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一石三鸟

淮南,寿春城,伪皇宫里,听到曹操大军征讨的消息,袁术不禁大吃一惊, 在他原来的计划中,只要自己把龙袍披在身上,各路诸侯就应该闻风拜到,再送来无数的奇珍异宝,求自己给他们封个一官半职才对,而现实情况是,珍宝一件没有, 征讨大军却杀到家门口了。

“快来人, 敲响钟鼓, 召文武百官上朝议事!”别看袁术平时总拿自己和曹操的血统、出身来比较高低贵贱,一副轻慢的样子,可真要上阵厮杀,他腿肚子转筋呀!

“咚!咚!……隆!隆!”

听到钟鼓声,刚出炉的‘仲氏’王朝的文臣武将们一窝蜂似的跑来了,不管是否愿意,反正现在是上了贼船,既然上来了,那就得小心驾驶,万一船翻了,大家都得玩完!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免礼平身!”

“诸位爱卿,我……,不, 是‘孤’接到传报,那曹孟德无故兴师, 犯我疆土,大家以为该如何应对呀?”摸着身上的龙袍,袁术尽量表现出君临天下的气度来,现在他对身上的龙袍格外迷恋,再热的天气也不肯脱下来,就是和那些后宫嫔妃‘恩爱’完了,也得披在身上才能入睡!

不过袁术的努力显然是白费了,这件龙袍出自能工巧匠之手,上面又镶嵌着无数珠宝,自是珍贵无比,而袁术本人长的也不是太差,‘四世三公’的出身,就算是歪瓜裂枣也能熏出几分人样来,可在群臣眼里,二者搭配在一起,却怎么看都那么别扭……

用句文雅的话讲~~‘望之不似人君!’

通白点的说法就是~~丫的,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群臣你看我,我看你,谁也没敢发言,这是开国以来的第一仗,至关重要,就像建立在沙滩上的房子,如果扛不住这一波大浪的冲击,顷刻间就会土崩瓦解!

至于住在房子里的人,死无葬身之地!

“紫木,此事你怎么看!”放着满朝‘朱紫公卿’不管,袁术首先就点到了一身白衣的‘紫木公子’身上。

“启禀陛下,那曹孟德文韬武略,善于用兵,麾下大将萧逸更是勇冠三军,所以这一仗,只能求稳,不能冒进!”紫木公子没有任何官职,所以也就不用站在百官队伍里,他依靠在一根殿柱旁边,一身白衣如同幽灵一般,似乎随时准备退到阴暗的角落里躲藏起来!

“立刻收缩防线,放弃外围所有城邑,烧尽淮南一带的麦田,驱赶民众,让曹军得不到一颗粮,一根草的补充,然后我军集中力量死守寿春城,如此最多两个月,曹军就会粮草耗尽,人困马乏,到时我军大举反攻,可获全胜!”

“嘶!……嘶!”

紫木公子的计策刚一说完,大殿里就响起一片抽气声,接着就是群情激愤,一致反对!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那有未战先退的道理!”

“没错,曹孟德虽然厉害,可他是远道而来,我等以逸待劳,正是灭敌的大好时机,怎么能死守城池呢?”

“对呀,管他什么‘鬼面萧郎’,黄口小儿一个,老夫就不信他有多厉害!”

群臣们就像被刨了祖坟一样,疯狂般反对紫木公子的意见,放弃城邑,烧毁麦田,这两个办法如果用出来,没伤到曹操,就会先伤到他们了!

群臣大都是淮南一带的士族出身,那个家里不是良田千顷,家宅无数,而且袁术登基以后,为了收买人心,更是在寿春城外大肆给众人封赏土地,这要是一把大火烧过去,毁的可都是自家的粮食,群臣自然心疼了!

龙椅之上,袁术也是听得直牙疼,自己这个皇帝还没当几天,一仗不打就抛弃数十座城池,面子上也太说不过去了吧,到时候各路诸侯怎么看自己?天下百姓又怎么看自己?

所以不能后退,只能前进呀!

“陛下英明神武,天下无敌,我淮南又是兵精粮足,请御驾亲征,灭敌于国门之外!”群臣的意见非常统一,饭在自己家里吃,仗到别人院子里打,这才是上策吗!

“好,孤就御驾亲征,会一会曹孟德!”被群臣一吹捧,袁术也觉的自己英明神武起来,既然实力雄厚,那就主动出击,打一仗吧!

“传孤的旨意,征调淮南各路人马共计二十五万,并民夫十五万用来押运粮草,十日内齐集寿春,御驾亲征,迎战曹操!”

“诺!陛下英明神武,战无不胜!”

“自寻死路!”大殿一角,白衣飘飘,紫木公子低语一声后,退到了阴暗角落里,再也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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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大耳朵刘备正对着刚刚接到的圣旨发愁,袁术在淮南称帝了,朝廷要自己起兵南下征讨,当然了,他也清楚,这其实就是曹操的命令,不过是借小皇帝的名义说出来而已。

可就是经过这么一道手续,就把自己吃的死死的,他不但是徐州牧,汉家臣子,更是汉室宗亲,如果抗旨不尊的话,恐怕天下人的唾沫星子就能把自己淹死,以前好不容易赞下那点声望也会付之东流,更何况这次是‘为国讨贼’,曹操的旨意下的名正言顺,谁也反驳不了!

可真要起兵南下,刘备心里又十分没底,那袁术兵精粮足,威震一方,岂是好对付的,再者,自己徐州牧的位子还没完全坐稳,如果带兵远征,后方空虚,万一家里出点什么变故,自己好不容易才到手的地盘恐怕就再不姓刘了~~

难!难!难!……进退两难呀!

遇到疑难事,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高人来请教一番,可刘备环视一周后郁闷的发现,自己身边竟然一个高人也没有。

关羽、张飞两兄弟忠心上绝无问题,武艺更是一流的,上阵厮杀,勇冠三军,可出谋划策就不是他们所长了。

糜竺、糜芳两个大舅哥倒是聪明人,洞察人心,善于谋算,可他们的才干全在自己的小算盘里,商人气息十足,计较个人得失就没问题,可自己要下的是天下这盘大棋,糜家兄弟的格局和气魄就远远不够用了!

至于剩下那些徐州官员,大都是白面书生,风流名士,吟诗作对就可以,用来谋划天下大事,他们非把自己也赔进去不可!

“无人可用,缺一条臂膀呀!”心中长叹一声,刘备此时非常的羡慕曹操,看看人家麾下,荀彧,荀攸,郭嘉,程昱,全是一等一的谋士,还有萧逸可以为他独当一面,分担了无数的压力,自己手下怎么就没有这样的人才呢?

如果当初,自己……哎!

“局势纷扰,元龙先生可有何应对之策?”无奈之下,刘备只好把目光投向了一个他本不愿意讯问的人~陈登!

陈登,字元龙,徐州名士,广有才名,也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宗族大户,不过很可惜,他和刘备的两个舅哥糜家兄弟不合,原因也很简单,都是徐州大户,一山不容二虎呀!

当初陶谦在时,一面安抚糜、陈两家,一面施展平衡之术,还算相安无事,可刘备当上徐州牧以后,成了糜家的女婿,这无形之中,糜家就压了陈家一头,矛盾自然也就日渐激化起来!

“回禀州牧大人,天子诏书到此,又是为国讨贼,徐州不出兵恐怕是不行了!”

陈登今年三十多岁,为人沉稳多谋,博学多才,二十五岁时就举了孝廉,不但精于内政治民,在谋划天下大事上,眼光也很独到!

“曹操、袁术,乃是两头猛虎,这次大战双方投入的总兵力更是超过四十万,堪称倾国之战,以我们徐州这点力量如果投进去,恐怕很快就会被吞噬个一干二净,所以属下以为,州牧大人可以领一支人马驻到徐州边界上去,先看看风声再说!

如果曹操胜了,大人就起兵围攻寿春,征讨****,顺便拿下一块淮南的土地,扩充实力;反之,如果是袁术胜了,大人就在边界上修筑城池,加强防御,以免得袁军趁大胜之势北上犯我疆土,如此,可谓一箭双雕之计!”

“善,元龙先生果然大才,此计甚妙!”刘备不禁拍手称赞,当下的局面,这个计策无疑是最好的了!

其余徐州文武也是频频点头,表示认可,就连和陈登一向不睦的糜家兄弟也不得不承认,论起谋划军国大事,陈元龙确实高他们一筹!

“州牧大人谬赞了,元龙愧不敢当!”陈登对自己的计策也很满意,还偷偷瞄了站在他前面的糜家兄弟一眼,“一箭双雕吗?……不,一石三鸟才对!”

(本章完)

第405章 地利不如人和

三峰山,地处豫州与淮南交界,东西绵延百余里,主体由三座相连的高峰组成,因此得名, 其地山势陡峭,怪石横生,中间有山路通行南北,即是两州的天然分界线,也是兵家必争之地!

“无论如何,必须占领三峰山!”

袁术出身世家, 自幼拜访名师, 兵书战策也读过不少,虽然算不上优秀的统帅,但‘地利’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他还是知道的,因此下达了抢占三峰山的军令。

占据了地利,也就等于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到时候进可攻,退可守,灵活自如!

淮南集团原本计划用十天时间,征调二十五万大军,和十万民夫,这个时间本来就已经很仓促了,可在得知曹军以每日八十里的速度推进时,袁术再也坐不住了,筹备到第四天,没等各路人马到齐,就强行下达了出征的命令!

“呜!呜!呜!”

大将纪灵统兵三万作为开路先锋, 马不停蹄的直奔三峰山而去,务必要在曹军到达之前,占据有利地形, 修筑好堡垒,为大军决战做好准备,而后袁术则带领自己的御林军,作为第二梯队进发!

别看是仓促出发,袁术的排场可一点也不小,全套的帝王依仗都带出来了,前面龙凤日月旗开路,后面四斗五方旗护身,两旁护驾武士,手持金瓜银斧,黄钺白旄,一张巨大的黄罗伞盖下,袁术金盔金甲,大红披风,坐下逍遥马,手中斩将刀,威风不可一世!

“陛下,各路人马尚未到齐,民夫、粮草、淄重也均未准备妥当,如此仓促出兵,恐怕对战事不利呀!”淮南四名臣之首的李丰带着黑眼圈跑了过来,这几天为了筹备后勤,他日夜不眠,连靴子上都跑出了一个大洞。

“孤再不出兵,曹孟德就要杀到寿春城下了!”因为操心战事,袁术的眼睛也有些发红,“粮草准备的如何了?民夫是否够数?”

“回禀陛下,粮草、民夫都需要从各郡征调,路途遥远,如今所到的还不足三成,微臣已经尽力调拨,可至少还要八到十天左右才能足备!”

李丰心中哀叹,淮南本是天下膏於之地,钱粮充足,人口众多,可自从袁术主政以来,大肆修建宫殿、园林,滥用民力,累死者不计其数,苛捐杂税更是多如牛毛,如今地方上已经是民生疲惫,不复当年盛象了!

“孤的寿春城富甲天下,人口几十万,难道还凑不出一点军粮,几万青壮吗?”

“陛下的意思是?”

“诏令,所有寿春百姓,一律交出家中存粮,另外,凡是家里有两个男人的,就出一个到军前效力,两日之内,务必征调完毕,违令者,斩!”

袁术拔出腰间的天子剑,直接仍在了李丰面前,“两日之内,不是军粮来,就是人头来,你明白?”

“臣……,遵旨!”抱着天子剑,李丰眼泪都快出来了,这是逼着他当强盗,劫掠寿春城里的百姓,可是不干又不行,袁术说的明白,要么背骂千古名,要么就献上自己的人头,二选一,挨骂自然要比掉脑袋强!

无数甲兵手持利刃冲进了普通百姓的家宅,翻检、搜刮,诏令上说的明白,二男抽一,那意思就是说家里只要有两个男人就得带走一个,至于存粮,只要是能吃的,一粒不剩!

“什么,这是你全家的口粮,兵大爷可不管这些,抢,饿死几个百姓,寿春城还是袁家的,要是兵大爷都饿死了,寿春称就得易主!

什么,你家里就一个男人?

胡说,你怀里那个三个月大的小家伙不是带把的吗?既然是带把的,那就是男人,陛下有令,二男抽一,你丈夫就得跟我们走,上前线出力去,没力可出,挡箭矢总成吧!”

就这样,一队队的青壮被强行从家里拖了出来,用绳子困好,强行押送到军中效力,身后只留下一座满是老弱妇孺,哭泣中的寿春城!

人间地狱,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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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三峰山!”

曹操和一众谋士、武将同样把目光盯向了这里,兵家必争之地,谁又看不出来呢!

“丞相,我军已经进入豫州境内,只要日夜兼程,马不停蹄,完全有机会抢在袁术前面占领此处战略要地!”夏侯惇是开路先锋,为人又厚重、谨慎,早已经做过详细的路程计算,他说能抢先一步,那就肯定八九不离十了。

“不急,一座山峰而已,让给他又何妨!”目视地图良久,曹操微微一笑,“传令下去,全军安营扎寨,休息好了再上路不迟。”

“丞相,军情十万火急,袁术大军正日夜兼程,抢占三峰山,咱们为何反而越走越慢呀?”

疑惑的不止是夏侯惇,其余众将也是大都不解,大军出征以来,可以说是风驰电掣,每日推进八十余里,威震敌胆,可自从进入豫州以后,行军速度却是一降再降,每天晚起早歇,走不到三十里就安营扎寨,路走的少了,士兵们的伙食反而增加了,一天吃四顿,顿顿有肥肉,把弟兄们吃的红光满面,精力旺盛的无处发泄!

“哈哈,袁术无能之辈,行军布阵全都硬般兵书战策,却不懂灵活应用,真是白白糟蹋了那几十万淮南精兵!”

曹操先是看了看身边的郭嘉和萧逸,三人目光一对,都是精光闪闪;而后用手指着地图上的三峰山继续说道,“大军征战,地利固然重要,岂不知,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说到底,仗是人打的,士兵才是最重要的,淮南军日夜兼程赶去占领地利,到了之后也必然疲惫不堪,再无战力,而我军士兵呢,日行不过三十里,每顿加酒加肉,养精蓄锐,到时候就是一群下山的猛虎,看他袁术那些羸弱之兵如何抵挡!”

“丞相神算,鬼神莫测!”众将无不躬身称颂,确实如此,咱们吃的饱饱的,睡得好好的,去揍那些日夜兼程,饿了好几天的家伙,肯定怎么打,怎么赢!

“此间临近谯县,明日大军就停歇一日,老夫正好回去看望一下家长父老,再为家祖清扫陵园,以尽人子之责!”曹操的老家就在沛郡——谯县,离此只有几十里的路程,游子归乡,自然要回去看看了,此乃人之常情。

“诺!……”

既然要养精蓄锐,休息一天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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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回家的方式很低调,没有仪仗,也没有旗鼓,甚至连盔甲都没穿,就是一身便服,带了三个儿子,侍卫长许褚领数十名亲兵护卫,外加郭嘉、萧逸二人而已。

他的老家是谯县中一个很普通的乡村,依山靠水,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大概有几百户人家,数千亩土地,还有一大片桑树林,民风淳朴,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连名字也很普通,就叫——曹家亭!

曹丕兄弟自然成了领路人,他们自幼就生活在这里,熟悉的不得了,还不时和路人打着招呼,等到了村口,立刻被一群顽童包围上来,‘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曹家兄弟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肉干、糕点分给这些小伙伴们,还把自己的战马让出来,让大家轮流上去试骑,玩的不亦乐乎!

看得出,这几个家伙以前在家里也是‘孩子王’的角色!

“走,咱们也进去!”战马和大队亲兵都被留在了村外,曹操只带着萧逸、郭嘉,侍卫许褚几人向里面走去,曹家有祖训,无论在外面当了多大的官,发了多大的财,回到家乡之后就是普通的一个村民,不得张扬,更不得骄横!

少年离家,再回来时已经是人到中年了,其中多少感慨,真是一言难尽!

每看到一块石碑,一口水井,一片树林,几人都会停留下来,曹操一一指点,那里是他儿时的乐园,那里是他少年练武、读书的地方,那里又是他青年时立志遨游四方的起点……

看得出,曹操确实离家很久了,一路上碰到的行人不少,却没一个认识的,偶尔有几个犹豫的,看到几人的穿戴、气质,还有腰间的宝剑,也就没敢过来!

白龙鱼服,不穿朝服的丞相还是丞相,不穿盔甲的将军也还是将军,那种骨子里透出的气质,是无论如何也遮掩不住的。

“老夫离家二十余载,当年的玩伴、友人恐怕多已不识了!”一个熟人也没碰到,曹操不禁有些伤感,二十年,足够尘世间换一代人的了,再说,他虽然生在这里,可十几岁时就随父亲去了洛阳居住,能记住他的乡亲自然寥寥无几!

回到家乡,却无家乡之人,其中落寞,有谁可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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