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哥谭!

噔……噔噔……噔噔噔……

急速而又稳重的脚步声传来。

“进来吧,维克多。”

来者顿了一下,缓缓推开门。

“BOSS,风筝人叛逃了。”

维克多重心稳定,站在门前,含胸收颌,像一头随时准备扑击的猛兽。

“我知道,维克多。”

路克神情平静。

风筝人和他只是合作关系。

在路克洗白上岸以后,这种关系自然变得愈发可有可无起来。

再加上,如今的路克与哥谭的阴暗面走的越来越远,现如今但凡是个哥谭人,都知道曾经这位凌驾于哥谭黑暗面近十年的话事人之一,要‘退位’了。

不,应该说,是要“脱离”哥谭。

就像当初被蝙蝠侠联合詹姆斯·戈登和哈维·登特驱逐的卡迈恩·法尔科内。

法尔科内家族是哥谭大名鼎鼎的黑手党家族,在蝙蝠侠出现以前一直是哥谭的地下王者。

当时,哥谭几乎所有的黑帮势力在法尔科内家族面前,都要选择俯首称臣,才能获得存在下去的资格,这也是一种荣耀。

能被法尔科内家族认可,并留在哥谭,这可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不过,那些已经是曾经的辉煌了。

卡迈恩那个老家伙,在被学成归来的蝙蝠侠上了一课以后,敏锐的发觉了时代的变化。

正统的黑帮火拼,犯罪大战,似乎莫名其妙的退出了时代的舞台。

现在,是一群穿着各式各样的紧身衣、喜欢装神弄鬼的家伙更受‘欢迎’。

超级英雄的出现,使得黑暗的哥谭冒出了一丝丝曙光。

超级反派的诞生,也宣告着哥谭黑帮时代的结束。

现在的哥谭,是一群超级疯子的舞台。

像卡迈恩这样的老东西,已经在悄然间失去了站在哥谭大舞台的机会。

更别提,某个隐藏发育的穿越者,正在大肆搜刮哥谭的‘人材’,让本就处境艰难的卡迈恩更是雪上加霜。

足以遮天蔽日的犯罪帝国,统治着哥谭地下世界的无冕之王,甚至还没撑住第三个年头,就彻底宣告落幕。

卡迈恩率领法尔科内家族退出哥谭,远走他乡。

而老一辈的退出,并没有给哥谭带来希望。

反倒,是无尽的混乱与绝望。

企鹅人,疯帽匠,稻草人,贝恩……无数的超级反派冒了出来,登上哥谭的舞台。

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蝙蝠侠好不容易找人联手打败的法尔科内家族,似乎只是刚刚出了新手村一样。

嘿,勇者,既然你已经战胜了村外的野猪。

那么,拿上这把锈铁剑,去讨伐征服世界的大魔王吧!

如果哥谭的超级英雄不是蝙蝠侠,恐怕刚出了新手村没多久,就会被哥谭的精神病们折磨到崩溃。

也许,卡迈恩那个老东西,就是看出了这一点。

才会选择早早离场,并没有留下来与这群身穿紧身衣的超级疯子们死磕到底。

要不然,以法尔科内家族的实力,临死前的拼死反扑,不说弄死百特曼,至少戈登和哈维肯定保不住自己的命。

在超级反派们还没有出现的世界里,法尔科内家族的存在,足以让整个哥谭的黑暗面为之闻风丧胆。

排除掉与哥谭融为一体的猫头鹰法庭,明面上的黑道霸主,就是法尔科内家族!

不得不说,老东西还真的有一手。

看似狼狈跑路,实则远离漩涡。

站在黑道顶点的他,估计应该已经察觉到了,哥谭的水到底有多深。

他一个普普通通的黑道大佬压根把握不住,还不如直接撤退,保住自家的有生力量,法尔科内家族又不止在哥谭有势力。

只不过哥谭是他们的发家之地,才会将这里视作大本营一般打造。

但要是跑路的话,法尔科内家族在哪不是一方天龙人?

与其留在这里跟蝙蝠侠死磕,时不时还要被几个超级反派攻过来打打秋风,不如赶紧提桶跑路,在其他地方享受享受。

再说了,以哥谭如今混乱的局面,到最后鹿死谁手尚且还不一定。

指不定他们还有重新归来的机会。

哥谭是一座黑暗的城市。

没有谁会比卡迈恩这个曾经统治了黑道势力的“罗马人”更清楚这件事。

卡迈恩曾经以为,是自己征服了哥谭这座城市,所以哥谭才会出现如此黑暗的一面。

但后来,到老以后,他才发现。

不是自己征服了哥谭,而是哥谭同化了他。

他的离去,不会给哥谭带来任何曙光,只会揭开哥谭的最后一层遮羞布。

让真正的哥谭,降临于世。

也只有他这个地下皇帝离开了,哥谭的混乱才会真正展现在蝙蝠侠面前,卓越的疯子也才会真正走上更亮眼的舞台。

事实上,哥谭后续的发展,也无疑证实了卡迈恩的理念。

他的存在,是将哥谭的恶,笼罩到了自己的身上。

或者说,法尔科内家族,就是当时的哥谭最大的恶。

但当最大的恶选择退去,那么,肥沃的罪恶土壤,将会以无穷无尽的恶念,滋生出一朵朵诡异黑暗的恶之花。

人类,生而背负着原罪。

而哥谭人,选择将这种原罪释放了出来。

但是,纵然是极端恐怖的超级疯子,也终究是人类的一员。

等到哥谭变得不好玩的时候,疯子们要么选择离去,要么选择灭亡,要么选择……

最后的哥谭,仍然会诞生出一个新的地下皇帝。

不断轮回,不断重复。

这就是哥谭。

一个黑暗的、没有希望的城市。

而如今的路克,就是已经玩腻了哥谭,想要离开的先行者。

他不再掺和哥谭的阴暗面,并不是外人以为的懦弱,留有顾忌,不够疯狂……而是单纯的,哥谭已经容不下现在的路克了。

纵然,哥谭在整个地球,整个DC世界,都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

但是,这里本质上也仅仅只是一些超人类的舞台。

而如今的路克,已经远超神明,向着多元宇宙的方向进展。

所以,哥谭对他来说,只能算是一个印象不怎么好的“老家”,除了回忆过去以外,起不到什么特殊的作用。

也因此,路克,他该走了。

该去走向更大的舞台。

而不是留在这里,跟一群凡人,玩着过家家的游戏。

这个世界又不是黑暗多元宇宙的世界。

即使把小丑,蝙蝠侠,还有哥谭这群乱七八糟的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全都杀的一干二净,也不会冒出来所谓的狂笑之蝠。

不论超级英雄与超级反派之间的算计、博弈、对峙究竟有多么精彩。

但是终究也不过只是一群普通人类而已。

别说请大超来,就是神奇女侠,都能轻而易举地横推整个哥谭。

也就是现在的百特曼还没有真正接触到一些多元宇宙的大事件。

要不然的话,怎么可能会一直留在哥谭玩这种你追我赶的小游戏呢。

而且还不允许外来的超级英雄进入哥谭,就像一个得到了玩具的小孩子一样。

抓着自己的‘玩具’,不论别人怎样劝说,都不肯松手。

甚至,将其当作自己的私有物。

蝙蝠侠的老管家阿福总以为是哥谭吃掉了他的小布鲁斯,让那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永远的死在了那条阴暗的、不知名的小巷子当中。

但要是反过来看呢?

小布鲁斯从来没有死去。

只不过,他找到了一个‘好玩’的玩具——哥谭。

“他是跟着稻草人走的,还是小丑?”

“小丑。”

提到小丑,维克多毫无生气的浅褐色瞳孔深处会掠过一丝极快、极冷的寒光。

那个疯子,曾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还是小丑吗。”

路克笑了笑。

“我还以为他会改变主意,看样子,是我有些高估他了。”

听到这话,维克多表情不变,但心中却多了一些疑惑。

自家BOSS,似乎对风筝人叛变,并不在意?

不,应该说是早有预料!

“维克多,不用紧张,坐下来聊吧,我们难道还不算是老朋友吗?”

路克发出邀请。

他和维克多结识多年,是当年刚入行的时候,就一起出生入死的老伙计了。

卡迈恩那个老东西还没有带着法尔科内家族跑路,称霸哥谭的时候,他们两人就已经搭伙在哥谭黑道闯出了一些名声。

这么些年,随着路克的生意越做越大,也不是没想过将维克多派出去出任管理层。

可惜,维克多只擅长打打杀杀,并没有多少管理方面的天赋。

你要是让他杀人,那他能一夜之间灭掉一个小型黑帮。

甚至能带头冲进哥谭有名的黑道势力的大本营。

但是你要让维克多管理企业?

那抱歉。

维克多只能用枪顶着员工的后脑勺,让他努力工作。

其压榨力度,比当年对付农具还要狠辣。

在这种情况下,路克无奈也就只能将维克多调在自己的身边,充当贴身保镖,以及偶尔的黑手套。

好在维克多也并不在意这些。

相比上流社会,他更喜欢刀尖舔血的刺激战场。

黑帮火拼,这不必坐在办公室里看报表有趣多了?

从潜在性格来看,如果维克多的上面没人压着的话,估计很快也会被哥谭同化,变成一个超级反派。

当然,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哥谭,就只有疯子。

维克多坐了下来。

“BOSS,我们是要对稻草人下手,还是小丑?”

他直接问道。

路克诧异的看了维克多一眼。

“你为什么会觉得我要对他们下手?”

“难道不是要风筝人以明面上的背叛,当作投名状,加入小丑那边,好为我们窃取情报吗?”

维克多理所当然的说道。

如果不是这样,风筝人怎么有胆子敢反叛他们?

他不过是一个有点脑子的小人物而已。

虽然制作的一些道具,在越狱这方面,确实挺有用的。

但也就仅限于此。

正面对战的话,别说他了,就是帮派里随便挑出来一个好手都能将风筝人殴打至跪地求饶。

风筝人,真名叫做查尔斯·布朗,原本是一个温和的空气动力学家,他与妻子离婚被剥夺了监护权,成为一个酒鬼,便开始了犯罪生涯。

不过本人并没有多强的战力。

不论是闪点以前,还是闪点以后,经历了多次版本更送的风筝人,都没有得到什么加强。

DC的编辑部,估计都快把这号人给忘掉了。

毕竟他确实没什么特长可言。

对维克多来说,这样的小人物不说随处可见,去阿卡姆疯人院一趟,那更是一抓一大把。

维克多在意的不是他的反叛。

而是风筝人投靠的人,也就是小丑。

他担心小丑又要搞出什么大动作出来,可能会波及到他们,所以维克多才会急匆匆赶过来找路克商量。

可是现在,看路克这一番说辞,风筝人的叛逃,明显是在他的计划之中。

所以,维克多认为自己的推测相当合理。

但路克却摇了摇头。

“不,并不是,维克多。”

“我早就已经和你说过了,我们要走上更大的舞台,而不是困守在哥谭这个小地方。”

“风筝人的离去,只是因为如今的我们不适合他这样的人。”

“我给了他选择,也愿意放他离开,只是因为他对曾经的我们做出了足够的贡献,这是一个交易,一个公平的交易。”

听到这话,维克多欲言又止。

他很想问一问路克,到底什么才是“更大的舞台”?他们又要走向哪里?

但是,维克多也知道。

路克的回答,肯定还是“你很快就会知道的”。

如果不是路克平日里的行为逻辑,性格,习惯都没有发生变化,跟以往的路克完全一致,他都以为自家老伙计是被新出来的什么催眠机器给洗脑了。

要不然怎么会变得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

就和……年老的卡迈恩·法尔科内一样。

可是,维克多记得,路克的年纪好像还没自己大啊——他都还没感觉变老,怎么自家BOSS一副颐养天年的模样?

而路克,也似乎是察觉到了维克多心中所想,开口道:

“放心吧,维克多,我已经做好了准备,三天以后,你会明白我所说的一切。”(本章完)

第537章 大善人

眼看维克多一副将信将疑的样子,路克也不强求自家老伙计相信自己。

洗白上岸这件事,他都干了。

现在能留在路克身边的,基本上已经算是死忠中的死忠了,个个都能站出来为自己挡子弹的那种。

况且维克多也没做什么,只是有些怀疑自家BOSS是不是被什么‘脏东西’缠上了而已。

相比较这种质疑路克是不是提前患上老年痴呆的小事,风筝人的叛逃,才更为重要。

“维克多,愿意留下来的,我会带着他们一起走下去,不愿意留下的,我会亲手送他们平安离开。”

“这是我们当初定下的规矩,不是吗?”

当初,路克以一条珍珠项链起家。

转手买了几把枪,加入黑帮,在街头打拼混日子。

后来,身边的人聚集的多了。

路克自己并没有选择成立黑帮,尽管哥谭所有人都把他的势力当做黑帮,但路克却坚决的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猎头公司。

谁说阿卡姆疯人院的人才不是天才?

别管他们疯不疯,有没有病,就问这份能力,是不是世界顶尖!

要知道,哥谭这地方,原型可是对标着现实世界的纽约。

这里是美国乃至全球的经济、金融、商业、贸易、文化和传媒中心,这里有着世界最大的金融中心,北美最大的媒体市场,北美洲最繁忙的港口。

纽约,聚集了全球各行各业的顶尖人才。

哥谭,亦是如此。

你别管这人会不会过两天穿上紧身衣去当超级反派,单论能力这一块,确确实实没得说。

就拿叛逃的风筝人来说,作为世界一流的空气动力学家,即使堕落成超级反派,却也能轻松帮助阿卡姆疯人院的罪犯们越狱,利用风筝和一众超级英雄对峙。

哥谭大舞台,有活你就来。

路克之前就是靠着这双“看过剧本”的眼睛,从哥谭这个泥潭之中,挖掘出了一位又一位的“天才”。

他推荐的人,小丑用了都说好!

“BOSS,小丑用的人,就没有几个能活着回来。”

维克多好心提醒。

小丑手下大部分是崇拜者,信徒,被洗脑者,精神残缺者,简称——白痴。

跟着小丑混,就算自己脑子没毛病,过了一段时间,也得弄出毛病出来。

一旦真正被小丑的理念污染,人也就跟废了差不多。

“小丑容不下有野心的手下,他讨厌有野心的人,并且他也有随手杀死自己手下的习惯。”

这个“也”字就用的很灵性。

哥谭的超级反派,不少都喜欢杀自己的下属,而不是培养下属。

“我当然知道这件事,维克多。”

路克微微摇头。

小丑这个疯子,在哥谭也算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他的精神世界,就连哥谭人都受不了。

能够和小丑混在一起的,早晚也会变成小丑。

“我曾经推荐过他一些小弟,那些人身手都不错,结果讽刺的是,居然是蝙蝠侠救了差点被小丑杀死的他们。”

“就连我最看好的那个,也因为没有接上小丑的笑话被小丑一枪打死。”

路克神情自若。

维克多紧抿嘴唇,几乎成一条没有弧度的直线。

那个好手,是他亲手培养出来的。

本来是想着自己哪一天要是死在了哥谭的街头,就让那家伙顶替自己,继续保护路克。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他还没死,自己培养的副手反倒先一步离开人世。

好在,冰冷的‘副手’变成了一串温暖的数字。

小丑对自己人不怎么大方,经常不发奖金,但对外人却异常的大方,一副不把钱当钱用的样子,韦恩家族都没他大方。

尽管那串温暖的数字,差点让维克多想着要不要专门去培养一些副手卖出去,但是他和小丑之间的梁子,还是结了下来。

这不是钱不钱的事儿——尽管有钱能让维克多露出笑容。

但是,道上的规矩,该演一下,还是要演一下的。

要是他什么都不做的话,岂不是让自己的手下为之心寒。

“即便如此,过去的我与小丑也有生意上的往来,比如小丑贩卖巡航导弹就是我在背后牵线搭桥。”

“在和他接触这么久后,我意识到了他的脾气秉性,他厌恶一切幸福的人,有野心的人,并且他不在乎忠诚的人。”

“他喜欢的是对社会绝望已经不在乎死亡只想靠着犯罪带来刺激的人。”

“因此想成为小丑的手下,需要学会享受犯罪的刺激,对正常社会的厌恶与绝望,同时你得听懂小丑莫名其妙的玩笑,尽管如此你仍有可能被小丑随手杀死。”

维克多不可置否的点了点头。

哥谭的超级反派,有不少人其实和小丑有着差不多的性格。

但是,唯独小丑的名气最大。

可能是因为这家伙比较受穷鬼欢迎?

维克多不怎么确定的想到。

“不过,也有令我疑感的地方,小丑的追随者大多数是生活失败的人,为什么一个个却如此身经百战甚至碾压了很多职业杀手?”

说到这,路克也有些奇怪。

他推荐的人,可大多都是从帮派混战火拼出来的精锐分子,就算小丑喜欢杀自己的下属,但也不至于打不过小丑的追随者。

一群瘾君子、流浪汉,都不一定摸过正儿八经的枪。

结果却能经常性的压着职业杀手打。

真就唯心这一块呗?

“或许是因为,流浪汉以前也是干过这一行的?”

维克多想了想,憋出来这么个答案。

谁说职业杀手不能当流浪汉?

这年头,杀手老了以后。

除非遇到像路克这样创业成功,洗白上岸的老大,有几个能真正安享晚年的?又有几个能彻底摆脱过去的?

杀手又没办法跟正常的人类社会挂钩,中年失业的话,要是手里没有多少积蓄,很容易坐吃山穷。

况且,哥谭这地方,对于有钱人的态度,可不怎么友好。

哪怕是祖辈已经在哥谭扎根的大家族,也时不时的会出现一些疯子。

更别提一个有点闲钱的杀手了。

恐怕没几年时间,就被哥谭这个深渊巨兽吞的一干二净。

到时候滚去流浪,好像也不是不能理解的事情?

维克多认为自己的想法相当正确。

路克摸了摸下巴。

虽然有些不合逻辑,但这确实很符合哥谭的风格。

沟槽的哥谭,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烂人。

另一种,是更烂的人。

“你说的也有可能,维克多。”

“不过,我还是希望风筝人能够跟稻草人离开。”

“什么意思?”

维克多好奇问道。

难道说,自家老大说的,更大的舞台,与稻草人有关?

“如果是以前的话,我并不推荐信任我的老伙计们去追随稻草人。”

路克眯着眼。

“虽然跟着他,能够很快的在哥谭闯出名声来,但是死亡的概率比跟着小丑还要高得多。”

正常情况下,小丑很少会带着一大批人行动。

哪怕他的追随者在哥谭有很多,但每次小丑行动,也都会控制在十几人左右,不会出现帮派火拼那种大场面。

当然,他闹出来的动静,可比一般的帮派火拼要大的多。

不过,也因为实施计划的人少,跟着小丑的人,死的也就不算多。

大多数情况下,死的一般都是哥谭的无辜路人。

但稻草人不同。

只看他的招人标准,就能够看得出来。

想要跟着早期的稻草人,就只需要满足一条标准——胆大。

当然你最好有点化学知识,路克曾经就有一个朋友,被稻草人招揽以后,还没做出什么大事出来,就被稻草人的毒气腐蚀毁容了。

简单却明确的招人标准,已经相当清楚的证明一件事——稻草人需要的帮手,其实就是送死的炮灰。

“不过,如今的稻草人似乎很少再招小弟,正常的犯罪他似乎已经不屑于去干了。”

“要是跟着他的话,风筝人也能安稳一些。”

最起码,进疯人院的时间肯定会慢一些。

现如今哥谭的超级反派已经很多了。

但蝙蝠家族还没有完整的建立出来,百特曼对外人的恶意还是挺大的。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分身术的蝙蝠侠只能先处理掉闹事的超级反派,很难再去找其他隐藏起来的超级反派的麻烦。

如今的稻草人安稳下来,正躲在暗处准备给蝙蝠侠来一发大的。

如果以空气动力学家的身份加入稻草人,风筝人很容易取得稻草人的信任,到时候能为他的毒气释放贡献一份力量。

但可惜的是,这位合作伙伴,还是走上了和原来一样的路线。

去找小丑进行合作。

不。

应该说,是在谜语人的指挥下,加入小丑,充当一个双面间谍。

他玩不过谜语人的,更玩不过小丑。

至于蝙蝠侠,那就更不用多说了。

这位曾经的合作伙伴,这一次估计要损失惨重了……

但是,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去把,维克多,将风筝人离开的消息放出去,我们是生意人,只做生意,不谈其他。”

维克多点头,脸色郑重,起身走出房间。

明面上,维克多只是负责路克安保部门的总主管。

但暗地里,却是路克与哥谭地下世界的联络者。

哥谭本身的色调就是黑暗。

想要洗白上岸,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路克所创建的公司,只是为了帮助哥谭提高就业率,降低失业率,实现额外赋能,为工作实现正向双循环,是一家合法企业。

这么好的事情,哥谭人民都夸路克老爷是个大好人。

仅此而已。

他是个好人,不是吗?

“蝙蝠侠,找到风筝人,他会告诉你小丑的阴谋。”

一秒钟,两秒钟……

一分钟过去了。

路克没有言语。

只是默默的品着红茶。

打打杀杀什么的,已经不适合现在的路克了,就连以前爱好的古巴雪茄,也没什么兴趣。

现在,就喜欢坐下来喝喝茶,养养身体。

也难怪维克多会觉得路克是想要退休跑路了。

这怎么看,怎么像是原来被蝙蝠侠打服的卡迈恩·法尔科内。

一直沉默了数分钟。

“你也知道真相。”

一道低沉雄厚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不必转身,不必惊讶。

那,正是哥谭的黑暗骑士,未来的正义联盟三巨头,蝙蝠侠,布鲁斯·韦恩!

“你知道的,蝙蝠侠,我早就已经不是哥谭人了。”

路克并不在意这位全年无休的劳模。

他本来就是华裔,在起势洗白以后,就捐赠了大量物资和钱财,从遥远的东方那换来了一张印着红星的证件。

更别提,在如今的哥谭,谁不念叨他这位路克老爷的好,谁不认为路克老爷是大善人?

不论是从法理上,还是道德上,百特曼都不太好对他动手。

就是戈登来了,也得面带微笑,以示尊敬。

别人说做好事,那肯定是在贪污受贿。

但路克,那是真敢做啊。

哥谭的上层社会就有这么一个流言。

从下面爬上来的臭要饭的,又在给别人送饭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蝙蝠侠还得想办法保护好这位难得的“哥谭大善人”,以防他遇刺被害,哥谭变得更加糟糕。

明面上,他做慈善。

暗地里,他保平衡。

如今的哥谭,几乎每一个超级反派,都或多或少的跟“路先生”有那么一些关系。

可以这么说,路克要是死了。

不仅手底下的那群人会发起暴乱,催生出更多的超级反派,就连哥谭明面上的“慈善”都很难再维持下去。

很难想象,这是一个普通人,能够创造出来的关系网。

就连韦恩企业都不一定能够做到。

毕竟,韦恩企业,就是哥谭。

让一个贪婪无比的‘巨人’割下自己的一块肉,喂给蚂蚁。

哪怕布鲁斯愿意,“韦恩”也不会同意。

哥谭,更不会同意。

有时候,蝙蝠侠甚至曾有过一丝丝庆幸。

庆幸哥谭能够冒出来路克这么一个奇迹,一个还算正常的人。

但这种想法转瞬即逝。

蝙蝠侠永远不会说自己其实已经在蝙蝠洞的资料库中,制定了针对路克这样一个家伙该怎么以最快速度处理掉的相关十九种方案。

哥谭允许路克的存在。

但蝙蝠侠不允许。(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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