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祝二爷

“爷,既然咱们都发现了,干嘛不干脆一股脑都给他铲了!看这帮腌臜东西还怎么害人!”符箓不解,“怎么还要给他好生好样的弄回原处去?”

“近来清水县一带,关于鬼仙的传闻愈演愈烈,牵扯到的人命不止昨夜我们发现的那一条而已。

那凶徒在杀人之后,夜里冒着大雨也要来将尸首运走,不希望这鬼仙庙中有人丧命的事情传扬出去,或许是为了日后故技重施。

若是我们将这些都铲了,砸了瓮,还怎么捉鳖?”陆卿冲符箓摆摆手,“快去。”

符箓这会儿也明白过来,连忙和符文一起弄了好些泥巴,趴在神台上仔仔细细把那里面藏着的竹筒堵了个结实,又将神像仔仔细细推回原处,还细心地把神台上的印记都拂去。

祝余站久了有些乏,索性在稻草上坐下来等,手肘支在腿上,手托着腮,兀自发呆。

前一晚那死者在濒死之际明明流干了身体里大半血液,但地上的血迹又很少。

昨夜祝余辗转难眠的时候还在心中揣测过,那血到底去了哪里。

今日听符文说他在闻到异香之前,先闻到了一股血腥气,她心底便大概有了猜测。

只是为什么呢?

放迷香就放迷香,却为何要加入人血,难不成这是什么奇怪的引子?

若是说剖尸验伤那些,祝余自觉手拿把掐,小菜一碟,但涉及到迷药奇毒那些东西,她可就一窍不通了。

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符文、符箓兄弟二人已经弄好了那些,拂去手上身上的灰土,齐刷刷看向陆卿,等待他发话。

祝余起身过去看看,发现符箓还特意绕到后面,又把方才亲手抠开的鼠洞也塞上。

她暗暗惊讶,没想到这么五大三粗的一个莽汉,做事倒是很细心。

陆卿站在神像前,眼睛看着前一夜陈尸的地方,若有所思,半晌也没有开口。

“爷……”符文等了一会儿,开口问,“这样一来,还要惊动这边的衙门吗?”

“不用,原本想着发现了尸首,看看这边的衙门会如何处置,现如今尸首也不翼而飞,倒是不需要早早惊动他们了。”陆卿方才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这会儿倒是松开了眉头,回身对符文说,“你在这一带仔细查探,多去人迹罕至处寻觅,看看能否发现凶徒的藏尸处。”

“那这鬼仙庙……不需要我暗中守在这里吗?”符文并不敢违抗陆卿的命令,只是有些不甘心,他的手在身侧攥紧了拳头,很显然是还在为自己被迷晕的事情而恼火,“万一那厮故技重施,咱们已经堵住了放迷香的竹筒,只要我在附近埋伏好,只要他现身,我定能将他擒获!”

“这破庙周围,你打算在哪里暗中守着?”陆卿反问。

符文张了张嘴,发现这事儿他还真答不上来。

这破庙周围也没个什么遮挡,只有后头一片小树林,夜里倒算是个藏身之处,到了白日里就藏不住什么了。

破庙本身就更不用说了,说是一座庙,实际上不过是低低矮矮的那么一间夯土屋子,上头的瓦片这么多年下来保不齐都酥得差不多,也不大方便伏在上头。

“能在这破庙里面布下这样的机关,说明这一带对方比你熟。”陆卿对符文摇摇头,“你要如何在一个对方更熟的地方守株待兔?”

被陆卿这么一说,符文虽然有些丧气,却也认清了眼前的局面,点点头:“爷,是我心急了!

您放心,我必定将那藏尸地给找出来!您就等我的消息吧!”

说罢,他一抱拳就往外冲,刚一迈步又被陆卿扯住后衣襟拉了回来。

“磨刀不误砍柴工,这么半天也该清醒得差不多了,去符箓包袱里拿身干衣服换了再走。”陆卿把符文往符箓那边推了一把,有些无奈。

看得出,符文的确是憋着一口气的,急急忙忙拿了干爽衣服跑去后头换上,然后便先一步出发,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陆卿踱到破庙门口,朝外面抬眼看了看天上的太阳,扭头对祝余说:“不知夫人可愿陪我到这附近的清水县去走走看看?”

看他那一派悠闲的样子,轻飘飘的语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带祝余去踏青呢。

经过前一天夜里的推心置腹,祝余自然不会拒绝,冲陆卿挤了个“诚意满满”的笑容:“乐意之至。”

陆卿回她一笑,又冲符箓吩咐道:“从今往后,在外行走时,夫人便是我身边的长史,你要唤她一声祝二爷。”

符箓从主子大婚那日就被酒席间那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布衣男子一手“活死人”的本事惊得不轻,到后来发现对方竟然是刚嫁进门的夫人,就更是差一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前一晚看着夫人镇定地验看尸首,无论见识还是胆色都绝非寻常女子能够媲美的,心里早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本就是个习武的粗人,平日里除了陆卿的规矩外向来不拘小节,也最不耐烦那些繁文缛节、清规戒律。

这会儿听陆卿说以后手段厉害的夫人会以“祝二爷”的身份行事,他只觉得莫名兴奋,巴不得有更多机会开眼界,旁的全不在乎。

“是!”符箓咧嘴一笑,冲祝余煞有介事地一抱拳,“属下见过祝二爷!

祝二爷您放心,在外头只要有我符箓在,绝对能护着您周全!”

“有劳有劳!”祝余也笑眯眯地同符箓还了个礼。

抛开自己想要做个富贵闲人的心愿不谈,单说陆卿这惊世骇俗的用人之道,还有他身边亲随对自己的这种态度,倒也是让祝余有些另眼相看的。

出嫁前在朔国娘家时,她也曾一不小心展露出过一些与其他女子不同的头脑和胆量,但父兄大多持得是“你一个女子又能懂得什么”的态度,压根儿不加理会,一笑置之。

那种遭人看轻的感觉着实窝火。

自己想要韬光养晦,与旁人视她如无物,这可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就冲这一点,她对先前陆卿给自己的茶点里面偷加安神散的事情稍微谅解了几分。

(本章完)

第13章 十色锦

三个人,三匹马,从破庙启程,朝附近清水县出发。

这两处相去不远,大概只需要一炷香的功夫,一路上能看到大片大片的荒地,还有一些因为无人居住而显得格外破败的农舍。

“这里的农户都去了哪里?怎么都无人耕种?”祝余有些诧异,按理说此时已是初夏,正地里庄稼生长的好时候,可是周围看起来却十分荒凉。

“很多人都去了南境。”陆卿端坐马背环顾四周,徐徐答道,“锦国南境与澜国相邻,澜国三面环水,除了生产白脂玉石外,以捕鱼和纺织最为擅长,这天底下出名的绸缎绫罗,十有八九出自澜国。

但因他们不善耕种,又以水路居多,用以制作染料的矿石、花草便都是向锦国来买。

大约两年前,澜国向圣上进贡了一批锦缎,名曰十色锦,听说是用了特别的技艺,让那布料的色彩随移动而斑斓多变,瑰丽异常。

圣上将那锦缎赐予宫中近年来最受宠爱的端妃,端妃命尚衣库用十色锦裁制曳地八幅裙,在元日宴上为圣上献舞。

那裙角流光溢彩,令端妃恍若足下生莲,天外飞仙,惹得圣上龙颜大悦。

之后此事传出宫外,京城中的命妇贵女们便趋之若鹜,其他富户家眷也纷纷有样学样,以至于十色锦千金难求寸尺。

于是便有澜国客商到锦国来重金求购染十色锦的染料,那染料种植的人少,自然价格高昂。”

陆卿说到这里,略微停顿了一下,又道:“朝廷对种粮的农户要征米粮税,而种植用作染料用途的那一类花草却因为先前少有人为之,因而并无额外加收税钱的先例,于是许多农户为了逐利,纷纷放弃种粮,开始种植染料花草。

无奈京城一带冬春寒冷,十色锦所需的染料长不出,便有人干脆跑去南边,或种植花草,或开采矿石,皆是十色锦所需原料。

后来尽管朝廷开始对那些花草、矿石也加征税款,也还是比种粮更加利润丰厚。

你瞧见的这是京城一带,还算好些,锦国北边,这样荒废的农田庄户更是不在少数。”

祝余听得直皱眉。

种植制作染料的花草牟利的事情她虽然没有见识过,但若是把花草换成种桑,那么她倒是熟得很。

不过她并没有吭声。

虽然成亲不过几日的功夫,祝余不敢说有多了解陆卿,但可以肯定的是,此人绝非外界口口相传的那个只识丝竹之乐的逍遥王。

那么今日他与自己说这些,应该也不是随口一说而已。

没过多久,三个人就来到了清水县城门外。

和方才路上看到的萧条景象不同,这会儿太阳还没有升得多高,这县城的城门口就已经聚了不少人,他们大多推着车、挑着担,在城门外排起长队,等着查验过后好进城贩货。

祝余的视线落在了前头一个猎户模样的黑瘦汉子身上。

那猎户一身旧衣服,肩头挑着一根长木棍,木棍一端吊着一串野兔,那野兔看起来倒是肥硕得很,皮毛也油亮。

想到前一天夜里那两个烧香求神的人提到的猛兽伤人,祝余跳下马背,若无其事朝那猎户跟前走了几步,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挑着的那些野兔。

符箓想要跟过去,被已经下了马的陆卿用手中折扇点在腰间,便没有动。

猎户感觉有人凑过来瞧自己的猎物,扭头一看来人是一个白白净净的少年公子,模样生得颇有几分俊俏,瞧着像是个殷实人家才能够供养出来的,连忙开口对祝余说:“小郎君可是想买几只兔子回去?

这兔子又肥又嫩,买回去剥了皮,烤着吃,煮着吃,味儿好着呢,补得很!”

祝余但笑不语,只是伸手摸了摸兔子的皮毛。

猎户见状忙又说:“小郎君可是看中了兔子的皮毛?这些兔子都是我用陷阱套来的,一丁点儿皮毛都没有伤到,在别人那里可不一定能买到这么完好的皮子了。

别看现在刚刚入夏,现在买回去,把皮剥下来鞣制好,制成大氅,差不多天也就凉了,刚好能穿!”

“我确实想要添件大氅,”祝余点点头,“不过……这兔子的毛细软又容易掉得到处都是,我却不大喜欢。

这位壮士,你可是这一带的猎户?

不如我许你些定钱,你帮我猎头豹子,我想要件豹裘。

你放心,只要你能帮我猎到豹子,银子绝对少不了。”

猎户一听这话,脸上多了几分不悦,像看傻子一样地把祝余打量了一遍:“你这小郎君,瞧着也是个体体面面的斯文书生样,怎个平白无故拿我这猎户戏耍起来了!

清水县这一带何时有过豹子!

我打小就在这一带长大,牙还没长齐就开始跟着我爹进山打猎,到现在也有三十载了,莫说是豹子,就算是豹子尾巴上的毛,我都没见过一根!”

祝余闻言也有些失望,似乎有些不甘心,又改口:“要不,我给你银子,你帮我打几只狐狸,我做个狐裘也好啊!”

“狐狸也不曾见过!”那猎户有些不耐烦起来,“谁不知狐裘比兔裘金贵!若是打得到狐狸,我何苦一天到晚到处抓兔子!

你这小郎君,若是没那诚意买我的兔子,就不要拿我解闷儿了!”

陆卿不知何时也跟了上来,看猎户被祝余惹急了,便对他笑了笑:“舍弟性子顽劣了些,壮士莫要与他一般见识,帮我挑两只肥嫩的兔子,我买回去添个菜。”

猎户本也只是听那小郎君开口就是豹裘狐裘,以为对方是故意拿自己寻开心,所以才老大不乐意,这会儿一见小郎君的家人过来,不光仪表堂堂,还开口要买两只兔子,价都不讲一句,顿时心头的火气烟消云散,喜滋滋地帮陆卿解了两只肥兔子下来。

祝余也不再吭声,做乖巧状,跟在陆卿身后。

没人比猎户更知道这一带都有些什么飞禽走兽,既然这猎户说这一带别说豺狼虎豹,便是狐狸都没有半只,那荒野破庙里面有猛兽伤人当然纯属无稽之谈。

那么“鬼仙庙”的香客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是被猛兽叼了去的这个说法,到底是求财者为了给自己壮胆而编出来的,还是在庙里布置竹筒放迷香的歹人故意传扬出去,好让人放下戒心,这还真不好说。

毕竟人的心思最难琢磨。

同样都是“万一”,在遇到好事的时候,就总觉着“万一”那个狗屎运就砸自己脑袋上了呢?

等到面对坏事时,又会想,都已经是“万一”的事了,哪会那么巧就被自己遇见。

主仆三人牵马进城,县城里已经很热闹了,本就在城内的小贩在路边摆起了摊子,街边的商铺也大都开门迎客,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还真不少。

祝余有些惊讶,东张西望,眼睛都有些不够用了。

陆卿比她高了一个头还多,跟着她的步调走,就多了几分闲庭信步的感觉。

“这县城从外面看并不起眼,没想到里面竟然这么热闹繁华!”祝余感叹。

“这一带方圆百里内,就只有这么一座县城,自然数这里最热闹。”陆卿回答。

祝余挑眉看他,低声问:“所以祭扫之后,我们实际上是朝着远离京城的方向又走了百余里?”

陆卿一脸坦然地回她一笑,不置可否,朝前面看了看,一指不远处一间食肆:“走吧,到那儿去,叫那边的厨子把这两只兔子烤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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