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镇住余淑恒,最后的莫西干人(求

忙完编曲,李恒今天难得早睡一回,于12点之前躺到了床上。

躺下之际,他还在想,嗯?今天余老师竟然没来敲门,难道像老付所说的,没在庐山村?

结果他这念头刚刚生起,楼下就传来敲门声。

“咚咚咚!”

“咚咚咚!”

得咧,他娘的就不该想到这破事,大冬天的脱衣穿衣我容易嘛我,笋尖都冻坏了,也没有37度恒温帮着焐热。

不情不愿下到一楼,在拉开门栓的刹那,他脸上登时布满了笑容,没有任何意外,外边果然是余淑恒。

“老师。”

“嗯,今天麦穗在不在?”

“她被孙曼宁拉走了。”说着这话的李恒,主动侧让到一边,不管人家进不进来,他都要做出一副欢迎的模样。

余淑恒沉思片刻,一言不发地转身往对门25小楼行去。

李恒看着她的背影,没动,心道陈姐在家,余老师没有理由惧怕。

但他又想错了,余淑恒在自己家里转悠一圈,然后又走了出来,左手提着一瓶红酒,右手捏着两个白净的红酒杯。

四目相视,李恒心领神会地问:“陈姐走了?”

“思雅家里临时出了点事,老付陪她回家了。”余淑恒如是说。

这样么,李恒望了望斜对门24号小楼,才发现院墙大门横着一把门锁,显然是从外面锁上的。

把余老师让进门,李恒随手把门关上,他也没问为什么还怕?

因为鬼压床这东西邪乎的很,他曾经饱受其害,一度弄得有点惧怕回老家。

最恐怖的一次是:大概在13岁左右的时候,他半夜在床上躺着,迷糊中好似看到一个黑影从窗户飘了进来,径直来到床边,然后下一秒他就口不能言、手不能动了,但意识特别清醒,脑门脖子在冒汗。

其实回忆起这件事时,他到现在都还没弄清楚到底是幻觉?还是做梦?反正事后他吓得两天没怎么吃饭,没办法,最后被老妈拉着去信了个迷信,结果神婆让他吃一个猪心脏。

这玩意怎么吃?

就是把猪心脏煮熟,什么调味料都不用放,盐也不放,用清水煮,还不准切碎,而后拿在手里啃。

啃第一口,他就想吐。

啃第二口,他真吐了。

第三口没吃完,猪心脏被他丢了,末了还被田润娥同志追着打了一顿。

这可是他童年的阴影啊。

直到长大后才发觉,其实好多人都有鬼压床现象,至于缘由来自什么?各说其法,五花八门。

余淑恒今天穿得特别淡雅,一头长发随意挽了起来,盘在头上。

一前一后上楼间隙,李恒在背后第一次细细端详了会她,觉得这一身青色衣裳配上这个发型,再加上浓厚的书卷气息,非常的有润味。

唯独一点,就是余老师还是那个余老师,人太过冷淡了些。属于她不说话,别个也不好搭话的局面。

踩着木板楼梯,两人在一片轻微的吱呀吱呀声中上到了二楼。

她在楼道口环视一圈,问他:“李恒,你现在困不困?”

困倒是不困,李恒回答:“还好。”

听闻,余淑恒来到茶几旁,随意坐在了沙发上,微笑对他说:

“今天馋酒,你陪我一起喝点。”

“成。”

李恒走过去,一屁股坐在单侧沙发上。

红酒似乎已经松开了的,把俩酒杯放茶几上,她优雅地倒了起来,随后一杯递给他,一杯自己拿起。

她不言语,眼神示意李恒碰一个,然后小口小口喝着。

是有心事么?他这样暗暗猜测,却也没问出口,慢慢悠悠陪同。

此时夜已深,是人是狗都在睡,除了偶尔的酒杯碰撞声,大抵就只有各自的呼吸声了,静得可怕。

一杯酒喝完,两人都没交流。

两杯过后,同样如此。

直到第三杯,喝到一半时,余淑恒忽地开口:“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李恒道:“老师你说。”

余淑恒那一直涣散的目光瞬间聚集,投射到他脸上:“《故乡的原风景》是怎么创作出来的?”

嗯?

为什么问这问题?

记得自己以前粗略解释过啊,难道她不信?

李恒脸皮厚是,没改说辞,同往常那样张口就来:“零散的调子在脑海中存续了好些年,随着时间沉积才有现在的样子。”

余淑恒清雅一笑,转着手里的酒杯说:“我托国内外的朋友都找过,但没有任何一点痕迹。

说实话,一开始我是保持怀疑态度的,你的陶笛水平充其量只能算可以,但距离登峰造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当时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你不可能创作出这样厉害的曲子。”

听完,李恒不二话,起身进了书房,然后拿了一把二胡出来,当着她的面自顾自拉一遍《故乡的原风景》。

拉完,他不动声色问:“老师觉得我这二胡水平咋样?”

余淑恒凝望着他,欲言又止。

如果说他陶笛水平一般,那二胡造诣无疑极高。

见状,李恒闭上眼睛沉思一会,对她说:“我这还有一首,老师你听听。”

说罢,他开始用二胡演奏世界级名曲《最后的莫西干人》。

琴弦一动,客厅顿时被苍凉、无奈和绝望的气氛所渲染,美妙的旋律直击灵魂,就算见过世面的余淑恒,此时也被镇住了。

3分50秒过去,李恒睁开眼睛,看向右手边的女人。

此时的余淑恒已然没了之前的神态,盯着杯中红酒,沉浸在音乐中久久没回过神…

最后她艰难地抬起头:“这首曲子叫什么?”

四目交投,李恒悠悠道:“叫《不信任》。”

听闻,余淑恒嘴唇微张,随后又阖上,静气小半天后,她缓缓站起身,转头往楼道口行去。

接着传来一阵蹭蹭蹭的下楼梯声。

哟,这是被气走了?李恒眨巴眼,放下二胡,吊尾跟着下楼,他也不劝,去关门而已。

不过他明显想偏了,这女人是因为红酒喝完了,又跑家里拿了一瓶茅台过来。同时还不忘换两个新酒杯。

李恒站在门口,“喝白的?”

“红酒不过瘾。”她嘴里淡淡说着,视线却一动不动盯着他眼睛。

李恒:“.”

看不出来嘛,这么冷艳的书香御姐,竟然还是个隐藏的酒鬼。

关上门,回到二楼。

老样子,她倒两杯白酒,递一杯给他,她自己则一声不响仰头把手里的那杯喝完了。

一杯白酒,她一口干。

喝完,她也不解释,自顾自把空杯倒满,然后就那样站立看着他。

他不动,她也不动。

对峙一会,李恒懂了,这老师在为刚才的怀疑行为道歉。

被人质疑,他可以斗气再弄一首世界名曲出来打脸,但身为男人,面对道歉不能小家子气。

李恒露出整齐白净的牙齿,笑得非常阳光,主动跟她碰了碰,带头喝了一大口。

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些许,余淑恒跟着喝了一大口,喝的量和他差不多,随后优雅地坐沙发上。

李恒同样落座,挑起话题说:“这首曲子是我翻阅有关于欧美殖民者侵略美洲莫西干人的资料时,偶尔有所感创作的。

本来想叫《最后的莫西干人》,但感觉色彩太过浓烈,我后来改名为《苍凉》。”

余淑恒往耳迹勾了勾发丝,认真思考一阵说:“一首曲目的名字很重要,就叫《最后的莫西干人》挺好。”

李恒本就是试探性的问一问,得到她的支持,当即老欣慰了。

有了一杯白酒作为缓冲,两人的气氛渐渐好了起来。

经过十多分钟的交谈过后,余淑恒难得近距离好好打量了他一番,临了意味深长地感慨道:

“难怪那么招女人喜欢,确实很有才华。”

一句话,她认可了李恒的原创。更认可了他在音乐造诣上的超强天赋。

因为像《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这样的神级曲子,一首可能是偶然,但两首一出,所有质疑声都得统统滚蛋。包括家世了得、见多识广的余老师。

更何况,李恒用二胡强力证明了自己!

玩音乐的都明白一通百通的道理,一首曲子二胡可以演奏,其它乐器同样可以演奏出很好的效果。

只是区别在于,哪种乐器最合适?

很显然,余淑恒自动脑补了一个画面:那就是,李恒原本是用二胡创作的,是平时听多了自己陶笛吹奏后受到启发,于是在校迎新晚会上改用了陶笛。

但不得不佩服他的敏锐,就《故乡的原风景》而言,无疑陶笛是最完美的。

面对老师这样有深度的问题,李恒假装没听懂,笑了笑,再次跟她碰了下。

如果说酒能拉近距离,那今晚李恒表现出来的、超级恐怖的音乐天赋彻底让余淑恒刮目相看。两人一晚上说的话要比过去三个月多得多。

不过,可能是第一杯白酒喝得太急太猛,也可能是红酒加白酒产生了化学反应,余淑恒那白皙透亮的脸蛋还是逐渐生了变化,晕红悄然爬上来,就像映山红一样在她面庞上生了根发了芽。

大半杯白酒下肚,李恒其实也有些醉意了,但还能撑住,他问:“老师,要不要我去弄两个下酒菜。”

要搁平常,余淑恒可能不会就这个问题回答,但今晚在酒意的加持下,她爽利地说好。

然后还陪着去了一楼,双手环抱胸口,靠着厨房门口看他忙活。

翻找一阵,李恒决定做3个菜,一个红烧排骨,一个油麦菜,还有一个虎皮青椒。

虎皮青椒里面加了小米辣,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下酒菜。

余淑恒全程都在旁观,感觉他切菜做菜行云流水,极具观赏性。

她不由问:“你几岁开始做菜的?看你样子应该做很多年了吧。”

李恒回忆说:“8岁,还是9岁的样子。”

余淑恒诧异:“这么早?”

她从小生活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想要什么就买什么,看上什么就有什么,同龄人也好,大人也好,亦或是长辈,见到她全是夸赞。

活了这么多年,几乎没有人忤逆过她,而今晚的李恒却是个例外,竟然一言不合就斗气,还斗得她没点脾气。

她当时脑海中情不自禁浮现出一个念头:有才华的人就是这么有骨气,就是这么任性!

这反倒是让她对李恒愈发欣赏。

如果他的大作家身份,成功让他进入了余淑恒的视线。

那么音乐上的泼天才华,算是投其所好,歪打正着,让同样爱音乐的余淑恒对他更加看重。

当然了,就算他是一个普通人,碍于润文的面子,她也不会让他在复旦吃亏。

但他凭本事挣来的尊重和别人看情面给予的完全不一样,不在一个层面,也不可同日而语。

条件优渥的余淑恒无法想象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就学着做饭的场景,很惊讶,然后又释然。

要是李恒跟自己一样,从小什么都不缺,没有经历过困苦,可能也写不出来那么有深度的《活着》和《文化苦旅》,也创作不出《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

这就叫有得有失吧。

困难对他来说是一笔很宝贵的财富。她这样思量。

李恒把虎皮青椒装盘,回答道:“还早?其实不早了,我们村有些小孩五六岁就开始放牛捡柴,我已经算是比较懒得那一批了。”

余淑恒顿时生了兴致:“听你这么说,我忽然想去你们老家看一看。”

“可以啊,到时候叫上王老师一起,我给你们当导游。跟你讲,我们那高山地方,也许什么都不如沪市这样的大城市,但论山清水秀和野味,绝对能令你满意。”李恒绘声绘色夸赞自己老家。

“好,等有时间了,我叫上润文走一趟。”

她其实是有些好奇的,是什么样的小镇,能孕育出肖涵那么精致的人,如同精灵一般。

也好奇李恒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能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儿子。

三个菜,她端一盘红烧排骨,李恒拿着油麦菜和虎皮青椒上了二楼。

气氛都这了,下酒菜也有了,两人没有问对方还行不行的问题?

就一个字:喝就完事了!!!

茶几上的茅台是500毫升装,之前两人已经喝了三杯,还剩半瓶多点。

余淑恒边倒酒边说:“好多年没敞开喝了,今晚破个例。”

他说:“来,干杯。”

余淑恒笑了下,酒杯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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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得劲,坐着坐着就睡着了,三四次了,唔…

(本章完)

第244章 ,李恒和余淑恒(求订阅!)

半瓶多点的茅台,两人匀着喝。

一开始,余淑恒只吃红烧排骨和油麦菜,后来见他一个劲吃虎皮青椒,于是按耐不住夹一个尝了尝。

这一尝不得了,她差点辣哭,赶紧用白酒压辣味。

李恒无奈笑了笑:“本想提醒老师你,这里面我放了小米辣,没想到你下筷子速度那么快。”

余淑恒没做声,好看的嘴唇轻抿含着酒,闭上眼睛在强忍着,把优雅刻在骨子里的她,不想人前失态。

更何况面前的小男生是她学生,还是闺蜜嘱托的人。

不能让他看笑话。

直到过去许久,火辣辣的小米辣才从舌尖消退几分,余淑恒也重新睁开眼睛,低沉问:“你们那边的人都能这么吃辣?”

李恒反问:“王老师也挺能吃辣的呀,老师你不知晓么?”

余淑恒缓缓摇头:“她没你能吃。”

接着她问:“这么吃下去,不会对肠胃造成影响?”

李恒道:“怎么说呢,还好吧,主要是我们从小就吃,身体已经适应了。当然了,有没有影响还得是看个人体质,我们那边,因辣椒得肠胃病的不在少数,但辣椒上瘾啊,一旦吃习惯大家一时很难戒掉。”

余淑恒能理解,稍后她跃跃欲试,再次夹了一个虎皮青椒,不过这次她学乖了,放茶水里面过一遍,吃起来的味道就刚刚好。

她不吝夸赞说:“没想到简单的辣椒炒蒜也这么下酒,你的手艺确实好。”

听到这话,李恒刻意放慢了进食速度,让出一些虎皮青椒给她。

喝着喝着,又是一杯白酒下肚,此时两人都有些醉了。

尤其是李恒,平素他喝啤酒还算可以,但白酒很少这么喝,何况还是红酒白酒混着喝,后劲很大,最是上头。

要不是对面这女人是自己老师,帮过自己不少忙,不然他早就不伺候了,早回卧室躺平了。

当把瓶中最后的酒摊分开,她歇息小会道:“润文身体康复的很好,她信中说,已经能吃能跳能运动,手术并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影响。”

“真的么,那真是太好了。”李恒听得有些高兴。

余淑恒点头:“毕竟还年轻,身体各项机能处在最旺盛的时候,这种手术一般不会有后遗症。”

话到这,酒意上涌的她突然抬起头,试探性问,“我一直想把她弄来沪市教书,你觉得这主意如何?”

李恒听得愣了愣,顿时明悟了她的话中话,沉默半晌摇头:“王老师不会来的。”

辨认一番他的面部微表情,可惜,没能获取到任何有用的信息,余淑恒点到为止,适时打住:

“确实,她是个十分念旧的人,如若没有特殊情况,她今生都基本不会离开邵市。”

李恒认可这话,端起酒杯说:“老师,来,最后一杯,干个。”

余淑恒拿起酒杯碰了碰,感慨丛生地喝一口:“上次这么放开喝,还是大学毕业那段时间,我和润文马上要分开,一晚上我们都在喝酒。

别的宿舍哭哭啼啼,难舍难分,而我们俩不哭不闹,一直慢慢喝,喝到天亮就各自带着行李离开了。”

经历过一次的李恒感同身受,“真洒脱。”

余淑恒放下酒杯:“其实她能分配到更好的地方,但她选择回邵市教书。”

李恒问:“为什么?”

余淑恒摇了摇头:“具体是什么原因,她没说。口头上的理由是当老师是她从小的梦想。”

李恒沉吟片刻,道:“其实对于女人来讲,老师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有假期,也相对轻松自由一些。”

“嗯,差不多。”

这也是她进入大学当老师的缘由,稍后她问:“和我讲讲宋妤肖涵的故事。”

“啊?”李恒啊一声,面露讶异:“老师,你怎么对我感情的事好奇了?”

可能是喝多了的原因,也可能是一顿酒下来、两人无话不谈了的原因,余淑恒在他面前第一次放下外在的高冷。

她解释道:“我没谈过感情,有些向往。”

闻言,李恒再次惊讶,没想到这么书香气质的御姐没谈过感情,更没想到她不忌讳说有些向往。

他身子略微前倾,眼神灼灼地开启了八卦模式:“老师你条件这么好,为什么不谈?”

余淑恒夹一个虎皮青椒,咬小半截,细嚼慢咽吞下去后说道:

“一开始我和润文都不想谈,觉得还年轻,该优先享受青春。后来是没遇到合适的,我有强迫症,宁缺毋滥。”

好吧,终于知道原因了,合着两位由于爱玩,玩着玩着把终身大事给玩脱了。

其实这现象在后世很普遍,君不见很多大龄剩男剩女快40了还是茕然一人,问题就出现在两个点上:贪玩,眼光太高。

不过回过头想想,其实人家实岁才25,虚岁26,对于她们这个阶层来讲,根本不算大。要是真的想谈婚论嫁,以她的条件,不知道有多少男人上赶着往上爬咧,就分把钟的事而已。

沉思一阵,李恒估摸着对方对自己的感情知晓个大概,也就索性没再遮掩,而是问:“老师,你想先听谁?”

余淑恒说:“宋妤。”

“宋妤么,比较简单,我对她的感情属于一见钟情,第一眼就是一辈子那种,后来再也忘不掉。”李恒回忆起高一两人在走廊上相遇的那一天,心绪不由飘远。

余淑恒听得表面没什么反应,但内里却有些羡慕。

她其实很向往这种爱情,遗憾的是等了这么多年,也一直没等到能让她一见倾心的男人。

她握着筷子问,“所以你一直没放弃对她的追求?”

虽然这事不太光荣,但李恒默认。

夜凉如水,也静得惊悚,她起身把客厅窗帘拉上,坐回来说:“这样感觉好多了。你和肖涵的感情呢?”

李恒夹块排骨放嘴里,娓娓道来:“同肖涵的话,略微有点复杂。我们认识的过程并不完美,第一次接触是作文竞赛为争抢凳子激烈吵架,第二次还动上手了。”

余淑恒好奇问:“谁打赢了?”

“她,呃,应该说是她们。她带着两个小姐妹打我一个,手臂上、脸上和脖子上全是抓痕,火辣辣的生疼,疼了好些天。也就是这两次,她虽然还是那么的美艳不可方物,但在我心目中的印象并不是特别好,尔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她视为洪水野兽,没什么往来。”李恒说。

这认识过程完全出于余淑恒的意料,“你一个男生,打不过三个女生?”

李恒不好意思笑笑:“我来自乡下,从小干体力活,哪能真打不过的,只是旁边人多,而且她是女生,我没好下死手。”

余淑恒饶有意味地看着他:“不是因为她漂亮?”

李恒自顾自喝口酒,不接这茬。

她问:“后来呢?”

李恒道:“后来有些老生常谈了,她和陈子衿、以及我一发小成了要好姐妹,天天出现在我面前。虽然我们谁也不搭理谁,但随着接触的次数增多,化干戈为玉帛在所难免。”

余淑恒问:“谁主动的?”

李恒讲:“她吧。初一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后,班主任举行了一次班会,把桌子移到教室四周,教室中央空出来作为文艺表演的场地。

恰巧老师把我和肖涵安排到了邻座,在看同学表演的期间,她冷不丁对我说“喂,李恒,把你手里的桔子分我一半”。”

余淑恒问:“这是打完架以后,第一次说话?”

李恒道:“对,中间大概有半年多的时间没交流过。”

余淑恒问:“桔子给了没?你当初是什么反应?”

李恒道:“给了。不过我第一时间以为听错了,傻乎乎地看着她,还问了句“你的桔子呢?”,那时候班上每人发4个桔子,没想到她理直气壮地说“吃完了。”,然后我就给了一边她。”

余淑恒想了想,问:“她是故意把自己那4个吃完的,对不对?就是想找个借口同你说话,缓和关系。我要是没猜错,想来那时候她就已经暗暗喜欢上了你。”

猜得完全正确。

此事上辈子肖涵自己后来亲口承认过,但李恒没搭腔,继续默认。

今夜的余淑恒依旧是那个余淑恒,依旧是那么知性漂亮,但也不再是那个余淑恒,酒劲催促下,她话比平常多了很多。

她问:“桔子的事,陈子衿有没有看到?”

“有看到。”

“没吃醋?”

“她俩一直是亦敌亦友关系,吵架拌嘴、互相阴阳怪气是家常便饭,我都见怪不怪了。”

余淑恒发挥侦探头脑:“我想,以前她们俩相处还算融洽,但自从你和肖涵关系缓解后,就吵架次数变多了,对不?”

李恒举起酒杯,“就知道什么都瞒不过老师你。”

余淑恒同样端起酒杯示意,“这又不是什么难猜的事,两女争一夫,自然会起争执。不过你的魅力确实大。”

瞧这话说的,李恒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干脆喝酒好了。

喝一大口白酒,她雅致地蠕动嘴唇,“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不去北大?而是来复旦?别跟我说分数没上线的原因。”

这是润文一直想知道的事,她借此帮着问问。

当然,她也同样有探究欲。

为什么没去北大,来复旦?难道我能跟你说肖涵宋妤,想要全要的话,得先攻克肖涵会降低整体难度么?

反正都聊到这了,李恒直接无视余老师那双死死盯着自己的眼睛,老神在在说:

“没什么特别的缘由,她们两个,捞着谁都是大赚特赚,顺其自然,我把选择权交给了上天。”

余淑恒琢磨一番,信了这话。然后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她又恢复了常态,变成了沉默寡言的女人,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进的冰冷气息。

要不是她一直在小口喝酒吃菜,都以为面对一尊石雕咧。

无声无息中,白酒终究是喝完了,她对着空酒杯发了好会呆,尔后打破沉寂,糯糯地问:“还能喝不?”

说实话,李恒已经7成醉了,手脚已经有点不听使唤,好在意识还有一丝清明,但都喝到这个程度了,他也没怂,咬着舌头说:“舍命陪君子。”

“那陪我去家里拿酒。”

“还真喝啊!”

“喝。”

两人起身往楼梯口走,一开始还好,虽然步伐缓慢,她还算稳成。但走到楼梯拐角时,她身子忽地一趔趄,差点摔倒,好在李恒眼疾手快搀扶住了她手臂。

“老师,要不别喝了?”李恒道。

余淑恒没说话,只是扭头看着他眼睛,定定地看着。

僵持小阵,李恒改口说:“家里还有两瓶没喝完的啤酒,我去拿,咱一人一瓶,喝完睡觉。”

其实家里的啤酒还剩半打,都是麦穗和孙曼宁骑自行买回来的。可他不敢全盘托出啊,明显眼前这女人和自己一样,醉酒程度已经到了临界点。

余淑恒瞧了会他,同意了。

把她留在原地,李恒摸着墙壁下到一楼,拉开灯去厨房角落找酒。

1、2、3

数了数,还有7瓶,他真的只拿了两瓶。

等他回到楼梯拐角处时,余老师已经不在了,而是慢慢回到了二楼沙发上。

把啤酒盖咬开,李恒递给她一瓶,“就这么多了,全在这。”

“嗯。”余淑恒接过啤酒,duang地一声跟他碰个,然后就那样喝了起来。

第一次,在书香气息浓郁的曼妙身姿上看到了豪迈。

有样学样,李恒也跟着吹瓶,不过他到点了,没那能耐一干到底,分三次才艰难地喝完。

喝完,他摇了摇空酒瓶,晕晕乎乎问:“今天有心事?”

“没、没有,就是想喝酒。”果不其然,和李恒预料的一样,红的、白的加上啤的,她也过量了,说话失去了往日的利索劲儿。

把啤酒瓶放下,余淑恒试图自己走去次卧,可还没走出三步,她身影就晃荡的厉害,这时她没再执着,右手抓着沙发一角勉强站立,缓沉说:

“李恒,扶我去房间。”

“哦,好。”

他好想说,你扶我吧,我自己都站不稳了。但还是咬咬舌尖,强打精神走了过去,双手搀扶着她,向次卧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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