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焕然一新

去河边钓鱼和清洗兽皮的两路人一同下山。

行在山林间,众人有说有笑,昨天猎杀了棕熊,今后可以安心钓鱼了,有了相对稳定的肉食来源,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错。

林郁默默地观察周围的环境。

山间林木以阔叶林为主,树种繁杂,栎树、山毛榉、胡桃、枫树、柳树、桦树、白杨……竞相野蛮生长,其间点缀着赤杨和榛树树丛,同属桦木科的鹅耳枥枝繁叶盛,树梢上仍垂挂着零星的花穗。

走到山下平缓处,深绿色的针叶树开始出现,矮小的藓类与禾本科植物丛生其间,为这片高大的林木增添了些许趣味。

此外还有形形色色的小型植物,从薄荷草、三叶草等各种草本植物,到攀缘在岩壁上的各种肉质植物,种类繁多,不一而足。

但要说格外引人注意的,还要属山脚下的那片竹林。

她翻过不少座山,只在这里见到了竹子,或许正是因为如此,部落才会选在这里定居。

这一带林区的植物基本符合她对于温带丘陵地区的认知,只不过……

之前独自翻山越岭,每时每刻都在为生存所必需的食物、庇护所、水和火奔波,没有多余的精力思考,昨夜挨了一晚上冻,她才察觉到有些不对劲。

从这些植物的生长状态看,如今最可能的季节是初秋,和她在茶镇参与发掘工作的时间是一致的。

和茶镇相比,这里的气温会不会有点过于冷了?

她穿同样的衣服,在茶镇她可以趴桌上睡觉不担心着凉,在这里大白天都觉得冷。

她看到许多植物开了花却没有结果,一棵两棵是这样还可以用其他原因解释,大多数都是如此,那多半是气候的原因了。

“难道今年会迎来百年难得一遇的寒冬?没听说过呀……”

她越想越疑惑,索性摇摇头不再多想。

如今之计,是赶紧学会当地人的语言,向他们说明情况。

说不定当他们得知我来自天朝上国,是根正苗红的神农氏传人,就会毕恭毕敬地护送我回去呢!她很乐观地想着。

两路人在山脚下分道扬镳,男人们去河流上游的回水湾钓鱼,女人们用树筒打水,在河边生起了火。

……

清洗兽皮用不了一天的时间,当太阳升到头顶上时,女人们便抱着树筒和兽皮回来了。

回来的路上,林郁顺手采集了些木贼,这是一种节蕨类植物,模样很像袖珍版的竹子,又刮了一捧松脂。

兰花告诉她:“这些不能吃。”

林郁报以微笑。

兰花立刻明白她没听懂,于是拿手比划了下。

林郁点点头表示看懂了,然后指了指手里的木贼,竖起大拇指说:“好。”

兰花便明白她另有他用,于是也学着她的样子竖起大拇指说了声好,意思是:你随意。

留守洞穴的族人还在熬熊脂。

熊脂固然不少,主要还是因为竹筒的容积太小了,得分批分次熬制。

林郁心想:如果能有一口大陶锅,这些熊脂一锅就熬了,哪里用得着这么麻烦?

烧制陶器这事她一个人干不了,而以她如今的地位,想要差遣野人们干活是绝无可能的,只能等以后再说了。

竹筒中的水升腾起细密的气泡,肥肉逐渐融化,析出雪白的熊脂,在沸水中滋啦作响。

女人们用木棍轻轻翻搅,浓郁的香气喷涌而出,和薄荷茶提神醒脑的清香不同,油脂香气立刻激起人们的食欲,所有人都悄悄吞咽口水。

孩子们的身体最诚实,围在火堆旁,眼巴巴看着竹筒里翻腾的雪白油脂,时不时吧唧一下嘴。

林郁指着已经熬成形的熊脂说:“我要。”

不等兰花开口拒绝,她又掐着小指头,用奇怪的语调说:“一点点。”

兰花被她可爱的口音逗笑了,先纠正了她的发音,然后用竹棍挑起拇指头大的一块熊脂给她。

林郁开心地笑了,连声说:“谢谢!”

她将油脂放进木碗里,捡了些草木燃烧后的灰烬,用水浸泡后过滤,因为张天织的布过滤效果比较差,所以她反复过滤了好几次,最后得到一小碗还算纯净的碱水。

把松脂和油脂加进碱水里,放在火上慢慢煨热,蒸发水分。

兰花见她把油脂和一堆垃圾放一起煮,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忍着郁闷问:“你在做什么?”

这句话林郁是第二次听到,上次没懂,这次懂了,指着碗里的水说:“肥皂。”

“肥……皂?”

又是个新鲜词汇。

这似曾相识的感觉。

兰花隐隐在林郁的身上看到天的影子,她猜,这野人可能又要做些新鲜东西了。

她突然有点期待。

肥皂的好处不必多说,林郁并非多么娇气的人,但整日和虱子共眠,与跳蚤共舞,头皮痒也就罢了,最主要的是容易染病。

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岭,没有什么比保持健康更加重要了。

她紧接着处理木贼,这种植物除了可以入药,还可以用作洗发剂,清除跳蚤、虱子、螨虫等寄生虫有一手。

等碗里的水蒸发殆尽,冷凝之后,一小块纯天然的肥皂便凝结成形了。

兰花好奇地看她取出肥皂,其他人也早注意到她了,野人不管做什么都令人很难忽视,所有人都在等她的下一步行动。

林郁指了指肥皂,又指了指自己的手说:“白。”

兰花跟林郁接触得最多,也最能明白她想表达的意思,为族人们翻译道:“她说,是这个叫肥皂的东西让她的手变得这么白。”

族人们大感惊奇,女人们尤其目光灼灼。

林郁烧了一大筒热水,蹲在洞口,低下头,如野草般杂乱纠结的发团垂下。

她用竹筒杯舀水,将头发打湿,然后抹上肥皂,反复清洗了三次,终于在第四次洗出了泡泡,倒少许木贼汁在发丝间,和着肥皂泡泡一起搓揉。

所有人都围了上来,观摩她洗头,见她一头肮脏纠结的发经过反复清洗,冲去泡泡后,竟然变得乌黑发亮,三千青丝如瀑布垂下,条条分明。

众人看得两眼放光。

林郁洗完头,又洗了把脸,顿时焕然一新。

族人们这才发现,这野女人不仅手白脚白,脸蛋也是白里透着红,像婴儿的脸,嫩得仿佛能掐出水来。

原来都是肥皂的功劳!

林郁摊开手,手心的肥皂只剩下薄薄一片,还能用一次。

“要吗?”她问众人。

“要!”女人们异口同声。

(本章完)

第29章 从今天起开发廊

当男人们乘着夜色归来,看见长发乌黑发亮、面容整洁如新的女人们,站在洞口一时不敢入内,还以为自己进错了洞!

后世的女人是卸了妆妈都不认识,如今的女人是洗了脸儿子都不认识。

枭跟见了鬼似的,惊愕了好一会儿,才拖着长长的颤音喊:“妈?”

兰花抄起大棒。

“妈!”

枭立刻确定,这就是他亲妈,如假包换!

今天是钓鱼佬们最先回来,带回来三大笼鱼虾,按照以往的经验,一笼鱼虾就够吃了,多余的食物同样以烟熏法熏干后储存起来。

白掰着手指头算数:“今天剩两笼,明天剩两笼,明天的明天剩两笼……”

很快便将她的十个手指头全部用完了,她立刻得出一个悲伤的结论,焦急地大喊:“妈妈,怎么办!鱼儿永远都吃不完了!”

族人们哈哈大笑,枫叶姨妈说:“吃不完才好呢!”

洞穴里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唯有两个人在状况外,林郁是听不懂,张天还在洞外徘徊。

他在查看早上晾晒在外面的熊筋和胶液。

制作角弓,筋和胶是必不可少的材料,经过一日的晾晒,胶液已经凝固成果冻状,熊筋还不够干,以如今的日照强度,估计还得再晒个两三天。

他将两种材料收进洞穴,熊筋挂在洞壁上,鱼鳔胶倒出来,用折叠刀切成丁状,装进碗里,明天接着拿出去晾晒,要晒到完全脱水,像枯草一样为止。

枭兴冲冲跑过来:“快来洗头!妈妈说,洗了头头就不痒了!连阿妈都洗了呢!”

他拉着张天到洞口排队。

狩猎和采集的队伍也回来了,在洞口排起两条长龙,由兰花和枫叶充当“洗头小妹”,为族人们清洗肮脏杂乱的长发。

“你知道那个是什么吗?”

张天顺着枭手指方向看去,兰花手里握着的像魔芋块一样的东西,毫无疑问是肥皂。

他一脸茫然地摇摇头:“不知道,从没见过那样的东西。”

枭咧嘴而笑:“那个叫肥皂!盆子里装的是木贼汁,听说可以杀死虱子,但不会伤害头发!”

“这么神奇的吗?”

张天做恍然大悟状。

不用问,这一定是林郁捣鼓出来的东西。

肥皂张天也会做,用动物的油脂或树脂加上碱性物质凝固而成,从木贼里提取的汁液能够除寄生虫,这倒是他的知识盲区,甚至连木贼这种植物他都是头一回见。

看来她对植物十分了解,正好可以弥补我的短板。

他心中欣喜,面上却不表露出来,还是那副平静的模样。

这令枭感到诧异:“你不好奇是谁做的吗?”

“我猜是兰花。”张天故意瞎猜。

枭嘁一声:“我妈哪有那本事!”

他朝一旁的林郁努努嘴,压低声音说:“是那个野女人做的。”

“真的?!”张天一个夸张的后仰。

“嘘!”

枭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一本正经地分析说:“我猜,她一定来自很大的部落,她的祖先一定和我们的祖先一样厉害,所以才会传下来这么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

用肥皂和木贼汁洗了头,果真神清气爽,不仅头皮不痒了,头发还散发着淡淡的草木清香,族人们都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捧着头发在火边烘烤,时不时凑近细嗅,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头发。

等头发烤干,女人们又教男人们如何束发,林郁手舞足蹈地问要不要把头发割短,被男人们断然拒绝,怀疑这野女人不怀好意。

附近部落的男人都是长发,他们无法想象短头发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更担心割短了头发会丧失交配权。

只有张天说:“我可以试试。”

长发对于男人有弊无利,不仅打理起来费时费力,狩猎时还容易挂到树枝,轻则追丢目标,重则丢掉性命。

他知道舅舅和哥哥们不敢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就让他来做个示范。

众人都有些惊讶,但没有劝阻,因为张天年纪还小,暂时没有交配的顾虑,而且男人们都很好奇头发割短后的模样。

林郁跃跃欲试要给张天做造型,她的想法和张天一样,想着只要把他弄得帅帅气气的,打造成林氏发廊的御用模特,男人们自然会纷纷效仿。

张天也希望由林郁操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会想留一个奇形怪状的发型?论审美,部落里所有人加起来都不及林郁的万分之一。

他消耗两点信仰值偷偷兑换了一把剪刀,信仰值降至28。

没等他拿出来,虎爪大喝一声:“我来给你割!”

他最喜欢剥皮去毛了,拎起砍刀过了过火,然后撩起张天的长发,手起刀落,青丝落了一地。

张天略显无奈地咳嗽两声,这时再点名让林郁给自己剪显然不妥,只好把剪刀递给虎爪,求他手下留情。

“你放心,这些年被我剥皮的野兽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闭着眼睛也伤不到你!”

虎爪很自然地接过剪刀,对于张天随时从衣服褶层里摸出锋利的刀具,族人们都习以为常,在人们眼中,这无非是天空的又一恩赐。

唯有林郁吃了一惊,心说原始人的口袋当真和哆啦A梦有得一拼,令她大开眼界。

她读过许多专业的文献,掘过许多史前的遗址,自认为比原始人还了解原始人,但这两天亲眼见识过,她发现真正的部落生活和她想象的有很大差别,也由此对以前所学的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虎爪三下五除二搞定。

不必对照水面,光是看林郁的表情,就知道肯定稀碎。

幸好张天事先提了要求,让他不要剪得太短,还有修整的余地。

林郁再度毛遂自荐,张天一口答应,当然措辞比较委婉:“看着怪怪的,让她试试吧。”

林郁以修复文物的专注度给张天修整发型,起初人们还兴致勃勃地围观,见她久未搞定,便渐渐失去兴趣,开始择菜剖鱼,准备晚饭。

张天很有耐心,甚至有点享受,在一万多年前的原始社会,理发实在是件很奢侈的事,何况是如此认真细致的理发。

“好啦!”

族人们不约而同看过来,乍一看,仍然觉得怪怪的,但多看几眼,便觉得意外的和谐,没有虎爪剪完之后那种跟狼啃过似的感觉。

林郁用兽皮拍打张天肩头,朝他脖子里吹气,吹掉残留在他颈间和衣服里的碎发。

张天一激灵,下意识缩起脖子跳起来。

这具身体是头一回留短发,脖子本就凉嗖嗖的,她这一吹气,直接激起了他的应激反应。

林郁道声歉,递一碗水给他,笑盈盈问:“怎么样?”

看得出来,理发师本人对自己的杰作很满意。

张天看着水面,竟然给他剪了个锅盖头……

谈不上帅,但是变年轻了许多,以前蓬头垢面的看着老气横秋,现在终于有了几分少年人的模样。

舒坦了。

他咧嘴一笑,冲她竖起大拇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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