道。

高大爷将猪獾肚子清洗干净,将猪獾肉切碎加了盐和花椒粉,然后就直接灌进了肚子里。

弄来沙子上面烧一堆火将沙子烧烫,然后将将沙子挖开,将肚子埋进去就行了。

为了能快速做熟,高大爷又弄了一下树叶在上面不断燃烧。

“以前打仗时偶尔能打到一些猎物,但是都不敢生火只能吃生的,那时候就馋肚包肉了。”高大爷笑着说。

林恒一边听高大爷讲话,一边烤肉。

四只猪獾里有两只是公的,蛋蛋和枪他都给烤了。

除此之外,烤的都是肥瘦相间的肉。

这肉烤的滋滋冒油,撒上在家里准备好的烧烤料,或者直接蘸上一些豆腐乳都是难得的一种美味。

高大爷吃了两串,林恒和李佰全两个人吃的最多。

一口下去,肉香和烧烤料的香味在嘴里爆发,让人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李佰全一边吃一边道:“真不错啊你这个烧烤料,回头给我配一点。”

“哈哈,那当然没问题。”林恒笑着点头。

在这深山老林里吃烧烤,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烧烤吃的差不多了,高大爷的肚包肉差不多也好了。

从沙子里扒拉出来,带着一股浓郁的肉香味。

“你们尝尝。”高大爷将肚包肉切开,递给林恒两人。

林恒拿了一小块吃了一口,肚子和肉的味道十分浓郁,本身有着猪獾没去掉的那股味,但也不是十分难吃。

林恒蘸了一点豆腐乳,感觉味道好了不少。

“如果有醋汤的话,这肚包肉吃起来就完美了。”林恒摇头感慨道。

高大爷也点了点头:“是的,这猪獾肚包肉还是差点意思,要是羊肉绝对好吃。”

“配点酒吃也不错。”李佰全拿出了一袋黄酒,给林恒和高大爷倒了一点。

等吃完东西,也才五点半,天还没黑。

“走,我教你玩枪。”高大爷看了看天色笑着说道。

“好。”林恒点点头,对此也挺有兴趣。

两人在山谷里找了个位置,高大爷先从握枪开始教,然后是如何瞄准等一些基本的技术。

瞄准原理都是相同的,三点一线就能瞄准,这双管猎枪自然是没有倍镜的,就一个最简单的瞄准器。

教的差不多了,高大爷就道:“你可以先开一枪试一试,和弓箭差不多的。”

“好。”

林恒点点头,先找了点卫生纸把耳朵堵住,接着瞄准后扣动了扳机。

随着撞针撞向底火,子弹内部的火药被引燃,在巨大的火药冲击下子弹砰的一声飞了出去。

子弹飞出的同时,林恒感受到了一股强大的力量撞击在了自己肩膀上。

叮的一声脆响,子弹打在一百多米外的花岗岩上被弹射开来。

“好猛!”

林恒感慨道,即便是第一次玩,他就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这是男人骨子里对暴力美学的崇拜,枪械可谓是人类最巅峰的杀戮武器了。

自从这东西造出来之后,自然界就再也没有能和人类抗衡的东西了。

就算是黑熊,一枪下去也得嗝屁。

“哈哈,你这准心还不错,第一次打竟然没有脱靶。”

高大爷笑着夸赞了一句,又给林恒上了一颗步枪子弹,示意他可以再玩一玩。

“好。”

林恒又练了三发,他发现这东西只要端稳了,精度高的可怕。

难怪现代复合弓只能称之为冷兵器之王,在枪械面前它确实没有任何优势。

也就比农村的土猎枪强一点了。

一共玩了五发子弹,天也就差不多黑了。

“谢谢大爷,我过了把手瘾。”林恒咧嘴一笑,这感觉确实不错。

“怎么样,想买猎枪了吧?”高大爷笑着问道。

“是挺想买一把玩玩,但是打猎还是喜欢用弓箭。”林恒笑着说。

他准备回去让大哥林岳买一把双管猎枪,学习起来比弓箭快很多。

尤其是上霰弹的时候,杀伤范围足够大,就算是瞄的不够准通常也能打到猎物。

让他哥学习弓箭着实有点难为他了。

高大爷点头道:“猎枪这都不算啥,你要是玩过了步枪或者狙击枪,我猜你绝对会爱上,那东西才猛。”

“这枪就够了,我不挑。”林恒笑着说。

他觉得高大爷有些想勾引他去当兵。

但这是不可能的,他不愿意和老婆孩子分开。

而且这年代正是红利期,做生意才是最好的出路。

聊了几句,三人就将门口一封,躺床上睡觉去了。

明天他们要去追踪羚牛的踪迹,这将是一项非常考验体力的活,现在必须注意好了。

林恒抱着雄霸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高大爷第一个起来,走出去看了看,就传来了惊呼声:“我就说昨晚外面有动静,这是有熊来过来啊。”

(本章完)

第191章 牢底坐穿兽

听到高大爷的声音,林恒和李佰全两人连忙跑了出去。

李佰全一边走一边询问道:“哪里有熊的踪迹?”

高大爷指着雪地道:“你们看,这么大的熊脚印。”

峡谷里一直都是有雪的,太阳出来也晒不化。

林恒跑过来一眼就看到了,这家伙是从山谷下游上来的,踩着雪一直去了山谷上游。

而且这个家伙还在他们庇护所外面停留了许久,脚印不少,看得出来它很犹豫。

他们来这里是没有拿铃铛的,这东西给了他大哥。

不过他们的庇护所前面也不是没有设防,有火棘树做的刺墙,如果有东西硬闯肯定能听到声音。

林恒好奇的询问道:“高大爷,你昨晚就发现了吗?”

高大爷点头:“嗯,昨晚我听到外面有点动静,但是没起床,以为是小东西。”

他现在老后悔了,要是昨晚没偷懒,说不定就能猎到一头熊。

李佰全看着两人询问:“那咱们现在是去找这头熊,还是去追踪羚牛啊?”

“先去看看熊吧,看看这家伙到底是个什么熊。”高大爷想了想说道。

林恒对此没意见,他也想看这个熊到底是黑熊还是大熊猫。

商量好,把庇护所这边收拾了一下,三人就出发跟着熊脚印一路追了过去。

这头熊在峡谷走了挺远,从他们所在的庇护所位置往后闪一直走了有一公里的样子,然后才从侧面的一个斜坡上了山。

山林里虽然有雪,但却是断断续续的,追踪起来有点麻烦了。

“好在是有雄霸啊,这真是一条厉害的狗,你是怎么训练的?”

高大爷看着雄霸好奇的问道,他觉得这条狗似乎能听懂人话一般,不用怎么命令就能自己工作。

林恒笑着回应:“我没怎么训练,它天生就这么聪明。”

这话更是让高大爷眼睛一瞪:“那可就更了不得了,说明这狗天生聪明。

我看它这体型也不一般,比农村的大黄狗已经大了不少了,它有一岁了吧?”

一边往前走,林恒一边回应道:“没有,才七八個月大。”

高大爷更加震惊了:“那确是一条神狗啊,你这名字没起错,它但的起这个名字。”

李佰全也点头道:“你找条好狗给它配个种,这狗可不能让它绝种了啊。”

林恒笑着点头:“那是肯定的。”

关于这一点他一早就想好了,准备弄些不同品种的狗来给雄霸配种,等以后有它好日子过的。

目前林恒的预选目标有德牧、捷克狼犬、大黄狗三个。

等它成年后,就去找一条聪明的纯种大黄先配个种看看再说。

三人一边聊一边前进,很快又翻过了一座山。

“这东西真能跑啊。”李佰全感慨道。

林恒笑着说:“很正常的,一晚上跑几十公里都不算啥。”

中午时分,三人又翻过了一座山,翻过山脊就能看到一抹翠绿之色。

这是生长在这边山沟里的一片翠绿的竹子。

李佰全无语:“靠,这大概率是熊猫了。”

这个时候熊猫已经被保护起来了,杀了是要坐牢的。

而且就算冒险杀了,皮毛也卖不出去,完全没必要。

也就是说这半天都白追踪了。

“下去看看呗。”

林恒倒不是很在乎,远距离看看大熊猫也挺好的。

高大爷爷笑着点头:“那就去看看,追踪了这家伙半天,总不能不见上一面吧。”

看林恒和高大爷都要下去,李佰全只好点头:“那就走吧。”

他现在还有点憧憬下去之后,发现的不是熊猫,而是一头黑熊。

那样三人就赚大发了。

三人扶着树,慢慢的来到了沟底,正要往另一边山走的时候看到雄霸突然抬起了头,看着他们左前方的位置。

三人往那个方向一看,发现了一只黑白相间,浑身毛茸茸的傻憨憨的大家伙看着他们。

这家伙在坐在地上,四脚朝天,一个前爪拿着一节竹子,嘴巴里还有没吃完的一小截竹子。

看到林恒三人一狗后也是一愣,呆呆的看着他们,不知道是吓傻了还是。

“真是这傻家伙啊!”李佰全无语的摇头。

林恒则觉得这家伙真是有点可爱,圆滚滚的一张脸,傻愣愣的真有意思。

和其他熊猫不同,这只熊猫的尾巴竟然是棕色的,也不知道是被它尿液染成了这个颜色,还是天生就是棕色的。

“嘤嘤!!”

似乎觉得人类不好惹,这家伙恋恋不舍的把竹子丢掉,翻过身往上爬走了。

看它走时幽怨的眼神和语气,似乎是在说不就是昨晚看了你们一眼嘛,至于追我追好几座山吗。

“走吧。”林恒摇摇头,带着雄霸转身离开。

“走喽!”

高大爷爷点了点头,说了一句,转身离开了。

看到三人离开,那只大熊猫停了下来,似乎有些奇怪这些家伙怎么离开了。

不过它才不在乎那么多,无情的将旁边的一根箭竹咬断,吃了起来。

离开这箭竹山谷后,李佰全看着两人问道:“咱们现在去哪里啊,这时间怕是不够继续去追踪羚牛了吧?”

林恒点头:“肯定不够,光去那片山谷就得小半天,剩下的时间只能在林子里随便找找了。”

高大爷也点头道:“只能这样了,我感觉这条沟似乎还不错,咱们在附近搜索一下吧,这地方距离营地也不是很远。”

“那也行。”

李佰全点点头,三人就分开了。

大中午的希望渺茫,林恒将目光着重在了捡一些金针菇和药材啥的小物件上。

目标放小一点,也就不会太过苦恼了。

他跟在雄霸的后面,心灵有点想老婆孩子了,今天已经是二十七号了,马上就是阳历年了。

不过也差不多可以回去了,接下来就是再找一找羚牛,找到了万事大吉,找不到那也没办法。

“哎呦!”

想着事情没注意,林恒突然脚下一滑顺着坡摔了下去,足足滑了有十多米。

雄霸一愣,连忙从一边跑下去来到林恒身边关心的看着他。

“我靠。”

林恒看了看手背,滑下来的时候被荆棘划了两道口子,还好不深。

但是解开后腰一看,就没那么幸运了,小孩手背大小的一块擦伤。

并且他感觉脚腕还有点疼,似乎扭到了。

“真是倒霉啊。”

林恒有点烦躁,感觉脚踩得挺结实的,怎么就突然摔了一跤呢。

活动了一下脚腕,他满脸郁闷的爬了起来。脚腕虽然有点疼,但不至于走不了。

背后的伤有点严重,但也还好,出血没多严重,自己结痂就好了。

随后他又连忙把复合弓包打开看了看,复合弓没有受到什么破坏,他拿在身后的箭折断了两根。

把折断的箭放到了箭壶中,林恒找了一个没风的地方坐下来休息,揉了揉旁边雄霸的狗头。

“嗷呜~”

雄霸蹭了蹭林恒,把脑袋放在了它的腿上任由他乱揉。

“哎,去玩你的吧,我休息会儿。”

林恒揉了两把,就拍了拍它的脑袋说道。

“嗷呜~”

雄霸不情愿的把脑袋拿开,四处瞎转悠去了。

林恒坐在这里揉了揉脚,用手撑着衣服让后腰的伤口结痂,不然和衣服粘在一起那就难受了。

这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林恒这里没风,但能看到对面山坡上寒风呼啸,不少树木直接被刮断了。

并且他在不远处还看到了一只松鼠从那里钻出来。

等后腰的伤口结痂了,林恒艰难的起身走了过去,他观察了很久,这地方绝对有松鼠藏的食物。

“奇了怪了,怎么就是找不到呢!”

林恒四处翻找了一番,却并没有发现松鼠藏食物的地方,这让他有些郁闷。

“咦,雄霸这家伙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恒四处看了一眼,没有看到雄霸的身影。

“雄霸!!”他大声喊道。

“汪汪~~”

雄霸的声音从下面很远的地方传来。

“赶快回来!”

“汪汪~”

“嗯?”

林恒有点疑惑了,自己往常一叫这家伙就回来了,怎么现在一动不动,只在远处叫个不停。

“难道是发现啥了?”

他带着疑惑往过走,足足走了八九百米,才在一片高大的林子里看到它,这家伙正在扒拉啥东西,许多黑色的腐殖土都被它给扒拉出来了。

“汪汪~~”

看到林恒过来,它露出萨摩耶一般的笑容,吐着舌头呼唤。

“啥东西啊。”

林恒好奇的走过来,远远的根本没看清有啥东西,不知道它在扒拉些什么。

等他蹲下来的时候,立马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药味,仔细一看,再仔细一看,顿时呆愣在了原地。

“这……这……难道是……”

他有点不敢相信,从旁边折了一个小树枝轻轻的扒了扒土,让这个东西多露出了一些。

这一下他真的看仔细,看明白了。

先是呆愣,然后他立马在身上找了找,最后从衣服上撕了一个红色的布条下来将这个东西拴住。

然后才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不可思议的看着地里的东西和眼前的雄霸。

“雄霸你咋找到的?”

林恒看雄霸的眼神就像是在看妖怪,因为这着实太不可思议了。

地里的这东西不是其他,而是一颗极为珍稀的太白山崹人参,这是秦岭特有种,比大兴安岭那边的长白山人参还要稀少。

据说其人参皂荚的含量是普通人参的七倍之多,极其珍贵。

这种东西就是夏天找都未必能找到,而雄霸在大冬天的竟然找到了,这不得不让林恒怀疑它是成精了。

“嘤嘤!”

面对林恒的质问,雄霸嘤嘤叫了一声,一脸的无辜。

它就是四处乱逛,在这地方突然闻到了不一样的味道,然后好奇的去扒拉了一下土而已。

林恒努力的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摸着雄霸的脑袋呼了口气道:“伱牛逼,就算你真是成精了我也把你供起来!”

这人参的价值丝毫不低于麝香,他爸今年能发现一颗那都是祖上积德行善了。

他压根对此没抱希望,不然也不会连一个红绳都没带了。

找到野人参的概率和他打一头老虎的概率差不多大。

但就是没抱希望,结果自己的狗发现了,他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今天这一跤摔得值了啊。”

林恒咧嘴一笑,顿时感觉腰和腿都不疼了。要是摔一跤就能找到人参,那他愿意摔断腿。

将心情平复下来,林恒拿出匕首削了两个木棍,开始慢慢的挖人参。

人参这东西,越完整价值越高,最好是一条根须都不要断。

好在这地方都是腐殖土,一点一点的将土弄松,然后拿着木片挑出去。

这是一个细致的活,千万不能着急,好在林恒两世为人,耐心这东西他在漫长的人生中已经积累下来了,他深刻的明白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花了足足两个多近三个小时,人生被林恒一点一点的挖出来了,淡黄色的参体上都是一圈一圈的纹路,比他爸挖的那个要多太多了。

分辨人参年龄的方法最准确的就是分辨芦头,也就是人参生长根茎的那部分。

人参叶子和杆每一次枯萎都会在芦头上留一个碗疤,称之为芦碗,一个碗疤就是一年的代表。

一般情况下,芦头部位是不会有根须的,都是光溜溜的。只有年份达到七八十年的人参才会在这个部位长出和根须一样的‘枣核艼’。

而林恒挖的这颗上面足足长了两颗这样的枣核艼,这说明这人生年份至少是上了百年的。

不光是这方面,这野人参也不像人工种植的那么粗壮,身材细长而光滑,只分出了两条参腿,参腿上的根须极其长。

最短的都有三四十公分,最长的主须则达到了近一米的长度,林恒挖了这主根须就耗费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不过好在是他最终完整的将其挖了出来,这颗人参看起来真的像是一个小人一般。

林恒看着拿在手里的这个东西,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众所周知人参这东西年份越久,价钱就越昂贵。

超过了百年的野人参价格那是比黄金还贵的。

后世一颗百年的野人参在拍卖会上更是拍卖出了三百万的天价,其一克的价值算下来是当时黄金价值的二十五倍之多。

而他手上的这一颗,明显就是这样的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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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是昨天的,今天12点前会再更新四千字。昨天我小姨突然出事了,没时间码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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